微波感应器检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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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KTW-PE-

1、目的:

为了保证品质,作为质控部门检验判定的依据(进料制程出货),符合顾客的要求•

2、范围:

此标准可适用于本公司微波感应器(PT072)的生产组装、部件测试的检验依据。

3、权责:

3.1质控部:负责所有物料的检验及品质标准之执行。

3.2物控部:负责自购件,委外加工品出现品质问题时,与供应商进行联络,沟通。

3.3研发部:负责新产品开发及产品结构、功能、标准等的变更。

3.4生产部:负责物料的在线生产且符合公司及客户的标准及要求。

3.5工程部:负责制定公司的作业文件,并协助生产部和质控部拟定生产中品质问题的解决方案。

4、检验工具:网线测试仪

5、检验条件:

5.3.1目视距离—— A等级面为300 ± 50mm B等级面为500 ± 50mm C等级面为800 ± 50mm。

5.3.2视力要求------标准视力1.0以上(含纠正后视力).

5.3.3光照条件——自然光源或D65光源或双管日光灯(1000LUX ± 200LUX )。

5.3.4检验角度——视角为45°或90°

5.3.5目视时间------以扫描方式在所检查面停留3-10秒。

6、抽样方案:

按照MIL-STD-105E 抽样标准,一般检验水平的H级,严重缺点按AQL=0.4 ,主要缺点按AQL=0.65

进行抽样和检验。

7、定义:

7.1表面等级划分:

A面(一级区域):在正常的产品操作中可见的表面。如微波感应器的四侧面。

B面(二级区域):在正常的产品操作中不常可见的表面。如微波感应器的顶面。

C面(三级区域):在正常的产品操作中不可见的表面。如微波感应器底面。

D面(四级区域):指产品结构的非外露面。在D面的非功能性的外观问题,程度不作限定。

7.2.缺点定义:

7.2.1严重缺点(CR):凡是影响产品之性能,或产品之组装,使用和维护过程中,有发生危险或存在不安全之因

素,不能符合客户之特殊要求之缺点,则是严重缺点.

7.2.2主要缺点(MA):介于严重缺点与次要缺点之间,会影响或减低使用原产品之设计功能和影响销售外观缺

陷,称为主要缺点;

7.2.3次要缺点(Ml):不影响产品之特性,外观轻微瑕疵者,且不会影响使用原产品之设计功能和影响到产品之

销售性,称为次要缺点;

7.2.4限度样品:用于代替文字无法描述清楚或不易判定合格与否的外观缺点的不良允收样品,作为检

验依据。

文件编号:KTW-PE-

2.3性能检测:

测试条件:温度:室温(20〜30 C)

检测目的:检测微波感应器在外界激发下能否正常触发。

检测方法:①将微波感应器的灵敏度调至最小状态,外接DC12V电源,挂于离地面约1.5M的墙上,待初始化信号灯闪亮并熄灭后,测试目标距离微波感应器3m以外,移动测试目标并观察微波感应器状态。

②将微波感应器的灵敏度调至最大状态,测试目标距离微波感应器3M〜15M以内,移动测试目标并

观察微波感应器状态。

判定:①当微波感应器的灵敏度调至最小状态且目标在3M以外移动时,微波感应器不会有触发红色指示灯闪动现象。

②当微波感应器的灵敏度调至最大状态且目标在3M〜15M以内移动时,微波感应器有触发红色指示

灯闪动现象。

2.4高温老化检测:

测试条件:温度:高温(46〜50C)时间:8H

检测目的:检测微波感应器在高温条件下外界激发能否正常触发。

检测方法:将微波感应器的灵敏度调至适当状态(测试目标距离微波感应器1M〜10M以内,移动测试目标能触发微波感应器),将其置于高温环境中,每隔两个小时在1M范围内移动检测目标时观察微波感应器

工作状态。

判定:当移动目标时,微波感应器有触发红色指示灯闪动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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