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手机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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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手机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完善公司公务手机的使用和管理,规范职务通讯消费补助标准,本着高效、合理、节约的原则,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持公务手机持有员工。
第三条管理责任部门
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实施、管理和监控,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监督.
第四条公务手机使用人员范围及补贴范围
1、公司部门正副级管理者必须使用公司配发手机公务手机并享受话费补贴
2、营销系统所有业务人员、外联人员必须使用公司配发的公务手机并享受话费补贴
3、关键岗位必须使用公司配发的公务手机并享受话费补贴。
4、对内部联系频繁的岗位配发公务手机并享受话费补贴
5、自愿申请配发公司公务手机的员工,可申请享受话费补贴。
第五条手机领用、转移、上交
1、需领用公务手机的员工需填写公务手机申请表,报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发放。
2、所有公务手机配备者在办公室领取时仔细阅读领取须知并签字,配
发手机均属公司财产,使用权归员工所有,所有权归公司所有。
3、禁止部门内部调换手机及手机号码,人员岗位接替时,需到办公室办理转移手续。
4、员工离职时需将手机、手机卡号统一上交办公室,部门不得自行调配手机、手机卡号;办公室对其手机卡是否欠费进行检查,然后在离职审批表上签字确认。
第六条移动通讯费补贴标准
公司通讯补贴按一下标准执行,通讯补贴以话费充值或工资话费补助形式发放,超出不补。(领导特殊批准的除外)
第五条要求
1、所有公务手机7:00-21:00必须开机。如有没电、停机等情况,需及时通知上级主管领导并告知新的联系方式。
2、公务手机欠费停机不得超过一天,经提办公室提醒后拒不补缴话费的,罚款100元。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另行处罚。
3、所有持公务手机人员对外联系方式必须为公务手机号码,禁止使用私人手机,持公务手机员工拒不使用公务手机,使用私人联系方式的,一经发现,罚款500元。
4、因拒不补缴话费而造成欠费销号的除取消话费补贴外,罚款500元。
5、销售、业务人员、关键岗位离职交接后,办公室需将手机交由其上级主管领导,并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并安排专人负责接听。
6、如因工作需要修改手机资费,可向办公室提出调整资费申请。
7、对于暂时无人接替的公务手机,由办公室确定是否保留号码,如需保留号码,可继续缴费或办理停机保号。
附件1:公务手机领用须知
附件2:公务手机申请表
公务手机领用须知
1、所有公务手机配备者在办公室领取时签字登记,配发手机均属公司财产,使用权归员工所有,所有权归公司所有。
2、禁止部门内部调换手机及手机号码,人员岗位接替时,需到办公室办理转移手续。
3、员工离职时需将手机、手机卡号统一上交办公室,部门不得自行调配手机、手机卡号;办公室对其手机卡是否欠费进行检查,然后在离职审批表上签字确认。
4、所有公务手机7:00-21:00必须开机。如遇有没电、停机等情况,需及时通知上级主管领导并告知新的联系方式。
5、公务手机欠费停机不得超过一天,经办公室提醒后拒不补缴话费的,罚款100元。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另行处罚。
6、必须使用公司配发手机的人员,不得拒绝使用。所有持公务手机人员对外联系方式必须为公务手机号码,禁止使用
私人手机。
7、因拒不补缴话费而造成欠费销号的除取消话费补贴外,罚款500元。
8、如因工作需要修改手机资费,保证最低消费情况下,可向办公室提出调整资费申请。
手机号:月最低消费:
我已阅读本须知并严格遵守以上规定,签字:
公务手机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