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五证办理流程整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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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五证办理顺序流程

房地产五证办理顺序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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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流程:规划部门受理、审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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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一般不超过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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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效力: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进行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等后续工作。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办理时限:一般不超过30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申请材料齐全、真实有效,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申请条件: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
办理条件:土地使用权人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
办理期限: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发证
办理材料: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缴纳凭证等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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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符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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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土地使用权证、规划设计方案等
办理过程中,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
及时更新证件信息,确保证件的有效性
办理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
办理过程中的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
证件不齐全:提前准备齐全所需证件,避免因证件不齐全导致办理延误
资料填写错误:认真填写资料,避免因资料填写错误导致办理延误
办理流程不熟悉:提前了解办理流程,避免因流程不熟悉导致办理延误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办理时间过长:合理安排时间,避免因办理时间过长导致延误其他事项
房地产五证办理的后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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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证办理后的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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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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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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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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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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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完整版)房地产五证办理流程整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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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五证办理流程目录办理五证先后顺序是: (2)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一)申办程序 (2)(二)提交材料 (4)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5)(一)申办程序 (5)(二)评估收费 (6)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一)申办程序 (6)(二)提交材料 (7)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8)(一)行政许可的条件 (8)(二)申办程序 (9)(三)提交材料: (9)五、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10)(一)行政许可的条件 (10)(二)申办程序 (10)(三)提交材料 (11)房地产五证办理顺序流程办理五证先后顺序是: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又称建筑工程开工证)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详细步骤介绍: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申办程序1.建设单位在每个工作日(周一至周六,以下同)持有关材料到规划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申报。

2.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如发现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如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应进行项目建设报件登记并注明收件内容及日期。

4.申报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核收后,将申报材料转项目经办人5.项目经办人接到窗口转来的申报材料,经审核认为需补正相关文件,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转窗口,通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后重新申报。

6.经审核申报材料合格后,项目经办人进行现场勘察,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由项目经办人完成会签工作并转设计科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窗口发给项目单位;经研究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报件,由项目经办人填写“退件通知”经窗口回复建设单位。

7.如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过程中,发现该建设项目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8.如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需要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听证程序按《长春市规划局规划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执行)。

房地产五证办理顺序及详细步骤介绍(终审稿)

房地产五证办理顺序及详细步骤介绍(终审稿)

房地产五证办理顺序及详细步骤介绍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五证办理顺序及详细步骤介绍一、办理五证先后顺序1.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2《国有土地使用证》1.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又称建筑工程开工证)1.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二、详细步骤介绍:2.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局审批下发?2.1.1选址意见书(审查用地性质、范围、面积是否符合城市整体规划)程序:(1)企业提供申请报告、规划申请表、总平面图、土地转让协议或国有土地使用证、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报规划局用地处?(2)用地处转总工室审查?(3)报局业务会批准?(4)领取选址意见书?2.1.2规划院实地测量,并处定位图,收取测量费?2.1.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企业持定位图、选址意见书、用地申请到用地处审查?(2)主管局长、主管局市长批准?(3)缴费(收费标准按照乙级建设用地每平米1.8元收取),领取用地规划许可证?根据地方规定,该证书有效期限为六个月至一年,各地不同。

一年内未办理完用地手续的,自动失效。

2.2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土地局审批下发(1)建设单位持用地申请、航测图、平面布置图、土地转让协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转让双方的有关证件、委托书到土地局土地利用处?(2)土地评估?(3)土地局测量对现场测量,出定界图?(4)缴纳土地出让金(首次缴纳比例不得低于50%,1-2年,结清后发证,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工业用地补办出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标定地价的30%收取;1990年5月19日以后取得的,按标定地价的50%收取。

)和契税(按成交价格3%缴纳),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印花税=证书每本5元+合同按出让金额万分之五计算)。

(成交信息公布:中国土地市场网、土地有形市场)2.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规划局审批下发2.3.1市消防支队盖章?(1)持消防审批表、全套施工图到市消防支队建审科进行审批?(2)核发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盖章?2.3.2人防证明市人防办六十个工作日办理自建手续2.3.3房地产开发建设规模?建设单位持单位申请、总平面图、资金证明到市房管局规划发展处办理?2.3.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规划局规划处下发)(1)建设单位持申请报告、建设工程规划申请表(消防盖章)、土地使用权证、用地规划许可证、总平面图、全套施工图、四套航测图到市规划局建管处?(2)以上资料由总工室、局业务会审定后报处长、局长签字?(3)缴费(按建筑面积收取:规划技术服务费档案服务费、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领取建设规划许可证、放验线通知单?该证书有效期为一年,建设工程未依法办理相关开工手续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房地产开发“五证”办理流程

房地产开发“五证”办理流程

房地产开发“五证”办理流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报件人身份证明及建设单位介绍信(外商委托书)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3.市计委批准的年度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4.公司成立批准文件,工商登记文件5.总平面规划图及有关附件6.建设下项目及选址红线图7.大中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环境评估报告)8.与原用地单位签订的征地协议书(需经主营部门批准)原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证9.项目当地勘测院绘制的1:500地形图10.其他(特殊项目)二:《国有土地使用证》(可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同时办理)1.土地登记申请书2.法人代表身份证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4.单位代码证5.用地批复及附图6.国有土地使用合同及缴款发票7.有效期内的建设用地批准书、许可证8.规划总平图9.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0.外资企业需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书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注意规划指标与规范有无冲突)1.先行申报人防审查,取得人防审查意见书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加盖申报单位公章,设计单位公章,人防部门印章)3.计划部门立项批文4.《建设用地批准书》及用地红线图或《土地使用证》5.勘测院的“建设工程规划监测报告”6.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报告书7.施工图审查机构盖章的建筑施工图(三套)8.设计单位提供盖章的建筑分层面积表,功能分类面积核算表9.“建筑方案设计审纪委”或“建筑方案审查意见书”,扩初设计批复10.建设单位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可申请桩基先行施工)1.建筑施工许可证申请表2.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规划用地许可证4.拆迁许可证或施工现场是否具备施工条件(现场查看)5.中标通知书及建筑工程施工合同6.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7.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可与《规划许可证》同时办理8.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及安全生产许可证9.银行资金到位证明或保函10.计划文件11.施工组织设计12.其他(监理合同登记表,建设工程项目报建表等)五:《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可申请提前发放)1.申请项目批文2.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土地使用权证4.征地红线图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施工许可证7.建设工程施工合同8.施工计划书9.建筑总平面图10.商品房预售项目统一标识11.预售款监管协议12.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确认证明13.白蚁防治合同(拍卖地由国土部门负责)。

“房地产五证”办理流程

“房地产五证”办理流程

“房地产五证”办理流程房地产五证是指房地产开发和销售过程中需要办理的五项证件,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这些证件是依法规定的,也是购房者购房的重要依据。

下面将详细介绍房地产五证的办理流程。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是指地方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签发给使用该土地的单位或个人的证明文件。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流程如下:1.土地使用方向土地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土地使用申请书,并提供相关材料,包括土地权属证明、土地使用计划等;2.土地部门进行审核,并调查核实相关情况;3.土地使用方支付土地使用金;4.土地部门组织评估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金;5.土地使用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6.土地部门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指土地行政部门依法签发给使用土地进行建设的单位或个人的证明文件。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流程如下:1.建设用地方提出申请,填写建设用地规划申请书,并提供相关材料,包括土地使用证、建设项目规划方案等;2.土地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并调查核实相关情况;3.土地行政部门组织评审,确定建设用地规划提案;4.建设用地方支付规划费用;5.土地行政部门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签发给承担建筑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或个人的证明文件。

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流程如下:1.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书,并提供相关材料,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并调查核实相关情况;3.建设单位支付审查费;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出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四、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指房地产主管部门依法签发给开发商允许预售商品房的证明文件。

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流程如下:1.开发商提出申请,填写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书,并提供相关材料,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2.房地产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并调查核实相关情况;3.开发商支付审查费用;4.房地产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出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房地产五证的办理流程

房地产五证的办理流程

房地产报建所需办理的五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业务名称: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一、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范围1、新建、迁建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土地的;2、原址改建、扩建建设项目需要使用本单位以外土地的(含拆迁房屋);3、需要改变本单位土地使用性质的建设项目。

二、需要提供的材料1、按要求填写好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申请表在市政务中心办证大厅索取或在附件中下载);2、有关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她有关项目计划的批准文件1份;3、核放规划要素的现状地形图4份(1:500或1:1000,含电子文件);4、《建设用地规划综合技术论证报告》1份;5、若属拍卖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需附送载明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规划设计条件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件1分(复印件);6、其她必要的文件及图纸等。

注:以上材料中的复印件需要带证件原件进行核对。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建筑工程类设计条件审批⑴申报材料①申请报告②法人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③填写《建设工程项目规划设计条件申请表》④《土地证》及附图复印件,若为新征土地未办好土地证,须提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与《建设用地批准书》及附图的复印件;⑤拟建设地块附路网的地形图一份(1:500或1:1000,在市规划局一楼城规地理信息中心购买,咨询电话5700351);⑥市规划局审定的总平面规划图复印件(新征地的建设单位、学校与有市规划审定总平面的单位都需备送);⑦特殊项目:根据要求需提供消防、卫生、环保、相邻单位、相邻住户等意见。

审批程序①受理;②初审、踏勘;③审批(市规划局业务会研究—经办人整理—科长审核);④发件。

说明:其中①至③为须提交的材料,其余视项目具体情况提交。

承诺时限:9个工作日备注:1、已经批准总平面图的多层建筑项目且不需进行方案设计的,不需申报建筑设计红线审批,可直接申请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材料第3项在发件时退回建设单位。

(完整版)房地产五证的办理流程

(完整版)房地产五证的办理流程

房地产报建所需办理的五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业务名称: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一、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范围1。

新建、迁建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土地的;2. 原址改建、扩建建设项目需要使用本单位以外土地的(含拆迁房屋);3。

需要改变本单位土地使用性质的建设项目。

二、需要提供的材料1. 按要求填写好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申请表在市政务中心办证大厅索取或在附件中下载);2。

有关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他有关项目计划的批准文件1份;3。

核放规划要素的现状地形图4份(1:500或1:1000,含电子文件);4。

《建设用地规划综合技术论证报告》1份;5. 若属拍卖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需附送载明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规划设计条件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件1分(复印件);6. 其他必要的文件及图纸等。

注:以上材料中的复印件需要带证件原件进行核对。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建筑工程类设计条件审批⑴申报材料①申请报告②法人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③填写《建设工程项目规划设计条件申请表》④《土地证》及附图复印件,若为新征土地未办好土地证,须提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和《建设用地批准书》及附图的复印件;⑤拟建设地块附路网的地形图一份(1:500或1:1000,在市规划局一楼城规地理信息中心购买,咨询电话5700351);⑥市规划局审定的总平面规划图复印件(新征地的建设单位、学校和有市规划审定总平面的单位都需备送);⑦特殊项目:根据要求需提供消防、卫生、环保、相邻单位、相邻住户等意见。

审批程序①受理;②初审、踏勘;③审批(市规划局业务会研究—经办人整理-科长审核);④发件。

说明:其中①至③为须提交的材料,其余视项目具体情况提交。

承诺时限:9个工作日备注:1、已经批准总平面图的多层建筑项目且不需进行方案设计的,不需申报建筑设计红线审批,可直接申请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材料第3项在发件时退回建设单位。

房地产五证办理顺序及详细步骤介绍修订稿

房地产五证办理顺序及详细步骤介绍修订稿

房地产五证办理顺序及详细步骤介绍Document number【AA80KGB-AA98YT-AAT8CB-2A6UT-A18GG】五证办理顺序及详细步骤介绍一、办理五证先后顺序1.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2《国有土地使用证》1.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又称建筑工程开工证)1.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二、详细步骤介绍:2.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局审批下发?2.1.1选址意见书(审查用地性质、范围、面积是否符合城市整体规划)程序:(1)企业提供申请报告、规划申请表、总平面图、土地转让协议或国有土地使用证、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报规划局用地处?(2)用地处转总工室审查?(3)报局业务会批准?(4)领取选址意见书?2.1.2规划院实地测量,并处定位图,收取测量费?2.1.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企业持定位图、选址意见书、用地申请到用地处审查?(2)主管局长、主管局市长批准?(3)缴费(收费标准按照乙级建设用地每平米1.8元收取),领取用地规划许可证?根据地方规定,该证书有效期限为六个月至一年,各地不同。

一年内未办理完用地手续的,自动失效。

2.2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土地局审批下发(1)建设单位持用地申请、航测图、平面布置图、土地转让协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转让双方的有关证件、委托书到土地局土地利用处?(2)土地评估?(3)土地局测量对现场测量,出定界图?(4)缴纳土地出让金(首次缴纳比例不得低于50%,1-2年,结清后发证,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工业用地补办出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标定地价的30%收取;1990年5月19日以后取得的,按标定地价的50%收取。

)和契税(按成交价格3%缴纳),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印花税=证书每本5元+合同按出让金额万分之五计算)。

(成交信息公布:中国土地市场网、土地有形市场)2.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规划局审批下发2.3.1市消防支队盖章?(1)持消防审批表、全套施工图到市消防支队建审科进行审批?(2)核发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盖章?2.3.2人防证明市人防办六十个工作日办理自建手续2.3.3房地产开发建设规模?建设单位持单位申请、总平面图、资金证明到市房管局规划发展处办理?2.3.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规划局规划处下发)(1)建设单位持申请报告、建设工程规划申请表(消防盖章)、土地使用权证、用地规划许可证、总平面图、全套施工图、四套航测图到市规划局建管处?(2)以上资料由总工室、局业务会审定后报处长、局长签字?(3)缴费(按建筑面积收取:规划技术服务费档案服务费、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领取建设规划许可证、放验线通知单?该证书有效期为一年,建设工程未依法办理相关开工手续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房地产五证的办理流程

房地产五证的办理流程

房地产五证的办理流程房地产五证是指购房者在购买房屋时需要办理的五项批准文件,包括房屋预售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证。

这五个证件对于购房者来说至关重要,它们是购房者合法权益的保障,也是购房最基本的准入条件。

一、房屋预售许可证(简称预售证):该证明了楼盘是否具备合法预售的资格。

房企在开盘销售前需要向政府相关部门申请预售证,取得预售证后方能开展销售活动。

购房者购买房屋时,应该要求房企提供预售证,并核实相关信息是否真实有效。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该块土地由国家所有,并且被许可使用的文件。

购买房屋时,要求房企提供土地使用证,并核实土地用途、用地年限等相关信息。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房地产项目在土地出让程序结束后,为施工提供合法依据的文件,也是后续房屋建设的前提。

购房者应该要求房企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核实该项目是否具备合法的规划许可。

四、施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是指房地产项目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为开展建设工作提供合法依据的文件。

购房者在购房时应要求房企提供施工许可证,并核实该项目是否具备合法的施工许可。

五、商品房销售(预售)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证是房地产项目销售的必备证件。

购房者在购买房屋时必须要求房企提供商品房销售(预售)证,并核实相关信息是否真实有效。

这五个证件对于购房者来说非常重要,购房者可以通过以下步骤来了解和核实所购房屋的五证情况:第一步,阅读并核实开发商提供的预售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销售(预售)证;第二步,查询相关政府部门网站,例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等,核实所购房屋的预售证号、土地证号、规划许可证号和施工许可证号是否与官方公示一致;第三步,与房屋中介或购房者代理人沟通,了解开发商的信誉和业绩,尽量选择有良好信誉和口碑的开发商;需要注意的是,购房者在办理房地产五证时要特别谨慎,并确保所购房屋的合法性和真实性,以免因为证件存在问题导致日后产生纠纷。

2023全新房地产开发流程及五证办理流程

2023全新房地产开发流程及五证办理流程

2023全新房地产开发流程及五证办理流程范本1:一、2023全新房地产开发流程1. 前期准备1.1 土地选址及评估1.2 规划设计1.3 资金筹备2. 土地购买与审批2.1 土地出让条件及竞标2.2 土地购买合同签订2.3 土地使用权证办理3. 项目立项3.1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3.2 项目立项申请3.3 项目立项审批4. 建设许可证办理4.1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 4.2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 4.3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4.4 建设许可证办理审批5. 施工阶段5.1 施工图设计和审核5.2 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招投标 5.3 施工合同签订5.4 施工过程管理6. 竣工验收6.1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申请6.2 竣工验收组织和审核6.3 竣工验收合格证办理7. 商品房销售准备7.1 开展销售前准备工作7.2 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申请7.3 销售政策制定与公示8. 商品房销售8.1 房屋销售合同签订8.2 房屋交付与过户手续办理8.3 房屋交付验收附件:相关合同范本、申请表格、报告模板、规划设计图纸等。

法律名词及注释:1. 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是国家对土地使用权人依法确定用语地的居民、法人或者其他单位发给的合法证明。

2. 建设许可证:建设许可证是国家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建设项目的用地、设计和施工进行许可的行政法定机关产生的证明文件。

3. 竣工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合格证是对建设工程竣工后进行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

范本2:一、2023房地产开发五证办理流程1. 土地使用权证办理1.1 提交土地使用权证申请1.2 准备土地使用权证申请材料1.3 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手续2.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2.1 准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材料 2.2 提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2.3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手续3.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3.1 准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材料 3.2 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3.3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手续4.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4.1 准备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材料 4.2 提交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4.3 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手续5. 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办理5.1 准备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申请材料 5.2 提交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申请5.3 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手续附件:土地使用权证申请表格、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格、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格、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申请表格等。

(完整版)房产开发五证详细流程

(完整版)房产开发五证详细流程

房地产开发应申办五证的获得程序(一)、立项赞同。

一般是由开发商向城市计划委员会提出申请报告,依据当地的城市发展状况,一般状况这些申请大多数都可获取赞同。

(二)、建设用地允许证。

开发商拿着立项证明到规划局,规划局依据各地的城市发展规划,发一个《建设用地规划允许证》,证明此宗土地能够用于住所建设。

(三)、土地使用权证。

开发商凭着《建设用地规划允许证》到领土资源管理局,交了土地出让金,给一个《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四)、建设工程规划允许证。

开发商获取了地,而后就要进行住所设计,将这个设计的内容再交给规划局,规划局经过审察,以为切合规划要求的,就再发一个《建设工程规划允许证》。

注意此证与上边所讲的《建设用地规划允许证》是不同样的!《建设用地规划允许证》是证明此宗土地能够进行住所建设;《建设工程规划允许证》是证明这项工程的设计内容切合规划要求。

(五)、《建设工程施工允许证》。

开发商拿着上述几个证件以及与建筑商签订的合同,到建设委员会进行登记,获得《建设工程施工允许证》。

(六)、《商品房预售允许证》。

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第二十三条规定:“房地产开发公司预售商品房,应该切合以下条件:(1)已交托所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拥有建设工程规划允许证和施工允许证;(3)按供给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本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立施工进度和完工交托日期;(4)已办理预售登记,获得商品房预售允许证明。

”第二十四条规定:“房地产开发公司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应该提交以下文件:(一)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证明资料;(二)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三)工程施工合同;(四)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五)商品房预售方案。

”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该自收到商品房预售申请之日起10日内,作出赞同预售或许不赞同预售的回复。

房产开发五证详细流程

房产开发五证详细流程

房地产开发应申办五证的取得程序(一)、立项批准。

一般是由开发商向城市计划委员会提出申请报告,根据当地的城市发展情况,一般情况这些申请大部分都可获得批准。

(二)、建设用地许可证。

开发商拿着立项证明到规划局,规划局根据各地的城市发展规划,发一个《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明此宗土地可以用于住宅建设。

(三)、土地使用权证。

开发商凭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到国土资源管理局,交了土地出让金,给一个《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开发商得到了地,然后就要进行住宅设计,将这个设计的内容再交给规划局,规划局经过审核,认为符合规划要求的,就再发一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注意此证与上面所讲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不一样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证明此宗土地可以进行住宅建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证明这项工程的设计内容符合规划要求。

(五)、《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开发商拿着上述几个证件以及与建筑商签订的合同,到建设委员会进行登记,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六)、《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第二十三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3)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页脚内容1(4)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第二十四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证明材料;(二)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三)工程施工合同;(四)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五)商品房预售方案。

”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商品房预售申请之日起10日内,作出同意预售或者不同意预售的答复。

房地产五大证办理流程

房地产五大证办理流程

房地产五大证办理流程办理五证先后顺序是: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又称建筑工程开工证——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详细步骤介绍: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1.选址意见书审查用地性质、范围、面积是否符合城市整体规划1企业提供申请报告、规划申请表、总平面图、土地转让协议或国有土地使用证、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报规划局用地处2用地处转总工室审查3报局业务会批准4领取选址意见书2.规划院实地测量,并处定位图,收取测量费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局审批下发1企业持定位图、选址意见书、用地申请到用地处审查2主管局长、主管局市长批准3打交费单,领取用地规划许可证4.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土地局审批下发1建设单位持用地申请、航测图、平面布置图、土地转让协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转让双方的有关证件、委托书到土地局土地利用处2土地评估3土地局测量队现场测量,出定界图4缴纳土地出让金和契税,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市消防支队盖章1持消防审批表、全套施工图到市消防支队建审科进行审批2核发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盖章2.人防证明市人防办六十个工作日办理自建手续3.房地产开发建设规模,建设单位持单位申请、总平面图、资金证明到市房管局规划发展处办理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房管局规划处下发1建设单位持申请报告、建设工程规划申请表消防盖章、土地证、用地规划许可证、总平面图、全套施工图、四套航测图到市规划局建管处2以上资料由总工室、局业务会审定后报处长、局长签字3打交费单交费,领取建设规划许可证、放验线通知单5.放线报告持放线通知和施工图、红线图到规划院测量队放线.三、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建委审批下发四、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由市房管局预售科下发申请单位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土地征、年度开发建设规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红线图、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销控表、标准层平面图、物业管理内容、到市房管局预售科,十五日内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所需材料名称1、报件人身份证明及建设单位介绍信外商委托书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3、市计委批准的年度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4、公司成立批准文件、工商登记文件5、总平面规划图及有关附件6、建设项目及选址红线图7、大、中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环境评估报告8、与原用地单位签订的征地协议书需经主管部门批准原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证9、项目当地勘测院绘制的1:500地形图10、其他特殊项目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流程包括下列内容A:非经营性土地;B:经营性土地;C:规划调整.A:非经营性土地分二个阶段1、提供规划设计条件申报材料:1申请规划设计条件;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3建设项目批准文件;41/1000现状地形图2份.办理程序:报送材料→城市规划局窗口受理→建委规划股审查→窗口发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建设单位→委托规划设计.承诺时限:规划建设联席会议通过后7个工作日收费标准:不收费2、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报材料:1用地申请;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3建设项目批准文件;4建设用地界限测量成果表;5总平面布置图;6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缴证明.办理程序:报送材料→窗口受理→建委规划股审查→窗口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国土部门.承诺时限: 13个工作日收费标准:不收费B:经营性土地分三个阶段1、提供规划设计条件申报材料:1国土部门土地出让计划;2国土部门对拟出让地块的意见函;31/1000现状地形图.办理程序:报送材料→窗口受理→建委规划股审查→规划建设联席会议→窗口发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国土部门.承诺时限:规划建设联席会议通过后7个工作日收费标准:不收费2、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报材料:⑴、选址申请;⑵、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4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办理程序:报送材料→窗口受理→建委规划股审查→窗口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单位→委托规划设计.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收费标准:不收费3、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报材料:⑴、用地申请;⑵、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⑷、建设项目批准文件;⑸、建设用地界限测量成果表;⑹、总平面布置图;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缴证明.办理程序:报送材料→窗口受理→建委规划股审查→窗口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国土部门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收费标准:不收费C:规划调整分二个阶段1、提供规划设计条件申报材料:⑴、原用地单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⑵、原用地单位土地权属证明;⑶、原用地单位申请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规划调整的文件;⑷、1/1000现状地形图2份.办理程序:报送材料→窗口受理→建委规划股审查→规划建设联席会议→窗口发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建设单位→国土部门.承诺时限:规划建设联席会议通过后7个工作日收费标准:不收费2、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报材料:⑴、用地申请;⑵、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⑶、投资计划;⑷、建设用地界限测量成果表;⑸、总平面布置图;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缴证明.办理程序:报送材料→窗口受理→建委规划股审查→窗口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国土部门.承诺时限:13个工作日收费标准:不收费说明:国境外独资或合资合作工程,需申请办理中国法人的登记注册手续、申领企业批准证书后,可正式委托项目经营法人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地点: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地点一样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可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同时办理所需材料名称1、土地登记申请书2、法人代表身份证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4、单位代码证5、用地批复及附图6、国有土地使用合同及缴款发票7、有效期内的建设用地批准书/许可证8、规划总平图9、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0、外资企业需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注意规划指标与规范有无冲突所需材料名称1、先行申报人防审查,取得人防审查意见书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加盖申报单位公章、设计单位公章、人防部门印章3、计划部门立项批文4、建设用地批准书及用地红线图或土地使用权证5、勘测院的“建设工程规划监测报告”6、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报告书7、施工图审查机构盖章的建筑施工图三套8、设计单位提供盖章的建筑分层面积表、功能分类面积核算表9、“建筑方案设计会审纪要”或“建筑方案设计审查意见书”,扩初设计批复10、建设单位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流程包括下列内容:A:建筑工程B:市政管线工程C:市政交通工程建筑工程分三个阶段1、提供规划设计条件申报材料:1规划设计条件申请;2投资计划;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总平面布置图;5土地使用权属证明.办理程序:报送材料→窗口受理→建委规划股审查→窗口发建筑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单→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收费标准:不收费承办单位:政府行政服务大厅建委窗口2、审核建筑设计方案;3、核发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可申请桩基先行施工所需材料名称1、建筑施工许可申请表2、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规划用地许可证4、拆迁许可证或施工现场是否具备施工条件现场踏看5、中标通知书及建筑工程施工合同6、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7、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可与规划许可证同时办理8、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及安全生产许可证9、银行资金到位证明或保函10、计划文件11、施工组织设计12、其他监理合同登记表、建设工程项目报建表、新材、散泥缴纳发票等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流程一、由项目建设单位凭介绍信到市建设行政服务中心市建管处窗口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和填报须知;二、项目建设单位按填表须知选项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上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交以下资料:1.工程项目审批传递单及有关复印件;2.建设工程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3.施工图设计审核合格证书复印件;4.计价审核表;5.中标通知书;6.施工合同;7.监理合同;8.质监通知书;9.安监审批表;10.商品砼供应合同;11.项目建设资质证明;12.甲、乙双方单位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存单据.三、审核.分资料审核和现场审核资料审核由窗口工作人员按项目建设单位提交资料逐项核验无误后予以受理登记,并转现场审核,现场如不具备开工条件或实际已开工建设的,暂不受理.四、审核无误或经行政处理的,由处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十五日内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可申请提前发放所需材料名称1、申请项目批文2、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土地使用权证4、征地红线图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施工许可证7、建设工程施工合同8、施工计划9、建筑总平面图10、商品房预售项目统一标识11、预售款监管协议12、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确认证明13、白蚁防治合同拍卖地由国土部门负责建设行政服务中心各窗口职能规划局窗口.负责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勘察设计管理科窗口.负责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申报材料初审.墙改办窗口.负责办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人防办窗口.负责办理民用建筑不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人防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时使用人民防空工程审批、人防工程含通信、警报设施的拆除批准.文物管理窗口.负责办理国家、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建设项目立项审核、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基本建设工程施工前文物调查、勘探发掘审核、审批.有形建设市场窗口.负责办理建筑工程交易入场登记、缴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建管处窗口.负责办理报建、核发施工许可证定额站窗口.负责办理计价标准核定、建设工程价格审核招标办窗口.负责办理招标资格与备案、施工合同备案安监站窗口.负责办理安全措施备案质监站窗口.委托质量监督、建设工程竣工备案测量队窗口.测量放线装修装饰管理办公室窗口.装修装饰施工企业资质证申报、建筑装饰工程报建登记备案、装修装饰工程招投标审批、建筑装饰工程质量监督、建筑装饰工程定额测定、建筑装饰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审查备案、建筑装饰工程施工许可证、建筑装饰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备案档案馆窗口.签订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发放建设工程档案合格文件拆迁管理办公室窗口.审核申办房屋拆迁许可证、办理房屋拆迁资格证房产局窗口.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须知、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审核须知、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准须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须知、申请集资、合作建房须知、廉租住房承租审批公用事业局窗口.燃气设施安全距离范围内施工许可、液化石油气储罐站建设审批、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以及设施经营网点的审批市政园林管理局窗口.市政工程施工许可、城市污水排水许可、向城市排水管道加压排放污废水审批、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砍伐城市树木的审批、城市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审核、城市街道两侧或公共场所临时堆放物料、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核、城市主要街道的临街建筑进行外部装修、搭建审核、城市主要街道两侧和公共场所设置商亭、固定摊点、电话亭、大排档审核、因特殊原因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改动、迁移市政设施审批、新建、改扩建各种管线、杆塔线,地面设备,建构筑物等审批、利用道路、桥涵、杆塔等设施设置广告标语、安装线路和设备等审批、占用车行道、人行道做临时停车场审批、因建设工程需要迁建、改建城市道路、排水、照明等市政设施审批、市政园林施工企业资质等级项目.收费窗口.负责收取建设行政事业性费用.。

五证办理顺序及详细步骤

五证办理顺序及详细步骤

五证办理顺‎序及详细步‎骤介绍办理五证先‎后顺序是: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国有土地使‎用证》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又称建筑工‎程开工证)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详细步骤介‎绍: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1.选址意见书‎(审查用地性‎质、范围、面积是否符‎合城市整体‎规划)程序:(1)企业提供申‎请报告、规划申请表‎、总平面图、土地转让协‎议或国有土‎地使用证、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报规划局用‎地处(2)用地处转总‎工室审查(3)报局业务会‎批准(4)领取选址意‎见书2.规划院实地‎测量,并处定位图‎,收取测量费‎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局审批‎下发)(1)企业持定位‎图、选址意见书‎、用地申请到‎用地处审查‎(2)主管局长、主管局市长‎批准(3)打交费单,领取用地规‎划许可证4.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土地局审‎批下发)(1)建设单位持‎用地申请、航测图、平面布置图‎、土地转让协‎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转让双‎方的有关证‎件、委托书到土‎地局土地利‎用处(2)土地评估(3)土地局测量‎对现场测量‎,出定界图(4)缴纳土地出‎让金和契税‎,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市消防支队‎盖章(1)持消防审批‎表、全套施工图‎到市消防支‎队建审科进‎行审批(2)核发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盖章2.人防证明市‎人防办六十‎个工作日办‎理自建手续‎3.房地产开发‎建设规模建设单位持‎单位申请、总平面图、资金证明到‎市房管局规‎划发展处办‎理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规划局规‎划处下发)(1)建设单位持‎申请报告、建设工程规‎划申请表(消防盖章)、土地征、用地规划许‎可证、总平面图、全套施工图‎、四套航测图‎到市规划局‎建管处(2)以上资料由‎总工室、局业务会审‎定后报处长‎、局长签字(3)打交费单交‎费,领取建设规‎划许可证、放验线通知‎单5.放线报告持放线通知‎和施工图、红线图到规‎划院测量队‎放线。

房地产的五证办理流程

房地产的五证办理流程

房地产的五证办理流程乐享集团公司,写于2021年6月16日房地产的五证办理的大概流程规划用地许可———土地使用许可———建筑规划许可———建设许可———预售许可;项目建议阶段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了解建设项目建议书阶段的选址工作;各级人民政府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项目建议书时,对拟安排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要征求同级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可行性研究论证阶段选址意见书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参加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阶段的选址工作,对确定安排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从城市规划方面提出选址意见书;设计任务书报请批准时,必须附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选址意见书;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程序:1.凡计划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编制设计任务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建设单位必须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选址申请;2.建设单位填写建设项目选址申请表后,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规定分级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3.按规定应由上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的建设项目,市、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建设单位的选址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选址意见,报上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应当包括建设项目地址和用地范围的附图和明确有关问题的附件;附图和附件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配套证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按建设项目计划审批权限实行分级规划管理;县人民政府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地级、县级市人民政府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该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中央各部门、公司审批的小型和限额以下的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国家审批的大中型和限额以上的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并报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用地预审报告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有关事项进行审查,提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时,必须附具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建设单位提出预审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由负责预审工作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直接受理:一申请预审的正式文件;二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三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其中应当包含土地利用的章节,内容包括规划选址情况、用地总规模和用地类型、补充耕地资金落实情况等;四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拟占用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确定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土地的,还应当提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负责预审工作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预审申请,应当受理;对不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预审申请,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逾期不通知申请人的,视为受理;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建设项目的下列内容进行审查:一建设项目用地选址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二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供地政策;三建设项目用地选址是否符合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四占用耕地的,补充耕地资金是否落实,计列费用是否合理;受理预审申请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出具预审意见;预审意见应当抄送建设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特大型建设项目的预审,预审时间经批准后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申请用地的,必须持国家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定点,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其用地位置和界限,提供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划拨土地;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一般程序:1.凡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申请用地的,必须持国家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定点申请;2.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用地项目的性质、规模等,按照城市规划的要求,初步选定用地项目的具体位置和界限;3.根据需要,征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用地位置和界限的具体意见;4.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的要求向用地单位提供规划设计条件;5.审核用地单位提供的规划设计总图;6.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应当包括标有建设用地具体界限的附图和明确具体规划要求的附件;附图和附件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配套证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单位提出用地申请时,应当填写建设用地申请表,并附具下列材料:一建设单位有关资质证明;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者其他有关批准文件;三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四初步设计或者其他有关批准文件;五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六占用耕地的,必须提出补充耕地方案;七建设项目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应当提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建设用地申请,应当受理,并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编制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上一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收到上报的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和有关方案后,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应当在5日内报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并将审查所需的材料及时送该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对依法应由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和有关方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必须提出明确的审查意见,并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国务院批准征用土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方案后,应当将批准文件和下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上报的材料一并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并按规定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30日内审查完毕;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同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批件后5日内将批复发出;经批准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由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以有偿使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并向建设单位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使用者缴纳土地有偿使用费后,依照规定办理土地登记;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建设单位颁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和建设用地批准书,依照规定办理土地登记;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的规划设计要求,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和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后,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一般程序:1.凡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单位与个人,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申请;2.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3.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征求并综合协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意见,审定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方案;4.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建设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工程施工图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包括的附图和附件,按照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以及个人建房等不同要求,由发证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实际情况制定;附图和附件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配套证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施工许可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该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分解为若干限额以下的工程项目,规避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该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该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五已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的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七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八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建设单位应当提供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有条件的可以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二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并规定的证明文件,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三发证机关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和所附证明文件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失效的,应当限期要求建设单位补正,审批时间可以自证明文件补正齐全后作相应顺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资金投入、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相关的证明材料;二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三工程施工合同;四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五商品房预售方案;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商品房预售申请之日起10日内,作出同意预售或者不同意预售的答复;同意预售的,应当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不同意预售的,应当说明理由;竣工验收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办法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备案机关备案;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以及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四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五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商品住宅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备案机关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验证文件齐全后,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文件收讫;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二份,一份由建设单位保存,一份留备案机关存档;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5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参加城市规划区内重要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资料;。

房地产五证-办理-顺序流程图

房地产五证-办理-顺序流程图

房地产五证办理五证先后顺序是: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局审批下发)——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由土地局审批下发)——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房管局规划处下发)——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建委审批下发)——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由市房管局预售科下发)详细步骤介绍: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1.选址意见书(审查用地性质、围、面积是否符合城市整体规划)程序:(1)企业提供申请报告、规划申请表、总平面图、土地转让协议或国有土地使用证、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报规划局用地处(2)用地处转总工室审查(3)报局业务会批准(4)领取选址意见书2.规划院实地测量,并处定位图,收取测量费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局审批下发)(1)企业持定位图、选址意见书、用地申请到用地处审查(2)主管局长、主管局市长批准(3)打交费单,领取用地规划许可证4.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土地局审批下发)(1)建设单位持用地申请、航测图、平面布置图、土地转让协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转让双方的有关证件、委托书到土地局土地利用处(2)土地评估(3)土地局测量对现场测量,出定界图(4)缴纳土地出让金和契税,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市消防支队盖章(1)持消防审批表、全套施工图到市消防支队建审科进行审批(2)核发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盖章2.人防证明市人防办六十个工作日办理自建手续3.房地产开发建设规模建设单位持单位申请、总平面图、资金证明到市房管局规划发展处办理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房管局规划处下发)(1)建设单位持申请报告、建设工程规划申请表(消防盖章)、土地征、用地规划许可证、总平面图、全套施工图、四套航测图到市规划局建管处(2)以上资料由总工室、局业务会审定后报处长、局长签字(3)打交费单交费,领取建设规划许可证、放验线通知单5.放线报告持放线通知和施工图、红线图到规划院测量队放线。

房地产项目开发五证办理顺序及步骤

房地产项目开发五证办理顺序及步骤

筹划五证先后次序是:具体步调介绍:一.扶植用地计划允许证和国有地盘应用证1.选址看法书(审查用地性质.范围.面积是否相符城市整体计划)程序:(1)企业供给申请陈述.计划申请表.总平面图.地盘让渡协定或国有地盘应用证.企业营业执照和天资证书,报计划局用地处(2)用地处转总工室审查(3)报局营业会同意(4)领取选址看法书2.计划院实地测量,并处定位图,收取测量费3.扶植用地计划允许证(计划局审批下发)(1)企业持定位图.选址看法书.用地申请到用地处审查(2)主管局长.主管局市长同意(3)打交费单,领取用地计划允许证4.国有地盘应用证(由地盘局审批下发)(1)扶植单位持用地申请.航测图.平面安插图.地盘让渡协定.扶植用地计划允许证.地盘让渡两边的有关证件.委托书到地盘局地盘应用途(2)地盘评估(3)地盘局测量对现场测量,出定界图(4)缴纳地盘出让金和契税,领取国有地盘应用证二.扶植工程计划允许证1市消防支队盖印(1)持消防审批表.全套施工图到市消防支队建审科进行审批(2)核发消防设计审核看法书.扶植工程计划允许证申请表盖印2.人防证实市人防办六十个工作日筹划自建手续3.房地产开辟扶植范围扶植单位持单位申请.总平面图.资金证实到市房管局计划成长处筹划4.扶植工程计划允许证(由房管局计划处下发)(1)扶植单位持申请陈述.扶植工程计划申请表(消防盖印).地盘征.用地计划允许证.总平面图.全套施工图.四套航测图到市计划局建管处(2)以上材料由总工室.局营业会核定后报处长.局长签字(3)打交费单交费,领取扶植计划允许证.放验线通知单5.放线陈述持放线通知和施工图.红线图到计划院测量队放线.三.扶植工程施工允许证(由建委审批下发)1.报建供给材料:扶植工程计划允许证.用地计划允许证.地盘证.报建申请表4份.红线图.施工图.计划总平面图2.现场勘探(3个工作日)3.组织招标4.抗震审查5.施工合同审查6.交费,筹划扶植工程施工允许证(扶植施工合同.勘探合同.设计合同.监理合同.报建申请表.工程预算书.中标通知书.交费四.商品房预售允许证(由市房管局预售科下发)申请单位持营业执照.天资证书.地盘征.年度开辟扶植范围.扶植工程计划允许证.红线图.施工合同.施工允许证.销控表.尺度层平面图.物业治理内容.到市房管局预售科,十五日内核发。

房地产五证办理流程整理版

房地产五证办理流程整理版

.. . .. . . 房产五证办理流程目录办理五证先后顺序是: (2)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一)申办程序 (2)(二)提交材料 (4)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5)(一)申办程序 (5)(二)评估收费 (6)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7)(一)申办程序 (7)(二)提交材料 (8)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9)(一)行政许可的条件 (9)(二)申办程序 (10)(三)提交材料: (10)五、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11)(一)行政许可的条件 (11)(二)申办程序 (11)(三)提交材料 (12)房地产五证办理顺序流程办理五证先后顺序是: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又称建筑工程开工证)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详细步骤介绍: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申办程序1.建设单位在每个工作日(周一至周六,以下同)持有关材料到规划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申报。

2.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如发现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如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容。

3.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应进行项目建设报件登记并注明收件容及日期。

4.申报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核收后,将申报材料转项目经办人5.项目经办人接到窗口转来的申报材料,经审核认为需补正相关文件,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容转窗口,通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后重新申报。

6.经审核申报材料合格后,项目经办人进行现场勘察,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由项目经办人完成会签工作并转设计科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窗口发给项目单位;经研究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报件,由项目经办人填写“退件通知”经窗口回复建设单位。

7.如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过程中,发现该建设项目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述和申辩。

8.如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需要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听证程序按《市规划局规划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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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五证办理流程目录办理五证先后顺序是: (2)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一)申办程序 (2)(二)提交材料 (4)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5)(一)申办程序 (5)(二)评估收费 (6)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7)(一)申办程序 (7)(二)提交材料 (8)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9)(一)行政许可的条件 (9)(二)申办程序 (10)(三)提交材料: (10)五、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11)(一)行政许可的条件 (11)(二)申办程序 (11)(三)提交材料 (12)房地产五证办理顺序流程办理五证先后顺序是: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又称建筑工程开工证)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详细步骤介绍: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申办程序1.建设单位在每个工作日(周一至周六,以下同)持有关材料到规划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申报。

2.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如发现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如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应进行项目建设报件登记并注明收件内容及日期。

4.申报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核收后,将申报材料转项目经办人5.项目经办人接到窗口转来的申报材料,经审核认为需补正相关文件,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转窗口,通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后重新申报。

6.经审核申报材料合格后,项目经办人进行现场勘察,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由项目经办人完成会签工作并转设计科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窗口发给项目单位;经研究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报件,由项目经办人填写“退件通知”经窗口回复建设单位。

7.如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过程中,发现该建设项目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8.如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需要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听证程序按《长春市规划局规划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执行)。

9.申请人要求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内容的,应重新提出申请,按照规定程序换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为六个月,逾期未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申请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的,应当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二)提交材料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人须提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并按要求提供所规定的文件、图纸、资料进行申报。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单位公章);2.立项批复;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件(复印件);4.项目合同(复印件)。

5.经国土资源部门确认的、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测绘1:500或1:1000勘测定界图3张(蓝晒图,现状地形,长春市统一坐标、统一高程,包括各类地上、地下管线、建构筑物位置),同时提供一份电子材料;6.关于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7.经土地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还需提供:(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复印件);(3)法人资格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复印件);(4)如属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还需提供开发公司资质证明(复印件)。

注:1.复印件需出示原件;2.除特殊说明外报审材料均为一份;3.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及缴费时间)。

4.有效期限:《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有效期限一年。

以划拨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还包括以规划条件为主要内容的附件。

在有效期内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有效期与《国有土地使用证》相同。

逾期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或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未申请办理延期手续的,上述证件及附图自行失效。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一)申办程序《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受理申请材料、审核材料、校准登记、颁发证书。

土地登记申请人(使用者)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

1.土地登记申请(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

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

(2)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交买卖、继承、赠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和公证书,原土地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

(3)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

企事业单位的土地使用者应提交土地登记法人证明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

2.地籍调查对土地登记申请人的土地采取实地调查、核实、测量、绘制宗地草图及红线图。

查清土地的位置、权属性质、界线、面积、用途及土地使用者的有关情况。

并要求宗地四周邻居界线清楚,无争议,确认后签字盖章。

3.土地权属审核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记申请书、权属来源材料和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决定对申请土地登记的使用者土地权属是否准予登记的法律程序。

4.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评估收费根据行政许可收费标准收取以宗地评估报告评估基准地价的总额计算各项费用。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申办程序1.规划窗口根据项目业主的申请,组织建筑设计方案技术审查,当日向并联审批部门发放《建筑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办理通知书》。

2.各并联审批部门收到《建筑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办理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签署《建筑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反馈市规划局。

3.中心规划窗口收到并联审批部门《建设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审查和施工图纸审核。

如方案需要修改,应提出修改意见,明确修改理由,项目申请人修改后重新报建;如方案得到批准,项目业主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4.中心规划窗口根据项目业主申请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消防设计防火审核”、“新建民用建筑项目防空地下室建设意见审查”、“气象防雷设计审核”、“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拆除迁移环境卫生设施审批”、“白蚁防治手续”等并联审批事项的申报条件,受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告知项目业主一次性填报表格,提交相关材料,当天向消防、人防、气象、市容、房管等并联审批部门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并联审批办理通知书》,并转交有关申报材料。

5.各并联审批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审批办结,签署《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反馈市规划局,抄告项目业主。

6.规划窗口根据并联审批单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4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放验线,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提交材料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

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

建设工程类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并加盖申请人印章2.有关计划批准文件、设计条件或规划方案审批意见3.土地使用权属证件及附图4.1/500或1/1000地形图两份,地形图上应由设计单位用HB 铅笔标明下列内容:建筑基地用地界限、建筑物外轮廓及层数、新建建筑物与基地用地界限、道路规划红线及相关控制线、相邻建筑物间距尺寸轴线标号;(作图格式见《报送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地形图示意图》);5.符合出图标准并加盖建筑设计单位设计出图章的1/500或1/1000总平面设计图两份6.分层面积表(应按国家有关建筑面积规定计算);7.相关单位部门审核意见8.日照分析文件一份(可选)9.规划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10.涉及拆迁的,应附送拆迁文件市政工程类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并加盖申请人印章2.有关计划批准文件、设计条件或规划方案审批意见3.土地使用权属证件及附图(可选)4.1/500或1/1000地形图两份;5.符合出图标准并加盖市政府工程设计单位设计出图章的1/500或1/1000总平面设计图两份6.涉及拆迁的,应附送拆迁文件7.相关部门书面意见8.规划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一)行政许可的条件根据《建筑法》第8条,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已办理改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建筑工程,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施工场地已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确定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7.按照规定已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8.建设资金已落实。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办程序1.建设工程项目报建2.建设项目招投标(直接发包)3.合同登记4.质量监督手续5.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6.办理开工许可证(三)提交材料:1.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业主资金证明;4.施工图审批准书;5.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6.质量监督手续;7.施工合同、监理合同;8.安全审查表;9.项目报建表;10.施工许可证申请表;11.商品房所需提供费用凭证;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材料;13.墙改费及散装水泥费凭证;14.民工工资保障金凭证。

五、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一)行政许可的条件符合《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条件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二)申办程序1.申请人向房地产交易管理所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2.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材料上报县建设局。

3.建设局进行审核和现场查勘,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准于许可的,于法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许可证书。

(三)提交材料1.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主管部门制式表)2.营业执照(需要原件)3.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需要原件)4.工程规划许可证--需要原件5.土地使用权证书--需要原件6.施工许可证--需要原件7.建设工程投资达到25%以上,以完成基础工程的证明并需要工程形象进度符合规定的现场照片--各地要求不一致,我所在地为多层要求2层以上,高层要求5层以上,请咨询当地主管部门8.商品房预售方案--需要一房一价备案9.预售款监管协议及专用帐户开户证明10.土地上无房屋或有房屋未办理房产证的具结书;原房屋办理权属登记的需提供注销证明11.施工合同及进度说明12.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设置抵押的,抵押权人同意办理预售的书面意见及初始登记前解除抵押的书面保证13.预测绘报告14.业主临时公约15.前期物业服务合同16.物业管理用房配置情况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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