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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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处理流程

刑事案件处理流程

刑事案件从立案到判决,快则半年长则两年。

一、刑事拘留阶段----10至37天首先,公安机关会视情况对其进行刑事拘留,三日提请检察院批捕,可以延长一至四日,检察院一般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如果是流窜作案、结伙作案或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捕的时候可以延长至一个月,也就是说刑事拘留一般是十多天,最长是三十七天。

二、批准逮捕阶段-----两个月至五个月逮捕后的侦查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如果是交通不便地区、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等可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

对于可能判十年以下刑罚的嫌疑人,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

也就是说,在公安阶段的时间一般是二个半月到三个月左右,最长是八个月。

三、审查起诉阶段----30至45天然后,案件由公安机关的办案人员写出起诉意见书及案卷、证据移送到检察院,即审查起诉阶段。

这个阶段一般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可延长半个月。

四、补充侦查-----30天检察院审查后认可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补充侦查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以两次为限。

补充侦查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的期限。

五、提起公诉-----一至五个月检察院的公诉科审查完成后,写出公诉书,向对应的法院提起公诉。

即:一般是一个月至一个半月,最长会达到五个月。

六、审判------一审-----30至45天最后是到法院。

审理是二审终审制,一审是在法院受理后一个月内开庭审判并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如果是边远地区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流窜作案的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七、上诉或抗诉-----二审-----30至45天如果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可以上诉;如果检察院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错误的,也可向上一级法院提出抗诉,案件进入二审程序。

二审的审判时限跟一审的审限是一样的,也是一个月,不超过一个半月,如果是边远地区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流窜作案的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有什么区别,刑事拘留会留案底吗

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有什么区别,刑事拘留会留案底吗

遇到诉讼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有什么区别,刑事拘留会留案底吗相信我们都听说过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二者是不一样的,有时候是会留案底的,案底是一个人的犯法或犯罪的记录,有没有案底对一个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很多工作是不要受过刑事处罚的劳动者,其实很多人想问刑事拘留有没有案底?什么时候会有案底呢?接下来由赢了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有什么区别,刑事拘留会留案底吗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1、性质不同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保障性措施,是一种诉讼行为,其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本身不具有惩罚性;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的一种处罚方式,实质上是一种行政制裁,其目的是惩罚和教育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

2、法律根据不同刑事拘留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用的;行政拘留则是根据《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行政法律、法规而采用的。

3、适用对象不同刑事拘留适用于刑事案件中涉嫌犯罪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

行政拘留适用于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

两者有着罪与非罪的界限。

4、羁押期限不同对于一般现行犯、重大嫌疑分子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为37日。

而行政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5日。

刑事拘留有没有案底刑事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是对触犯刑法的犯罪嫌疑人暂时性剥夺人身自由进行调查的手段,一般刑事拘留的期限为三天,对属于结伙、流窜作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延长拘留期限至三十天(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相关规定),在刑事拘留期限内公安机关进行侦察如认为犯罪证据确凿应当保送检察院批捕。

对于证据不足或者情节显著轻微尚不构刑事处罚的嫌疑人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予以解除刑事拘留,就是说释放,视情况而定也可以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也就是说被刑事拘留以后有可能会有案底(被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但是还有条出路就是无罪释放,这样是不可能留下案底的。

刑事拘留制度的现状与改革研究

刑事拘留制度的现状与改革研究

刑事拘留制度的现状与改革研究拘留制度作为刑事诉讼中一种常见的强制措施,对于保护社会安全、维护社会秩序起着重要作用。

然而,在现实中,拘留制度不时引发争议,问题首当其冲的就是拘留期限的限定和对被拘留人权益的保护。

因此,对拘留制度的现状与改革进行深入研究,是十分必要的。

首先,来看拘留期限的限定。

根据目前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拘留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

然而,实际操作中存在着过度拘留的现象。

一些被拘留的嫌疑人,由于案情复杂、证据不明确等原因,可能被拘留超过法定期限,这对被拘留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影响,也容易引发社会负面评论。

因此,在改革拘留制度时,应该加强对拘留期限的监管,确保不会对被拘留人的基本权益进行侵犯。

除了拘留期限的限定外,拘留制度在对被拘留人权益的保护上也存在着缺陷。

对于被拘留人而言,拘留不仅仅是他们自由的剥夺,还可能面临身心折磨、非人待遇等问题。

比如,一些侦查机关为了施加压力,可能采取虐待、毒打等手段,严重损害了被拘留人的身心健康。

此外,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也面临着生存环境差、食宿条件不佳等问题,这同样需要得到重视和改善。

因此,在对拘留制度进行改革时,应该加强对被拘留人的权益保护,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

除了对拘留制度的问题进行分析外,我们还需要探讨如何进行改革。

首先,应该推动法律修订,加强对拘留期限的监督力度。

要确保拘留期限的限定,可以通过增加相关法律规定,强调监察部门的监督职责,并加强对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考核。

此外,我们还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比如部分国家实施的预防性拘留制度,即只有在危险人士可能实施重大犯罪行为时,才可以进行拘留,从而避免了对正常人群的不必要拘禁。

另外,改革拘留制度还需要从改善被拘留人待遇和保护权益上着手。

公安部门应该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从而减少虐待、毒打等不必要手段的使用。

此外,加强对拘留场所的日常管理,提高生存环境的质量,确保被拘留人的基本生活权益得以保障。

刑事拘留3天后怎么办以及如何计算

刑事拘留3天后怎么办以及如何计算

遇到诉讼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刑事拘留3天后怎么办以及如何计算刑事拘留如果根据法律规定和一些辩护经验,这个刑事拘留那么就会意味着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这种类型,也将会面临被追究刑事责任和判刑。

这个责任的判定的具体结果,还要看具体案情和律师辩护情况。

酉阳律师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刑事拘留3天怎么办及怎么算拘留三天,如果是1日关押的,那就要4日出来。

相关法律规定:公安部于2000年8月21日印发了公安部《关于治安拘留时间如何计算问题的批复》(公复字[2000]8号),对这一问题作了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五条中‘受拘留处罚的人应当在限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拘留所接受处罚’的规定,执行治安拘留的时间应当自被决定治安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

治安拘留的期限是以日为单位计算的,执行治安拘留的时间也应当以日为单位计算,入所当日不计算在内,执行到第二日即为1日。

相关知识:刑事拘留时间怎么算一、延长刑事拘留的期限计算问题在延长刑事拘留的期限计算中常常出现的错误是期限计算不准确。

办案单位往往将刑事拘留的当日计算在内,导致对整个刑事拘留期间少计算1日的现象发生。

正确的计算方法是:刑事拘留是以日为计算单位而且期间开始之日不算在期间以内,即从期间开始的次日计算。

期间的届满以法定期间日数的最后一日为止。

例如,犯罪嫌疑人某某于4月1日被刑事拘留,从第2日开始计算,期限届满日期为4月4日;如果延长刑事拘留4日的,期限届满日期为4月8日;如果延长刑事拘留至30日的(即从4月4日延长27日),由于4月份只有30天,期限届满日期为5月1日。

二、路途时间是否从拘留期间扣除问题路途时间是否要计算在拘留期间内存在一种错误认识,认为押解途中的时间不应算刑事拘留时间,其理由是《刑事诉讼法》第79条规定期间的时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

《刑事诉讼法》第79条第3款中的“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是指1、公安司法机关向当事人邮寄送达诉讼文书、当事人向公安司法机关邮寄送达诉讼文书以及公安司法机关之间传递诉讼文书在路途上所占用的时间;2、公安司法机关从异地拘留、逮捕犯罪嫌疑人归案,讯问、通知等期间应当将路途中的时间扣除。

刑事拘留与逮捕有什么区别

刑事拘留与逮捕有什么区别

刑事拘留与逮捕有什么区别
刑事拘留与逮捕有什么区别
从实质要件上看,拘留与逮捕的条件差不太多,只是在程序上,拘留是由公安机关将需要逮捕的现⾏犯或者犯罪嫌疑⼈当即暂时剥夺⼈⾝⾃由。

⽽逮捕需要经过检察院批准或⼈民法院决定,公安机关才能执⾏。

两者的主要区别有:
(1)必须具备的条件不同。

①拘留的条件是:a拘留的对象是现⾏犯或者重⼤嫌疑分⼦,b有法定的某种紧急情形(刑诉法规定的7种情形)。

上述两要件,只有同时具备、才可拘留。

②逮捕的条件是:a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b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c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法尚不⾜以防⽌发⽣社会危险性,⽽有逮捕必要的。

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逮捕。

逮捕是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种。

(2)有权决定拘留与有权批准、决定逮捕的机关不完全相同。

(3)羁押的期限不同。

拘留的羁押期限14-37⽇;逮捕后的羁押期限为整个法定办案期限。

实践中,常常先拘后捕,如果不符合逮捕的证据等条件,则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民检察院对于现⾏犯或者重⼤嫌疑分⼦,在遇有法定紧急情况下依法采取的临时剥夺⼈⾝⾃由的⼀种强制措施。

逮捕是指⼈民法院、⼈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为防⽌犯罪嫌疑⼈或被告⼈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的进⾏,防⽌其发⽣社会危险性,依法采取的暂时剥夺其⼈⾝⾃由,予以羁押的强制措施。

以上就是店铺⼩编带来的相关总结,如果你还有其他的疑问,欢迎到店铺进⾏在线咨询。

民事纠纷派出所有权拘留吗

民事纠纷派出所有权拘留吗

民事纠纷派出所有权拘留吗拘留是⼀种强制措施,拘留可能分为刑事拘留和⾏政拘留,对于拘留有相应的程序,不能乱⽤,那么民事纠纷派出所有权拘留吗,关于拘留情形有哪些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为店铺⼩编整理了关于拘留情形有哪些的法律知识,供⼤家学习参考。

民事纠纷可以拘留吗拘留要符合相应的条件,纯民事纠纷派出所不能拘留,只能进⾏调解。

拘留的情形(⼀)刑事拘留情形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犯或者重⼤嫌疑分⼦,如果有下列情形之⼀的,可以先⾏拘留:1、正在预备犯罪、实⾏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被害⼈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指认他犯罪的;3、在⾝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份不明的;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嫌疑的。

(⼆)⾏政拘留情形⾏政拘留是指法定的⾏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政法律规范的⼈,在短期内限制⼈⾝⾃由的⼀种⾏政处罚。

⾏政拘留是最严厉的⼀种⾏政处罚,通常适⽤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警告、罚款处罚不⾜以惩戒的情况。

因此法律对它的设定及实施条件和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

⾏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般为10⽇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及其亲属找到保证⼈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的,可申请⾏政主体暂缓执⾏⾏政拘留。

⾏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

⾏政拘留具有下列特点:⾏政拘留是⼀种严厉的⾏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拘留裁决权,期限限制在1⽇以上15⽇以内。

⾏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

前者是依照⾏政法律规范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采取的惩戒措施;后者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采取的临时剥夺犯罪嫌疑⼈的⼈⾝⾃由的刑事强制措施。

⾏政拘留不同于司法拘留。

后者是⼈民法院依照《诉讼法》的规定对妨害民事、⾏政诉讼程序的⼈所实施的临时剥夺其⼈⾝⾃由的强制措施。

司法拘留、行政拘留、拘留审查与刑事拘留辨析

司法拘留、行政拘留、拘留审查与刑事拘留辨析

司法拘留、行政拘留、拘留审查与刑事拘留辨析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拘留有三种形式:司法拘留、拘留审查、行政拘留、刑事拘留。

司法拘留,它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对妨碍民事、行政、刑事诉讼的人采取的一种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司法处分。

司法拘留的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

司法拘留应当经人民法院院长批准。

拘留审查,它是指公安机关对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以便进行审查的行政强制措施。

拘留审查的期限为1个月以下,在案情重大、复杂等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个月。

拘留审查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行政拘留,是公安机关依据国家行政法规对犯有违法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人员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属行政处罚的一种。

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在紧急情况下,依法对现行犯或者重大犯罪嫌疑人采取的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

四种拘留区别:1、性质和依据不同。

(1)司法拘留是一种司法处分,属于诉讼法律范畴,其法律依据是诉讼法,包括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

(2)拘留审查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不是处罚,属于行政法律范畴,其法律依据是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

(3)行政拘留是对违反治安行政管理的人采取的一种行政处罚,属于行政法律范畴,其法律依据是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其他治安行政管理法律,如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以下简称国旗法)等。

(4)刑事拘留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不是处罚,属于刑事法律范畴,其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

2、适用对象不同。

司法拘留适用于下列人员:(1)在法庭审判刑事案件过程中,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如果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审判长应当警告制止。

对不听制止的,可以强行带出法庭;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十五日以下的拘留。

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

被处罚人对罚款、拘留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情节严重的。

拘传证(存根)

拘传证(存根)

拘传证1.格式拘传证┌──────────────┐┌─────────────────┐┌───────────│____公安局│.│____公安局││拘传证(存根)│.│拘传证││_公预字第号│.│_公预字第号││犯罪嫌疑人_________│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单位及职业_________│.│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兹派本局侦查员││住址____________│.│____对居住在____的____││拘传原因__________│.│予以拘传。

││拘传时间__________│第│││批准人___________│.│││执行人___________│.│局长(印)││填发时间__________│.│(公安局印)││填发人___________│号│本证已于_年_月_日_时向我宣布。

││年月日│.│被拘传人____│││.││││.││└──────────────┘──────────────┘──────────────┘2.说明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

本格式是公安机关使用的拘传证。

拘传证是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依法拘传犯罪嫌疑人到案接受讯问的凭证文书。

这种凭证文书具有不可违抗的法律强制力,被拘传人必须服从,不得拒绝。

该证不得多次使用,每次拘传不得超过12小时。

在12小时内不能结束时,应当将被拘传人妥善安置好,并重新填发拘传证。

填写拘传证应当注意的问题有:(1)该证正页上所指的被拘传人就是拘传证存根上使用的犯罪嫌疑人,这两种称谓都是同一人。

被拘传人是针对被拘传的对象而言的,而犯罪嫌疑人是针对被拘传人在案件中的地位而言的。

(2)正页中的“居住在……”和存根中的“住址”是同一的,均是指被拘传人的户口所在地。

正页中使用居住地主要是为了语言流畅和便于理解。

(3)拘传原因通常有两种基本情况,一是对犯罪嫌疑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案的,可填写“经合法传唤而不到案”;二是对犯罪嫌疑人直接采取拘传的,则应填写拘传的原因,即被拘传人的行为性质,如盗窃、抢劫、诈骗等。

刑事拘留不逮捕后面怎么处理

刑事拘留不逮捕后面怎么处理

遇到诉讼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刑事拘留不逮捕后面怎么处理刑事拘捕是有相应的要求的,以及是需要进行申请通过才可以进行拘捕的,如果没有上级的审批,是不允许进行逮捕的,所以对于这方面的知识接下来就由赢了网小编对于这拘捕的相关内容进行详细的介绍,希望大家能够了解。

一、刑事拘留到期没下逮捕会怎么样公安机关认为需要对被拘留人进行逮捕的,向人民检察院提请,人民检察院如果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该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被拘留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刑事案件立案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立案必须具备两个条件:①有犯罪事实存在。

②该犯罪事实依法需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有犯罪事实,但法律规定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能立案。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不能立案;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

①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的。

②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③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④依刑法告诉乃论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⑤被告人已经死亡的。

⑥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司法机关对于控告、检举或者自首的材料,应按管辖范围进行审查。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通知控告人、检举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治安拘留会不会留案底影响孩子

治安拘留会不会留案底影响孩子

治安拘留会不会留案底影响孩子治安拘留是不会留案底并且影响孩子的。

但若拘留后不改行为,触犯刑法被判刑,则可能留案底,对孩子未来产生影响。

此外,治安拘留与刑事拘留存在显著区别。

一、拘留会有案底吗对子女有影响吗?法律常识:拘留不会有案底,所以不会对子女有影响。

只有犯罪记录或者犯罪案底,对于本人还在子女考军校、当兵、考公务员政审有影响。

而拘留属于行政处罚或者是刑事强制措施,这两种都不会给被拘留人留有犯罪记录,也不会对子女造成影响。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一)警告;(二)罚款;(三)行政拘留;(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二、治安拘留会留案底吗会对孩子有影响吗法律常识:行政处罚会有案底,一般正常生活没有影响,工作可能有影响。

行政处罚不是刑事处罚,只会在相应的执法机构存有案底,但不会记入你的个人档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

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较高人民法院较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犯罪记录是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情况的客观记载。

犯罪记录制度是现代社会管理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为适应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现就建立我国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三、被拘留过对子女是否有影响法律常识:拘留不会对子女有影响。

拘留是有三种,分为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

仅仅就拘留而言并不会对子女产生影响。

案底是指犯罪记录,案底只能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拘留不会留案底,所以不会有影响。

(1)刑事拘留刑事拘留属于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而案底是指犯罪记录,案底只能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刑事拘留不会留案底,不会有影响,但是如果确实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以后,会有案底。

查处无证非法采矿工作实施方案(三篇)

查处无证非法采矿工作实施方案(三篇)

查处无证非法采矿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中国是资源大国,矿产资源丰富,但随之而来的是非法采矿问题的出现。

违法采矿活动不仅导致资源浪费,还对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和生态破坏。

为了保护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必须加强对无证非法采矿工作的查处工作。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及时有效地查处无证非法采矿工作,维护资源安全和生态环境2. 原则:- 法治原则:坚持依法查处、依法惩处,注重综合运用刑事、行政、经济等手段打击犯罪。

- 预防为主原则:坚持综合防控,打击非法采矿犯罪的同时,采取措施预防非法采矿行为的再次发生。

- 协同共治原则:各级政府、执法机构、监管部门要加强合作,形成整体合力,共同推进无证非法采矿工作的查处。

- 公开透明原则:加强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查处工作的公正公平。

三、实施措施1. 增加执法力度- 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无证非法采矿工作的日常检查和巡查,抓捕犯罪分子。

- 建立举报投诉机制,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无证非法采矿行为,给予举报者保护和奖励。

- 建立执法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提高查处效率和溯源能力。

2.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增加执法人员数量,提高执法人员水平和素质,加强培训和考核。

- 完善执法装备,提供必要的技术设备和专业工具,提高执法效率。

- 加强执法队伍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执法纪律,严惩违法违纪行为。

3. 加强宣传教育- 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无证非法采矿工作的认识和识别能力。

- 建立健全宣传平台,使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反对非法采矿,呼吁公众积极参与到查处工作中。

- 通过案例分析、宣传片等形式,展示查处无证非法采矿工作的成果,倡导法治观念。

4. 落实责任追究- 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对相关执法部门和责任人员履职不力、失职渎职者进行追责。

- 定期开展执法行为的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工作中的问题。

- 对查处无证非法采矿工作的工作成果进行评估,对取得显著成效的地区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待审羁押与拘留的区别是什么?

待审羁押与拘留的区别是什么?

The world is always unpredictable, and a person's fate often changes in an instant.(页眉可删)待审羁押与拘留的区别是什么?待审羁押与拘留的区别是拘留是在未批准逮捕以前,在法定的条件下,对需要进行侦查的人犯采取的一种紧急措施,而且只有公安机关才能行使拘留。

羁押则是在人民法院决定逮捕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且实施逮捕以后把人犯羁押起来;执行逮捕的机关,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可以在逮捕人犯后实施羁押。

一、待审羁押与拘留的区别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拘留和羁押问题的批复》中,对拘留和羁押作了如下区别:“拘留是在未批准逮捕以前,在法定的条件下,对需要进行侦查的人犯采取的一种紧急措施,而且只有公安机关才能行使拘留。

羁押则是在人民法院决定逮捕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且实施逮捕以后把人犯羁押起来;执行逮捕的机关,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可以在逮捕人犯后实施羁押。

”二、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61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

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拘留和羁押不一样的。

刑事拘留,不是处罚,而是公安机关采取的一种临时强制措施。

拘留对象是有重大犯罪嫌疑,且有可能继续犯罪、逃跑、自杀或串供的人。

拘留期限为3日,经公安局长批准可以延长1----4日。

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嫌疑人可以延长30日。

拘留期间,排除犯罪嫌疑的随时释放,查明犯罪证据的,随时报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

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立即释放。

韩国刑事拘留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韩国刑事拘留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韩国刑事拘留的流程和注意事项《聊聊韩国刑事拘留那点事儿》
嘿,大家好呀!今天咱来唠唠韩国刑事拘留的那些流程和注意事项。

想象一下,要是有人不小心犯了点事儿,可能就得面对这个让人有点发怵的过程了呢!
首先呢,这警察可不会随便抓人哦。

得有足够的证据或者怀疑你干了坏事,他们才会找上门来。

那场面,咋形容呢,就好像是孙悟空突然被如来佛祖的手掌给压住了。

一旦被警察盯上了,那可得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了。

别紧张得语无伦次,也别跟警察硬刚,毕竟人家是执行公务嘛。

这时候,你就得乖乖配合了,不然可就麻烦啦,没准从刑事拘留直接升级成其他更严重的后果咯。

然后呢,就被带到那传说中的拘留所啦。

这时候,可别指望能住上什么豪华套房,里面的条件嘛,大家就自行想象吧,反正是跟舒适沾不上边的。

就好像从家里的大床一下子挪到了硬板床上。

在拘留所里,可不是让你去度假的哦。

得接受各种调查询问,这时候就得诚实交代啦,可别想着编瞎话,警察蜀黍可不是好糊弄的呀。

要是你敢撒谎,那后果可不堪设想。

再来说说注意事项吧,第一点,别以为自己可以耍小聪明,警察可都是火眼金睛。

第二点,得保持冷静,虽然这有点难,但尽量别自己先乱了阵脚。

还有第三点,可别忘了通知家人朋友,让他们知道你的情况,不然他们会担心死的啦,这时候可就不是你一个人在战斗咯。

哎呀呀,说了这么多,其实就是想提醒大家,遵纪守法最重要呀!别去碰那些法律红线,不然就得面对这麻烦的刑事拘留流程了。

谁也不想体验这“特别待遇”对吧?所以啊,咱都老老实实做人,本本分分做事,让拘留所啥的都离咱远远的!就这么愉快地决定啦!。

看守所提审大概过程是是什么

看守所提审大概过程是是什么

看守所提审⼤概过程是是什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看守所是对⼈犯进⾏关押的⼀个机关,嫌疑⼈被逮捕或者拘留后,要移送到看守所羁押,那么看守所怎么提审⼤概过程是怎样的?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看守所提审⼤概过程是是什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民检察院、⼈民法院提讯⼈犯时,要有提讯证,并且不得产于⼆⼈。

《中华⼈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九条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民检察院、⼈民法院提讯⼈犯时,必须持有提讯证或者提票。

提讯⼈员不得少于⼆⼈。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看守所应当拒绝提讯。

第⼆⼗条提讯⼈员讯问⼈犯完毕,应当⽴即将⼈犯交给值班看守⼈员收押,并收回提讯证或者提票。

第⼆⼗⼀条押解⼈员在押解⼈犯途中,必须严密看管,防⽌发⽣意外。

对被押解的⼈犯,可以使⽤械具。

押解⼥性⼈犯,应当有⼥⼯作⼈员负责途中的⽣活管理。

⼆、看守所的职权有哪些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的机关。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

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须凭送押机关持有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逮捕证、刑事拘留证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改造机关,⼈民法院、⼈民检察院追捕、押解犯罪嫌疑⼈临时寄押的证明⽂书。

没有上述凭证,或者凭证的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予收押。

看守所作为国家专门的刑事羁押场所,履⾏着刑事羁押机关的职能作⽤,新刑诉法将近年来看守所管理⾏之有效的制度措施上升为法律规范,明确了看守所在履⾏羁押监管在押⼈员职能过程中,具有与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同等的法律地位。

以上知识就是⼩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民检察院、⼈民法院提讯⼈犯时,要有提讯证,并且不得产于⼆⼈。

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欢迎读者到店铺进⾏法律咨询。

查处无证非法采矿工作实施方案

查处无证非法采矿工作实施方案

查处无证非法采矿工作实施方案无证非法采矿行为是严重违反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对于保护土地资源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非常严重的危害。

因此,查处无证非法采矿工作是保护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的需要,下面是一个关于查处无证非法采矿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供参考。

一、调查取证阶段1. 组建调查小组:由警方、环境保护部门、矿产资源管理部门、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组成的跨部门联合调查小组,负责该地区无证非法采矿行为的调查取证工作。

2. 调查计划制定:制定调查计划,明确调查范围、时间和调查内容。

调查重点包括无证非法采矿的地点、采矿规模、采矿方式、主要负责人等信息。

3. 信息搜集:通过网络监测、线索报告、群众举报等方式,搜集涉嫌无证非法采矿行为的相关信息。

4. 侦查手段运用:根据调查需要,可以采取暗访、飞行侦查、高清遥感等侦查手段获取证据。

二、证据固定阶段1. 确定违法证据:对搜集到的证据进行分析鉴定,确定是否存在无证非法采矿行为。

2. 装备设置:根据需要,可以在涉案地点布置监控设备、拍照设备等,确保能够获得更多的无证非法采矿证据。

3. 证据固定:通过聆听获得的证人证言、进行现场勘查、拍摄照片等方式固定证据。

三、行政处罚阶段1. 行政罚款:根据《矿产资源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违法采矿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等。

2. 制止违法行为: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排除安全隐患,恢复生态环境。

3. 吊销许可证:依法吊销违法者的矿业权许可证、许可证书或者其他有关矿业权证照,同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

4. 行政拘留:对情节特别恶劣的无证非法采矿行为,可以依法采取行政拘留措施。

四、刑事追究阶段1. 取证调查:充分运用调查技巧和侦查手段,获取犯罪嫌疑人的有罪证据,如涉及非法矿产资源开采导致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的,可以考虑调取卫星遥感图像等证据。

2. 刑事拘留:对涉嫌犯罪的人员,视情节轻重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依法取得刑事拘留证。

看守所替换词

看守所替换词

看守所替换词
监狱, 牢狱, 牢, 监, 狱, 监牢, 大牢, 囚牢, 班房, 牢房,看
守所, 囹圄, 铁窗, 铁栏杆, 地牢, 囚室, 水牢, 禁闭室, 囚笼,
拘留所。

看守所(Detention house),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
犯罪嫌疑人的机关。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须凭送押机关持有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逮捕证、刑事拘留证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改造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追捕、押解犯罪嫌疑人临时寄押的证明文书。

没有上述凭证,或者凭证的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予收押。

看守所以县级以上的行政区域为单位设置,由本级公安机关管辖。

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安全厅(局)根据需要,可以设置看守所。

铁道、交通、林业、民航等系统相当于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可以设置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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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证格式
×××公安局
拘留证
(存根)
×公()拘字[ ]号
案件名称
案件编号
犯罪嫌疑人男女
出生日期
住址
拘留原因
批准人
批准时间
执行人
办案单位
填发时间
填发人
×××公安局
拘留证
×公()拘字[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
条之规定,兹决定对犯罪嫌疑人
(性别,出生日期,
住址)执行拘留,送
看守所羁押。
公安局(印)
年月日
本证已于年月日时向我宣布。
被拘留人:
本证副本已收到,被拘留人年月日时送至我所。
接收民警:看守所(印)
×××公安局
拘留证
(副本)
×公()拘字[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条之规定,兹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性别,
涉嫌罪名
属于律师会见需经许可的案件:
公安局(印)
年月日
承办部门存档备案此联附卷此联交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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