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期间可以不计算羁押期限吗
羁押期限折抵刑期会在判决上写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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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羁押期限折抵刑期会在判决上写明吗羁押折抵刑期的具体计算方法是:根据《刑法》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羁押期限折抵二、羁押折抵刑期可以吗《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刑法》第四十四条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刑法》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所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有期徒刑的时候,之前羁押的期限可以折抵刑期。
管制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和有期徒刑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因此羁押是可以折抵刑期的,但只限于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
三、羁押期可以折抵缓刑期吗《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羁押日期是否可以折抵徒刑缓刑日期问题的复函》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你院11月9日〔63〕法研字第55号函已收阅。
关于被判处徒刑缓刑的罪犯在判决前的羁押日期是否可以折抵缓刑日期的问题,我院1956年9月26日法研字第9664号关于被判处徒刑缓刑、管制前羁押日数如何折抵问题的批复曾经作过解答,即:“缓刑是对犯罪分子的一种考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限内,如果没有再犯新罪,缓刑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
因此,不必把判决前的羁押日数折抵缓刑日期。
”这个批复曾抄送各省、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请你院仍按此批复转告有关的人民法院。
此复。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审判阶段的羁押期限一审阶段,羁押期限为一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四类案件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期限为一个月以内)移送人民法院后,重新计算期限。
刑诉法关于羁押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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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ffort is the mother of success.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刑诉法关于羁押期限是怎么规定的?导读: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5条的规定,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推延期审理。
随着社会的发展,各种犯罪活动屡见不鲜。
如果当事人触犯了国家的法律,做了违法乱纪的事情,有关部门会对嫌疑人进行羁押。
国家对于羁押中涉及的问题都是有规定的。
关于刑诉法关于羁押期限是怎么规定的问题,特为大家整理了下面的资料,大家可以跟随的脚步一起来看一下。
刑诉法关于羁押期限是怎么规定的?所谓刑事诉讼中的羁押期限,就是指法律规定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拘留、逮捕后在侦查、起诉、审判等各个阶段的羁押期限。
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办理刑事案件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期限作了明确规定。
一、拘留、逮捕后讯问违法嫌疑人的期限刑事诉讼法第65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对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而根据新颁布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公安机关讯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但对案情复杂、违法行为依照法律规定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以上负责人批准,讯问查证的时间可以延长至24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违法嫌疑人。
非经强制传唤的,不得以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进行讯问。
二、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刑事诉讼法第58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刑事诉讼的期间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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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时作为期间计算单位的1.12小时。
传唤、拘传最长不超过24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2.24小时。
拘留和逮捕后24小时之内,除有碍侦查或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应当把被拘留或逮捕的原因以及羁押的处所通知被拘留或逮捕人的所在单位或者家属。
对被拘留或逮捕的人,应当在被拘留或逮捕后的24小时内进行第一次讯问。
3.48小时。
在侦查阶段,对于一般的案件,犯罪嫌疑人所委托的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侦查机关应当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
二、以日作为期间计算单位的以日作为期间计算单位的情况,在刑事诉讼中比较多见,大致有3日、5日、7日、10日、15日、20日几种情况。
1.3日。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可以延长至30日)。
人民法院应将开庭的时间、地点在开庭3日以前通知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3日以前送达。
对于公开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3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的时间和地点。
公安部关于对刑事拘留时间可否折抵治安拘留时间有关问题的批复-公复字[199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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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关于对刑事拘留时间可否折抵治安拘留时间有关问题的批复
正文:
---------------------------------------------------------------------------------------------------------------------------------------------------- 公安部关于对刑事拘留时间可否折抵治安拘留
时间有关问题的批复
(1997年12月25日公复字[1997]9号)
江西省公安厅:
你厅《关于刑事拘留时间可否折抵治安拘留时间的请示》(赣公明发〔1997〕1924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
如果行为人依法被刑事拘留的行为与被治安拘留的行为系同一行为,其被刑事拘留的时间应当折抵治安拘留时间。
但如果被刑事拘留的时间已超过治安拘留期限的,不再给予治安拘留处罚。
——结束——。
刑事诉讼中各时期羁押期计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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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中各时期羁押期计算表一、批捕前拘留时期羁押期【3+(1-4)+30】拘留的羁提期限最多为一个月零七天。
一、《刑事诉讼法》第69条第1款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以为需要批捕的,应当在拘留后3日之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形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刻能够延长1至4日”。
二、“关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刻能够延长至30日”。
3、“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批捕书后的七日之内,作出批准批捕或不批准批捕的时限规定”。
二、侦查羁押期限【2+1+2+2】侦查中的最长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七个月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对犯法嫌疑人批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二、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能够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3、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域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法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法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上述期限(三个月)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能够延长二个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4、“对犯法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能够再延长二个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三、审查起诉时期羁押期限【1++2+3】审查起诉中的最长羁押期限不得超过六个半月一、《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之内作出决定。
二、重大、复杂的案件,能够延长半个月;3、退回补充侦查或自行侦查的时刻为一个月,最多两次,即2个月。
4、补充侦查后再次移送检察机关1个月内作出决定,最多延长半个月。
即最多3个月。
四、一审中的羁押期限【+1+1+】一审中最长羁押期限为五个月一、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之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刑事拘留羁押期限最长是多长时间大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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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 one day I have money or I am completely out of money, I will start wandering.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刑事拘留羁押期限最长是多长时间大概?导读:最长要拘留37天,如果涉及到刑事责任可能判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依照法律的规定还可以延长,不能侦查终结的,经过相关机构的确认和允许,可以再延长二个月,如果案件相当复杂,也可以稍作延长。
一、刑事拘留羁押期限最长是多长时间大概?最长是37天。
1.刑事拘留最长为三十七天,如果被逮捕,其羁押期限要看具体情况,相关期限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第一百五十五条: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3.第一百五十六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二、摸了别人一下要拘留多久大概?判处五日至十日的拘留。
1.猥亵行为不构成犯罪时,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处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2.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三、网赌做了笔录等几天才会拘留?1.司法实践中,做了笔录与被拘留之间不一定存在必然关联。
拘留的实质条件,并没有一条与笔录做完后多久有关。
2.如果做完笔录12小时后没有回家,就有可能被拘留了,24小时还没有回家,那么可能被拘留了。
四、如果判三年半能争取缓刑吗?如果适用条件符合,是有可能判缓刑的。
1.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了判缓刑的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羁押的期限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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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押的期限规定羁押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非自由刑事强制措施,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措施。
羁押期限是指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羁押的时间限制。
下面是我对羁押期限规定的700字说明。
我国刑事诉讼法对羁押的期限规定了明确的时间限制。
首先,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其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
这是将犯罪嫌疑人限制在羁押状态下的最长时间。
然而,对于涉嫌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诉讼法还规定了一些特殊情况下的羁押期限延长规定。
例如,对于涉及跨国犯罪、恐怖活动犯罪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检察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羁押期限延长三个月。
这种延长的申请需要由检察机关事先审查,并由人民法院批准。
此外,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嫌疑人,羁押期限也可以根据特殊情况进行延长。
对于此类案件,检察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羁押期限延长六个月。
同样,这种延长的申请也需要由检察机关事先审查,并由人民法院批准。
然而,刑事诉讼法也规定了对羁押期限的管控。
根据法律规定,在羁押期间,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都要定期复查羁押的必要性。
如果认为不再需要羁押,应当及时解除羁押措施。
此外,如果羁押期限届满后,尚不能立案或者不能及时进行审判,也要及时解除羁押。
这些规定保障了被羁押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滥用羁押措施。
总之,羁押期限是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措施,它有明确的时间限制。
刑事诉讼法规定了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并对特殊情况下的羁押期限进行了相应的延长规定。
同时,对羁押期限的复查和解除也有明确的规定,以保障被羁押人的合法权益。
这些规定确保了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羁押时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维护了法律的公正性和公信力。
刑事案件侦查羁押期限最长多久
![刑事案件侦查羁押期限最长多久](https://img.taocdn.com/s3/m/009189b08762caaedd33d44a.png)
刑事案件侦查羁押期限最长多久从《刑事诉讼法》第124条中的规定可以看出: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
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逮捕以前已被拘留的,拘留的期限不包括在侦查羁押期限之内。
但是这只是一般羁押期限的规定,除此之外还有特殊羁押期限和重新计算的羁押期限。
接下来,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侦查羁押期限的相关内容。
从《刑事诉讼法》第124条中的规定可以看出: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
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逮捕以前已被拘留的,拘留的期限不包括在侦查羁押期限之内。
但是这只是一般羁押期限的规定,除此之外还有特殊羁押期限和重新计算的羁押期限。
接下来,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侦查羁押期限的相关内容。
▲一、羁押的期限是多长所谓超期羁押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被采取强制羁押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称之超期羁押。
拘留羁押期限在公安机关最长37天;被捕最长的羁押期限7个月,两者合并一般最长羁押期限即8个月零7天。
是否超期羁押要分阶段。
一般情况下,在拘留期间羁押,最长期限37天,拘留37天了还没有被检察机关批捕,就得释放,否则就叫超期羁押;如果检察机关批捕后,加上拘留的37天即8个月零7天,检察机关还没有起诉,就得释放,否则叫超期羁押;检察院起诉到法院,一般是两个半月宣判,超过两个半月法定办案期限,还没有结案的,构成超期羁押。
▲二、羁押期限是多长时间刑事拘留后的三日(特殊情况七日)(流窜、结伙作案三十日)以内,提请检察院批捕。
检察院七日以内,作出决定。
当事人被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下列案件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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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t give up and don't give in.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得超过一年。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除了无期徒刑与死刑外,其余的刑事处罚都是有期限限制的,只不过有的处罚法律规定的期限比较长,而有的则比较短。
而这其中的拘役就是在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
除此之外,拘役是否可以宣告缓刑呢?将在下文中为您介绍。
一、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得超过一年。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拘役可以缓刑吗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十一、将刑法第七十二条修改为:“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 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十二、将刑法第七十四条修改为:“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二十二、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醉驾处刑并未排除在适用缓刑之外。
所以,符合上述条件,包括醉驾在内,可以或应当宣告缓刑。
三、拘役的特征1、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
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
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有什么区别,刑事拘留会留案底吗
![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有什么区别,刑事拘留会留案底吗](https://img.taocdn.com/s3/m/19800bc933d4b14e85246821.png)
遇到诉讼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有什么区别,刑事拘留会留案底吗相信我们都听说过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二者是不一样的,有时候是会留案底的,案底是一个人的犯法或犯罪的记录,有没有案底对一个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很多工作是不要受过刑事处罚的劳动者,其实很多人想问刑事拘留有没有案底?什么时候会有案底呢?接下来由赢了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有什么区别,刑事拘留会留案底吗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1、性质不同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保障性措施,是一种诉讼行为,其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本身不具有惩罚性;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的一种处罚方式,实质上是一种行政制裁,其目的是惩罚和教育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
2、法律根据不同刑事拘留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用的;行政拘留则是根据《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行政法律、法规而采用的。
3、适用对象不同刑事拘留适用于刑事案件中涉嫌犯罪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
行政拘留适用于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
两者有着罪与非罪的界限。
4、羁押期限不同对于一般现行犯、重大嫌疑分子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为37日。
而行政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5日。
刑事拘留有没有案底刑事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是对触犯刑法的犯罪嫌疑人暂时性剥夺人身自由进行调查的手段,一般刑事拘留的期限为三天,对属于结伙、流窜作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延长拘留期限至三十天(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相关规定),在刑事拘留期限内公安机关进行侦察如认为犯罪证据确凿应当保送检察院批捕。
对于证据不足或者情节显著轻微尚不构刑事处罚的嫌疑人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予以解除刑事拘留,就是说释放,视情况而定也可以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也就是说被刑事拘留以后有可能会有案底(被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但是还有条出路就是无罪释放,这样是不可能留下案底的。
关于行为人在拘留所羁押27天吗?
![关于行为人在拘留所羁押27天吗?](https://img.taocdn.com/s3/m/1559959a168884868662d621.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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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拘留,羁押这些都是因为行为人的行为触犯了法律,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需要将行为人拘留或者羁押到拘留所。
拘留,羁押,这些行为都是公安机关执行的范围,涉及到违法犯罪的行为,公安机关的任务就是执行犯罪。
那么在拘留所羁押27天吗?一、拘留后应当在多长时间内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二、羁押羁押是一个汉语词汇,拼音是ji ya,是一种逮捕、拘留决定以后的,依附于拘留、逮捕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当然状态,不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
羁押的场所包括:监狱、看守所、拘留所、留置室。
(一)羁押定义在我国,羁押基本上是一种逮捕、拘留决定以后的,依附于拘留、逮捕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当然状态,不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
(二)羁押场所羁押的场所包括:监狱、看守所、拘留所、留置室。
留置室不是专门的羁押场所,它可以是派出所的一个屋子,也可以是刑警队的一个屋子,是随意的一个屋子,也就是侦查、盘问阶段完全由侦查人员自行来控制。
刑事拘留最长时间能拘留多长时间
![刑事拘留最长时间能拘留多长时间](https://img.taocdn.com/s3/m/61d8055a001ca300a6c30c22590102020640f24d.png)
刑事拘留最长时间能拘留多长时间一、刑事拘留最长时间能拘留多长时间刑事拘留一般最长为14天,如果流窜作案或者多次作案的话会延长为37天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拘留的期限分一般期限和延长期限两种,具体如下:1.一般的刑事拘留期为14天,一般从进到看守所算起。
在14天内侦查机关要报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其中检察院核准的时间为7天,包含在14天内,如核准则逮捕,否则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2.延长期限的刑事拘留期为37天,其中检察院核准的时间为7天,在该期限内,侦查机关报检察院批准逮捕,如核准则逮捕,否则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二、拘留的适用条件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
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
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61条和第132条对于公A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61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
公A机关可以先行拘留:(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在刑事诉讼中,除公A机关依法拥有决定拘留和执行拘留的权限以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32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直接受理的案件中,对于具有以下两种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有权决定拘留:(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后,由公A机关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A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刑事拘留案底五年一消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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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addition to being grateful, it is not enough. You must put your hands together and lead your employees with a devout heart like Buddha.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刑事拘留案底五年一消除吗导读:刑事拘留案底就算过了五年也是不会消除的。
但是刑事拘留案件是不一定会留下案底的,一般只有判处了刑罚的案件,才会被留下案底。
而拘留只是一种强制关押的形式,来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逸。
刑事拘留并不意味着判刑,但是如果被刑事拘留,说明该人员与案件关联较大。
一、刑事拘留案底五年一消除吗刑事拘留案底就算过了五年也是不会消除的。
案底是指在公安机关保存的违法或犯罪行为记录,这些记录不会消除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
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二、有案底的人不能从事的职业:1、法官,《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十条,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法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2、人民陪审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六条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3、检察官,《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十一条,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检察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4、公务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四条,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5、ls,《中华人民共和国ls法》第七条,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ls执业证书:(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ls执业证书的。
各类羁押期限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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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各类羁押期限的计算一、计算方式(一)治安拘留(以日为单位计算,入所当日不计算在内,执行到第二日即为1日。
)(二)刑事拘留(以对犯罪嫌疑人宣布签字时间起算)(三)收容教育、强制戒毒、逮捕以月为单位(当日不算)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9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30条关于“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之时或者日不计算在内”的规定,入所当日不计算在内,执行到第二日即为1日,即期间从执行的次日开始计算。
(四)劳动教养(作出劳动教养决定之日起计算,当日起算),劳动教养期限自作出劳动教养决定之日起计算,所以当日应当计算在内。
如劳教一年,计算是5月10日到次年的5月9日。
二、有关范例(一)行政拘留以日为计算单位。
例如,张某被行政拘留5日,于8月1日入所执行,8月2日为执行第1日,期限届满日期为8月6日,应当在8月6日出所。
(二)收容教育以月为计算单位。
例如,张某被收容教育6个月,于2004年3月5日入所执行,3月6日为执行第1日,执行期限届满日期为9月5日,应当在9月5日出所。
(三)强制戒毒以月为计算单位。
例如,张某被强制戒毒3个月,2004年5月3日入所执行,5月4日为执行第1日,执行期限届满日期为8月3日,应当在8月3日出所。
(四)刑事拘留以日为计算单位。
例如,犯罪嫌疑人张某于2004年4月10日被刑事拘留,期限届满日期为4月13日;延长4日的,期限届满日期为4月17日;延长至30日的,期限届满日期为5月10日。
(五)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为2个月,以月为计算单位。
例如,犯罪嫌疑人刘某于2004年2月2日被依法逮捕后,其羁押期限届满日期为4月2日。
如经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一个月,期限届满日期为5月2日。
刑事拘留被取保候审有没有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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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诉讼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刑事拘留被取保候审有没有案底拘留一般是因为公安机关认为有需要,或者说是以后难以找到犯罪嫌疑人,所以直接申请的限制人身自由的一个措施,对于拘留的情况,是可以取保候审的,只要交纳保证金或者有保证人,就可以取保候审,不过取保候审需要通讯保持畅通,保证能够随传随到,那么,取保候审之后有案底吗,跟着赢了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刑事拘留被取保候审有没有案底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被取保候审,还要经过法院审判,如果法院作有罪判决就有案底,如果作无罪判决就没有案底。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刑事拘留要遵循哪些程序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什么是羁押,羁押期限有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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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羁押,羁押期限有多久亲⼈被抓,家属最关⼼的是需要羁押多少天。
店铺⼩编为您准备了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
什么是羁押,羁押期限有多久羁押是指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在终审判决前的暂时关押。
羁押不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是刑事拘留和逮捕的附带性后果。
根据案情不同,每个⼈关押的时间是不同的。
羁押期限包括: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三阶段的期限。
《公安机关适⽤刑事羁押期限规定》规定了⼀般情况下的羁押期限。
但实践中执⾏⼀般羁押期限的并不多。
《公安机关适⽤刑事羁押期限规定》还规定了羁押的延长期限。
延长羁押期限到期,还有许多理由可以再延长。
侦查阶段在侦查阶段,羁押分拘留和逮捕两种形式,其中拘留⼜分为公安机关侦查案件和检察机关⾃侦案件两种情况。
拘留羁押期限:公安机关侦查案件:⼀般羁押期限:三⽇。
延长羁押期限: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四⽇。
等待批准逮捕期限:⼈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期限为七⽇。
特别延长羁押期限: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嫌疑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三⼗⽇。
任何情况下,拘留的羁押期限都不能超过37天。
检察院侦查的案件:检察机关⾃侦案件: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以内作出决定。
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四⽇。
任何情况下不得超过⼗四⽇。
逮捕后羁押期限:⼀般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个⽉。
延长羁押期限:1.上⼀级检察院批准延长的权⼒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级⼈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个⽉。
2.省级检察院批准延长的权⼒对于以下四类案件:(1)交通⼗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复杂案;(2)重⼤的犯罪集团案件;(3)流窜作案的重⼤复杂案件;(4)犯罪涉及⾯⼴,取证困难的重⼤复杂案件。
在期限届满时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个⽉。
对犯罪嫌疑⼈可能判处⼗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此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可再延长⼆个⽉。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适用刑事羁押期限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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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适用刑事羁押期限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安部•【公布日期】2006.01.27•【文号】公通字[2006]17号•【施行日期】2006.05.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犯罪和刑事责任正文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适用刑事羁押期限规定》的通知(2006年1月27日公通字[2006]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为规范公安机关适用刑事羁押期限工作,有效惩治犯罪,切实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公安部制定了《公安机关适用刑事羁押期限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部。
公安机关适用刑事羁押期限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安机关适用刑事羁押期限工作,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必须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关于拘留、逮捕后的羁押期限的规定,对于符合延长羁押期限、重新计算羁押期限条件的,或者应当释放犯罪嫌疑人的,必须在羁押期限届满前及时办理完审批手续。
第三条公安机关应当切实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防止因超期羁押侵犯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对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限,按照以下方式计算:(一)拘留后的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期限以日计算,执行拘留后满二十四小时为一日;(二)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以月计算,自对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之日起至下一个月的对应日止为一个月;没有对应日的,以该月的最后一日为截止日。
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羁押期限。
精神病鉴定期限自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鉴定之日起至收到鉴定结论后决定恢复计算侦查羁押期限之日止。
第二章羁押第五条对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讯问开始时或者采取强制措施时,侦查人员应当向犯罪嫌疑人送达《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并在讯问笔录中注明或者由犯罪嫌疑人在有关强制措施附卷联中签收。
拘役期间真的可以回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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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拘役期间真的可以回家吗
拘役期间真的可以回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
拘役是指法院判处犯罪人员短暂拘留,就近拘禁并强制其参加劳动的处罚。
二、刑拘期间家属可以探视吗
刑拘期间家属不可以探视。
刑事拘留期间家属是不能进行探视的,除律师外一般不许他人会见,也不能使用通讯工具。
但是,如果有重要的民事行为,经看守所同意,可以转交文书和传达信息。
法律快车提醒您,刑事拘留,在侦查阶段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
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职责只是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三、拘役最长时间是多久
拘役最长期限为一年。
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数罪并罚时,最高不得超过1年。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之日起计算。
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刑拘期间做精神病鉴定如何计算羁押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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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拘期间做精神病鉴定如何计算羁押期限刑事拘留是对嫌疑⼈采取的⼀种刑事强制措施,对嫌疑⼈刑事拘留期间,并不影响侦查机关继续侦查刑事案件,收集犯罪的证据,那么刑拘期间做精神病鉴定怎样计算羁押期限的?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刑拘期间做精神病鉴定如何计算羁押期限刑事拘留期间,对嫌疑⼈进⾏精神病鉴定的,并不影响羁押的期限,鉴定是属于侦查的措施之⼀。
⽽刑事拘留的期限最长是37天。
《中华⼈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以内,提请⼈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四⽇。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嫌疑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三⼗⽇。
⼈民检察院应当⾃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即释放,并且将执⾏情况及时通知⼈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百四⼗六条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进⾏鉴定。
⼆、超期羁押怎么处理如果司法机关在羁押期限届满后仍不放⼈的,犯罪嫌疑⼈、被告⼈及其法定代理⼈、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被告⼈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对于⼈民法院、⼈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司法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如何处理,法律规定了三种办法:⼀是对于犯罪嫌疑⼈、被告⼈在押的应当予以释放;⼆是对于取保候审超过⼗⼆个⽉或者监视居住超过六个⽉的,应当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三是变更强制措施,如对被羁押犯罪嫌疑⼈、被告⼈解除羁押,改为采取取保候审。
如果到了法定期限不能办结,对于在押的犯罪嫌疑⼈、被告⼈原则上应当释放。
对于还需要继续侦查、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者继续审理的案件的犯罪嫌疑⼈、被告⼈,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刑事案件最长羁押期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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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最长羁押期限是多久一般刑事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侦查阶段最长羁押期限为逮捕之前的最长羁押期限37天加逮捕以后的最长羁押期限7个月,最长为8个月零7天。
关于刑事案件最长羁押期限是多久的其他相关问题,下面我为您详细解答。
一、刑事案件最长羁押期限是多久1、一般刑事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2、侦查阶段最长羁押期限为:逮捕之前的最长羁押期限37天+逮捕以后的最长羁押期限7个月,最长为8个月零7天。
3、相关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二、一般什么样的案件可以申请延长时间1、交通不方便、在偏远地区的重大案件;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3、没有固定地点流窜作案的重大案件;4、犯罪面非常广,取证也有很多困难的案件。
犯罪嫌疑人可能会判罚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情况下,依照法律可以延长期限,同时延长过后还不能终结案件的需要向上一级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别的检察院进行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两个月。
在侦查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如果不按事实报自己的姓名、住址等身份信息的有必要对其身份进行调查,侦查时间直到查清为止,但是对其犯罪行为不能停止。
在案件侦查结束之前,只要是辩护提出的任何要求,侦察机关都应听取其意见,并且进行记录,辩护还需提交书面意见,当案件的附卷。
犯罪嫌疑人自首应备案记录,案件移送要在起诉意见书中体现。
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相关机关要及时撤销案件,解除对犯罪嫌疑人的逮捕令,进行释放证明,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一般刑事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
侦查阶段最长羁押期限为8个月零7天。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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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期间可以不计算羁押期限
吗
刑事拘留期间不可以不计算羁押期限,刑事拘留是指行为人涉嫌刑法,而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
刑事拘留的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七日,从决定拘留起计算。
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超过二个月,复杂的可以延长,从决定逮捕时起计算,自己需要多加了解。
刑事拘留期间可以不计算羁押期限吗
刑事拘留是指行为人涉嫌刑法,而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
刑事拘留的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七日,从决定拘留起计算。
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超过二个月,复杂的可以延长,从决定逮捕时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情况和理由,经部门领导审核,由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
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由检察长决定,再送交公安机关执行;对于情况紧急来不及办理拘留手续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先行将犯罪嫌疑人带至公安机关,同时立即办理拘留手续。
由于我国法律规定,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
因此,对于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犯罪嫌疑人的,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必要时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
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应持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的《拘留证》,向被拘留人出示,并宣布对其实行拘留。
然后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字、盖章或按捺指印。
被拘留人拒绝签字、盖章或按捺指印的,执行人员应在拘留证上注明。
刑事拘留需要自己多加留意具体的规定,在有关的刑期的规定上会存在不小的差异,但是最为关键的就是自己的利益维护需要在合理的区间,但是最为关键的就是在生活中需要积极的履行
的自己的刑期,尽量减少自己的违反规定的情况,进而确定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