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就餐卡使用及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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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就餐卡使用及管理制度
食堂就餐卡使用及管理制度
XX街道机关职工食堂由街道膳食委员会统一负责管理,负责制订食堂就餐卡使用及管理制度。
一、就餐卡办理对象:街道办事处机关干部,包括长期在街道办事处工作的外聘工勤人员,短期借调人员不办理就餐卡,凭餐券就餐。
二、就餐时间:早餐7:20—8:20;中餐12:00—12:30;晚餐5:00-5:30(夏令时5:30-6:00,晚餐原则上只限值班人员,各办(所)较多人员晚上加班、值班就餐需提前告知)
三、就餐标准:早餐5元/人/餐,中、晚餐按所点菜分别计价。打卡由食堂人员负责,膳食委员会人员轮流监督。
四、就餐卡补助:
街道机关每月15日前从职工福利费中按类别进行补助:
1、在街道办事处食堂就餐人员:每月补助450元/人;
2、在各拆迁等指挥部食堂就餐人员:每月补助100元/人。
五、就餐卡充值
余额不足可以自行到党政办现金充值。
六、就餐卡余额使用
1、每季度末,街道办事处编内、编外人员就餐卡内余额可以直接向食堂换购米、油、牛奶等物品,不退现金,未换购的自动清零处理;
2、其他人员就餐卡内余额不得换购,每季度末清零。
七、就餐卡使用方法
1、食堂就餐卡为射频(感应)卡,请勿挤压和与水、油及高温接触。
2、不可折弯,不可打孔,不能与钥匙、手机等物品放在一起,否则影响正常使用。
3、如有遗失请及时到党政办挂失。
4、请妥善保管就餐卡,凡丢失、损坏者补办时一律收取工本费五元。已经补办了新卡后又找到旧卡的,新卡不予退换。
八、就餐要求:
1、杜绝浪费。就餐人员应按需盛饭打菜,厉行勤俭节约,不得故意造成浪费。
2、文明用餐。就餐人员必须遵守秩序,打饭、菜时应自觉排队,服从食堂人员管理和劝告,不得争抢、插队。食堂内不准抽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大声起哄、吵闹,餐后要将餐具放到指定地点,分类放置各类垃圾。
3、就餐卡规定。就餐卡系需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转让或交易。就餐卡仅限于机关内部,不对外办理使用。
4、自觉刷卡用餐。就餐人员一律服从食堂管理和监督,按照伙食标准刷卡就餐,餐后不得打包带走,严格禁止一人打两份或多份。
5、按时就餐。严格按规定时间进餐,不得擅自提前就餐时间。
6、爱护公物。就餐人员要爱护食堂的公物和设施,不得随意挪动或损坏,若有损坏,照价赔偿,不得将餐具带出食堂。
7、外来人员就餐。食堂只向在职上班的机关干部开放,原则上不接待外来搭膳人员在食堂用餐。因工作需要,来本机关工作、服务的外来人员临时需就餐,需由相关办公室主任向党政办领用就餐券,外来人员凭就餐券就餐。
8、招待用餐。各办(所)包厢接待客人,需提前一天申请填写《接待用餐申请单》,党政办凭申请单通知食堂安排就餐。
本制度从2018年1月起开始执行,2017年就餐卡内所余金额统一清零处理。
XX街道膳食管理委员会
2018-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