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共3页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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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3篇

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3篇

范文一:提高师德修养, 是时代向我们提出的要求, 也是《新义务教育法》赋予我们的义务, 在实施素质教育的今天, 我们作为教师必须转变观念, 树立教育新风。

通过学习《新义务教育法》, 有了深刻的体会。

教育的基本原理告诉我们, 教育必须有明确的指向性和目的性, 主要解决人的发展问题, 唤起学生精神世界能动、自主的能力, 培养学生成为社会所需的人才。

《新义务教育法》要求我们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 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 爱护学生, 忠于职守。

教师必须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 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

身为一名教育工作者, 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

喜欢学生, 爱护学生, 服务于学生, 同时也是一名教育工作者的天职。

师魂即师爱。

但在实际工作中做到这一点, 却是不易。

不管如何, 教师要对每位学生的发展负责, 尊重他们的人格, 在求知的过程中, 帮助他们学会做人, 学会学习, 培养他们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这样才可称得上不辱使命。

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今天, 作为我们身为教育工作者, 不能抱住过去的应试教育一套而不放, 应该让学生走进更广阔领域学习, 力求全面发展。

正因为由于这样的原因, 导致了一些教育工作师德失范。

分析得出:教师的观念陈旧, 尤其是教育理念的陈旧, 只求学生智育的发展, 不求全面培养, 同时又缺乏心灵的沟通, 这是其一, 其二, 教师在应试教育的框架下, 缺少应有的心理品质, 缺少爱心, 急功近利;其三, 缺乏素质教育的考核机制, 导致教师在追求升学率中增加了压力, 总之, 有什么样的教育理念, 就有什么样的师德表现。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必须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师德风范, 那就得不断地更新自己的学识, 身为传人之“道”, 解学生之“惑”, 教师必须具备广博的知识, 才能满足学生的需求。

知识时代, 教师必须随时代的发展, 更新知识。

这段时间通过学习, 深刻地认识到: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 就必须不断地在思想上, 政治上, 文化上充实自己, 为形成良好的师德风尚而出力;更好地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更好地为学生服务, 爱岗敬业, 使自己成为一名高素质、合格的教育工作者。

义务教育学习心得体会(3篇)

义务教育学习心得体会(3篇)

义务教育学习心得体会(3篇)义务教育学习心得体会(精选3篇)义务教育学习心得体会篇1学习了《条例》后,我们应该对照自己的工作,审视自己,认识到教师应当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尊重学生的人格,教师要有赏识之心,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教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学家认为:人性中最本质的需求是渴望得到尊重和欣赏,在教育实践中,人们常常发现学生的一得之见得到老师的赞许、一技之长得到肯定、一次作业得到表扬,乃至老师对学生一个肯定的手势,一次期望的目光,都会给学生留下深刻的印象。

而一些后进生由于经常受到老师的`冷落和批评,在老师面前他们总有一种抬不起头的感觉,他们更渴望得到老师的赏识。

我们更应用赏识之心去强化他们的自信、自爱、自尊,使之化成一股强劲的内驱力,推动他们积极健康地发展。

义务教育学习心得体会篇2_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在第34条还规定:“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义务教育法》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符合教育规律和身心发展”、“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还明确提出了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阅读《义务教育法》后我感到它注重了学生的素质培养、全面发展;注重了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

如果每一位教师都遵循它,在教育工作中注意让学生更快乐更全面地发展,一定能培养出更出色的学生。

通过学习,再联系实际,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

教师学习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样本(3篇)

教师学习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样本(3篇)

教师学习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样本一、引言近期,我参加了关于义务教育法的学习,通过深入了解和研讨,我对教师学习义务教育法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本文主要分享我对于义务教育法的学习心得和体会,希望能够与大家一起交流和探讨。

二、认识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是指国家对公民提供的,从入学年龄开始到初中毕业为止的基本教育。

义务教育法是为了保障每一个公民受到平等的基本教育而制定的法律。

作为教师,我们深深体会到义务教育法的重要性和意义所在。

首先,义务教育法保障了每个学生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

根据法律规定,任何儿童都有接受教育的权利,且不能因为种族、性别、贫困等原因而被剥夺这一权利。

这一点不仅符合教育平等的原则,也有利于社会的公平发展和资源的合理分配。

其次,义务教育法规定了学校和教师的教育职责。

根据法律规定,学校和教师要承担起教育学生的责任,保障学生的基本学习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这意味着教师要秉持教育教学的专业精神,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发挥好自己的作用。

最后,义务教育法设立了学生和家长的权益保护机制。

根据法律规定,学生和家长有权要求学校和教师履行教育义务,有权获得教育资源和服务。

这一点使得教育公平和质量得到了更好的保障,也为学生和家长提供了教育争议解决的途径。

三、教师学习义务教育法的必要性作为一名教师,我深刻意识到学习义务教育法的必要性。

首先,学习义务教育法可以让我更好地了解和把握教育法律政策。

教师作为教育法的执行者和传导者,必须对教育法律政策有深入的理解和掌握。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落实教育法律政策,保障学生的教育权益。

其次,学习义务教育法可以提升我的教育教学水平。

通过学习,我可以了解到国家教育政策的最新动态,了解到新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

这对于我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改进教学方法,提高学生成绩有着很大的帮助。

最后,学习义务教育法可以增强我对教育责任的认识。

教育法规定了学校和教师的责任,作为一名教师,我们必须承担起这样的责任,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教学服务。

教师学习义务教育法心得(三篇)

教师学习义务教育法心得(三篇)

教师学习义务教育法心得作为一名教师,我深知自己肩负着培养孩子们成为有道德、有知识、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的责任。

近日,我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从中深刻体会到了作为一名教师的义务和职责,下面我将结合自身实际,谈谈我对《义务教育法》的心得体会。

《义务教育法》确立了全民教育参与原则,具体明确了各方面的义务和责任,给予了教育工作者以支持和保障。

首先,教师是义务教育的主要承担者,承担着教育和培养未成年人的重要责任。

作为一名教师,我深感自己肩负着无比重大的使命,需要不断提升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努力为孩子们塑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

通过学习《义务教育法》,我认识到自己要以榜样的力量引领学生,注重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创新精神,关注他们的身心健康发展,培养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

其次,《义务教育法》明确了教师的权利和合法权益。

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有权利保障教育的公正和公平,有权利得到学校和社会的支持和尊重。

学校应当为教师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教育资源,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

同时,教师也有权利和义务进行进修学习,提升自己的教育教学能力,不断适应教育发展的要求。

我深感自己要不断学习掌握新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和教育技巧,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为学生提供更加优质的教育服务。

再次,《义务教育法》明确了家长的义务和责任,强调了家校合作的重要性。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是孩子教育的重要参与者和引导者。

家长应当履行监护责任,关心孩子的学习和生活,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活动,与教师共同培养孩子的品德和智慧。

家长要与教师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共同关心孩子的成长,共同解决孩子在学习和成长中遇到的问题。

作为一名教师,我会积极与家长进行沟通和交流,争取家校合作的良好效果,共同促进孩子的全面发展。

最后,我要强调《义务教育法》对社会各方面的参与和支持的重要性。

政府要加大教育投入,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条件,保障教育公平和教育质量。

学习《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

学习《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

学习《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古耀我们的事业需要她们—学习《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有人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游人说教师是园丁,有人说教师是红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教师是一个不同于其他的工作的工作,她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她身上。

当我是学生的时候,我学习的是《守则》《规范》;当我成-为教师的时候,学习的是《教师法》。

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例如殴打、辱骂、诽谤教师、拖欠工资等等的事情发生,而教师迫于时代和社会的压力,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知法、守法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

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怎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

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另外,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

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

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

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

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精选10篇)

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精选10篇)

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精选10篇)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篇1著名的教育家陶行知先生曾说过:“学高为师,德高为范。

”作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不仅要具有广博的知识,更要有高尚的道德。

教师该如何培养崇高的职业道德哪?正如有人说的那样“要人敬的必先自敬,重师重在自重。

”教师要自敬自重,必先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素养。

师德师风教育活动是改善教育发展环境,转变教育系统工作作风的内在要求,也是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有力保证。

作为一个主管教育工作的镇领导,我个人认为,培养教师的师德更重于培养其教学能力。

我们对教师的培训,除了对教师进行业务知识的培训外,诚信立教的熏陶更要注重。

诚信立教,首先要做到淡泊名利,敬业爱生,在为人处事上少一点名利之心,在教书育人方面多一点博爱之心;创新施教,要做到以人为本,因材施教,同时要不断加强学习,与时俱进,学习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方法,更新教育观念,掌握先进的教学技术和手段。

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篇2通过学习新的《义务教育法》,可以看出呈现七大亮点。

第一、新法进一步明确了我国义务教育的公益性、统一性和义务性。

第二、国家对义务教育采取新的经费保障机制,这个保障机制首先体现在义务教育的投入上。

过去一说政府投入,就往往容易理解为由县级政府来负责,实际情况是,县级政府没有足够的能力予以承担。

而新法明确规定,“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落实的体制。

农村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分项目,按比例分担。

”新法还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将义务教育经费单列。

第三、新法对义务教育的管理机制有了明确的规定。

新法第七条规定:“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

学习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范文 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精选5篇

学习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范文 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精选5篇

学习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范文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精选5篇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篇一通过这段时间对学习义务教育法学习,我发现,《义务教育法》的立法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较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并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

国家鼓励学校和教师采用启发式教育等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要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我认为这是我们教育教学改革中较本质的内容,是我们教育教学改革的方向。

我更加清楚了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对实施素质教育提出的明确的法律要求。

新《义务教育法》在总则第3条中明确规定着: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在第34条还规定: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阅读《义务教育法》后我感到它注重了学生的素质培养、全面发展;注重了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

如果每一位教师都遵循它,在教育工作中注意让学生更快乐更全面地发展,一定能培养出更出色的学生。

通过学习,再联系实际,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

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

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

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

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

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

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

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教师法和义务教育法心得

教师法和义务教育法心得

学习《教师法》和《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有人说教师是天地下最神圣的职业,有人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有人说教师是园丁,有人说教师是红烛……。

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的学习让我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

教师的人格力量来自于学术水平与道德情操的完善统一,不仅要在自己讲授的课程中学识渊博,循循善诱,更要通过言传身教,用无言的力量教给学生做人的道理,使学生树立坚定的信念和远大理想。

对于老师则不可以“家长”自居,应该与学生平等相待,虚心向学生学习,做到教学相长。

爱学生就要尊重他们的人格和创造精神,与他们平等相处,用自己的信任与关切激发他们的求知欲和创造欲。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是主导,学生是主体,教与学,互为关联,互为依存。

“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

一个好老师会将学生放在平等地位,信任他们,尊重他们,视他们为自己的朋友和共同探求真理的伙伴,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

在学习《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

另外,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

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

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

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身正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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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有人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游人说教师是园丁,有人说教师是红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教师是一个不同于其他的工作的工作,她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她身上。

当我是学生的时候,我学习的是《守则》《规范》;当我成为教师的时候,学习的是《教师法》。

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
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长期以来《教师法》虽
然存在着,但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例如殴打、辱骂、诽谤教师、拖欠工资等等的事情发生,而教师迫于时代和社会的压力,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知法、守法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

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怎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

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
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另外,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

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

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

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

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

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

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

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

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

”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

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

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

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

在组织教
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

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

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

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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