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税务系统内培养对象录取名单
教育培训管理人才
国家税务总局教育培训人才库(教育培训管理人才子库)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姓 名 田建利 龚育军 龙云华 郭淑红 邓嵩松 卢晋 陈超 宋洁 郑原生 于志刚 付立红 宫春河 王建英 孙绮阳 曹洁 任璐 周丁荣 赵家琦 陈正奇 黄静 吴洁 乐薇 杨军伟 马涛 王立红 芦斌 崇磊 王洁 李锦钢 王永民 韦媛 张岩 张虹 何亚东 隗红艺 刘一 胡燕 性别 男 女 男 女 男 女 男 女 男 男 女 男 男 女 女 女 男 男 男 女 女 女 男 男 女 男 男 女 男 男 女 男 女 男 女 男 女 出生年月 1973年12月 1967年9月 1972年4月 1972年6月 1980年7月 1974年9月 1981年10月 1980年4月 1979年10月 1981年6月 1972年11月 1974年9月 1970年9月 1969年1月 1981年9月 1986年9月 1971年7月 1985年5月 1984年1月 1977年3月 1971年3月 1975年12月 1976年7月 1971年2月 1968年1月 1977年7月 1971年8月 1987年7月 1976年5月 1972年10月 1987年3月 1982年4月 1983年5月 1982年1月 1976年10月 1982年3月 1970年11月 参加工作时间 1997年8月 1990年8月 1993年7月 1993年7月 2003年8月 1996年7月 2006年10月 工作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职务 副主任 副处长 主任科员 副科长 主任科员 副处长 副主任科员 处长 主任科员 主任科员 副部长 副处长 主任科员 副处长 副科长 副科长 副处长 主任科员 主任科员 主任科员 主任科员 主任科员 主任 科长 主任科员 主任科员 主任科员 副主任科员 主任科员 校长 科员 副主任科员 主任 主任科员 副处长 副主任科员 副主任
税务领军人才的内外特征及其培养模_省略__税务领军人才培养方案研究_综述__税务 (1)
(双月刊) 2013年第1期(总第77期)税务领军人才的内外特征及其培养模式探究*——“税务领军人才培养方案研究”综述◆“税务领军人才培养方案研究”课题组内容提要:“税务领军人才培养方案”课题研究初步厘清了税务领军人才的本质特征、关键能力、成长规律和对培养模式的要求,开创了税务系统研发、实施领军人才培养项目的先河,满足了税务系统实施“千人工程”、培养领军人才的工作需求,搭建了“校局合作、工学结合、以用为本、行动学习”的培养模式,其示范和辐射作用必将推动税务教育培训项目层次的提升和项目结构的整体优化。
关键词:税务;领军人才;培养方案中图分类号:G720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1280(2013)01-0001-06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全国税务系统中长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2011-2020年)》、《“十二五”时期税务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十二五”时期税务干部教育培训改革发展规划》关于实施“千人工程”、加强领军人才培养的战略部署,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于2011年10月成立了在院长直接领导下的“税务领军人才培养方案”研发项目组,着手研究、开发重要岗位的税务领军人才培养方案;2012年初项目组申报税务总局2012年度教育培训科研课题“税务领军人才培养方案研究”并获得立项。
经过一年多时间的持续努力,课题研究和项目研发均取得了初步成果。
其中,在课题研究方面,初步厘清了税务领军人才的本质特征、关键能力、成长规律和对培养模式的要求,从而为研发培养实施方案奠定了基础。
在项目研发方面,形成了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大企业税收管理、反避税等多个类别、多个岗位的“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实施方案”。
这些方案作为“标书”投给相关税务机关以后,对方对培养目标定位、培养对象选拔、培养模式设计、培养周期安排、培训课程设置等方面的科学性和针对性给予了充分的认可,从而达成合作协议,并从2013年开始实施联合培养工作。
现将课题研究的思路、主要成果等综述如下:一、本课题的研究思路(一)本课题遵循应用性课题研究的规律:从税务领军人才培养的实践需求出发开展对策性研究第一步:开展“中外人才培养相关理论和策略”、“税务领军人才的特点与培养要求”等子课题的研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选拔第九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选拔第九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23.08.13•【文号】国家税务总局通告2023年第1号•【施行日期】2023.08.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务其他规定正文国家税务总局通告2023年第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选拔第九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的通告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迫切需要培养造就大批德才兼备的高层次人才”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兴税战略,培养和造就一支在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中发挥重要引领作用的税务领军人才队伍,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根据新时代税务人才工作相关制度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定于近期启动第九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选拔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培养方式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以集中培训、在职自学、实践锻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养周期为4年。
二、培养方向第九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设置综合管理、税费业务、税收信息化3个专业,选拔110人,其中,税务系统内105人(含定向5人),税务系统外5人。
具体为:综合管理专业设税收传播、财务管理(含集中采购)方向,选拔20人,全部为税务系统内学员(含定向5人);税费业务专业设税政综合管理、税收经济分析、大企业税收治理方向,选拔70人,其中,税务系统内学员65人,税收经济分析、大企业税收治理方向选拔税务系统外学员5人。
税收信息化专业设税收大数据和风险管理、税务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方向,选拔20人,全部为税务系统内学员。
三、选拔条件(一)基本条件1.政治过硬,立场坚定,勤奋好学,爱岗敬业,勇于担当,实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意识,组织协调、执行落实和分析研究能力强,发展潜力较大,身体健康。
2.本科毕业院校应为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原则上为一类大学),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大学英语六级以上或相应外语资质资格。
财政部关于颁发陈祖友等50位同志全国会计领军人才毕业证书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颁发陈祖友等50位同志全国会计领军人才毕业证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0.11.15•【文号】财会函[2010]39号•【施行日期】2010.11.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财政部关于颁发陈祖友等50位同志全国会计领军人才毕业证书的通知(财会函[2010]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铁道部,解放军总后勤部,武警部队后勤部:为贯彻落实国家人才强国战略,切实加强我国高素质、复合型、国际化会计人才培养,我部于2005年启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
依据《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十年规划》要求,陈祖友等50位同志顺利完成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程全部培训项目,经考核合格,准予毕业,特颁发“全国会计领军人才”证书。
希望各级会计管理部门切实加强政策引导和服务,为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履行领军职责搭建平台。
希望各位全国会计领军人才戒骄戒躁,立足本职岗位,切实发挥引领辐射作用,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首批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名单财政部二O一O年十一月十五日附件:首批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名单陈祖友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兼河南农开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丁自明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副行长房小兵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财会部副总经理冯锐上海实业集团上实地产财务部总经理韩杰中国华润上海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何世刚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济师侯锐中国通信服务公司副总裁侯玲钦中服嘉运国际贸易公司财务总监胡志军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姜小华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爱群湘电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李殿承中国建设银行资金结算部资金结算部高级副经理李惊涛广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分行副行长兼财务总监李民曹妃甸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李迎军冀东水泥吉林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梁志刚厦门国际航空港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XXX 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总会计师马学国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孟林中国石油抚顺石化公司财务处副处长潘翠英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公司副总经理秦永虎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秦正余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沈树忠中国糖业酒类集团公司财务部经理生育新保利协鑫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财经管理部总经理师永太原铁路局财务处处长史敏上海市供销合作总社财务总监宋杰北京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苏启坚厦门佰翔汇馨威斯汀酒店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孙瑜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部长王俊华上海巴士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王明东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王琪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主任王世鑫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财会部主任王淑霞厦门市财政审核中心财务总监韦秀长中国联通广东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魏永春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宁夏能源铝业集团公司总会计师巫升柱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吴琨宗宝钢股份公司财务部部长伍李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战略研究部高级经理夏存海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总会计师夏鹏中广传播集团有限公司投融资部总经理严九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公司总会计师杨鸿雁中国机械工业集团公司资产财务部副部长杨津邢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主任杨少良广东省本草药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余建国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副总经理袁丰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师行高级经理张大明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财务总监赵晓红中国五矿集团审计部副总经理郑瑛国家电网公司浙江金华电业局人力资源部副主任。
2016年全国税务领军人才考试必看—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规划(2013-2022年)
2016年全国税务领军人才考试必看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规划(2013-2022年)公选王遴选网讯:为适应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和税收工作现代化、国际化、信息化需要,培养和造就一支在推进税收事业科学发展中发挥重要引领作用的税务领军人才队伍,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结合税务系统干部队伍实际,制订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眼世界税收发展前沿,坚持以人为本、倾情带队、创新机制、不拘一格选拔、培养和使用人才,造就一支具有国际视野、战略思维、德才兼备、精通业务、善于管理的现代化税务领军人才队伍,为推进税收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人才保障。
(二)培养目标到2022年,基本形成覆盖主要税收工作领域、总量为1000名左右的税务领军人才队伍。
税务领军人才应达到以下标准:—综合素质优秀。
政治坚定、善于创新、勇于担当、乐于奉献、团结协作、廉洁自律。
—业务能力卓越。
知识结构优化、专业技能精湛、发展后劲较大、实践经验丰富、理论功底深厚、善于攻坚克难。
—引领作用突出。
具有国际视野、战略思维、现代理念,在促进税收事业科学发展中具有引领带动和标杆示范作用。
—团队效应显著。
具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凝聚优秀人才、增强团队合力、发挥团队优势,实现团队效应最大化。
二、人才选拔(一)培养对象全国税务系统具有较高政治业务素质、突出工作业绩和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大型企业主管税务的负责人,涉税中介机构中高级执业管理人员,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从事税收教学科研的中坚力量。
(二)培养方向领军人才培养方向分为综合管理、税收业务和税收信息化管理3类。
税收业务类近期拟分税收法制、税务风险评估、国际税收管理、税务稽查、税收经济分析5个专业领域。
(三)选拔条件1.基本条件:政治素质高,勤奋好学,爱岗敬业,本职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开拓创新意识、组织协调能力、实践工作能力、分析研究能力,有较大发展潜力,身体健康。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税务系统“六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税务系统“六员”培训工作的通知【标 签】全国税务系统,六员培训工作【颁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文 号】国税办发﹝2005﹞29号【发文日期】2006-07-07【实施时间】2006-07-07【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税务内部行政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局内各单位: 为适应新时期税收工作的需要,进一步提高广大税务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岗位工作技能,总局决定在继续对各级干部进行轮训的同时,从2005年开始,利用三年时间,集中开展对办税服务厅人员、税收管理人员、反避税人员、稽查人员、出口退税管理人员和税收统计分析人员(以下简称“六员”)的岗位业务培训,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培训的意义 “六员”是税收法规政策和税收管理的直接实施者。
他们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管理水平如何,直接关系到税收征管的质量与效率,关系到税收任务的完成。
集中开展对“六员”的业务培训,是教育培训工作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和人性化施教的客观要求,是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的需要,是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税收征管质量的需要,也是进一步提高一线干部综合素质和岗位技能,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迫切需要。
二、培训对象与目标 “六员”培训的对象是各级税务机关从事办税服务厅工作的人员、税收管理员、反避税人员、税务稽查人员、出口退税管理人员和税收统计分析人员。
通过集中开展“六员”培训,要达到“六员”岗位业务技能达标、综合业务能力提升、形成分类梯次业务骨干队伍的目标,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执法公正、服务规范”的“六员”干部队伍。
三、培训的主要内容 “六员”培训要以提高业务素质、岗位技能为重点,培训内容可分为两部分,一是“六员”应知应会的共性知识与技能,主要包括行政法律知识、涉税法律法规,相关税收政策,税收征管知识,财务会计,信息化知识与技能等。
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注册会计师类(信息化方向)
安徽宝申 大华浙江万邦分所 江苏苏亚金诚镇江分所
新疆方夏 中喜 中兴华
北京兴华
42
颜凡清
男
43
余亚进
男
44
袁素芳
女
45
张昆
女
46
张宏昌
男
47
赵志新
男
48
郑耀祥
男
49
周百鸣
男
50
周海斌
男
信永中和 中汇
恒信弘正 信永中和 江苏公勤 北京中天恒
天健 天职国际
中汇
附件:
“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注册会计师类 (信息化方向)”拟录取名单
(按姓氏拼音排序)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姓名 蔡晓丽 陈建平 邓书法 冯琨琮 冯淑香 付强 高翔 耿磊 何晖 何均 胡亚玲 黄春龙 季丰 李洪 李康 李莉 李洋
性别 女 男 男 女 女 男 男 男 女 男 女 男 男 男 男 女 男
田春红
女
29
王润
男
30
王玥
男
31
王彭果
男
32
王晓楠
女
33
王新宇男34源自王忠松男35
吴大进
男
36
吴光明
男
37
吴恒青
男
38
夏军民
男
39
邢增峰
男
40
徐紫明
男
41
严珊珊
女
德勤华永北京分所 中审众环 众华 广州中职信
中天运江苏分所 广西信桂和 北京天圆全 希格玛 中审华 苏州众勤 天津倚天 普华永道中天 天职国际 重庆中鼎 山东和信
关于第六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选拔面试的通告
关于第六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选拔面试的通告为加强税务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批高素质、高水平的税务领军人才,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现决定开展第六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选拔面试工作。
为此,特发布以下通告:一、选拔对象1. 税务系统内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中青年干部;2. 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团队意识和创新精神;3. 公开选拔且经考察合格的干部。
二、选拔方式1. 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干部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官网进行报名注册,并提交相关个人信息和申请材料;2. 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国家税务总局将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确认符合条件的人员;3.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测试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5. 公示:经面试合格的人员将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6. 确定录用: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最终确定为第六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被录用。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地点:国家税务总局指定地点四、申请材料1. 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2. 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3. 申报表格:国家税务总局官网下载填写《第六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选拔申报表》,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4.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注意事项1. 报名时间以及具体申报要求,请关注国家税务总局官网公告;2. 考生需自行负责参加面试所需的差旅费用和食宿费用;3. 考生在报名和参加面试过程中应遵守相关规定,如有违反,将取消考试资格;4. 参加面试的人员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如有缺失将影响面试资格。
六、其他事项1. 本次选拔工作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组织实施;2. 选拔工作透明公开,确保公平公正,欢迎各界人士积极报名。
本通告最终解释权归国家税务总局所有。
祝愿所有报名人员在选拔中取得优异成绩,成为税务系统的领军人才,为税收现代化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高层次人才培养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高层次人才培养暂行
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税收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国税发[1998]214号
【发布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日期】1998.12.11
【实施日期】1998.12.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高层次人才培养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1998]214号1998年12月11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培训中心、长春税务学院:
现将《全国税务系统高层次人才培养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全国税务系统高层次人才培养暂行办法
为了更好地培养高层次税务专门人才,加强和完善税务系统高层次人才的培养管理,保1 / 2
证高层次人才的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税务总局组织实施的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研究生教育。
一、培养目标
适应我国税收事业的发展,培养适应21世纪税收工作需要的,有创新精神和能力的,德才兼备的,具有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的高层次人才。
二、培养原则及方式
坚持正规化教育的原则,保证培养质量。
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结合税务系统实际采取“单独考试”的委托培养研究生教育方式。
积极探索新的培养方式。
三、培养对象
培养对象为具备以下条件的全国税务系统在职工作人员:
(一)政治坚定,热爱税收事业并作出一定成绩,有
2 / 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首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税务系统内培养对象录取及培训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首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税务系统内培养对象录取及培训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3.11.18•【文号】税总函[2013]631号•【施行日期】2013.11.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务综合规定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首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税务系统内培养对象录取及培训的通知(税总函〔2013〕6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首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经过个人申报、组织推荐、笔试、面试、业绩评价与考察等程序,经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共有171名税务干部入围首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税务系统内培养对象(名单详见附件)。
首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研修班开班仪式将于2013年11月22日上午举行。
首次集中培训时间为2个月,承办培训机构为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江苏省扬州市扬子江北路515号)。
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费用列入税务总局干部教育培训专项经费预算。
研修班教学费、住宿费由税务总局按规定统一拨付。
学员按国家规定标准缴纳的伙食费(每人每天50元),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承担。
参训学员报到时应携带正装和必备的生活用品及运动衣物。
请各单位及时通知本人于11月21日17点以前报到。
报到后安排入学教育。
未经请假批准不能按时报到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应于11月20日以前登陆税务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为本省(区、市)学员进行电子报名和注册。
需接站人员应在培训班开班前1天登录系统,补录报到方式、到达时间及航班(车次)。
未及时在系统补录或变更报到信息的请直接与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项目负责人联系。
教育中心联系人:张群电话:63410425。
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报到联系人及电话:赵静、马丽;联系电话:(0514)87806600、87806967。
传真:87806671。
2013年度中国律师行业最受关注新闻人物
2013年度中国律师行业最受关注新闻人物1、27名全国“两会”律师代表、委员积极参政议政3月3日,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开幕;3月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开幕。
“两会”召开之际,蔡学恩、陈舒、高明芹、韩德云、李大进、李泽林、李亚兰、刘玲、杨伟程、秦希燕、吴青、阎建国、朱列玉等13名律师当选新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段祺华、邸瑛琪、法蒂玛・马合木提、何悦、黄廉熙、刘红宇、马虎成、潘晓燕、彭静、彭雪峰、施杰、王俊峰、谢朝华、朱征夫等14名律师当选新一届全国政协委员。
其中,政协委员彭雪峰还当选为新一届全国政协常委,成为首位当选全国政协常委的执业律师。
入选理由:27名律师当选新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和全国人大代表,律师行业代表、委员总数比上一届增加了5名,创历届人数总和之最。
律师成为两会代表中坚,逐步与国际接轨,这是贯彻落实中办发〔2010〕30号文件精神,推动杰出律师参政议政取得的成果。
作为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在商议国是的最高殿堂,为国家的发展建设建言献策,肩负着人民的重托,肩负着全行业的期望,使命光荣,责任重大。
2、同心•律师服务团创造为人民服务专项新品牌“同心•律师服务团”自2011年5月成立以来,首批46家律师事务所的48名律师克服种种困难,到经济欠发达地区,到人民群众需要的地方去,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义务为中西部的47个无律师县提供法律帮助,为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7月,第二批“同心•律师服务团”启动仪式在京召开,“同心•律师服务团”进一步充实了队伍,律师成员增加到105名,对口帮扶的无律师县增加到137个。
广大律师积极投身于同心律师服务的光荣事业,用实际行动,向社会展现了我国律师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竭诚为欠发达地区人民群众服务的时代风貌。
入选理由:“同心•律师服务团”活动是统战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和广大律师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桥梁和载体,创造了新的服务人民群众的专项服务品牌,开辟了组织党外律师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新渠道,扩大了党外律师的社会影响,丰富了统战工作实践,对于引导广大律师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总要求、推动律师事业的健康顺利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二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选拔面试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二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选拔面试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4.06.27•【文号】国家税务总局通告2014年第3号•【施行日期】2014.06.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务综合规定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二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选拔面试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通告2014年第3号)第二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选拔笔试工作已经结束。
根据组织推荐及笔试成绩,经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共有221人入围,准予参加面试。
现将面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面试人员名单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面试时间2014年7月5日-7日。
(见附件2)三、面试报到注册与食宿安排参加面试考生分3批报到注册。
各批次考生报到注册安排见附件2。
原则上不接受提前报到注册。
报到注册地点:中影大酒店;地址:北京市怀柔区杨宋镇国家中影数字制作基地园区内(京承高速第15出口杨宋收费站)。
中影大酒店联系人与联系电话:孙方荣,138****3109;黄海,138****5859;酒店总机:************、61656326、61656327。
四、有关要求(一)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按时报到注册。
有关面试具体要求将在报到注册时宣布。
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注册者,取消面试资格。
(二)考生须认真填写《业绩材料明细表》(附件3,以下简称《明细表》),并按表中要求带好所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考生报到注册时须提交《明细表》及相关材料,作为业绩评价的依据,资料上交后不得替换,原件事后返还。
如发现有虚假申报的,将取消面试和录取资格。
(三)本次面试不统一安排接送站。
面试入围人员在3人以上的单位,应明确1人带队,认真组织本单位考生准时参加面试。
考生遇特殊情况不能应考的,须及时向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
未经批准无故缺考的,将严肃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挂职锻炼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5〕24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挂职锻炼工作的通知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挂职锻炼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5〕2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按照《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规划(2013-2022年)》和国家税务总局领军人才培养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须进行挂职锻炼。
现将首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专业类培养对象和第二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综合管理类培养对象(以下简称领军学员)挂职锻炼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选派原则,通过上挂下派等挂职锻炼形式,检验评估领军学员自身潜能,提升领军学员综合素质、领导能力、思维理念。
二、挂职锻炼人员范围首批专业类领军学员中,缺乏市(或县)局领导岗位工作经历或缺乏省级局机关岗位工作经历的须安排挂职锻炼。
对同时具有省级局(或税务总局)机关工作经历和市(或县)局领导岗位工作经历的、任现职不满一年的学员暂不安排挂职锻炼。
第二批综合管理类领军学员中,缺乏市(或县)局主要领导岗位工作经历或缺乏省级局机关处室领导岗位工作经历的须安排挂职锻炼。
对同时具有省级局(或税务总局)机关处室领导岗位工作经历和市(或县)局主要领导岗位工作经历的、任现职不满一年的、厅局级职务领军学员暂不安排挂职锻炼。
三、挂职锻炼遵循原则(一)坚持“两重优先”(重大专项工作和重点研究课题)。
因税务总局重大专项工作和重点研究课题需要,经税务总局相关司局与省局协商,可优先选派领军学员参与,工作经历视同挂职锻炼。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选拔首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选拔首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3.09.22•【文号】税总函[2013]551号•【施行日期】2013.09.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务综合规定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选拔首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的通知(税总函〔2013〕55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规划(2013-2022年)〉的通知》(税总发〔2013〕97号),税务总局定于近期开展首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的选拔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养对象选拔条件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方向分为综合管理、税收业务和税收信息化管理3类。
其中,税收业务类分税收法制、税务风险评估、国际税收管理、税务稽查、税收经济分析5个专业领域。
培养对象主要为全国税务系统具有较高政治业务素质、突出工作业绩、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
(一)基本条件政治素质高,勤奋好学,爱岗敬业,本职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开拓创新意识、组织协调能力、实践工作能力、分析研究能力,有较大发展潜力,身体健康。
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学位和相当于大学英语六级以上水平。
(二)专业条件1.综合管理类:选拔对象主要是处级、科级优秀年轻税务干部。
处级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报考的当年当月,下同),科级干部一般不超过35周岁。
同等条件下,曾经担任过市、县两级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的优先录取。
2.税收业务类:选拔对象为从事税务工作5年以上,具有财税、会计、法律、经济等税收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的税务干部。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获国家级或省部级表彰奖励者,可适当放宽到45周岁。
3.税收信息化管理类:选拔对象为从事相关税务工作5年以上,具有计算机、信息技术等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的税务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获国家级或省部级表彰奖励者,可适当放宽到45周岁。
215494674_勇者无畏克难前行——记辽宁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处长王一然
甘甜磨砺苦中来,不负时光不负行2004年,王一然以全省第一名的成绩考入原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在税收核算和收入分析的岗位上一干就是11年。
税收分析最难的就是面对大量枯燥的数据,要数年如一日地保持清醒的头脑、敏锐的思维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平时不善言谈的她,凭着吃苦耐劳、善打硬仗的工作作风和日常工作的点滴积累,2013年,在全国税务系统首批领军人才的选拔中脱颖而出,成为辽宁省税务系统第一个领军人才培养对象。
步入了全国领军人才的队伍,王一然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还要面对每年数次集中学习的任务。
四年高强度的培养,让她拥有了丰富的人生感悟、面对挫折逆境时的勇气和做好税收工作的底气。
在学习期间,她发表了《新常态下辽宁经济与国税收入发展关系分析》《“营改增”税收问题实证研究———以辽宁“营改增”试点工作为例》等十余篇论文,其中在北大核心期刊上就发表了4篇。
此外,她还主编书籍1本,参与编写书籍两本。
“全国首批税务系统领军人才优秀学员”“省直机关青年岗位能手”“辽宁省税务系统征管改革标兵”“省局机关优秀公务员”等荣誉称号纷至踏来,她还多次获得全国税务系统优秀科研成果奖。
问她,从学习中收获了什么?她淡淡笑着说:“学习让自己越发感到知识薄弱,每当这个时候,都会自然而然地感受到学习力是一个终身都需要加强的能力。
”工作中的收获、进步,取得的荣誉和奖励,并没有让她止步,而是成为了激励她勇往直前,不懈奋斗的勇气和决心。
她认为不能躺在功劳薄上,要用实干的脚步丈量出前路的辉煌。
甘舍小我融大我,奋斗路上正青春2015年,王一然到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任副处长,先后负责全省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以及出口退税等的征收管理,用“急、难、复杂”来形容这个部门的工作十分贴切,在考验面前,王一然从未低头。
2016年“营改增”期间,王一然带领工作团队建立了日报告制度,按日推进各项工作进度。
每天一上班,省局领导就要召集她们团队成员及相关部门召开碰头会,调度全省工作进度,全面部署工作。
全国税务领军人才考试必看—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规划(-2022年)
全国税务领军人才考试必看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规划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眼世界税收发展前沿,坚持以人为本、倾情带队、创新机制、不拘一格选拔、培养和使用人才,造就一支具有国际视野、战略思维、德才兼备、精通业务、善于管理的现代化税务领军人才队伍,为推进税收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人才保障。
(二)培养目标到2022年,基本形成覆盖主要税收工作领域、总量为1000名左右的税务领军人才队伍。
税务领军人才应达到以下标准:—综合素质优秀。
政治坚定、善于创新、勇于担当、乐于奉献、团结协作、廉洁自律。
—业务能力卓越。
知识结构优化、专业技能精湛、发展后劲较大、实践经验丰富、理论功底深厚、善于攻坚克难。
—引领作用突出。
具有国际视野、战略思维、现代理念,在促进税收事业科学发展中具有引领带动和标杆示范作用。
—团队效应显著。
具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凝聚优秀人才、增强团队合力、发挥团队优势,实现团队效应最大化。
二、人才选拔(一)培养对象全国税务系统具有较高政治业务素质、突出工作业绩和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大型企业主管税务的负责人,涉税中介机构中高级执业管理人员,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从事税收教学科研的中坚力量。
(二)培养方向领军人才培养方向分为综合管理、税收业务和税收信息化管理3类。
税收业务类近期拟分税收法制、税务风险评估、国际税收管理、税务稽查、税收经济分析5个专业领域。
(三)选拔条件1.基本条件:政治素质高,勤奋好学,爱岗敬业,本职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开拓创新意识、组织协调能力、实践工作能力、分析研究能力,有较大发展潜力,身体健康。
2.专业条件:—综合管理类:选拔对象主要是处级、科级优秀年轻税务干部。
处级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报考的当年当月,下同),科级干部一般不超过35周岁。
选拔对象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学位和相当于大学英语六级以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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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青云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收入规划核算处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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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晓东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人事处副处长 周 皓 江苏省南京市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副主任
闻传国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国际税务管理处处长 李晓红 陕西省西安市国家税务局大企业处副处长 姚 欣 国家税务总局教育中心综合处副处长
姜树森 黑龙江省大庆市地方税务局总经济师 王海勇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企业二处副处长 焦易模 湖南省郴州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主任 李 娜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法制处副处长
媛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大企业处主任科员
蒋周文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税源管理科主任科员 闫春玲 陕西省税务干部学校税收教研室高级讲师 刘大平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国家税务局征管科副科长 罗飞娜 广东省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国际税务管理科 副科长
张金林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国家税务局管理一科副科长 张宁飞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处副主任科员 罗 马 强 四川省德阳市国家税务局大企业处副主任科员 龙 大连市旅顺口区国家税务局开发区所副所长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主任(副主 任科员)
42238 32254 12636 32281 12165 22345 42302 22488 12695 32257 12168 42251 32157 32323 42247 12481 32256 12640 12430 42265 12425 32167 12684
张迪秋 江苏省无锡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业务管理科科长 赵 笛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财务和审计处主任科员
袁红兵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福田分局局长 徐向阳 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 张佩峰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监察室主任 黄碧波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所得税处副处长 赵 黄 弘 国家税务总局督察内审司审计一处处长 运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劳务税司消费税处处长
张亚明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干部管理学校副校长 曹学胜 河南省新乡市国家税务局副局长 马 列 新疆区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副主任、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 区)国税局副局长(挂职)
熊文慧
李彦玲 四川省雅安市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副主任 郑 李 嵇 丹 浙江省台州市国家税务局大企业和国际税务处副处长(副 科级)
时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国际税务管理处副处长 峰 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综合处主任科员
王明方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征管科技处 主任科员 宋兴义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教研室副主任 梁若莲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科学研究所副所长 毛 杰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国际税务管理处主任科员
田
瑞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收入规划核算处副主任科员
吴亚飞 江苏省南通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业务管理科科长 韦国龙 国家税务总局收入规划核算司会计处副处长 段 军 云南省临沧市国家税务局收入核算科科长
高淑娟 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司管理一处主任科员 谢布琼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收入规划核算处主任科员 马艳娟 辽宁省沈阳市地方税务局收入规划核算处主任科员 钟 张 毅 上海市税务局宝山分局人教科副科长 蕾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第四直属税务分局质量运行管理二科 副科长
吴小强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所得税处主任科员 陈 隆 福建省莆田市地方税务局征管科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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臧桂芹 江苏省南京市地方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 史 峰 宁夏区国家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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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86 32231 32240 12572 42264 22216 32241 32265 12497 22269 32263 22385 13255 13224 43172 13232 43170 23405 23397 43178 13238 43151 13240
周
柳亚明 江苏省南通市地方税务局征科处科员 杨雷鸣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征管与纳税服务科主任科员 邓佩娴 江西省景德镇市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科科员 张理强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信息中心副主任 汪 立 重庆市江北区国家税务局信息中心副主任
丁娜娜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国际税务管理处副主任科员 钱 王 宋 熊 莹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处副处长 懿 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反避税处副处长 雁 江苏省南京市国家税务局大国处副处长 艳 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征管协作处副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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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永健 上海市税务局浦东分局征收管理处副处长 王晓云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直属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王文瑞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人事处主任科员 彭金曲 福建省宁德市国家税务局征管科技科科长 马 蕾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局征管和科技发展科科长
王福凯 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管理三处处长 赵 陈 衡 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地方税务局一分局局长 涛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收入规划核算处主任科员
吴
梅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处主任科员
杨玉鹏 山东省潍坊市出口加工区国家税务局纪检组长 张 李 卿 浙江省衢州市地方税务局衢江税务分局副局长 红 河南省南阳市高新区国家税务局工会主席
朱志钢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所得税处主任科员 熊振宇 上海市税务局货物劳务税处主任科员 岑 峰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处主任科员
黄滟君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副局长 孔向荣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综合处副处长 宋凤玲 河北省沧州市任丘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局长 李明磊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稽查三处 王 静 主任科员
河北省廊坊市地方税务局机关服务中心主任、廊坊经济技 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挂职)
王守利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审理科副主任科员 朱长胜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教研室副教授 田 甜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综合处主任科员
宋振国 辽宁省鞍山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副科长 刘 建 四川省凉山州地方税务局总经济师
龚海川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检查科副主任科员 许春育 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案件审理科副科长 陈 陆 郭 龚 志 海南省屯昌县国家税务局副局长 静 浙江省杭州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综合一科副主任科员 龙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收入规划核算处副处长 兵 四川省国税局收规处副处长
李惠玲 深圳市龙岗区地方税务局征管科副科长 付 王 强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信息中心副主任 来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副处长
袁立炫 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技术管理处处长 姚 亮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信息中心综合科科长
黎德玲 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运行保障处 副处长 李 邱 超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信息中心主任科员 洋 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运行监控处 副处长
刘 陈
洋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国际税务管理处副主任科员 展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国际处 主任科员
张清松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直属分局副局长 彭 路 新疆区地方税务局计财处副处长
王晨旭 吉林省长春市国家税务局国际税务管理处 副处长 丁佳佳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国际税务管理处 副主任科员 李炳军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国际处副处长 徐建军 上海市税务局稽查处副处长 陕 闪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福田稽查局检查四科副科长
王文来 江苏省常州市地方税务局数据管理处科员 黄世能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信息中心副主任 吴 堃 江苏省南京市国家税务局信息中心软件科副科长
郭彬慧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信息中心主任科员 康洁刚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信息中心开发测试科副科长 黄欣欣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人事处副主任科员 张红霞 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三地方税务分局信息技术科副科长 张 勇 内蒙古国家税务局信息中心主任科员
夏永胜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督察内审处主任科员 闫晟 广东省广州市国税局东区稽查局案件审理科副主任科员
赵一静 北京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综合科副主任科员 兰 朱 黄 兰 新疆区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审理 科科长
峰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稽查局主任科员 鑫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稽查一处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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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首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税务系统内培养对象录取名单
准考 证号 41196 21046 31003 21152 11337 11276 31048 31032 31115 11408 11359 31136 11409 31098 41194 41012 21154 41195 31129 21149 姓 名 工作单位及职务
郭顺民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收入规划核算处处长 张标敏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税政一处副主任科员 王 刘 栋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收入核算规划处处长 涛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规划核算处计划科科长
张平竺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收入规划核算处主任科员 赵连伟 国家税务总局收入规划核算司宏观分析处副处长 冯黎明 四川省成都市国家税务局收入规划核算处副处长 王一然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收入规划核算处主任科员 刘尊涛 国家税务总局财产行为税司综合处处长 谢铭杰 广东省广州市国家税务局核算收入规划处 副主任科员 刘春英 国家税务总局财务管理司预算处主任科员 包 玲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收入核算处主任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