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强化税源监控管理的几点思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对强化税源监控管理的几点思考
一、强化税源监控管理的现实意义
税源监控管理是税务机关根据税收法律、法规对纳税人纳税情况,通过一系列科学的、规范的、现代化的方法和手段,对国民经济发展状况、经济活动等全方位的制约、督促和管理,保证税收收入实现的一系列税收管理活动。与税收征收管理、税务稽查工作相比,税源管理的职责应包括:①通过和工商、民政、技术监督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掌握户籍资料,列入税收管理。②对退出经营的纳税人进行税收清算,并将清算结果提供给征收管理环节。对未按规定申报、纳税的纳税人进行催报催缴。对经催缴仍不申报、缴纳者,移交稽查采取强制性的措施。③通过计算机等现代化工具的运用,在综合税务部门数据和外部数据的基础上,建立系统分析模型,通过各种分类,结合调查情况掌握各类纳税人的经营状况,对纳税人的纳税状况进行纳税评估,从这些工作中发现管理中存在的漏洞,从而进一步完善管理,堵塞漏洞,并为纳税人提供需要的各类服务。
过去,由于我们只注重并强调集中征收和重点稽查,而忽视、弱化、疏于对纳税人的日常管理,特别是对税源监控,有的地方出现缺位、断档现象,从而发生了一些问题,如税收漏报户、漏管户和漏征户增多,不按时申报、虚假申报、低税负现象较为普遍,欠税底数不清等,不仅使社会竞争环境、纳税环境不理想,也使依法治税的水平大打折扣。因此,现阶段加强税源的监控管理,我们认为有以下现实意义:
(一)强化税源监控管理是依法治税的基础
所谓依法治税,是指依照有关的法律治理税收,表现为征税机关按照有关税法征税和纳税人依照有关税法纳税。强化税源监控之所以是依法治税的基础,是因为:(1)依法治税的一个重要治税理念和思路就是应收尽收,既不多收过头税,也不故意少收税。而强化税源监管就是要摸清税收底数,防止税收流失,把该征的税征上来。从这一层面上来,二者是相互统一的,一致的。(2)做好税源监管的基础工作可以使税务机关依法治税的水平更加直观地表现出来。税负合理不合理,税收公平不公平,做好了税源监管的基础工作,就能让该交税的人交税,该交多少税就交多少税,该怎么交就怎么交,就能最大限度地保证征税公平。当纳税人看到税源监管力度大,税源控管严,偷逃税被降低到最大限度时,就会使依法纳税者感到公平,如果连税源都控管不了,再去讲执法责任和依法稽查,就只能让人联想起“纸上谈兵”和“缘木求鱼”,伤害的是那些依法纳税者。(3)只有夯实管理基础,减少税收跑、冒、滴、漏,把该收的税都收上来,税源才能真正成为国家的税收收入。尤其是在现阶段,我国经济正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初级阶段,纳税人开业、歇业、停业、重组、兼并、破产等情况不断发生,企业经济性质、经营形式、生产规模和分配方式不断发生变化,各种经济成分特别是公有经济,正通过改制变成以股份制为特征的混合经济,税源变动将更激烈、更深刻、更频繁。要掌握税源变动,争取工作主动,有效控制税源流失,就必须强化税源控管。这对于巩固和完善征管模式,改革和完善税收制度,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都具有重大意义。
(二)强化税源监控管理是实现税收调控经济作用的重要保障
税源可解释为能直接产生税收的经济活动或现象,即税收收入的源泉,如应税收益、财产、
行为等,它与税收收入的关系可谓“根”与“叶”、“因”与“果”的关系,但正象有因不一定有果,根在不一定叶茂一样,对已被纳入正常税收征管的经济税源,如果监管不力则会滋生正常纳税户大量税收流失问题。
经济决定税收,税收反作用于经济。税源监控效果已成为影响税收政策调控力度的重要因素之一。这是因为:(1)税源不清,对经济在多大程度上决定税收就缺乏发言权。现在大家经常抱怨税负过重,超过了经济的承受能力,但对目前的经济究竟有多大税收承受能力,把税收任务定为多少适宜,却拿不出有说服力的数据,只能经常地复述“他山之石”。(2)税源不清,同样也不能搞清税收政策的变化给经济带来哪些变化,也不能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税收政策。因此,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强化税源监控。只有强化税源监控,才能真正搞清税收与经济总量的关系,为制定切实可行的税收政策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
(三)强化税源监控管理是做好税收征管工作的必要保证
整个税收管理工作是一个环环相扣的链条,它包括申报前税源监控、税款征收、税收统计分析预测、税务稽查、税务执法监察等各个方面。其中税源监控、税款征收和税务稽查是税收管理中的三个中心环节,税收征管的核心是对纳税人进行管理,而对纳税人管理的核心在于核实税基,一切对纳税人的管理都是围绕核实与控制税基而进行的,它可以为税款征收、税收统计分析预测和税务稽查提供信息。
税源监管不到位已给税收征管工作造成了不良后果。一是使编制税收收入计划失去了可靠依据。在对纳税户的生产经营和税源增减缺乏动态的观察、分析和了解情况下,编制税收收入计划难免偏于主观臆断,“基数+比例”的做法使税收计划与经济税源的发展变化相悖,从而影响了税收计划的完成。二是给清理欠税增加了难度。由于对税源监控不力,对企业的产销情况和资金活动情况不能够全面准确把握,因此,企业发生欠税后,税务部门无法确定欠税的具体原因,很难及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清理欠税,使清欠工作陷于更加困难的境地。三是征收部门难以落实收入任务。由于税务人员对税源底数不清,对纳税户的税款实现和缴纳情况不能够准确预测和把握,故税收任务难以分解落实,最后只得靠行政命令方式解决。四是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得不到有效控管。由于税务部门监控不力,一些不法纳税人便钻空子搞假申报,从而出现大量的微申报、零申报和负申报等异常现象,并因此而形成大量的税款流失。五是给稽查对象的选取增加了困难。因稽查人员对执行政策较差的纳税户经营情况不能有效掌握,只以纳税指标异常户作为稽查对象,但由于有些纳税指标异常户是正常原因形成的,故使选案存在较大的盲目性,从而给重点稽查带来很多困难。由此可见,只有核实和控制了税源,才能使征管措施做到对症下药、有的放矢,才能使税收任务建立在坚实可靠的基础之上,才能增强组织收入的预见性、主动性及确保完成收入任务的稳定性。因此,现阶段搞好税源监控,既是税收管理的基础和税收职能实现的前提,也是推进税收工作整体发展的重要措施和必要保证。
(四)强化税源监控管理是强化纳税意识的助推器
纳税人纳税意识的强弱,直接影响到国家税收管理秩序及国家的财政收入,公民缺乏纳税意识是当前税收事业健康发展的主要障碍之一。我国现阶段的税源监控措施落后、监控力度较弱,使偷税者的愿望能够顺利实现。如现阶段,我们税务机关主要是采用以票管税的方法进行监控,现在推行的金税工程也只能管住假专用发票和专用发票的大头小尾,而专用发票代开、虚开却无法管住,说得不好听一点,金税工税花了那么大的人力、物力到至今还不能管住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没有纳入监控范围,再加上大多消费者和部分经营户连普通发票也不开,因此,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应纳税销售收入的真实状况根本无法保存和监控,失去控制后,光凭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