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20版标准化-杂散电流管理制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8.1杂散电流管理制度

煤矿在制订杂散电流管理制度时,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煤矿必须明确责任人,负责全矿井的杂散电流管

理、日常检查及检测。

二、杂散电流的专业管理人员,必须经常深入现场、

深入井下,了解并掌握全矿井各种避雷、接地等装置是否

齐全、合理、可靠,发现问题必须立即组织处理。

三、每年雨季前,必须按规定对地面的各种避雷装置、

接地极进行一次检测,不合格的要及时处理或更换,并做

好记录。

四、加强井下杂散电流的管理,对井下主接地极、辅

助接地极、漏电保护、电话线、放炮器材、矿灯等易产生

杂散电流的设施要重点检查、定期测试,发现问题立即处

理。

五、使用架线机车的矿井,要特别加强架线系统的杂散电流

管理。要坚持每天检查轨道绝缘阻值、绝缘子、架线的整流

供电设备接地极等设施的状态,发现问题立即处理。直流

架线轨道与采区及绞车道、井口连接处,要加设不少于两

处的绝缘道夹板,间距不小于一列矿车的总长度,斜井不

小于一次提升矿车的总长度。严禁管路等金属导电材料与

轨道级架线接触,防止杂散电流扩散。

六、建立杂散电流的定期检测制度,检测不合格的设

施,要认真分析原因及时处理。

七、杂散电测试管理

(一)加强井下设备及供电电缆的正规管理,做好设备入井前

的检定、检测试验工作,保证入井设备台台完好,电缆泄漏电流小

于10uA 方可入井;

(二)加强井下各馈电开关的继电整定保护工作,严格执行

《矿井低压电网短路装置的整定细则》,确保井下各馈电开关保

护装置安全、灵敏、可靠,馈电开关各技术参数要与所馈负

荷相匹配。

(三)加强井下各供电电缆的运行维护工作,强化电缆运行前的

绝缘

泄漏的测试工作,杜绝电缆有挤、碰的外部隐患,要求电缆条条上

钩,电缆的弯曲半径要符合电缆的弯曲规定。

(四)井下电器设备电缆连接器要台台接地,接地线,接

地电阻要符合《矿井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

细则》规定。

(五)严格执行《煤矿井下检漏继电器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确保检漏继电器动作灵敏、可靠。要求检漏继电器每天

试验一次。在瓦检员的配合下应每月至少对检漏继电器进行一

次远方人工漏电试验。

(六)做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要求各运行电

器设备要台台完好,杜绝设备带病运行。

(七)加强入井职工的安全教育、技能培训工作,强化职

工的自主保安意识,坚决杜绝职工的违章操作。严禁带电设

备检修。

(八)做好高压单相接地电容电流的测试和整改工作,

确保高压单相接地电容电流不超过规定值。

(九)机电队每季度要对井下通过高压电缆的巷道口杂

散电流测试一次,每次不准少于五个地点,每季度对轨道

绝缘测试一次,并进行详细记录。

(十)井下轨道接地要符合下列要求。

1、下列地点的杂散电流值应不大

于60mA:(1)采区内各巷道中的

轨道对总接地网间;

(2)采煤工作面内的金属网假顶对总接地网间;

(3)采区内上、下山的轨道与运输大巷连接处的第二道

绝缘夹板相连接的轨道对总接地网间;

(4)掘进工作面与掘进巷道内任何地点的轨道对总接地网间;

(5)掘进巷道的轨道与运输大巷连接处的第二道绝缘夹

板处的轨道对总接地网间;

(6)采区煤仓对轨道间;

(7)井下爆炸材料库铁门对轨道间。

2、采掘工作面380V 及以上的电气设备必须使用分相屏

蔽阻燃橡胶电缆,减小三相对地电容不平衡。

3、加强对低压电网的维护及绝缘监视,网络绝缘电阻不

得低于下规定。每天必须检查一次低压检漏继电器的动作情

况,每班在使用之前必须对煤电钻综保保护动作情况检查一

次。

4、网络额定电压(V) 1140、660、380、127,最低绝缘电阻值

(kΩ)

不能小于60、30、15、7.5。

5、对轨道的要求除应符合其他标准与法规性文件对

电机车运输时轨道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回电轨道的接缝应进行电气连接,连接方法如下:

采用长度不小于600mm、截面积不小于50mm2的铜线或截面

积不小于255mm2的铁线进行焊接,焊接点的面积应不小于

255mm2。或采用具有等同效果的其他方法。有条件时可焊

接成长轨。对于与其他相连的轨道,其焊接长度应适当控

制。

(2)不同规格轨道接缝电阻值,应不大于下表的规定。

(3)回电的平行钢轨间,每隔50m 应用截面积不小于300mm2的钢板进行电气连接。

(4)回电的轨道在道岔处导轨和主轨道之间应进行电气连接,连接电阻值与轨道按缝电阻值的要求相同。

(5)不回电的轨道和回电的轨道相连时,必须加以绝缘。第一道绝缘设在两根轨道的连接处,架线末端不应超过第一道绝缘。第二道绝

缘与第一道绝缘的距离应大于一列车的长度,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第二道绝缘不回电侧的轨道与回电侧轨道之间不被列车等形成电气连接。

(6)平巷与斜巷间的轨道分别设置两道绝缘,两道绝缘间的距离应大于一列串车的长度,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第二道绝缘处不回电侧轨道与回电侧轨道之间不得被串车等形成电气连接。

(7)牵引网络的回电线,应采用带绝缘护套的导线,禁止与总接地网相接。回电线与钢轨回电点的连接,必须焊接,其焊接面积应不小于255mm2,回电线的断面应不小于100mm2。

(8)测定周期

1)规定的井下各生产地点的杂散电流值,通过杂散电流测定仪与矿井环境监测系统联网监测,将监测结果报给调度室。当不具备联网监测条件时,用携带式杂散电流测试仪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