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连锁店装修设计合同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室内设计合同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设计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项目名称:设计项目项目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室内装饰的特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并达成如下协议(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名称、面积及设计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设计项目

设计内容:门头及室内装修方案设计(硬装、软装、灯光)、施工图设计(装饰、强弱电、给排水),并做好图纸交底,完成项目报建及现场配合工作。

第三条设计依据:

甲方给乙方的委托书、设计任务书等;

甲方提交的基础资料

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的有关基础资料及文件:

1.该项目电子版土建施工图

2.该项目电子版水、电、结构的施工图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成果及设计时间:

双方约定设计周期为天,时间:年月日至月日,并根据设计成果提交节点划分设计时间.

1.方案设计及汇报文本一套,合同签订后工作日交至甲方负责人,在

甲确认签字后,乙方开始进行施工图设计。

2.施工图设计及A2蓝图两套, 甲方确认方案后工作日交至甲方负责

人 , 甲方审图并确认签字后,乙方进行晒图及准备电子文件(乙方确认收款后提供给甲方)。

3.材料样板定型一套,在甲方确认施工图后自然日交至甲方负责人

双方在对设计方案和图纸确认后,甲方必须签字认可,乙方必须将整套图纸交给甲方并办理交接签证手续。甲方如要求乙方修改图纸,图纸完工日顺延或由双方另行约定。合同实际签订日即为设计周期启动日,实际合同签订日如延后,提交文件日顺延。

第五条甲乙双方协商本合同为十家店设计总合同,设计取费标准如下:

1.第一家青岛店室内软硬装设计费为元/平方米:面积:平米,共计元整,(人民币大写:元整)此价格不含税票。

2.后续店面设计费按如下进行:基础设计费按__ _元/平方米,店铺面积小于平方米时每平米增加_ _元/平方米,重庆以外项目每平米增加_ _元/平方米,此价格不含税票。

设计费的支付方式为:

5.1本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第一家店设计费总额的30%,计元(人民币大写:元整)。后续项目以平面图确认支付首笔款。

5. 2乙方提交效果图方案设计文本并经甲方签字确认后个工作日内,甲

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40%,计元(人民币大写:元整)。

5. 3乙方提交施工图设计图纸并经甲方签字确认后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

设计费总额的30%,计元(人民币大写:元整)。注:1.所有图纸在甲方未支付设计费之前乙方只提供纸质版图纸,乙方在确认收款后提供全部电子板文件。

2.设计面积以实际设计面积为准,如面积出入大于5%按本单价增加相应的设

计费。

第六条双方责任

6.1 甲方责任:

6.1.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补订协议。

6. 1. 2因该设计周期时间紧,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四条向甲方提交设计成果后,甲方应在三个工作内日向乙方做出回应,否则影响设计周期, 设计周期将自动顺延。

6.1.3事先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方案,如甲方推翻原设计方案,要求重新修改设计方案,应协商增加相应的设计费,并另行约定设计时间及进程,签订补充协议。6.1.4施工中甲方要求更改设计图纸必须经乙方同意。如甲方提出的修改图纸影响房屋结构或装修内部结构,乙方不同意修改,而甲方执意要改的,其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负。

6. 1. 5 甲方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6.2 乙方责任:

6.2.1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乙方应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资料及文件。6.2.3乙方交付设计资料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6.2.4因乙方原因造成各专业图纸错漏碰缺等矛盾之处,乙方应及时并无条件进行纠正或补充。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无故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支付设计费。

7.2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 5 天以上,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

7.3 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一。逾期达5天以上,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

7.4 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按定金的双倍赔偿甲方。7.5如泄露对方商业秘密所造成的损失,违约方应负责赔偿。

7.6凡属乙方设计范畴内的设计内容,乙方均有义务及时解决。

第八条其他

8.1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3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取得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

8.4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