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政府关于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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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6项优惠政策支持大学生创业

来源:新快报作者:发布时间:2009-07-01

广东省广州市出台6项优惠政策支持大学生创业。

1.大学毕业生创业注册资本“零首付”

从现在起至2010年底,考虑到新毕业大学生的经济能力,毕业两年内的大学毕业生投资设立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公司除外),可“零首付”注册,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注册

资本。

2.免收管理登记等费用

毕业两年内的大学毕业生设立公司,从现在起至2010年底,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免收两年管理类、登记

类、证照类等有关工商行政事业收费。

3.提供免费企业登记公告服务

广州市红盾信息网免费为大学毕业生提供企业设立登记、名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发布企业法人登记公告,企业可不需要再在其他媒体上刊登上述公告。

4.放宽对“住改商”经营场地的限制

对大学毕业生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个人房屋(出租屋)作为经营场所(住所)和利用农村土地从事种(养)植业的,只要当地村(居)委会或业委会开具证明,即可视为有效场地证明,进入园区的企业办理登记注册时,只要有关园区管理机构出具场地使用证明即可,同时,根据有关部门的规划调整,

放宽对“住改商”经营场地的限制。

5.减少前置许可限制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有关规定,大学毕业生申请登记企业,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外,一律不设前

置许可项目。

6.开辟“绿色通道”

凡大学毕业生申请登记企业,工商部门为其开通“绿色通道”,只要材料齐全,可即时予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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