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制度
党务公开责任制
党务公开责任制:为了党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入持久地推进,根据我局实际,特制定本系统的党务公开责任制:一、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组长是第一责任人,对两个小组的工作负总责,对党务公开工作实行长效管理。
二、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部署、组织、协调、指导本系统的党务公开工作。
三、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本单位系统的党务公开工作。
四、各部门在党务公开办公室指挥协调下,开展工作,各处室的负责人是党务公开各环节的直接责任人。
(一)、纪检监察部门承担与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内容的公开任务,负责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推进、协调和监督检查,查处党务公开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打击报复、侵犯党员群众民主权利等问题;(二)、人事教育部门负责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等内容的公开,对各级党组织相关内容的公开进行检查指导;(三)、办公室结合宣传工作特点,加强舆论宣传和舆论监督,发挥新闻媒体对党务公开的促进作用;(四)、机关党委负责对基层党组织建设和管辖范围内的党务公开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五)、财务管理处负责对年度预决算、大额资金的使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内容的公开;(六)、流转税处、所得税处、法规处负责对税收政策执行内容的公开;(七)、信息中心负责对电子化公开提供技术支持;(八)、机关服务中心负责对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完成情况、大宗物品采购等情况的公开,以及为党务公开提供后勤服务保障。
重大事项公开集体讨论决定制度(试行)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精神,根据《关于印发〈襄樊市2007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的通知》(襄政公开领发[2007]1号)的要求,结合《关于印发〈中共襄樊市国家税务局党组决策重大事项同议事规则(试行)〉的通知》(襄国税党发[2006]20号),制定襄樊市国税局重大事项公开集体讨论决定制度。
重大事项公开集体讨论是指襄樊市国税局在做出重大决策的过程中,应当实行多层次、多种形式的讨论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
四公开制度
四公开制度篇一:四公开一监督关于在系统内推行“四公开一监督”制度的通知局各直属单位:为了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升优质服务水平,提高文化工作在人民群众中的满意度。
根据局党委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从今年开始,在全系统全面推行“四公开一监督”制度。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四公开一监督”制度的内容“四公开一监督”制度主要包括:参加会议、学习和考勤情况公开;学习笔记公开;公务费用公开;工作目标和工作实绩公开;接受全系统党员群众的监督。
二、公开的方法“四公开一监督”制度,在局机关和各直属单位分别以公布栏公开和会议公开的形式落实到位,各单位要在醒目的位置设立“四公开”公布栏和群众意见箱。
公开的项目和内容经局分管领导审核之后,由各单位自行公开,局机关公开的项目和内容经局主要领导审核之后公开。
会议公开的方法以召开单位职工和群众代表座谈会进行,邀请局纪检部门派人参加,由单位主要领导就会议公开的内容进行解释说明。
参加会议、学习和考勤的情况一个月一公开;学习笔记、公务费用、工作目标和工作实绩一个季度一公开。
三、时间及要求(一)全系统“四公开一监督”制度从新年的第2个月开始,下一年元月上旬结束,具体时间由各单位安排,时间确定后,提前一周上报局纪检部门。
(二)各单位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单位职工和群众代表座谈会,参加会议的群众代表必须是本单位服务范围内的服务对象。
要广泛征求对本单位在执行“四公开”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现场民主测评,对群众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对待,并及时给予答复。
会后,要将本次会议公开的内容、民主测评的结果和征求的意见、建议等会议材料报局备案,作为单位开展这项活动检查考核的主要依据。
(三)“四公开一监督”制度的实施,旨在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单位事务管理,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民主权力,促使单位事务在阳光下运行的重要举措。
为此,局成立推行“四公开一监督”制度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徐闯同志任组长,姜锋同志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四公开一监督”制度的检查落实工作。
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一、为充分发挥全体党员民主教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制造性,加强学校党的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推动党务政务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制度。
二、下列事项,列为党务政务公开内容:1、学校党建工作目标及考核考评情况;2、对党员的考核考评情况,后备干部推荐情况;3、入党积极分子对象培养、进展情况;预备党员培养、进展、转正情况;4、学校党组织与党员受到表彰、奖励、记功及通报批判、处分或者处理情况;5、学校党组织与党员廉洁自律情况:6、学校党组织与党员受到投诉举报情况;7、干部人事制度执行情况。
8、党费收缴及变动情况;9、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三、党的秘密事项,或者者有关事项尚处在党的秘密阶段,不列入党务公开内容。
四、党务政务公开,使用党务政务公开栏公布、会议通报等形式,必要时,有关事项公开前应当先行公示,充分听取党员及党外群众的意见。
五、党务政务公开,能够区分不一致情况,使用年度公开、半年公开、季度公开、月度公开的方式。
必要时,能够随时公开。
六、党务政务公开时间通常很多于一周,公示时间通常很多于三天。
七、有关事项公开前,应当报经书记审核,重要事项还应报经支委会审核批准。
八、党的秘密事项,应当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九、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或者方式,不得侵犯法律规定的公民个人名誉权、人格权与隐私权。
十、学校支部应当主动征求、认真听取、积极采纳党员与党外群众及有关方面对党务工作提出的意见。
十一、党员及党外群众对党务工作的建议、批判与意见,应及时反映,并合理采纳。
第二篇:党务政务政务公开制度党务政务政务公开制度一、责任分工制度,局党务政务政务公领导小组,要把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工作责任制,制定公开方案,建立制度、积极制造条件,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局党务政务政务公开方案的要求,具体抓好学政务工作的落实工作,重点把握好公开内容的确定及报批,按时公开、信息收集反馈、资料整理归档等12个关键环节、限期改正、对侵犯党员与群众民主权利、损害党员与群众合法利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
党支部党务公开制度
党支部党务公开制度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推进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密切党群关系,扩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根据《党章》及党内有关规定,按照真实透明、方便群众、有利监督原则,结合公司党支部实际,制定如下党务公开工作办法。
(一)党务公开的基本原则党务公开要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不回避矛盾、避重就轻,内容真实、全面、具体。
(二)党务公开的内容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要求,凡需要党组织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的事项,除涉及保密的内容外,都要最大限度的向群众公开。
包括:1、党组织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的酝酿、拟定、出台及落实情况。
2、党支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工作目标的进展或完成情况。
3、党支部各项工作制度,如“三会一课”、党员发展公示、党员学习教育、党费收缴使用等情况。
4、党支部作出的决策和决定等重要事项,党内表决或民主讨论的情况,组织开展各类活动的情况,各类创建活动情况。
5、党支部成员联系党员群众和党员联系群众情况,群众和党员所反映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处理反馈情况。
6、各类先进推荐、评比表彰或违纪处理等情况,发展党员情况。
7、党支部参与企业管理决策,提合理化建议等推动企业发展的情况。
8监督情况。
违法违纪问题查处和信访监督情况,实施党内监督程序化、制度化的具体办法和措施。
9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党内其它事项。
(三)党务公开的时间和形式党务公开要突出时效性,常规性工作、重大决策、目标任务常年公开,阶段性工作完成后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重大事项经上级党组织审批后公开。
根据内容不同可采取会议公开、公告公示、专栏、电子邮件、支部网站等不同的公开形式。
只适宜在党内公开的,要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可向全社会公开的,要在党务公开栏、支部网站上公开。
党支部党务公开制度
Xx党支部党务公开制度为扎实推进基层觉风廉政建设,增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使党员群众有充分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制定本制度。
一、党务公开的内容根据公开内容的不同,分固定公开、定期公开和随时公开三种。
(一)固定公开的内容1、组织设置和党员分布情况;2、领导班子分工、主要职责;3、党建工作年度计划及上一年目标完成情况。
(二)定期公开的内容1、组织活动检查、考核情况;2、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3、党员发展情况,包括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情况,接受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情况;4、党员联系群众工作开展情况。
(三)随时公开的内容1、重大事项情况:主要公开党组织出台的有关文件,党内领导人的重要讲话,党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2、党支部改选情况;党小组组成人员情况;3、党内各类先进评比情况:主要公开荣誉名称、初定名单和最后确定名单;4、党员民主生活会开展情况,排查问题的整改情况;5、意见和建议落实情况:对党员和干部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6、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二、党务公开的形式党支部以公开栏公开为主,定期更新公开的内容,以方便党员和群众查询,公开的内容逐条、逐项予以公布,并由专人负责。
三、党务公开的责任党支部书记是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支委会组织委员是党务公开的支接责任人,负责党务公开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在推行党务公开过程中,对不按规定执行党务公开或搞假公开的责任人,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处分。
四、党务公开的监督(一)成立党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对党务公开全程监督,党务公开监督小组的权利:督促党支部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公布党务内容;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党务公开监督小组的义务:向党员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单位党组织的有关决策和工作部署;及时向支部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二)设立《党务公开登记薄》,及时将公开的内容、时间、审核人如实登记,归档备查。
党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
党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
1、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各级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本级党组织及下属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
2、监督检查Biblioteka 容:(1)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更新是否及时,坚持制度化;
(2)公开的形式是否灵活多样,注重实效;
(3)公开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规范有序;
(4)公开的时限是否符合要求,及时到位;
(5)收集的意见、建议是否及时办理和反馈;
(6)党务公开工作的资料是否健全。
党务公开制度
党务公开制度第一条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党务公开工作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
第三条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是:1、党组织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决议及工作部署情况。
主要包括:党建工作有关文件;党建工作目标计划及考核考评情况、党组织对党员的考核考评情况;党组织机构变动情况;党组织及党员隶属关系变动情况等。
2、党组织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
主要包括:党组织民主生活会会前意见征集情况,会后整改措施及其落实情况;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情况;作风建设情况等。
3、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主要包括:《党支部工作条例》、《思想政治工作条例》执行情况,党组织换届选举情况,发展党员公示情况,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党费收缴管理情况。
4、其它应公开和上级指示公开的党务工作事项。
第四条党务公开的主要形式1、党员大会和党员代表大会是党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召开党员大会和党员代表大会期间,对有关事项进行审议讨论,广泛征求党员的意见和建议。
2、公开告知形式。
将应公开的党务工作内容通过一定形式,在党组织内部、单位内部予以告知,以达到党务公开的透明化。
3、通过会议传达、定期通报、文件传达以及一定范围公示公告等形式进行公示公开,做到党务公开形式多样化。
第五条党务公开的时限。
党务公开的时限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
常规性工作要定期公开,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公开一次;阶段性工作一般应在阶段工作完成后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要随时公开。
第六条党务公开实行分级管理。
党支部要实行党务公开。
根据党务公开制度的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党务公开实施细则,并认真抓好落实。
党务公开工作要列入党组织议事日程,并作为民主生活会的专项内容,定期研究检查。
第七条局纪检监察室负责对局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对党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通报考核。
党务公开工作制度
党务公开工作制度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进一步推动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改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保障广大干群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以监督、制约领导干部权力为着力点,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保持党的先进性,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促进我局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同步发展二、基本原则1、依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实施公开;2、公开的内容应当真实可信及时,公开的结果应当客观公正;3、公开应突出重点,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4、公开要与党建工作目标考核、与局务公开相结合;5、公开应与本单位实际情况、与职工群众的要求相结合。
三、工作目标1、促进党内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民主政治得到进一步加强;2、强化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制约,领导干部执行党纪政纪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3、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民主监督意识,党内事务的透明度进一步提高。
四、公开的主要内容: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要求,凡是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现象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要最大限度地进行公开。
具体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机关党组织的主要职责;(2)机关党组织重要工作部署及落实进展的情况;(3)机关党组织换届选举;(4)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情况;(5)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情况;(6)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和典型违纪案件查处情况等;(7)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征求意见及整改措施。
(8)民主评议党员情况;(9)党费收缴使用情况;(10)机关党组织和党员扶贫济困、救灾捐助、为基层、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情况。
(11)根据上级规定和现实需要,其他应公开的事项。
党务公开工作责任制度
云关乡党务公开工作责任制度为确保我乡党务公开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制度。
一、党组织负责人职责党组书记为党务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党务公开工作负总责。
分管同志负具体责任。
二、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职责1、研究部署委属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2、研究制订党务公开实施方案、工作制度;3、研究决定党务公开工作重大事项;4、组织实施党务公开工作考核。
三、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1、负责党务公开的日常事务;2、管理“党务公开网”、意见箱、公开电话,加强内部信息沟通,及时收集整理党务公开信息,确保党务公开信息渠道畅通;3、做好党务公开信息反馈工作,承办党务公开工作专题会议,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4、负责党务公开工作各项计划、总结、考核及相关材料草拟工作,负责党务公开相关会议的通知、记录和文件、资料的发放、归档等工作;5、根据领导小组的安排,对党务公开工作进行调查研究;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乡属各部门职责1、乡纪委:负责党内各项制度的制定及落实情况、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信访办理情况、违纪案件查处情况、干部勤政廉政情况、纠风治乱情况、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单位财务管理等有关信息的采集、整理和审核发布;同时负责监督、指导党务公开工作。
2、党政办公室和总支(支部):负责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组织设置、基层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党建工作年度计划、重点任务目标、上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党组中心组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学习、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等情况的采集、整理和审核发布;同时党政办公室还负责对科级干部选拔使用、教育培训、监督管理等方面信息的采集、整理和审核发布工作。
3、财政所:负责对行政审批项目受理、办理情况的采集、整理和审核发布工作。
4、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对农资市场日常监管及农业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情况的采集、整理和审核发布工作。
5、乡属各单位根据要求及时提供党务公开相关资料,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是否适宜公开负责。
党务公开工作制度(精)
党务公开工作制度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室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有关精神,根据总部党委《关于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武船党〔2011〕16号)文件精神,推进公司党务公开工作,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公司党务公开工作制度。
一、党务公开基本原则㈠发扬民主,广泛参与,尊重和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拓展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调动广大党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努力营造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良好环境。
㈡依纪依规,科学规范。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实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党内应当公开的事项,应依照一定的范围和程序,及时予以公开,并逐步使公开工作制度化。
㈢积极稳妥,注重实效。
顺应党情和公司改革发展的新变化,党员、群众的新期待,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大胆实践,用于创新。
坚持从本实际情况出发,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循序渐进,讲求实效。
二、党务公开的有关内容按照中央要求,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都应向党员公开。
公司党务公开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㈠党组织决议、决定和执行情况1.公司党组织年度工作部署、计划、策划及重大专题活动;2.公司“四好班子”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及落实情况;3.本单位涉及党员、群众利益的重要举措及落实情况。
㈡党的思想建设情况1.党总支中心组学习计划及其落实情况;2.党员培训计划及落实情况;3.重要典型宣传报道及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等情况。
㈢党组织管理情况1.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情况;2.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情况;3.党内“四个一”组织活动开展情况;党员发展、管理和民主评议情况;4.党代表推选及党组织换届选举情况;5.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情况。
㈣领导班子建设情况1.领导班子职责分工,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2.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及存在问题整改落实等情况。
党务公开工作制度
党务公开工作制度第一条党支部要结合实际,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组织建设作风及党风廉政建设体系,建立党务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做到党务公开制度化。
第二条党支部要把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的建设和党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做到组织、领导、实施、考核四落实。
第三条凡是党务公开的重点内容都要充分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根据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完善,经过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进行公开,公开的方法:利用公开栏、印发征求意见稿、召开会议和通过网络等适当形式进行。
第四条公开期限一般每季一次,适时公开内容适时公开。
对公开后收集到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要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第五条要注重公开的实效和时效,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每期公开都要填写党务公开内容拟稿、审核、审批及意见建议收集办理登记册,公开一次、填写一次,全面记载党务公开的内容及效果意见建议整改情况。
第六条党支部要对党务公开工作加强督查,督促下级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落实。
督查落实的主要内容:(一)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二)公开的形式是否注重实效;(三)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四)公开的时限是否及时到位;(五)收集的意见、建议是否及反馈落实整改。
第七条督查情况要及时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及时向责任单位反馈。
必要时,要根据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意见予以督办。
第八条党支部要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党务工作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年度考核。
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党务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到位;公开的形式是否便于党员群众监督;公开效果是否明显。
必要时可采取问卷调查和民意测验的方式进行满意度测评。
党务公开宣传教育制度第一条将宣传教育贯穿党务公开的全过程,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机关党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
机关党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积极开展党的地方组织党务公开,着力构建民主开放的党务工作新机制,根据党的十八大精神、中央《关于党的基层党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XXXXX常委会机关党务公开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围绕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加强党内监督,积极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最大限度地扩大广大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坚持以党务公开为龙头,以扩大党内民主为主线,以落实党员民主权利为重点,以干部清正、政治清廉、政治清明为目标,全面统筹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形成各类公开协调推进、相互支撑、效能聚集的党务公开工作格局。
第三条党务公开遵循的原则(一)服务发展,促进和谐。
把党务公开融入到XXXXX 的各项工作中去,紧紧围绕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营造党内不同意见平等讨论、不同观点自由争鸣的环境,广泛集中党内各种意见和建议。
通过及时公开党员、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党员、群众更加自觉地贯彻落实好各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更好地了解、支持党内活动的开展,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以扩大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以增进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
(二)发扬民主,广泛参与。
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
党务公开的内容应当真实、可信、及时,公开的结果应当客观、公正。
科学把握党务公开的特点,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将方便群众知情参与和有利于对党员干部进行约束监督相结合,实事求是,注重效果,以党员、群众满意为标准。
(三)积极稳妥,注重实效。
依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实施公开,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落实情况的公开,坚持自上而下的指导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相结合,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循序渐进,讲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
完善制度 强化措施 扎实推行党务公开工作系统化
完善制度强化措施扎实推行党务公开工作系统化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进党务公开,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公布党内信息,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道”是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新的重大课题。
近年来,冀中能源集团党委着眼于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范、积极稳妥、注重实效的原则,大胆实践,勇于创新,使党务公开工作逐步走上了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为加快推动集团公司党内民主政治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强化宣传,切实形成共识推进党务公开是坚持党内民主,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是实施科学决策,提高党建工作规范化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企业科学发展、构建和谐企业的有力保障。
为了切实把各级党组织参与党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好、发挥好、保护好,各基层党组织按冀中能源集团党委的要求,充分运用电视、网络、简报、会议等灵活多样的宣传手段,广泛向广大党员群众宣传开展党务公开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方式方法等,努力营造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
同时,认真组织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和《党内监督条例》等文件和制度,通过举办党委书记、组工干部培训班,党员微型课堂等形式,开展党务公开工作业务知识培训,使广大领导干部自觉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民主意识,接受民主监督,推动党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夯实基础,明确内容和程序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基层,内容真实,结果客观”的原则,在确保党务公开内容不涉及党内秘密和违反组织纪律的前提下,集团公司党委紧密结合企业发展和工作重点,将公开内容具体分为固定公开内容、定期公开内容和随时公开内容三个层面:固定公开内容。
主要包括:1、上级党组织的重大方针政策;2、本级党组织关于经济建设和企业发展的重大事项、决定、决议;3、本级党组织的组织设置、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重点;4、本级党组织、党员承诺事项。
定期公开内容。
主要包括:1、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等);2、职工群众普遍关注的重要决策、重大改革措施、重要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3、为民办好事、实事的进展落实情况;4、组织建设情况(党费缴纳、党组织活动开展、党员参加组织活动及履职、党员发展、工作目标完成等)。
三务公开监管制度
三务公开监管制度的内容包括:
1. 政务公开制度。
要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和单位,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重要决策、重要政策、重要工作等,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公开电话、电子触摸屏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2. 党务公开制度。
要求各级党组织将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的政治生活,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加强对党内党外各项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
3. 村务公开制度。
要求村级组织将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重要决策、重要政策、重要工作等,通过村务公开栏、会议公开、电话公开等方式,及时向农民群众公开。
4. 厂务公开制度。
要求国有企业将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重要决策、重要政策、重要工作等,通过厂务公开栏、会议公开、电话公开等方式,及时向职工群众公开。
5. 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
要求教育、医疗、供水、供电、供气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重要决策、重要政策、重要工作等,通过办事公开栏、网上公示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开。
以上三务公开监管制度的内容,旨在加强对政府及其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和监管,确保其依法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学校两公开一监督制度
学校 “两公开一监督”制度“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即我校所有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实施,都必须在支部委员会的领导下,严格按照 “两公开、一监督”的工作程序进行。
“两公开”即:决议的公开、组织实施决议和实施结果的公开。
“一监督”就是决议和决议实施全过程要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一、运用“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遵守党的相关政策和各项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
(二)尊重和保障党员干部群众的民主权利,依法保障党员干部群众表达本人真实意志的权利。
(三)坚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科学发展。
(四)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不断探索创新,不断充实完善,确保实效。
(五)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并充分考虑少数人意见的原则。
二、内容及程序“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决策和实施的事项,要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符合上级工作要求,符合本校发展实际,符合教师意愿。
(一)按照“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决策和实施的事项,主要包括:1.学校建设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学校活动及经费使用与管理。
3.学校评优、考核、救助等。
(二)“两公开”工作法不得对以下事项进行决策和实施:1.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事项。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事项。
3.与上级党委、政府决策有冲突的事项。
4.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合法权益的事项。
5.违反群众意愿和影响社会稳定的事项。
6.其他不得进行决策和实施的事项。
三、“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原则上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一)党支部委员会提议。
党支部在充分征求党员、教师代表及广大教师意见和认真调查论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
1、提议前:(1)广泛征求党员、教师代表和广大教师的意见,充分考虑绝大多数教师的切身利益。
(2)对拟议定事项的可行性、可操作性进行科学论证,审核拟议定事项是否符合上级政策、法律法规、本校实际及群众意愿。
(3)制定初步方案,并以书面形式报上级党委获得批准、备案。
妇幼保健院院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
妇幼保健院院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
根据《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2016年版)》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为提高医院工作透明度,加强医院管理,切实保障患者、医院职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推动和规范医院院务公开工作,促进医院民主科学管理,依法执业,诚信行医,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特制定医院院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
1.医院成立“院务公开”监督检查小组。
医院“院务公开”监督检查小组由党办、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纠风办等有关人员和职工代表组成,党委委员任组长。
2.医院“院务公开”监督检查小组职贵。
2.1负责对重大事项公开前的审核。
2.2每季度安排一次院务公开检查,对院务公开各职能科室(部门)院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进行监督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在院务会议中通报,提出具体整改意见。
2.3检查职工群众所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认真解决和答复。
2.4应用多种形式通报监督检查情况,每年在职代会上向职工代表报告院务公开的工作情况。
3.医院“院务公开”监督检查小组职责。
3.1做好院务公开监督检查的组织协调工作。
3.2做好监督检查记录和台账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3.3协助处理院务公开的投诉问题,适时告知处理结果。
4.将院务公开工作列入科室和个人目标责任制考核。
医院各有关部门应根据各自的工作范围和管理权限,做到重大事项在职代会上公开,重要议案随时公开,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及时公开,并认真听取职工意见、建议,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
各科室负责人为科室院务公开第一责任人,医院将院务公开工作列入科室及负责人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四项)
中共青岛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办公室党委党务公开五项制度二○一一年五月党务公开工作制度第一条办党委、各支部要结合实际,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组织建设作风及党风廉政建设体系,建立党务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做到党务公开制度化。
第二条办党委、各支部要把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的建设和党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做到组织、领导、实施、考核四落实。
第三条凡是党务公开的重点内容都要充分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根据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完善,经过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进行公开,公开的方法:利用公开栏、印发征求意见稿、召开会议和通过本单位局域网、新闻媒体等适当形式进行。
第四条公开期限一般每季一次,适时公开内容。
对公开后收集到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要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第五条要注重公开的实效和时效,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并作好备案工作。
第六条办党委要对党务公开工作加强督查,督促各支部党务公开工作的落实。
督查落实的主要内容:(一)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二)公开的形式是否注重实效;(三)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四)公开的时限是否及时到位;(五)收集的意见、建议是否及反馈落实整改。
第七条督查情况要及时向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汇报,必要时,根据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意见予以督办。
第八条办党委要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党务工作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年度考核。
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党务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到位;公开的形式是否便于党员群众监督;公开效果是否明显。
必要时可采取问卷调查和民意测验的方式进行满意度测评。
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办理及反馈制度第一条局党支部党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支部党务公开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办理工作。
第二条局党支部应经常收集广大党员、群众对本级党组织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必须认真及时研究办理,并及时向支部负责人反馈,对重要的意见和建议,必须及时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党务公开八项制度
关于印发《中共**委员会党内情况通报制度》等八项制度的通知信息来自:沂南县双堠镇政府网站发布日期:2011-10-19 浏览次数:233 作者:党内情况通报制度为了调动广大党员参与党内事务、加强党内监督的积极性。
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批评权、监督权,制定本制度:一、通报主体及对象党内情况通报主体是镇党委和各党支部,通报的对象是全体党员。
二、通报内容1、党务工作通报的主要内容包括: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的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党委、各党支部决议事项、年度工作计划、重要党务、政治活动进展和完成情况;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情况;人事任免、党员干部的奖励和惩诫、党组织调整选举、发展党员、民主评议党员及党费收缴、使用、管理等情况。
2、与党员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通报的主要内容包括: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部署情况;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情况;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等。
3、其它应通报的有关情况。
三、通报的形式及程序通报采取召开专门会议和发文、公示等形式进行。
党内情况一般每半年通报一次,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进行通报。
通报和报告的具体工作由党组织负责。
属于党内秘密,涉及个人隐私,不宜立即公开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大案件等免予通报。
党内事务问询制度第一条为充分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实行党务公开,不断拓宽党员了解党内事务的渠道,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问询,是指党员按规定对被问询对象的工作不清楚、不满意等方面提出询问,要求被问询对象当场或限期作出答复、解释或改进的一种监督方式。
第三条问询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理由充分、程序规范的原则。
第四条党员可以单独,也可以联名对党组织及提出问询。
第五条问询内容必须在以下范围内进行:(一)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
执行中央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情况;本单位重要决策及执行,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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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制度
为加强基层党内民主建设,着力构建公开、民主、规范的基层党务公开工作机制,根据中共芜湖市委办公室印发的《芜湖市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芜市办〔2011〕28号)和《芜湖市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芜直字〔2011〕54号)等文件,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制度。
1、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按照实事求是、分级负责、严格要求、促进工作的原则进行。
2、监督检查机构
编办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全办党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监督检查内容
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1)党务公开领导体制、工作机制等制度是否建立健全;
(2)公开的内容是否依照制定的目录做到全面真实;
(3)公开的形式是否根据公开的类别和内容,灵活多样,注重实效;
(4)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
(5)公开的时限是否符合要求,及时到位;
(6)是否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并及时处理和反馈;
(7)是否建立党务公开工作档案,资料是否及时登记归档并规范管理;
(8)党务公开的有关制度是否建立和完善;
(9)公开效果是否达到了方便群众,服务群众,加强与群众的沟通,群众基本满意的效果。
4、监督检查办法
(1)党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采取定期督查或不定期检查的办法。
原则上要求每季度检查一次,每次督查要制定督查方案,督查后要形成督查通报。
(2)督查要周密部署,强化组织领导,经常征询党员、群众和党务公开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掌握单位党务公开工作的真实情况。
(3)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公开内容不全面、程序不符合规定、公开不及时等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
(4)党组织可通过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离退休干部职工代表等,对党务公开工作监督、评议,广泛听取各界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