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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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释义知识产权法是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体系,其目的是维护创新与创造者的权益。

本文档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的释义,旨在帮助理解该法律的具体内容和适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知识产权是指由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创作、发明和创新活动所产生的法律权益。

- 第二条:知识产权法的适用范围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版权、计算机软件等。

- 第三条:知识产权法的保护原则是平等保护、保护创新、保护公共利益。

第二章专利权- 第四条:专利权是指对发明创造的产权保护。

- 第五条:专利权的获得需要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条件,包括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

- 第六条:专利权保护期限为二十年。

第三章商标权- 第七条:商标权是指标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权利。

- 第八条:商标权的取得需要进行商标注册,并符合商标法的规定。

- 第九条:商标权保护期限为十年,可以续展。

第四章版权- 第十条:版权是指对文学、艺术作品的法律保护。

- 第十一条:版权的产生不需要进行注册,自作品创作完成即有效。

- 第十二条:版权保护期限为著作权人终身及其死后的五十年。

第五章计算机软件- 第十三条:计算机软件是指以计算机程序形式表达的著作。

- 第十四条:计算机软件享有与文学、艺术作品相同的版权保护。

- 第十五条:计算机软件侵权行为将受到法律追究。

第六章违法行为和处罚- 第十六条: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包括侵权、假冒等。

- 第十七条: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将采取法律制裁,包括赔偿、罚款等。

- 第十八条:行政、刑事和民事责任可以同时追究。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知识产权争议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

- 第二十条: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与本法相冲突的,以本法为准。

以上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释义》的完整版内容,便于对该法律进行全面理解和适用。

> 注意:本文档所述内容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总体原则进行的简要释义,具体法律适用以最新实施法律为准。

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2024版)

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2024版)

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2024版)合同目录第一章:总则1.1 立法目的1.2 适用范围1.3 基本原则第二章:知识产权的获取2.1 著作权的获取2.2 专利权的获取2.3 商标权的获取第三章:知识产权的保护3.1 著作权保护3.2 专利权保护3.3 商标权保护第四章:知识产权的利用4.1 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4.2 知识产权的转让4.3 知识产权的质押第五章:知识产权的管理和服务5.1 知识产权的登记管理5.2 知识产权的信息服务5.3 知识产权的中介服务第六章:知识产权的国际交流与合作6.1 国际交流6.2 国际合作6.3 国际争端解决第七章:知识产权的侵权责任7.1 侵权行为的认定7.2 侵权责任的承担7.3 侵权赔偿的计算第八章:知识产权的争议解决8.1 争议解决机制8.2 争议解决程序8.3 争议解决的法律适用第九章:知识产权的促进措施9.1 政府支持政策9.2 知识产权的宣传与教育9.3 知识产权的奖励与激励第十章:法律责任10.1 行政责任10.2 民事责任10.3 刑事责任第十一章:附则11.1 条例的解释权11.2 条例的修订与废止11.3 条例的施行日期第十二章:签字栏12.1 甲方签字栏12.2 乙方签字栏12.3 签订时间12.4 签订地点合同编号:__________第一章:总则1.1 立法目的本条例旨在促进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和利用,鼓励创新,维护公平竞争,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1.2 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知识产权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3 基本原则知识产权的保护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促进知识产权的合理利用。

第二章:知识产权的获取2.1 著作权的获取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时自动产生,作者享有著作权,无需进行登记。

2.2 专利权的获取发明创造者可通过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申请,经审查合格后获得专利权。

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

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

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由于知识产权在法律上的特殊性质,法律适⽤规则在这⼀领域的发展是⾮常有限的,=,科学技术、⽂学艺术的不断发展;各国知识产权保护⽔平的较⼤差异;参加有关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条约国家的有限性等因素更加促成研究该领域内冲突规则的迫切性。

今天,店铺⼩编为您整理了以下相关信息,着重分析知识产权的法律适⽤问题,希望能帮助您更好地解决疑惑着重分析知识产权的法律适⽤问题。

什么是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也称其为“知识所属权”,指“权利⼈对其智⼒劳动所创作的成果享有的财产权利”,⼀般只在有限时间期内有效。

各种智⼒创造⽐如发明、⽂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的标志、名称、图像以及外观设计,都可被认为是某⼀个⼈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

据斯坦福⼤学法学院的MarkLemley教授,⼴泛使⽤该术语“知识产权”是⼀个在1967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后出现的。

(最近⼀段时间部分互联⽹公司如:腾讯、阿⾥等,也将其简称为IP)知识产权是关于⼈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智⼒劳动成果的专有权利。

随着科技的发展,为了更好保护产权⼈的利益,知识产权制度应运⽽⽣并不断完善。

如今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侵犯知识产权的⾏为越来越多。

17世纪上半叶产⽣了近代专利制度;⼀百年后产⽣了“专利说明书”制度;⼜过了⼀百多年后,从法院在处理侵权纠纷时的需要开始,才产⽣了“权利要求书”制度。

在⼆⼗⼀世纪,知识产权与⼈类的⽣活息息相关,到处充满了知识产权,在商业竞争上我们可以看出他的重要作⽤。

发明专利、商标以及⼯业品外观设计等⽅⾯组成⼯业产权。

⼯业产权包括专利、商标、服务标志、⼚商名称、原产地名称、制⽌不正当竞争,以及植物新品种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

法律限制知识产权虽然是私权,虽然法律也承认其具有排他的独占性,但因⼈的智⼒成果具有⾼度的公共性,与社会⽂化和产业的发展有密切关系,不宜为任何⼈长期独占,所以法律对知识产权规定了很多限制:第⼀,从权利的发⽣说,法律为之规定了各种积极的和消极的条件以及公⽰的办法。

知识产权适用哪国法律

知识产权适用哪国法律

知识产权适用哪国法律知识产权是人类智慧的结晶,因此需要申请法律的相关的保护。

因为知识产权是推动整个人类的文明的发展的,因此可以超越国家的限制可以在全球的经济体进行使用何保护,那么知识产权适用那个国家的法律,法律对此是怎么规定的。

因此接下来将由我为您介绍关于知识产权适用哪国法律,希望可以解决大家的相应的问题。

一、知识产权适用哪国法律知识产权的归属和内容,适用被请求保护地法律。

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知识产权转让和许可使用适用的法律。

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本法对合同的有关规定。

适用的法律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如果当事人约定了适用法,则仲裁庭从其约定。

尊重当事人的法律选择,是当今国际商事仲裁普遍承认和采用的解决国际商事和海事争议的法律适用的一般原则,我国涉外仲裁也不例外。

我国民法典也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

所以,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或仲裁过程中选择受哪国法律管辖,根据某国法律解释等等。

2、与合同最密切联系的原则。

有时当事人并不愿意在合同中约定别国的法律,因为他担心不了解别国法律会对自己产生不利。

所以在很多仲裁案件中,当事人在合同中或争议发生后有对法律做出选择,需要仲裁庭来确定适用的法律。

根据我国民法典和有关国际法的规定,当事人没有选择的,应适用与合同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所谓最密切联系,主要是考虑合同的订立地、履行地、争议地、当事人住所地或主要营业地以及仲裁进行地等许多因素,根据这一原则,一般适用缔约地法、履行地法、争议地法和仲裁地法等。

二、知识产权的海关保护的意义1、是有利于维护正常的进出口贸易秩序;2、是有利于提高中国产品的国际形象;3、是有利于完善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改善国内投资环境。

一是可以制止正在发生的侵权。

海关扣留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造成侵权商品国际交易的中断,制止侵权商品进入流通渠道,避免或者减轻了知识产权权利人遭受的侵权损害。

三、自主知识产权的意义是什么知识产权在国际经济与贸易中的作用日益重要,而且与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的结合更加放大了其国际市场的垄断力,已经成为决定国际竞争成败的核心因素。

知识产权保护法律的适用原则

知识产权保护法律的适用原则

知识产权保护法律的适用原则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知识产权保护变得尤为重要。

知识产权是现代社会中创造性和创新性的产物,包括专利、商标、版权等多种形式。

为了保护创新者的权益和推动创新的持续发展,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

在适用这些法律时,人们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以确保公正、合理的知识产权保护。

本文将探讨知识产权保护法律的适用原则。

一、国际公认的最惠国待遇原则国际公认的最惠国待遇原则是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基石。

根据该原则,一个国家对于外国人或外国公司所享有的知识产权应当给予与本国人或本国公司同等的待遇。

这个原则保证了知识产权在国际交往中的公平性和平等性,避免了国际知识产权纷争的发生。

二、国内保护优先原则国内保护优先原则是指在一个国家境内创造的知识产权,在该国先行获得保护。

这是为了推动国内创新和保护国内创新者的权益。

根据这个原则,国内的知识产权保护应优先于国外的知识产权保护。

三、公平使用原则知识产权保护法律的适用应遵循公平使用原则。

公平使用是指在一定的限制下,其他人可以在未经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合理使用他人的知识产权。

这个原则保护了社会公众的利益,确保了知识产权不会被滥用。

四、合理使用原则合理使用原则要求知识产权的行使和运用必须是合理的,并不能滥用权利。

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在适用时应综合考虑各方的利益,确保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平衡。

五、国际合作原则国际合作是推动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手段。

各国应加强合作,共同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安全。

国际合作原则要求各国通过制定共同的标准和规范,加强信息交流与合作,共同推动知识产权保护的进步。

六、追溯原则知识产权保护法律的追溯原则确保了法律的连贯性和稳定性。

根据这个原则,法律适用时应当考虑到知识产权产生的时间和具体情形,不能对过去的知识产权保护进行非理性的干预。

综上所述,知识产权保护法律的适用原则包括国际公认的最惠国待遇原则、国内保护优先原则、公平使用原则、合理使用原则、国际合作原则以及追溯原则。

知识产权法法条全文

知识产权法法条全文

知识产权法法条全文以下是最新最全的知识产权法法条模板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科技进步和社会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和其他领域创造的智力成果所带来的权益。

第三条知识产权法律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以及其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和领空内的所有当事人行为。

第四条国家保护知识产权,鼓励创造和运用知识产权。

第五条国家鼓励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的应用与转化。

第六条所有依法对知识产权享有权益的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主张自己的权益,受到法律保护,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二章特别规定第一节发明专利第七条发明专利是对新的技术方案的保护。

第八条发明专利是为了保护创造者的成果,鼓励技术创新,推动经济发展。

第九条发明专利是指能够解决技术问题并取得实质性进展的产品、方法或者其组合,适用于工业应用。

第十条发明专利申请人有权依法获得发明专利。

第十一条发明专利的权利人可以依法对他人实施专利权的行为提起诉讼,要求保护权利。

第二节实用新型专利第十二条实用新型专利是对新的技术方案的保护,与发明专利相比,其创新程度较低。

第十三条实用新型专利适用于产品或者工艺上的新方案,从实用性、创新性和推广性上获得实际效果。

第十四条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人有权依法获得实用新型专利。

第十五条实用新型专利不得授权发明专利权。

第三节外观设计专利第十六条外观设计专利是对产品的外观设计的保护。

第十七条外观设计专利是适用于产品外观形状、图案和色彩等方面的设计。

第十八条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有权依法获得外观设计专利。

第十九条外观设计专利不得阻碍他人依法使用相关产品的功能。

...附件:1.知识产权法全文2.附件A: 知识产权保护备忘录3.附件B: 知识产权侵权案例分析法律名词及注释:1.知识产权:指人们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和其他领域创造的智力成果所带来的权益。

2.发明专利:对新的技术方案的保护。

民法典的知识产权法解释和适用

民法典的知识产权法解释和适用

民法典的知识产权法解释和适用随着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提高和国家对知识产权的重视,2020年10月1日,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实施,成为我国现行的最高法律。

这标志着我国知识产权法的立法体系进一步完善,并将为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维护提供更加完备的法律依据。

本文将对民法典中的知识产权法进行解释和适用,旨在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运用相关法律规定。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和保护原则根据《民法典》第1189条的规定,知识产权是指对作品、发明、商标、商号、地理标志等在法律上享有的专有权利。

知识产权的保护原则主要包括原则性保护、平等保护、保护期限和权利归属等原则。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于享有知识产权的个人或组织,应当依法享有其产权所规定的权益,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其合法权益。

二、著作权的法律规定和适用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形式,涵盖了文学、艺术、科学及其他知识创作领域的作品。

根据《民法典》第1245条,著作权人应当享有对其作品的署名权、发表权等权益。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根据作品的不同类型而有所差异,一般为作者终身及其逝世后的50年。

此外,《民法典》对于著作权的转让、许可使用等方面也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三、专利权的法律规定和适用专利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发明者对其发明的独占权利。

根据《民法典》第1235条,发明人对于其发明享有专利权,并可以依法对他人实施的侵权行为提起诉讼要求维权。

民法典规定了专利权的获取条件、保护期限和权利范围等方面的具体规定,进一步完善了专利制度。

四、商标权的法律规定和适用商标权是保护商标所有人对商标使用的独占权利。

根据《民法典》第1247条,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享有排他权,其他人不得擅自使用相同或类似的商标。

此外,《民法典》还规定了商标权转让、许可使用等方面的具体规定,为商标权的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

五、侵权行为的追究和民事赔偿为了保护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民法典》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追究和民事赔偿进行了明确规定。

知识产权法法条全文

知识产权法法条全文

知识产权法法条全文知识产权法法条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科学技术、文化艺术和社会经济的发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法适用于境内的知识产权的保护。

第二章专利权第三条【申请专利权】发明者或设计者对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有权申请专利权。

第四条【专利登记】经国家知识产权行政部门审查后,符合专利法定条件的发明创造,应当登记并颁发专利证书。

第三章著作权和邻接权第五条【著作权对象】著作权保护对象是以独创性表现的学术、文学或者艺术作品。

第六条【著作权权利】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经济权利和署名权、修改权、保护版权的权利。

第四章商标权第七条【商标权】注册商标所在类别内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商标使用权属于注册人。

第八条【商标保护期限】商标的有效期限是10年,可以申请续展。

第五章植物新品种权第九条【植物新品种权】以新种质经育种繁殖所培育的植物新品种,享有植物新品种权。

第十条【植物新品种的保护时间】植物新品种权有效期为20年。

第六章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第十一条【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经过规定保密期限后,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享有独占权。

第十二条【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期限】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保护期限为10年。

第七章侵权责任和法律救济第十三条【侵权责任】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并承担赔偿。

第十四条【法律救济】受害人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请求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采取相关措施进行救济。

以上为《知识产权法》的部分法条,更多详细内容请阅读正式法律文本。

中国政法知识产权诉讼法律适用详解

中国政法知识产权诉讼法律适用详解

知识产权诉讼法律适用详解第一讲知识产权诉讼概述一、知识产权诉讼的种类1、知识产权民事诉讼(1)知识产权侵权诉讼除了侵犯我国民法通则予以明确的民事权利也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即侵害)(2)知识产权归属诉讼就知识产权的权利归属发生的诉讼,简称权属纠纷(3)知识产权合同诉讼就知识产权的取得、转让、使用等交易行为产生的纠纷,在取得环节与权属诉讼有交叉2、知识产权行政诉讼(1)由国家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裁判引起专利权和商标权需要行政机关确权,依相关知识产权法律,当事人对该确权决定不服可以向行政裁判机关(即专利复审委员会和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对该复审决定(其实质是行政裁判)不服,提起的行政诉讼(2)由国家行政机关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引起在知识产权确权和转让、使用过程中,确权机关依相关知识产权法,对当事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决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行政相对人不服提起的行政诉讼(3)由地方知识产权管理机关行政执法引起对于具有知识产权执法权的地方各级知识产权管理机关,可以对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和调解,相对人对该处罚或者调解决定不服的,可以向该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3、知识产权刑事诉讼我国刑法规定只有以下七种行为构成知识产权犯罪:⅛假冒注册商标罪⅛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假冒他人专利罪♦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侵犯商业秘密罪律师在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可以协助被害人(权利人)进行举报启动公诉程序,可以代理被害人提起自诉,也可以担任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4、知识产权仲裁主要在知识产权合同纠纷中,特殊情况可以在权属或者侵权纠纷中根据事后协议选择仲裁二、知识产权诉讼的特点1、以知识产权民事诉讼为例1、诉讼主体广泛在知识产权诉讼中,知识产权权利人、权利受让人、被许可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都有可能成为诉讼主体。

2、诉讼法律关系复杂在知识产权诉讼中,往往既涉及到财产权利,又涉及到人身权利。

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案例(3篇)

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某科技公司(以下简称“原告”)被告:某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原告某科技公司成立于2008年,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2010年,原告研发了一款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智能音响产品,并于2011年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

2016年,原告发现被告生产的某型号智能音响产品与其专利产品在技术特征上存在高度相似,遂向被告发出停止侵权及赔偿损失的书面通知,但被告未予理睬。

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争议焦点1. 被告是否侵犯了原告的发明专利权?2. 若被告侵犯了原告的发明专利权,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三、法院审理1. 被告是否侵犯了原告的发明专利权?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所拥有的发明专利权合法有效,被告生产的某型号智能音响产品在技术特征上与原告的专利产品存在高度相似,侵犯了原告的发明专利权。

2. 若被告侵犯了原告的发明专利权,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法院判决如下:(1)被告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犯原告发明专利权的产品;(2)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100万元;(3)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四、案件评析1. 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本案中,原告某科技公司作为知识产权权利人,积极维权,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

这充分说明了知识产权保护在我国法律法规中的地位和重要性。

知识产权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保护知识产权有助于鼓励创新,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2. 专利侵权行为的认定本案中,被告生产的某型号智能音响产品在技术特征上与原告的专利产品存在高度相似,侵犯了原告的发明专利权。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严格依法审查,确保了判决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3. 侵权责任的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侵权人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本案中,法院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充分体现了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五、启示1. 企业应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加强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的申请和注册,提高自身竞争力。

知识产权转让协议书的国际法律适用

知识产权转让协议书的国际法律适用

知识产权转让协议书的国际法律适用一、前言知识产权转让协议书是国际商务合作中常见的法律文件,旨在规范知识产权的转让和保护。

本文将就知识产权转让协议书的国际法律适用进行探讨。

二、知识产权转让的国际法律适用原则1. 选择适用法律在涉及知识产权转让时,合同双方通常在协议中明确选择适用法律。

选择法律的原则可以是国际公约、双方所在国的法律或者其他相关法律。

例如,在欧盟国家之间的知识产权转让协议中,双方可能选择适用欧盟法律;而在涉及跨国公司合作的知识产权转让中,双方可能选择适用国际公约,如《巴黎公约》。

2. 国际私法原则在涉及多个国家之间的知识产权转让协议中,适用国际私法原则是必不可少的。

根据国际私法原则,可以确定合同要素、选择适用法律、协议效力以及争议解决方式等问题。

3. 国际公约和跨国机构的作用国际公约和跨国机构在知识产权转让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例如,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通过《巴黎公约》等国际公约确立了知识产权转让的基本原则,协助各国解决知识产权争议,推动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合作。

四、案例分析以中美之间的知识产权转让为例,我们可以看到国际法律适用的具体实施。

1. 选择适用法律中美双方在知识产权转让协议书中可以明确选择适用国际公约,如《巴黎公约》和《伯尔尼公约》。

另外,双方也可以选择适用各自所在国的法律,即中国法律和美国法律。

2. 国际私法原则在涉及中美之间的知识产权转让协议中,适用国际私法原则是必不可少的。

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合同要素,如签署地点、合同文书、支付方式等。

同时,协议中也应明确争议的解决方式,可以选择仲裁或者司法诉讼等方法。

五、总结知识产权转让协议书的国际法律适用是国际商务合作中的重要问题。

在合同起草中,选择适用法律、遵循国际私法原则以及依赖国际公约和跨国机构的指导,都是确保合同有效、权益保护的关键。

双方应当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并充分考虑各自国家的法律法规。

同时,应积极参与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推动全球知识产权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涉外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

涉外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

涉外知识产权的法律适合范本一:知识产权的法律适合一、引言知识产权是现代经济社会的重要组成部份,它不仅涉及到创造者的利益保护,还关乎到创新和企业发展的动力。

因此,处理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时,必须准确适合相关法律规定。

本文将深入探讨涉外知识产权的法律适合。

二、知识产权的定义知识产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发明和商标等领域的创造性作品、独特设计和商业标识等所享有的法律保护权利。

涉外知识产权就是指跨国界的知识产权关系。

三、涉外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1. 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需要保护的知识产权类型- 相关国际公约和协定- 专利、商标和版权等权利的获取和保护2. 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 知识产权纠纷解决的主要方式 - 常用的解决机构和程序- 国际仲裁和诉讼解决争端的选择四、涉外知识产权的法律适合原则1. 条约优先原则- 确定适合的国际条约- 条约在国内法中的地位和效力2. 国内法适合原则- 条约无规定时的适合原则- 国内法规定的适合范围和条件3. 合同适合原则- 合同方式确定法律适合- 合同解释和适合的普通原则五、典型案例分析1. 专利侵权案例分析- 涉及的知识产权类型和权利主体 - 法律适合原则及解决方式2. 商标侵权案例分析- 涉及的知识产权类型和权利主体- 法律适合原则及解决方式六、附件1、《关于涉外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的国际公约》全文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全文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全文七、法律名词及注释1. 条约优先原则:在存在国际条约的情况下,适合国际条约的规定优先于国内法。

2. 专利侵权:指他人未经许可在他人专利权范围内实施专利权利要求所规定的行为。

3. 商标侵权:指他人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的商品上应用相同或者相近的商标,可能产生混淆的行为。

范本二:涉外知识产权的法律适合一、引言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是指在涉及多国之间的知识产权保护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

为了解决这些纠纷,必须准确适合相关法律,以保护权利人的利益。

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

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

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无形财产权,涵盖了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等多个领域。

而在涉及知识产权的纠纷和保护中,法律适用问题至关重要。

知识产权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是尊重各国的主权和法律体系。

由于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存在差异,因此在处理跨国知识产权纠纷时,需要确定适用哪一国的法律。

首先,我们来谈谈专利方面的法律适用。

专利是对发明创造的一种法律保护。

在国际专利纠纷中,如果涉及到专利的有效性和侵权问题,通常需要根据相关的国际公约和各国的法律规定来确定适用的法律。

例如,规定了成员国之间在专利保护方面的一些基本原则和最低标准。

在具体案件中,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适用的法律,一般会考虑专利申请地、侵权行为地等因素来确定适用的法律。

比如说,一个在美国申请的专利在欧洲被侵权,那么可能需要综合考虑侵权行为发生的地点、双方的营业地等因素来决定适用美国法律还是欧洲相关国家的法律。

商标的法律适用也有其特点。

商标是用于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

对于国际商标纠纷,同样需要依据相关的国际公约和国内法律来确定法律适用。

比如为商标的国际注册和保护提供了一定的规则。

在判断商标侵权时,可能会重点考虑商标的注册地、使用地以及商标的知名度等因素。

如果一个在中国注册的知名商标在其他国家被仿冒使用,那么在确定法律适用时,中国的商标法以及相关的国际公约可能会起到重要的作用。

著作权的法律适用相对较为复杂。

著作权保护的是作者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

由于作品的传播和使用往往跨越国界,在处理著作权纠纷时,需要考虑作品的创作地、首次发表地、传播范围等多个因素。

一些国际公约,如,为著作权的国际保护提供了框架。

在具体案件中,如果没有明确的法律选择约定,可能会根据最密切联系原则来确定适用的法律。

例如,一部由中国作者创作并首先在英国发表的作品在其他国家被侵权,那么就需要综合考虑这些因素来确定是适用中国法律、英国法律还是其他相关国家的法律。

第十章 知识产权

第十章 知识产权
3.主要综合性知识产权条约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简称《TRIPs协定》
适用于世界贸易组织成员。主要内容有:
1)总则和基本原则:规定了成员义务的性质和范围;规定基本原则主要有:国民待遇原则和最惠国待遇原则。
2)知识产权的范围:七大主要类别:版权及相关权利(著作权和邻接权)、商标、地理标志、工业设计、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未公开信息。
③无溯及力原则:“本公约不适用于当公约对某成员国生效时,已永久进入该国公有领域的作品或作品中的世界版权公约》是力图在《伯尔尼公约》和《泛美版权公约》之间达成某种程度的平衡和协调。
《世界版权公约》与《伯尔尼公约》相比有以下两个特点:
A.该公约要求符合一定形式才能取得版权,没有实行绝对的自动保护原则。B.版权的保护期限比较短。
注意:
1)上述关于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的法律适用主要是针对知识产权的创立、变更、内容、效力与侵权而言的。
2)至于知识产权的转让,因其是通过合同来实现的,他除了要受到有关国家强制性法律规定的限制外,一般应适用合同准据法的选择规则,即按意思自治原则或最密切联系原则来解决。
3)有关知识产权争议的管辖权通常为专属管辖。
知识产权分为: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其中专利权和商标权合称为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所包含的门类众多,而且包括的权利也相当繁杂,既包括人身权又包括财产权。
第一节 知识产权上的冲突法则
一、专利权的法律适用
1.专利授予国法说:法国、匈牙利等,是国际上解决专利权法律冲突的最普遍做法。
3)《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
巴黎公约未能实现简化商标注册手续的国际目标,《商标注册马德里协定》作为补充大大简化了国际商标注册程序。
主要内容如下:

第十章知识产权关系的法律适用

第十章知识产权关系的法律适用
• 1.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 国人、外国企业或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 申请专利的,按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 的协议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 照互惠原则,根据中国专利法办理。外 国人的一切专利事务应当委托中国国务 院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向我国国家知 识产权局提出有关申请,经国家知识产 权局依我国法律审查批准和授予专利权•28
•35
• 根据巴黎公约的规定, 在成员国内, 为同 一发明授予的专利权彼此互相独立。故 美国专利申请人在中国获得专利, 并不意 味着在第三国自动获得专利权。我国申 请人仍有权在其他第三国申请专利权, 但 只有在该第三国并非公约成员国, 或美国 专利申请人在该第三国没有提出申请的 条件下方可提出申请。
•8
二、商标权公约
(一)《巴黎公约》 1、商标的独立性。
2、对驰名商标的特别保护。 3、不得因商品的性质而影响商标的注册。 4.禁止某些标记当作商标使用。 (二)《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 1891年签订于西班牙首都马
德里。我国于1989年加入。对《巴黎公约》关于商标国际保护 的补充。 (三)《商标注册条约》。1973年在维也纳外交会议通过,1980 年生效。该条约大大简化商标国际注册和手续。
5)专利保护期限的冲突
• 英国规定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20年, 自
申请日起计算。美国法规定发明专利和
植物专利保护期限为17年, 外观设计分别
为3年半、4年或14年。法国法规定发明
专利保护期限为20年, 实用新型为6年, 均
自申请日起计算。德国法规定发明专利
保护期限为20年, 自提出申请第二天起计
算。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的保护期
4)专利审查制度的冲突
• 德国和日本专利法规定专利申请自申请 日后18个月早期公开, 7年内可以提出实 质审查请求。我国规定, 收到申请文件后 经初审合格, 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 开, 也可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提前公开, 公 开后3年内可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美国专 利法采用完全审查制, 凡提交到专利局的 申请, 全部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 直 至专利申请被批准后, 才公布其申请文•21件

赵相林《国际私法》(第4版)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第十章 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圣才出品】

赵相林《国际私法》(第4版)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第十章 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圣才出品】

第十章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10.1复习笔记【知识框架】【重点难点归纳】一、专利权1.专利权的概念及法律冲突(1)专利权专利权,是指一国专利主管部门根据该国法律的规定,授予发明创造人或合法申请人对某项发明创造在法定期限内所享有的一种独占权或专有权。

(2)各国专利权冲突各国专利权法律冲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客体的冲突专利权的客体是指专利权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即专利法所保护的对象。

各国专利法关于专利权客体的种类和范围的规定不尽相同。

②授予条件的冲突各国专利法通常规定,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是授予专利的发明与实用新型所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但认定标准存在较为明显的差异。

③申请原则的冲突申请原则主要解决两个及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时,专利权应归属于谁的问题。

④审查制度的冲突各国专利机关在受理专利申请之后如何进行审查和批准,各国专利法对此规定不同,大致有形式审查制、实质审查制和早期公开、延迟审查制三种不同的制度。

⑤保护期限的冲突各国专利法对于专利权的有效期限规定不同,这也是涉外专利权产生法律冲突的原因之一。

2.专利权的法律适用解决与专利权有关的法律冲突问题的主张:(1)专利权的成立、内容和效力,适用专利申请地法;(2)专利权的保护,适用专利权原始国法;(3)专利权的保护,适用专利证发出国或专利申请地国法;(4)专利权的创立、内容和消灭,适用权利行为或侵权行为发生地法;(5)对于涉外专利权的法律冲突,根据其特点,分别适用不同的准据法,即法律适用上的“分割论”。

二、商标权1.商标权的概念及法律冲突商标权是商标所有人对法律确认并给予保护的商标所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商标专用权、商标续展权、商标转让权、商标许可使用权等。

商标权的法律冲突主要表现为:(1)获取原则的冲突各国对此主要有三种做法:①注册在先原则该原则按照申请注册的先后顺序来确定商标权的归属,即谁先申请商标注册,商标权就授予谁。

知识产权法法条(全)

知识产权法法条(全)

知识产权法法条(全)知识产权法法条(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对其在文学、艺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领域中的智力成果享有的专有权利。

第三条本法所称的知识产权主要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计算机软件等权利。

第四条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期限、程序等,适用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

第五条国家鼓励创新,保护和推广科技成果,提高知识产权的保护水平。

第二章著作权第六条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作品享有的权利。

第七条享受著作权的权利内容包括:署名权、出版权、改编权、演出权、表演权、放映权、展览权、发表权、发行权、复制权等。

第八条著作权的保护对象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作品、戏剧作品、曲艺作品、舞蹈作品、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电视节目、图形、雕塑、模型、建筑物等。

第九条著作权自作品完成之日起自动产生,不需要登记、公告或者其它程序。

第十条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终身及70年。

第十一条著作权人可以将其作品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并有权享受一定的经济利益。

第十二条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他人不得侵犯其著作权,包括但不限于复制、发行、表演、放映、传播等权利。

第十三条著作权争议可以依法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

第三章专利权第十四条专利权是指发明者对其发明在法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权利。

第十五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为发明的技术方案。

第十六条专利申请必须满足创造性、新颖性和实用性的要求。

第十七条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限为10年。

第十八条专利权人可以将其专利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并有权享受一定的经济利益。

第十九条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他人不得侵犯其专利权,包括但不限于生产、销售、使用、进口等权利。

第二十条对于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构成的发明创造,可以申请保护。

国际私法: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

国际私法: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

国际私法:知识产权的法律适合国际私法:知识产权的法律适合一、引言\t本章节将介绍国际私法在知识产权领域的法律适合。

知识产权是指与人类创造性活动相关的财产权利,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等。

在跨国公司和跨国交易日益增多的情况下,国际私法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本章将挨次讨论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国际私法在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管辖和适合上的作用、以及跨境诉讼程序的特点。

二、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t1. 主体适合原则:\t\t本原则指定了在知识产权案件中适合的国家法律。

根据主体适合原则,普通情况下,适合的法律为被侵权人国籍或者注册地的法律。

\t\t\t2. 保护原则:\t\t保护原则要求不论侵权行为发生在何处,都应为知识产权提供必要的保护。

这是由于知识产权的价值和保护需求超越了国界。

\t\t\t3. 接触原则:\t\t接触原则指出知识产权案件在国际私法上的触碰点。

普通来说,案件发生地、主体关联地和案件结果发生地都会构成接触原则的基础。

三、国际私法在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管辖和适合上的作用\t1. 管辖权的确定:\t\t国际私法在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管辖上起到了核心作用。

根据国际惯例和相应的国家法律,在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中,法院会根据不同的情况确定管辖权。

\t2. 适合的法律:\t\t在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中,国际私法将适合的法律确定为主体适合原则。

被侵权人国籍或者注册地的法律将被视为适合的法律。

\t3. 知识产权的识别和保护:\t\t国际私法在知识产权的识别和保护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它确保了知识产权在国际范围内的保护,并确保了知识产权持有人的权益得到充分的保障。

四、跨境诉讼程序的特点\t1. 管辖权争议:\t\t由于跨境诉讼涉及不同国家的法律体系,管辖权的争议常常是跨境诉讼程序的一个关键问题。

国际私法提供了解决这种争议的普通原则和方法。

\t2. 证明和保全:\t\t在跨境诉讼程序中,获得有效证据和实施财产保全往往是难点的。

2024版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应用手册

2024版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应用手册

2024版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应用手册本合同目录一览1. 知识产权定义与范围1.1 专利1.2 商标1.3 著作权1.4 商业秘密2. 知识产权的获取与保护2.1 专利申请2.2 商标注册2.3 著作权登记2.4 商业秘密保护措施3. 知识产权的运用与管理3.1 知识产权许可3.2 知识产权转让3.3 知识产权维权3.4 知识产权风险管理4. 知识产权侵权责任4.1 侵权行为认定4.2 侵权责任承担4.3 侵权纠纷解决途径5.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5.1 国际专利保护5.2 国际商标保护5.3 国际著作权保护5.4 国际商业秘密保护6. 知识产权法律法规适用范围6.1 国内法律法规6.2 区域法律法规6.3 国际法律法规7. 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修订与更新 7.1 法律法规的修订7.2 法律法规的更新7.3 法律法规的废止8. 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实施与监督 8.1 法律法规的实施8.2 法律法规的监督8.3 法律法规的执法9. 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培训与宣传 9.1 培训内容9.2 培训方式9.3 宣传途径10. 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咨询与服务 10.1 咨询服务内容10.2 服务方式与流程10.3 服务费用11. 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案例分析11.1 专利案例11.2 商标案例11.3 著作权案例11.4 商业秘密案例12. 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争议解决12.1 争议解决方式12.2 调解与仲裁12.3 诉讼程序13. 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合规性检查13.1 合规性检查内容13.2 检查流程与方法13.3 违规行为的处理14. 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优惠政策与应用 14.1 优惠政策概述14.2 优惠政策申请流程14.3 优惠政策应用案例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知识产权定义与范围1.1 专利1.1.1 发明1.1.2 实用新型1.1.3 外观设计1.2 商标1.2.1 文字商标1.2.2 图形商标1.2.3 组合商标1.2.4 声音商标1.3 著作权1.3.1 文学作品1.3.2 艺术作品1.3.3 视听作品1.3.4 计算机软件1.4 商业秘密1.4.1 技术信息1.4.2 经营信息1.4.3 保密义务与违约责任第二条知识产权的获取与保护2.1 专利申请2.1.1 申请条件2.1.2 申请流程2.1.3 申请费用2.2 商标注册2.2.1 注册条件2.2.2 注册流程2.2.3 注册费用2.3 著作权登记2.3.1 登记条件2.3.2 登记流程2.3.3 登记费用2.4 商业秘密保护措施2.4.1 保密措施2.4.2 保密协议2.4.3 保密设施与技术第三条知识产权的运用与管理3.1 知识产权许可3.1.1 许可条件3.1.2 许可方式3.1.3 许可费用3.1.4 许可期限与范围 3.2 知识产权转让3.2.1 转让条件3.2.2 转让方式3.2.3 转让费用3.2.4 转让合同的生效与解除 3.3 知识产权维权3.3.1 维权方式3.3.2 维权程序3.3.3 维权费用3.3.4 维权结果与赔偿3.4 知识产权风险管理3.4.1 风险识别3.4.2 风险评估3.4.3 风险防范与应对措施第四条知识产权侵权责任4.1 侵权行为认定4.1.1 侵权行为类型4.1.2 侵权行为证据4.1.3 侵权行为的责任主体 4.2 侵权责任承担4.2.1 民事责任4.2.2 行政责任4.2.3 刑事责任4.3 侵权纠纷解决途径4.3.1 和解4.3.2 调解4.3.3 仲裁4.3.4 诉讼第五条知识产权法律法规适用范围5.1 国内法律法规5.1.1 专利法律法规5.1.2 商标法律法规5.1.3 著作权法律法规5.1.4 商业秘密法律法规5.2 区域法律法规5.2.1 区域专利法律法规5.2.2 区域商标法律法规5.2.3 区域著作权法律法规5.2.4 区域商业秘密法律法规 5.3 国际法律法规5.3.1 国际专利法律法规5.3.2 国际商标法律法规5.3.3 国际著作权法律法规5.3.4 国际商业秘密法律法规第六条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修订与更新6.1 法律法规的修订6.1.1 修订条件6.1.2 修订程序6.1.3 修订生效时间6.2 法律法规的更新6.2.1 更新条件6.2.2 更新程序6.2.3 更新生效时间6.3 法律法规的废止6.3.1 废止条件6.3.2 废止程序6.3.3 废止生效时间第八条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实施与监督 8.1 法律法规的实施8.1.1 实施主体8.1.2 实施程序8.1.3 实施标准与要求8.2 法律法规的监督8.2.1 监督主体8.2.2 监督程序8.2.3 监督方式与频率8.3 法律法规的执法8.3.1 执法主体8.3.2 执法程序8.3.3 执法措施与手段第九条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培训与宣传 9.1 培训内容9.1.1 知识产权基本概念9.1.2 法律法规具体条款9.1.3 案例分析与讨论9.2 培训方式9.2.1 面对面培训9.2.2 在线培训9.2.3 培训资料与教材9.3 宣传途径9.3.1 媒体宣传9.3.2 网络宣传9.3.3 宣传活动与讲座第十条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咨询与服务 10.1 咨询服务内容10.1.1 知识产权咨询10.1.2 法律法规咨询10.1.3 争议解决咨询10.2 服务方式与流程10.2.1 服务方式10.2.2 服务流程10.2.3 服务反馈与改进10.3 服务费用10.3.1 服务收费标准10.3.2 服务费用支付方式10.3.3 服务费用减免条件第十一条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案例分析 11.1 专利案例11.1.1 案例类型11.1.2 案例判决11.1.3 案例启示与教训11.2 商标案例11.2.1 案例类型11.2.2 案例判决11.2.3 案例启示与教训11.3 著作权案例11.3.1 案例类型11.3.2 案例判决11.3.3 案例启示与教训11.4 商业秘密案例11.4.1 案例类型11.4.2 案例判决11.4.3 案例启示与教训第十二条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争议解决12.1 争议解决方式12.1.1 协商解决12.1.2 调解解决12.1.3 仲裁解决12.1.4 诉讼解决12.2 调解与仲裁12.2.1 调解程序12.2.2 仲裁程序12.2.3 调解与仲裁的效力12.3 诉讼程序12.3.1 诉讼提起12.3.2 诉讼过程12.3.3 诉讼判决与执行第十三条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合规性检查 13.1 合规性检查内容13.1.1 知识产权合规性13.1.2 法律法规合规性13.1.3 内部管理制度合规性13.2 检查流程与方法13.2.1 检查流程13.2.2 检查方法13.2.3 检查频率与时间13.3 违规行为的处理13.3.1 违规行为认定13.3.2 违规行为处理措施13.3.3 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第十四条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优惠政策与应用14.1 优惠政策概述14.1.1 优惠政策类型14.1.2 优惠政策条件14.1.3 优惠政策申请流程14.2 优惠政策申请流程14.2.1 申请准备14.2.2 申请提交14.2.3 申请审批与生效14.3 优惠政策应用案例1第二部分:其他补充性说明和解释说明一:附件列表:1. 附件一: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应用手册附件内容:包含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详细内容。

适用中国法律(3篇)

适用中国法律(3篇)

第1篇在全球化的大背景下,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不断加强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建设,以适应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新形势。

本文将从中国法律体系的角度,探讨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问题。

一、中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概述中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 知识产权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是中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核心,明确了知识产权的概念、种类、保护原则、侵权责任等内容。

2. 知识产权专门法: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分别对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进行具体规定。

3. 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对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进行刑事处罚。

4. 国际条约:中国是多个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组织的成员国,如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世界贸易组织(WTO)等,中国法律体系中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定与国际接轨。

二、知识产权保护的主要内容1. 专利保护专利法规定了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专利类型,明确了专利申请、授权、实施、保护等程序。

专利保护期限为2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

2. 商标保护商标法规定了商标注册、使用、保护等制度,明确了商标的种类、注册条件、注册程序、侵权责任等。

商标保护期限为10年,自注册之日起计算,可以无限次续展。

3. 著作权保护著作权法规定了著作权人享有的著作权及其保护期限,明确了作品的种类、创作主体、权利归属、侵权责任等。

著作权保护期限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 反不正当竞争保护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了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认定标准、法律责任等,旨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知识产权。

三、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与挑战1. 实施情况近年来,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方面,知识产权申请量持续增长,专利、商标、著作权申请量均居世界前列;另一方面,执法力度不断加大,侵权案件得到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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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专利申请原则的冲突

主要解决两个或两个以上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 发明创造申请专利时,专利权的归属问题。英、 法、德、日和我国专利法规定了先申请原则, 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的发明分别申请专利时, 按申请日的先后确定,将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 的人。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实行先申请 原则。美国专利法规定了先发明原则,当两个 或两个以上同样发明分别申请专利时,专利权 授予先发明的人,而不考虑申请先后。
知识产权的法律冲突


由于各国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在保护范围、保 护期限以及权利取得方式等问题上存在立法差 异,知识产权在法律保护方面也出现了明显的 冲突现象。由此可见,解决各国在保护知识产 权过程中的法律冲突、管辖权和司法协助问题, 已成为国际私法学的新任务和新要求。 郑成思:《版权公约、版权保护与版权贸易》, 中国人民大学1992年版。
三、中国有关涉外专利权的法律规定

(一)概况 目前,我国涉及专利权方面的立法主要有: 1984年3月颁布、1985年4月施行、1992年和 2000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200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 则》,2003年6月颁发的《专利代理管理办法》 等。
(二)有关涉外专利权的法律适用:

如有关专利申请日及优先权,适用被申请的国 内法;关于是否批准外国人的发明专利权,适 用被申请国法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和保护方 法,适用被请求保护该权利国家的法律;有关 专利职务发明适用劳动合同准据法;有关专利 的转让,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在当事人没 有选择法律时,适用与专利权转让有最密切联 系国家的法律、受让方或转让方国家的法律。

1、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 外国企业或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的, 按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共同参加的 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根据中国专利 法办理。外国人的一切专利事务应当委托中国 国务院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向我国国家知识 产权局提出有关申请,经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我 国法律审查批准和授予专利权。
第二节 专利权的法律适用
一、专利权及其法律冲突 1、专利(Patent) 2、专利权 3、专利制度与专利法 4、专利权的法律冲突

专利与专利权

专利是指经一国的有关机构依照法定程 序审查批准受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 专利权是指专利所有人或持有人或者他 们的继受人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对 该专利的制造、销售或使用的独占权。

商标与商标权
商标是区别不同企业商品的一种通常由 文字、图形以及文字和图形组合构成的 专用标记。 商标权则是指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 所享有的独占使用权。

商标权法律冲突的主要表现

1)商标权获取原则的冲突 有的国家采取“注册在先”原则,如法国、日 本、我国规定商标权只能通过法定的注册程序 后才能取得;有的国家采取“使用在先”原则, 依据对商标的使用先后获得商标权;还有国家 采取“使用与注册互补”原则,如美国商标法 规定,商标权原则上属于最先注册的人,但最 先使用人可以在5年内提出异议,请求撤销注 册商标,如果法律确认请求成立,则商标权属 于最先使用的人。
4)专利审查制度的冲突

德国和日本专利法规定专利申请自申请日后18 个月早期公开,7年内可以提出实质审查请求。 我国规定,收到申请文件后经初审合格,自申 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开,也可根据申请人的 请求提前公开,公开后3年内可提出实质审查 请求。美国专利法采用完全审查制,凡提交到 专利局的申请,全部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 直至专利申请被批准后,才公布其申请文件并 授予专利权。



又称无形财产权、智慧财产权,与有形财产权 不同,具有独占性、时间性和地域性特点。 一类是工业产权(Industrial Property),包括 专利权和商标权,具体指发明、实用新型、外 观设计、商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和标记、 原产地名称等内容; 一类是著作权(Copyright),亦称版权,具 体包括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版权和音像以 及计算机软件的版权等。

法院判决 一、被告停止生产、销售DZW-110型单元组 合冷水机及其他专利侵权行为; 二、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226990元; 三、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人民币23010元。
第二节 商标权的法律适用
一、商标权及其法律冲突 1、商标(Trade Mark) 2、商标权 3、商标制度与商标法 4、商标权的法律冲突
第八章 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
本章基本内容
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问题概述 专利权的法律冲突与法律适用 商标权的法律冲突与法律适用 著作权的法律冲突与法律适用 知识产权的国际统一立法保护 着重了解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

第一节 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问题概述
知识经济与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与国际私法 知识产权的法律冲突 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 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
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


实质上就是利用冲突规范援引准据法来调整涉 外知识产权关系,也就是探讨用什么样的法律 来保护跨越一国界限的知识产权。 经历了一个完全由国内立法进行调整,到以国 内立法和国际条约相结合进行调整的历程。时 至今日,越来越多的国家通过制订相应的国内 实体法和冲突法来保护涉外知识产权,与此同 时,世界上不少与调整涉外知识产权关系有关 的统一实体规范也应运而生。
审理理由及结果

法院认为: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享有独占的制造、 使用和销售的权利。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法律 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 人的许可,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 销售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本案原告取得专利 权后,受中国法律保护,被告未经原告许可, 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其专利产品,已构 成专利侵权。
知识经济(Intellectual Economy)
在提倡知识经济的现代社会,知识
产权在目前倍受人们关注。随着信 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人们对于知识 产权的社会经济功能的认识与日俱 增。智力经济成为新的产业经济。 上风上水上海淀;融资融智融天下
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
知识产权与国际私法

传统观点认为,知识产权严格的地域性决定了 在一国取得的知识产权仅仅具有域内效力,原 则上不发生域外效力,因而根本不会产生法律 冲突问题。然而,20世纪以来,随着国家之间 经济、技术和文化交流的迅速开展,知识产权 也逐步国际化,在一国取得的专利、商标和著 作的专有权,也迫切需要在其他国家得到相应 的承认和保护,从而需要国际私法来调整。

根据巴黎公约的规定,在成员国内,为同一发 明授予的专利权彼此互相独立。故美国专利申 请人在中国获得专利,并不意味着在第三国自 动获得专利权。我国申请人仍有权在其他第三 国申请专利权,但只有在该第三国并非公约成 员国,或美国专利申请人在该第三国没有提出 申请的条件下方可提出申请。
澳大利亚某股份公司诉深圳富威冷暖设备 有限公司发明专利侵权纠纷案

专利权法律冲突的主要表现

1)专利种类的冲突 各国专利法对于专利种类的保护不尽相同。英 国和德国现行专利法只保护发明专利,不保护 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美国现行专利 法保护发明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和植物专利, 不保护实用新型专利。法国专利法则保护发明、 实用新型。我国专利法对于发明、实用新型和 外观设计专利都加以保护。


专利权具有明显的地域性,在哪里申请专利, 就必须按那里的法律规定办理申请手续。被授 予的专利权,也只能在授予国境内有效。 专利权人要想就同一发明创造在另一国境内享 有权利,必须按该国的专利法到其境内办理有 关申请手续并获得批准。因此,一项发明创造 是否符合法定申请条件,是否能被授予专利以 及专利权的内容和效力如何,只能依专利申请 地法律来确定。
5)专利保护期限的冲突

英国规定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20年,自申请 日起计算。美国法规定发明专利和植物专利保 护期限为17年,外观设计分别为3年半、4年 或14年。法国法规定发明专利保护期限为20 年,实用新型为6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德 国法规定发明专利保护期限为20年,自提出申 请第二天起计算。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的 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保护期 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问题

我国专利局应批准哪一申请人的申请?为什么? 被驳回申请的申请人有无权利在其他国家申请 专利权?若有权,应符合什么条件?
分析

本案是一起发明专利申请纠纷案,涉及发明专 利申请中的“先申请原则”,《保护工业产权 巴黎公约》中的优先权问题。
参考

我国专利局应批准美国申请人的申请。中美均 是巴黎公约的成员国,根据公约的优先权原则, 申请人在首次向缔约国之一提出正式申请的基 础上,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发明、实用新型12 月,外观设计6月),向所有其他缔约国申请 保护,而以第一次申请的日期作为以后提出申 请的日期。
2)商标注册原则的冲突

有些国家采取自愿注册的原则,任由商标使用 人自愿决定对其使用的商标采取注册与否的做 法。前苏联、东欧国家采用全面注册,要求所 有生产者生产的产品和销售者经销的商品都应 当使用注册商标。多数国家采取自愿注册与强 制注册相结合的方式,规定除药品、食品、化 妆品、烟草制品等必须使用注册商标外,其他 商品是否使用注册商标听由当事人自愿申请而 定。
二、专利权的法律适用

专利权的保护受属地主义和专利权独立原则支 配,原则上不发生域外效力,要想在他国受保 护,则应分别依各该国法律提出申请,并且在 各国取得的专利权,彼此之间互为独立。 专利权由于跨国保护而产生了法律冲突现象, 就有必要解决与此有关的法律适用问题,现有 如下几种主张:

1、适用专利申请地或授予国法

1985年8月15日,组合式制冷系统发明人澳大 利亚某股份公司向中国专利局申请发明专利。 1992年1月8日,原告依法取得该发明专利的 专有权。被告未经原告许可,自1993年初以 来,擅自生产和销售具有原告专利产品所要求 保护的必要技术特征的DZW-110型单元组合 冷水机组。原告发现后,将被告生产、销售的 产品送深圳市技术监督局和深圳市产品质量监 督检验所鉴定,证明被告所生产的产品的技术 结构特征与原告发明专利同类。原告即要求被 告停止生产侵权产品,并向深圳市中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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