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科室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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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科室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
1、协调主要领导重大活动及局机关日常事务处理工作。
2、负责重要会议会务安排工作。
3、负责统一管理、安排机关所有对外接待活动。
4、负责上传下达、综合协调工作。
5、负责各级来文收发、登记、传递、管理和文件发放、管理及印章、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6、负责局机关安全、卫生、绿化等后勤日常服务与管理工作。
7、负责我市党政办公平台和济南市教育局办公平台的运行管理工作。
8、负责文印室管理和机关办公用品的管理与发放。
9、负责落实局领导日报告制度。
10、负责机关食堂的日常管理及服务工作。
11、负责机关所有车辆的统一管理、统一调度。
12、负责教育报刊的征订发行工作。
13、完成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政策研究室
1、负责局主要领导的讲话、工作计划和总结汇报等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
2、负责局机关各科室制发正式文件的文字把关工作。
3、负责系统内部教育体育信息交流、对外政务宣传和对外新闻宣
传工作。
4、负责《章丘教育志》的续编和各级教育年鉴的编撰工作。
5、负责《章丘教育参考》的编印工作。
6、研究、落实地区教育体育发展规律及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深入调查研究全市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过程中的重大实际问题,起草具有指导性、针对性和前瞻性的调研报告,为局党委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政工科
1、协助局党委做好所属单位的领导班子配备、干部考察任免工作,负责后备干部的培养和干部培训工作。
2、负责市属学校党的建设、组织发展和党费收缴工作。
3、负责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广大干部职工政治学习、理论学习。
4、负责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5、协助分管领导抓好系统工会、共青团、妇委会、计划生育和统战工作。
6、负责局党委会的筹备与记录工作。
工会:
1、负责指导基层工会的换届选举工作,配合党委选配好工会领导班子,及时发展新会员,健全基层工会组织。
2、按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单
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搞好职工代表大会评估工作。
3、履行维护职能,密切联系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生活,为职工排忧解难。
4、做好劳模及师德标兵的培养、选拔、推荐工作。
5、依照《工会法》,收缴、管理、使用工会经费。
6、配合党政抓好职工政治业务学习,开展各种竞赛活动。
团工委:
1、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实践创新活动,团结、教育和引导团员青年为我市教育体育事业发展建功立业,全面提高青少年思想道德素质。
2、大力开展青年团员文化建设,深化青年志愿者行动,推进青年文明号创建,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积极为和谐社会建设服务。
3、以强基固本为目标,加强共青团工作长效机制建设。
妇委会: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促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落实,带领女职工投身三个文明建设,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
2、教育引导女职工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宣传、普及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积极推动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
3、围绕党委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巾帼建功”和“文明家庭”创建活动,通过学习、交流和研讨等形式,提高妇女的理论素养、知识
水平和专业技能,发扬主人翁精神,在各项工作中建功立业。
4、宣传、表彰妇女先进典型,积极向有关部门推荐优秀女干部,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5、组织开展各种有益于女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提高身体素质,改善精神状态。
四、人事科
1、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管理工作。
2、负责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聘任工作。
3、负责教师调配和教师招考工作。
4、负责幼儿园、小学及初中学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5、负责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和在职培训工作。
6、负责中小学教师评先树优和年度考核工作。
7、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工资调整和干部统计工作。
8、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9、负责教育体育系统离、退休老干部工作。
10、负责教育体育系统遗属优抚工作。
五、招生自考办公室
1、负责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报名、体检、考试、填报志愿、录取、统计等工作。
2、负责普通中专招生考试的报名、填报志愿、考试工作。
3、负责成人高校招生报名工作。
4、负责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报名、考试、发证工作。
5、负责全国英语等级证书等社会证书考试的报名、考试、发证工作。
6、协助济南市组织研究生招生考试和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工作。
六、基础教育科
1、巩固普九成果,提高义务教育实施水平,确保普及程度各项指标达到上级标准要求。建立校、乡镇(街道)和市三级义务教育档案。
2、深化课程改革,提高课程实施水平。规范办学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做好课改先进学校和素质教育先进学校的争创工作。
3、加强普通中小学学校管理,做好省市级规范化学校创建和章丘市特色学校创建工作。
4、特殊教育与义务教育同步发展,确保盲、聋、弱智三类残疾儿童少年接受相应的义务教育。
5、负责中小学德育工作的组织、开展和指导,做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和优秀班主任的评选工作。
6、组织科普活动、学校环境教育和绿色学校创建等工作。
7、加强中小学学籍电子档案管理,严格手续,规范程序。
8、做好学生档案、义务教育证书和高中毕业证书的验印、发放工作。
9、组织小学和初中招生入学工作;组织初中和普通高中的学业水平考试及普通高中录取工作。
10、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语言文字工作。
七、教学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