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生猪定点屠宰和家禽集中屠宰规划设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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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宰点建设实施方案

屠宰点建设实施方案

屠宰点建设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

随着人们对食品安全和质量的关注度不断提高,屠宰点建设成为了当前社会发展的重要课题。

屠宰点是畜禽屠宰和肉类加工的重要环节,对于保障食品安全、改善食品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本文将就屠宰点建设实施方案进行详细阐述。

二、建设目标。

1. 提高屠宰环节的卫生标准,确保屠宰过程符合卫生安全要求;2. 提升屠宰设施的生产效率,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3. 优化屠宰设施布局,提高生产线的流畅度和效率;4. 加强屠宰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减少设备故障率。

三、建设内容。

1. 提升卫生标准。

在屠宰点建设中,应充分考虑卫生标准,确保屠宰过程符合卫生安全要求。

建立完善的卫生管理制度,加强卫生监督,定期进行卫生检查和消毒,保证屠宰环节的卫生安全。

2. 提高生产效率。

在屠宰设施的建设中,应选用先进的屠宰设备,提高屠宰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同时,合理规划生产流程,优化生产线布局,提高生产效率。

3. 优化设施布局。

在屠宰点建设中,应合理规划设施布局,确保生产线的流畅度和效率。

合理划分各个生产区域,确保生产过程有序进行,避免交叉干扰,提高生产效率。

4. 加强设备维护管理。

在屠宰设施的运营管理中,应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工作,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和维护,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减少设备故障率,保障生产的正常进行。

四、建设步骤。

1. 确定建设需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屠宰点建设的需求和目标。

2. 制定建设方案,制定详细的屠宰点建设方案,包括设施布局、设备选型、卫生管理等内容。

3. 设施建设,按照建设方案进行设施建设,确保建设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4. 设备采购,选购先进的屠宰设备,确保设备的质量和性能。

5. 运营管理,建设完成后,加强运营管理工作,确保屠宰点的正常运营。

五、建设效果。

通过屠宰点建设实施方案的实施,可以达到以下效果:1. 屠宰环节的卫生标准得到提升,确保屠宰过程符合卫生安全要求;2. 生产效率得到提高,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3. 设施布局得到优化,生产线的流畅度和效率得到提高;4. 设备维护管理得到加强,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减少设备故障率。

屠宰场点设置实施方案

屠宰场点设置实施方案

屠宰场点设置实施方案一、前言。

为了保障食品安全和畜禽养殖业的健康发展,我国对屠宰场点的设置和管理提出了一系列要求。

屠宰场点设置实施方案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屠宰场点的选址、建设、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和指导,以确保屠宰场点的安全、卫生和环保达标。

本方案将就屠宰场点的选址、建设和管理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和规定。

二、屠宰场点选址。

1. 地理位置。

屠宰场点应选择在距离居民区、水源地、农作物种植区等敏感区域一定距离之外的地方。

同时应考虑交通便利、排水条件和环境承载能力等因素,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2. 土地条件。

屠宰场点选址应选择土地平整、无明显沟壑、无严重水土流失等问题的地块,同时要考虑土地的承载能力和排水条件,以保证屠宰场点的正常运行。

三、屠宰场点建设。

1. 厂房建设。

屠宰场点的厂房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建设,保证厂房的结构稳固、通风良好、卫生条件达标。

同时要配备必要的设施和设备,如屠宰设备、污水处理设备等。

2. 环境保护。

在建设屠宰场点时,应考虑环境保护因素,采取相应措施减少废水、废气、废渣对环境的污染,确保屠宰场点的运行不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3. 卫生标准。

建设屠宰场点时,要严格按照卫生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确保屠宰场点的卫生条件符合相关要求,避免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

四、屠宰场点管理。

1. 人员管理。

屠宰场点应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对其进行相关培训,提高其对屠宰场点管理和操作的认识和能力,确保屠宰场点的正常运行。

2. 安全管理。

屠宰场点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对屠宰设备、电气设施等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生产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3. 环保管理。

屠宰场点应建立健全的环保管理制度,对废水、废气、废渣等进行有效处理,确保排放达标,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五、总结。

屠宰场点的设置实施方案是保障食品安全和畜禽养殖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通过严格的选址、建设和管理,可以有效地避免屠宰场点对周边环境和食品安全造成不良影响,为畜禽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定点屠宰项目实施方案

定点屠宰项目实施方案

定点屠宰项目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

随着人们对食品安全和食品质量的关注度不断提高,定点屠宰项目的实施显得尤为重要。

定点屠宰是指政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将特定场所指定为符合卫生标准的屠宰场所,以确保屠宰过程的卫生安全和食品质量。

本文旨在制定一套定点屠宰项目实施方案,以指导相关部门和机构进行屠宰工作。

二、项目目标。

1. 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保障居民健康。

2. 规范屠宰行为,保证食品质量。

3. 加强屠宰场所的卫生管理,减少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4.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升畜牧业的发展水平。

三、项目实施方案。

1. 制定相关政策法规。

相关部门应制定并完善定点屠宰的管理办法和标准,明确屠宰场所的选址、建设、设施和设备要求,规范屠宰操作流程,确保符合卫生标准。

2. 选址和规划建设。

根据相关法规,选择远离居民区的适宜场地建设屠宰场所,确保场地周边环境卫生和畜禽养殖场的合理距离。

3. 设施和设备建设。

按照标准要求建设屠宰场所,包括屠宰大厅、冷藏库、卫生间等设施,配备符合要求的屠宰设备和工具,确保屠宰过程的卫生安全。

4. 培训和管理人员。

对屠宰场所的工作人员进行相关岗位培训,包括屠宰操作流程、卫生标准、防疫知识等,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5. 加强监督检查。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定点屠宰场所的监督检查,确保屠宰过程符合卫生标准,食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项目实施效果。

1. 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提升,居民健康得到保障。

2. 屠宰行为得到规范,食品质量得到保证。

3. 屠宰场所的卫生管理得到加强,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率得到降低。

4. 农村经济得到促进,畜牧业的发展水平得到提升。

五、项目实施建议。

1.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居民对定点屠宰的认知和接受度。

2. 完善监督机制,加大对屠宰场所的监督力度,确保屠宰行为符合法规要求。

3. 加强合作交流,与相关部门和机构加强合作,共同推动定点屠宰项目的实施。

六、结语。

定点屠宰项目的实施对于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保障居民健康、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函[2008]82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函[2008]82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方案的通知正文:----------------------------------------------------------------------------------------------------------------------------------------------------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函〔2008〕82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湖北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OO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湖北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方案为了加强生猪屠宰管理,规范屠宰行为,实现规模化、机械化屠宰,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5号,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适度集中,有利流通、方便群众、确保质量”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屠宰加工设施,构建以大中型屠宰企业为核心、县级标准化屠宰厂(场)为骨干、乡镇定点屠宰场(点)为补充的生猪屠宰加工网络,尽快建立适应生猪生产发展和国内外市场需求的生猪屠宰加工、猪肉流通与质量保障体系,促进我省生猪屠宰行业和肉食品行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二、设置数量。

大力推行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屠宰,减少生猪屠宰厂(场)的设置数量,提高集中度。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数量原则上按以下标准设置:武汉市城区设2-4个屠宰厂;其他市(州)城区设1-2个屠宰厂;县(市)城区和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各设1个屠宰厂(场),同一地点原则上设置1个。

市(州)城区或县(市)城区周边的乡镇,应根据市(州)、县(市)城区定点屠宰厂(场)的屠宰能力、运输条件和辐射范围等因素综合确定,凡距离在10公里以内且交通畅通、生猪产品能辐射到的乡镇,可不设屠宰场(点)。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管理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管理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2.31•【字号】湘政发[2008]35号•【施行日期】2008.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发〔2008〕35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现将《湖南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湖南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我省生猪屠宰加工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湖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范围内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

未经定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

但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除外。

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范围内设置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第二章设置规划第四条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设置,必须符合城乡建设总体规划,遵循“合理布局、适当集中、有利流通、促进生产、方便群众”的原则,充分考虑人口数量、生猪资源、交通条件、环境保护等多方面因素,科学合理确定数量、选址和规模。

第五条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设置,既要适当集中、方便监督管理,又要防止垄断、有利公平竞争,原则上按照以下标准控制设置数量:(一)城区常住人口超过50万(含50万)的城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数量不超过3个;(二)城区常住人口少于50万的城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数量不超过2个;(三)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数量控制在2个以内。

(四)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场点的设置,按照以下原则进行规划:1、对于交通便利的乡镇,提倡鼓励周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利用现代流通网络,提高配送能力,设置定点屠宰肉品销售专柜,扩大对乡镇配送服务半径,保障乡镇地区放心肉的供应。

安徽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设置规划意见

安徽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设置规划意见

安徽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设置规划意见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设置规划意见有关问题的批复(皖政秘〔2008〕84号)省商务厅:《关于批准实施安徽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设置规划意见的请示》(皖商运字〔2008〕419号)悉。

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一、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的设置,必须遵循合理布局、适当集中、有利流通、方便群众的原则。

要严把场点设置条件,促进企业合理布局,在一些交通便捷、人口集中、市场规模较大的地区,鼓励打破区域界限,整合现有屠宰资源,积极培育生猪屠宰加工龙头企业,推进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肉食品消费安全。

二、原则同意《安徽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设置规划意见》,请据此认真组织实施。

安徽省人民政府二〇〇八年八月四日安徽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设置规划意见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行业管理,保证肉食品质量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我省屠宰加工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安徽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在全省范围内对上市生猪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统一纳税、分散经营的管理制度。

除偏远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和个别山区乡镇实行屠工制外,未经定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

第三条定点屠宰厂(场、点)的设置必须符合城乡规划,并坚持合理布局、适当集中、有利流通、方便群众的原则。

第四条在保证市场供应的前提下,城区人口超过100万人的省辖市,中心城区原则上可以设置2个定点屠宰厂(场),最多不得超过3个;城区人口低于100万人的省辖市,中心城区可以设置不超过2个生猪屠宰厂(场)。

县(市)城区和乡镇原则上只能设置1个屠宰厂(场)。

交通便利的乡镇可以实行统一规划、集中设厂(场);范围较大或交通不便的边远山区乡镇可根据需要,适当增设屠宰点。

乡镇定点屠宰场原则上应设置在乡镇政府所在地。

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方案模版(2篇)

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方案模版(2篇)

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方案模版一、背景介绍____年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方案是为了加强生猪屠宰业的规范化管理,提高生猪屠宰业的食品安全水平,保障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健康而制定的。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食品安全和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生猪屠宰作为一个重要的环节,对于保证食品安全和提高食品质量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二、目标和任务1. 目标:建立健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制度,确保屠宰过程中的食品安全和质量,降低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率,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2. 任务:a. 制定生猪屠宰行为准则,明确屠宰操作规程;b. 建立屠宰设施和设备的规范化管理制度;c. 加强人员培训,提高生猪屠宰工人的专业素质;d. 加强屠宰现场监管,检查和评估屠宰场的食品安全水平;e. 建立健全屠宰企业的投诉举报和处理机制,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及时处理。

三、管理措施1. 生猪屠宰行为准则a. 生猪屠宰工人应持有相关证书,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准则;b. 生猪屠宰应在指定的场所进行,禁止在屠宰场外进行屠宰;c. 生猪屠宰应采取无痛屠宰技术,确保生猪在屠宰过程中不受到痛苦;d. 禁止使用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对生猪进行屠宰。

2. 屠宰设施和设备管理a. 屠宰设施要求明确,设施中应设置符合卫生要求的生猪屠宰操作区域、处理区域、清洗区域等;b. 屠宰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c. 建立完善的生猪屠宰记录,包括生猪屠宰数量、检验结果等。

3. 培训和教育a. 对生猪屠宰工人进行培训,提高其屠宰技术和食品安全意识;b. 培训内容包括生猪屠宰规程、食品安全知识、卫生操作等。

4. 现场监管a. 加强对屠宰场的日常巡查,检查和督促屠宰场进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b. 对屠宰场不合格行为进行处罚,严厉打击违法行为;c. 定期进行屠宰场的食品安全评估,对达标的屠宰场进行表彰和奖励。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2022-2025年)》的通知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2022-2025年)》的通知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2022-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3.03.23•【字号】湘农发〔2023〕26号•【施行日期】2023.03.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畜牧业正文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2022-2025年)》的通知湘农发〔2023〕26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湖南省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2022-2025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2023年3月23日湖南省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2022-2025年)为加快推进我省生猪屠宰行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有效保障猪肉产品供应,确保猪肉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生产安全和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湖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1〕28号),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22—2025年。

一、发展现状湖南是全国的生猪养殖大省、生猪调出大省,2021年出栏生猪6121万头,居全国第2位,占全国生猪出栏量的9%。

有65个生猪调出大县,生猪外销量稳居全国前列。

近年来,湖南省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屠宰行业管理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小型生猪定点屠宰场点设置的意见》等一系列促进生猪屠宰产业发展的政策性文件,对促进屠宰行业健康发展与转型升级提供了制度保障,全省生猪屠宰企业逐步由散小企业向现代屠宰企业转变。

2021年,全省有生猪屠宰企业328家,其中生猪定点屠宰厂(场)116家(其中年屠宰能力100万头以上12家、50万头以上的8家、30万头以上的16家)、小型生猪定点屠宰点212家,生猪屠宰产能3875万头,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生猪屠宰量占全省生猪屠宰总量的70%以上。

生猪屠宰建设实施方案

生猪屠宰建设实施方案

生猪屠宰建设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肉类产品的需求量也在不断增加。

而生猪是我国主要的肉类来源之一,因此生猪屠宰行业的建设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满足市场需求,提高生猪屠宰行业的现代化水平,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势在必行。

二、项目规划。

1.选址规划。

生猪屠宰厂应选址于交通便利、环境优美的地区,同时要考虑到生猪的来源地和销售地,以便降低运输成本,提高效益。

2.建设规模。

根据市场需求和生猪资源情况,确定生猪屠宰厂的建设规模,一般应根据年屠宰能力来确定。

3.设备采购。

选择先进的生猪屠宰设备,包括杀猪设备、剔骨设备、分割设备等,确保生产过程安全、高效。

4.环保设施。

生猪屠宰厂应配置完善的环保设施,包括废水处理设备、废气处理设备等,确保生产过程对环境的影响最小化。

三、生产流程。

1.生猪屠宰。

生猪屠宰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确保生猪屠宰过程安全卫生。

2.肉品加工。

对屠宰后的生猪肉进行精细加工,包括分割、包装等环节,确保产品质量。

3.产品销售。

生产的猪肉产品应按照市场需求进行销售,可以通过批发市场、超市等渠道进行销售。

四、管理模式。

1.人员管理。

生猪屠宰厂应建立科学的人员管理制度,包括招聘、培训、考核等环节,确保员工素质和技能的提升。

2.质量管理。

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原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等环节,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安全管理。

生猪屠宰厂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生产安全、食品安全等方面,确保生产过程安全可靠。

五、投资与效益。

1.投资规模。

根据生猪屠宰厂的规模和设备选购情况,合理确定投资规模,确保资金充足。

2.效益预测。

根据市场需求和生产成本,对生猪屠宰厂的效益进行预测分析,为投资者提供参考。

3.风险评估。

对生猪屠宰厂的投资风险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确保投资安全。

六、总结。

生猪屠宰建设实施方案的制定,是为了推动生猪屠宰行业的现代化发展,满足市场需求,提高生产效益。

生猪屠宰场设置方案

生猪屠宰场设置方案

生猪屠宰场设置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统一纳税、分散管理”的管理方针,以全面提升屠宰行业技术、工艺水平和装备机械化水平为主线,以保障猪肉食品安全和消费者身体健康为根本目标,坚持市场导向,在多家定点屠宰厂之间实行公平屠宰竞争;加强市场监管,规范经营行为;统一、分级的管理形式保证了人们的肉食安全。

二、屠宰厂布局原则生猪屠宰厂的设立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有利流通、方便群众、方便集中屠宰、检疫和管理”的原则,科学合理做好规划布局。

在区域布局上,要兼顾生猪产区和销区需求,做到既有利于生猪生产,又有利于流通消费;在屠宰厂规模上,要坚持大、中、小规模相结合,注重提高屠宰加工的规模化、集约化,保证屠宰加工质量;努力实现社会资源和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充分利用现有屠宰加工设施,避免重复建设造成xx的浪费;加快产品结构调整,提高行业整体质量和水平,尽快建立健全适应生猪生产发展和市场需求的生猪屠宰加工产业体系。

定点屠宰厂数量可按以下标准设置:xx市、区常驻城市1-3家;乡xx驻地各设立一家xx屠宰场;在面积较大、人口较多、生猪产量和消费量较大的乡镇可增设屠宰点。

详见时间表和分布图。

三.屠宰厂选址定点屠宰厂的选址应当远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不得干扰或者影响当地居民在公共场所的生活和活动。

四、屠宰厂应具备的条件1、与屠宰规模相适应,水质符合xx标准规定的水源条件;2.符合xx规定要求的候车室、屠宰室、应急屠宰室和生猪屠宰设备及车辆;3.依法取得健康证明的屠宰技术人员;4.经考核合格的专职或者兼职肉品质量检验人员;5、有必要的检验设备、消毒设施和消毒药品及污染物处理设施;6、具有生猪及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理设施;7.符合《动物防疫法》规定的防疫条件;五、屠宰厂招标程序:1.区商务局根据区生猪定点屠宰厂的设置规划外部信息,公开征集定点屠宰厂的投资者和经营者。

拟设立的单位和个人,向区商务局提出申请,提交书面申请和可行性报告、场地使用证明等相关材料。

湖北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52号

湖北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52号

湖北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正文:---------------------------------------------------------------------------------------------------------------------------------------------------- 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52号)《湖北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已经2012年6月6日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省长王国生二0一二年六月十九日湖北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保证生猪产品质量,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生猪屠宰及经营管理活动。

第三条生猪屠宰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

未经定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

但是,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且屠宰前依法向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的除外。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生猪屠宰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及时协调、解决生猪屠宰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猪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畜牧兽医、环境保护、卫生、规划、公安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生猪屠宰活动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六条鼓励和扶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开展自主品牌经营、技术创新、新产品研发,实现机械化、规模化、标准化屠宰,实行生猪肉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制度和定点屠宰分级管理制度。

第七条对在生猪屠宰管理和屠宰技术研究、推广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商务主管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定点屠宰厂(场、点)的设立第八条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的设置规划(以下简称设置规划),由省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会同畜牧兽医、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按照合理布局、适度集中、有利流通、方便群众的原则,结合本省实际制订,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四川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11号]

四川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11号]

四川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正文:---------------------------------------------------------------------------------------------------------------------------------------------------- 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11号)《四川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已经1998年8月4日省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省长宋宝瑞1998年8月4日四川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第一条根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猪屠宰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在市或县人民政府依据本办法规定批准的定点屠宰厂(场)内屠宰生猪。

未经定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屠宰生猪;但是,农村地区自宰自食的除外。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猪屠宰的行业管理和生猪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乡(镇)生猪定点屠宰活动的具体管理。

畜牧兽医、卫生、工商、税务、环境保护、公安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定点屠宰厂(场)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定点屠宰厂(场)的设置由市或县人民政府根据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有利流通、方便群众、便于检疫和管理的原则确定。

定点屠宰厂(场)设置的数量为:大中城市的建成区1--4个,其他城市和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1--2个,其他乡(镇)1--3个;盆周山区及少数民族地区,为方便居民生活,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增加1--2个。

第五条申请设立定点屠宰厂(场)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提交书面申请和有关技术资料。

经市或县人民政府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农牧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审核,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发放定点屠宰标志牌。

经批准设立的定点屠宰厂(场),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申请注册、登记。

江西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设置规划意见为进一步加强

江西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设置规划意见为进一步加强

江西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为加强生猪屠宰行业管理,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我省屠宰加工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设置原则(一)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设置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要综合考虑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城镇规模、人口密度、交通条件、市场需求、消费习惯、生猪产销特点、环境保护以及区域功能差异和产业结构等因素,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既要尊重客观实际,又有一定的前瞻性。

(二)坚持总量控制、适当集中。

全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原则上控制在现有数量之内。

对不符合设置条件的,进行整合撤并。

农村乡镇(包括工矿区)要考虑区域经济发展、交通条件、屠宰加工适度集中和辐射能力、生猪产销规模等因素,合理布局,优化配置。

(三)坚持优胜劣汰、有利流通。

鼓励和支持现有生猪屠宰加工企业实施升级改造,发展规模化生产和冷链配送,促进生猪屠宰加工行业实现现代化加工、产业化发展、规模化品牌化经营。

逐步淘汰落后的屠宰设备,逐步减少代宰方式。

(四)坚持有利生产、方便群众。

要根据生猪生产的布局,既要考虑规模养猪场的需要,也要考虑散养户能够就近卖猪,还应考虑鲜肉方便供应,合理设置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或小型生猪屠宰场点。

(五)坚持保护环境、综合利用。

新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省里相关规定。

已建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污染物必须达标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应当限期治理;在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及其他危害水质安全和妨碍所在地居民生活的,必须搬迁。

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及其他不适宜建设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地区,不得新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

积极发展生猪副产品加工,实现综合利用。

(六)坚持防疫监管、严格检疫。

设置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符合动物防疫要求,遵守动物防疫规定,做好日常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动物防疫工作。

贵州省畜禽定点屠宰厂(场)设置指导意见

贵州省畜禽定点屠宰厂(场)设置指导意见

贵州省畜禽定点屠宰厂(场)设置指导意见为规范畜禽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强化屠宰管理,引导屠宰行业科学、有序、健康发展,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贵州省牲畜屠宰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结合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贵州省牲畜屠宰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围绕落实责任、强化监管、提质增效、规范经营的要求,以推进集中屠宰、品牌经营、冷链流通、冷鲜上市为主要任务,通过合理布局、优化升级、功能配套、加强管理等多种措施,逐步建立设施先进、质量可靠、规范有序的畜禽屠宰加工体系。

二、发展目标到2023年底,全省市场销售的生猪定点屠宰率达100%,城区市场销售的牛羊肉定点屠宰率达100%,屠宰环节病害畜禽及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定点屠宰企业肉品质量安全信息可追溯监控率达100%,定点屠宰企业出场动物产品检疫率、检验率均达100%。

三、设置原则畜禽定点屠宰厂(场)的设置必须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以人为本、保护环境,有利流通、方便管理的原则。

四、设置要求(一)综合要素布局。

严格按照减数控量、提质升级的要求,综合考虑当地经济社会条件、畜禽产业发展需求、城镇规模、人口数量、民族习俗、消费习惯、交通条件、市场需求、产品流通以及环境保护、产业结构、区域功能等因素,由市(州)级人民政府合理设置畜禽定点屠宰厂(场)。

(二)严格环保要求。

在居民集中住宅区、学校、医院和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红线区、永久基本农田等区域内不得规划设置畜禽定点屠宰厂(场)。

已建的必须符合生态环保要求,经限期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定点屠宰资格。

畜禽定点屠宰厂(场)要配置卫生防护、污染治理设施设备,在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四周规定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集中住宅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项目。

(三)优化整合资源。

要充分利用现有屠宰产能和配送范围进行资源整合,推动屠宰行业转型升级。

严格控制新增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减少定点屠宰点。

2024年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方案

2024年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方案

2024年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方案
在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生猪养殖和屠宰产业正面临着各种挑战和机遇。

为了规范和完善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制度,促进养殖业健康快速发展,保障屠宰食品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的基本原则
生猪养殖企业应当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前提下,实行生猪定点屠宰管理。

具体措施包括:明确屠宰标准、加强监管、提高技术水平、优化服务。

二、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的主要内容
1. 规范屠宰标准。

制定生猪定点屠宰操作规范,明确屠宰程序、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确保屠宰过程安全卫生。

2. 加强监管力度。

建立健全监测体系,加强对生猪养殖企业和屠宰场的监督检查,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 提高技术水平。

加强技术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屠宰技能和安全意识,减少屠宰过程中的事故和质量问题。

4. 优化服务品质。

推动生猪屠宰企业提升服务水平,加强与养殖企业的沟通合作,保障养殖业的健康发展。

以上是2024年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方案的基本要点,希望能够为我国养殖业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确保屠宰食品安全,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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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设置规划(2020—2022年)的通知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设置规划(2020—2022年)的通知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设置规划(2020—2022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公布日期】2020.06.10•【字号】鲁牧屠管发〔2020〕5号•【施行日期】2020.06.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畜牧业正文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设置规划(2020—2022年)的通知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山东省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设置规划(2020—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2020年6月10日山东省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设置规划(2020—2022年)为引导我省生猪屠宰行业科学、有序、健康发展,促进行业结构调整和新旧动能转换,提高肉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山东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任务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确保群众吃上“健康肉”和推进全省生猪屠宰企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遵循合理布局、适当集中、有利流通、方便群众的原则,综合考虑城镇建设规划、生猪养殖规模、屠宰加工能力、冷链配送能力、市场消费水平、交通运输条件以及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等多种因素,实施统一规划和布局,促进转型升级和有序竞争,提高生猪屠宰加工行业整体水平。

通过实施规划,淘汰落后产能,标准化屠宰、规范化管理、信息化追溯的企业明显增加;私屠滥宰得到有效遏制;到2022年年末,全省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数量以农业农村部批准备案数量为基数,总量控制,上大压小,减量置换,提升质量,新建(改、扩建)按照全省“增一减一”或“增一减二”原则实施,生猪屠宰加工总量达到3500万头左右,在全省范围内逐步形成以跨区域流通的现代化屠宰加工一体化企业为主体,以供应本地市场的定点屠宰企业为补充的梯次配置、布局合理、数量适当的产业布局。

集中屠宰实施方案

集中屠宰实施方案

集中屠宰实施方案一、前言。

集中屠宰是指将多个农户的活禽、家畜、水产品等集中到一个屠宰场进行屠宰加工的方式。

在当前的农业生产中,集中屠宰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生产模式,可以提高屠宰效率,减少屠宰成本,保障食品安全和质量。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集中屠宰实施方案对于农业生产具有重要意义。

二、集中屠宰实施方案。

1. 建立专业屠宰场。

首先,需要建立符合卫生标准和屠宰要求的专业屠宰场。

屠宰场应具备完善的卫生设施和设备,包括消毒设施、隔离设施、屠宰设备等,以确保屠宰过程中的卫生安全。

2. 规范屠宰流程。

其次,需要规范屠宰流程,包括接收、检疫、隔离、屠宰、分割等环节。

在屠宰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屠宰操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3. 加强屠宰检测。

屠宰前需要对待宰动物进行检测,确保健康的动物才能进行屠宰。

同时,在屠宰过程中需要对肉品进行检测,确保肉品的安全和质量。

4. 建立追溯体系。

建立集中屠宰的追溯体系,对屠宰过程进行全程监控和记录,确保肉品的来源可追溯,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能够及时追溯到问题的源头。

5. 完善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的屠宰管理制度,包括屠宰许可、屠宰员资质、屠宰设备检验等制度,加强对屠宰场的日常监管和管理。

6. 提高屠宰效率。

通过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提高集中屠宰的效率,降低屠宰成本,提高屠宰产值。

7. 推动标准化生产。

推动集中屠宰的标准化生产,建立起健全的屠宰标准和规范,提高屠宰的质量和安全水平。

8. 加强宣传教育。

加强对农户和屠宰场的宣传教育,提高对集中屠宰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促进集中屠宰模式的推广和应用。

三、结语。

集中屠宰实施方案的制定和落实,对于提高农产品质量、保障食品安全、促进农业产业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集中屠宰的重要性,积极推动集中屠宰实施方案的落实,为农业生产和食品安全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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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市生猪定点屠宰和家禽集中屠宰规划设置方案
为全面加强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全面推行集中屠宰、冷链运输、统一配送模式,确保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和全市动物疫病防控安全,确保全市畜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依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监管的通知》、《湖北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湖北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方案》、《恩施自治州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方案》、《恩施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利川市生猪定点屠宰和家畜集中屠宰规划设置方案,现面向公众征求意见和建议,有意见建议的请在7个自然日内与张先生联系,联系电话(略)。

利川市生猪定点屠宰和家禽集中屠宰规划设置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力争到2020年底,全市所有上市交易生猪产品,全部来源于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或合法生猪产品供应企业;取缔城区所有活禽交易市场,禽类屠宰实行集中屠宰、冷链运输、统一配送。

二、规划布局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文件要求,结合我市畜禽屠宰现状,畜禽屠宰厂(点)规划按严格控制总量、逐步规范存量的原则设置。

(一)城区设置生猪定点屠宰厂1家(年屠宰能力不低于15万头),在交通便利的城乡结合部设置禽类集中屠宰点1家。

(二)全市所有乡镇统一纳入生猪定点屠宰管理范围
1.对已建成生猪屠宰点的乡镇(建南、谋道、柏杨坝、汪营、元堡、毛坝、文斗),其经营业主必须在2020年12月31前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未取得证之前不得开业,到期未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的不再报批。

2.对原未建成屠宰点的乡镇,从本方案下发之日起不再新建生猪屠宰点。

3.对未建屠宰点的乡镇统一实行生猪产品冷链运输、统一配送,由城区屠宰厂、邻近乡镇屠宰点或合法生猪肉制品供应企业供给。

4.乡镇屠宰点屠宰后的生猪产品进入市场销售按照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5.鼓励生猪(家禽)屠宰企业、合法生猪产品供应企业在乡镇设立定点销售门店,打造放心肉品牌示范点。

三、设置条件
(一)屠宰厂规划设置条件
1.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水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水源条件。

2.有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待宰间、屠宰间、急宰间以及屠宰设备和运载工具,建筑和布局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规范的规定。

3.有依法取得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的屠宰技术人员和经考核合格的肉品品质检验人员。

4.有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检验设备、消毒设施以及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污染防治设施。

5.有病害生猪及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理设施。

6.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7.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屠宰点规划设置条件
1.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2.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3.有待宰间、屠宰间和必要的手工屠宰工具。

4.有依法取得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的屠宰技术人员。

5.有经考核合格的肉品品质检验人员。

6.具备无害化处理能力和污水污物处理的基本设施。

7.有非洲猪瘟病毒检测设施设备和相关技术人员。

四、审批程序
在城区设置的生猪定点屠宰厂,由经营业主报市人民政府审核后,上报州人民政府审批。

在乡镇设置的生猪屠宰点和家禽集中屠宰点,由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再报市人民政府审核后,上报州人民政府审批。

(一)在乡镇设置的生猪屠宰点,须经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后,由经营业主向市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和下列资料:
1.规划设置条件前置相关资料。

2.设计方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3.名称、工艺流程及有关图纸(包括地形图、总平面图、设备布局平面图),屠宰点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相关书面材料。

(二)市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在收到书面申请5个工作日内,会同州生态环境局利川分局、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核并提出初步意见,上报市人民政府审核。

(三)市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后,经营业主须到相关部门依法办理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四)生猪屠宰点建设完工后,经营业主向州人民政府提出验收申请;州人民政府验收合格后,颁发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和定点屠宰标志牌。

五、明确职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各自职责,扎实做好生猪定点屠宰有关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要依照本设置方案,会同乡镇人民政府和市场监管、发改、财政、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公安等市直相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加快实施,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和集中整治行动,为畜禽屠宰管理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落实监管责任。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生猪定点屠宰厂(点)的监督管理,以打击私屠乱宰行为为重点,加大对从事畜禽屠宰活动的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加大对出场未经检疫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畜禽产品的查处力度,负责对畜禽定点屠宰厂(点)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颁证和动物卫生的监督检查;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屠宰收费、出场肉品价格的监督检查;州生态环境局利川分局负责畜禽定点屠宰厂(点)的环评审批,核发《排污许可证》,督促其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市科经局负责牵头城区活禽交易市场关闭及整治工作,对禽类集中屠宰遴选企业主体;市市场监管局负责肉品及肉制品进入流通环节的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等产品质量和价格监督管理,配合开展活禽交易市场关闭及整治工作。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协助活禽交易市场关闭及私屠滥宰整治工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对畜禽屠宰厂(点)的用地规划审批。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正常的执法秩序,严厉打击阻碍行政执法和暴力抗法行为。

市财政局负责保障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经费。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生猪屠宰点的规划建设管理,做好生猪屠宰点的初审工作,加强对畜禽定点屠宰、动物产品流通市场的管理。

(三)加强政策引导。

生猪定点屠宰厂(点)的规划设置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重要环节。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既要严格标准,又要正确处理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及时化解各方矛盾,实现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平稳过渡,规范我市畜禽屠宰市场,确保社会安定稳定。

本方案下发之日起,原2016年《利川市畜禽定点屠宰场(厂)和乡镇(集镇)生猪定点屠宰场(厂)设置规划》同时作废。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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