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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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省科技发展专
项资金项目(第三批)的通知
【法规类别】科技进步与经费专项资金管理
【发文字号】穗科创字[2017]31号
【发布部门】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7.02.17
【实施日期】2017.02.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三批)的通
知
(穗科创字〔2017〕31号)
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三批)的通知》(粤科函规财字〔2017〕97号)(见附件1)要求,现将有关事项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按通知要求,把握时间节点,积极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
各区科技主管部门要注意做好宣传发动及项目推荐等工作。
一、申报程序及时间节点
(一)网上申报。
申报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省网上办事大厅或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进行项目申报。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6日17时。
(二)审核推荐。
鉴于省科技厅规定各地市网上推荐截止时间为3月15日17时,各区科技主管部门网上择优推荐截止时间为3月14日17时。
(三)材料报送。
1. 申报单位应在我委推荐项目后尽快打印书面申报书一式1份(如指南另有要求的,以指南为准),签章后送交各区科技主管部门;
2. 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将推荐项目书面申报书分类汇总及签章后,与项目汇总清单(需加盖公章)一并集中报送至我委受理点。
除业务主管部门为市直单位、市属高校及市属科研院所外,我委不直接受理申报单位或个人的书面申报材料。
3. 我委受理点为广州市科技项目评审中心(地址:越秀区连新路47号1楼;联系人:陈树君、张斌;联系电话:83772443、83322975)。
鉴于省科技厅规定各地市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3月20日17时,各区科技主管部门集中报送书面申报书至我委受理点的截止时间为:3月17日17时。
二、市科技创新委项目推荐工作分工及联系方式
(一)关于重大科技专项
1. 专题一至二十一、专题二十八至二十九(计算与通信芯片、移动互联网关键技术与器件、云计算与大数据管理技术、第三代半导体材料与器件、无人智能技术、智能机器人、新能源汽车电池及动力系统、增材制造(3D打印)技术领域)。
由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负责办理。
联系人:雷超旭、莫雪华,电话:83124032、83124034。
2. 专题二十二至专题二十七(精准医学与干细胞领域)。
由社会发展和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