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夏俊伟肉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4000吨肉食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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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夏俊伟肉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4000吨肉食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你单位委托浙江中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宁夏俊伟肉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4000吨肉食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报告表》技术审查意见收悉,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专家进行评审,综合专家意见,现批复:
一、本项目于2019年9月2日经同心县规划建设委员会会议(2019年第1期)研究通过。

项目位于宁夏同心县工业园区扶贫产业园,坐标为东经105°56′0.65″,北纬36°57′13.78″。

项目总占地面积16215.25㎡,总建筑面积17892.92㎡,其中:1#加工车间5765.55㎡,2#办公、展示楼2389.93㎡(包含一楼保卫室及餐厅),3#丙类厂房2204.53㎡,4#加工车间7512.91㎡,其他(未规划)20.00㎡。

绿地面积2559㎡;主要建设内容为办公区、生产车间、仓储库、生产设备购置安装、水电供应设施等建设内容。

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组成。

主体工程主要有备料间、牛板筋生产间、牛蹄筋生产间、牛肉干生产间、速冻清真水饺生产间、杀菌间、喷码包装间以及保温质检间,储运工程主要为材料库、成品库、冷库、速冻库,辅助工程为办公、展示楼,环保工程主要为废气防治设施、废水防治设施、噪声防治设施、固体废物治理设施及绿化等。

本项目建成后年加工1000吨牛肉干、1500吨牛板筋、1500吨牛蹄筋、30000吨速冻清真水饺。

项目总投资4483.0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0万元,占总投资的4.02%。

环保投资主要用于施工期和营运期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治理。

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项目建设性质、内容、规模、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施工及运营期间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本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2、项目施工期要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采取防尘、降噪措施,施工现场周边应设置符合要求的防尘围挡;施工废水经简易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严禁排入清水河;建筑垃圾统一运送到建筑垃圾堆放点,不得随意倾倒;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纳入临时的垃圾收集系统,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施工时选用低噪设备,设备基础设置减振等措施。

3、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 6.4m3/d (1920m3/a),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NH3-N;本项目生产废水产生量为30m3/d (9000m3/a),其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NH3-N及动植物油等。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A等级标准要求后排入园区下水管网,最终进入同心县新区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主要包括冷库冷冻机组循环用水、肉类加工用水以及蔬菜清洗用水,经企业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为60m3/d,采用调节池+气浮机+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沉淀池+污泥池工艺,处理后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中肉制品加工三级标准且同时满足《污水
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A 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下水管网,最终进入同心县新区污水处理厂。

4、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卤煮、烘烤工段异味、食堂油烟、污水处理站恶臭和锅炉废气。

牛肉干、牛蹄筋生产过程卤煮、烘烤工段烟气产生量较小,经车间排风扇直接外排进入大气中,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食堂油烟经净化效率不低于75%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处理后的油烟废气经高于屋顶的排气筒外排,排放标准需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中的标准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设置于地下,建设单位定期处理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并加强厂区绿化,经预测H2S、NH3下风向最大浓度分别为2.982E-6mg/m3、7.58E-5mg/m3,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附录D标准要求。

天然气锅炉烟气通过8m高排气筒排放,锅炉燃烧废气排放标准需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限制要求。

5、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检疫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生产产生的碎骨、油渣、卤煮产生的废调料、隔油池油脂和水处理系统产生的剩余污泥。

检疫不合格产品经一般固废暂存库集中收集后运至当地畜牧主管部门指定单位统一无害化处理,废包装材料经一般固废暂存库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置,生产产生的碎骨、油渣经一般固废暂存库集中收集后外售饲料加工厂作原料,卤煮产生的废调料经一般固废暂存库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其中每种固废分区存放,除废包装材料暂存库不用密闭外,其余固废暂存区均密闭),隔油池油脂集中收集后由废油管理单位统一回收处理,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剩余污泥暂存于污泥池,在污泥池内进行干化,降低污泥的含水率,方便污泥外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

6、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减震垫;车间采用隔声门窗,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三、严格按照《报告表》中的各项环保措施和批复要求进行建设,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要求。

四、该批复仅限于《报告表》内容有效,如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项目竣工试运营须公示环评信息,并进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经园区管委会公示报备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六、项目建设期和营运期环境管理工作由宁夏同心工业园区管委会应急管理与生态环境科负责,具体环境执法由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环境监察大队负责。

宁夏同心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8月4日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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