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2020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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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最新年江西宜春高安城区小学划片招生入学方案

2020最新年江西宜春高安城区小学划片招生入学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江西省义务教育条例》以及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要求,严格执行《中共高安市委办公室高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高办发[2017]5号),进一步规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行为和招生秩序,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在总结往年招生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就切实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制订如下实施细则:工作目标贯彻落实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的政策,按照“三定”(定入学年龄、定学区范围、定班额标准)要求,合理调整、划定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范围,严格控制学校招生规模和班额。

2020年秋季开学,小学一年级班额必须控制在45人以内,初中一年级班额必须控制在50人以内,其他年级按规划消除56人及以上大班额,确保2020年秋季开学消除56人及以上大班额目标的实现。

严禁非政策性跨学区范围就读,切实规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和招生秩序,确保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工作原则(一)免试就近入学、均衡编班原则。

凡年满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当免试就近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严禁以实验班、创新班、特长班等名目设立重点班、快慢班。

(二)划片招生的原则。

统筹城区义务教育资源、学校容量、生源状况、招生规模等因素合理调整、划定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范围。

(三)阳光透明的原则。

加大招生政策的宣传力度,让招生政策家喻户晓;统一学区生源认定标准,规范生源认定操作程序;设立举报电话,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加大监督问责力度,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工作措施(一)统一学区生源认定标准。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范围内生源认定坚持以“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和实际居住地(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为依据的原则。

1.适龄儿童、少年在城区有户籍、有房产:适龄儿童、少年在城区有户籍,户主为其父或其母,或与其父或其母在同一户口本上,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母或其本人,可在房产所在地学区就读。

关注!良渚街道2020年秋季小学招生公告来了!

关注!良渚街道2020年秋季小学招生公告来了!

关注!良渚街道2020年秋季⼩学招⽣公告来了!根据《关于印发<2020年余杭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学⼯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余教〔2020〕57号),现将良渚街道2020年秋季⼩学新⽣招⽣⼯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招⽣对象与类别(⼀)招⽣对象:2013年9⽉1⽇⾄2014年8⽉31⽇出⽣的⼉童,或往年经余杭区教育局批准缓学的⼉童。

(⼆)招⽣类别:1.第⼀类:良渚户籍⼉童。

2.第⼆类:余杭区户籍⼉童,其⽗母或法定监护⼈在良渚购房并实际居住⼀年以上(以2019年5⽉31⽇前取得的房产证为依据)。

3.第三类:持良渚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的⼉童。

4.其他类:(1)⽗母在我国驻外机构⼯作或因公派往并长期在国外⼯作,或⽗母双⽅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作,户籍所在地确实⽆⼈照顾,需由良渚亲属照管或寄养在良渚的⼉童少年;(2)驻地良渚的现役军⼈⼦⼥;(3)直系亲属或者其他法定监护⼈户籍在良渚的下列⼉童少年:烈⼠⼦⼥和因公牺牲军⼈⼦⼥、⼀⾄四级残疾军⼈⼦⼥、平时荣获⼆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潜艇、航天、涉核等⾼风险、⾼危险岗位⼯作的军⼈⼦⼥;(4)符合省市区有关政策规定的⾼层次⼈才⼦⼥;居住在良渚,持有《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属地为良渚的《浙江省海外⾼层次⼈才居住证》或《浙江省引进⼈才居住证》的引进⼈才⼦⼥;⼯作地为良渚的回归和引进浙商⼦⼥;(5)在良渚居住的外籍、港澳台籍⼉童少年。

⼆招⽣学校、招⽣范围招⽣学校招⽣范围(社区)联系⼈咨询招⽣学校招⽣范围(社区)联系⼈电话良渚⼀⼩中⼼校区施家湾社区、荀⼭村、良渚村、崇福社区(1-6组)、西塘河村12-19组、良港村陈⽼师北秀校区⽯桥村、北秀社区(蔚蓝郡⼩区除外)李⽼师良渚⼆⼩东塘河村、南庄兜村、⾏宫塘村、逸居城社区(赞成美树⼩区除外)、棕榈湾社区、博园社区沈⽼师良渚三⼩安溪村、杜城村、港南村、新桥社区、新港村、纤⽯村章⽼师良渚七贤⼩学⼤陆村、七贤桥村、东莲村、崇福社区(7-10组)、聚贤社区、良渚⽂化村社区、⽟鸟社区殷⽼师古墩路⼩学(绿城育华亲亲学校古墩路分校)⼩洋坝村、⾦家渡社区、亲亲家园社区、铭雅社区、西塘河村1-6组和8-11组、勾庄村、北秀社区(蔚蓝郡⼩区)、万年桥社区(瑞麒时代⼩区、良和雅苑除外)、越秀社区、⽟鸟社区、杜甫村李⽼师杭⾏路⼩学运河校区运河村、长桥村、吴家厍社区、逸居城社区(赞成美树⼩区)、西塘河村7组盛⽼师谢村校区谢村村、管家塘社区、北宸社区、万年桥社区(瑞麒时代⼩区)、通运社区杨⽼师良渚实验学校(九年⼀贯制)棕榈湾社区、西塘雅苑社区、西塘河村1-6组和8-11组、勾庄村、北秀社区(蔚蓝郡⼩区)、万年桥社区(瑞麒时代⼩区除外)、越秀社区杨⽼师沈括⼩学⼩洋坝村、⾦家渡社区、亲亲家园社区、铭雅社区仰⽼师东⽅未来学校(民办)良渚街道部分随迁⼦⼥分流安置学校⽂⽼师备注:1.棕榈湾社区户籍⼉童实⾏双学区(良渚⼆⼩和良渚实验学校);2.⽟鸟社区户籍⼉童实⾏双学区(良渚七贤⼩学和良渚古墩路⼩学);3. 西塘河村1-6组和8-11组、勾庄村、北秀社区(蔚蓝郡⼩区)、万年桥社区(瑞麒时代⼩区、良和雅苑除外)、越秀社区户籍⼉童实⾏双学区(古墩路⼩学和良渚实验学校);4. ⼩洋坝村、⾦家渡社区、亲亲家园社区、铭雅社区户籍⼉童实⾏双学区(古墩路⼩学和沈括⼩学);5.报名双学区学校的户籍⽣:当户籍⽣⼈数超出报名学区所属学校计划招⽣数时,则按适龄⼉童落户的时间先后排序录取,未录取的则统筹分流⾄学区对应的其他学校。

2020年大庆市一中机关附小学招生文件

2020年大庆市一中机关附小学招生文件

2020年大庆市一中机关附小学招生文件根据《大庆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1、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严格落实“遵循户籍所在地,划定片区,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2、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政策、范围、程序、录取等信息,主动接受监督。

3、规范招生原则。

严格按照教育部门规定时间招生;不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随机均衡编班。

二、招生计划拟招收6个班级,每班50人,共300人。

三、年龄要求入学年龄为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xx年9月1日(含)至20xx年8月31日(含)出生)。

四、招生片区仙游县鲤城街道城内社区、南桥社区。

五、招生对象及材料要求(一)片区内适龄儿童2020年12月31日(含)前户籍和房产证明均在xxx城内社区、xx社区的,并作为实际居住地的居民适龄子女。

符合施教区划片要求的适龄少年儿童网上材料审核时需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明等材料。

房产证明为以下材料之一:A不动产权证,B房产证,C土地证,D有效的购房备案表,E有效拆迁合同,F门牌证(仅指世代城区老居民,因房屋年代久远,无法提供房产证的,须提供门牌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G居住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公房的须提供单位证明和大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父母在仙游县无房产的证明(从2023年秋季起,该证明相当自然资源部门备案的租房合同,作为入学依据)。

具体要求:1、适龄儿童与户主(父母)持有片区内户籍和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或者适龄儿童及父(母)与户主(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片区内户籍(须在同一户口本)和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

2、适龄儿童户籍在片区内且户主是适龄少年儿童本人的(称“独立本”),持有户籍同一地址的本人或父母的房产证明,若房产所有者为其父或母的,须提供父子(女)或母子(女)关系证明。

3、户籍迁入及房产取得时间符合相应片区学校入学要求,但房产属共有产权的,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祖父母(含外祖父母)共有(以下简称户主)房产持有比例高于51%(含)的适龄少年儿童,享受招生划片就读;房产持有比例低于51%的,户籍符合学校划片条件的适龄儿童只能参加片区学校的随机派位或统筹安排。

2020最新河北廊坊大厂回族自治县夏垫学区中心学校小学招生入学方案

2020最新河北廊坊大厂回族自治县夏垫学区中心学校小学招生入学方案

夏垫学区按照教体局招生工作要求,结合学区各校自身实际情况,在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将有条不紊的开展和推进2020年秋季开学招生工作,现特制定夏垫学区2020年秋季招生方案。

招生条件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招生原则遵循“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禁止超标招生,严控择校插班行为。

辖区各校招生范围夏垫中心小学招生范围:夏垫村、兴隆庄村、太平庄村、祁屯村、芮屯村、毛厂村、王果子村、东庄村。

另包含东至东庄、兴隆庄及太平庄三村东界,南至祁福佳苑南界,西至东柳村东界,北至102国道范围内的社区。

北坞回民小学招生范围:北坞一村、北坞二村、北坞三村、北坞四村、二里半村、东小屯村、北贾村。

另包含东至鲍丘河,南至102国道北侧,西至三河界,北至三河界范围内的社区。

南寺头回民小学招生范围:南寺头村、土营村、陈辛庄村、马坊村、褚各庄村、南王庄村、苇子庄村、韩家府村、赵沟子村。

另包含春和华府、阳光城、萨拉曼卡等周边小区及祁福佳苑非本地户籍人员。

棋盘小学招生范围:潘各庄村、北王庄村、大棋盘村、小棋盘村、永太辛村、小定府村。

另包含东至小定府县界,南至京秦铁路以北,西至鲍丘河,北至永太辛县界范围内的社区。

招生方式根据疫情防控需要,2020年秋季各校招生工作原则上实行分批次招录。

各校在完成双一致适龄儿童招录工作后,其余批次,采取预登记方式予以登记造册。

根据招生批次,对于属地学校不能承载的学生,学区将根据各校学位实际数量和入学需求,进行统筹协调,妥善安置。

第一批次:既有招生范围内房产又有招生范围内户籍;第二批次:本县户籍、辖区内有房产或经济适用房;第三批次:非本县户籍、辖区内有房产或租房经商的;第四批次:既无招生范围内户籍,又无招生范围内房产的外来务工人员。

各校招生工作完毕后,相关信息需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招生时间8月15日,各校招录第一批次、第二批次人员;(上午8:00至11:00下午2:30至5:00)8月16日,各校登记第三批次、第四批次人员;(上午8:00至11:00下午2:30至5:00)8月18日,学区采用电脑派位的方式,统筹安排属地学校不能承载的学生,由原属地学校通知家长。

长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长春市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长春市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长春市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春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0.05.07•【字号】•【施行日期】2020.05.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长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长春市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文教局):现将《长春市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长春市教育局2020年5月7日长春市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吉教基〔2020〕5号)要求,为做好城区(不含双阳、九台,下同)、开发区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义务教育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合法入学权益,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1.坚持依法依规。

贯彻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十严禁”和我市招生工作“十不准”,落实国家、省招生政策和纪律要求,确保招生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2.坚持公正公平。

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相关政策、信息,接受各方监督,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正、结果公平。

3.坚持市级统筹。

市教育局依据国家、省相关政策,结合实际制定我市招生实施方案,负责指导各城区、开发区招生工作。

4.坚持属地主体。

各城区、开发区是实施义务教育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辖区内义务教育中小学校(包括中、省、市直属学校及民办学校,下同)招生入学工作。

5.坚持部门联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公安、房管等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关于全力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长教联〔2017〕10号)和《关于印发〈长春市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指导意见〉的通知》(长教联〔2019〕34号)要求,确保协调配合、规范有序,共同做好适龄儿童少年招生入学工作。

2020年秋季王各大小学招生实施方案

2020年秋季王各大小学招生实施方案

2020年秋季王各大小学招生实施方案王各大小学2020年秋季王各大小学招生实施方案为确保我校适龄儿童顺利入学就读,现就我校今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xx副组长:连xx成员:吴xx、苗xx、张xx、董xx、兰xx二、招生原则小学招生继续按照“适龄、就近、划片、免试”的原则进行。

初中招生按照“相对就近、划片、免试”的原则进行。

三、报名条件小学新生入学年龄为6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不得招收不足龄生。

辖区内城市户口适龄儿童报名时须携带:(1)户口本(2)房产证明(3)预防接种证明;进城务工人员适龄子女报名时须携带:(1)全家原居住地户口本(2)户籍所在地乡(镇)中心校(教育办)出具的同意到我区就学的借读证明(3)父母一方在工商部门注册办理的工商经营许可证或与用工单位签订的规范的务工合同(4)暂住证(5)与暂住证一致的房产证明或规范的租房合同(6)预防接种证明等。

学校于8月27日—28日进行审核,入户调查,8月30日上午发榜公布,学生报到,9月1日正式上课。

四、具体要求1.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豫政〔2010〕54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教基一〔2014〕 600号)精神,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确保生活在新华区的进城务工人员适龄儿童顺利入学。

学生入校后,学校要实行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促进进城务工子女融入学校和城市生活。

2.我校要依法做好三类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工作,尤其要做好各类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随班就读工作。

学校要采取有效措施,对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或多重残疾儿童少年妥善安排好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服务(每周不少于2次),并为送教上门学生建立学籍,纳入特殊教育管理和关爱体系。

努力做到零拒绝、全覆盖。

3.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特困家庭子女等要适当照顾,切实保障辖区内适龄学童不失学。

2020年天津空港区域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方案

2020年天津空港区域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方案

【导语】幼升⼩不仅仅是对孩⼦的考察,更是对家长的⼀次修⾏。

所以对于幼升⼩相关的政策,我们家长⼀定不能糊涂。

为了让家长及时获悉各地招⽣政策,今天为⼤家分享了2020年天津空港区域⼩学⼀年级招⽣⼊学⽅案,请⼤家及时关注。

如有幼升⼩⽅⾯的疑问,敬请关注为您发布的资讯。

招⽣对象 2020年⼩学⼊学的适龄⼉童应年满6周岁(2014年8⽉31⽇及以前出⽣)。

适龄⼉童确因⾝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学的,其法定监护⼈应当于7⽉24⽇向学校提出申请。

报名条件 1.具有天津港保税区空港区域常住户⼝(含蓝印)的适龄⼉童。

其户籍的户主、在区内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必须为⽗母、祖⽗母、外祖⽗母(适龄⼉童户籍随祖⽗母和外祖⽗母的,须有⽗亲或母亲⾄少⼀⽅的户籍同册)。

具有我区集体户籍的适龄⼉童。

2.天津港保税区空港区域"五证"齐全且已在2019年11⽉完成预约登记并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随迁⼦⼥("五证"即申请⼈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单位⼯作证明含在本区缴纳的社保证明、在区内⾃有或租房备案证明、原籍户⼝本、⼉童预防接种证)。

随迁⼦⼥原户籍的户主必须为⽗母或"四⽼"。

3.依法保障适龄残疾⼉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的轻度残疾⼉童少年,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童少年,安排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学;确实不能进校就读的重度残疾⼉童少年,根据残疾类别和教育需求,实施送教上门服务。

切实提⾼残疾⼉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平。

4.对烈⼠⼦⼥、符合条件的现役军⼈⼦⼥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华侨⼦⼥、港澳台和外籍⼈员⼦⼥、"双万双服企业"特殊⼈才⼦⼥、滨海新区引进⾼层次⼈才⼦⼥在本区⼊学,按照相关⽂件规定执⾏。

5.按照《天津市⼈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保障和关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线医务⼈员若⼲措施的通知》(津政办发〔2020〕2号),落实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线医务⼈员⼦⼥⼊学照顾政策。

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市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市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市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0.06.04•【字号】郑教基【2020】59 号•【施行日期】2020.06.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市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郑教基【2020】59 号中原区、二七区、金水区、管城区、惠济区教体局,郑东新区、经开区教文体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航空港区文教卫体:现将《郑州市市区2020 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0 年 6 月 4 日附件关于《郑州市市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 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2020〕74号)等政策法规和上级统一部署,结合市区实际,制定了《郑州市市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一、制定背景近几年,针对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郑州市教育局每年发布市区小学招生入学通知和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入学通知两个文件。

2020年,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调整理顺教育管理体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19〕61号)精神,小学、初中学校全部纳入区级管理,因此今年市教育局不再单独发布小学、初中通知,合并为本《意见》。

二、主要内容《意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指导思想。

坚持以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法规为依据,遵循有利于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有利于实现教育公平、公正,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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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小学2015年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工作的意见,为促进依法办学,规范小学阶段学校新生入学工作,制定我校一年级新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招生,“划片对口、免试就近”原则。

2、坚持“足龄入学”原则,招收年满 6周岁的儿童。

3•坚持“计划招生,公开入学”原则,实行阳光招生。

二、入学条件
(一)入学年龄
我校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结合实际情况, 招收适龄儿童入学,并严格执行招生计划。

(二)入学办法
户籍房产均在我校服务范围,按照“人户合一”的原则,即适龄儿童的户籍与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相统一,或与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实际居住地相统一,优先安排入学。

户籍不在我校服务范围内的居民子女,按照“划片对口,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入学。

(三)入学范围
我校将严格按2015年市教育局划定范围招生。

三、工作流程安排
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泉兴
组员:校委会成员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

学校重视新生入学工作,向教师们宣传招生政策,达成共识;同时成立工作专班,加强组织领导将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为直接责任人。

2、增强服务意识。

学校将今年的招生政策宣传工作当作为居民服务的一件大事,通过宣传单等形式向社会和家长宣传,要求熟悉业务的干部教师积极宣传政策和信息,热心接待家长的咨询和来访,细致解答家长的疑问,树立学校良好的服务形象。

3、严肃工作纪律。

学校将严格执行有关学籍管理、入学工作的法规和政策,加强新生入学管理,规范入学秩序,严肃认真,公正公开,做好新生入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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