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2020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020最新年江西宜春高安城区小学划片招生入学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江西省义务教育条例》以及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要求,严格执行《中共高安市委办公室高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高办发[2017]5号),进一步规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行为和招生秩序,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在总结往年招生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就切实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制订如下实施细则:工作目标贯彻落实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的政策,按照“三定”(定入学年龄、定学区范围、定班额标准)要求,合理调整、划定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范围,严格控制学校招生规模和班额。
2020年秋季开学,小学一年级班额必须控制在45人以内,初中一年级班额必须控制在50人以内,其他年级按规划消除56人及以上大班额,确保2020年秋季开学消除56人及以上大班额目标的实现。
严禁非政策性跨学区范围就读,切实规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和招生秩序,确保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工作原则(一)免试就近入学、均衡编班原则。
凡年满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当免试就近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严禁以实验班、创新班、特长班等名目设立重点班、快慢班。
(二)划片招生的原则。
统筹城区义务教育资源、学校容量、生源状况、招生规模等因素合理调整、划定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范围。
(三)阳光透明的原则。
加大招生政策的宣传力度,让招生政策家喻户晓;统一学区生源认定标准,规范生源认定操作程序;设立举报电话,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加大监督问责力度,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工作措施(一)统一学区生源认定标准。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范围内生源认定坚持以“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和实际居住地(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为依据的原则。
1.适龄儿童、少年在城区有户籍、有房产:适龄儿童、少年在城区有户籍,户主为其父或其母,或与其父或其母在同一户口本上,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母或其本人,可在房产所在地学区就读。
关注!良渚街道2020年秋季小学招生公告来了!
关注!良渚街道2020年秋季⼩学招⽣公告来了!根据《关于印发<2020年余杭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学⼯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余教〔2020〕57号),现将良渚街道2020年秋季⼩学新⽣招⽣⼯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招⽣对象与类别(⼀)招⽣对象:2013年9⽉1⽇⾄2014年8⽉31⽇出⽣的⼉童,或往年经余杭区教育局批准缓学的⼉童。
(⼆)招⽣类别:1.第⼀类:良渚户籍⼉童。
2.第⼆类:余杭区户籍⼉童,其⽗母或法定监护⼈在良渚购房并实际居住⼀年以上(以2019年5⽉31⽇前取得的房产证为依据)。
3.第三类:持良渚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的⼉童。
4.其他类:(1)⽗母在我国驻外机构⼯作或因公派往并长期在国外⼯作,或⽗母双⽅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作,户籍所在地确实⽆⼈照顾,需由良渚亲属照管或寄养在良渚的⼉童少年;(2)驻地良渚的现役军⼈⼦⼥;(3)直系亲属或者其他法定监护⼈户籍在良渚的下列⼉童少年:烈⼠⼦⼥和因公牺牲军⼈⼦⼥、⼀⾄四级残疾军⼈⼦⼥、平时荣获⼆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潜艇、航天、涉核等⾼风险、⾼危险岗位⼯作的军⼈⼦⼥;(4)符合省市区有关政策规定的⾼层次⼈才⼦⼥;居住在良渚,持有《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属地为良渚的《浙江省海外⾼层次⼈才居住证》或《浙江省引进⼈才居住证》的引进⼈才⼦⼥;⼯作地为良渚的回归和引进浙商⼦⼥;(5)在良渚居住的外籍、港澳台籍⼉童少年。
⼆招⽣学校、招⽣范围招⽣学校招⽣范围(社区)联系⼈咨询招⽣学校招⽣范围(社区)联系⼈电话良渚⼀⼩中⼼校区施家湾社区、荀⼭村、良渚村、崇福社区(1-6组)、西塘河村12-19组、良港村陈⽼师北秀校区⽯桥村、北秀社区(蔚蓝郡⼩区除外)李⽼师良渚⼆⼩东塘河村、南庄兜村、⾏宫塘村、逸居城社区(赞成美树⼩区除外)、棕榈湾社区、博园社区沈⽼师良渚三⼩安溪村、杜城村、港南村、新桥社区、新港村、纤⽯村章⽼师良渚七贤⼩学⼤陆村、七贤桥村、东莲村、崇福社区(7-10组)、聚贤社区、良渚⽂化村社区、⽟鸟社区殷⽼师古墩路⼩学(绿城育华亲亲学校古墩路分校)⼩洋坝村、⾦家渡社区、亲亲家园社区、铭雅社区、西塘河村1-6组和8-11组、勾庄村、北秀社区(蔚蓝郡⼩区)、万年桥社区(瑞麒时代⼩区、良和雅苑除外)、越秀社区、⽟鸟社区、杜甫村李⽼师杭⾏路⼩学运河校区运河村、长桥村、吴家厍社区、逸居城社区(赞成美树⼩区)、西塘河村7组盛⽼师谢村校区谢村村、管家塘社区、北宸社区、万年桥社区(瑞麒时代⼩区)、通运社区杨⽼师良渚实验学校(九年⼀贯制)棕榈湾社区、西塘雅苑社区、西塘河村1-6组和8-11组、勾庄村、北秀社区(蔚蓝郡⼩区)、万年桥社区(瑞麒时代⼩区除外)、越秀社区杨⽼师沈括⼩学⼩洋坝村、⾦家渡社区、亲亲家园社区、铭雅社区仰⽼师东⽅未来学校(民办)良渚街道部分随迁⼦⼥分流安置学校⽂⽼师备注:1.棕榈湾社区户籍⼉童实⾏双学区(良渚⼆⼩和良渚实验学校);2.⽟鸟社区户籍⼉童实⾏双学区(良渚七贤⼩学和良渚古墩路⼩学);3. 西塘河村1-6组和8-11组、勾庄村、北秀社区(蔚蓝郡⼩区)、万年桥社区(瑞麒时代⼩区、良和雅苑除外)、越秀社区户籍⼉童实⾏双学区(古墩路⼩学和良渚实验学校);4. ⼩洋坝村、⾦家渡社区、亲亲家园社区、铭雅社区户籍⼉童实⾏双学区(古墩路⼩学和沈括⼩学);5.报名双学区学校的户籍⽣:当户籍⽣⼈数超出报名学区所属学校计划招⽣数时,则按适龄⼉童落户的时间先后排序录取,未录取的则统筹分流⾄学区对应的其他学校。
2020年大庆市一中机关附小学招生文件
2020年大庆市一中机关附小学招生文件根据《大庆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1、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严格落实“遵循户籍所在地,划定片区,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2、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政策、范围、程序、录取等信息,主动接受监督。
3、规范招生原则。
严格按照教育部门规定时间招生;不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随机均衡编班。
二、招生计划拟招收6个班级,每班50人,共300人。
三、年龄要求入学年龄为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xx年9月1日(含)至20xx年8月31日(含)出生)。
四、招生片区仙游县鲤城街道城内社区、南桥社区。
五、招生对象及材料要求(一)片区内适龄儿童2020年12月31日(含)前户籍和房产证明均在xxx城内社区、xx社区的,并作为实际居住地的居民适龄子女。
符合施教区划片要求的适龄少年儿童网上材料审核时需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明等材料。
房产证明为以下材料之一:A不动产权证,B房产证,C土地证,D有效的购房备案表,E有效拆迁合同,F门牌证(仅指世代城区老居民,因房屋年代久远,无法提供房产证的,须提供门牌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G居住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公房的须提供单位证明和大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父母在仙游县无房产的证明(从2023年秋季起,该证明相当自然资源部门备案的租房合同,作为入学依据)。
具体要求:1、适龄儿童与户主(父母)持有片区内户籍和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或者适龄儿童及父(母)与户主(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片区内户籍(须在同一户口本)和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
2、适龄儿童户籍在片区内且户主是适龄少年儿童本人的(称“独立本”),持有户籍同一地址的本人或父母的房产证明,若房产所有者为其父或母的,须提供父子(女)或母子(女)关系证明。
3、户籍迁入及房产取得时间符合相应片区学校入学要求,但房产属共有产权的,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祖父母(含外祖父母)共有(以下简称户主)房产持有比例高于51%(含)的适龄少年儿童,享受招生划片就读;房产持有比例低于51%的,户籍符合学校划片条件的适龄儿童只能参加片区学校的随机派位或统筹安排。
2020最新河北廊坊大厂回族自治县夏垫学区中心学校小学招生入学方案
夏垫学区按照教体局招生工作要求,结合学区各校自身实际情况,在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将有条不紊的开展和推进2020年秋季开学招生工作,现特制定夏垫学区2020年秋季招生方案。
招生条件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招生原则遵循“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禁止超标招生,严控择校插班行为。
辖区各校招生范围夏垫中心小学招生范围:夏垫村、兴隆庄村、太平庄村、祁屯村、芮屯村、毛厂村、王果子村、东庄村。
另包含东至东庄、兴隆庄及太平庄三村东界,南至祁福佳苑南界,西至东柳村东界,北至102国道范围内的社区。
北坞回民小学招生范围:北坞一村、北坞二村、北坞三村、北坞四村、二里半村、东小屯村、北贾村。
另包含东至鲍丘河,南至102国道北侧,西至三河界,北至三河界范围内的社区。
南寺头回民小学招生范围:南寺头村、土营村、陈辛庄村、马坊村、褚各庄村、南王庄村、苇子庄村、韩家府村、赵沟子村。
另包含春和华府、阳光城、萨拉曼卡等周边小区及祁福佳苑非本地户籍人员。
棋盘小学招生范围:潘各庄村、北王庄村、大棋盘村、小棋盘村、永太辛村、小定府村。
另包含东至小定府县界,南至京秦铁路以北,西至鲍丘河,北至永太辛县界范围内的社区。
招生方式根据疫情防控需要,2020年秋季各校招生工作原则上实行分批次招录。
各校在完成双一致适龄儿童招录工作后,其余批次,采取预登记方式予以登记造册。
根据招生批次,对于属地学校不能承载的学生,学区将根据各校学位实际数量和入学需求,进行统筹协调,妥善安置。
第一批次:既有招生范围内房产又有招生范围内户籍;第二批次:本县户籍、辖区内有房产或经济适用房;第三批次:非本县户籍、辖区内有房产或租房经商的;第四批次:既无招生范围内户籍,又无招生范围内房产的外来务工人员。
各校招生工作完毕后,相关信息需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招生时间8月15日,各校招录第一批次、第二批次人员;(上午8:00至11:00下午2:30至5:00)8月16日,各校登记第三批次、第四批次人员;(上午8:00至11:00下午2:30至5:00)8月18日,学区采用电脑派位的方式,统筹安排属地学校不能承载的学生,由原属地学校通知家长。
长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长春市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长春市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春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0.05.07•【字号】•【施行日期】2020.05.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长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长春市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文教局):现将《长春市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长春市教育局2020年5月7日长春市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吉教基〔2020〕5号)要求,为做好城区(不含双阳、九台,下同)、开发区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义务教育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合法入学权益,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1.坚持依法依规。
贯彻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十严禁”和我市招生工作“十不准”,落实国家、省招生政策和纪律要求,确保招生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2.坚持公正公平。
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相关政策、信息,接受各方监督,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正、结果公平。
3.坚持市级统筹。
市教育局依据国家、省相关政策,结合实际制定我市招生实施方案,负责指导各城区、开发区招生工作。
4.坚持属地主体。
各城区、开发区是实施义务教育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辖区内义务教育中小学校(包括中、省、市直属学校及民办学校,下同)招生入学工作。
5.坚持部门联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公安、房管等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关于全力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长教联〔2017〕10号)和《关于印发〈长春市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指导意见〉的通知》(长教联〔2019〕34号)要求,确保协调配合、规范有序,共同做好适龄儿童少年招生入学工作。
2020年秋季王各大小学招生实施方案
2020年秋季王各大小学招生实施方案王各大小学2020年秋季王各大小学招生实施方案为确保我校适龄儿童顺利入学就读,现就我校今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xx副组长:连xx成员:吴xx、苗xx、张xx、董xx、兰xx二、招生原则小学招生继续按照“适龄、就近、划片、免试”的原则进行。
初中招生按照“相对就近、划片、免试”的原则进行。
三、报名条件小学新生入学年龄为6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不得招收不足龄生。
辖区内城市户口适龄儿童报名时须携带:(1)户口本(2)房产证明(3)预防接种证明;进城务工人员适龄子女报名时须携带:(1)全家原居住地户口本(2)户籍所在地乡(镇)中心校(教育办)出具的同意到我区就学的借读证明(3)父母一方在工商部门注册办理的工商经营许可证或与用工单位签订的规范的务工合同(4)暂住证(5)与暂住证一致的房产证明或规范的租房合同(6)预防接种证明等。
学校于8月27日—28日进行审核,入户调查,8月30日上午发榜公布,学生报到,9月1日正式上课。
四、具体要求1.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豫政〔2010〕54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教基一〔2014〕 600号)精神,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确保生活在新华区的进城务工人员适龄儿童顺利入学。
学生入校后,学校要实行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促进进城务工子女融入学校和城市生活。
2.我校要依法做好三类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工作,尤其要做好各类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随班就读工作。
学校要采取有效措施,对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或多重残疾儿童少年妥善安排好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服务(每周不少于2次),并为送教上门学生建立学籍,纳入特殊教育管理和关爱体系。
努力做到零拒绝、全覆盖。
3.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特困家庭子女等要适当照顾,切实保障辖区内适龄学童不失学。
2020年天津空港区域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方案
【导语】幼升⼩不仅仅是对孩⼦的考察,更是对家长的⼀次修⾏。
所以对于幼升⼩相关的政策,我们家长⼀定不能糊涂。
为了让家长及时获悉各地招⽣政策,今天为⼤家分享了2020年天津空港区域⼩学⼀年级招⽣⼊学⽅案,请⼤家及时关注。
如有幼升⼩⽅⾯的疑问,敬请关注为您发布的资讯。
招⽣对象 2020年⼩学⼊学的适龄⼉童应年满6周岁(2014年8⽉31⽇及以前出⽣)。
适龄⼉童确因⾝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学的,其法定监护⼈应当于7⽉24⽇向学校提出申请。
报名条件 1.具有天津港保税区空港区域常住户⼝(含蓝印)的适龄⼉童。
其户籍的户主、在区内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必须为⽗母、祖⽗母、外祖⽗母(适龄⼉童户籍随祖⽗母和外祖⽗母的,须有⽗亲或母亲⾄少⼀⽅的户籍同册)。
具有我区集体户籍的适龄⼉童。
2.天津港保税区空港区域"五证"齐全且已在2019年11⽉完成预约登记并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随迁⼦⼥("五证"即申请⼈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单位⼯作证明含在本区缴纳的社保证明、在区内⾃有或租房备案证明、原籍户⼝本、⼉童预防接种证)。
随迁⼦⼥原户籍的户主必须为⽗母或"四⽼"。
3.依法保障适龄残疾⼉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的轻度残疾⼉童少年,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童少年,安排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学;确实不能进校就读的重度残疾⼉童少年,根据残疾类别和教育需求,实施送教上门服务。
切实提⾼残疾⼉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平。
4.对烈⼠⼦⼥、符合条件的现役军⼈⼦⼥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华侨⼦⼥、港澳台和外籍⼈员⼦⼥、"双万双服企业"特殊⼈才⼦⼥、滨海新区引进⾼层次⼈才⼦⼥在本区⼊学,按照相关⽂件规定执⾏。
5.按照《天津市⼈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保障和关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线医务⼈员若⼲措施的通知》(津政办发〔2020〕2号),落实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线医务⼈员⼦⼥⼊学照顾政策。
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市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市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0.06.04•【字号】郑教基【2020】59 号•【施行日期】2020.06.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市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郑教基【2020】59 号中原区、二七区、金水区、管城区、惠济区教体局,郑东新区、经开区教文体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航空港区文教卫体:现将《郑州市市区2020 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0 年 6 月 4 日附件关于《郑州市市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 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2020〕74号)等政策法规和上级统一部署,结合市区实际,制定了《郑州市市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一、制定背景近几年,针对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郑州市教育局每年发布市区小学招生入学通知和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入学通知两个文件。
2020年,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调整理顺教育管理体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19〕61号)精神,小学、初中学校全部纳入区级管理,因此今年市教育局不再单独发布小学、初中通知,合并为本《意见》。
二、主要内容《意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指导思想。
坚持以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法规为依据,遵循有利于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有利于实现教育公平、公正,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2020年山东聊城市茌平区小学招生入学方案
为做好2020年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根据《义务教育法》和《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19〕37号)、《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聊教体字〔2020〕1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招生原则(一)坚持依法招生的原则坚持以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为依据;坚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坚持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的均衡发展教育服务体系,规范办学行为,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户籍为主,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根据我区当前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依照街道、路段、小区、村组等划定适当的区域,确保辖区内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享有相应的学位。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政府网站、招生平台等途径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入学工作相关信息(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范围、招生日程安排、招生结果等),接受社会监督。
(四)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于民的原则一是做好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二是做好外出务工人员子女回原籍就读入学问题。
茌平外出务工人员子女需回茌平就读的,户籍所在地学校必须予以接纳,并协助办理入学相关手续;三是做好留守儿童和残疾儿童的入学工作,保障特殊群体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五)坚持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原则2020年茌平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由区政府统一组织领导。
教体局负责协调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及各学校;联合校负责做好辖区小学监督协调工作;小学和初中招生入学工作由各学校组织实施。
招生条件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含〕前出生,包括茌平区户籍,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优抚对象子女等非茌平区户籍)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本人及子女户口本、房权证(不动产证或土地使用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均可到符合入学条件的公办小学申请就读。
荔湾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荔湾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范围
本次招生范围为荔湾区小学一年级全部学生,具体招生范围如下:
1、本区内全部小学毕业的学生;
2、本区内接受小学教育的学生;
3、本区内接受其他学校教育的学生。
二、招生时间
招生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7月31日,招生时间及招生流
程如下:
1、7月1日至7月10日:发放招生简章,开始接受报名;
2、7月11日至7月15日:接受家长咨询,答疑解惑;
3、7月16日至7月20日:进行家庭访谈,确定招生名单;
4、7月21日至7月25日:发放录取通知书,家长进行确认;
5、7月26日至7月31日:家长缴纳学费,学生入学注册。
三、招生条件
1、报名学生均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小学入学年龄;
2、报名学生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经认证后方可参加招生;
3、报名学生须提供有效的学籍证明,经认证后方可参加招生;
4、报名学生须提供有效的成绩证明,经认证后方可参加招生;
5、报名学生须提供有效的体检报告,经认证后方可参加招生。
四、招生程序
发放招生简章:本校将在7月1日至7月10日期间发放招生
简章,家长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络、电话、邮件等方式获取招生简章。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为了规范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行为,维护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我们制订了xxx小学2020-2021学年度的招生工作方案。
这个方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制度,继续实行公办学校“零择校”政策,切实保障教育的起点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在招生原则方面,我们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关于“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的规定,坚持就近、免试原则招生。
我们不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测试(包括面试)选拔学生,也不招收特长生。
我们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科学设计招生工作流程,严格审核新生入学条件,把好新生入籍关,严禁违规招生行为。
招生范围包括学校和管辖区内的街道名称。
在招生办法方面,我们要保证年满6周岁的儿童按时就近接受义务教育。
小学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规定时间内到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报名时须出具以下材料: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等。
特殊群体入学包括留守儿童和残疾儿童、少年。
我们要实行留守儿童普查登记制度,把保障留守儿童按时入学作为控辍保学工作的重要内容,全面了解留守儿童学籍变动情况,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将父母外出务工情况和监护人变化情况逐一进行登记并及时更新,准确掌握留守儿童信息,加强留守儿童受教育的全程管理。
我们也要确保“三残”适龄儿童、少年按政策接受义务教育。
学校不拒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在有关要求方面,我们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规范报名秩序。
我们也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对招生政策进行解读和宣传,使之家喻户晓,获取社会支持和家长理解,努力营造招生工作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同时,我们也要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控制“大班额”。
班额原则上小学一年级不超过45人。
应根据学校所在地区的实际情况和学校的教育资源状况进行合理划分。
2020年山东菏泽巨野县小学招生工作指导意见
【导语】幼升⼩不仅仅是对孩⼦的考察,更是对家长的⼀次修⾏。
所以对于幼升⼩相关的政策,我们家长⼀定不能糊涂。
为了让家长及时获悉各地招⽣政策,今天为⼤家分享了2020年⼭东菏泽巨野县⼩学招⽣⼯作指导意见,请⼤家及时关注。
如有幼升⼩⽅⾯的疑问,敬请关注为您发布的资讯。
为贯彻落实省、市中⼩学招⽣⽂件要求和《巨野县教体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园招⽣⼊学⼊园⼯作的通知》(巨教体发﹝2020﹞34号)精神,进⼀步做好2020年城区⼩学招⽣⼊学⼯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指导思想及原则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办好每⼀所学校、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标,维护学⽣合法权益,规范办学⾏为,保障适龄⼉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或⽗母、其他法定监护⼈⼯作或居住地)学校就近、免试⼊学。
坚持阳光透明的原则。
各区办中⼼校、城区⼩学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学⼊学⼯作的相关信息,加强与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
通过学校新媒体、在醒⽬位置张贴招⽣告⽰等形式,向辖区内适龄⼉童和家长告知招⽣⼯作政策、⼊学信息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班额总控原则。
严格执⾏省、市、县⽂件对⼩学班额的要求,各招⽣学校要结合现有规模和省定班额标准,拟定详细的招⽣计划并报县教体局,严禁计划外⾃⾏招⽣,每年招⽣计划要⼤体保持均衡。
公平公正原则。
城区公办⼩学要按照确定的招⽣范围和招⽣计划接收适龄⼉童⼊学。
严禁以任何形式进⾏⽂化测试选拔学⽣并按测试成绩分班。
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的残疾适龄⼉童随班就读。
坚决杜绝超出学校校舍、师资等教育资源承受能⼒盲⽬扩⼤招⽣规模的⾏为。
未经批准,学校擅⾃计划外招⽣、招收学区外⼉童和未⾜龄⼉童⼊学的,⼀律不予注册学籍。
科学调整学区范围 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办学规模和⽣源情况,对城区⼩学学区进⾏适当调整。
各城区⼩学要严格按照新划分的学区招⽣,不得擅⾃接受学区外的学⽣报名、⼊学。
凡监护⼈房产证注明的固定住所已拆除的,适龄⼉童监护⼈应提供实际住所材料,由实际住所⾪属服务区学校⼯作⼈员⼊户核实。
福建省南平市松溪县2020年秋季城区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松溪县2020年秋季城区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2020年秋季,城区实验小学、松航小学、人民小学、河东中心小学、水南小学一年级招生报名登记工作于6月中旬开始,报名登记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五所学校预计招收31个班1550人(实小8个班400人,松航8个班400人,人小9个班450人,河小3个班150人,水小3个班150人),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报名登记情况确定。
一、划片入学对象入学片区划分如下:实验小学:解放街以北(含解放街)、来龙路以西(不含来龙路)片区。
松航小学:来龙路以东(含来龙路)片区。
鉴于松航小学到2022年才成为完全小学,在此期间,该片区适龄儿童可选择实验小学入学。
当选择入学人数多于实验小学的余额学位时,用公开摇号的方式安排入学。
从2023年开始,来龙路以东(含来龙路)片区适龄儿童不再选择实验小学入学。
人民小学:解放街以南(不含解放街)片区。
河东中心小学:河东乡片区。
水南小学:水南村片区。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划片安排入学。
家长持户口簿到入学片区的学校报名登记。
1.儿童本人户籍住址和父母一方户籍住址在同一个入学片区的。
2.父母住宅房产在入学片区的(需提供房产证原件。
新购商住房无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原件、购房首付发票原件、银行按揭凭证原件)。
二、政策性照顾对象属下列对象的,家长可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材料到学校报名登记。
1.县工业园区规模以上企业、县重点促进企业(由县工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认定)法人代表的子女就学,可以选择进入实验小学。
2.县工业园区规模以上企业连续工作两年以上员工(需提供2年以上企业社保缴纳凭据或24个月企业工伤保险缴交凭据)子女可选择进入松航小学入学。
3.符合人社部门认定属于人才引进企业人员子女,可以选择进入人民小学或松航小学。
4.现役军人子女(含消防救援人员)、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可自行选择一所学校入学。
提供材料: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2020最新年天津空港区域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方案
招生对象2020年小学入学的适龄儿童应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
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法定监护人应当于7月24日向学校提出申请。
报名条件1.具有天津港保税区空港区域常住户口(含蓝印)的适龄儿童。
其户籍的户主、在区内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适龄儿童户籍随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须有父亲或母亲至少一方的户籍同册)。
具有我区集体户籍的适龄儿童。
2.天津港保税区空港区域"五证"齐全且已在2019年11月完成预约登记并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五证"即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单位工作证明含在本区缴纳的社保证明、在区内自有或租房备案证明、原籍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证)。
随迁子女原户籍的户主必须为父母或"四老"。
3.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确实不能进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根据残疾类别和教育需求,实施送教上门服务。
切实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4.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华侨子女、港澳台和外籍人员子女、"双万双服企业"特殊人才子女、滨海新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在本区入学,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5.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保障和关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办发〔2020〕2号),落实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入学照顾政策。
相关政策(一)招生学校天津港保税区空港实验小学。
天津港保税区空港学校。
(二)招生范围以中环东路为界,将空港区域住宅小区划分为东片区和西片区。
东片区的悦城花园、意境兰庭、锦润华庭等小区户籍适龄儿童报名学校为天津港保税区空港实验小学;西片区的万科新里程花园、万科新里程家园、名居花园、岭尚家园、远洋欣欣家园、津悦华庭等小区户籍适龄儿童报名学校为天津港保税区空港学校。
新乐市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新乐市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做好2020年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改革,维护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根据石家庄市2020年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除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以及教育局依规调剂外,各公办学校不得招收片区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一)有序确定招生入学对象1、足龄原则。
2020年小学一年级入学的适龄儿童需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之前出生)。
2、区域原则。
城区外乡镇中小学按照学校所属行政区划全部免试入学。
主城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通过网上报名安排入学。
3、房户一致原则。
“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是指适龄儿童、少年户口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且户口和住址符合户籍管理有关要求,即户口、住址和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规划用途须为住宅)相一致。
各学校依“有户有房”(适龄儿童户口随父母,是新乐城区户口并在父母名下的房产居住)、“有房无户(户口不在新乐城区、新乐城区内父母名下有房产且居住者)”顺序录取片区内符合条件的学生。
学校招生计划完成后,未能被录取的学生,由教育局根据适龄儿童、少年家庭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户籍、住房等因素和各学校学位情况调剂安排入学。
4、连续性原则。
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全部直升本校初中。
5、稳定居住原则。
适龄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应保持家庭实际住址相对稳定,每处住址原则上小学每6年、初中每3年只能安排一个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招生片区就近入学,各学校要做好登记,并建立相关档案。
共有房产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的共有房产除外)。
6、人性化原则。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一方为独生子女,且该适龄儿童、少年随父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常年同住,无户口迁移史的,可依据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独生子女一方)的房产按招生片区就近入学。
最新2020年山西大同市小学招生入学方案已出台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我市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0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出台。
今年的招生体制继续是市教育局宏观管理,各相关县区组织协调有关学校密切配合,学生家长有序参与,市直学校依据招生政策组织招生。
小学报名小学学校:凡是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由家长根据自己的房、户、居住证等条件和招生学校的入学条件,经招生学校审核确认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市直公民办小学网上集中报名。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所属学区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汇总后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有条件的小学可组织学生家长统一进行网上报名;●条件不具备的小学可对学生家长进行培训后,由家长登录大同市基础教育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平台自行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大同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网上管理系统(●网上报名时,请家长仔细核对信息,志愿一经确认,不可更改。
小学报名时间: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20日—7月31日。
公办小学补报志愿时间为2020年8月6日—8月7日。
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20日—7月31日。
材料审验各招生学校要根据学生报名信息组织专人对每一位学生的学籍、户籍、住房手续等进行现场审验、登记。
审验需提供的手续有:①学生户口簿;②正式房产手续,包括:房屋所有权(不动产)证,购买新建住房但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需提交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入住通知、住宅维修基金票据等,拆迁户需提供拆迁安置手续;③随迁子女提供居住证(居住卡)和从商、务工相关手续;④参加初中学校个别报名学生除提供上述所需的手续外,还需提供加盖毕业小学公章的《学生信息明细》、学校标识码、全国学籍号等信息。
如房主与学生本人不在同一户口,或其他原因不能说明与学生的关系时,需提供能说明其与学生关系的相关佐证材料。
公办初中学校现场审验及补验复核在2020年6月25日—8月7日完成。
2020年花都区城区小学公办学校招生细则
2020年花都区城区小学公办学校招生细则根据《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做好2020年花都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花都区城区辖区生源和教育资源分布状况,依法开展城区小学招生工作。
为确保城区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原则城区小学公办学校招生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确保满足本辖区户籍适龄儿童的入学需求,严禁以考试或任何变相考试形式进行招生。
二、招生对象和类别(一)招生对象。
2014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本辖区内适龄儿童。
(二)招生类别。
1.地段生(1)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安排入读户口地址所在地对口的公办小学。
“人户一致”是指:①儿童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所持房产证地址一致,要求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占有房产份额的100%。
具体以该房产的不动产权登记证书记载的为准,或由法院出具的生效判决文书载明的为准,房产须为住宅性商品房,已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或网签,并交付使用。
②儿童与父母在花都区城区的唯一居住地是祖辈的房产,需符合:祖辈是直系亲属,儿童父母在广州市没有单位分房、自购房、租房等,儿童与祖辈同户籍同住,即儿童和产权所有的祖辈户籍在同一本户口本上且一同居住。
(2)花都区城区小学公办学校定点对口招收的适龄儿童。
属于城区小学定点招生范围的村籍适龄儿童,由定点对口的公办小学接收,包括: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学位:一是购买二手房业主,该居住单元原业主已有小孩在对口小学就读1-5年级的;二是网上报名截止后户籍才迁入房产所在地址的;三是当年网上报名截止后购买并于8月27日前获得《房地产权证》或已进行网签的;四是不按规定依时办理报名手续的。
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公办小学招生地段原则上为学生户籍地址与学校距离在3公里范围内。
(二)统筹生。
第一类:具有花都区原非农业户籍的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者其法定监护人所能提供的有效实际居住证明地址不一致,即具有花都区城区原非农业户籍,不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由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学位。
2020年辽宁锦州市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导语】幼升⼩不仅仅是对孩⼦的考察,更是对家长的⼀次修⾏。
所以对于幼升⼩相关的政策,我们家长⼀定不能糊涂。
为了让家长及时获悉各地招⽣政策,今天⽆忧考为⼤家分享了2020年辽宁锦州市⼩学招⽣⼊学⼯作⽅案,请⼤家及时关注。
如有幼升⼩⽅⾯的疑问,敬请关注⽆忧考为您发布的资讯。
根据《中华⼈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辽宁省义务教育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全⾯提⾼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民政府关于新时代基础教育⾼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19〕29号)和《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学招⽣⼊学⼯作的通知》(辽教办〔2020〕29号)等⽂件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案。
义务教育学校招⽣条件 县(市)区属⼩学由本级教育⾏政部门依据相关政策确定招⽣条件和⼊学办法。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要纳⼊审批地统⼀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
义务教育学校招⽣继续采⽤学区制。
原则上,按照各义务教育学校招⽣条件,依据学⽣和⽗母的户⼝及房产情况,到对应学校就读。
⼊⼩学的适龄⼉童要年满6周岁。
出⽣⽇期限制在2014年8⽉31⽇前,9⽉1⽇以后出⽣的均⽆法建⽴学籍。
(⼀)锦州市国和⼩学招⽣条件 1.适龄⼉童与⽗母(或其他法定监护⼈)居住⼀处(不含门市房,以下所述住房均不含门市房),户⼝簿和房产证(或具有法律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相互⼀致的可接收⼊学。
学区内的动迁户,尚未回迁的,凭产权调换协议、原籍户⼝簿办理⼊学。
2.适龄⼉童和⽗母的户⼝与祖⽗母(或外祖⽗母)的户⼝同在⼀处的(祖⽗母或外祖⽗母的户⼝与住房均在国和⼩学学区内),可由锦州市国和⼩学接收⼊学。
3.如有空余学位,适当接收户籍在古塔区、凌河区、松⼭新区的或在国和⼩学学区内办理了居住证的适龄⼉童⼊学,此两类⼈员均需在上统⼀报名,根据上报名⼈数和学校空余学位,实⾏电脑随机录取,额满为⽌。
(⼆)锦州市实验学校(包括⼩学部,下同)、第四初级中学、第⼋初级中学招⽣条件 1.学⽣与⽗母(或其他法定监护⼈)居住⼀处,户⼝簿和房产证(或具有法律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相互⼀致,且在2020年5⽉1⽇前取得的,到对应学区学校⼊学。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0.04.03•【字号】湘教发〔2020〕13号•【施行日期】2020.04.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市州教育(体)局:招生入学是基础教育工作的关键环节。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部署,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促进教育公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现就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1. 坚持育人为本。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 坚持依法依规。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9〕15号)等文件精神,坚决遏制违规招生入学行为。
3. 坚持公平公正。
把公平公正作为招生入学工作的基本价值取向,着力完善制度体系,着力健全体制机制,严格规范管理,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切实保障招生入学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坚持公办民办平等对待、公平发展、互不享有招生特权。
二、规范招生入学政策(一)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4. 严格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5. 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必须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均不得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不得通过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班(培训机构)等进行招生,不得利用中介机构或培训机构等变相违规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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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小学2015年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工作的意见,为促进依法办学,规范小学阶段学校新生入学工作,制定我校一年级新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招生,“划片对口、免试就近”原则。
2、坚持“足龄入学”原则,招收年满 6周岁的儿童。
3•坚持“计划招生,公开入学”原则,实行阳光招生。
二、入学条件
(一)入学年龄
我校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结合实际情况, 招收适龄儿童入学,并严格执行招生计划。
(二)入学办法
户籍房产均在我校服务范围,按照“人户合一”的原则,即适龄儿童的户籍与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相统一,或与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实际居住地相统一,优先安排入学。
户籍不在我校服务范围内的居民子女,按照“划片对口,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入学。
(三)入学范围
我校将严格按2015年市教育局划定范围招生。
三、工作流程安排
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泉兴
组员:校委会成员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
学校重视新生入学工作,向教师们宣传招生政策,达成共识;同时成立工作专班,加强组织领导将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为直接责任人。
2、增强服务意识。
学校将今年的招生政策宣传工作当作为居民服务的一件大事,通过宣传单等形式向社会和家长宣传,要求熟悉业务的干部教师积极宣传政策和信息,热心接待家长的咨询和来访,细致解答家长的疑问,树立学校良好的服务形象。
3、严肃工作纪律。
学校将严格执行有关学籍管理、入学工作的法规和政策,加强新生入学管理,规范入学秩序,严肃认真,公正公开,做好新生入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