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应急救援遇险紧急处置授权书
井下紧急撤人授权委托书
井下紧急撤人授权委托书尊敬的矿井领导:您好!鉴于矿井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突发状况,为确保井下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授权委托书。
一、授权范围1. 在矿井发生紧急情况时,为确保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本人授权矿井调度室、安检室等相关单位,有权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井下作业人员迅速、有序地撤离井下。
2. 授权矿井调度室、安检室等相关单位,在紧急情况下,有权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紧急疏散、逃生路线的指导和组织,以确保每位井下作业人员都能在短时间内安全撤离。
3. 授权矿井调度室、安检室等相关单位,在紧急情况下,有权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井下作业人员应对突发状况的能力。
4. 授权矿井调度室、安检室等相关单位,在紧急情况下,有权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心理疏导和安抚,以减轻井下作业人员在紧急状况下的心理压力。
二、授权条件1. 当矿井发生以下紧急情况时,调度室、安检室等相关单位有权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井下作业人员撤离:(1)矿井发生火灾、瓦斯爆炸、透水、冒顶等事故;(2)矿井通风系统故障,导致井下空气质量恶化;(3)矿井水位急剧上升,威胁到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4)其他可能危及井下作业人员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
2. 调度室、安检室等相关单位在启动应急预案时,应严格按照《矿山安全规定》和矿井应急预案的要求进行操作。
三、授权期限本授权委托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到期后,如有需要,可续签。
四、其他事项1. 矿井调度室、安检室等相关单位应定期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应急演练,提高井下作业人员的应急能力。
2. 矿井调度室、安检室等相关单位应加强对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确保每位井下作业人员都能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3. 矿井调度室、安检室等相关单位在紧急情况下,应确保井下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避免因紧急撤离造成二次事故。
4. 本授权委托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煤矿调度应急处置授权书
编号:[授权编号]授权单位:[煤矿名称]授权日期:[授权日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以及《煤矿调度条例》的相关规定,为确保煤矿生产安全,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特制定本授权书。
一、授权范围1. 在发生紧急情况时,授权人有权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确保人员安全、设备完好、生产秩序稳定。
2. 授权人有权根据现场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3. 授权人有权根据现场情况,调整生产计划,确保安全生产。
4. 授权人有权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
二、授权期限本授权书自授权之日起生效,至[授权期限]终止。
在此期间,授权人应严格按照本授权书规定行使权力。
三、授权内容1. 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授权人应熟悉应急处置流程,确保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措施。
2. 应急预案启动:授权人有权根据现场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3. 生产计划调整:授权人有权根据现场情况,调整生产计划,确保安全生产。
4. 安全生产监督:授权人有权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
四、授权人职责1.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2. 加强对现场安全状况的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3. 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4. 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应急处置情况,确保信息畅通。
5.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调查。
五、授权人权利1. 在应急处置过程中,有权要求相关人员配合,确保应急处置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2. 有权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
3. 有权根据现场情况,调整生产计划,确保安全生产。
六、附则1. 本授权书一式两份,授权单位和授权人各执一份。
2. 本授权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 本授权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授权单位(盖章):授权人(签字):日期:[授权日期]。
应急处置矿长授权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矿山救护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矿山安全生产实际情况,为确保矿山生产安全,提高矿山应急处置能力,特制定本授权书。
一、授权范围1. 在矿山发生突发事件、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矿长授权的应急处置人员有权采取必要措施,确保矿山生产安全。
2. 授权的应急处置人员有权组织、协调、指挥矿山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救援工作有序、高效进行。
3. 授权的应急处置人员有权根据现场情况,对矿山生产进行调整,确保矿山生产安全。
4. 授权的应急处置人员有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矿山安全生产要求,对矿山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矿长,并采取相应措施。
二、授权人员1. 矿长授权的应急处置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熟悉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矿山应急救援知识;(2)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3)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4)具备较强的现场应急处置能力。
2. 矿长授权的应急处置人员名单如下:(1)应急指挥长:姓名;(2)副指挥长:姓名;(3)救援队长:姓名;(4)医疗救护队长:姓名;(5)安全监督员:姓名;(6)其他应急处置人员:姓名。
三、授权期限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授权期限,由矿长另行签署授权书。
四、授权事项1. 矿长授权的应急处置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矿山安全生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2. 矿长授权的应急处置人员应积极参加矿山应急救援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 矿长授权的应急处置人员在执行任务时,应服从矿长指挥,确保应急救援工作有序进行。
4. 矿长授权的应急处置人员在执行任务过程中,如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矿长,并采取相应措施。
5. 矿长授权的应急处置人员在执行任务过程中,应确保自身安全,防止事故扩大。
五、责任追究1. 矿长授权的应急处置人员违反本授权书规定,未履行职责或玩忽职守,导致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井下紧急避险授权书
编号:_______授权单位:(单位名称)授权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一、授权背景为加强井下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井下作业人员在遇到突发紧急情况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避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现对井下紧急避险工作进行授权。
二、授权内容1. 授权范围:本授权书适用于本矿井井下作业人员。
2. 授权职责:(1)在井下作业过程中,如遇自然灾害、事故或其他紧急情况,应立即启动紧急避险措施。
(2)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井下作业人员有序撤离危险区域。
(3)确保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对受伤人员进行初步救治。
(4)在紧急避险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操作规程,确保避险措施的有效性。
(5)及时向矿井安全监管部门报告紧急避险情况。
3. 授权权限:(1)有权决定井下作业人员是否撤离及撤离路线。
(2)有权指挥井下作业人员进行紧急避险操作。
(3)有权决定井下作业人员撤离后的安置工作。
三、授权要求1. 授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2)熟悉矿井井下作业环境和紧急避险操作规程。
(3)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2. 授权人员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1)认真履行授权职责,确保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
(2)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培训,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3)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矿井井下作业信息和紧急避险措施。
四、授权期限本授权书自授权之日起,有效期为____年。
在授权期限内,如遇特殊情况,授权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授权内容进行调整。
五、授权撤销1. 授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授权单位有权撤销授权:(1)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授权书规定的。
(2)工作失误,导致井下作业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
(3)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履行授权职责的。
2. 授权撤销后,授权单位应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和人员。
六、附则1. 本授权书一式两份,授权单位和授权人员各执一份。
煤矿紧急避险权授权书
授权单位:[授权单位名称]授权日期:[授权日期]致:[被授权人姓名]鉴于我国《煤矿安全法》和《煤矿紧急避险规定》的相关规定,为保障煤矿生产安全,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避险措施,维护矿工生命财产安全,现根据[授权单位名称]的实际情况,特授予[被授权人姓名]以下紧急避险权:一、授权范围1. 在煤矿生产过程中,如遇自然灾害、技术事故或其他紧急情况,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时,被授权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采取紧急避险措施。
2. 被授权人有权对煤矿生产现场进行紧急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或异常情况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3. 被授权人有权要求矿长、副矿长及相关管理人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避险工作的顺利进行。
4. 被授权人有权对违反避险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或提出处理意见。
二、授权期限本授权书自[授权日期]起生效,至[授权期限截止日期]止。
三、授权条件1. 被授权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煤矿安全生产专业知识,熟悉煤矿紧急避险规定;(2)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3)责任心强,勇于担当,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
2. 被授权人应在授权期限内,积极参加煤矿安全生产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四、授权责任1. 被授权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授权职责,确保避险工作的顺利进行。
2. 被授权人应加强对煤矿生产现场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3. 被授权人应做好避险记录,对避险工作进行总结和分析,不断提高避险工作的水平。
五、授权撤销1. 被授权人在授权期限内,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授权单位有权撤销其紧急避险权。
2. 被授权人在授权期限内,如有重大失误或失职行为,授权单位有权撤销其紧急避险权。
特此授权。
授权单位:[授权单位名称]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地址:[地址]附件:被授权人基本情况及授权期限[被授权人姓名][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职务][被授权人联系电话][被授权人电子邮箱][授权期限][起止日期]。
遇险处置授权书
尊敬的授权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保障遇险人员的人身安全,维护遇险事件处置的顺利进行,现就遇险处置授权事宜,特制定本授权书。
一、授权范围1. 授权人授权被授权人在遇险事件发生时,对遇险事件进行现场处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组织救援力量,协调各方资源,确保救援工作顺利进行;(2)对遇险人员进行救治、疏散、安置;(3)根据遇险事件情况,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4)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遇险事件情况,接受上级部门的指导和协调;(5)依法维护遇险事件现场秩序,保护现场证据;(6)其他与遇险事件处置相关的事项。
2. 被授权人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安全生产原则,确保遇险事件处置工作合法、合规、高效。
二、授权期限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授权期限届满或遇险事件处置完毕后,本授权书自动失效。
三、授权条件1. 被授权人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3)具备一定的应急救援知识和技能;(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2. 被授权人须在授权期限内,接受授权人的监督和指导,确保遇险事件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四、责任与义务1. 被授权人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时,如因工作失误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被授权人应保守授权人的商业秘密和隐私,不得泄露授权人的相关信息。
3. 被授权人应积极参与授权人组织的培训、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五、终止授权1. 在授权期限内,如遇以下情形之一,授权人有权终止授权:(1)被授权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2)被授权人严重失职,导致遇险事件处置工作无法正常进行;(3)被授权人未经授权人同意,擅自扩大授权范围;(4)授权人认为有必要终止授权的其他情形。
2. 被授权人在授权期限内,如因自身原因需要终止授权,应提前向授权人提出书面申请。
煤矿井下紧急撤人授权书
授权编号:_______一、授权背景鉴于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为确保矿井下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矿井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授权书。
二、授权范围1. 在矿井下发生紧急情况,如火灾、瓦斯爆炸、透水、顶板垮落等事故时,有权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紧急撤离。
2. 在矿井下发生意外情况,如设备故障、电力中断、通讯中断等,影响人员正常撤离时,有权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人员安全撤离。
3. 在矿井下发生紧急情况时,有权指挥、协调矿井内外的救援力量,开展救援工作。
4. 在矿井下发生紧急情况时,有权对矿井内外的车辆、人员等进行临时交通管制,确保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三、授权对象1. 矿井矿长2. 矿井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 矿井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人4. 矿井各生产单位负责人四、授权期限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五、授权内容1. 矿井矿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人和各生产单位负责人在授权期限内,有权根据本授权书内容,在矿井下发生紧急情况时,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人员安全撤离。
2. 矿井矿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人和各生产单位负责人在授权期限内,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3. 矿井矿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人和各生产单位负责人在授权期限内,应加强矿井安全管理,提高矿井应急救援能力,降低事故发生率。
六、责任与义务1. 矿井矿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人和各生产单位负责人在授权期限内,如因工作失职、玩忽职守导致事故发生,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 矿井矿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人和各生产单位负责人在授权期限内,应积极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3. 矿井矿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人和各生产单位负责人在授权期限内,应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
煤矿应急处置权限授权书
授权单位:XX煤矿授权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授权人:XX受权人:____鉴于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经授权单位研究决定,特授予以下人员应急处置权限:一、授权范围1. 针对煤矿安全生产中发生的各类事故、灾害及突发事件,受权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必要措施,进行应急处置。
2. 受权人有权根据事故、灾害及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并向授权单位报告。
3. 受权人有权指挥、调度煤矿内部资源,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设备、物资等,以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4. 受权人有权对事故、灾害及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5. 受权人有权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对煤矿内部相关人员进行必要的调整、安排。
二、授权期限本授权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自授权期限届满之日起失效。
三、授权条件1. 受权人必须具备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应急预案和操作规程。
2. 受权人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 受权人必须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能够及时、准确地掌握事故、灾害及突发事件的动态,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四、授权责任1. 受权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应急处置职责。
2. 受权人必须加强对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确保应急处置工作迅速、有序、高效地进行。
3. 受权人必须对应急处置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授权单位,并按照授权单位的要求进行处理。
4. 受权人必须对应急处置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违法行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其他事项1. 本授权书一式两份,授权单位和受权人各执一份。
2. 本授权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
煤矿井下紧急处置授权书
为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提高矿井应急处置能力,确保职工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授权书。
一、授权范围1. 矿井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险情时,有权立即组织救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 在矿井发生突水、瓦斯爆炸、火灾、冲击地压等事故或险情时,有权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确保人员安全撤离。
3. 在矿井发生供电、通风系统故障,危及矿井安全时,有权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确保矿井安全运行。
4. 在矿井发生其他可能危及职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的事故或险情时,有权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或扩大。
二、授权对象1. 矿长:负责全面领导矿井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工作。
2. 矿井带班领导:负责带班期间矿井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工作。
3. 矿井班组长:负责本班组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工作。
4. 瓦斯检查工:负责瓦斯检查和应急处置工作。
5. 安全检查员:负责矿井安全检查和应急处置工作。
6. 调度员:负责矿井生产调度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授权权限1. 矿长:有权决定矿井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决策,有权调动矿井资源进行应急处置。
2. 矿井带班领导:有权在带班期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有权指挥矿井救援工作。
3. 矿井班组长:有权在班组范围内下达停产撤人命令,有权组织班组救援工作。
4. 瓦斯检查工:有权发现瓦斯超限情况,有权立即上报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5. 安全检查员:有权对矿井安全进行检查,有权发现安全隐患并要求整改。
6. 调度员:有权根据事故情况调整矿井生产调度,确保矿井安全运行。
四、授权要求1. 授权对象应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矿井应急处置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 授权对象在授权范围内,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矿井应急处置预案,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工作。
3. 授权对象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应确保职工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
4. 授权对象在授权范围内,不得滥用职权,不得因个人原因影响矿井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工作。
煤矿应急处置权授权书
授权单位:(单位名称)授权日期:____年__月__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加强煤矿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特授权以下人员担任煤矿应急处置责任人,授予其应急处置权。
一、授权对象姓名:______ 性别:______ 年龄:______ 职务:______单位:______ 部门:______二、授权内容1. 在应急处置过程中,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迅速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调配应急救援物资,开展救援工作。
2. 有权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对受困人员进行紧急疏散、救治和转移。
3. 有权根据应急处置需要,采取断电、封堵、隔离等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4. 有权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5. 有权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指挥、协调和监督。
6. 有权在应急处置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采取的其他应急处置措施。
三、授权期限自本授权书生效之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四、授权要求1. 授权对象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应急处置职责,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2. 授权对象应积极参加应急处置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3. 授权对象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接收和传递应急处置信息。
4. 授权对象应保守国家秘密和煤矿生产经营秘密,不得泄露应急处置过程中的有关信息。
5. 授权对象应自觉接受授权单位的监督和检查,对应急处置工作中的问题及时报告。
五、授权单位权利1. 对授权对象在应急处置工作中的表现进行评估,对表现突出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授权对象在应急处置工作中的违法行为,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 对授权对象在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失误,给予批评教育,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纠正。
特此授权。
授权单位:(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签字)附:授权对象名单姓名:______ 性别:______ 年龄:______ 职务:______单位:______ 部门:______授权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矿调度应急处置授权书
授权编号:_______授权单位:_______授权时间:_______一、授权背景为确保矿山生产安全,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矿山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授权书。
二、授权内容1. 应急处置权限:授权单位授予矿调度部门在矿山生产过程中,对突发事件和事故进行应急处置的权限。
2. 应急处置范围:授权单位授权矿调度部门负责以下应急处置工作:(1)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应急处置工作;(2)根据事故情况,下达停产、撤人、隔离等应急指令;(3)协调相关部门,确保应急救援物资、设备、人员及时到位;(4)组织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5)负责应急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3. 应急处置要求:(1)矿调度部门应建立健全应急处置制度,明确应急处置流程、职责和权限;(2)矿调度部门应配备必要的信息设备、通讯工具和应急救援物资;(3)矿调度部门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4)矿调度部门应加强对应急处置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三、授权期限本授权书自授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在授权期限内,如遇法律法规调整或授权单位内部管理需要,授权单位有权对本授权书进行修改或撤销。
四、责任与义务1. 矿调度部门应严格按照本授权书的规定,履行应急处置职责,确保矿山生产安全。
2. 矿调度部门应加强对应急处置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授权规定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授权单位。
3. 矿调度部门应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应急处置能力。
4. 矿调度部门应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应急救援物资的充足和有效。
五、附则1. 本授权书一式两份,授权单位与矿调度部门各执一份。
2. 本授权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授权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3. 本授权书自授权之日起生效,如遇特殊情况,授权单位有权随时撤销或修改本授权书。
矿山紧急避险权授权书
授权单位:[授权单位名称]授权日期:[授权日期]致:[被授权人姓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确保矿山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避险措施,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现授权[被授权人姓名](以下简称“被授权人”)在以下情况下,行使矿山紧急避险权。
一、授权范围1. 在矿山发生下列紧急情况时,被授权人有权决定采取紧急避险措施:(1)发生地震、洪水、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2)发生火灾、瓦斯爆炸、冒顶等事故;(3)发现矿体异常情况,可能引发事故;(4)其他可能危及矿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
2. 被授权人有权决定以下紧急避险措施:(1)组织矿工迅速撤离危险区域;(2)采取紧急停电、停风、停水等措施;(3)启动应急预案,进行救援和疏散;(4)采取其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
二、授权条件1. 被授权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矿山安全管理人员资格;(2)熟悉矿山安全生产法规和应急预案;(3)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2. 被授权人需在授权单位进行培训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授权。
三、授权期限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授权期限],到期后如需继续授权,被授权人需重新申请。
四、授权责任1. 被授权人在行使紧急避险权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矿山安全规章制度,确保矿工生命安全。
2. 被授权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矿工伤亡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被授权人因履行职责需要,有权向授权单位提出相关建议和意见。
五、其他事项1. 被授权人需在授权期限内,定期向授权单位报告紧急避险措施的实施情况。
2. 被授权人因工作调动、辞职等原因离开工作岗位时,应立即向授权单位报告,并交回授权书。
3. 本授权书一式两份,授权单位和被授权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授权。
授权单位(盖章):授权单位负责人(签字):授权单位联系电话:被授权人姓名: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授权单位名称]地址:[授权单位地址]邮编:[授权单位邮编]联系电话:[授权单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授权单位电子邮箱]。
遇险处置权和紧急避险权授权书
XXXX煤业有限公司
遇险处置权和紧急避险权授权书为进一步遏制煤矿事故的发生,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要求,现签发如下授权书:
XXXX煤业有限公司矿长明确授予带(跟)班人员、班组长、安检员、瓦斯检查工、调度人员在接收到或发现如下紧急情况不需请示汇报,有第一时间下达立即停产撤人的遇险处置权;明确授予现场作业人员在接收到或发现如下紧急情况时,立即停产撤人的紧急避险权。
(一)汛期本地区气象预报为降雨橙色预警天气或24小时以内连续观测降雨量达到50mm以上;或受上游水库、河流等泄洪威胁时;或发现地面向井下溃水的;
(二)井下发生突水,或井下涌水量出现突增、有异常情况,危及职工生命及矿井安全的;
(三)井下发生瓦斯、煤尘、火灾、冲击地压等事故的;
(四)供电线路发生故障,不能保证矿井安全供电的;
(五)主要通风机发生故障,或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不能保证正常通风的;
(六)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出现障碍或出现报警,情况不明的;
(七)煤层自燃发火有害气体指标超限或发现明火的;
(八)井下工作地点瓦斯浓度超过规定的;
(九)采掘工作面有冒顶征兆,采取措施不能有效控制;或采掘工作面受冲击地压威胁,采取防冲措施后,仍未解除冲击地压危险的;
(十)有其他危及井下人员安全险情的。
特此授权
授权人(矿长):被授权人:带(跟)班人员、班组长
安检员、瓦斯检查工、调度人员、
现场作业人员
2020年6月26日。
矿遇险处置权和紧急避险权授权书
X X矿业有限公司遇险处置权和紧急避险权授权书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高矿井安全应急处置水平,最大限度保护职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矿长特授权带班人员、班组长、瓦斯检查工、安全检查工、调度人员工作期间,发现凡涉及下列险情之一的,有权下达遇险处置和紧急避险的指令,然后再按规定程序进行汇报。
一、遇险处置和紧急避险权(停产权、撤人权)井下煤矿发生下列紧急情况时,现场作业人员必须立即停止生产、撤出受威胁区域:(一)采掘工作面有冒顶征兆或巷修期间有冒顶征兆,采取措施不能有效控制。
冒顶主要征兆:1、发出响声。
岩层下沉断裂,顶板压力急剧加大时,木支架会发出劈裂声,紧接着出现折梁断柱现象;金属支柱的活柱急速下缩,也发出很大声响。
2、掉渣。
顶板严重破裂时,出现顶板掉渣,掉渣越多,说明顶板压力越大。
3、片帮煤增多。
因煤壁所受压力增加,变得松软,片帮煤比平时要多。
4、顶板裂缝。
顶板有裂缝并张开,裂缝增多。
5、顶板出现离层。
检查顶板要用问顶的方法,俗称敲帮问顶。
如果声音清脆表明顶板完好;顶板发出空空的响声,说明上下岩层之间已经脱离。
6、漏顶。
大冒顶前,破碎的伪顶或直接顶有时会因背顶不严和支架不牢固出现漏顶现象,形成棚顶托空,支架松动而造成冒顶。
7、有淋水。
顶板的淋水量有明显增加。
(二)井下出现透水预兆、井下涌水量突然增大及其他异常情况,可能危及职工生命及矿井安全的。
透水主要征兆:1、挂红。
矿井水中含有铁的氧化物,在它通过煤岩裂隙而渗透到采掘工作面煤岩体表面时,会呈现暗红色水锈,这种现象叫挂红。
挂红是一种出水信号。
2、挂汗。
积水区的水在自身压力作用下,通过煤岩裂隙而在采掘工作面的煤岩壁上结成许多水珠。
3、水叫。
含水层或积水区内的高压水,向煤岩裂隙挤压时,与两壁摩擦会发出“嘶嘶”叫声,这说明采掘工作面距积水区或其他水源已经很近了。
4、空气变冷。
采掘工作面接近积水区域时,空气温度会下降,煤壁发凉,人一进入工作面就有凉爽、阴冷的感觉。
应急避险授权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加强我矿安全生产管理,保障矿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授权书。
一、授权范围1. 本授权书适用于我矿所有生产区域、辅助生产设施及矿区生活区域。
2. 授权对象为我矿带班领导、区队跟班干部、调度员、班组长、瓦检员、安检员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授权内容1. 在接到或发现以下紧急情况时,授权对象有权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1)发生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泥石流等,可能危及矿工生命安全的;(2)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如瓦斯爆炸、煤尘爆炸、火灾、透水、顶板事故等,可能危及矿工生命安全的;(3)设备设施发生故障,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4)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可能危及矿工生命安全的;(5)其他可能危及矿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
2. 在接到或发现以下紧急情况时,授权对象有权立即采取以下应急措施:(1)组织矿工迅速撤离危险区域;(2)通知应急救援队伍进行救援;(3)通知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4)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三、授权期限本授权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
到期后,根据我矿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变化,可予以续签或修改。
四、授权撤销1. 在以下情况下,矿长有权撤销授权:(1)授权对象滥用授权,造成安全事故的;(2)授权对象不履行职责,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3)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授权内容不再适宜的。
2. 授权撤销后,矿长应及时通知授权对象,并采取必要措施,确保矿工生命安全。
五、其他1. 授权对象应严格遵守本授权书规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2. 授权对象在执行授权任务时,应保持高度警惕,确保自身安全。
3. 本授权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特此授权。
矿长签名:年月日。
煤矿带班人员应急授权书
授权单位:(单位名称)授权日期:(年月日)授权人:(授权人姓名及职务)被授权人:(被授权人姓名及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为确保煤矿生产安全,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现对(单位名称)的带班人员(被授权人姓名)进行应急授权。
具体授权内容如下:一、授权范围1. 在煤矿发生紧急情况时,被授权人有权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煤矿生产安全,保障矿工生命财产安全。
2. 被授权人有权对煤矿生产现场进行紧急处置,包括但不限于组织人员疏散、切断电源、关闭设备、设置警戒线等。
3. 被授权人有权指挥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共同应对紧急情况。
4. 被授权人有权对煤矿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二、授权期限本应急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如需延长授权期限,需提前向授权单位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继续执行。
三、授权职责1. 被授权人应熟悉煤矿安全生产知识,掌握应急救援技能,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准确地采取应对措施。
2. 被授权人应定期参加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 被授权人应积极配合授权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 被授权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滥用职权,确保煤矿生产安全。
四、授权撤销1. 被授权人如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授权单位有权撤销其应急授权。
2. 被授权人如因工作调动、退休等原因离开原岗位,授权单位有权撤销其应急授权。
五、其他事项1. 本应急授权书一式两份,授权单位和被授权人各执一份。
2. 本应急授权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授权单位的规定执行。
3. 被授权人应妥善保管本应急授权书,不得擅自转借、涂改或损毁。
特此授权。
授权单位:(单位名称)授权人:(授权人姓名及职务)年月日:。
应急处置权和紧急避险权授权书
应急处置权和紧急避险权授权书XXX煤矿应急处置权和紧急避险权授权书为遏制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规程和规范性文件,特制定此授权书。
XXX煤矿矿长赋予带班人员、班组长、调度人员在接收到或发现紧急情况后,事件较为紧急、危险时,不需请示领导,有权向XXX煤矿下达某个生产区域或整个煤矿立即停止生产、撤离作业人员的指令,然后再按规定向值班领导和矿长以及上级部门汇报。
带班人员、班组长、调度人员有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
一、赋予以下人员在紧急情况可下达停产撤人命令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权力的有:班组长、生产调度员、煤矿员工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人员。
二、以上人员发现有下列紧急情况之一的必须下达停产撤人命令1、汛期本地区气象预报为降雨橙色预警天气或24小时以内连续观测降雨量达到50mm以上,或受上游水库、河流等泄洪威胁时,或发现地面向坑下溃水的,必须立即停产撤人;2、边坡上部裂缝增大、局部下沉、下部柔软面碎石增多、排土边缘边坡等出现小面积的下滑、或工作平盘出现裂缝、伞檐等情况,必须立即停产撤人;3、工作面出现大面积坍塌征兆,采取措施不能及时、有效控制的,必须立即停产撤人;4、排土场排土作业期间发现排土场出现滑坡迹象,必须立即停产撤人;5、坑内发生火灾,依靠现场力量无法有效扑灭火灾,必须立即停产撤人;6、供电系统发生故障,不能保证采坑安全供电的,必须立即停产撤人;7、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监测不到位或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出现报警情况不明的,必须立即停产撤人;7、遇大雾、雨雪等恶劣天气,可能造成运输车辆事故的,必须立即停产撤人;8、进行爆破作业时遇有雷暴天气的,必须立即停产撤人;9、采空区进行钻孔、爆破、采装作业时,发现有较浓的有毒有害气体或可能造成设备塌落的,必须立即停产撤人;10、有其他危及坑下作业人员安全险情的,必须立即停产撤人。
煤矿应急救援授权书
编号:_______授权单位:(全称)地址:_______联系人: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一、授权背景为加强煤矿应急救援工作,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现授权以下人员为煤矿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人,负责煤矿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授权内容1. 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人有权组织、指挥和协调应急救援队伍,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人有权对应急救援物资进行调配,确保应急救援物资的充足和有效使用。
3. 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人有权对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整体素质。
4. 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人有权根据事故情况,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进行现场救援。
5. 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人有权对事故现场进行初步调查,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原因分析。
6. 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人有权向授权单位报告应急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
三、授权期限本授权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在有效期内,授权单位对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人的授权内容有变更或撤销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人。
四、权利与义务1. 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切实履行应急救援职责。
2. 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人应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掌握应急救援技能,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开展救援工作。
3. 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人应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管理,确保队伍的稳定和战斗力。
4. 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人应定期向授权单位汇报应急救援工作情况,接受授权单位的监督和指导。
五、附则1. 本授权书一式两份,授权单位和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人各执一份。
2. 本授权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3. 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授权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人:姓名:职务:签字:年月日。
煤矿应急救援遇险紧急处置授权书
紧急处置授权书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高煤矿安全应急处置水平,最大限度保护职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我矿矿长()特授权本矿带班人员、班组长、瓦斯检查工、调度人员工作期间,发现凡涉及下列险情之一的,有权下达遇险处置和紧急避险的指令,然后再按规定向矿值班领导和矿长及上级部门汇报。
紧急处置授权:
1。
采掘工作面有冒顶征兆,采取措施不能有效控制;
2。
井下出现突水预兆、井下涌水量突然增大及其他异常情况,可能危及职工生命及矿井安全的;
3.井下出现煤与瓦斯突出预兆的;
4.供电线路发生故障,不能保证矿井安全供电的;
5。
主要通风机发生故障,或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不能保证矿井正常通风的;
6。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出现报警,情况不明的;
7。
煤层自然发火有害气体指标超限或发现明火的;
8.井下工作地点瓦斯浓度超过规定的;
9.在工作地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时,有权下达停产指令;
10. 汛期本地区气象预报为降雨橙色预警天气或24小时以内连续观测降雨达到50mm;以上,或受上游河流等泄洪威胁时,或发生地面向井下溃水的;
11。
有其他危及井下作业人员安全险情的。
授权人(矿长):
2017年1月12日。
突发情况井下紧急避险停产撤人授权委托书
突发情况井下紧急避险停产撤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由 [委托人姓名] (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 [受托人姓名] (以下简称“受托人”)负责在矿井突发情况下,协助实施井下紧急避险措施、停产和撤人。
此授权委托书无需公证,只需由委托人本人亲笔签字即有效。
一、授权委托的情况在以下情况下,委托人授权受托人:1.当矿井出现任何突发事故并出现存在生命危险的紧急情况时,委托人授权受托人全权代表委托人采取有力紧急避险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报告上级管理人员、组织员工撤离现场,或采取其他有可能避免危险的措施。
2.当矿井发生重大事故时,委托人授权受托人全权代表委托人与矿山上级管理人员沟通并商定进一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组织行动救援人员、关停矿山机械设备、采取其他必要的行动。
3.当矿井突发情况致使委托人等人员需要紧急撤离时,委托人授权受托人全权代表委托人组织撤离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指挥工作人员逃生、联系救援人员、安排后续处理事宜。
二、受托人的职责与义务1.对于委托人的授权行为,受托人有权在必要时代替委托人进行紧急避险措施、停产和撤离工作,并要求和接受其他必要人员的支持与协助。
2.由受托人和其他必要的人员共同制定应急预案,并确定井下应急逃生路线和安全地点。
3.组织和指挥井下人员撤离,确保人员安全、有序地撤离井下。
4.报告和反映事故进展情况,及时向上级管理人员汇报情况并商定进一步应对措施。
5.在矿山恢复正常运营前,负责现场安全检查并在必要时停止矿山设备运行。
三、授权期限本授权委托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有效期限]。
如在有效期限内委托人有任何修改或撤销授权的意愿,应及时书面通知受托人。
四、其他事宜1.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在本授权委托书规定的授权范围内,适时扩大受托人的权利和职责。
2.本授权委托书未涉及的其他规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3.本授权委托书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件,请委托人和受托人各自保管好本授权委托书的一份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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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处置授权书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高煤矿安全应急处置水平,最大限度保护职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我矿矿长()特授权本矿带班人员、班组长、瓦斯检查工、调度人员工作期间,发现凡涉及下列险情之一的,有权下达遇险处置和紧急避险的指令,然后再按规定向矿值班领导和矿长及上级部门汇报。
紧急处置授权:
1.采掘工作面有冒顶征兆,采取措施不能有效控制;
2.井下出现突水预兆、井下涌水量突然增大及其他异常情况,可能危及职工生命及矿井安全的;
3.井下出现煤与瓦斯突出预兆的;
4.供电线路发生故障,不能保证矿井安全供电的;
5.主要通风机发生故障,或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不能保证矿井正常通风的;
6.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出现报警,情况不明的;
7.煤层自然发火有害气体指标超限或发现明火的;
8.井下工作地点瓦斯浓度超过规定的;
9.在工作地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时,有权下达停产指令;
10. 汛期本地区气象预报为降雨橙色预警天气或24小时以内连续观测降雨达到50mm;以上,或受上游河流等泄洪威胁时,或发生地面向井下溃水的;
11.有其他危及井下作业人员安全险情的。
授权人(矿长):
2017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