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重要考点:刑事诉讼的基本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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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的基本范畴和理念

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的基本范畴和理念
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的基本范畴和理念.
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的基本范畴和理念.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的基本范畴和理念.26、机遇对于有准备的头脑有特别的亲和力。 27、自信是人格的核心。 28、目标的坚定是性格中最必要的力量泉源之一,也是成功的利器之一。没有它,天才也会在矛盾无定的迷径中,徒劳无功。--查士德斐尔爵士。 29、困难就是机遇。--温斯顿.丘吉尔。 30、我奋斗,所以我快乐。--格林斯潘。第三章刑事诉讼的基本范畴和理 念 第一节刑事诉讼目的 第二节刑事诉讼价值 第三节刑事诉讼结构 第四节刑事诉讼职能 第五节刑事诉讼阶段 第六节刑事诉讼法律关系 第七节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 第一节刑事诉讼目的 刑事诉讼目的的涵义 1、各种表述: 国家进行刑事诉讼所追求的结果 国家进行刑事诉讼预期要达到的理想 目标 刑事诉讼目的与刑事诉讼各方的目的 不同
第三章刑事诉讼的基本范畴和理 念 第一节刑事诉讼目的 第二节刑事诉讼价值 第三节刑事诉讼结构 第四节刑事诉讼职能 第五节刑事诉讼阶段 第六节刑事诉讼法律关系 第七节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
第一节刑事诉讼目的 刑事诉讼目的的涵义 1、各种表述: 国家进行刑事诉讼所追求的结果 国家进行刑事诉讼预期要达到的理想 目标 刑事诉讼目的与刑事诉讼各方的目的 不同
11、越是没有本领的就越加自命不凡。——邓拓 12、越是无能的人,越喜欢挑剔别人的错儿。——爱尔兰 13、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老子 14、意志坚强的人能把世界放在手中像泥块一样任意揉捏。——歌德 15、最具挑战性的挑战莫过于提升自我。——迈克尔·F·斯特利
2、不同时期刑事诉讼的目的 早期刑事诉讼目的:以补偿被害人为唯 纠问式的目的:以惩罚犯罪为唯一目的 近现代的目的: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 行目的

刑事诉讼的基本范畴是什么

刑事诉讼的基本范畴是什么

刑事诉讼的基本范畴是什么刑事诉讼是实现国家刑罚权的活动,这是法律上的知识,不过我们还是有必要了解的呢!小编在此整理了刑事诉讼的基本范畴知识,供大家参阅,希望大家在阅读过程中有所收获!刑事诉讼的基本范畴(一)刑事诉讼目的刑事诉讼目的是指国家进行刑事诉讼所追求的结果。

关于刑事诉讼目的有以下几种观点:1、自由与安全论。

该观点认为:(1)合理的刑事诉讼目的体系应当兼容自由和安全两种目的;(2)合理的刑事诉讼目的体系必须对安全和自由都给予足够的关注;(3)合理的刑事诉讼目的体系应当偏重安全目的;(4)合理的刑事诉讼目的体系应当保持适当的张力。

2、刑事诉讼目的层次论。

该观点将刑事诉讼目的分为直接目的和根本目的,认为刑事诉讼的根本目的在于维护国家的政治和经济制度,促进文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刑事诉讼的直接目的在于实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实现司法公正。

刑事诉讼的根本目的实现有赖于直接目的的实现。

直接目的的两个方面应当并重,当两者发生冲突时,应当采取权衡原则。

3、实体真实与法律程序的统一论。

该观点认为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是抽象意义上的目的观。

要实现这一目的,还须建立具体意义上的目的观,即实体真实与法律程序的统一。

这样可以使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辩证统一得以具体化。

该观点认为,刑事诉讼中实体真实与法律程序是基本统一的,如果发生冲突,应当选择法律程序。

(二)刑事诉讼价值1、刑事诉讼价值是指刑事诉讼立法及其实施能够满足国家、社会及其一般成员的特定需要而对其所具有的效用和意义。

2、刑事诉讼价值可分为刑事诉讼法的工具价值和刑事诉讼法的自身价值(独立价值)两个方面。

3、刑事诉讼法的自身价值可以通过“程序来吸收当事人的不满”,要增强当事人的自主性、保障当事人的充分参与、贯彻控辩平等、推进司法独立、增强司法权威。

4、刑事诉讼法的价值有公正、效率、效益说,公正、人权、效率说等。

5、刑事诉讼主体需要的多元性、多层次性决定了刑事诉讼法律价值目标的多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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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广大考生都能通过司法考试!一、刑事诉讼价值刑事诉讼价值包括秩序、公正、效益等诸项内容。

刑事诉讼秩序价值包括两方面含义:其一是通过惩罚犯罪,维护社会秩序;其二是追究犯罪的活动是有序的。

公正在刑事诉讼价值中居于核心的地位。

刑事诉讼公正价值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

刑事诉讼的效益价值既包括效率,也包括其在保证社会生产方面所产生的效益,即刑事诉讼对推动社会经济发展方面的效益。

二、刑事诉讼主体承担基本诉讼职能的专门机关和当事人是主要的诉讼主体,其他诉讼参与人是一般诉讼主体。

三、刑事诉讼职能1、三职能,控诉、辩护、审判。

2、现代诉讼模式下,控诉是辩护的对象,是审判的前提和根据,审判必须限定在控诉的事实和被告人的范围之内;辩护必须针对控诉进行,对控诉成立起制衡作用;审判是控诉的法律后果,在审判中必须保护被告人的辩护权。

四、刑事诉讼结构1、横向结构。

控辩审三方权力互动的基本格局,现代诉讼的横向结构是控审分离、控辩均衡对抗、法官居中裁判。

五、刑事诉讼的阶段(一)划分刑事诉讼阶段的标准:1、直接任务;2、参加诉讼的机关和个人的构成;3、诉讼行为方式;4、诉讼法律关系;5、诉讼的总结性文书。

(二)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执行。

真题演练1、(2005-2-21)下列关于刑事诉讼中程序公正含义的表述哪一项不正确?A、诉讼参与人对诉讼能充分有效地参与B、程序违法能得到救济C、刑事诉讼程序能得到遵守D、刑事诉讼判决结果符合事实真相答案:D。

刑事诉讼法基本范畴

刑事诉讼法基本范畴

刑事诉讼法基本范畴第一篇:刑事诉讼法基本范畴一、单项选择1.刑事诉讼程序以直接追求()为目标。

A.实体公正B.程序公正C.两者兼顾D.诉讼效率2.刑事诉讼程序的最终目的是()A.限制国家权力B.保障人权C.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D.维护程序公正二、多项选择1.广泛意义上的刑事诉讼目的包括()。

A.刑事诉讼活动的目的B.刑事诉讼法的目的C.刑事诉讼程序的目的D.刑事诉讼价值2.刑事诉讼程序的直接目的包括()A.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B.保障人权C.限制国家权力D.维护实体公正3.刑事诉讼程序的正价值包括()A.实现实体公正B.保证刑事诉讼及时、迅速进行C.实现程序公正D.防止司法腐败4.直接言词原则在刑事审判中具体体现为以下哪些规则(A.法庭审判必须在被告人、检察官等亲自在场的情况下进行B.所有提供言词证据的原证人、鉴定人必须出庭作证C.法官对证据的调查和采纳必须亲自进行D.法庭审判必须持续进行5.审判公开原则的价值主要有())A.防止暗箱操作B.确保判决的正确性C.向社会宣示正义D.对公民进行法制教育的良好形式三、简答题1.当事人主义和职权主义两种诉讼模式的区别是什么?2.刑事诉讼程序结构的基本特点是什么?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辩护人的关系。

四、材料分析1.赵某因涉嫌强奸被某县公安局拘留,由于无法收集到足够证据公安局只得撤销案件,释放赵某,但当地群众强烈要求公安局处理赵某。

县政法委召开公检法三家联席会议,会上县公安局局长说,只要检察院敢起诉我就敢重新抓人;县检察长说,只要法院敢判我就敢起诉;县法院院长说,你要敢起诉我就敢判。

于是赵某被重新逮捕、起诉,法院判其有期徒刑7年。

问:本案的处理违背了刑事诉讼的哪些基本理念?为什么?2.1994年某市王尚义、杨士国等4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抢劫、杀人被逮捕、起诉,在此后的数年间,市中级人民法院曾三次判处4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但每一次省高级人民法院均以“疑点较多,事实不清”为由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刑事诉讼基本理论范畴

刑事诉讼基本理论范畴

刑事诉讼基本理论范畴刑事诉讼是一种特定的法律程序,用于处理涉及刑事犯罪的案件。

它涉及到一系列的法律原则和规定,这些原则和规定构成了刑事诉讼的基本理论范畴。

本文将深入探讨刑事诉讼中的基本理论范畴,包括罪与刑的关系、法定程序原则、公正审判原则和合法证据原则。

一、罪与刑的关系在刑事诉讼中,罪与刑之间存在紧密的关系。

罪是行为人违反法律规定而应受到刑罚的行为,刑则是社会对犯罪行为的惩罚。

罪与刑之间的关系体现了法律的目的和原则,它们既相互依存又相互制约。

刑事诉讼的目的在于确认被告人是否犯罪,如果确实犯罪,进一步确定罪名和适用刑罚。

因此,刑事诉讼中要求明确罪名,确保刑罚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罪名的明确化有助于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司法机关的公正处置。

二、法定程序原则法定程序原则是刑事诉讼中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刑事案件的审理必须依据确切的法律规定。

法定程序原则保障了司法公正和合法性,保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法定程序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合法侦查和证据采集:刑事案件必须经过合法的侦查和证据采集程序。

侦查和证据采集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不能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2. 合法逮捕和羁押:对犯罪嫌疑人的逮捕和羁押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逮捕必须基于充分的证据和法定程序,羁押必须按照法定期限进行,不得滥用拘禁权力。

3. 公开审理和公正裁决:刑事案件的审理必须公开进行,以保障社会监督和公正裁决。

判决必须依据法律规定,不能凭主观臆断,确保公正性和合法性。

三、公正审判原则公正审判原则是刑事诉讼中的核心原则之一,它要求在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必须保证审判的公正和公正裁决的达成。

公正审判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公正的法官:刑事案件的审理必须由独立、中立和公正的法官来主持。

他们必须依法行事,不受任何外在压力和干扰,确保案件的公正处理。

2. 公正的辩护:被告人有权获得公正的辩护。

辩护律师必须充分行使正当权益,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为被告人提供合法的辩护。

第三章刑事诉讼理论基本范畴

第三章刑事诉讼理论基本范畴
第三章 刑事诉讼理论基本范畴
第一节 刑事诉讼目的 第二节 刑事诉讼结构 第三节 刑事诉讼职能 第四节 刑事诉讼价值 第五节 刑事诉讼主体 第六节 刑事诉讼客体
第一节 刑事诉讼目的
一、刑事诉讼目的 刑事诉讼目的是指国家制定刑事诉讼法、进行
刑事诉讼活动所期望达到的目标,是立法者根据国 家和社会的需要,并基于对刑事诉讼固有属性的认 识,预先设计的关于刑事诉讼结果的理想模式。
二、诉讼客体在刑事诉讼中的功能 1. 在起诉以前,诉讼客体可以成为确定第一审法
院级别管辖的根据; 2. 在诉讼系属于法院之后,诉讼客体可以界定法
院的审理范围,如果控方提出法院审理范围以 外的指控要求,必须通过追加起诉或者变更起 诉的程序来进行;
3. 处于系属中的诉讼客体可以排斥就相同诉讼客 体再次提起的诉讼,使之因重复诉讼而被法院 驳回;
(二)理论通说 诉讼理论通说认为,刑事诉讼有三种基本职
能,即控诉、辩护和审判,称之为“三职能 说”。
1. 控诉职能 2. 辩护职能 3. 审判职能 “三职能说”是以审判中心论为背景的,由
于刑事司法领域分工的日趋细化、分权学说的 影响、人权思想的发展以及适应同犯罪斗争的 需要,诉讼职能不断分化、发展并不断整合, 传统审判中心论已经为诉讼阶段论所代替。
讼地位并承担相应诉讼职能,对解决诉讼客体,从 而对诉讼程序的开始、发展和结局起决定性作用和 影响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当事人。
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则是指刑事诉讼程序的 所有参与者,即在刑事诉讼中参与一定的诉讼活动, 依法享有一定的诉讼权利,承担一定的诉讼义务的 机关和个人。
二、刑事诉讼主体类型 1. 代表国家行使侦查权、起诉权、审判权、刑罚
第六节 刑事诉讼客体
一、刑事诉讼客体的概念 刑事诉讼客体是指刑事诉讼主体实施诉讼行为、

第三章 刑事诉讼基本理论范畴

第三章 刑事诉讼基本理论范畴

(三)我国的刑事诉讼结构
1.一个基本判断:1979年刑诉法是一部超职权主义诉
讼结构的刑诉法典,1996年刑诉法职权主义因素有所弱化, 但依然是具有浓厚职权主义因素的刑诉法典。
2.实证分析
裁判 (1)“正三角结构” 控诉 辩护
控诉
(2)“倒三角结构” 辩护
裁判
(3)“线形结构” 国家 侦查机关 侦查机关
第三章
刑事诉讼基本理论范畴
知识结构: 一、刑事诉讼价值 二、刑事诉讼目的 三、刑事诉讼阶段 四、刑事诉讼结构 五、刑事诉讼主体 第四章内容 六、刑事诉讼职能 七、刑事诉讼法律关系 八、刑事诉讼客体 省略内容 九、刑事诉讼行为
何谓刑事诉讼基本理论范畴?
刑事诉讼基本理论范畴其实就是刑事诉讼法学 中的一系列最基本概念,但是作为刑事诉讼基本理 论范畴的概念,既不同于一般的刑事诉讼法学概念, 也不同于作为一部刑事诉讼法典基本构成要素的法 律概念,它具有丰富的思想含量,具有较强的理论 抽象性和思想凝聚力,并从较高的理论层次上对刑 事诉讼活动的规律和基本观念进行了概括和总结。
二、刑事诉讼目的
刑事诉讼活动所期望达到的目标。
(一)含义——是指国家制定刑事诉讼法、进行
(二)内容
1.惩罚犯罪(控制犯罪)
(1)必要性:是国家履行公共管理职能、保护公众利益 的需要。 (2)实现手段: 第一、以国家的名义建立强大的侦控力量; 第二、通过制定法律赋予侦控方各种权力; 第三、通过财政预算提供充足的物力和财力保证。
一、刑事诉讼价值
(一)含义——是指刑事诉讼立法及其实施能
够满足国家、社会和一般成员特定需要而对国家、 社会和一般成员所具有的效用以及刑事诉讼程序本 身所具有的正当性与合理性。 ◆刑事诉讼程序的有用性

第三章 刑事诉讼理论的基本范畴

第三章 刑事诉讼理论的基本范畴

刑事诉讼主体


对于什么是刑事诉讼主体,学者们有不同的意见:有 些学者认为,刑事诉讼主体是指与诉讼结果有法律上 的利害关系,承担一定基本诉讼职能,并对诉讼进行 起重要影响作用的国家机关和当事人。具体包括:侦 查机关、检察机关、自诉人、被告人和法院。 另一些学者持不同意见,认为,刑事诉讼的主体应当 是指构成严格意义上的刑事诉讼所不可缺少的、并且 承担基本诉讼职能的国家机关和诉讼参与人,具体包 括检察机关、自诉人、被告人和法院,公安机关和公 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都不是刑事诉讼的 主体。

刑事诉讼条件



刑事诉讼条件是指产生法院对于起诉案件必须进行 实体审理的诉讼关系所必要的条件。具备诉讼条件 时,法院才需要也才能进行实体审理,否则,应以 形式裁判终结诉讼。 欠缺刑事诉讼条件的法律后果 我国立法未做统一规定,实践中做法五花八门, 有裁定终止审理、宣告无罪、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 等诸种,但理论和实践中都不承认法院可以拒绝受 理公诉或者作出驳回公诉的裁判,这都需要通过进 一步的理论研究,从立法上加以规范,以期每一种 裁判都有法律上和理论上的合理根据。 案例
但审判始终是刑事诉讼的中心。控诉是审 判的前提和根据,审判必须限定在控诉的 事实和被告人范围内; 审判是控诉的法律结果,控诉如果没有审 判支持也就毫无意义; 辩护必然针对控诉进行,对控诉成立起制 衡作用;在审判中必须保障被告人的辩护 权,没有辩护的控诉和审判是纠问式的武 断专横的诉讼;辩护则促进审判的民主和 公正。 控诉、审判和辩护共同构成刑事诉讼活动 的主要内容,确保刑事诉讼目的的实现


1998年10月5日,我国政府签字加入联合国《公 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表明我国已经 承认关于人权保障的国际刑事司法准则。因此, 从立法上,政策上适当调整刑事诉讼的目的观, 完善刑事诉讼制度,已经有了广泛的社会基础。 我国需要继续在三个方面完善相关的制度: 第一,进一步扩大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程序 性权利,使其真正成为刑事诉讼中的主体。

刑事诉讼基本理论范畴

刑事诉讼基本理论范畴

二、刑事诉讼目的
刑事诉讼活动所期望达到的目标。
(一)含义——是指国家制定刑事诉讼法、进行(二)内容1.惩罚犯罪(控制犯罪)
(1)必要性:是国家履行公共管理职能、保护公众利益 的需要。 (2)实现手段: 第一、以国家的名义建立强大的侦控力量; 第二、通过制定法律赋予侦控方各种权力; 第三、通过财政预算提供充足的物力和财力保证。
2.保障人权
(1)时代性:是近代以来民主宪政和人权理论发展的结果; (2)范围 普通公民的人权 ◆主体角度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重心) 依法被定罪的罪犯或服刑人员 实体性人权
◆内容角度 程序性人权
(3)实现手段
第一,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各种程序性权利; 第二,对侦查权和起诉权行使的条件、期限、程序以法 律的形式明确限定; 第三,以审判程序对追诉机关的强制权力的行使进行终 局性的审查;
何谓刑事诉讼基本理论范畴?
刑事诉讼基本理论范畴其实就是刑事诉讼法学 中的一系列最基本概念,但是作为刑事诉讼基本理 论范畴的概念,既不同于一般的刑事诉讼法学概念, 也不同于作为一部刑事诉讼法典基本构成要素的法 律概念,它具有丰富的思想含量,具有较强的理论 抽象性和思想凝聚力,并从较高的理论层次上对刑 事诉讼活动的规律和基本观念进行了概括和总结。
第四,以控、审分离和不告不理原则等手段限制审判权 的启动和行使。
三、刑事诉讼阶段
(一)含义:是指刑事诉讼过程中按照一定顺序进
行的相对独立而又互相联系的各个部分。
(二)划分刑事诉讼阶段的标准
1.一定诉讼过程的直接任务 2.参加诉讼的机关和个人 3.进行诉讼行为的方式 4.诉讼法律关系的特性
5.诉讼的总结性文件
(二)类型
1.历史上存在过的刑事诉讼结构

第3章 刑事诉讼的基本范畴

第3章 刑事诉讼的基本范畴

必须是足以产生诉讼上的特定效果的行为 必须是构成诉讼程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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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行为
按行为的法律 效果是否与行 为人主观意志 相关分类 法 律 行 为 事 实 行 为 按行为主体分类 法 当 第 院 事 三 行 人 人 为 行 行 为 为 按行为相对 于诉讼整体 的关系分类 实 体 形 成 行 为 程 序 形 成与实体诉讼条件的内容
形式诉讼条件
实体诉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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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刑事诉讼阶段与刑事诉讼客体
刑事诉讼客体 相关 理论 刑事诉讼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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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 刑事诉讼阶段
刑事诉讼阶段——刑事诉讼过程中按照法定顺序进行的 相对独立而又互相联系的各个组成部分。大体上可以分 为侦查、起诉、审判、上诉和执行几个阶段 中国刑事诉讼法受苏联法律和法学理论的影响,将“立 案”作为一个独立的阶段对待
3
刑 事 刑 诉 讼 事 目 诉 的 与 讼 刑 目 事 诉 的 讼 ( 结 构 ( )
3.1.1
刑 事 诉 讼 结 构
( 3.1.2 )
刑 事 刑 诉 讼 事 主 诉 体 与 讼 刑 主 事 诉 体 讼 ( 职 能 ( ) 3.2.1 )
刑 事 诉 讼 职 能
( 3.2.2 )

刑 事 诉 讼 状 态 与 刑 事 诉 讼 法 律 关 系 ( )
7
案例引入
经过两个多月的努力,公安机关终于在侦破另一起持 枪杀人案时发现了线索。犯罪嫌疑人供认了同年6月发生 的抢枪案系其所为。经辨认,该犯罪嫌疑人用来杀人的枪 正是前案中被抢的枪支。犯罪嫌疑人的供认与案情也完全 一致。王某、李某的作案嫌疑彻底解除,从而避免了一起 重大错案。 【问题】我国刑事诉讼的目的是什么?在刑事诉讼中,如 何保证刑事诉讼目的的实现?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重点难点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重点难点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重点难点专题一:刑事诉讼基本概念与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一)刑事诉讼的基本概念:本部分应重点掌握:1、刑事诉讼的定义: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的活动。

2、刑事诉讼法制定修改的时间:(1)我国刑事诉讼法制定于1979年7月1日;(2)于1996年3月17日修改,1997年1月1日生效。

3、刑事诉讼法的制定依据是:宪法4、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打击犯罪、保障无辜、教育公民(二)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1、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的构成要素,可以用下表来表示:刑事国家机关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诉讼法律当事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被告关系诉讼帮助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主体其他诉讼参与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员翻译人员刑事诉讼关系主体国家机关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当事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被告诉讼帮助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其他诉讼参与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员、翻译人员2、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的职权: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3、人民检察院的职权:自侦案件的侦查、批准逮捕、拘留、审查起诉、提起公诉4、在我国,行使侦查权的机关包括: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军队保卫部门5、掌握被害人、自诉人的刑事诉讼权利。

专题三:刑事诉讼基本制度(一)回避制度:对于回避制度,重点掌握以下几项内容:1、回避制度的意义;2、回避的适用对象: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书记员、鉴定人、勘验人员、翻译3、回避的理由:(1) 是畚的当事人或当事人的近亲属;(2) 本人或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3) 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4) 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5) 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人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6) 二审法院发回重审或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原合议庭成员应回避。

2020法考刑诉法总结

2020法考刑诉法总结

考点一、形式诉讼发与刑法的关系1、刑诉法三个独立的价值:1、刑诉所规定的结构、制度原则程序,能够体现法制民主人权的精神。

2、可以阻却影响刑事试题法的实现,3、创制弥补实体法不足2、影响实体法的实现:1、不告不理2、刑诉中间如果出现法定情行,可不追究刑事责任。

3、选择不同的程序也会影响刑法实体法的实现。

4、逮捕不是公诉的必经程序。

考点二、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与范畴1、刑事诉讼价值观影响了刑事诉讼的构造(弹劾式诉讼、纠问式诉讼、当事人主义(实体真实)、职权主义诉讼(人权保障)、混合诉讼(职权和当事人相互吸收))2、我国是混合主义。

3、被害人在公诉和自诉案件中均承担控诉职能。

检察院排除非法证据,是行使监督职能不是控诉职能。

4、审查起诉程序中只存在控辩关系。

(检察院和嫌疑人)5、积极实体真实主义:不放走一个坏人;消极:不冤枉一个好人。

??6、2、刑诉目的学说:犯罪控制模式、正当程序模式(重在维护正当程序)、家庭模式、实体真实主义(积极、消极之分)、正当程序主义(正当程序内保障人权)3、刑诉价值(具有工具价值,也有独立价值):公正第一、秩序(两层含义:通过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追究犯罪也要有序)、兼顾效益。

比例原则(相当性原则)公正价值应用的体现。

4、实体公正,结果的公正:认证事实准确,法律适用的当。

(就俩,其他都是程序公正)第二专题:基本原则1、具有法定情行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轻告时赦他死,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

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审理中应当应当宣布无罪。

审理过程中侵占罪,裁定终止审理。

庭前审查发现侵占罪,退回检院。

3、亲告:侮辱诽谤+虐待暴力干涉加侵占。

撤诉、庭前审查死亡的终止审理。

4、法律程序原则:立法有法可依,司法有法必依。

刑法罪刑法定、刑诉程序法定,英美国家是正当程序和程序法定要求一致。

5、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是指公检法之间,6、检察院上下级是领导关系,上级检院认为下级二审抗诉不当的,可以直接向同级法院撤回抗诉。

第二章 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范畴

第二章 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范畴
审 判
侦 查
起 诉
(二)“等腰三角结构”论
“等腰三角结构”是指,在控、辩审三
方关系中,审判居于三角形的顶点,并 与控诉和辩护双方保持相等的距离。等 腰三角结构体现了审判中法官的公正裁 断,不偏不倚以及以审判为中心的原则。
(三)横向构造与纵向构造
横向构造是指控诉、辩护和裁判三
方在各主要诉讼阶段中的法律关系。 纵向构造则是指三方在整个刑事诉 讼程序中的法律地位和相互关系 。
它是指人们据以评价和判断一项刑事诉讼程 序在形成某一好的裁判结果方面是否有用 和有效的价值标准。 所谓的公正的结果,其判断标准有四项:
1、裁判必须是客观或准确的。 2、裁决结果不得违背形式正义 原则的要求。 3、裁判结果必须在严格适用 法律规则与适当行使 自由裁量权之间保持平衡。 4、裁判结果必须在个人正义和 社会目标之间保持平衡。
惩罚犯罪目的的实现: (1)赋权 (2)强制性措施 (3)具体规则
2、保障人权
要求: 为实现刑罚权而采取的任何措施必须受 到法律的严格限制;政府在推进刑事诉讼的 每个环节上都必须有法律上的根据和理由; 合理限度内依法行使权力。
核心: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和自 由。
内容: 1、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保护: (1)赋予程序性权利 (2)限制侦查、起诉权 (3)保障司法独立、中立、公正 2、对被害人的保护: 联合国大会1985年通过的《为罪行和滥用权力行为
二、刑事诉讼职能的区分
(我国理论界的不同学说)
1、三职能说(通说)——控诉、辩护、审判 ◆控诉职能:指向法院揭露、证实犯罪并 要 求法院对被告人确定刑罚权的职能。 ◆辩护职能:是针对犯罪嫌疑或指控进行 反驳,说明犯罪嫌疑或指控不存在、不成立, 要求宣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 者从轻、减轻、免除刑罚处罚的职能。 ◆审判职能:是指通过审理确定被告人是 否处以刑罚以及处以何种刑罚的职能。

PPT02-刑事诉讼基本范畴

PPT02-刑事诉讼基本范畴

007
第二章
第一节 刑事诉讼目的
四、研究刑事诉讼目的之意义 (一)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之协调 (二)刑事诉讼职能之配置 (三)刑事诉讼模式之选择 (四)刑事诉讼价值之判断
[2[2-1-5]
008
第二章
第二节 刑事诉讼价值
一、刑事诉讼价值概述 (一)刑事诉讼价值的概念
1.一般指其功能即司法公正 ——“正价值” 一般指其功能即司法公正 正价值” 正价值 2.也指其与诉讼效率之排斥 ——“负价值” 也指其与诉讼效率之排斥 负价值” 负价值 (二)刑事诉讼价值与刑事诉讼目的之关系 二 刑事诉讼价值与刑事诉讼目的之关系 1.刑事诉讼价值是对刑事诉讼目的之 展开 刑事诉讼价值是对刑事诉讼目的之 2.刑事诉讼价值是对刑事诉讼目的之 评价 刑事诉讼价值是对刑事诉讼目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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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第一节 刑事诉讼目的
二、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之含义 (一)惩罚犯罪
[2[2-1-2]
通过刑事诉讼, 查明案件事实, 对构成犯罪的人准确、 通过刑事诉讼 , 查明案件事实 , 对构成犯罪的人准确 、 及时地适用刑法予以打击, 及时地适用刑法予以打击,以实现国家刑罚权
(二)保障人权
通过刑事诉讼,保障包括犯罪人在内的公民的实体权利 通过刑事诉讼, 和诉讼权利不受非法侵害 通过对犯罪人的及时惩处, 保护其他公民的人身、 1. 通过对犯罪人的及时惩处 , 保护其他公民的人身 、 财产等合法权益, 财产等合法权益,免受非法侵害 2.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2.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3. 保障包括犯罪人在内的所有诉讼参与人的权利均得 到充分行使和保护 4.保障有罪的人受到公正的惩罚 4.保障有罪的人受到公正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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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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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重要考点:刑事诉讼的
基本范畴
2018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重要考点:刑事诉讼的基本范畴
第三章刑事诉讼的基本范畴
一、刑事诉讼的基本范畴:
是指那些在刑事诉讼法学理论中经常被使用的概念。

它们是整个刑事诉讼理论体系的基石,是整个刑事诉讼理论体系的核心构成要素。

二、刑事诉讼的目的
(一)概念:立法者预先设定的,进行刑事诉讼所要达到的直接目标。

诉讼目的不同于诉讼法的目的;
(二)刑事诉讼目的的基本内容
1、惩罚犯罪;
2、保障人权;
3、“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关系。

(1)二者是一种统一的关系;
(2)二者是一种对立的关系。

4、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强调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是基于两个方面的考虑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国家面前是弱势群体;
(2)现代国家的性质。

三、刑事诉讼结构
1、概念:刑事诉讼结构是指控诉、辩护和审判三方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组合方式和相互关系。

它阐明的是控、辩、审三方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

2、基本类型:三角结构、线性结构。

四、刑事诉讼主体
五、刑事诉讼职能
1、概念: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刑事诉讼主体所承担的特定职责或者说可以发挥的特定作用。

2、类型
(1)控诉职能
(2)辩护职能
(3)审判职能
3、三种诉讼职能之间的关系
六、刑事诉讼法律关系
1、概念:是刑事诉讼法规定和调整的,诉讼参加者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所形成诉讼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2、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构成
(1)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
(2)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内容
(3)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
七、刑事诉讼行为
(一)概念:刑事诉讼行为是指诉讼参加者实施的、构成诉讼程序内容的、可以产生诉讼上的特定效果的行为。

(二)成立诉讼行为的的条件
1、必须是由诉讼主体以及诉讼参与人实施的
2、必须是足以产生诉讼上特定效果的行为
3、必须是构成诉讼程序的行为
(三)刑事诉讼行为的分类
1、根据行为的主体不同,刑事诉讼行为可以分为司法机关的诉讼行为、当事人的诉讼行为、第三人的诉讼行为
2、根据诉讼行为产生一定法律效果是否与诉讼参加者的主观意志相关,刑事诉讼行为可以分为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

3、根据诉讼行为相对于诉讼整体关系的不同,诉讼行为可以分为实体形成行为与程序形成行为
1、适格性
2、明确的意思表示
3、特定的表达方式
4、必须具有合法性,符合法律规定
八、刑事诉讼条件(审判条件)
(一)概念:能够引起法院对起诉案件进行实体审理的条件。

(二)常见的刑事诉讼条件
1、被告人健在。

没有死亡。

2、被告人有接受刑罚的能力。

3、没有超过追诉时效。

4、国家没有进行大赦。

5、法律没有废止被告人所触犯的罪名。

6、没有受过刑事处罚。

(三)刑事诉讼条件与起诉条件的区别
(四)刑事诉讼条件的分类
1、绝对的诉讼条件与相对的诉讼条件
2、积极的诉讼条件与消极的诉讼条件
3、形式诉讼条件与实体诉讼条件
4、一般的诉讼条件与特殊的诉讼条件
九、刑事诉讼阶段
1、概念:刑诉理论按照解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责任的顺序、程序、步骤对整个刑事诉讼过程所进行的若干段落划分,就是刑事诉讼阶段。

2、我国刑事诉讼阶段的划分
3、诉讼阶段与诉讼程序的联系与区别
4、诉讼阶段的地位
十、刑事诉讼客体
(一)概念:一个刑事案件中犯罪事实的数目或者说所涉犯罪构成的数量。

(二)判定刑事诉讼客体数量的因素:犯罪构成
1、在共同犯罪案件中,尽管被告人为数人,但其刑事诉讼客体变为1个。

2、在牵连犯案件中,其刑事诉讼客体是一个。

3、基本犯罪事实未变化属于结果家重犯的案件,其刑事诉讼客体为一个。

(三)研究刑事诉讼客体数量的意义
1、影响起诉的效力;(程序法意义)
2、影响审判的溯及力;(程序法意义)
3、影响到数罪并罚问题(刑法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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