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办法及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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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办法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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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办法模版交通运输是人们日常生活和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同时也存在着各种风险和安全隐患。

为了确保交通运输的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并执行科学、全面的风险管理办法是至关重要的。

下面是一个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办法的模版,包括风险管理的目标、原则、组织管理、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和应急预案等方面的内容。

一、风险管理的目标1.为了保障交通运输的安全生产,预防和控制各类事故和灾害的发生。

2.坚持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至上,最大程度减少生产事故对群众的危害。

3.优化交通运输资源配置,提高运输效率和运输质量。

二、风险管理的原则1.科学性原则:以科学理论和方法为指导,依据实际情况进行风险管理工作。

2.预防为主原则:坚持预防第一的原则,注重预防风险的发生,降低事故和灾害的发生概率。

3.全员参与原则:鼓励广大员工和相关单位积极参与风险管理工作,形成全员共同参与的局面。

4.综合治理原则:从多个角度、多个层面进行综合治理,综合运用技术、管理、法律等手段,有效控制风险。

三、组织管理1.明确责任:明确交通运输企业和相关部门的风险管理责任,建立健全相应的责任体系。

2.设立专门机构:成立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或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协调各项风险管理工作。

3.制定管理制度:制定、完善相应的风险管理制度和规范,确保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四、风险评估1.风险识别:对交通运输的各个环节和活动进行全面识别,发现存在的风险隐患。

2.风险分析:对已识别的风险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评估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可能造成的后果。

3.风险评估:根据风险分析结果,对各类风险进行评估,确定其优先级和治理措施。

五、风险控制1.规章制度建设:制定与风险管理相关的规章制度,明确操作规范和流程,保障操作人员的安全。

2.技术手段应用:运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如智能监测、网络预警等,及时发现和控制风险。

3.安全培训和教育:加强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水平。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办法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办法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办法
是指为了加强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防范和控制安全生产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交通运输业的发展水平和服务质量所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

一、风险识别与评估:建立风险识别、评估和分类的制度,通过科学方法和工具,对交通运输行业的各项活动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程度和优先级。

二、风险管控措施:制定适当的控制措施,针对风险点和风险源,采取相应的预防、减轻和应对措施,确保交通运输活动的安全性。

三、风险监控与预警:建立风险监控和预警机制,及时掌握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状况和风险变化,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保障安全生产。

四、事故调查与处理:建立事故调查与处理机制,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查清事故原因和责任,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五、人员培训与管理:组织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明确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六、安全设备与装备:采购和使用符合标准的安全设备和装备,确保交通运输活动的安全性。

七、安全宣传与教育:加强安全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交通运输安全的认识和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交通运输安全的良好氛围。

总之,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办法的出台旨在加强对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办法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办法

精心整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规范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与管控,防范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条【工作原则】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应坚持“企业为主、行业引导、突出重点、科学管控”的原则。

第二章风险源分类分级第六条【风险源定义】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源(以下简称“风险源”)是指因其本身不可消除的属性,在一定的触发因素作用下,可能造成发生人员伤亡、环境破坏、负面社会影响、财产损失的交通基础设施、运输储存装备、运输储存对象、建设工程等客观存在的交通运输管理单元。

(安全生产法定义的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结合交通运输实际,对风险源定义在内涵和外延上较危险源均有较小风险源是指发生风险事件概率、危害程度和管理控制难度均为小的风险源。

上述风险事件概率大小按照行业历史同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情况和致险因素状况与临界控制指标接近程度确定;风险事件后果严重程度按照历史同类事故最大损失确定;管理控制难度由所需的人、财、物和技术投入,以及生产经营单位自身能力确定。

第十条【分级标准】风险源具体分级标准和重大风险源清单由交通运输部另行发布。

(风险源分级标准拟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如采用LEC方法评价。

具体的风险事件概率可采用专家打分、历史事件统计等定性方法,危害程度可采用历史同类事件最大值等定量评价方法,管理控(四)保障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工作机制合规和完备性;【管理机制】(五)影响安全生产外部要素危害程度的可知性和应对措施。

【环境】第十三条【辨识方式】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分为全面辨识和专项辨识。

全面辨识是生产经营单位对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范围内所有生产经营环节开展的安全生产风险辨识;专项辨识是生产经营单位对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范围内部分领域或部分生产经营环节开展的安全生产风险辨识。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办法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办法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办法简介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是指利用各种手段和方法对交通运输事故及其他安全生产事故进行预防、控制、评估、监督和处置。

本文将详细介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的相关办法,以便有关部门、企业和个人能够有效地运用这些办法来管理风险和保障交通运输安全生产。

风险管理的重要性交通运输是现代社会生产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也伴随着较高的安全生产风险。

交通运输行业的事故往往引发严重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对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因此,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的工作尤为重要。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的作用是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确保车辆和人员的安全,保护道路和公共设施,促进交通运输发展,最终实现交通运输安全、规范、高效、便捷的目标。

风险管理的内容风险预防风险预防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

预防是比事故处理更为重要的措施,它可以避免事故的发生。

因此,对于交通运输行业来说,预防风险比应对风险更为重要。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应从整车、路况、人员、安全设施等方面进行预防。

具体措施包括:•对车辆实施定期检修,加强技术维护;•提高司机的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安装和维护交通安全设施,警示标志和警示灯;•做好路面维护,及时清理障碍和积水;•通过安全宣传活动加强公众的安全意识;•加强与其他有关部门和机构的联合防范。

风险控制风险控制是指在事故发生后采取措施控制损失,避免事故的扩大化和蔓延化。

具体措施包括:•快速切断电源、燃料等导致事故蔓延的因素;•治疗、救助伤者,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报警,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机构到达现场处置事故;•采取必要的物理隔离、人员疏散等措施,避免事故的扩大化。

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的重要环节。

风险评估是通过分析、评估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确立风险的等级,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具体措施包括:•对交通运输企业或行业进行风险评估,获取风险数据;•利用评估结果制定有效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预案等;•不断完善和更新安全管理体系。

交通运输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资料

交通运输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资料

交通运输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资料简介本文档提供了关于交通运输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资料。

交通运输安全是一个重要的议题,对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起着关键作用。

通过分级管控风险,我们可以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风险分级管控原则1. 风险评估:对交通运输活动中存在的各项风险进行评估,包括道路状况、车辆状况、驾驶员素质等方面。

2. 风险分级: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将交通运输风险分为不同的级别,例如高风险、中风险和低风险。

3. 管控措施:针对不同级别的风险,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包括设立交通标志、加强执法监管等。

4. 监测和优化:定期对风险管控措施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进行优化和改进。

风险分级管控步骤1. 风险评估:对交通运输活动进行全面评估,包括交通状况、道路条件、交通工具和驾驶员素质等方面。

评估可采用定量和定性的方法,综合考虑各项指标。

2. 风险分级: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将交通运输活动分为高风险、中风险和低风险三个级别。

高风险活动需要重点关注和管控。

3. 管控措施:针对不同级别的风险,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

例如,在高风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加强交通巡逻等。

4. 监测和优化:定期对风险管控措施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优化和改进。

同时,加强人员培训和宣传,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总结通过风险分级管控可以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交通运输安全。

在实施过程中,需严格按照风险分级原则,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并定期进行监测和优化。

交通运输安全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提高人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和素质,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的交通环境。

以上是关于交通运输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参考资料- 《交通运输安全管理条例》。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办法范本(2篇)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办法范本(2篇)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交通运输行业内的各类企事业单位、运输经营者及从业人员。

第三条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包括事前风险评估、风险控制措施制定和执行、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等环节。

第四条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负有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的主体责任,运输经营者应当对其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从业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履行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第五条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范、预防和综合的原则,综合运用技术、管理和教育手段,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二章事前风险评估第六条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和运输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事前风险评估制度,对其业务范围内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定期评估。

第七条事前风险评估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对交通工具的使用环境、技术参数、人员素质等进行评估,确定潜在风险因素;(二)对运输线路、运输物资、运输人员等进行评估,确定可能出现的风险情景;(三)对交通运输事故历史数据进行分析,归纳出事故类型和原因;(四)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进行解读和评估,确保风险控制措施的适用性。

第八条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和运输经营者应当根据事前风险评估结果,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九条风险控制措施的制定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对交通工具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二)制定和落实运输作业操作规程,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各项措施得到执行;(三)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四)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五)购买必要的安全保险,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赔偿受害人。

第十条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和运输经营者应当定期检查和评估风险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是指通过对交通运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生产风险进行评估、预防和控制,保障交通运输安全的一系列管理活动。

交通运输行业涉及多种交通工具和运输环节,存在着许多潜在的安全生产风险,如车辆事故、交通堵塞、货物损坏、设备故障等。

这些风险可能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交通中断等严重后果。

因此,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非常重要。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风险评估:对交通运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生产风险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估,确定风险的来源、性质、概率和影响等。

通过对风险的评估,可以及时识别潜在风险,为后续的风险控制提供依据。

2. 风险预防:基于风险评估的结果,采取一系列措施和预防措施,防止潜在风险转化为实际风险。

这包括加强交通法规的制定和执行、优化交通管理方法和技术、加强对交通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等。

3. 风险控制:对已经发生的实际风险进行控制和处理,减少风险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影响。

这包括加强对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处理、修复交通设施的损坏、追究责任等。

4. 风险监测: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的动态变化进行监测和
跟踪,及时发现和处理新出现的风险。

通过风险监测,可以及时修正预防和控制措施,提高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效果。

通过科学有效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可以保障交通运输的安全和畅通,减少事故和损失,提高运输效率和质量,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2020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办法

2020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办法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规范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与管控,防范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

第三条【责任主体】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包括直接从事生产经营行为的事业单位)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的实施主体,应依法依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制度,开展本单位管理范围内的风险辨识、评估等工作,严格落实重大风险源报备和控制责任,有效防范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

第四条【监督责任】交通运输部指导全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

地方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有关部属单位指导管辖范围内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

负有直接监督管理职责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管辖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重大风险源报备信息处理及其监督抽查工作。

第五条【工作原则】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应坚持“企业为主、行业引导、突出重点、科学管控”的原则。

第二章风险源分类分级第六条【风险源定义】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源(以下简称“风险源”)是指因其本身不可消除的属性,在一定的触发因素作用下,可能造成发生人员伤亡、环境破坏、负面社会影响、财产损失的交通基础设施、运输储存装备、运输储存对象、建设工程等客观存在的交通运输管理单元。

(安全生产法定义的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结合交通运输实际,对风险源定义在内涵和外延上较危险源均有所拓宽)第七条【分类】风险源分为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城市客运、港口营运、交通工程建设、收费公路运营和其他等七个类型。

每个类型可根据业务属性进一步细分为若干类别。

第八条【分级】风险源等级按照风险事件发生概率大小、风险事件后果严重程度和生产经营单位对风险源的管控难度大小,由高到低依次分为重大、较大、一般和较小四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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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规范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与管控,防范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

第三条【责任主体】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包括直接从事生产经营行为的事业单位)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的实施主体,应依法依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制度,开展本单位管理范围内的风险辨识、评估等工作,严格落实重大风险源报备和控制责任,有效防范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

第四条【监督责任】交通运输部指导全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

地方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有关部属单位指导管辖范围内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

负有直接监督管理职责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管辖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重大风险源报备信息处理及其监督抽查工作。

第五条【工作原则】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应坚持“企业为主、行业引导、突出重点、科学管控”的原则。

第二章风险源分类分级第六条【风险源定义】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源(以下简称“风险源”)是指因其本身不可消除的属性,在一定的触发因素作用下,可能造成发生人员伤亡、环境破坏、负面社会影响、财产损失的交通基础设施、运输储存装备、运输储存对象、建设工程等客观存在的交通运输管理单元。

(安全生产法定义的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结合交通运输实际,对风险源定义在内涵和外延上较危险源均有所拓宽)第七条【分类】风险源分为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城市客运、港口营运、交通工程建设、收费公路运营和其他等七个类型。

每个类型可根据业务属性进一步细分为若干类别。

第八条【分级】风险源等级按照风险事件发生概率大小、风险事件后果严重程度和生产经营单位对风险源的管控难度大小,由高到低依次分为重大、较大、一般和较小四个等级。

第九条【分级原则】重大风险源是指发生风险事件概率、危害程度和管理控制难度均为大的风险源;较大风险源是指发生风险事件概率、危害程度和管理控制难度中仅有两个为大;或一个为大,其他为中的风险源。

一般风险源是指发生较大风险事件概率、危害程度和管理控制难度不满足以上重大和较大等级风险源条件,且不同时为小的风险源。

较小风险源是指发生风险事件概率、危害程度和管理控制难度均为小的风险源。

上述风险事件概率大小按照行业历史同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情况和致险因素状况与临界控制指标接近程度确定;风险事件后果严重程度按照历史同类事故最大损失确定;管理控制难度由所需的人、财、物和技术投入,以及生产经营单位自身能力确定。

第十条【分级标准】风险源具体分级标准和重大风险源清单由交通运输部另行发布。

(风险源分级标准拟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如采用LEC方法评价。

具体的风险事件概率可采用专家打分、历史事件统计等定性方法,危害程度可采用历史同类事件最大值等定量评价方法,管理控制难度可采取经费投入、技术手段等定量计算方法)第三章辨识、评估与控制第一节辨识与评估第十一条【辨识手册】生产经营单位应针对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范围及其生产经营环节,按照相关法规标准要求,编制风险辨识手册,明确风险辨识范围、方式和程序,并列入受控文件实施。

第十二条【辨识要素】生产经营单位风险辨识的要素一般应覆盖以下方面:(一)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安全与应急技能;【人】(二)生产经营基础设施、运输工具、工作场所等设施设备的安全可靠性;【设施设备】(三)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管理制度覆盖情况和有效性;【管理制度】(四)保障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工作机制合规和完备性;【管理机制】(五)影响安全生产外部要素危害程度的可知性和应对措施。

【环境】第十三条【辨识方式】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分为全面辨识和专项辨识。

全面辨识是生产经营单位对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范围内所有生产经营环节开展的安全生产风险辨识;专项辨识是生产经营单位对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范围内部分领域或部分生产经营环节开展的安全生产风险辨识。

第十四条【辨识周期】全面辨识应每年不少于1次,专项辨识应在生产经营环节或其要素发生较大变化或管理部门有特殊要求时及时开展。

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结束后应形成风险源清单。

第十五条【风险评估】生产经营单位应依据风险源分级标准和辨识评估相关要求,采用科学、有效、适用的方法对本单位风险源清单逐一评估,并确定风险源等级和主要致险因素、控制指标及控制范围。

第十六条【评估确认】生产经营单位确定的风险源等级及其主要致险因素、控制指标、控制范围应经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十七条【等级变更】风险源致险因素发生较大变化,生产经营单位应及时组织重新评估并确定等级。

第十八条【重大风险源建档】生产经营单位应对评估确定的重大风险源进行登记,建立清单和专项档案,规范管理。

第十九条【第三方辨识评估】生产经营单位可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本单位风险辨识与评估工作,但不改变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管理主体责任。

第二节管理与控制第二十条【管控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风险源控制指标及控制范围,制定管控措施,并列入受控文件实施。

第二十一条【动态监测监控】生产经营单应根据风险源致险因素及其控制指标建立动态监有效的测监控机制,按要求进行监测、评估、预警,及时掌握安全风险状态和变化趋势。

第二十二条【管控及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应严格落实风险源管控措施,保障必要的投入,将风险源控制指标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第二十三条【内部告知】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风险源位置、应急措施等信息通过安全手册、公告提醒、讲解宣传等方式告知本单位从业人员和进入危险源工作区域的外来人员,指导、督促做好安全防范。

第二十四条【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应针对本单位风险源可能发生的风险事件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明确风险事件应急措施。

第二十五条【预警与处置】当风险源控制指标超出管控临界值,达到预警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及时发出预警信息,并立即采取应对措施,防范风险事件发生。

一旦发生安全生产风险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处置。

第二十六条【总结分析与持续改进】生产经营单位应对管辖范围或风险源辨识、评估、报备、管控、应急等情况进行年度总结和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第二十七条【档案管理】生产经营单位、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如实记录风险辨识、评估、监测、管控和监督等工作痕迹和信息,建立专项档案,并按有关规定存放。

第三节重大风险源管控与报备第二十八条【重大风险源管控】生产经营单应严格落实重大风险源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重大风险源管控:(一)重大风险源应单独建档,每月至少更新1次监测数据或状态;(二)重大风险源应单独编制专项应急预案,实行“一源一案”;(三)重大风险源等级确定后按年度或在发生风险事件后1个月内组织专家对风险源管控措施进行评估改进。

年度总结分析报告应通过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系统向负有直接监督管理职责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报备。

第二十九条【重大风险源管控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应保障重大风险源监测管控投入,确保重大风险源监测管控所需人员、经费与设施设备满足需要。

第三十条【重大风险源紧急措施】当重大风险源控制指标超出管控临界值,发生风险事件的可能性急剧上升,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应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工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控制指标正常后方可恢复作业。

第三十一条【重大风险源培训教育】生产经营单位应对进入重大风险源区域的本单位从业人员组织开展应急逃生避险和应急处置等相关培训和演练。

第三十二条【重大风险源警示】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重大风险源所在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标明重大风险源危险特性、可能发生的事件后果、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

第三十三条【重大风险源外部告知】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重大风险源的名称、位置、危险特性、影响范围、可能发生的事件后果、管控措施和安全防范与应急措施告知可能直接影响范围内的相关单位和人员,并积极回应相关方的关切。

第三十四条【重大风险源报备】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本单位重大风险源有关信息通过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报负有直接监督管理职责的交通运输部门备案。

报备信息应当及时、准确、真实。

第三十五条【报备内容】重大风险源报备主要内容包括基本信息、管控信息、预警信息和事件信息等。

(一)基本信息包括重大风险源名称、类型、主要致险因素、评估报告,所属生产经营单位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二)管控信息包括控制指标、管控措施(含应急措施)和可能发生的事件类型及影响范围与后果等信息。

(三)预警信息包括预警事件类型、级别,可能影响区域范围、持续时间、发布(报送)范围,应对措施等。

(四)事件信息包括重大风险源突发事件名称、类型、级别、发生时间、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损失、应急处置情况、调查处理报告,风险管控评估报告和改进措施等。

(五)填报单位、人员、时间,以及需填报的其他信息。

上述第(三)、(四)款信息在预警、风险事件发生后报备。

第三十六条【报备方式】重大风险源报备分为初次、定期和动态三种方式。

第三十七条【初次报备时限】初次报备,应在评估确定重大风险源后5个工作日内填报。

第三十八条【定期报备】定期报备,采取季度和年度报备,季度报备截止时间为每季度结束后次月10日;年度报备时间为自然年,截止时间为次年1月30日。

第三十九条【动态报备】生产经营单位发现重大风险源控制指标超出管控临界值,或出现新的致险因素,导致发生风险事件概率显著增加或可能发生的风险事件后果加重,生产经营单位应在5个工作日内动态填报相关异常信息。

第四十条【备案销号】重大风险源经评估确定等级降低或解除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通过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系统销号。

第四十一条【总结上报】重大风险源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评估总结,应在处置或调查工作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报备。

第四十二条【报备审核】负有直接监督管理职责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在生产经营单位重大风险源报备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形式审核,确保报备信息完整。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四十三条【监督抽查】负有直接监督管理职责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将管辖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纳入日常监督管理,并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风险源监测、管控和报备情况的监督抽查。

第四十四条【抽查内容及频次】负有直接监督管理职责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按年度组织对管辖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重大风险源的监测、管控和报备情况进行监督抽查,监督抽查每半年应覆盖1次。

第四十五条【监督抽查内容】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风险源辨识、管控、报备情况的监督抽查主要内容包括:(一)重大风险源管理制度、机制、岗位责任体系建设情况;(二)重大风险源辨识、评估、信息报备、监测管控、评估改进等落实情况;(三)重大风险源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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