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婚姻家庭中最常见10个法律问题(建议收藏保护自己)
常见家庭法律问题解析与应对策略
常见家庭法律问题解析与应对策略家庭是每个人生活的基石,然而,在家庭生活中,难免会遇到一些法律问题。
这些问题可能涉及婚姻、离婚、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等方面。
在面对这些问题时,我们应该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并采取适当的应对策略。
首先,让我们来解析一下婚姻问题。
婚姻是两个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但有时候夫妻之间可能出现矛盾和冲突。
如果夫妻关系破裂,他们可以选择离婚。
离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来解决争议。
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友好地协商解决问题,那么他们可以达成离婚协议,并通过民政部门进行登记。
如果协商无果,夫妻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在离婚诉讼中,法院会根据夫妻双方的情况,判决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等问题。
其次,让我们来探讨一下子女抚养权问题。
子女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和教育权利。
在离婚后,子女抚养权是一个常见的争议点。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子女抚养权应当根据子女的最佳利益来确定。
如果夫妻双方对子女的抚养权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
法院会考虑到子女的年龄、身体健康状况、教育需求等因素,做出最合适的决定。
此外,父母之间也可以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制定子女抚养的具体安排。
再次,让我们来研究一下财产分割问题。
在离婚过程中,财产分割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应当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
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会根据夫妻双方的财产状况、婚姻期间的贡献等因素来做出判决。
此外,夫妻双方也可以通过协商达成财产分割协议,然后通过民政部门进行登记。
最后,让我们总结一下应对家庭法律问题的策略。
首先,我们应该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其次,我们应该尽量通过协商解决问题,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
如果协商无果,我们可以考虑通过诉讼来解决争议。
在诉讼过程中,我们应该积极配合律师的工作,并提供充分的证据。
最后,我们应该尊重法律的判决结果,并按照判决结果履行自己的义务。
生活中的法律问题解答与应对方法
生活中的法律问题解答与应对方法生活中的法律问题解答与应对方法在我们日常的生活中,难免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
有些问题可能看似简单,但如果不正确处理,就有可能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甚至是法律风险。
因此,了解法律问题的解答与应对方法,对于保护自身权益和维护社会秩序非常重要。
本文将从常见的生活法律问题入手,介绍一些解答与应对方法。
一、婚姻家庭问题婚姻家庭问题是我们生活中常见的法律问题之一。
例如,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与抚养费的支付等。
面对这类问题,我们应首先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婚姻法》,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在离婚时予以平分,子女的抚养权应以符合子女利益为前提进行协商或由法院判决。
因此,夫妻在解决财产和子女问题时应尽量与对方沟通,并可以考虑通过调解、协议或诉讼等途径,实现自身权益的维护。
二、消费维权问题在日常消费中,我们也可能遇到一些消费维权问题,例如产品质量问题、服务不满意等。
面对这些问题,我们需要掌握相应的法律知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当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时,他们有权要求退货、换货或者修理,并可以要求商家赔偿损失。
当消费者在享受服务时遇到问题,可以要求商家重新提供服务,或者要求退款等。
因此,消费者在遇到问题时,应主动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并通过合适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三、劳动争议问题劳动争议在职场中很常见,例如工资支付问题、加班费问题、解雇与辞退等。
面对这类问题,我们需要了解劳动法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雇主应当按照约定支付雇员工资,并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当劳动者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途径解决。
因此,劳动者在遇到劳动争议时,应积极寻求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交通事故问题交通事故是我们生活中常见但也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
当我们在遭遇交通事故后,应首先采取必要的救护措施,同时保留相关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当交通事故发生时,受伤者可以要求肇事者或其保险公司给予相应的赔偿。
法律常见问题
法律常见问题法律常见问题是指在社会生活中经常出现的与法律相关的问题。
这些问题涵盖了各个领域,包括刑法、民法、行政法等。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法律问题及其解答。
1. 婚姻家庭法问题:常见的问题包括离婚、抚养权、财产分割等。
离婚的具体程序和要求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而异,但一般需要双方协商一致或通过法庭审判来解决。
抚养权的判定通常以孩子的最佳利益为依据,财产分割的原则是平等、公正。
2. 刑事法问题:常见的问题包括盗窃、故意伤害、诈骗等。
刑法规定了各种违法行为的刑罚,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对于不同的罪行有不同的量刑标准和程序。
一般来说,被告人有权利获得辩护律师,并受到公正的审判。
3. 民事法问题:常见的问题包括合同纠纷、侵权责任、债务追偿等。
合同纠纷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或仲裁解决,侵权责任通常需要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债务追偿可以通过起诉或协商达成还款协议。
4. 行政法问题:常见的问题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诉讼等。
行政处罚是政府机关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的一种手段,行政许可是指政府机关对特定事项的认可或批准。
如果对行政机关的决定不满意,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5. 劳动法问题:常见的问题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劳动关系解除等。
劳动合同是雇主与劳动者之间的约定,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工资支付问题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劳动争议解决委员会来解决。
劳动关系解除一般需要符合法定的解除条件。
6.知识产权问题:常见的问题包括商标侵权、著作权侵权、专利侵权等。
商标权、著作权和专利权都是通过注册取得的,侵权行为可通过法律渠道维护权益。
7.房产法问题:常见的问题包括购房合同纠纷、房地产开发商违约等。
购房合同是买卖双方约定的权益和义务,一方违约可能导致违约责任。
购房者可通过起诉、仲裁或协商解决纠纷。
以上只是常见的法律问题之一部分,法律问题的具体情况可能因国家、地区、法律体系和众多其他因素而有所不同。
对于各具体问题,建议当事人及时咨询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得准确的解答和帮助。
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热点、难点问题解答汇总(收藏)
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热点、难点问题解答汇总伴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快速提升,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出现的种种新情况、新问题,成为人们瞩目的焦点和热议的话题。
现对近年来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梳理并解答(含民法典新规)。
一、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约定的财产性补偿应如何处理?答: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可以分为一方有配偶而另一方无配偶以及双方均有配偶两种情况。
现实生活中,这种同居关系在不断形成的同时也在不断解除。
有些同居关系在解除时,一方会向另一方主张一定数额的补偿金。
补偿金通常以借款、欠款、协议等形式表现出来。
这种补偿金是否应受法律保护?如不应保护,一方已经支付的部分是否可主张返还?倾向性观点认为,其属于不可强制执行的自然债务,履行与否全凭债务人的意愿,法律不加干涉。
但是一旦履行,将不得请求债权人返还,债权人接受的履行将不是不当得利,法律承认其保持受领给付之权利。
我国民事法律中只是对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作了规定,而对于“自然债务”的概念、分类、效力并未规定。
根据传统的民法理论,自然债务通常分为履行道德义务之给付、不法原因之给付、超过法定利率之给付、婚姻居间之报酬等类型。
解除上述同居关系的补偿金应当属于不法原因之给付的自然债务,因为其违反了《婚姻法》的禁止性规定,同时也侵犯了配偶的财产权益。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解除同居关系,双方以借款或其他形式确定补偿金,一方起诉要求支付该补偿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方履行后反悔,主张返还已支付补偿金的,人民法院亦不予支持。
但合法配偶起诉主张返还的除外。
有人认为,如果一方故意隐瞒已婚身份,另一方得知后要求结束双方关系,一方自愿给另一方打欠条表示补偿之意,事后又反悔的,对受欺骗一方主张补偿款的请求应予支持。
笔者认为,感情问题不是做生意,并非有投入就一定能有回报,一方故意隐瞒已婚身份,另一方也未尽审慎的注意义务。
故对于是否补偿全凭当事人的自觉自愿,属于不可强制执行的自然债务。
48个婚姻家庭纠纷实务问答
最高院民一庭:48个婚姻家庭纠纷实务问答一、诉讼程序方面的问题1. 在诉讼中,当事人自愿离婚,并就财产问题、债权债务处理达成一致后,第三人是否能以该调解协议侵犯自己合法权益为由申请再审?答:离婚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只能是婚姻缔结的双方,不列案外第三人为诉讼当事人。
一般情况下,第三人认为调解协议侵犯其合法权益申请再审缺乏法律依据,人民法院应予以驳回。
但人民法院发现确有错误,又必须再审的,人民法院根据相关法律精神走审判监督程序办理。
2. 债务人(被执行人)已通过离婚协议或法院的离婚判决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人民法院可否直接追加被执行人的原配偶为被执行人执行其财产?答:根据相关法律精神,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的离婚判决对财产分割的处理只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但不能对抗其他债权人。
如该债权形成于结婚前或离婚后,则不能追加被执行人的原配偶为被执行人并执行其财产。
3. 离婚诉讼中,双方对财产价值有争议时,是否必须委托中介机构评估?答:双方对财产价值有争议的,可通过协商、竞价、作价、评估、拍卖等形式确定和处理财产,处理财产时应贯彻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以及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不是必须委托中介机构评估。
4. 离婚诉讼涉及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能否将其他家庭成员追加为共同诉讼人?答:对家庭共有房屋的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起诉,或者中止离婚诉讼,不应将其他家庭成员追加为离婚诉讼的共同诉讼人。
5. 离婚诉讼涉及家庭共有房屋的分割,在法院中止离婚诉讼后,离婚诉讼的夫妻及家庭成员均不提起诉讼对房屋进行确权和分割,该离婚案件如何处理?答:遇到这类情况,法院可向当事人释明不起诉对房屋进行确权分割的法律后果,征询其对家庭共有房屋中涉及夫妻共有部分的分割意见。
如果当事人同意在该案中不主张人民法院对该房屋进行继续分割的,则案件恢复审理;如当事人坚持分割,则法院可限定其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期限,逾期则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离婚诉讼恢复。
2024版建议收藏《民法典》婚姻家庭编[1]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遗产的处理和分配
06
CHAPTER
法律责任与救济措施
01
02
违反婚姻家庭编的法律责任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例如,重婚罪、遗弃罪、虐待罪等。
违反婚姻家庭编规定的行为,如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
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人依法应承担行政或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处理。
父母子女关系
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应当互相帮助,互相关爱。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其他家庭成员关系
04
CHAPTER
可撤销婚姻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婚姻的效力
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直系血亲,即相互之间有一脉相承的血缘关系的上下各代亲属,如父母与子女、外祖父与外孙子女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指出自同一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旁系血亲,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等。
生活中十个法律常识
生活中十个法律常识
现代社会是一个法治社会,法律理论日渐发达,但是不是每个人都对那
么复杂的法律理论有深入的了解,所以大家有必要记住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识,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利,以下是我所收集的基本的法律常识:
一、一般来说,未经允许私自擅自使用他人财产是违反法律行为,可构
成盗窃罪;
二、婚姻是由法定的程序来订立的,在没有经过法律认可的前提下,传
统婚姻规定无法受保护;
三、未及时还款的人有可能被追责,严重者有可能被贬低职务、被开除;
四、给人以不正当的利诱、恐吓、殴打等侵害人格自由的行为,属于非
法行为;
五、凡是让步事实之外的约定,均无效,例如:礼物的凭据将视为无效
的约定;
六、参加诉讼的一方不能推卸责任交给他人;
七、对人身伤害决不允许徇私枉法;
八、禁止篡改司法文书;
九、如作伪证,一经查明,可能面临法律后果;
十、街头滋扰,垃圾处理等行为全都受法律保护。
以上是我从日常生活中收集到的十条有关法律常识,这是我们有必要掌
握的法则,但是这也不是全部,我们仍有必要继续加强对法律的认识,遵守
法律,不妨碍他人的权利,和谐和谐的社会可以让每一个人过上自由安康的
生活。
常见法律问题的解答
常见法律问题的解答引言大家好,我是法律专家小明。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我们难免会遇到一些与法律相关的问题,不论是关于家庭、劳动、财产或其他方面的问题。
很多时候,我们对于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感到困惑和不知所措。
在本篇文章中,我将会为大家解答一些常见的法律问题,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
家庭法问题H2:离婚问题离婚是一件复杂的事情,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探视权等多个方面的问题。
在离婚过程中,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以通过法院解决争议。
法院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公正地判决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等问题。
H2:婚姻财产问题在婚姻关系中,财产分割是一个常见的问题。
在国家法律体系中,有关婚姻财产的法律规定有一定的范围,双方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财产分割。
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财产分割。
H2:子女抚养问题对于离婚夫妻来说,子女抚养问题是一个重要的议题。
根据国家法律,子女抚养权通常归属于具备抚养条件和能力的一方。
在判决子女抚养权时,法院将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子女的意愿以及其他相关因素,以保护子女的权益为前提进行审判。
劳动法问题H2:工资支付问题工资支付是雇主与员工关系中一个常见的纠纷点。
根据劳动法,雇主应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员工的工资,并提供相关的工资条。
如果雇主未按时支付工资,员工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也可以通过工会或法院维护自己的权益。
H2:劳动合同问题劳动合同是雇主与员工之间的法律约定,包含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如果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无果,员工可以寻求劳动仲裁或向劳动部门投诉,并有权诉诸法院解决。
H2:工伤赔偿问题工伤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导致的人身伤害。
根据劳动法,雇主应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如果员工发生工伤,雇主应负有相应的赔偿责任。
员工可以向劳动部门或法院提起工伤赔偿诉讼,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财产法问题H2:债务问题债务纠纷是财产法领域中常见的问题之一。
生活中常见法律问题解析与案例分享
生活中常见法律问题解析与案例分享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法律问题无处不在。
无论是婚姻、家庭、财产,还是合同、交通、劳动等,都涉及到法律的规范和约束。
有时候,我们可能会遇到一些常见的法律问题,甚至可能会因此损失不少。
本文将解析一些在生活中常见的法律问题,并分享一些相关案例,以便读者更好地了解和应对这些问题。
I. 婚姻与家庭H1. 婚姻自愿性婚姻是一个人生中重要的决定,它应该是基于自愿的。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有时候我们会遇到婚姻自愿性的问题。
例如,一方可能被逼迫或误导,或者双方结婚时并不了解对方的真实情况。
这些情况下,是否可以认定婚姻是非自愿的呢?案例分享:在某个案例中,一名女性被迫嫁给自己并不爱的男子,她的家人甚至威胁说如果她不同意,就会伤害她的亲人。
当这个案件被法院审理时,法院认定这是一例婚姻强迫案件,因为女性并没有自愿选择结婚,所以婚姻无效。
H1. 配偶财产分割在婚姻中,一旦发生离婚,财产的分割常常成为争议的焦点。
无论是房产、车辆还是储蓄等资产,都需要进行公平的分配。
案例分享:举个例子,在一个夫妻离婚的案件中,他们共同购买了一套房产。
根据相关法律,夫妻双方享有平等的财产权益,所以这套房产应该按照双方的投资比例进行分割。
根据调查,丈夫支付了60%的房款,妻子支付了40%。
因此,法院判决将这套房产分割为60%给丈夫,40%给妻子。
注意:每个案例都有其特定的情况和细节,所以在处理婚姻财产分割问题时,应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
II. 财产与合同H1. 计算劳动报酬在职场生活中,劳动报酬是我们的主要收入来源。
然而,有时候我们可能会遇到计算劳动报酬的问题。
例如,加班费的计算、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的支付等。
案例分享:在某个案例中,一名员工在国定假日被调度工作,并要求支付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然而,雇主却以工作日外交流会为由拒绝支付。
当这个案件被法院审理时,法院判决支持员工的诉求,认为根据相关法律,雇主应该支付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法律】常见法律问题解答汇总
【法律】常见法律问题解答汇总引言当我们面临法律问题时,常常感到茫然和困惑。
法律问题涉及的法律条文和程序复杂多样,对于普通人来说并不易理解和解答。
然而,了解常见的法律问题和相应的解答,可以帮助我们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错误。
本篇文章将汇总一些常见的法律问题,并提供详细的解答。
无论您是普通民众、企业主还是雇员,希望这些问题的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合同法问题1.1 我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合同的有效性通常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自由意思原则:合同必须是各方自愿订立的,没有强迫或欺骗的因素。
•完全性:合同必须包括相关的条款和条件,以确保各方的权益得到保护。
•法律约束力: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共秩序,不能违反法律法规。
如果合同违反以上原则之一,可能会被视为无效。
如果您对合同的有效性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
1.2 对方不履行合同,我应该怎么办?如果对方不履行合同,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解决方法:•协商解决:与对方进行沟通和协商,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案。
•诉讼解决: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通过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合同或者寻求经济赔偿。
•追索权利:根据合同的条款,您可以享有追索权利,即要求对方履行合同。
选择合适的解决方法取决于具体情况,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好的建议。
二、劳动法问题2.1 我的劳动合同是否合法?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合法的劳动合同应该包括以下要素:•协议双方的姓名或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期限或者劳动关系的期限;•工作时间、休息和休假的安排;•工资和福利待遇;•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如果劳动合同缺少上述要素之一,可能会被认为是无效的。
如果您对劳动合同的合法性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顾问。
2.2 僱主可以随意解雇员工吗?根据劳动法的规定,雇主可以解雇员工,但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条件。
具体规定如下:•解雇通知:雇主需要提前向员工发出解雇通知,通常根据员工的工龄和职务而定,以便员工有足够的时间和准备。
五五普法《婚姻法》知识问答
《婚姻法》知识问答1、办理结婚登记的程序?根据《婚姻法》第七条的规定,对结婚实行登记制度。
因此,凡是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除必须具备法定的结婚条件外,还须进行结婚登记。
那么,如何进行结婚登记呢?首先,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或居民(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未婚、丧偶或离异)的证明,双方亲自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是离婚后要求再婚的,还须交离婚证件;离婚证、准予离婚的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
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时,男女双方必须如实填写结婚申请书,并如实的提供有关情况,不得隐瞒。
其次,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要进行严格的审查,对符合结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给男女双方结婚证,婚姻关系便合法成立。
对经审核不符合结婚条件的,不予登记,但婚姻机关应说明理由。
2、订婚后一方可否要求解除婚约?如:王某经人介绍,结识了姑娘于某,在父母的催促下匆匆忙忙订了婚。
小王后来在与于某的书信往来中,发现于某有很多毛病他受不了,故提出与于某分手。
于某不肯,并以死相威胁。
请问,小王在与于某订婚后,是否可以要求解除婚约?小王因订婚给于某的金首饰等物品,可否要求返还?如果分手后,女方真的做出轻生的傻事,男方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答:首先,小王虽与于某订了婚,但仍有权终止恋爱关系。
订婚是指男女双方以将来结婚为目的而作的事先约定,它是一种民俗。
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只有男女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登记,才算结婚,法律上也才承认,并予保护。
而订婚并非结婚的法定的和必经的程序,因此,也就不具有法律效力,也就不受法律的保护。
所以,小王在发现与于某不合提出与于某分手,是无可非议的。
其次,小王在订婚后给于某的金首饰等物品,可以通过双方自行协商,调解或诉讼解决。
如经双方协商,女方主动退还,当然更好,如果女方不愿主动退还,则可通过有关部门进行一些调解或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财物。
婚姻家庭常见法律问题120问 (含婚恋、家庭关系、离婚及财产分割)
婚姻家庭常见法律问题120问(含婚恋、家庭关系、离婚及财产分割)前言在古代,婚姻并不是那么单纯的情感问题,更多的是为了传宗接、壮大联姻的两大家族势力。
而到了现代,人们对于婚姻有了新的认知和理解,婚姻的情感成分更高,而非简简单单的合伙关系。
当然,婚姻和恋爱是两码事,婚姻存在着更多的生活压力,因此,不像恋爱中那么甜蜜。
有句谚语说:婚姻,若非天堂,即是地狱。
这就是说婚姻有幸福也有不幸。
为了维持国家基本人际关系的稳定,因此,婚姻法便成为调整婚姻关系的重要工具。
那么,我国的婚姻法对婚姻问题是在处理的?华律网编辑经过奋战为大家整理了常见的婚姻法知识形成一本电子书,并为大家提供了相应的下载链接。
希望本文能够帮助大家学习、了解婚姻法知识,欢迎阅读!目录第一章恋爱结婚第1节恋爱第2节结婚第3节夫妻财产约定及处理第二章抚养与赡养第4节子女权益及抚养问题第5节赡养父母第三章离婚第6节协议离婚第7节诉讼离婚第8节离婚过错方的赔偿第9节财产分割第四章法律法规第10节法条及解释正文部分第一章恋爱结婚第1节恋爱1、恋爱期间赠送财物可否要求返还2、分手时索要分手费合法吗3、恋爱期间购置房产在未结婚情况下房子归谁4、法律承认事实婚姻吗5、事实婚姻中的夫妻财产如何分配6、非法同居犯法吗7、当事人能够起诉要求解决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吗8、同居期间未经一方同意生子,孩子如何抚养9、非婚生子女如何确认与亲生父母存在亲子关系10、同居期间一方丧失劳动能力可否要求另一方履行扶养义务11、哪些情况下,应当返还彩礼12、彩礼与嫁妆的区别有哪些第2节结婚13、哪些情况下禁止结婚14、哪些情况下婚姻无效15、哪些情况下婚姻可撤销16、未达到法定年龄结婚是否有效17、受胁迫登记结婚是否有效18、使用假身份证登记结婚可否撤销19、继子女与亲生子女之间能否结婚20、当事人要求撤销婚姻,是提起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21、无效婚姻当事人与第三人结婚是否构成重婚22、重婚罪如何认定23、办理结婚证需要什么手续第3节夫妻财产约定及处理24、婚前财产协议的效力及性质认定25、如何办理婚前财产公证26、婚前财产公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27、夫妻忠诚协议的法律效力28、夫妻财产可以约定归各自所有或部分归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吗29、婚前举债用于婚后共同生活是否需夫妻共同偿还30、不离婚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吗31、夫妻之间借款是否需要归还32、婚内一方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怎么办33、夫妻一方擅自转让房屋另一方可否主张无效34、婚内夫妻共有的股权如何分割第二章抚养与赡养第4节子女权益及抚养问题35、父母一方有权单独更改子女的名字吗36、私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具有同等的权利吗37、养子女能继承养父母、生父母的遗产吗38、继子女能继承生父母、继父母的遗产吗39、子女请求父母支付抚养费是否有时效限制40、离婚后可以变更子女抚养权吗41、子女能否向父母主张大学期间的教育生活费42、未成年子女对他人造成伤害可以要求其父母承担责任吗43、父母可以将未成年人名下的房产卖了吗44、什么情况下可以中止探望权45、离婚案中如何确定有利于子女抚养的条件有哪些46、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如何计算47、离婚协议签订后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情形有哪些48、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能够要求对方支付子女抚养费吗49、离婚时父母一方能够要求确认与子女不存在亲子关系吗50、离婚时法院对子女抚养费已经作出了判决,能再要求增加或降低抚养费吗51、离婚后,对方不让探望子女该怎么办第5节赡养父母52、子女拒绝探望父母怎么办53、解除收养关系后是否还需承担赡养义务54、继子女对生父母、继父母都有赡养义务吗55、养子女对养父母、亲生父母都有赡养义务吗56、子女是否需要赡养再婚父母57、父母过世后孙子女对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吗第三章离婚第6节协议离婚58、协议离婚需要多少时间59、协议离婚程序有瑕疵可否撤销60、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手续61、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约定可否反悔62、签订离婚协议书后一方反悔的,另一方有权要求按离婚协议书履行吗63、与军人离婚,没有军人同意,就无法离婚吗64、离婚协议中约定巨额精神损害抚慰金条款是否有效65、离婚协议对子女财产的赠与可否撤销66、女方怀孕期间、生孩子后一年之内或流产后6个月内,双方无法离婚吗第7节诉讼离婚67、遭遇家庭暴力如何举证68、一方隐瞒病情能否成为离婚理由69、分居两年是否必然导致离婚70、精神病人能够离婚吗,需要满足哪些条件71、怀孕期间男方可否起诉离婚72、因为要不要孩子的问题导致感情破裂,一方要求离婚的,法院能不能判决离婚73、诉讼离婚应当注意哪些问题74、哪些情形下法院可以判决离婚75、判决不准离婚,六个月内可否再起诉76、离婚时,法院一般判决孩子归谁所有77、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是什么78、诉讼离婚需要多长时间79、诉讼离婚需要经历哪些程序第8节离婚过错方的赔偿80、离婚后提出损害赔偿的时间81、诉讼离婚中过错认定的证据如何收集82、哪些情况下,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83、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损害赔偿是怎么样的84、夫妻均有过错,能向对方主张损害赔偿吗85、离婚后才发现对方有过错可否获得赔偿第9节财产分割86、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法院会照顾女方吗87、离婚时,债务如何分割88、离婚后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条件和时间89、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举债产生的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90、如何正确区分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91、离婚后还有夫妻财产没有分割,能够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吗92、夫妻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离婚时一方所欠债务另外一方有义务偿还吗93、婚前财产婚后增值离婚时如何处理94、夫妻一方赠与另一方的房产,离婚时可以撤销赠与吗95、婚前出资购买婚后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权属和分割96、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该如何处理97、由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购买的房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屋归谁98、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时房屋的归属99、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归谁所有100、婚前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房产离婚时如何处理101、夫妻出资以父母名义购买的房改房离婚时如何处理102、一方婚前所有婚后拆迁的房屋归属103、一方婚前承租的公租房离婚时另一方是否享有租赁权104、婚前一方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05、离婚时有价证券如何处理106、退伍军人离婚时复员费、转业费等如何分割107、商业保险金在离婚时如何分割108、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在离婚时如何分割109、离婚时公司股权如何处理110、夫妻共同财产中一方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离婚时如何处理111、夫妻共同财产中一方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离婚时如何处理112、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设立独资企业的,离婚时如何处理113、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用于个人经营活动或其他事务的,离婚时如何处理114、离婚时一方有遗产尚未继承,另一方能够要求分割遗产吗115、离婚时,一方转移财产,能够对转移财产的一方不分或少分财产吗116、以离婚逃避夫妻共同债务可行吗第四章法律法规第10节法条及解释117、婚婚姻法全文118、婚姻法司法解释(一)119、婚姻法司法解释(二)120、婚姻法司法解释(三)附:婚姻法发展历程1950年诞生:1950年4月13日,新中国的第一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诞生了,当年5月1日起正式执行。
婚姻家庭领域常见法律问题汇总
婚姻家庭领域常见法律问题汇总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01.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民法典》第1092条是关于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法律后果的规定。
本条删去了原《婚姻法》第47条中以“离婚时”为前提的规定,无论在婚内还是双方已经进入离婚诉讼阶段,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均可以对擅自处分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侵占另一方财产的一方少分或不分;此外,本条采取列举式规定,即只有在发生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时才能适用本条规定,离婚后发现上述行为的,可以再次起诉请求分割。
02.关于婚姻无效情形的相关规定《民法典》第1051条是关于婚姻无效情形的规定。
婚姻效力问题不仅事关婚姻双方当事人的重大利益,也关系到其近亲属以及整个社会的公共利益。
本次编纂保留2001年《婚姻法》关于“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无效的事由,删除了“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婚姻无效的规定。
03.关于因胁迫结婚的可撤销婚姻的相关规定《民法典》增加了可撤销婚姻的类型。
事由有二:一是因胁迫而结婚的;二是一方婚前患有重大疾病未如实告知的。
《民法典》第1052条是关于因胁迫结婚的可撤销婚姻的规定。
本条完善修改了2001年《婚姻法》第11条规定的撤销权行使期间起算点,不再以结婚登记之日为起算点,而是规定受胁迫一方当事人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可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同时,《民法典》1052条对可撤销婚姻的机关作出修改,受胁迫一方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婚姻,不能再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婚姻。
04.关于隐瞒重大疾病的可撤销婚姻的相关规定《民法典》第1053条是关于隐瞒重大疾病的可撤销婚姻的规定。
本条虽为新增条款,但实质上是由2001年《婚姻法》对婚姻无效事由的规定演化而来。
原《婚姻法》第7条将“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未治愈的”规定为婚姻无效的事由,《民法典》编纂删除该项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不再是婚姻无效的事由,但考虑到如果一方当事人婚前已患有重大疾病的情况对于另一方当事人是否愿意结婚有重大影响,故本条增加规定夫妻一方负有“重大疾病婚前告知”义务,未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当事人有权以此为由请求撤销婚姻。
【法律】常见家庭法律问题解决方案
【法律】常见家庭法律问题解决方案引言在我们的生活中,家庭法律问题是不可避免的。
不管是婚姻问题、离婚问题、子女抚养问题还是财产分割问题,家庭法律纠纷会给家庭成员带来很大的困扰和痛苦。
然而,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并不总是了解我们在法律上有哪些权益,也不知道应该如何解决这些问题。
所以,今天我将提供一些常见家庭法律问题的解决方案,希望能帮助大家更好地应对面临的挑战。
1. 婚姻问题H2:什么是婚姻问题?婚姻问题是指涉及夫妻关系的法律纠纷。
这些问题可能包括财产分割、财产积累、婚外恋、家暴等。
H2:解决方案:1.沟通和妥协:婚姻问题发生时,及时沟通和妥协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夫妻双方应该坐下来诚实地讨论问题,并尽力找到一个相互满意的解决方案。
2.夫妻咨询:如果夫妻无法亲自解决问题,他们可以选择寻求专业的夫妻咨询师的帮助。
夫妻咨询师可以提供中立的意见和建议,并帮助夫妻恢复他们的关系。
3.法律援助和仲裁:如果夫妻无法通过妥协解决问题,他们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通过仲裁解决纠纷。
法律援助是一种提供法律帮助的服务,仲裁是一种替代诉讼的解决纠纷的方法。
4.离婚:如果婚姻问题无法解决,离婚可能是一个可行的选择。
夫妻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通过法院的判决离婚。
在离婚过程中,夫妻需要解决财产分割、抚养权和探望权等问题。
2.离婚问题H2: 什么是离婚问题?离婚问题是指夫妻决定终止婚姻关系并解决相关问题的法律程序。
H2:解决方案:1.离婚协议:夫妻可以通过撰写离婚协议来解决离婚过程中的问题。
离婚协议应包括财产分割、抚养权和探望权等事项的约定。
离婚协议需要双方自愿达成并在法院或公证处进行登记。
2.离婚诉讼:如果夫妻无法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在离婚诉讼中,法院将审理财产分割、抚养权和探望权等问题,并根据相关法律做出判决。
3.离婚调解:在某些情况下,法院可能会建议夫妻尝试调解解决离婚问题。
调解是一个非正式的过程,由法院指定的第三方负责帮助夫妻就相关问题进行协商。
婚姻家庭纠纷常见问题的解答
婚姻家庭纠纷常见问题的解答关于婚姻家庭纠纷常见问题的解答在婚姻生活中,难免会出现一些不愉快,于是便会形成某些难以解决的问题。
店铺整理了部分关于婚姻纠纷的问题及其解答,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一、在哪些情况下,婚姻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二、夫妻离婚时股份如何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股份如果系夫妻共同财产,可按以下原则处理:(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的股东;(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额所得财产进行分割。
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的股东。
三、孩子的抚养费可以主张一次性支付吗?司法实践中,抚养费的支付一般是定期给付,以月、季度、年为时间单位的比较多。
一方每月有固定收入,抚养费应按月给付,没有固定月收入的,则可按收益季度或一年一次定期给付。
在对方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也可以一次性给付,主要包括以下情形:(一)出国、出境人员;(二)是有能力一次性支付的个体工商户、专业承包户、私营企业业主等人员;(三)是下落不明的一方以财产折抵的。
四、婚后购买并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产属于共有财产吗?结婚登记后至婚姻解除或一方死亡前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夫妻双方所得财产为夫妻共同共有。
与此同时,我国《婚姻法》也规定了约定财产制,即:“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婚姻类常见法律问题解答
结婚必须具备哪些条件?结婚的必备条件有:(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婚姻法第5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这是婚姻自由原则在结婚问题上的具体表现。
(2)达到法定婚龄。
法定婚龄是指法律规定的允许结婚的最低年龄。
婚姻法第6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符合一夫一妻制原则。
根据一夫一妻制原则,申请结婚的双方当事人需无配偶,只能是未婚者,或者是丧偶、离异者。
哪些情况下禁止结婚?婚姻法第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需要注意的是,表兄弟姐妹之间是禁止结婚的。
什么是无效婚姻?包括哪些情形?所谓无效婚姻,是指违反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的婚姻。
无效婚姻不受法律保护。
根据婚姻法第10条规定,无效婚姻的情形包括四种:(1)重婚的,即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者而与之结婚;(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即婚姻当事人属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到法定婚龄的。
请别人代理自己办理婚姻登记的,结婚登记有效吗?虽然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婚姻登记必须本人亲自到场,不得代理。
但是,因为自己身在外地,或者其他原因不便亲自到场办理结婚登记,请兄弟姐妹或者其他人代理自己进行结婚登记的情况也屡见不鲜,这样的婚姻登记有效吗?如果分开,是办理离婚登记还是提起行政诉讼撤销婚姻登记呢?答案是,婚姻登记是有效的,如果夫妻感情破裂应通过办理离婚手续。
理由是:虽然结婚登记手续上的字不是本人所签,但是双方按照风俗习惯举行了婚礼,也以以配偶身份共同生活,甚至已经生育了子女的,有的当事人往往凭结婚证办理准生证或申报子女户口等行为,这表明双方缔结婚姻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
法律规定婚姻登记行为不得代理,而要求双方亲自办理,其宗旨在于保障当事人系完全自愿地结为夫妻关系,这是婚姻成立的本质特征,但法律并没有规定当事人未亲自到场办理结婚登记,其缔结的婚姻一律无效。
婚姻家庭法律常识大全
婚姻家庭法律常识大全篇一:婚姻家庭法律常识大全婚姻家庭法律常识大全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98 更新时间:2010-5-3婚姻家庭法律常识大全1、未婚同居违法吗?需要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吗?在充分尊重个人恋爱自由的当代社会,男女双方只要情投意合,并且都没有配偶,法律不会干涉他们的同居行为,因此未婚同居不违法。
但如果一方或双方已经有了配偶,双方同居显然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重婚罪,受到法律制裁。
为了得到稳定、完全合法的婚姻关系,双方还是应当尽早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因为,虽然未婚同居不是违法行为,但同样也不算是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
因此,如果日后双方分手,在财产、子女等方面发生纠纷,处理起来会比较麻烦。
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后,男女双方即使日后出现财产纠纷等问题,他们之间的婚姻关系也会从开始同居的那个时候算起,这样,同居期间的财产可以算作共同财产进行分配。
但是还应当注意,如果同居的时候一方或双方都不到法定婚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那么补办婚姻登记之后,他们的婚姻关系从双方都达到法定婚龄的那一天算起。
参考法条:《婚姻法》第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四条。
2、未婚子女谁来抚养?解除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可以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
子女如果已经超过10周岁,还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另外,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必须事先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如果双方就同居期间的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必须受理。
参考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3、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有权利继承遗产吗?未按《婚姻法》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在同居期间死亡的,另一方是不能以配偶身份主张自己享有继承权的。
【法律咨询】常见法律问题解答,维护合法权益
【法律咨询】常见法律问题解答,维护合法权益引言大家好,我是你们的法律顾问。
在我们生活中,难免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而这些问题有时候会让我们感到困惑和不安。
因此,我将在本文中为大家解答一些常见的法律问题,帮助你们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 买卖合同纠纷怎么解决?在日常生活中,买卖合同纠纷是我们常见的法律问题之一。
当你在购买商品或者签订合同时,如果出现了纠纷,你应该怎么办呢?首先,你可以尝试和对方进行友好协商,解决纠纷。
如果协商不成功,你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向当地的法律机构求助。
同时,你可以准备好相关的证据,例如购买合同、交流记录等。
这些证据将对你的纠纷解决起到重要的作用。
2. 劳动合同终止后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当劳动合同终止后,有时候我们会面临一些问题,例如工资未支付、福利待遇不兑现等。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首先,你可以检查你的劳动合同,了解工资和福利待遇的具体规定。
如果发现问题,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同时,你也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师,帮助你维护自己的权益。
3. 如何保护个人隐私?在现代社会中,个人隐私保护越来越重要。
但是,我们常常面临着个人隐私被侵犯的风险。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保护个人隐私呢?首先,你可以注意个人信息的保密,不随意透露给他人。
此外,你也可以加强你的网络安全意识,避免个人信息被网络黑客盗取。
如果你发现自己的个人隐私被侵犯,你可以向警方报案,并寻求法律援助。
4. 租房合同纠纷应该如何解决?在租房过程中,我们有时会遇到一些纠纷,例如租金不合理、房屋设施损坏等。
那么,如果你遇到这种情况,应该如何解决呢?首先,你可以检查你的租房合同,了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如果发现问题,你可以和房东进行友好协商,寻求解决办法。
如果协商无果,你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并准备好相关证据。
同时,你也可以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帮助你解决纠纷。
5. 交通事故后应该怎么处理?交通事故是我们生活中常见的法律问题之一。
婚姻法律宝典:你必须知道的婚姻法55个热点疑难问题
3方011死. 夫亡妻,一另 一方应对夫 妻关系存续 期间的债务 承担连带责 任吗?
0
322 . 生 父 母 能够确认与 婚生子女不 存在亲子关 系吗?
0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3
33.非婚生 子女如何确 认与亲生父 母存在亲子 关系?
0
344 . 夫 妻 关 系存续期间 能够要求对 方支付子女 抚养费吗?
0
355 . 夫 妻 关 系存续期间 也可以分割 夫妻共同财 产吗?
0
366 . 夫 妻 一 方婚前财产 婚后孳息和 自然增值是 否属于共同 财产?
37.夫妻一方赠与另 一方的房产,离婚时
可以撤销赠与吗?
38.婚后一方父母购 买的房屋归谁所有?
39.婚后双方父母购 买的房屋归谁所有?
40.无民事行为能力 人能够离婚吗?
41.因为要不
要孩子的问题 导致感情破裂,
1
读书笔记
1、本书附有案例,通俗易懂 2、列举了大部分生活中会遇到的一些问题,但不知道这个法律内容是什么更 新的,对于某些问题还是表面的,没有挨情况具体分析,只有大致方向,美中不足。
有理论有实例,对于我这样非法律专业的读者很适合,读了有思考有收获。 关于婚姻关系最新的法律条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此书依据的是以前的《婚姻法》,这两者之间 是有不同的,建议更新一致后再出版,否则会误导读者,特别是法律小白。 结婚,我希望你是在知晓一切风险和后果的情况下奔赴婚姻殿堂。 受吴杰臻律师的书《好的婚姻,要守护财产和爱》的启蒙,开始**婚姻法和婚姻法解读。
3 够起诉要求解
决同居期间的 财产分割和子 女抚养问题吗?
23.当事人对
4
在离婚登记处 达成的离婚协
议反悔,能够
婚姻家庭法律问题50问
“与他人同居”是否构成法定离婚事由?夫妻一方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02哪些情形下“彩礼”需要返还?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5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2项、第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03何为“事实婚姻”?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7条规定,未依据《民法典》第1049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04妻子未经丈夫同意中止妊娠,丈夫是否可以要求离婚?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23条规定,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民法典》第1079条第3款第5项的规定处理。
注:《民法典》第1079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05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1063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婚姻家庭中最常见10个法律问题(建议收藏保护自己)
1、夫妻财产能否约定?如何约定?该约定有何效力?
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的时间可以在结婚前,也可在结婚时或结婚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约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夫妻对婚姻关系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
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2、夫妻之间对财产没有约定时,夫妻财产如何认定?
夫妻之间对财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时,按照法律规定。
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包括: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约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3、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何权利和义务?
父母有抚养、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当民事责任的义务。
4、在何种情况下兄、姐和弟、妹之间,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孙子女、外孙子女之间有互相扶助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抚养的义务。
由兄姐抚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5、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无探望子女的权利?
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6、离婚时对共同债务应如何偿还?
离婚时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7、对怀孕、分娩以及中止妊娠的女方在离婚时有何保护?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8、非法阻挠子女的婚事;阻挠并禁止非血亲的同姓男女结婚;干涉丧偶妇女再婚;干涉他人离婚或复婚;子女阻挠丧偶或离婚的父母再婚等,是否允许?
不允许。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上述行为均违反了该原则。
9、什么是家庭暴力?有哪些具体规定?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中一方成员以殴打、捆绑或者以其他手段,对家庭中另一方成员进行摧残,给对方的身体造成伤害的行为。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禁止家庭暴力;实施家庭暴力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救助,也可以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劝阻;实施家庭暴力,受害人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予以调解;
一方实施家庭暴力,另一方要求离婚的,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因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0、人民法院对事实婚姻的效力如何认定?
在我国,事实婚姻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的。
事实婚姻没有履行法定的结婚程序,因而是一种违法婚姻。
人民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一般是分别情况,区别对待的。
对于那些男女双方完全符合结婚条件,只是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补行登记。
对于那些不符合结婚条件的事实婚姻,当事人又没有子女的,应在做好工作的基础上,否认其婚姻关系。
如已有子女,应按照《婚姻法》的有关规定精神,对女方和子女的利益予以照顾。
随着我国婚姻登记制度的更加健全,在一般情况下,对于符合结婚条件的人来说,办理结婚登记并不困难,因此,有意结婚的男女都应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这既符合法律的规定,又使自己的婚姻得到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