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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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学生综合考评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调动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西南大学学生综合考评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为学校相关规定的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条考评对象为学院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学生。
第三条综合考评成绩是考核学生综合素质,评选各类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及推荐就业等的依据。综合考评表要装入学生档案。
第二章综合考评组织机构及要求
第四条综合考评工作由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班级辅导员、班主任负责实施。
第五条各班成立学生综合考评小组,由辅导员(班主任)任组长,在任团支书、班长为副组长,在任班团干部、上届班团干部、寝室长代表、党员代表及普通学生代表组成,小组成员总人数不得少于9人,并在辅导员(班主任)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第六条综合考评每学年进行一次,由辅导员或者班主任组织实施,以班级为单位于每年9月根据学校的具体日程安排进行。
基本程序是:(一)召开班级干部会,作为班会的预备会,初步商讨本班级综合考评的程序步骤、时间安排、考评小组人数及人员组成,初步拟定班级考评的具体细则;(二)召开班会,学习宣传相关文件和规定,推选通过班级考评小组成员,讨论通过本班级考评细则及其他相关事项;(三)学生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自己加分申请及其他考评佐证材料;班级小组根据学生本人申报,在全面考察一学年来班级活动记载的基础上提出全班级同学的考评初步意见;(四)通过网络和寝室,把考评初步结果与班级同学见面、公示,并得到本人签字确认;(五)学生对考评结果无异议后,由本人填写考评表,班级做汇总表上报学院。
第七条综合考评是一项十分严肃与细致的工作,各班要精心组织并严格依照学校和学院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在考评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力求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各阶段性结果和最后结果都要在班级内部公示;要做到过程公开、细则公开、结果公开,并且与本人见面,有本人签字确认;要以事实为依据,力争做到动态考核与静态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全面考核与重点考核相结合,并可根据层次性原则,确定不同年级的考核重点。在考核过程中还要贯穿教育,注重实效。
第三章综合考评内容和计分标准
第八条综合考评成绩由德育考评、课堂学习和加分三部分组成。
第九条德育考评内容是对每个学生的基本要求,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品德、文明行为、法纪观念、心理素质等方面。德育考评满分30分,其中,学生考评小组评20分,原则掌握15分起评。辅导员或者班主任评10分,原则掌握7.5分起评。
德育考评的打分办法:学生小组考评由全体考评小组成员给全班所有同学都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之后再求平均,即为某同学的小组考评分;辅导员、班主任的评分
要参考本人学习态度、学习成绩、日常表现、社会工作等因素。原则上按学生一年的学习成绩占50%,学生考评小组的考评分数占30%,老师的印象打分20%。所有评分均可保留2位小数。
(一)德育考评的内容
1.政治态度
2.思想品德
3.文明行为
4.法纪观念
5.心理素质
(二)德育考评的扣分
1.惩处扣分:对有违纪行为或者不文明行为的学生给予扣分,对于一学年内违纪多次者,惩处扣分累加记入。
注:各级通报、处分的年限以相应各级组织处理决定发文之日为准。
2.集体受通报批评处理,所在集体的班、院、校学生干部区分责任按任职加分值相对应给予扣分,其它学生均扣0.2分。
3.在学校或者学院组织的卫生检查中,寝室卫生较差,寝室成员每人扣0.1分/次。
4.学生有无故不参加集体组织的活动,扣0.2分/次。
第十条课堂学习(70分),课堂学习成绩计算原则上为必修课程,包括专业必修课、公共必修课两部分(不包括任选课、通选课、辅修专业课和二专业课程)。
课堂学习的计算方法如下:(1)成绩计算公式为“学年各门课程总成绩除以学年课程门数”,也可以采取平均成绩以“单科成绩”与“课程学分”求加权平均;(2)学生所学全部科目都以原始成绩计算(如因考试违纪,课程以零分记的,原始成绩即为零分);(3)如果因为特殊情况(如转专业、出国交换学习等)出现同班级学生的学习科目不同,则以每个人实际学习科目计算;(4)教育实习、生产实习、重修后的成绩、补修课成绩不计入。
(5)其他情况的处理办法,必须由班级考评小组讨论,全班级大会通过。
第十一条加分项目(20分:综合考评加分中总加分上限值20分。)
1.文艺竞赛
在国家级文化、艺术的演出、展览、竞赛中获奖加3~5分;在省市级文化、艺术的演出、展览、竞赛中获奖加1~3分;在校级文化、艺术的演出、展览、竞赛中获奖加0.5~1分。
以上各项多次得分者,同一文化、艺术的演出、展览、竞赛取最高分,不同的文化、艺术的演出、展览、竞赛可累加,但累计加分不能超过5分。
2.体育竞赛
在国家级体育竞赛中获奖加3~5分;在省市级体育竞赛中获奖加1~3分;在校级体育竞赛中获奖加0.5~1分。
以上各项多次得分者,同一体育竞赛项目取最高分,非同一体育竞赛项目可累加,但累计加分不能超过5分。
注:(1)同一学年任多项职务的,只能获得加最高分一次,
(2)获得个人荣誉的学生干部加分后不得超过所任职务最高分。
(3)学校、学院的学生干部,原则上是在本人申请的基础上由相关审核同意后出具书面材料提交到班级。
(4)班级干部的加分实行在总分值内,由全体考评小组成员给每位干部打分,然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之后再求平均,即为某位干部同学的担任班级工作的考评分
4.学术科技
(1)参加大学生“挑战杯”、数学建模、电子设计大赛、单片机大赛等学术科技大赛,根据主办单位级别和获奖等级加1~7分;
(2)科研成果、创新发明、创作等经省市及以上专业机构鉴定通过者加2~7分;
(3)学生在公开学术刊物发表论文加2~7分。其中:
①两人合作的成果,第一作者按总分的60%计分,第二作者按总分的40%计分,两人以上的第一作者按50%计分,第二作者按总分的30%计分,第三作者按总分的20%计分,四人及以上合作完成者仅前三名计分。
②以上各项多次得分者,同一成果加最高一项的分,非同一成果可累加,但累计加分不能超过7分。
③其他类型的学术科技成果由各班级综合考评小组根据作品价值制定加分标准,并报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5.在社会公益活动、见义勇为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经班级考评小组讨论可酌情加分。
第十二条减分项目(分值和项目由各班确定,但必需在学校和学院相关文件的大框架内,不得违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各班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第十四条本办法解释权归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