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重大事项通报和报告例度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党支部重大事项通报和报告例度

一、为加强党内监督,提高党务工作的明度。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评权、督权。使广大党员积参与党内事务,实现对党内的有效管理和积极监督,根据《中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以合法、平等、公开、及时、真实为原则,增强党组织和党员的责任意识,提高党内监督的效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本制度所指的重要情况是本院党内的重大部署、重大策、重大问题和情况。

四、党内重要情况通报的对象是本院全体党员;党内重要情况报告的对象是党员大会或上级党组织。

五、通报和报告的内容:

党内重要情况通报的内容:

1、党务工作方面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工作指示情况;

(2)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3)党支部会议议决事项;

(4)党支部制定的年度工作计划、重要党务、政务活动进展和完成情况;

(5)党支部负责人每年的述职述廉情况;

(6)党员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

(7)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

2、组织人事方面

(1)公开招聘、录用,公开选任的条件、程序、结果,以及调整、任情况;

(2)对党员干部实施奖励和惩诚的情况;

(3)党员干部因违法违纪被立案审查、处理的情况。

3、与党员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

(1)本院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部署,以及涉及全院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

(2)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

(3)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结果;

(4)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问题的处理情况;

4、其他应通报的重要情况

(1)涉及党员干部和党组织重大利益或对我院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在正式决定前,实行预通报制度,党委、党支部要充分听取党员干部的意见后再做出决定。

(2)党支部对事关全院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情况及重大问题,应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或请示。

(3)党员干部应当向党组织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自觉接受监督。

(4)属于下列情况予通报和报告

①属于党内秘密的;

②涉及个人隐私的;

③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但有关法律、法规有规定的除外;

④行政执法有关方面通报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的;

⑤其他免予通报和报告的情况。

六、通报和报告的形式及程序:

(一)通报采取召开专门会议和发文、简报、信息等形式进行;

(二)党内重要情况一般每半年通报一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进行通报;

(三)党委、党支部每半年向党员大会报告一次;

(四)通报和报告的具体工作由党支部负责。

七、监督和检查

(一)党支部要在每年年底前对上年度党内情况通报和报告工作进行总结,并在党组织工作总结大会上向全体党员通报。

(二)本工作接受党员的监督,党员有权要求通报有关情况,如应通报而未通报的,可向上一级党组织反映。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