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知识-海联讯财务造假案例分析(PPT72页)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为电力企业提供电力信息化系统集成业务,并提供
相关的技术及咨询服务,主要经营范围包括信息网
络技术软件开发、公用信息网、企业网、专业网的
信息应用软件开发业务、计算机硬件的开发研究,
在销售自产产品的同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从事
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及相关技术服务;信息通讯网
络系统集成技术开发业务等。
疑点1
2013年3月21日,因涉嫌违反证券法 律法规, 海联讯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立案调查,在调查结论尚未公布之前, 海联讯却在同年4月27日自曝家丑。明明 证监会的调查结果还没出来,万福生科的 造假风波还在继续,平安证券被传言将受 惩罚,在这个浪口风尖上,为什么海联讯 却自己往枪口上撞,急匆匆地连发32条公 告,选择自曝家丑呢?
疑点2
2011年7月,海联讯二次上市,保荐机构由先前的华泰联合证 券更换为了更会讲故事的平安证券,而其选择的会计师事务所, 则是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然而,近年曝光的一系列财务造 假案,让平安证券和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恶名远扬。
温馨提示:平安证券2011年曾经保荐胜景山河上市未获通过, 同一年由其保荐上市的程会计事务所则因绿大地造假上市而臭名 昭著,并被证监会取消了证券服务资格。
公告2 重要内容摘要
(一) 外包成本 海联讯公司原对软件外包成本在实际收到软件服务提供商的结算清单时确认,
未在确认相应收入时按服务完成情况暂估成本,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
(二) 年终奖金 海联讯公司原在实际支付时确认根据绩效考核计算的年终奖金,而未按权责
发生制原则进行计提,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四)公司战略
(1)立足于电力行业的信息化建设,继续提升公司的品牌知名度及 行业地位。以客户积累为基础,加强区域销售能力,在继续扩大电 力企业客户群体的同时,坚持行业深度经营,更加贴近客户,在区 域做深做细,了解其 IT 应用需求,并结合信息技术的进步,加强自 主研发与创新,寻求更加优质、高效并能服务于客户的电力行业信 息化建设综合解决方案,同时为其提供更多的产品及增值服务。
股东名称 章峰 孔飙
邢文飚
苏红宇 杨德广
中科汇通 合计
持股数量(股) 18017356 12516658 9826839
4469591 3586440
1583110 50000000
持股比例 36.03% 25.03% 19.62%
8.94% 7.17%
3.17% 100%
担任职务 董事长
董事、副总经理
(2)以咨询为先导,在自有产品的基础上不断发展提升,突出信息 和通信的融合、创新和服务能力,建设统一的技术支持平台,辅以 服务管理系统,结合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应用,引入高层次人 才和新团队,进行市场化收购,拓展新的市场,寻找相对大的自有 产品,以保证公司不断建康发展。
(五)海联讯股东情况及自然人股东担任的职务
会计准则》的规定。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说明》,海联讯
调整2010年虚假冲减应收账款,调增应收账款及其他应付款1.13亿元,
2011年该指标为1.33亿元,两者合计高达2.46亿元。此外,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指出,2010、2011年度,海联讯向数家客户提供服务,合计确认应收
款3180万元,截至2012年末,这笔应收款未曾有收款记录。天健事务所指
•海联讯财务造假案例分析
组长:王康 组员:王露璐、刘悦、程劲
目录
一、背景介绍 二、财务分析 三、基于舞弊三角论对造假
动因分析 四、启示 五、参考文献
公司简介
主要股东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公司战略
主营业务
一、背景介绍
(一)公司简介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联讯),是 一家从事电力信息化系统集成业务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海联讯成立于2000年1月,总部位于深圳,在北京设有技 术研发中心。2011年11月23日, 海联讯上市成功,登陆 创业版,股票代码(300277)。
(三) 应收账款 海联讯公司存在从非客户方转入大额资金冲减账面应收账款并于下一会计
期初转出资金、转回应收账款情况。 此外,海联讯公司原未对应收账款贷方余额进行重分类,并按未经重分类的
应收账款余额计提坏账准备,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四) 营业收入 海联讯公司确认了部分不符合收入确认原则的项目合同收入,不符合《企业
分应收账款对应的收入符合公司收入确认具体原则,且公司按照会计政策足
额计提了坏账准备。由于公司未按照合同及时催收、客户重组暂缓付款、客
户追加需求暂缓付款等原因,相应款项未能及时收回。在本次年度审计时,
由于电力行业客户较为强势,未能按照审计机构要求配合应收账款的审计工
作,导致会计师发表保留意见。
疑点重重
董事、总经理、法 人代表
董事、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董事会 秘书 ——
——
二、事件回顾
2013年3月21日晚,海联讯发布一则简单公告,公告表 示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立案调查通知书。
4月27日,海联讯发布32份公告,在这些公告中,“夹 塞”着和公司“会计差错”的有关公告。一份是由审计 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海联讯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说明》(以下简称公告 1),另一份则是《关于对以前年度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及 追溯调整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2)。正是这两份“会 计差错”公告,掀起海联讯涉嫌财务造假的冰山一角。
(二)所属行业 海联讯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主要面向电力企业,
以提供综合性整体解决方案的形式,从事电力企业信息 化建设业务,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及咨询服务。公司提供 的产品和服务可广泛应用于电力行业产业链发电、输电、 变电、配电、用电和调度等各个环节。
(三)主营业务
海联讯主要以提供综合性整体解决方案的形式
出:海联讯公司对2010年度和2011年度确认的3180万元应收账款,自销售
实现当日起就未按合同约定收过款项。“我们虽实施了函证等必要的审计程
序,但因未能取得客户回函也无法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故无法判断
上述收入的真实性和归属会计期间的适当性以及相应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
对此,海联讯公司董事会在公告中解释称:公司经过自查和核实,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