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报批指引
广州城市更新总体规划
广州市城市更新局2017年1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更新总体目标与策略 (4)第三章更新规模控制 (7)第四章更新功能引导 (7)第五章更新强度指引 (14)第六章空间管控指引 (15)第七章专项控制指引 (18)第八章近期重点工作与更新时序指引 (29)第九章规划实施机制 (3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目的为有效引导和有序推进全市城市更新工作;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充分发挥城市更新在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加快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完善城市功能、土地资源优化配置、保护与传承历史文脉的重要作用;切实提升城市竞争力和改善城市面貌;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特制订本规划..第二条规划范围经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审核通过的广州市2014 年12 月“三旧”地块标图建库数据库动态调整和核查梳理分类成果以下简称城市更新用地及其需要整合连片的范围..第三条规划期限本规划期限为2015-2020年..第四条规划依据本规划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文、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4 号;2015、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办〔2015〕56号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三旧”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粤府办2009122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三旧”改造规划修编工作的通知粤建规函〔2014〕1972号的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城市规划用地分类与城市用地标准GB50-201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3修正版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依据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年、广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广州市“三规合一”规划、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年等相关规划进行编制..第五条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城市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枢纽型网络城市的战略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并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握城市发展和建设规律;坚持城市工作“五个统筹”;按照广州社会经济发展“四个结合”和城市更新“注重安居乐业第一;承接历史文脉;绝不毁无价之宝;实事求是;量力而行;调动各方积极性;共同推进有序更新”的四项要求;着力构建和完善城市更新长效机制;把城市更新作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枢纽型网络城市的重要战略和公共政策长效推进..第六条基本原则一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发挥城市更新作为统筹城市整体发展战略抓手的重要作用;明确政府和市场的边界..政府主要负责城市更新政策的制定;优先推动城市发展重点地区的成片连片更新;组织编制、审核、审定更新计划、片区策划方案及项目实施方案;负责多方利益主体的协调、沟通;在改造实施过程中应发挥市场的作用..二全市统筹、综合提升..城市更新应坚持全市统筹;建立全市统筹的机制..有效衔接“三规合一”及各上层次规划;科学合理编制城市更新规划及策划;明确不同城市空间的更新策略;因地制宜;采取科学、适宜的更新方式..制定相应的更新时序;合理推动城市更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传承岭南历史文脉;注重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的综合效益..三利益共享、公平公开..城市更新过程强调以人为本;以全面公众参与的方式;建立公平、合理的利益补偿、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制度;充分调动土地权属人、市场参与主体的改造积极性;保证城市更新的实施..四历史传承、产业导入..深刻认识广州历史文脉;传承广州两千年悠久文化底蕴..注重产业导入;为城市更新所活化、提供的空间载体注入新的经济活力;实现功能提升..第二章更新总体目标与策略第七条城市更新主线广州城市更新长期战略主线为提升广州城市核心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第八条城市更新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立政策稳定、流程规范、体系完整的城市更新长效发展制度;实现城市更新内涵不断丰富;城市更新工作稳步推进..建立城市更新长效发展制度..主要是指通过加快政策体系、行政体系、运作体系的制度建设;完善城市更新相关立法及各项配套文件的编制;构建合理高效的行政管理体系;明确城市更新管控制度;形成规范化的城市更新操作流程;明确各项相关工作的机制保障;形成一整套完备的城市更新工作规则;指导未来长期的城市更新工作开展..促进城市更新内涵不断丰富..主要改变以房地产开发为导向和以土地出让效益为主的思路;未来五年城市更新的关注重点落在人居环境改善、产业转型升级和历史文化保护三大目标;人居环境改善包括城市环境的优化及公共服务配套的完善..第九条主要策略一组织策略:全市统筹;区为主体;以镇街为基本单位;多元参与市政府在城市更新中起统筹、协调和主导作用;各区政府是城市更新的第一责任主体;在城市更新中发挥主体作用;各镇街道在区政府的指导下;积极推进其管辖范围内具体项目的实施..全市统筹;成立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审议有关城市更新的重大决策;包括城市更新政策、城市更新规划、城市更新计划、城市更新方案以及资金使用等..市城市更新部门负责全市城市更新工作的统筹管理和整体运作;负责研究制订政策、组织编制更新片区策划方案、项目更新计划、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综合平衡各区、各类型项目更新需求..构建新旧城联动发展机制;旧城内强调控量提质、疏导功能;新城预留发展空间承接旧城人口与产业外迁;实现互促发展..打破项目内就地经济平衡的思维;注重更大范围内地区的平衡;实现整体提升..通过增加资金支持;以城市更新为手段;推进公益性项目建设;保障公共服务需求得到满足..各区政府负责组织编制本辖区城市更新行动计划、城市更新片区策划方案;开展项目前期摸查、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和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负责具体项目的推进实施;将符合条件的城市更新项目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各镇街道是城市更新工作的基本单位;负责其管辖范围内具体项目的推进实施;协助区政府开展城市更新相关工作;包括现状摸查、策划方案及实施方案编制等;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精细化发展..各相关主管部门负责在各自法定职责范围内依据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机构的决策;办理城市更新项目的行政审批..强调多元参与;构建项目公众参与平台;以公共咨询委员会等形式;发动市场、业权人、第三方机构参与城市更新的积极性;针对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科学专业地提出应对方案;完善城市更新规划及实施活动..二空间策略:系统引导;成片策划;差异化推进打造完善的“城市战略系统”..根据“三大战略枢纽、一江两岸三带、多点支撑”的空间发展格局;通过更新片区的整体策划和实施;以全面改造方式为主;推动重点发展地区空间格局的优化提升..重点发展地区主要包括:城市发展战略规划和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重点地区和旧城区;轨道站点周边和主要干道沿线、各级城市中心区、重要城市景观地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范围等城市重要地区及其影响范围..构建便利的“城市服务系统”..结合步行系统及公共服务节点的更新需求;以微改造方式为主;推动社区配套服务设施的优化;串联公园、广场等开敞空间;营造可达性强、服务精细、功能复合、品质优良的城市服务系统..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以各区域发展目标为导向;划定更新政策分区;制定差异化的更新政策;明确各政策分区的更新主体权责、更新资金来源以及产业、国土、规划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促进城市更新的有序推进;保障多元目标在空间上的有效落实..三模式策略:双管齐下;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综合运用全面改造和微改造两种方式推进城市更新..在需要调整城市空间布局、建设城市重大战略平台的重点发展地区以及已列入“退二进三”企业名录的旧厂房;污染较重、按政策近期必须搬迁的旧厂房;或目前效益较差而企业积极性较高的旧厂房;主要采取全面改造的方式;成片连片推动实施..在其他地区;尤其是建成区中对城市整体格局影响不大或必须保留、保护;但现状用地功能与周边发展存在矛盾、用地效率低下、产业类型低端、人居环境较差的地块;如:历史文化街区、老旧小区、人居环境较差的城中村、中心城区国企旧厂房;主要采取微改造的方式;实现空间的活化利用..四行动策略:计划总控;分期推进政府通过总体规划、五年行动计划、年度实施计划统筹项目推进时序;按“先易后难”的原则分期、分步推进;并严格管理更新工作计划;通过滚动实施;保障更新工作有计划、分步骤、稳妥有序地开展;实现社会经济的良性稳定运行..第三章更新规模控制第十条总体规模到2020 年;计划推进城市更新规模85-100 平方公里;计划实施完成城市更新规模42-50平方公里..第四章更新功能引导第十一条功能确定原则一城市更新需有效衔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城市环境保护规划..二已经市政府批准实施的重点功能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片区规划;其改造功能原则上以市政府批准为准..三现行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范围内;规划确定为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道路、绿地与广场用地等公益性用地的;在城市更新项目中应落实规划确定的规模要求;其空间布局可结合具体实施方案在更新项目中优化..四现行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范围内;规划确定为经营性用途的城市更新用地;其规划功能应考虑周边地区的主导功能和配套要求后综合判定..其中;最新审批的重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应严格落实;54平方公里旧城区内的城市更新项目;依据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和广州市旧城更新改造规划纲要确定其功能..五控制性详细规划尚未覆盖的地区;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以及周边发展条件;综合确定改造功能..六城市更新需与省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库存行动计划关于调整商品房供应结构和合理控制商品房供应规模等方面的要求有效衔接;合理确定城市更新用地改造为住宅用地的规模及布局..第十二条功能指引一中心城区..包括荔湾、越秀、天河、海珠四区全部;白云区北二环高速公路以南地区;黄埔区除九龙镇以外地区..推进中心城区的城市更新;一是要按照改造更新与保护修复并重的要求;充分利用广府文化及近代历史文化遗产;推进实施城市老旧社区“微改造”;加强文化特色风貌营造;吸引高端服务产业项目进驻;为城市绿地、公共空间、大型公共服务设施预留空间;打造城市名片..二是要加大“城中村”改造和综合整治力度;以完善城市功能、实现产业转型升级、改善人居环境和提升土地利用率为主要改造方向;重点加快推进若干环境脏乱差、公共服务配套落后、外来人员过度混杂的中心城区“城中村”改造和整治..完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加强社会治理;营造整体协调的城市面貌..三是要逐步推进中心城区零散工业用地功能转型;推动传统工业园区国有企业旧厂区、镇村工业区升级改造;促进工业用地、仓储用地二次开发;鼓励从单一工业用途向特色园区和创新型产业功能混合开发转型..各功能组团的城市更新方向为:1、旧城区..重点改善人居环境;并结合城市更新建设安置房和保障性住房..以商服和配套设施为主要改造方向;重点发展总部经济、商务办公、文化创意、休闲娱乐和商贸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加强城市市容、市貌更新工作;切实提升广州城市形象..2、北部功能组团..重点改造城中村和旧厂房;以居住、商服和配套功能为主;打造中心城区北部宜居城区..3、东部功能组团..以居住、商服和配套功能为主;重点发展各类型高端服务业..4、西南部功能组团..以居住、商服和配套功能为主;重点发展电子商贸业;探索通过微改造促进老旧建筑活化、发展文化创意产业..5、南部功能组团..以提供就业机会和完善服务配套为主要方向;控制常住人口的增加..二番禺片区..包括番禺区全部行政区域范围..各功能组团的城市更新方向为:1、时尚创意组团..主要为旧村庄的更新;发展与大学教育配套的服务业;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同步完善商业配套;优化完善公交线路;重点建设时尚创意中心..2、时尚购物组团..城市更新主要结合广州南站周边地区的开发建设;以发展高端服务业及时尚商贸休闲、总部经济为主..3、高端服务组团..重点对旧村庄进行更新;合理利用生态旅游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发展休闲旅游、健康养生、高端居住及高科技产业功能..4、时尚生活组团..城市更新以居住和配套服务功能为主;优先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重点发展高品质商业、居住和综合服务等功能..三南沙片区..包括南沙区全部行政区域范围..各功能组团的城市更新方向为:1、城市核心区..以发展商业办公以及居住生活服务功能为主;重点打造功能完善的城市综合服务中心;提升公共服务水平..部分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旧厂房可予以保留;进行升级改造;重点推进西部工业区城市更新..2、北部组团..发展汽车、装备制造、日用化工、物流、文化创意等产业..其中自贸区庆盛枢纽区块发展“互联网+”、工业4.0 等产业;旧厂房以发展关联产业为改造方向;外围旧村发展生活居住配套功能;通过更新补齐和提升公共服务设施配套;部分保留原有水乡格局..3、西部组团..引导城市更新配合发展重型装备制造业的配套服务;通过微改造;利用岭南水乡文化和生态农业景观基础;重点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文化旅游..4、南部组团..旧厂房改造以产业升级、生产服务业为发展方向;旧村庄改造保留原有水乡格局;以微改造为主;改善人居环境;打造低碳生活示范基地;旧城镇改造围绕南沙枢纽建设;通过旧城改造;为粤港澳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基地提供生活居住配套功能..四东部城区..原萝岗区的中北部地区除开发区东区、西区和增城市的中新镇、朱村街道..各功能组团的城市更新方向为:1、西部组团..通过城市更新改善城市中心区品质;以居住、商服和配套服务功能为主;城市更新注重改善城市中心区品质;提升公共服务水平..通过旧厂房更新改造;发展创新型产业、居住、商住和服务功能;配套科学城的产业发展..2、中部组团..对该区域内的旧厂房进行功能升级改造;符合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以产业和配套服务功能为主;对产业区内旧村庄进行全面改造;发展相关产业、居住及配套服务功能;外围旧村庄进行微改造;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功能..3、东部组团..旧村庄保留原有功能;以微改造为主;全面改造与微改造相结合;改善居住环境;补齐公共服务设施配套..零散的旧厂房逐步往生态和配套服务功能方向改造;位于生态控制线范围内的应进行生态功能修复或整治..五花都片区..包括花都区及白云区在北二环高速公路以北的地区;东至白云区行政边界;南至北二环高速公路;西、北至花都区行政边界..各功能组团的城市更新方向为:1、城区中部地区..与空港产业布局相结合;引导城市更新向空港经济配套功能的方向发展..旧城镇改造主要以居住及配套服务为主;对于公共服务设施不足的地区;通过更新完善教育、养老、医疗服务;提升城市化质量;重点用于发展商贸、物流等现代服务业;位于机场噪音控制线下的旧城镇逐步置换功能;旧村庄将逐步搬迁;恢复生态控制用地功能..2、新华地区..旧城镇以居住、商服和配套设施为主要改造方向;通过更新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环城绿带范围内旧工厂原则上生态退绿;推进城中村改造;有完善用地手续的可适度进行低强度的休闲配套服务功能开发;零散旧厂房改造为居住、商业及公共配套功能..3、西部及花都汽车城:通过旧厂改造;结合良好的生态环境;适当地发展研发、教育、贸易、旅游、居住等城市功能;打造集优良生态环境和现代先进产业特色于一身的新型工业城镇..4、东部各镇镇区:由于东部受到流溪河生态保护要求;适当控制用地规模;加强生态廊道的建设;严格禁止地区蔓延式、高密度建设;清退生态廊道内的旧厂..5、其他地区:旧村庄保留原有功能;以微改造为主;改善居住环境..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旧村庄;鼓励发展特色文化与旅游产业..零散的旧厂房逐步往生态和配套服务功能方向改造;位于生态控制线范围内的应进行生态功能修复或整治..六增城片区..包括增城市域除中新镇和朱村街道以外的范围..各功能组团的城市更新方向为:1、核心区..通过城市更新;高标准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和服务配套设施建设;重点发展服务业;改善人居环境..全面提升商业、研发、文化、体育、医疗等城市综合服务配套功能;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大力发展总部经济、金融集聚、旅游等现代服务业..2、东江发展区..借助旧厂更新推动城市功能升级;推进产城融合发展;促进汽车、摩托车、LED、光伏等高新技术产业和高端商务、会展、物流等集约发展;推动牛仔服装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3、科教和生活新区..通过城市更新推动教育、医疗、卫生等城市功能和产业承载力的提升;零散的旧厂房逐步改造成以田园风光为特色的宜居城区、科研教育产业基地和生产性服务业园区..4、北部生态区:以派潭镇、小楼镇、正果镇为主体;城市更新应重视自然生态保护;以现状维育和生态复绿为主..旧村庄保留原有功能;以微改造为主;改善居住环境;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旧村庄;鼓励发展特色文化与旅游产业;推动生态旅游产业和现代都市农业发展..七从化片区..包括从化全部行政区域范围..各功能组团的城市更新方向为:1、中部城市核心区:城市更新以完善城市功能和改善人居环境为主;对于公共服务设施不足的地区;通过更新完善教育、医疗、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补齐公共服务化配套;提升城市化质量..2、北部生态区:城市更新以生态维育为主;重点发展温泉休闲养生、商务度假、赛马竞技、生态旅游、观光农业..3、南部太平地区:旧厂房以产业转型升级为主;重点发展高技术研发产业、创意产业、生命与健康产业、商贸服务业..旧村庄以人居环境改善和生态保护为主..4、西部鳌头地区:城市更新以产业转型升级为主;重点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物流业和都市型现代农业..第五章更新强度指引第十三条强度控制思路统筹考虑节约集约用地要求与相关设施支撑的关系;平衡城市公共利益与现有业权人的合法利益;统筹考虑政府财政的可实施性;充分协调相关规划..第十四条强度控制原则本规划基于“差异管控;疏密有度”的强度控制原则;建议旧城地区应以控量提质为目标;总体强度按照旧城更新规划要求控制;在基础设施承载能力较强的地段以及城市重点地区适度提高开发强度;生态廊道、组团隔离绿带、滨河景观带等结构性控制地区;开发强度应给予限制..第十五条强度控制分区指引根据现行控制性详细规划;结合轨道线网规划;将全市划分为四类强度控制分区;具体如下:一强度一区:位于规划轨道交通站点800米范围内的区域..在规划承载容量允许的前提下;鼓励高强度开发..二强度二区:除强度一区、强度三区、生态控制区以外的区域..根据区域发展条件;在规划承载容量允许及满足相关规划要求的前提下;进行适度强度的开发..三强度三区:主要为建设控制地带等政策性区域..其开发强度应满足区域相关规定、规划要求..四生态控制区:指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禁建区和限建区范围..其开发强度按照生态控制线相关管理要求落实..第六章空间管控指引第十六条城市系统引导一城市战略系统:通过建构城市战略重点功能区引导更新片区和重点项目的布局;重点以推进成片连片改造为主;在片区策划的统筹之下;推进具体的更新项目工作..二城市服务系统:为便利、优质、复合地为市民服务;通过梳理城市服务系统步行系统、游憩系统、公服系统等引导建成区的有机更新..重点通过推进更新项目;尤其是微改造项目;更新步行廊道及公共服务节点;以城市更新推进城市服务系统的完善..第十七条更新片区与更新项目一更新片区:是指成片连片面积较大;位于市、区重点地区;对产业转型升级、人居环境改善、城市形象提升有显着作用的战略性区域..更新片区范围内的城市更新用地权属较为复杂;且多为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三种类型的混合..一个城市更新片区可以包括一个或者多个城市更新项目..二更新项目:是指以实施可行性为前提的;以某一拟改造用地权属范围为基础、为开展小规模改造而划定的区域;其面积相对较小..更新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城市更新用地类型多为旧城镇、旧厂房或旧村庄中的一类;其用地多为单一权属用地或经研究可统一进行城市更新的多宗权属用地..更新片区外需要推进城市更新的地区也可以划定更新项目..第十八条更新片区划分一划分原则1、更新片区应位于市、区重点发展地区..2、更新片区应按照有关技术规范;综合考虑河流、山体、生态用地等自然要素;以及道路、产权边界、管理单元边界等因素划定;其边界应相对规整;范围应相对连片..3、更新片区原则上应便于与规划管理单元协调..4、更新片区的划定应充分考虑和周边用地的关系;应利于道路、公服、市政、绿地及广场等规划公益性用地的落实..5、更新片区的划定应充分考虑和尊重所在区域社会、经济、文化关系的延续性要求..6、越秀、荔湾、海珠、天河、白云、黄埔、番禺、花都区的旧村庄更新改造原则上应以整村范围拟订更新片区;鼓励我市其它行政区的旧村庄以整村范围拟订更新片区..按整村范围拟订更新片区的可不受上述条款限制..7、更新片区划定的规模要求遵照相关政策的规定..二划分结果在本规划划定的城市更新片区基础上;各区政府可根据发展战略、更新意愿、时序安排等;将区内计划开展更新改造的地区按照要求划定或修改更新片区;并向市城市更新局申报;纳入年度计划..。
广州城更新片区策划
广州城更新片区策划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更新已成为推动城市发展的重要手段。
广州,作为中国南方的大都市,也正在积极推进城市更新工作。
本文将以广州城更新片区策划为主题,探讨其背景、意义、目标、策略及实施方案。
一、背景广州城作为中国南方的经济中心,拥有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和独特的城市风貌。
然而,随着城市的发展,一些老旧城区面临着设施老化、环境恶化、人口流失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广州城更新片区策划的实施显得尤为重要。
二、意义广州城更新片区策划的实施,具有以下意义:1、提升城市品质:通过改造老旧城区,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城市环境质量,提高市民的生活品质。
2、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在改造过程中,注重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传承城市的历史和文化。
3、推动经济发展:通过改造老旧城区,吸引投资,发展现代服务业和新兴产业,推动经济的发展。
4、提高城市竞争力:通过城市更新,提升城市的形象和品质,增强城市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三、目标广州城更新片区策划的目标是:通过城市更新,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城市环境,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具体目标包括:1、优化城市空间布局:通过调整城市空间布局,优化城市功能分区,提高城市的整体效能。
2、完善基础设施:加大投入,完善老旧城区的基础设施,提高市民的生活质量。
3、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在改造过程中,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传承城市的历史和文化。
4、推动经济发展:通过改造老旧城区,吸引投资,发展现代服务业和新兴产业,推动经济的发展。
5、提高城市的吸引力和竞争力:通过城市更新,提升城市的形象和品质,增强城市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四、策略及实施方案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广州城更新片区策划的实施将采取以下策略和实施方案:1、制定详细的更新计划:根据老旧城区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更新计划,包括改造范围、改造方式、资金来源等。
2、加强政府引导和支持:政府应加大对城市更新的投入,制定优惠政策,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更新。
广州市城市更新改造项目报批程序流程图
获得批复同 意完善历史 用地手续
旧厂房政府收储更新项目报批程序流程图(试行)
计划申报 阶段
标图建库:权 属人申请纳入
更新范围:权 属人合理确定
年度计划:权属人(涉及多个权属人需整 合或归宗)向区政府提请或直接申请纳入
市城市更新年度计划
《城市更新办法》第49条 粤国土资试点发〔2011〕175号文 粤国土资规字〔2018〕3号文 标图建库流程图
年度计划
《城市更新办法》第49条 粤国土资试点发〔2011〕175号文 粤国土资规字〔2018〕3号文 标图建库流程图
《城市更新办法》第13条 《旧厂更新办法》第2条
《城市更新办法》第11、28条 《广州市城市更新年度计划编制指引》
实施方案 编制阶段
实施方案 审核审定
阶段
方案编制:权属人组织编制 项目实施方案
建库)
《城市更新办法》第49条 粤国土资试点发〔2011〕175号文 粤国土资规字〔2018〕3号文 标图建库流程图
数据调查核查:区政府统筹组织 基础数据调查与核查,基础数据 经区政府认定(注:基础数据调
查可在申请计划前进行)
参照《旧村更新办法》第6、16、43条
更新范围:区政 府(更新机构) 指导村集体经济 组织合理确定
计划申报 阶段
标图建库:土地 权属人申请纳入
更新范围:土地 权属人合理确定
年度计划:权属人(涉及多个权属人需整 合或归宗)向区政府提请或直接申请纳入
市城市更新年度计划
实施方案 编制Leabharlann 段《城市更新办法》第49条 粤国土资试点发〔2011〕175号文 粤国土资规字〔2018〕3号文 标图建库流程图
《城市更新办法》第13条 《旧厂更新办法》第2条
广州市城市更新“中改造”项目施操作指引
广州市城市更新“中改造”项目实施操作指引为加快推进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借鉴上海等城市经验做法,制定本指引。
第一条基本概念城市更新“中改造”以企业投资为主,将“全面改造”和“微改造”相结合,优先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及各类历史文化遗产,通过对老城区的综合片区进行更新改造,在改善人居环境品质的同时,鼓励合理的功能置换、提升利用与更新活化,对地区产业进行转型升级,让老城市焕发新活力。
第二条适用范围城市更新“中改造”主要适用于老城区旧城改造或旧城与国有旧厂相结合的连片更新改造,改造范围包括:越秀区、荔湾区、海珠区全区,原黄埔区、白云区华南快速路以南范围、天河区华南快速路以西范围以及经市政府明确的其他区域。
第三条项目启动各区政府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综合考虑项目区位、人居环境提升、产业转型升级、历史文化传承、居民改造意愿等因素进行遴选,确定“中改造”项目。
第四条确定片区综合改造策划主体对于不涉及跨区的“中改造”项目,由各区政府选定具有一定房地产开发、城市更新或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力的市或区属国企(含市/区属国有企业联合体)作为片区综合改造策划主体;涉及跨区的项目,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综合相关区意见后,明确片区综合改造策划主体,必要时报市政府审定。
第五条片区综合改造方案、控规调整方案编制及审议区政府组织片区综合改造策划主体开展基础数据调查、历史文化遗产普查和居民改造意愿征询等工作,结合《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编制片区综合改造方案(方案应包含资金需求及平衡方案等)及控规调整方案,同步提交市城市更新领导小组会和市规委会审议。
跨区的片区综合改造方案和控规调整方案分别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统筹协调。
(一)基本原则。
老城区城市更新片区综合改造方案新建建筑面积以满足回迁和考虑部分其他住宅需求,其余全部用于商务办公为原则,优先考虑改造项目自身成本和收益基本平衡,同时确定改造目标、改造成本、基本盈利水平、总体资金平衡方案等内容,涉及控规调整的,由规划资源部门按法定程序开展调整工作。
广州市城市更新总体规划(2015-2020)
广州市城市更新局 2017年1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更新总体目标与策略 (4)第三章更新规模控制 (7)第四章更新功能引导 (7)第五章更新强度指引 (14)第六章空间管控指引 (15)第七章专项控制指引 (18)第八章近期重点工作与更新时序指引 (29)第九章规划实施机制 (3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编制目的为有效引导和有序推进全市城市更新工作,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充分发挥城市更新在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加快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完善城市功能、土地资源优化配置、保护与传承历史文脉的重要作用,切实提升城市竞争力和改善城市面貌,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特制订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范围经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审核通过的广州市2014年12月“三旧”地块标图建库数据库动态调整和核查梳理分类成果(以下简称城市更新用地)及其需要整合连片的范围。
第三条规划期限本规划期限为2015-2020年。
第四条规划依据本规划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文)、《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4号,2015)、《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办〔2015〕56号)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三旧”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粤府办[2009]122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三旧”改造规划修编工作的通知》(粤建规函(2008)、〔2014〕1972号)的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城市规划用地分类与城市用地标准》(GB50137-201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3修正版)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依据《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年)》、《广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广州市“三规合一”规划》、《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年)》等相关规划进行编制。
广州市城市更新政策解析(20220313)
二、新政策解读
省报告中提出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关于加快推进“三旧” 改造工作的补充意见》(穗府﹝2012﹞20号)
2015年12月
《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市府令第134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办﹝2015﹞56号)
2017年6月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升城市更新水平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穗府规﹝2017﹞6号)
二、新政策解读
省报告中提出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一、片区策划与详细规划决策程序不合理,规划的统筹引领作用未能充分发挥,个别区空间规划职权不统一 (省报告提出)广州市“三旧”改造项目片区策划方案由市长主持召开的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会审定,先于副市长主持召开的城市规划委员会会议。这将倒逼之后由副市长主持召开的规划会议,通过调整详细规划落实片区策划作出的规划安排,影响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工作的独立性,无法充分发挥专家和公众意见对于政府规划决策的参考作用。黄埔区将空间规划管理职权一分为二,其中城市更新项目详细规划管理职权由区城市更新主管部门承担,其余非城市更新项目(新增建设用地项目)由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承担,空间规划职权不统一,削弱了国土空间规划的统筹引导作用,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关于城镇开发边界内的详细规划,由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的要求不符。
城市更新阶段(2015年-2019年
成立首个市级城市更新机构—城市更新局出台“1+3”政策,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城市更新体系,常态化有序推进城市更新改造工作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配套文件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配套文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12.11•【字号】穗府办〔2015〕56号•【施行日期】2016.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办〔2015〕56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市政府令第134号)的配套文件《广州市旧村庄更新实施办法》、《广州市旧厂房更新实施办法》和《广州市旧城镇更新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城市更新局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12月11日广州市旧村庄更新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本市旧村庄更新改造工作,促进城乡建设协调发展,优化城市生态环境,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的长远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符合旧村庄改造政策且纳入城市更新(“三旧”改造)数据库的旧村庄的更新改造,以及经市政府同意,旧村庄与其他存量建设用地、零星农用地统筹整理进行成片更新改造,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旧村庄更新改造包括全面改造和微改造两种方式:(一)全面改造。
按照城乡规划的要求,难以通过局部改造改善居住环境、完善城市基础设施,须以整体拆除重建为主实施的更新方式。
(二)微改造。
以保护历史文化和自然生态、促进旧村庄和谐发展为目的的更新方式,包含整治修缮和局部改造。
整治修缮是对环境较差、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不完善的旧村庄,以改善居住环境和保护历史文化为目的,通过增加市政公共服务设施,管线下地,打通交通道路、消防通道,对单体建筑进行整治修缮和重建,实现“三线”下地、“雨污分流”,改善人居环境和提升社区功能。
局部改造是保持村庄传统特色风貌,改善居住环境,通过局部拆除、抽疏建筑等办法实施的整治。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府办规〔2019〕5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正文:----------------------------------------------------------------------------------------------------------------------------------------------------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府办规〔2019〕5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州市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实施细则》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4月18日广州市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三旧”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8〕3号),加快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坚持规划统领,有序推进城市更新(一)国土空间规划要强化城市发展战略引领,按照“多规合一”和全市“一盘棋”的要求,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落实城市更新等重点工作,优先保障重大项目用地需求;城市更新建设规划、行动计划要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合理划定城市更新重点区域范围,积极引领成片连片更新改造,指导城市更新项目有序推进。
二、动态调整“三旧”改造地块数据库(二)“三旧”改造标图建库实行动态调整,每季度调整一次,政府重点项目可实时申请调整。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于每年12月底前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纳入“三旧”改造标图建库和办理完善历史用地手续的用地时间为2009年12月31日前。
数据申报统一使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各有关部门配合做好基础资料共享。
三、推进旧村全面改造(三)旧村全面改造项目因用地和规划条件限制无法实现资金平衡的,区政府(广州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可采用征收等方式整合本村权属范围内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其他用地作为安置和公益设施用地,采用协议或划拨方式纳入旧村改造一并实施建设,也可通过政府补助、异地安置、异地容积率补偿等方式在全区统筹平衡;市重点项目可在全市统筹平衡。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评估及编制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评估及编制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公布日期】2023.03.15•【字号】•【施行日期】2023.03.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评估及编制工作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的发展理念和有关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86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措施》(粤发〔2021〕5号)要求,加强“五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传导协同,指导和规范新时期详细规划优化工作,有序推动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数据纳入全省“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一张图”)管理,促进实现规划业务在政务信息平台的“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协同、一网共享”。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按照“省级统筹、市县负责、有序推进、分类实施”的原则,落实《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若干指导意见(暂行)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1〕3号)的工作要求,以“详细规划单元”为抓手,通过系统评估已编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并科学划分详细规划单元,分类型、分地域、分阶段推进详细规划优化,强化详细规划数据整合,规范和加强详细规划编制管理工作,加快促进城镇空间内涵式、集约式、绿色发展。
二、主要任务(一)系统评估已编控制性详细规划。
市县自然资源部门按照《广东省城镇开发边界内已编控制性详细规划评估指南(试行)》(附件1)要求,开展已编控规评估工作,主要内容包括:(1)符合性评估,对控规与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及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的专项规划的符合性进行评估;(2)支撑性评估,对控规与已纳入市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的近中远期各类重点建设项目的支撑性进行评估;(3)适应性评估,对控规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安全韧性、城市更新及“三旧”改造、城市设计等新理念新要求的适应性进行评估;(4)实施性评估,对控规道路衔接、地块衔接、设施落地等可实施性进行评估。
广州城更新项目实施方案报批程序规定
广州市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方案报批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为规范有序推进我市城市更新工作,根据广州市城市更新“1+3”政策文件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报批程序规定。
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适用范围本程序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方案报批事项。
其他法律法规政策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第二条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方案报批程序(一)以全面改造方式进行城市更新的项目,实施方案报批程序按照本规定第二章(旧村庄更新项目实施方案报批程序规定)、第三章(旧厂房更新项目实施方案报批程序规定)、第四章(旧城镇更新项目实施方案报批程序规定)执行。
(二)城市更新微改造项目纳入全市城市更新项目年度实施计划、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不涉及融资地块出让的条件下,由区政府负责审核,同时报市城市更新局备案。
其他城市更新微改造项目参照全面改造更新项目相关规定报送市城市更新局审核。
(三)对于纳入近期及中期全面改造计划的旧村庄改造范围内的集体旧厂房,应当纳入整村改造范围编制整体实施方案,按照本规定第二章(旧村庄更新项目实施方案报批程序规定)执行。
对于未纳入近期及中期全面改造计划的旧村庄改造范围内的集体旧厂房申请先行改造的,应编制集体旧厂房全面改造实施方案及全村范围规划建设统筹方案,按照本规定第二章(旧村庄更新项目实施方案报批程序规定)执行。
对于有合法用地手续以及已完善历史用地手续的集体旧厂房工业园区升级改造项目,经市城市更新领导机构审定可不纳入旧村全面改造的,按照本规定第三章(旧厂房更新项目实施方案报批程序规定)执行。
第三条其他规定(一)城市更新项目涉及完善历史用地手续的,必须按相关规定提供完善历史用地手续材料,并按照本规定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和依程序进行报批。
纳入城市更新片区,统一进行更新的完善历史用地手续地块,应将完善历史用地手续地块项目实施方案统筹纳入城市更新片区策划方案。
未纳入城市更新片区,拟单独改造的完善历史用地手续地块,需按照本规定第三章旧厂房更新项目实施方案报批程序规定进行报批。
广州城更新项目报批程序指引试行-广州城更新局.doc
广州城更新项目报批程序指引试行-广州城更新局【说明】1.本参考模版主要按照旧村庄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需要制订,旧厂房、旧城镇项目实施方案可参考本模版大纲,按项目实际情况对内容进行适当增减。
2.提交项目实施方案时应附上更新项目范围、地块处置方案、更新项目总平面图的矢量文件(西安坐标系)。
17附件2(1):技术图纸附图附件2(1):技术图纸附图1.区位图(组图)1.区位图(组图)依据所在区域的现状特征和上层次规划要求,分别标明项目的地理位置、与周边地区的功能关系、交通联系、空间关系等内容。
2.项目范围图2.项目范围图在最新的1:500地形图上,标示项目的边界范围,并在备注栏中标明项目的用地面积(单位:平方米,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3.土地核查成果图3.土地核查成果图依据城市更新数据库中的基础数据,标示项目范围内所有地块的编号、地块边界、土地权属情况、现状建筑量等。
4.土地利用现状图4.土地利用现状图在最新的1:500地形图上,标示项目范围内的现状各类用地功能所对应的用地性质和代码、道路、公服和市政配套设施等。
5.建筑层数现状图5.建筑层数现状图在最新的1:500地形图上,标示项目范围内各建筑的层数,并用不同颜色标示。
6.建筑质量现状图6.建筑质量现状图在最新的1:500地形图上,标示项目范围内各建筑的质量,并用不同颜色标示。
如涉及危房改造的,应包括危房分布示意图,和相关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7.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7.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在最新的1:500地形图上,标示项目范围内全部地块的地块边界及规划期18末用地分类编码。
8.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图8.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图在最新的1:500地形图上,标示项目范围内全部地块的地块边界及用地性质代码。
9.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图9.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图在最新的1:500地形图上,标示项目范围内全部地块的地块边界、地块编号、用地性质代码、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设施图例以及用地填色,并附“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广州市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编制指引附件:广州市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成果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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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方案
1.发展定位与主导功能
(1)城市更新单元发展定位。 (2)城市更新单元主导功能。
定位分析与功能分析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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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方案
2.产业发展指引
(1)产业选择与发展指引。 (2)产业空间布局。 (3)工业产业区块调整方案(如涉及的)。
产业空间布局图
标图建库分析图
需完善历史用地手续示意图
“三地”处置情况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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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土地整备
5.城市更新单元内需征收的农用地情况 6.城市更新单元内需整合收购国有用地情况 7.城市更新单元内需置换的土地情况
需征收农用地示意图
需整合收购国有用地示意图
• 需置换土地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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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土地整备
8.城市更新单元内留用地、飞地等处置情况。 9.城市更新单元内需无偿交由政府地块情况。 10.其他需整备用地情况
3.城市设计效果
城市设计效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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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经济可行性分析
1.成本核算
(1)经区政府认定的现状基础数据调查成果,核算现状建筑面积、 复建建筑面积总量,说明现状权益情况。
其中 其中
其中
有证 无证
有证 无证
类别
村民住宅
集体物业
国有建筑 村历史文物 已批未建村民住宅
现状基础数据调查成果 建筑栋数
建筑面积
基底面积 数据说明
传统风貌建筑 历史建筑线索 传统风貌建筑线索 预先保护对象
古树名木
总计
名称
历史文化遗产现状分布图
15
三、现状基本情况
7.公共服务设施与市政基础设施情况
(1)城市更新单元内公共服务设施类型、规模及分布情况。
广州市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报批程序
广州市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报批程序1. 背景广州市城市更新项目旨在改善城市环境和提升居民生活质量。
为了确保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和合规性,详细规划报批程序被引入。
2. 报批程序2.1 项目申报城市更新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需要向广州市城市更新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管理部门”)递交详细规划报批申请。
申请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详细规划报批申请书- 单元规划设计方案-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经济效益分析报告- 其他相关的批准文件和证明材料2.2 审查和评估管理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和评估。
主要内容包括:- 规划方案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城市建设规划- 项目是否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经济效益是否可行和可持续- 社会稳定和居民合法权益的保障2.3 公示和听证如果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管理部门会组织项目公示和听证。
公示和听证的目的是让公众了解项目内容,并提供意见和建议。
听证会通常由管理部门主持,听取各方的意见,并记录下来。
2.4 报批和批复根据公示和听证的情况,管理部门会综合评估,并在法定时限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如果项目获得批准,管理部门将颁发批复文件,并要求申请单位按照批复的要求开展下一阶段的工作。
3. 监管和执行一旦项目获得批准,管理部门将监督和执行项目的实施过程。
监管和执行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监督项目按照批复要求进行施工和建设- 确保项目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要求- 监测项目的环境影响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修复和改善4. 结论广州市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报批程序是城市更新项目中的重要环节。
通过严格的申报、评估、公示、听证和批复程序,可以保障项目的合规性和可持续发展。
管理部门的监管和执行工作则负责确保项目的有效实施和环境保护。
广州最新批复!城中村改造规划定了!
城市更新广州最新批复!编辑/陈家文城中村改造规划定了!近日消息,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广州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1—2035年)》《广州市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2021—2035年)》。
据批复,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按照《专项规划》确定的目标和时序,分区引导、分类施策,积极稳步高质量推进广州市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落实城市发展战略,持续优化城市结构,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据了解,去年10月,《广州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根据中指研究院监测数据显示,2021年、2022年、2023年城市更新政策出台的数量均较多。
2021年、2022年是各地城市更新政策出台的高峰期,年度出台的市级政策数量均在130项左右。
2023年,超15个省出台了超过30条政策,超96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出台了129条市级城市更新政策,仍然处于政策出台高峰期。
中指研究院认为,回顾过去几年的政策变迁,2021年住建部提出“防止大拆大建”,在大的政策基调下,城市更新大特大城市房地产新模式下重点发展的方向。
同时,相关部门及时总结城中村改造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
第二,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仍然是确保城市更新可持续性的重要保障,各地将进一步结合实际,按照城市更新的总体要求和目标,因地制宜细化要求,开展城市更新的规划、土地、资金支持政策探索创新。
第三,围绕城市更新继续完善相关维度的政策支持体系,包括城市体检、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试点城市经验总结、金融工具创新等。
《专项规划》都有哪些亮点?平方公里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提出,至2035年累计推进城市更新平方公里(含城中村改造155平方公里),通过微改造、混合改造、全面改造多种方式并举,推动低效存量土地的盘活再利用。
分步有序推进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统筹新增用地与存量用地资源配置,2025年,累计推进城市更新约130平方公里(含城中村改造70平方公里)。
2030年,累计推进城市更新约230平方公里(含城中村改造120平方公里)。
政策深度解读: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城市更新工作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01106
《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城市更新工作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解读2020年9月9日,《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城市更新工作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穗字【2020】10号文,含5份配套指引,以下简称“《意见》”)经中共广州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审议下发。
该《意见》从全局层面,对新一轮城市更新作出了“五年大变化,十年焕然一新”的重要部署。
从指导城市更新实践的角度,有以下几方面要点,应予关注:一、明确目标任务,充分考虑城市更新实际困难,突出重点相较于《征求意见稿》“按照2025年重点地区先行完成改造,2030年城市建成区全部完成改造”的提法,正式下发版本“实现城市面貌年年有变化、五年大变化、十年焕然一新”的表述则相对留有余地。
同时进一步明确未来十年工作重点:2025年前,先行推进重点地区更新,着重推进城中村及周边地区存量用地改造。
重点是国土空间规划几大重大功能平台核心区,包括机场周边地区、铁路枢纽周边、广州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中新广州知识城片区、白鹅潭商务区、广佛高质量发展融合示范区启动区等;2030年底前,全面推进城市集中建成区更新,以城市集中建成区内的旧村主改造为重点。
包括上述重大功能平台、轨道站点周边、城市门户地区和景观廊道沿线涉及的存量用地。
提法的转变,结合下述圈层产业比例指引,反映出政府对旧改功能定位的进一步清晰:即以旧改配合完善重点功能平台落地。
二、强调产城融合及职住平衡,划定圈层,分区施政在贯彻产城融合理念方面,《意见》主要措施是针对城市更新划定圈层,按圈层管理产业的占比比例。
《意见》对广州市城市更新规划管理圈层划分如下:第一圈层:环城高速以内的区域,城市更新单元产业建设量原则上占总建设量60%以上;第二圈层:环城高速以外,东至天河-黄埔、番禺-黄埔区界,南至广明高速,西至广州-佛山市界,北至华南快速,产业量占比总建设量40%以上;第三圈层:除第一、二圈层以外区域,可由所在区结合片区产业发展规划和城市更新单元实际,自行制定指引。
广州市城市更新片区策划文件
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更新片区策划方案编制适用本指引。
1.3
城市更新片区策划的主要任务是:依据城市更新中长期规划,参考经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等规划以及国家、省、市政府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对城市更新片区的目标定位、更新项目划定、更新模式、土地利用、开发建设指标、公共配套设施、道路交通、市政工程、城市设计、利益平衡以及分期实施等方面作出安排和指引,明确地区更新实施的规划要求、协调各方利益、落实城市更新目标和责任。
(3)用地现状梳理
在广州市城市更新局数据库基础上,明确更新片区内权属情况,根据权属调查的基本情况分别归类。
在土地、房产权属调查基础上,依据《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及其配套文件规定对现状建设量的计算方法,统计核算更新片区内现状合法、违法建筑物的建筑面积。
说明更新片区内现状权益状况,包括权益主体的类型、数量、空间分布特征等,分析现状权益分布对更新片区的空间布局、交通组织、地块划分、合宗开发、权利与责任分配等产生的影响。
本规定由广州市城市更新局负责解释。
第二章编制内容
2.1
说明城市更新片区策划方案编制的背景及主要过程,包括策划方案的委托、编制、公示、审查和审批过程等。
2.2
(1)区位条件分析
说明更新片区的地理位置和用地范围,分析其在区域中的功能、交通、环境景观等方面的地位和作用。
(2)片区范围划定
按照《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划定城市更新片区,保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相对完整,综合考虑道路、河流等自然要素及产权边界等因素,符合成片连片和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此外,注意对接城市规划管理单元界线与土地规划的重要控制线,片区范围应结合土地整理的手段保持单元的完整性和独立性。
广州城更新项目报批程序指引试行-广州城更新局
广州市城市更新项目报批程序指引(试行)广州市城市更新局2016年6月目录旧村庄更新项目报批程序流程图 (1)旧厂房更新项目报批程序流程图 (2)旧城镇更新项目报批程序流程图 (3)附注 (4)附件1广州市城市更新项目策划方案(参考模板) (6)附件2广州市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方案(参考模板) (12)附件2(1)技术图纸附图 (17)附件2(2)更新改造项目综合数据一览表 (19)附件2(3)微改造项目更新成本一览表 (20)附件2(4)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参考模版) (21)附件2(5)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22)附件3-1. 广州市旧村庄更新改造意向表(示范文本) (23)附件3-2. 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方案审核申报材料标准(旧村类) (24)附件3-3. 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方案审核申报表(旧村类) (25)附件3-4. 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方案审核申报材料受理回执(旧村类) (27)附件4-1. 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方案审核申报材料标准(旧厂类) (29)附件4-2. 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方案审核申报表(旧厂类) (30)附件4-3. 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方案审核申报材料受理回执(旧厂类) (32)附件5-1. 广州市旧城镇更新改造意向表(示范文本) (34)附件5-2. 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方案审核申报材料标准(旧城类) (35)附件5-3. 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方案审核申报表(旧城类) (36)附件5-4. 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方案审核申报材料受理回执(旧城类) (38)附件6. 广州市城市更新项目案件审核结果通知书 (40)项目申报阶段申请纳入标图建库确定改造范围村集体经济组织拟定改造意向书征求村民改造意愿,召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超过(含)2/3以上的成员代表参加,并取得到会代表2/3以上通过,可向区政府/区城市更新机构申请改造申请纳入城市更新年度计划涉及重大项目应组织专家论证对权属单一、征求意见获得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80%以上同意改造的村,可确定为合作改造或自主改造模式,并由区政府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复建安置总量核算方式,核算方式确定后不得变更城市更新机构组织开展政策宣讲和业务培训附件1附件3-1项目方案编制阶段控规稳定涉及控规调整区政府统筹组织编制片区策划方案(包括基础数据摸查)区政府统筹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基础数据核查)市城市更新局牵头会同市城市更新领导机构成员单位进行研究,重大复杂项目应报市城市更新领导机构研究协调后,将论证意见反馈区政府/区城市更新机构区政府/区城市更新机构统筹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征求各方意见,形成草案及其说明报市城市更新局初审项目方案审核阶段征求市城市更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如涉及重大项目或存在较大争议的项目可组织专家会议咨询市城市更新局业务会议、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形成上会稿区政府征求权属业主、市、区相关部门意见修改后报送城市更新局审核市城市更新局受理申报材料提交市城市更新领导机构审议通过涉及完善历史用地手续的按报批要求上报省政府审批省政府批复同意完善历史用地手续表决稿经村民(含村改居后的居民和世居祖屋权属人)总人数的80%以上同意后形成送审稿上报市城市更新局区政府/区城市更新机构按照论证意见修改完善形成村民表决稿市城市更新局组织市有关职能部门进行片区策划方案联合审查市城市更新领导机构审定片区策划方案区政府/区城市更新机构编制控调方案,提交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并经市政府批准附件2项目方案批复阶段市城市更新局按市城市更新领导机构审议意见组织修改完善形成最终稿市城市更新局向区政府发出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区政府组织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社会风险评估并通过区政府向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布项目实施方案公告,公告发布之日为批复生效时间(对于住宅房屋可分期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每一期应当达到80%以上权属人签约后方可启动房屋拆除工作)项目方案批后实施阶段区政府/区城市更新机构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批复的实施方案引进合作企业区政府服务中心集中受理立项、规划、国土等行政审批申请,实行并联审批项目建设完成验收涉及完善历史用地手续地块登记确权附件3-2、3-3、3-4附件61项目申报阶段权属人(涉及多个权属人的应当进行土地归宗后由同一个权利主体)向区政府/区城市更新机构申请改造申请纳入城市更新年度计划旧厂房土地权属人统市城市更新旧厂房土地权属人编征求属地区政府,涉及重大项目应组织专家论证申请纳入标图建库确定权属改造范围城市更新机构组织开展政策宣讲和业务培训附件1项目方案编制阶段控规稳定权属人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征求属地区政府、相关单位的意见形成送审稿上报市城市更新局审核项目方案审核阶段市城市更新局征求市城市更新领导机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意见,重大项目或存在较大争议的项目可组织专家会议咨询市城市更新局业务会议、办公会议审议,结果告知权属人市城市更新局受理申报材料符合上报条件涉及完善历史用地手省政府批复涉及控规调整筹组织编制片区策划方案(包括基础数据摸查)市城市更新局组织市有关职能部门进行片区策划方案联合审查领导机构审定片区策划方案制控调方案,提交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并经市政府批准市、区相关部门意见修改后报送城市更新局审核不符合上报条件退回权属人附件6附件2附件4-1、4-2、4-3提交市城市更新领导机构审议并通过项目方案批复阶段市城市更新局按市城市更新领导机构审议意见组织修改完成项目实施方案市城市更新局向权属人发出项目实施方案批复续的按报批要求上报省政府审批同意完善历史用地手续项目方案批后实施阶段区政府服务中心集中受理立项、规划、国土等行政审批申请,实行并联审批项目建设完成验收完善历史用地手续地块登记确权附件62项目申报阶段区政府/区城市更新机构组织征询改造区域内居民改造意愿,同意改造户数比例达到90%以上可启动改造申请纳入城市更新年度计划申请纳入标图建库区政府征求权属业确定改造范围涉及重大项目应组织专家论证城市更新机构组织开展政策宣讲和业务培训附件5-1附件1项目方案编制阶段涉及控规调整区政府/区城市更新机构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基础数据核定)表决稿经同意改造户数比例达到90%以上,由区政府/区城市更新机构形成送审稿上报市城市更新局项目方案征求市城市更新领导机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市城市更区政府/区城市更新局征求各方意见,形成草案及其说明报市城市更新局初审区政府/区城市更新机构根据市城市更新局反馈论证意见修改完善形成居民表决稿区政府统筹组织编制片区策划方案(包括基础数据摸查)主、市、区相关部门意见修改后报送城市更新局审核市城市更新局组织市有关职能部门进行片区策划方案联合审查市城市更新领导机构审定片区策划方案区政府/区城市更新机构编制控调方案,提交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并经市政府批准市城市更新局牵头会同市城市更新领导机构成员单位进行研究,重大复杂项目应报市城市更新领导机构研究协调后,将论证意见反馈区政府/区城市更新机构控规稳定市城市更新局业务会议、办公会不符合上报条件退回区政府/区城市更新机构附件2附件5-2、5-3、5-4附件6审核阶段意见,重大项目或存在较大争议的项目可组织专家会议咨询新局受理申报材料项目方案批复阶段市城市更新局按市城市更新领导机构审议意见组织修改完成形成最终稿市城市更新局向区政府发出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区政府组织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社会风险评估并通过区政府以公告形式发布项目实施方案,公告发布之日为批复生效时间项目方案批后实施阶段区政府组织实施,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生效条件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居民达到2/3以上的,方可具体实施拆迁区政府服务中心集中受理立项、规划、国土等行政审批申请,实行并联审批项目建设完成验收涉及完善历史用地手续地块登记确权议审议,结果告知权属人符合上报条件提交市城市更新领导机构审议并通过涉及完善历史用地手续的按报批要求上报省政府审批省政府批复同意完善历史用地手续附件63附注1.申请纳入标图建库:申请单位向区城市更新机构咨询。
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4号——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
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4号——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12.01•【字号】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4号•【施行日期】2016.01.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4号《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已经2015年9月28日市政府第14届18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市长陈建华2015年12月1日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城市土地有计划开发利用,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传承历史文化,优化产业结构,统筹城乡发展,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保障社会公共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土资源部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更新是指由政府部门、土地权属人或者其他符合规定的主体,按照“三旧”改造政策、棚户区改造政策、危破旧房改造政策等,在城市更新规划范围内,对低效存量建设用地进行盘活利用以及对危破旧房进行整治、改善、重建、活化、提升的活动。
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城市更新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城市更新遵循“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统筹规划、节约集约,利益共享、公平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城市更新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公益优先,尊重民意,切实改善民生。
城市更新应当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配套,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营造干净、整洁、平安、有序的城市环境。
第五条城市更新应当有利于产业集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城市更新应当引导产业高端化、低碳化、集群化、国际化发展,支持金融、科技、总部经济、电子商务、文化体育等现代服务业,推动制造业高端化发展,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化总部经济发展环境,以总部经济引领产业转型升级。
城市更新应当推进产业项目集聚,引导落后产业整合和升级改造,推动优势产业、优势企业、优势资源和要素集中,并充分发挥其辐射、带动功能,发展以优势产业(产品)链为主导、关联性强、集约度高的产业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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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报批指引
一、概述
(一)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工作,规范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报批流程,明确各阶段工作要求,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广东省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动“三旧”改造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粤府〔2019〕71号)《广州市城乡规划程序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59号)《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城市更新工作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穗字〔2020〕10号)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要求。
(二)城市更新单元。
本指引中所指“城市更新单元”是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单元的一种类型,以低效存量用地再开发利用(城市更新改造项目)为主,称为城市更新单元。
(三)城市更新单元划定。
以城市更新项目范围为基础,可包括多个更新项目,以成片连片为基本原则,综合考虑道路、河流等要素及产权边界、行政管理界线等因素,保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相对完整,落实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单元划分要求,划定城市更新单元。
城市更新单元内可结合具体更新项目划分子单元(街区单元)。
(四)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统筹组织,各区政府(广州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具体负责,可结合城市更新需要组织编制或者修改城市更新单元范围内的国土空间详细规划。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规划统领原则。
强化规划在城市建设中战略引领和刚性控制的重要作用,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管控要求,科学编制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提高可实施性,加快推动城市更新项目落地。
(二)坚持依法依规原则。
严格遵守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修改、审查审批的法定程序,开展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相关工作。
(三)坚持高效推进原则。
优化工作流程,加强市区联动,明确工作界面,提高审批效率,发挥区政府城市更新第一责任主体作用。
(四)坚持简政放权原则。
落实“放管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建立“单元详细规划+地块详细规划”分层编制和刚弹结合分级审批管控体系,既坚持全市规划“一盘棋”,又实现放权强区。
三、工作程序(附件1)
(一)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必要性论证。
1.划定城市更新单元。
根据城市更新项目需要,由区政
府统筹整合,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城市更新单元划定原则,合理划定城市更新单元。
2.城市更新单元内的更新项目纳入城市更新年度计划、三年实施计划和五年行动方案的,或市委、市政府部署推进的,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的必要性论证内容可纳入规划方案,一并开展公示和报批程序。
(二)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方案编制。
1.编制规划及开展评估。
区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开展交通影响评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历史文化遗产影响评估,涉及安全隐患的需开展安全评估, 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或涉及不良地质作用的需开展地质环境质量评估,预判存在重大矛盾的需开展社会风险评估,涉及其他工程项目纳入改造成本的需开展工程造价评估等。
2.征求意见及公示。
区政府征求市相关部门意见,同步开展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草案公示,多种方式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公示时间不少于30日。
根据意见修改完善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及评估报告。
3.区政府审查。
区政府对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及评估报告进行审查,如有需要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通过后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附件2)
4.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及评估报告进行技术审查,书面征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意见,如有需要组织召开专家、市直相关部门评审会,区政府按照
反馈意见修改完善,经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业务会审查通过后,提请市规委会审议。
(三)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审批。
1.市规委会审议。
市规委会审议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审议通过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市政府;审议未通过,由区政府组织修改,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重新审查后,再次提请审议。
2.市政府批准。
市政府批准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网上通告,按程序将矢量文件纳入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一张图”系统。
(四)备案和归档。
1.市人大备案。
区政府协助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按要求准备备案材料,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按程序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附件3)
2.资料归档。
区政府协助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将各阶段档案文件及相关材料整理归档,一式两份,一份交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归档,一份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保存。
(附件4)
四、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分级审批
(一)划定城市更新重点管控区域。
为实现广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战略目标,确保城市有序建设和发展,有必要对中心城区核心区、重点功能片区与发展平台、重大基础设施与民生设施、生态廊道、河涌水系管理范围、洪涝风险区域、历史文化保护范围等区域进行规
划重点管控。
以国土空间规划为统领,通过盘活低效存量用地资源,优化城市功能布局,补齐配套设施短板,增加政府储备用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实现广州高质量发展。
城市更新重点管控区域东至天河-黄埔、番禺-黄埔区界,南至广明高速,西至广州-佛山市界,北至华南快速。
主要包含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全部,以及白云区南部(华南快速以南地区)、番禺区北部(广明高速以北地区),面积617平方公里。
(附件5)
(二)实行刚弹结合的管控体系。
实行“单元详细规划+地块详细规划”刚弹结合的管控体系。
刚性指标主要在单元导则中规定,弹性指标主要在地块图则中体现。
(三)刚性指标修改。
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地块详细规划”经市政府批准后,刚性指标原则上不进行修改。
确需修改的,需按程序再次报批。
(四)弹性指标优化。
因项目实施需要优化弹性指标的,单元位于城市更新重点管控区域范围内和跨重点管控区域范围的,征求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意见,涉及重大问题报请市政府同意后,可由区政府审批;单元位于重点管控区域范围外的,可由区政府直接审批。
区政府应组织按程序将矢量文件纳入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一张图”系统。
具体审批程序可由区政府
结合实际情况制订。
五、附则
(一)位于市重点功能片区的城市更新单元应同时符合市重点功能片区的详细规划报批要求。
(二)黄埔区、南沙区、增城区、广州空港经济区应落实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管理制度,规划审批按照市政府下放或委托权限的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1.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报批流程图
2.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报送材料清单及要求
3.市人大备案材料清单及要求
4.归档资料清单及要求
5.城市更新重点管控区域范围示意图
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报批流程图
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报送材料清单及要求
附件3
市人大备案材料清单及要求
备注:以上材料纸质一式两份,电子光盘一式两份。
附件4
归档资料清单及要求
一、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方案编制阶段
1.区政府报送函
2.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成果
3.汇报文件+1分钟视频
4.上网文件
5.交通影响评估报告
6.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7.历史文化遗产影响评估报告
8.其他评估报告(安全评估、地质环境质量评估、社会风险评估、工程造价评估等,视项目需要而定)
9.城市更新项目纳入计划或为市委、市政府部署推进的证明文件(正式印发的计划或会议纪要的复印件)
10.电子光盘
11.专家、市直相关部门评审会意见
12.市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业务会会议纪要
13.其他材料(视情况而定)
二、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审批阶段
1.市规委会会议请示
2.会议通知
3.会议签到表、到会情况表
4.会议议程
5.发言素材
6.注意事项
7.上会审议成果(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成果、汇报文件、1分钟视频、相关评估报告)
8.会议纪要(呈批件、速记、红头文)
9.报市政府成果(请示文、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成果、汇报文件、相关评估报告)
10.市政府批准文件
11.网上通告(通告文、通告附图)
12.上网文件
三、备案阶段
(一)报市人大的报告
(二)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上市规委会审议汇报材料
(三)市规委会审议意见(市规委会会议纪要)
(四)市人民政府批准文件
(五)经批准的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成果(报市政府请示及成果、通告文、通告附图)
备注:以上各阶段归档材料纸质一式两份,电子光盘一式两份。
附件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