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的公正观-2019年文档
马克思公平观
马克思公平观
马克思的公平观强调社会的公平和平等,认为每个人应当根据自己的能力和劳动得到相应的报酬。
他坚持认为,社会制度应该消除贫富差距,消除剥削,并为所有人提供平等的机会和待遇。
马克思主义公平观的核心概念包括以下几点:
1. 劳动者的价值:马克思认为,劳动者创造了社会财富的价值,因此他们应该分享这种价值的产出。
公平的社会应该给予劳动者公正的报酬,而不是剥削他们的劳动价值。
2. 平等的机会:马克思主义强调每个人都应该有平等的机会去发展自己的能力和才华。
他反对特权阶级的产生,主张社会应该为所有人提供平等的教育、医疗和就业机会,以确保每个人都有平等的发展机会。
3. 资源的公平分配:马克思认为,社会应该按照每个人的需要来分配资源,而不是按照权力或财产的大小来分配。
他主张社会应该消除贫富差距,确保每个人都能够获得基本生活需求的满足。
总之,马克思的公平观强调消除剥削和不平等,追求社会的公平和平等。
他认为劳动者的价值应该得到认可和报酬,每个人应该有平等的机会和待遇,社会应该按需分配资源。
马克思主义政治公正思想的解读-最新文档资料
马克思主义政治公正思想的解读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公正问题开始受到学术界的关注,但纵观多年来的研究成果,更多的学者都把目光投向了社会分配方面,都首先把社会公正问题当成了经济问题。
但笔者认为从宏观上构建起社会公正的总体框架,就必须承认公正问题首先应是一个政治问题,政治公正才是最大的公正。
如不能在宏观理论层面上正确阐释国家的政治公正问题,就很容易造成整个社会公正理论的“碎片化”,从而导致人们仅仅从实际利益层面或仅仅从具体处境中去理解社会的公正问题。
基于以上认识,笔者撰写此文。
1.马克思主义政治公正的涵义从马克思早年到晚年的著述中都包含及其丰富的关于政治公正的思想,笔者经过梳理认为,公正是最一般的称谓,可以代表公平和正义的合意。
所谓政治公正,是指在特定的政治环境中,国家管理者为最大限度地保证其全体成员的自由民主权利,对各种社会政治利益的合理分配及对社会政治秩序的合理设定。
在本质上,它是以权力分配和利益界定的合理性为终极价值追求的国家行为。
2.马克思主义政治公正的核心问题权力和权利问题马克思主义政治公正的核心问题。
政治学从本质上说就是研究权力的学问,包括权力获得、使用、巩固和维护以及公众对权力的监督与制约等等。
政治公正要研究的就是权力在行使过程中如何能够代表绝大多数人的利益,构建一个和谐的政治系统,以及各种关系的处理。
政治公正对个人而讲,就是政治制度如何保障个人权利得到实现;对国家来讲,就是公共权力资源如何合理分配,因为公共权力的公正配置意味着社会大多数成员都可以分享这种权力,在这个基础上,个人平等自由的的权力才有可能实现。
3.马克思主义政治公正的物质前提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政治公正的基本前提是高度发达的物质条件,认为只有以高度发达的生产力为基础,一个社会才具备相应的经济资源,才能为政治公正的实现提供必须的方式和途径。
没有生产力的充分发展,就不可能在生产、消费、分配等方面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主义制度。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力是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赖以建立的物质基础,是一切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
马克思恩格斯的公平正义思想及当代启示-精品文档
马克思恩格斯的公平正义思想及当代启示马克思恩格斯很少直接论述公平正义,但不意味着他们对此没有关注。
事实上,在他们的文本中蕴涵着丰富的公平正义思想,主要体现在对资本主义的批判以及对共产主义的展望当中。
深刻挖掘马克思恩格斯文本中的公平正义思想,对于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启示。
一、马克思恩格斯公平正义思想的理论来源马克思恩格斯的公平正义思想内涵丰富、寓意深刻。
同所有理论创作一样,他们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吸取了以往思想家的理论精华,包括德国古典哲学、亚当·斯密的经济伦理学说以及空想社会主义者的诸多思想。
马克思恩格斯在继承前人成果的基础之上,经过深邃的理论思考与实践探索,最终形成了科学的公平正义观。
第一,马克思恩格斯对德国古典哲学公平正义思想的批判和继承。
德国古典哲学理论庞杂、学派林立。
马克思恩格斯主要借鉴了黑格尔和费尔巴哈的公平正义思想。
黑格尔指出:“正义思想、正义概念一下子就得到了承认,非正义的旧支柱不能对它作任何抵抗,因此正义思想现在就成了宪法的基础,今后一切都必须以此为根据。
”由于受阶级属性和时代局限性的制约,这种观点虽然深刻,但本质上属于唯心主义,是本末倒置的辩证法,没有认清公平正义的本质。
而费尔巴哈却指出:“思维与存在的真正关系只是这样的:存在是主体,而思维是宾词。
思维是从存在来的,然而存在并不来自思维。
”可以说,费尔巴哈扶正了社会意识与社会存在的关系,其唯物主义思想为马克思恩格斯的研究工作提供了重要启迪,促使马克思恩格斯对公平正义的思考从单纯的抽象思辨转换到现实的物质生产方式当中去。
最后马克思恩格斯批判继承了两者的合理内核,总结出经典结论,“只要与生产方式相适应,相一致,就是正义的;只要与生产方式相矛盾,就是非正义的”。
可见马克思恩格斯在扬弃德国古典哲学的基础上,创立了新的公平正义观。
第二,马克思恩格斯对亚当·斯密公平正义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亚当·斯密是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家和伦理学家,他的公平正义思想主要体现在他的经济伦理学说当中,他一生有两大著作:《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和《道德情操论》。
马克思公正观的形成过程、内容及实现途径-马克思主义论文-哲学论文
马克思公正观的形成过程、内容及实现途径-马克思主义论文-哲学论文——文章均为WORD文档,下载后可直接编辑使用亦可打印——任何理论成果的得出,都是建立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之上。
对学术界在马克思的公正观这一理论研究加以梳理和总结,有助于从中得到思想启发,加深对公正问题的认识。
关于马克思公正观的研究总体上看比较细碎杂多,研究者从不同的角度各抒己见,并没有形成专门的研究范围。
因此,在阐明综述这块很难达到纲举目张的效果。
研究细碎这一特点主要体现在,学者们注重从马克思公正观的内涵、特征、内容、分析方法、实现路径、时代意义等方面进行阐述。
并且大多情况下一篇文章中几乎都能涉及到如上所说的诸多方面。
比较这些文章虽然在论证过程中所引论据并不是千篇一律,但所证明的论点却是一致的。
所以从宏观上看,难以入手将马克思公正观的研究划分为几个大的版块加以理清。
但这并不妨碍从一些小的问题出发,将众多关于此问题的研究归纳总结,来说明学术界对此问题的研究状况。
下面就从几个方面对此问题展开论述。
一、马克思公正观的形成过程任何理论的形成都不是一蹴而就的,它必须经过漫长的演化发展,通过与旧有势力、敌对理论的论战,并经过实践的检验之后,方能成为一种新的理论为世人接受。
马克思的公正观同样经历了这样一个漫长的过程。
唐正东在《马克思公正观的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基础》这篇文章中,以时间顺序为坐标,对马克思的公正观的形成过程进行了细致的研究。
文中指出,青年时期的马克思并没有涉及到公正问题,而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才对公正有了初步认识,然而由于早期的马克思对生产关系概念的理解尚处经验历史的层面,还不能说明资本主义社会存在不公正的内在原因。
具体表现在马克思只是对分工和所有制的几种形态做了直观的梳理,并没有就前后社会形态之间的变化原因作出解释。
在《哲学的贫困》中,马克思研究视野从对历史发展过程的研究转向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探索。
此时的马克思已经开始关注生产力的转变是如何带动生产关系的转变的,而不是停留在生产力( 分工) 、生产关系( 所有制) 的不同阶段的、经验特征的描述上[1]但是这一时期他还没有认识到生产资料私有制是一切不公正的根源,而仅仅将社会的不公正理解为财富分配的不合理。
马克思主义公平观的实践意义
马克思主义公平观的实践意义作者:梁怡来源:《青年与社会》2019年第23期摘要:公平是人们一直以来追求的价值,同时也是促进人类社会不断进步的重要推动力。
马克思主义当中就很好地诠释了社会公平的概念,并成为了指导我国社会发展和进步的重要思想理念。
在马克思公平观的指导下,我国在社会公平方面取得了重大的进展,对于贫富差距过大、城乡发展不均衡等重要问题都有了一定的改善。
目前,我国处于重要的社会转型时期,正在为缩小差距、实现公平而不断努力。
因此这个时候我们也要充分结合马克思主义思想,促进社会的公平性发展。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公平观;实践意义一、马克思主义公平观性质的阐述马克思主义对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马克思主义公平观也为我国社会公平的建设指明了方向。
马克思主义公平观是在空想社会主义思想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并在实践当中得到了不断的丰富。
马克思指出资本主义制度是导致社会不公平的根源所在,只有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才能更好的消除社会差距,为实现社会公平提供重要理论依据。
同时,马克思也对公平这一概念作了说明,公平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不存在绝对的公平。
(一)时代性首先,公平的内容和性质取决于社会的经济基础,马克思主义中强调要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关系中认识社会公平这一概念。
也就是说社会的经济基础才能决定上层建筑,同时也能够决定公平的基本内容和性质。
同时,公平也要具有时代性,必须要与当时的社会形态相适应才能够得到更好的运用。
由于经济基础对公平的重要性,因此当社会的生产方式与经济结构发生变化的时候,公平的性质也会随之改变。
而脱离了经济基础的公平是没有意义的。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经济结构的改变也会导致新的公平的产生。
(二)相对性其次,公平还具有相对性。
公平的相对性特点主要是由于阶级和客观条件所决定的。
阶级原因所造成的公平相对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是社会公平代表的是统治阶级的利益。
这样一来,在统治阶级眼里的公平与非统治阶级眼里的公平是不同的。
马克思正义观
马克思的正义观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马克思和恩格斯, 站在无产阶级和人民大众的立场上, 以历史唯物主义为基础, 以人类的自由解放为目标, 继承了人类思想史上关于正义理论的各种积极因素, 提出了关于正义问题的一系列重要的思想原则。
诚然, 马克思和恩格斯较少从正面论述正义, 却经常对关于正义的理论持批判的态度。
但是, 正如马克思在论述宗教批判时所说的: “这种批判撕碎锁链上那些虚构的花朵, 不是要人依旧戴上没有幻想没有慰藉的锁链, 而是要人扔掉它, 采摘新鲜的花朵”。
同样, 他们批判资产阶级正义观的虚伪性, 并不是不要正义, 而是为了实现真正的正义。
他们认为, 在存在着阶级对立的历史条件下, 离开消灭阶级的要求而侈谈正义只能转移人们对于消灭阶级这一根本任务的关注。
然而, 这并不意味着在他们的思想视野中没有正义问题的地位。
相反, 在他们提出的一系列重要思想中, 蕴涵着他们对于正义问题的深入思考。
而且他们之所以以毕生精力投身于消灭阶级的伟大事业, 也正是因为他们意识到阶级剥削和阶级压迫是非正义的, 正是为了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正义。
今天, 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正义观, 对于我们正确把握社会主义正义原则,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一、马克思注意正义观的价值基点任何一种正义观念, 都有一个价值基点问题, 即以个人作为思考正义问题出发点还是以社会作为思考正义问题的出发点。
出发点不同, 决定着正义观念的不同思想倾向和理论特点。
与正义的价值基点问题相联系, 还有一个正义的主题问题, 即把正义理解为个人行为的正义还是理解为社会制度的正义。
一般来说, 以个人作为正义的价值基点, 往往会把正义的主题集中在社会制度的正义上, 即以正义的社会制度来实现和保障个人的自由和权利; 而以社会作为正义的价值基点, 往往会把正义理解为个人行为的正义, 即通过个人的合乎正义要求的行为来推进和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
论马克思恩格斯的公正观
论马克思恩格斯的公正观
【摘要】:“社会公正”是亘古不衰的主题,从遥远的古希腊到今天,社会公正观经历了无数次的革新,但依旧是人们的追求。
在当今,尽管有良知的思想家不断呼吁,但无论从国际社会还是国内,社会公正都面临严峻的挑战。
在国际上,经济、政治和文化等方面都存在着不公正的现象,而在我国国内,由于市场经济的建立,人们总体上生活水平得到很大提高,但随着贫富差距的逐渐拉大,也存在着社会不公正现象。
本文首先从古到今,从西方到东方,考察了社会公正学说的历史演变过程。
之后,话题转到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公正观上,梳理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公正概念的定义——自由平等的基本取向、分配公正的追求及社会调剂的功用。
也叙述了社会公正观的历史逻辑发展,同时也指出了其公正观的理论特征:主体选择性与客体制约性的统一、历史阶段性与社会过程性的统一、科学性与人文性的统一和阶级性与全人类性的统一。
力求全面的剖析马克思的社会公正观,以求能对我国现今社会公正寻求找到坚实的理论基础。
最后,联系到我国实际,指出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公正”思想在我国的实践,同时指出我国当今的政治文明建设、市场经济的完善及和谐社会的建构都离不开社会公正。
马克思主义公正观对缩小中国城乡差距的启示-最新年精选文档
马克思主义公正观对缩小中国城乡差距的启示公平正义是人类追求美好社会的永恒主题,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价值目标,更是马克思主义具有强大生命力的原因所在。
在不同的历史发展时期,社会公正表现着不同的形式和内容,但作为马克思主义者的不懈追求,其在本质上却蕴涵着很多相同之处,这就是马克思主义公正观的基本观点。
一、马克思主义公正观的基本观点(一)以物质生产为基础社会公正的实现程度取决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
马克思认为,“正义作为一种价值观念在实质上是物质生产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其表述的内容归根到底无非是对物质生产的反映”[1]30。
“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2]32。
因此,社会公平归根结底是由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的,我们必须在现实生产力允许的范围内解决社会公正问题。
“发展是硬道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都是针对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提出的。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到了共产主义才能实现真正的公正,也是以高度发达的生产力和涌流的社会财富为基本条件。
因此,生产力的发展是我们追求社会主义公正的前提和基础,离开生产力发展水平,空谈社会主义的社会公正,只能是空想的、庸俗的共产主义理想。
(二)以按贡献分配为原则马克思、恩格斯主张在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即社会主义社会),由于受到生产力水平的制约,只能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
马克思指出:“每一个生产者,在作了各项扣除以后,从社会领回的,正好是他给予社会的。
他给予社会的,就是他个人的劳动量”[3]304。
在上述对中国马克思主义者公正观的阐述中,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共产党继承了马克思、恩格斯的按劳分配理论,并在社会主义的建设实践中进一步深化和发展了其理论,逐步形成了按贡献分配的理念。
按贡献分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不但把个人对社会的贡献同其自身利益紧密地结合起来,而且有利于提高每个社会成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对激发社会活力,提高国家竞争力都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马克思关于公平正义的论述
马克思关于公平正义的论述马克思是19世纪的一位伟大思想家,他对公平正义的论述对于当代社会依然具有重要意义。
马克思认为,公平正义是社会发展的基石,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所在。
马克思指出,公平正义不仅仅是个人的道德观念,更是社会制度的根本要求。
他认为,资本主义制度下的社会不公平是由于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存在,少数人占有大量财富而大多数人陷入贫困。
因此,要实现公平正义,必须摒弃私有制,建立起社会主义的生产资料公有制。
只有这样,社会财富才能真正公平地分配给每个人,消除贫富差距,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马克思认为,公平正义不仅仅是财富分配的问题,更是人们享有权利和机会的问题。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由于阶级的存在,少数人可以享受教育、医疗、住房等优质资源,而大多数人则面临着缺乏教育、医疗等基本权利的困境。
为了实现公平正义,马克思主张消除阶级差别,建立起无阶级社会,使人人都能够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
只有这样,每个人才能够根据自己的能力和付出获得相应的回报,实现公平正义。
马克思还强调了公平正义与劳动的关系。
他认为,劳动是人类社会的基础,是财富的源泉。
然而,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劳动者的劳动价值往往被剥削,他们只能获得微薄的报酬。
为了实现公平正义,马克思主张消除剥削关系,建立起劳动者自主管理的社会制度,使每个人都能够享受到自己劳动成果的合理回报。
只有这样,社会才能实现公平正义,劳动者的尊严才能得到充分保障。
马克思强调了公平正义与社会发展的关系。
他认为,公平正义是社会发展的前提和动力。
只有实现了公平正义,才能够调动每个人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推动社会不断进步。
公平正义可以激发人们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促使社会的和谐稳定。
因此,马克思认为,公平正义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人类社会进步的方向。
马克思关于公平正义的论述对于当代社会依然具有重要意义。
他认为,实现公平正义需要摒弃私有制,建立起公有制;消除阶级差别,实现人人平等的权利和机会;消除剥削关系,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并且,公平正义是社会发展的前提和动力。
有关马克思主义公平观以及对我国的意义
有关马克思主义公平观以及对我国的意义近年来,随着社会收入差距拉大所导致的诸多社会不公平现象的出现,公平问题也引起了我国学术界的重视。
自古以来,人人都希望能建立一个公平的社会。
在我国古代,儒家创始人孔子有句名言:“吾闻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
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顺。
”一、马克思主义的公平观思想(一)公平的内容和性质由一定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公平作为道德和法的观念,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人们从主观上和道义上确立的“应然”标准,它体现的是处于不同经济地位的人们对待利益调节关系的最起码的价值态度和价值取向,即由于人们所处的经济地位不同,对利益分配中的公平标准也必然不同。
所以,公平作为道德和法这种社会意识,它的性质和内容只能由现存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即经济基础决定。
而在历史上,唯心主义法学家们总是把公平作为各种法律体系中所共有的永恒价值,却看不到隐藏在法律体系身后的经济关系。
如法国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代表人物蒲鲁东就把公平归结为“至高无上的原则”,并把它视为能够“支配一切其它原则的原则”和“人类自身的本质”。
针对他的唯心主义观点,恩格斯在《论住宅问题》中明确地指出,蒲鲁东在重大问题上看不到经济联系时,就逃到法的领域中去求助于永恒的公平,“以此来掩饰自己在经济学方面的无知和无能。
”马克思则更加严厉地批评指出:“这就给一切庸人提供了一个使他们感到宽慰的论据,说商品生产形式像公平一样也是永恒的。
”可见,任何社会的公平都不是永恒不变的,它随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变化而发展,要科学正确的理解公平,首先必须同形形色色的唯心主义公平观划清界限。
(二)公平是具体的、相对的、阶级的和历史的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公平从来都是具体的、相对的、阶级的和历史的,不存在任何超越特定历史条件、超越阶级的抽象的“永恒公平”。
在马克思主义以前,资产阶级思想家们总是以基本权利、基本自由为人性作为前提始而论述公平,区别于这种先验方法论,从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出发,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们站在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立场上,对资产阶级的公平观进行了全面而深刻的批判。
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公平正义观
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公平正义观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理论体系,强调了社会公平与正义的实现。
社会公平正义观是马克思主义的核心理念之一,旨在通过消除阶级差异、保障社会福利以及确保每个人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来实现全面的社会公平。
1. 社会公平的内涵及意义社会公平是指社会资源的公正分配,确保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机会去获得资源和发展。
这种公平性不仅仅是物质层面的分配,更包括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等多个领域的公平。
实现社会公平有助于缩小贫富差距,提高社会稳定性和人民的幸福指数。
2. 马克思主义对社会公平正义的理解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公平正义需要通过消除社会经济阶级差异来实现。
马克思主义视阶级关系为社会不平等的根源,主张通过无产阶级革命,推翻资本主义私有制,建立社会主义制度,最终达到社会的公平正义。
马克思主义着重关注劳动者的权益和价值,并追求实现全民共享社会财富的目标。
3. 马克思主义视角下的公平正义实践3.1 经济公平正义:马克思主义批判了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剥削和压迫,强调消灭贫富差距,实现财富的公平分配。
社会主义国家在经济政策上注重国家干预,通过实行计划经济、公有制和福利制度,实现生产资料的公有和分配的公平。
3.2 教育公平正义:马克思主义认为教育是社会进步和个体发展的重要工具,提倡实现教育的公平。
马克思主义批判了资本主义社会中的教育不平等现象,主张免费教育、普及教育以及教育资源的公平配置,以确保每个人都能获得相同的教育机会。
3.3 社会保障公平正义:马克思主义将强调社会保障作为一项基本权利,主张建立全面的社会保障制度,包括医疗、养老、失业等各个方面,以保障每个人在社会中的基本生存权益。
4. 马克思主义社会公平正义观的实践与进展在一些社会主义国家,马克思主义的公平正义观在不同的领域得到不同程度的实践与进展。
在经济领域,通过国家干预和计划经济的方式,促进了贫富差距的缩小,为社会成员提供了更多公平正义的机会。
马克思主义对社会公平的追求
马克思主义对社会公平的追求
马克思主义是一种重要的社会理论思想,始终追求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马克思
主义认为,社会应该是一个没有阶级对立、贫富差距小、人人平等的理想社会。
为实现社会公平,马克思主义提出了一系列重要观点和政策建议。
首先,马克思主义将社会公平视为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目标。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社会的发展是一个历史过程,而社会公平是这一历史过程中不可或缺的要素。
只有在实现了社会公平的基础上,人们才能享有真正的自由和幸福。
因此,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公平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人们共同追求的理想。
其次,马克思主义强调了阶级斗争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必要手段。
马克思主义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中,阶级对立和阶级斗争是不可避免的。
只有通过阶级斗争,才能打破资本家对劳动者的剥削,实现社会公平。
因此,马克思主义主张工人阶级应该团结起来,发起革命,推翻资本主义制度,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实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此外,马克思主义强调了经济制度的重要性。
马克思主义认为,在资本主义社
会中,生产资料私有制导致了贫富差距的不断扩大,阻碍了社会公平的实现。
因此,马克思主义主张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将生产资料公有化,建立起公有制经济体系,实现生产资料的社会化,从根本上解决贫富差距问题,实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总的来说,马克思主义对社会公平的追求体现了其对人类社会发展的深刻思考
和对社会正义的坚定信念。
通过阶级斗争、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和实行公有制经济体系,马克思主义致力于消除社会的不平等和不公正,实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为人类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公正观点
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公正观点马克思主义是一种以马克思和恩格斯为代表的社会理论和社会运动。
它以阶级斗争为动力,倡导实现社会公正和人类解放。
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公正观点在不同的方面和层面都有所体现。
一、经济领域的社会公正观点在马克思主义中,社会公正主要体现在经济领域。
马克思主义认为,资本主义社会存在着剥削和不公正的现象。
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使得少数人拥有绝大部分的财富和生产资料,而大多数人则处于劳动阶级地位,被剥削和压迫。
为了实现社会公正,马克思主义倡导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和按劳分配原则,消除贫富差距,实现人们的平等和自由。
二、政治领域的社会公正观点在政治领域,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公正必须建立在人民民主的基础之上。
资本主义社会中,少数统治阶级通过掌握政治权力来维护自身利益,压迫多数劳动人民。
为了实现社会公正,马克思主义主张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人阶级为主体的无产阶级专政。
这样的政权体制使得社会的政治权力得到充分民主化,劳动人民能够参与到国家政治管理中,实现社会公正和权力的民主分配。
三、文化领域的社会公正观点在文化领域,马克思主义强调人民群众的文化权益和文化创造力。
资本主义社会中,由于阶级差别和利益冲突,少数资产阶级控制着文化产业和文化市场,使得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受到限制,文化多样性受到压制。
为了实现社会公正,马克思主义主张推动群众文化,提倡大众参与和创造文化,消除文化的阶级差别和地域差异,实现人们在文化领域的平等和自由。
四、社会关系的社会公正观点在社会生活中,马克思主义关注社会关系的公正和平等。
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们的社会关系被商品关系所统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冷漠和竞争。
为了实现社会公正,马克思主义倡导建立协作与互助的社会关系,摒弃个人利益至上的原则,使人与人之间建立起平等、互助的社会联系,实现人际关系的公正和和谐。
结语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公正观点在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关系等方面都有具体的体现。
它追求消除剥削和压迫,实现社会的平等和自由。
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公正观及其当代民生导向
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公正观及其当代民生导向[摘要]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公正观是一种以现实的人及其实践为出发点、以使现存世界革命化为生成点、以建构自由人联合体为归宿点的社会价值观,其着眼于人的生存和生计,要求不断改善人的生产生活状况、增进人的利益需求和生活幸福,从而促进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
以此观照,“关注民生,改善民生”是贯穿中国共产党人90年奋斗历程的一个核心理念,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需要深化体制改革,切实解决各种具体的民生问题。
[关键词]历史唯物主义公正观;民生思想;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建设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公正观是一种关于现实的人的生存和生计、生产和生活以及自由全面发展的社会价值观。
或者说,提升人民的生计水平,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增进人民的生活幸福是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公正观的核心内容。
正确把握这一点,对推进当前我国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一、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公正观的基本内涵在第一次科学阐发历史唯物主义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以下简称《形态》)和《共产党宣言》(以下简称《宣言》)中,马克思基于人的社会性和社会基本矛盾及其内在规律,把先前的思想家所认为的“普遍的人”还原成一定生产方式中的具体的“现实的人”,把“普遍的人”的解放要求具体化为“现实的人”的劳动的解放、阶级的解放乃至全人类的解放,由此指明社会公正的实践机制是:通过无产阶级革命,进行社会根本制度变革,经过较长时期的社会主义建设,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的基础上,消灭私有制,消灭阶级,消灭一切社会差别,从而实现自由人联合体的共产主义社会。
“现实的人”、“现存世界”、“自由人联合体”这三个根本点展示出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公正观的基本内涵。
1.以现实的人及其实践为出发点在《形态》中,马克思指出:“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
[1](P73)所谓“现实的人”,是有生命的个人,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是在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中活动和表现他自己的人。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公平正义观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公平正义观2019-10-11⼀、马克思主义公平正义观的理论渊源公平正义是⼀个古⽼⽽⼜赋有时代特⾊的话题,早在古希腊时期,著名哲学家赫拉克利特便萌⽣了⾃然法正义思想,⽽在后期得到多位哲学家(如:柏拉图、苏格拉底、亚⾥⼠多德)及到斯多葛派的不断完善。
从古典⾃然法学家的思想⾓度来看,⾃然乃正义之母,平等乃正义之德,法律乃正义之维,这就是古代⾃然法学中著名的正义观。
古典⾃然法对马克思正义思想的形成也有着重⼤影响,具体表现在以下⼏个⽅⾯。
(⼀)强调了正义是⼈的伦理道德追求正义在古希腊哲学中最初的含义是公民依法⾏事,是处理社会⼈际问题的基本准则。
苏格拉底的道德伦理学理论中把公正和节制作为重要的美德,毕达哥拉斯把公正平等作为其哲学的主要内容。
在古代⾃然法中平等是⼈们追求的义的⼀种表现形式,⽽许多西⽅哲学家认为是⼀种德⾏,这是⼈类社会中必须具备的正义道德。
⽽马克思主义创始⼈在评价社会进步中认为道德标准在⼀定程度上会受到⾃然法正义化理性的影响[1]。
(⼆)继承了正义促进社会整体发展的思想在西⽅历史上,柏拉图曾提出了公平和正义的问题,他认为勇敢、智慧、节制、正义是⼈类美德的基本体现,其中正义是灵魂,起着统帅作⽤。
马克思主义对正义的探讨是从社会本质出发,他认为阶级社会的国家和法律已经背离了社会整体利益,社会整体要实现进步,就要使国家和法律回归社会,为实现全⼈类的解放,就要为⼤多数⼈的谋求利益。
在马克思所处时代科学中,这种社会学的研究⽅法从整体性观点和整体性⽅法在哲学上都有⼀定的影响。
(三)承袭了正义属于法律范畴的思想在《政治学》等书中,亚⾥⼠多德认为公平所指的是公正与平等,他在《尼可马克伦理学》中说到:“公正是⼀切德性的汇总,⽽不是德性的⼀部分;不公正也是整个邪恶,⽽不是邪恶的⼀部分。
探讨了正义与法律之间的关系后,最终明确了在社会政治和经济⽣活中法律所处的地位[2]。
在那个时候看来尽管这种地位低于⾃然法,之后⼀部分思想家认为正义是衡量法律优劣的标准,马克思对这种衡量标准也深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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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的公正观
马克思正义论的渊源马克思本人并没有关于社会公正论的专门著作,从马克思的早期文稿《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到马恩中晚期的《哥达纲领批判》和《反杜林论》,马克思虽有关于正义的零星讨论,但却并没有建构一个系统的马克思主义公正理论。
而且他曾说过“要想和我谈正义,先消灭资本主义社会,消灭阶级。
”因此,在无形中给了他公正论的架构带来了困难,这也是为什么至今研究马克思公正理论的学者少之又少的原因。
在马克思的著作中,虽然没有用专门的篇幅阐述其公平,但其在多个方面都涉及到对公平的分析。
马克思对正义问题的研究,其实是种历史观念,他致力于人类正义的追求纳入真实的社会运动。
马克思的公正思想
马克思的社会公正观是把“现实的人”作为主体,把现实的人的发展放在整个社会大背景下来考察,这是他一贯的思想。
社会是人们交互作用的产物,是以满足人们物质利益需要为主要目的人类交往的共同体。
人始终是轴心,社会的生产和交往活动最终是满足人的各种需要的。
现实的人成为会问题的焦点,也是解决一切社会问题的动因和动力。
马克思把社会公正问题归结为人的问题,就是希望未来社会中没有任何从属关系,任何人的主体性和创造能力都能得到实现
和发展。
真正的公正社会是一个消灭了人剥削人、人压迫人,实现了人人自由、人与人之间平等合作的社会。
这种境界,是西方自由主义和功利主义的思想家所无法达到的。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最初系统地阐述了共产主义社会是达到每个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思想;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指明,无产阶级专政旨在建立“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的联合体;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再次阐明,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将为未来“一个更高级的、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奠定现实的基础。
马克思的这一系列论述表明,无产阶级所奋斗的目标从根本上是要实现人和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通过社会发展创造一切条件,保证人人都能得到幸福的生活和应有的发展。
人的全面发展的核心意思是指人的本质力量的全面发展,其具体内容主要有:人的能力的全面发展,人的需要的全面发展,人的社会关系的全面发展,人的自由个性的全面发展。
因而,马克思所追求的社会公正,不是属于一部分人或少数群体的公正,也不是指某一个领域或某一个层次的公正,而是属于所有人的公正,是促进一切人在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方面都得到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公正。
当然,这不是道德遐想,而是体现历史必然性的科学追求。
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批判
马克思的社会公正观是秉承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立场对资本主义社会的非正义现象进行了深刻的揭露和批判,分析批判了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各种正义理论。
马克思从考察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进程出发,得出了无产阶级必然战胜资产阶级,社会主义制度乃至最终的共产主义制度必然战胜资本主义制度,建立自由人的联合体这一伟大的历史远景。
马克思的构想是,推翻了资产阶级统治而建立起来的无产阶级专政国家,以公有制为基础,彻底地实现了人与人在经济上的平等,从而为人的真正的平等的实现创建一个坚实的基础。
由此,劳动群众成为自己劳动的主人,获得了对劳动产品的完全占有,人们消除了被异化狀态,达到了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的迈进。
马克思的正义理论自始至终都表达了对平等的强烈关切。
从资本主义社会资本家对工人剥削的细致研究,马克思得出了剩余价值理论,从而为工人阶级起来斗争获得真正的平等经济、政治地位提供了理论上的武器。
在分配理论上,马克思设想了以财产公有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社会中实行按劳分配,在未来的社会实行按需分配,这些设想都明确地表明了平等在马克思理论中的基础性地位。
同样,马克思通过考察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而提出的唯物史观则表明了人类最终将发展到一个人人平等的共产主义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