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我省阳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通知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我省阳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aeed4389b0717fd5360cdc39.png)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我省阳台建筑面积计算规
则的通知
【法规类别】房地产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黔建科标通[2009]158号
【发布部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09.04.17
【实施日期】2009.04.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我省阳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通知
(黔建科标通〔2009〕158号)
各市(州、地)建设局、规划局、房管局、省直有关厅(局)及各有关单位:
鉴于目前我省开发单位和设计单位对阳台设计与建筑面积计算的有关标准理解不一,在执行标准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和争议,为规范我省建筑阳台设计及建筑面积计算,根据《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GB/T50353-2005)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明确我省建筑阳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如下:
一、适用范围:
贵州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在建筑规划设计、工程造价、房产测
量、规费征缴等环节计算建筑面积时,应当符合本通知之规定。
二、阳台的定义:
(一)阳台是指供居住者室外活动、晾晒衣物的空间。
为实现这些功能,阳台应具备以下特征:
1.与住宅基本空间相连,与户外相通,。
贵州2016定额章节说明-土建(完整资料).doc
![贵州2016定额章节说明-土建(完整资料).doc](https://img.taocdn.com/s3/m/9e7d09d56037ee06eff9aef8941ea76e58fa4ad4.png)
贵州2016定额章节说明-⼟建(完整资料).doc【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2016定额章节说明⼀、总说明⼀、《贵州省建筑与装饰⼯程计价定额》(2016版) (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房屋建筑与装饰⼯程消耗量标准》(TY01-31-2015)、《建设⼯程⼯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程⼯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2013)、《建筑⼯程建筑⾯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的基础上,参考《贵州省建筑⼯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装饰装修⼯程计价定额》(2004版),并结合我省设计、施⼯、招标投标实际情况编制。
⼆、本定额适⽤于贵州省⾏政区域内⼯业与民⽤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程,不适⽤于修缮、加固及整体拆除⼯程。
三、本定额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于⼀般计税⽅法,各项费⽤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条件,施⼯企业通常采⽤的施⼯技术、施⼯⽅法、施⼯机械装备⽔平、合理的施⼯⼯期、合理的劳动组织编制;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合格产品所需的⼈⼯、材料、机械和施⼯措施费⽤的社会平均标准。
五、本定额是使⽤国有资⾦投资的⼯程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图预算、最⾼投标限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调解处理⼯程造价纠纷、鉴定的参考。
六、本定额按现⾏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施⼯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进⾏编制,并参考⾏业、地⽅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程设计、施⼯资料和其他资料。
七、定额项⽬的⼯作内容,除已注明的外,还包括施⼯准备、配合质量检验、⼯种间交叉配合等施⼯⼯序。
⼋、定额项⽬按综合单价表现,包括⼈⼯费、材料费(含⼯程设备)、施⼯机械使⽤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九、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消耗量包括基本⽤⼯、辅助⽤⼯、超运距⽤⼯和⼈⼯幅度差,每⼯⽇按8⼩时⼯作计算,不分普⼯、技⼯和⾼级技⼯,以综合⼯⽇表现。
《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 版
![《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 版](https://img.taocdn.com/s3/m/783acc4f856a561252d36fc6.png)
建筑定额总说明一、《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 版)(以下简称本定额)就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规范》)与《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1- 95)基础上,参考有关兄弟省(市)近年来颁发的地区消耗量定额,结合我省设计、施工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就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的配套定额,本定额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与拆除后的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及拆除工程。
三、本定额就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我省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而编制的。
就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分部分项工程合格产品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与必要的施工措施费用的社会平均标准。
四、本定额就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工程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及控制工程造价的依据,就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就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与核算的重要参考。
五、本定额就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与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与其她资料。
六、本定额在章节工作内容中,已列出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具体说明,均已包括在内。
七、本定额主要内容分为三部份,第一部份为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第二部份为措施项目、其她措施项目,间接费、利润、税金,第三部份为附录。
本定额的章、节划分依据《规范》项目设置,定额表格的表现形式为直接工程费: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三项组成。
八、本定额中消耗量与价格的确定:1 、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与人工幅度差。
人工工日单价按我省2003年建筑工人的平均工资水平,并考虑了2004年度的调整指数取定,除土石方工程按22元/工日外,其余均按26元∕工日,包括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性津贴,职工福利费及劳动保护费。
贵州省 定额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贵州省 定额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https://img.taocdn.com/s3/m/065280cbc850ad02df804171.png)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
结构层高在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2.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时,对于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对于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及以上至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4.对于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在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及以上至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室内单独设置的有围护设施的悬挑看台,应按看台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面积。
5.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结构层高在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6.出入口外墙外侧坡道有顶盖的部位,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1/2计算面积。
7.建筑物架空层及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应按其顶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结构层高在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8.建筑物的门厅、大厅应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置的走廊应按走廊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结构层高在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9.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有顶盖和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
10.对于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贵州省建筑阳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贵州省建筑阳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https://img.taocdn.com/s3/m/0e12873cf111f18583d05ab3.png)
贵州省建筑阳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各市(州、地)建设局、规划局、房管局、省直有关厅(局)及各有关单位:鉴于目前我省开发单位和设计单位对阳台设计与建筑面积计算的有关标准理解不一,在执行标准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和争议,为规范我省建筑阳台设计及建筑面积计算,根据《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GB/T50353-2005)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明确我省建筑阳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如下:一、适用范围:贵州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在建筑规划设计、工程造价、房产测量、规费征缴等环节计算建筑面积时,应当符合本通知之规定。
二、阳台的定义:(一)阳台是指供居住者室外活动、晾晒衣物的空间。
为实现这些功能,阳台应具备以下特征:1.与住宅基本空间相连,与户外相通,是住宅与户外过渡的半室外空间;2.能够接受日光照射,并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3.有永久性上盖、地板和围护栏杆、栏板;4.地面构造应有排水设施,并设置晾晒衣物的设施。
(二)阳台按与建筑主体结构外边缘的关系分为挑阳台、内阳台和复合阳台。
1.以悬臂结构挑出建筑主体结构(或外墙)的阳台为挑阳台;2.阳台外边缘与外墙面齐平的阳台或以墙(柱)为承重的阳台为内阳台。
3.当一个阳台部分为挑阳台、另一部分为内阳台组成时,为复合阳台。
三、阳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一)符合以下标准的住宅的不封闭阳台,按围护结构水平投影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如果超过,超过部分计算全部建筑面积。
封闭阳台无论是否符合以下标准,均计算全部建筑面积。
1.建筑面积(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90平方米及以下户型,各类阳台水平投影面积(以阳台底板计)总和不大于12平方米。
2.建筑面积90平方米—140平方米户型,各类阳台水平投影面积总和不超过15平方米。
3.建筑面积140平方米以上住宅户型,各类阳台水平投影面积总和不超过18平方米。
贵州省建筑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贵州省建筑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https://img.taocdn.com/s3/m/be9b5330011ca300a7c39007.png)
建筑定额总说明一、《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 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规范》)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1- 95)基础上,参考有关兄弟省(市)近年来颁发的地区消耗量定额,结合我省设计、施工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配套定额,本定额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拆除后的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及拆除工程。
三、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我省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而编制的。
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分部分项工程合格产品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和必要的施工措施费用的社会平均标准。
四、本定额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工程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及控制工程造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
五、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六、本定额在章节工作内容中,已列出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具体说明,均已包括在内。
七、本定额主要内容分为三部份,第一部份为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第二部份为措施项目、其他措施项目,间接费、利润、税金,第三部份为附录。
本定额的章、节划分依据《规范》项目设置,定额表格的表现形式为直接工程费: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三项组成。
八、本定额中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1 、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人工工日单价按我省2003年建筑工人的平均工资水平,并考虑了2004年度的调整指数取定,除土石方工程按22元/工日外,其余均按26元∕工日,包括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性津贴,职工福利费及劳动保护费。
贵州省定额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贵州省定额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https://img.taocdn.com/s3/m/7154d19dcfc789eb162dc809.png)
贵州省定额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Coca-cola standardization office【ZZ5AB-ZZSYT-ZZ2C-ZZ682T-ZZT18】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
结构层高在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2.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时,对于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对于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及以上至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4.对于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在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及以上至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室内单独设置的有围护设施的悬挑看台,应按看台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面积。
5.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结构层高在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6.出入口外墙外侧坡道有顶盖的部位,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1/2计算面积。
7.建筑物架空层及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应按其顶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结构层高在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8.建筑物的门厅、大厅应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置的走廊应按走廊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结构层高在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9.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有顶盖和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
卓顶精文2019《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卓顶精文2019《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https://img.taocdn.com/s3/m/fda4dc643b3567ec112d8a23.png)
建筑定额总说明一、《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 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规范》)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1- 95)基础上,参考有关兄弟省(市)近年来颁发的地区消耗量定额,结合我省设计、施工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配套定额,本定额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拆除后的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及拆除工程。
三、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我省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而编制的。
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分部分项工程合格产品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和必要的施工措施费用的社会平均标准。
四、本定额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工程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及控制工程造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
五、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六、本定额在章节工作内容中,已列出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具体说明,均已包括在内。
七、本定额主要内容分为三部份,第一部份为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第二部份为措施项目、其他措施项目,间接费、利润、税金,第三部份为附录。
本定额的章、节划分依据《规范》项目设置,定额表格的表现形式为直接工程费: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三项组成。
八、本定额中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1 、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人工工日单价按我省2003年建筑工人的平均工资水平,并考虑了2004年度的调整指数取定,除土石方工程按22元/工日外,其余均按26元∕工日,包括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性津贴,职工福利费及劳动保护费。
贵州04定额说明
![贵州04定额说明](https://img.taocdn.com/s3/m/a02bae12ddccda38376baf7e.png)
贵州04定额说明直接工程费中的材料费内不包括其价格,应根据括弧内所列数量,由甲、乙双方在招标投标及施工合同中按约定的价格计算。
本定额列出的材料(包括半成品)价格是从材料来源地(或交货地)至工地仓库(或存放地)后的出库价格,包括材料供应价(或原价)、市内运杂费、途耗、采购、保管费等。
3 、本定额中的机械类型、规格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综合取定的,台班消耗量包括机械幅度差。
机械台班单价按照《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的规定,在大量收集、统计、分析施工企业常用施工机械的价格及费用基础上,并参考有关信息资料综合编制的。
九、本定额除脚手架及垂直运输定额中已注明其适用檐口高度外,其他分部分项工程均按建筑物檐口高度 20米以内编制。
檐口高度超过20米时,另按本定额附录中的建筑物超高人工,机械增加费的有关规定计算。
十、本定额中注有“ ** 以内、以下”者,包括 ** 本身;凡注明“ ** 以外、以上”者,均不包括本身。
十一、本定额未包括的项目,各市、州、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可按照本定额的编制原则、方法补充颁布,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备案。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1、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其建筑面积墙承重的(包括垛)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柱承重的(包括框架)按柱边外包面积计算。
单层建筑物内带有部分楼层且层高超过2.2m时,首层建筑面积已包括在单层建筑物内,二层及二层以上应计算建筑面积。
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需分别计算建筑面积时,应以高跨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
2、多层建筑物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之和计算,其首层建筑面积按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亦按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3、同一建筑物如结构、层数不同时,如需要可分别计算建筑面积。
4、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车站、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的出入口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我省阳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通知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我省阳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9411359a03d276a20029bd64783e0912a2167c6c.png)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我省阳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09.04.17•【字号】黔建科标通[2009]158号•【施行日期】2009.04.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我省阳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通知(黔建科标通〔2009〕158号)各市(州、地)建设局、规划局、房管局、省直有关厅(局)及各有关单位:鉴于目前我省开发单位和设计单位对阳台设计与建筑面积计算的有关标准理解不一,在执行标准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和争议,为规范我省建筑阳台设计及建筑面积计算,根据《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GB/T50353-2005)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明确我省建筑阳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如下:一、适用范围:贵州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在建筑规划设计、工程造价、房产测量、规费征缴等环节计算建筑面积时,应当符合本通知之规定。
二、阳台的定义:(一)阳台是指供居住者室外活动、晾晒衣物的空间。
为实现这些功能,阳台应具备以下特征:1.与住宅基本空间相连,与户外相通,是住宅与户外过渡的半室外空间;2.能够接受日光照射,并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3.有永久性上盖、地板和围护栏杆、栏板;4.地面构造应有排水设施,并设置晾晒衣物的设施。
(二)阳台按与建筑主体结构外边缘的关系分为挑阳台、内阳台和复合阳台。
1.以悬臂结构挑出建筑主体结构(或外墙)的阳台为挑阳台;2.阳台外边缘与外墙面齐平的阳台或以墙(柱)为承重的阳台为内阳台。
3.当一个阳台部分为挑阳台、另一部分为内阳台组成时,为复合阳台。
三、阳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一)符合以下标准的住宅的不封闭阳台,按围护结构水平投影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如果超过,超过部分计算全部建筑面积。
贵州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新标准
![贵州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新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0c6a2b07f6ec4afe04a1b0717fd5360cba1a8dab.png)
贵州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新标准
建筑面积是在设计和施工中经常会涉及到的一个概念,它是评估一栋建筑物使用面积的重要参考指标。
在贵州省,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一直在不断地完善和更新,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最新的一次标准更新将对建筑面积计算带来哪些变化呢?
一、建筑面积计算范围
根据最新标准,建筑面积计算范围将包括建筑物的主体部分以及附属设施,例如楼梯间、电梯间、走道等。
另外,对于有露台、阳台等设置的建筑物,这些空间也将纳入建筑面积计算范围之内。
二、计算方法
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也有所变化。
在计算建筑面积时,将按照实际的水平投影面积进行计算,对于有悬挑结构的建筑物,将根据悬挑部分的实际投影面积进行计算,而不再简单地按照建筑物的外包络进行计算。
三、面积计算公式
根据最新标准,建筑面积的计算公式将更加细化和具体化。
一般而言,建筑面积=地面面积+各层建筑面积总和。
在计算各层建筑面积时,将考虑到不同功能区域的需要,例如商用区域、办公区域、公共区域等,采用不同的系数进行调整。
四、建筑面积核查
为了保证建筑面积计算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新标准还明确了建筑面积核查的程序和标准。
在核查过程中,将采用严格的测量方法和设备,确保建筑面积计算结果的准确性。
五、总结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更新是必不可少的。
最新的贵州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标准的出台,将为建筑行业的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
建筑单位应及时了解并适应新的标准,以保证建筑面积计算的准确性和规范性,推动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完整版)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
![(完整版)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https://img.taocdn.com/s3/m/b8f38df514791711cd7917c1.png)
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总说明一、《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 (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TY01-31-2015)、《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2013)、《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的基础上,参考《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并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标投标实际情况编制。
二、本定额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加固及整体拆除工程。
三、本定额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于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施工企业通常采用的施工技术、施工方法、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合理的劳动组织编制;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施工措施费用的社会平均标准。
五、本定额是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的参考。
六、本定额按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编制,并参考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七、定额项目的工作内容,除已注明的外,还包括施工准备、配合质量检验、工种间交叉配合等施工工序。
八、定额项目按综合单价表现,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含工程设备)、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九、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一)人工人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每工日按8小时工作计算,不分普工、技工和高级技工,以综合工日表现。
工日单价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价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
![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https://img.taocdn.com/s3/m/fba547bee45c3b3566ec8bba.png)
2004版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Valuation of Building Engineering According to Quotas in Guizhou province贵州省建筑造价管理总站/编贵州省人民出版社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建筑造价管理总站编贵州省人民出版社主编单位:贵州省建筑造价管理总站批准部门:贵州省建设厅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审计厅贵州省物价局编制领导小组组长:李荣耀副组长:卢达昌王先耕丁诗建何灏张鹏高国富编制办公室主任:高国富副主任:张平张琦曾定洪滕明夏思阳冯少堂徐彬卿技术总编:夏思阳冯少堂徐彬卿钱沪马重兴莫金玲杜巧民主编:钱沪顾问:张岳良窦毅参编:刘秀英张晓玉吴朝霞张太群顾浚梁翁杰申志志萍项霞杨治国马丽华邹泽盛协编:赵国彦付超李瑞修微机操作:覃儒珍贵州省建设厅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州省财政厅文件贵州省审计厅贵州省物价局黔建办通【2005】36号关于发布《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的通知各市(州、地)建设局〔城管局、园林绿化局〕、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物价局,各有关单位:为适应我省建筑市场发展的需要,按照《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50500-2003〕和建设部、财政局《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要求,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物价局共同组成了贵州省工程计价定额编制领导小组,审查通过了由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编制的《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及《贵州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以下简称新计价依据〕,现予发布,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
![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https://img.taocdn.com/s3/m/ed2155f510661ed9ad51f3d6.png)
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等费用。定额采购保管费率按材料供应价和运杂费之和扣减包
装回收值后的 2%计算,其中:采购费率为 0.7%,保管费率为 1.3%。
未计价材是指定额项目中未注明单价且消耗量带有括弧的材料,应根据括弧内所列
消耗量乘以相应的材料 ( 包括半成品 ) 单价计算,列入综合单价。
( 三 ) 施工机械
施工机械的类型、规格是按常用机械、合理机械配备和施工企业机械化装备程度综
合取定。台班消耗量包括机械幅度差。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按照《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 (2015 年 ) 规定,在
大量收集、统计、分析施工企业常用价格及费用基础上,并参考有关资料综合编制。施工机
械台班单价包括折旧费、检修费、维护费、安拆费及场外运费、人工费、燃料动力费和其他
积。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结构层高在
2.20m
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 2.20m 以下的,应计算 1/2 面积。
11. 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
十一、本定额除脚手架及垂直运输定额项目中已注明其适用檐口高度外,其他定额 项目均按建筑物檐口高度≤ 20m(6 层 ) 编制,檐口高度 >20m(6层 ) 时,施工降 效增加的人工、
机械按本定额超高施工增加的规定计算。
十二、本定额中的弧形构件,均指半径≤ 9m的圆弧构件。 十三、本定额缺项借用其他专业定额项目时,取费仍执行本定额。
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 额(2016 版)
资、奖金、津贴补贴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本定额中一类综合用工单价为
80 元/ 工
日,主要为土石方工程用工;二类综合用工单价为 120 元/ 工日,主要为建筑工程用工;三类
定额说明及规则16贵州新定额
![定额说明及规则16贵州新定额](https://img.taocdn.com/s3/m/b592b63c7cd184254b3535bd.png)
贵州2016土建定额章节说明一、总说明总体说明一、《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 (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TY01-31-2015)、《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2013)、《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的基础上,参考《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并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标投标实际情况编制。
二、本定额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加固及整体拆除工程。
三、本定额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于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施工企业通常采用的施工技术、施工方法、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合理的劳动组织编制;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施工措施费用的社会平均标准。
五、本定额是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的参考。
六、本定额按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编制,并参考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七、定额项目的工作内容,除已注明的外,还包括施工准备、配合质量检验、工种间交叉配合等施工工序。
八、定额项目按综合单价表现,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含工程设备)、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九、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一)人工人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每工日按8小时工作计算,不分普工、技工和高级技工,以综合工日表现。
工日单价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价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贵州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其建筑面积墙承重的(包括垛)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柱承重的(包括框架)按柱边外包面积计算。
单层建筑物内带有部分楼层且层高超过2.2m时,首层建筑面积已包括在单层建筑物内,二层及二层以上应计算建筑面积。
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需分别计算建筑面积时,应以高跨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
2、多层建筑物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之和计算,其首层建筑面积按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亦按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3、同一建筑物如结构、层数不同时,如需要可分别计算建筑面积。
4、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车站、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的出入口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5、坡地的建筑物利用吊脚做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时,其层高超过2.2m的,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6、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按其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7、室内楼梯间、跨层的自动扶梯、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8、书库、立体仓库设有结构层时,按结构层计算建筑面积。
9、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乘以层数计算建筑面积。
10、建筑物内设备管道层、贮藏室且其层高超过2.2m的,应计算建筑面积。
11、突出屋面有围护结构且层高超过2.2m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m的部位,按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2、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门斗、眺望间、观望电梯间、高度大于2.2m的落地橱窗、封闭式阳台、挑廊、走廊等,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3、有柱的雨篷、车棚、货棚、站台、屋顶凉亭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或按顶盖投影面积的一半取大者计算建筑面积;独立的雨篷、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等,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悬挑雨篷挑出墙外2.1m以上的,按伸出墙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4、建筑物外有柱和顶盖走廊、檐廊,按柱外边线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有盖和围栏的挑走廊、檐廊按其顶盖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凹阳台、半凹半挑阳台、挑阳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其中:凹阳台、半挑半凹阳台,从阳台外边垂直进深深入室内超过1.5m的,其超过部分面积不予折算。
挑阳台、挑外廊、檐廊的底层有地坪及围栏的,可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建筑物间有顶盖的架空走廊,按其廊身结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架空通廊底层有地坪及围栏的,按其围栏外边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5、室外楼梯,按自然层投影面积之和计算建筑面积。
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突出外墙的构件、配件、勒脚、台阶、挑出宽度在2.1m以内的悬挑雨篷、墙面抹灰、镶贴块材、装饰面等。
2、用于检修、消防等室外爬梯。
3、层高2.2m以内设备管道层、贮藏室、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及吊脚架空层。
4、建筑物内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或罐体平台;没有围护结构的屋顶水箱、花架、凉棚;无永久性顶盖的场馆看台、架空走廊、露台等。
5、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等构筑物。
6、单层建筑物内分隔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的幕布、布景天桥、挑台。
7、设计不利用或净高在2.1m内的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
8、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的与建筑物不相通的变形缝、廊道、不落地的橱窗等。
三、其他
1、建筑物与构筑物连接成一体的,属建筑物部分按本规则有关规定计算。
2、本规则适用于地上、地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计算,如遇有上述未尽事宜,可参照上述相关规则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