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用地分类对照转换表
新旧用地分类标准对照表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不包括中小学用地)
R2
二类居住用地
R2
二类居住用地
R3
三类居住用地
R21
住宅用地
R21
R23
R24
住宅用地
道路用地
绿地
包括保障性住宅用地
R31
R33
R34
住宅用地
道路用地
绿地
R22
服务设施用地
R22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不包括中小学用地)
R32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不包括中小学用地)
B11
零售商业用地
C21
商业用地
C24
服务业用地(不包括其中的饮食用地)
C26
市场用地(仅包括其中以零售功能为主的市场用地)
B12
批发市场用地
C26
市场用地(仅包括其中以批发功能为主的市场用地)
B13
餐饮用地
C24
服务业用地(仅包括其中的饭店、餐厅、酒吧等用地)
B14
旅馆用地
C25
旅馆业用地
C53
休疗养用地
B2
商务用地
C1
行政办公用地(仅包括非事业单位的企业管理机构办公用地)
C2
商业金融业用地(仅包括其中的金融保险业用地、贸易咨询用地)
C3
文化娱乐用地(仅包括其中的新闻出版用地、文化艺术团体用地、广播电台和电视台用地等)
C6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仅包括非事业单位的科研设计用地)
B21
金融保险用地
C22
金融保险业用地
附表
《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和代码表》
原《城市用地分类和代码表》
本标准调整说明
类别代码
类别名称
新旧用地分类标准对照表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不包括中小学用地)
R2
二类居住用地
R2
二类居住用地
R3
三类居住用地
R21
住宅用地
R21
R23
R24
住宅用地
道路用地
绿地
包括保障性住宅用地
R31
R33
R34
住宅用地
道路用地
绿地
R22
服务设施用地
R22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不包括中小学用地)
R32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不包括中小学用地)
服务设施用地
R12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不包括中小学用地)
R2
二类居住用地
R2
二类居住用地
R3
三类居住用地
R21
住宅用地
R21
R23
R24
住宅用地
道路用地
绿地
包括保障性住宅用地
R31
R33
R34
住宅用地
道路用地
绿地
R22
服务设施用地
R22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不包括中小学用地)
R32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不包括中小学用地)
R3
三类居住用地
R4
四类居住用地
R31
住宅用地
R41
住宅用地
R43
道路用地
R44
绿地
R32
服务设施用地
R42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不包括中小学用地)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C
公共设施用地(仅包括其中政府控制以保障基础民生需求的服务设施)
R
居住用地(仅包括其中的中小学用地)
U29
其它交通设施用地(仅包括其中的交通指挥中心、交通队用地)
新旧用地分类标准对照表

康体用地
C41
体育场馆用地(仅包括其中的溜冰场、赛马场、跳伞场、摩托车场、射击场以及水上运动陆域部分等用地)
增加高尔夫、通用航空用地等新内容
B4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新增地类,指作为经营性土地出让的公用设施网点用地
B41
加油加气站用地
U29
其它交通设施用地(仅包括其中的加油站)
增加加气站用地等新内容
军事用地
H42
安保用地
D2
保安用地
H5
采矿用地
E8
露天矿用地
H9
其它建设用地
增加边境口岸和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管理及服务设施用地新内容
E
非建设用地
水域、农林用地及其它非建设用地等
E1
水域
E1
水域
E11
自然水域
E12
水库
E13
坑塘沟渠
E2
农林用地
G21
园林生产绿地
E2
耕地
E3
园地
E4
林地
E5
牧草地
E9
R12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不包括中小学用地)
R2
二类居住用地
R2
二类居住用地
R3
三类居住用地
R21
住宅用地
R21
R23
R24
住宅用地
道路用地
绿地
包括保障性住宅用地
R31
R33
R34
住宅用地
道路用地
绿地
R22
服务设施用地
R22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不包括中小学用地)
R32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不包括中小学用地)
A41
体育场馆用地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新旧标准对应关系表

附件、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新旧标准对应关系表
备注:C (公共设施用地)对应A/B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不包括A8、B4(外事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C2(商业用地)对应B1B2(商业用地商务用地),不包括B22(艺术传媒用地)。
C6(教育科研设计用地)对应A3/B29/B9(教育科研用地、其他商务用地、其他服务设施用地 ),不包括A33(中小学用地),B9只包括业余学校、民营培训机构用地。
U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对应U/S/B4/A1(公用设施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行政办公用地 ),不包括U16、S1、S42(广播电视用地、城市道路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
U2(交通设施用地)对应S/B41/A1(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行政办公用地 ),不包括S1、S42(城市道路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
U6(殡葬设施用地)对应H3/B9(区域公用设施用地、其他服务设施用地 ),B9只包括殡葬用地。
(完整)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土地分类(新旧对照表)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土地分类表A1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续表A1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续表A1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续表A1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表A2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与已有土地分类对应转换关系表B1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与三大类对照表
续表B1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与三大类对照表
表B2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与全国土地分类(过渡期间适用)对应关系表
续表B2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与全国土地分类(过渡期间适用)对应关系表
表B3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与全国土地分类(试行)对应关系表
续表B3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与全国土地分类(试行)对应关系表。
新旧用地分类标准对照表

三类居住用地
R4
四类居住用地
R31
住宅用地
R41
住宅用地
R43
道路用地
R44
绿地
R32
服务设施用地
R42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不包括中小学用地)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C
公共设施用地(仅包括其中政府控制以保障基础民生需求的服务设施)
R
居住用地(仅包括其中的中小学用地)
U29
其它交通设施用地(仅包括其中的交通指挥中心、交通队用地)
原标准C31新闻出版用地、原标准C32文化艺术团体用地以及原标准C33广播电视用地中的报社、出版社、广播电台、电视台、文化艺术团体等,纳入本标准B22艺术传媒用地;原标准C33广播电视用地中的转播台、差转台等用地纳入本标准U16广播电视用地;原标准C35影剧院用地、C36游乐用地中的电影院、剧场、音乐厅、杂技场、游乐场、舞厅、俱乐部等纳入本标准B31娱乐用地
D2
外事用地
A1
行政办公用地
C1
行政办公用地(仅包括其中的党政团体、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办公设施用地)
市场经济体制下转轨为商业性的企业办公设施用地归入本标准B2商务用地
U29
其它交通设施用地(仅包括其中的交通指挥中心、交通队用地)
A2
文化设施用地
C3
文化娱乐用地(仅包括其中的图书展览用地、文化宫、青少年宫、老年活动中心等用地)
A41
体育场馆用地
C41
体育场馆用地(仅包括其中的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各类球场等用地)
A42
体育训练用地
C42
体育训练用地
A5
医疗卫生用地
C5
医疗卫生用地(不包括休疗养用地)
新旧用地分类对照转换表(新对旧)

其他公共设施用地
A6社会福利用地包含原C9其他公共设施用地中的社会福利院、养老院、孤儿院等用地,不包括原C9中的宗教活动场所用地。
H25
管道运输用地
T3
管道运输用地
用地内涵相同,可对等转换,但新国标中管道运输用地不属于城市建设用地。
H3
区域公用设施用地
U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新国标将为区域服务的公用设施用地,包括区域性能源设施、水工设施、通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殡葬设施、环卫设施、排水设施等用地,从90国标市政公用设施用地中划出,不属于城市建设用地。
E3
园地
E4
林地
E5
牧草地
G2
生产防护绿地
原G21园林生产绿地纳入新E2农林用地,不属于城市建设用地。
G21
园林生产绿地
E9
其他非建设用地
E7
弃置地
新国标E9其他非建设用地包括空闲地、盐碱地、沼泽地、沙地、裸地、不用于畜牧业的草地等用地。
2.新国标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与90国标用地分类对照表
2.1新国标居住用地(R)
H4
特殊用地(特殊性质的用地)
D
特殊用地
新国标H4特殊用地包含90国标特殊用地中的军事用地和保安用地。
D1
军事用地
D3
保安用地
H41
军事用地(专门用于军事目的的设施用地,不包括部队家属生活区和军民共用设施等用地)
D1
军事用地
用地内涵相同,可对等转换,但新国标中军事用地不属于城市建设用地。
H42
安保用地(监狱、拘留所、劳改场所和安全保卫设施等用地,不包括公安局用地)
R12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新R12服务设施用地包含除中学、小学外的原R12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新旧用地分类对照转换表(新对旧)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与《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90)》对照表1. 新国标城乡用地分类与90国标用地分类对照表
1.1 新国标建设用地(H)
1.2 新国标非建设用地(E)
2. 新国标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与90国标用地分类对照表2.1 新国标居住用地(R)
2.2 新国标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
2.3 新国标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
2.4 新国标工业用地(M)
2.5 新国标物流仓储用地(W)
2.6 新国标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
2.7 新国标公用设施用地(U)
2.8 新国标绿地与广场用地(G)
附注:
1. 由于新国标新增城乡用地分类,因此城乡用地分类中的大类H建设用地、中类H1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H9其他建设用地等,在90国标用地分类中均没有明确对应。
2. 新国标新增中类S2城市轨道交通用地,在90国标用地分类中没有明确对应。
3. 部分类别名称一栏附加的括号中的文字,为新国标中对该类用地内容的解释,在本表说明一栏中未能详细解释的情况下,在括号中补充该内容。
新旧全国土地分类对照

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地类与过度时期全国土地分类对照表
地类编码 118 121 043 111 112 115 未 利 用 地 116 119 124 125 126 127 无类别 地类 含义 水工建筑 指人工修建的闸、坝、堤路林、水电厂房、扬水站等常水位岸 272 用地 线以上的建筑物用地。 空闲地 指城镇、村庄、工矿内部尚未利用的土地。 指树木郁闭度<0.1,表层为土质,生长草本植物为主,不用于 311 其它草地 畜牧业的草地。 指天然形成或人工开挖河流常水位岸线之间的水面,不包括被 321 河流水面 堤坝拦截后形成的水库水面。 322 湖泊水面 指天然形成的积水区常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指沿海大潮高潮位与低潮位之间的潮浸地带。包括海岛的沿海 323 沿海滩涂 滩涂。不包括已利用的滩涂。 指河流、湖泊常水位至洪水位间的滩地;时令湖、河洪水位以 324 内陆滩涂 下的滩地;水库、坑塘的正常蓄水位与洪水位间的滩地。包括 海岛的内陆滩地。不包括已利用的滩地。 冰川及永 325 指表层被冰雪常年覆盖的土地。 久积雪 312 盐碱地 指表层盐碱聚集,生长天然耐盐植物的土地。 313 沼泽地 指经常积水或渍水,一般生长沼生、湿生植物的土地。 314 沙地 指表层为沙覆盖、基本无植被的土地。不包括滩涂中的沙地。 指表层为土质,基本无植被覆盖的土地;或表层为岩石、石 315、316 裸地 砾,其覆盖面积≥70%的土地。 317(其 他未利用 地) 指城市居民点,以及与城市连片的和区政府、县级市政府所在 城市 地镇级辖区内的商服、住宅、工业、仓储、机关、学校等单位 用地。 指建制镇居民点,以及辖区内的商服、住宅、工业、仓储、学 建制镇 校等企事业单位用地。 指农村居民点,以及所属的商服、住宅、工矿、工业、仓储、 村庄 学校等用地。 指采矿、采石、采砂(沙)场,盐田,砖瓦窑等地面生产用地 采矿用地 及尾矿堆放地。 风景名胜 指城镇村用地以外用于军事设施、涉外、宗教、监教、殡葬等 及特殊用 的土地,以及风景名胜(包括名胜古迹、旅游景点、革命遗址 地 等)景点及管理机构的建筑用地。 过度
新老土地分类对照表

沟渠
157
田坎=87
87
田坎
158
晒谷场等用地是指农村居民点外的晒谷场等用地
52
农村居民点
201
城市=51A
51A
城市
202
建制镇=51B
51B
城镇
203
农村居民点=52
52
农村居民点
204
独立工矿用地=53
53
独立工矿用地
205
盐田=54
54
盐田
206
特殊用地=55
55
特殊用地
261
铁路=61
61
铁路
262
公路=62
62
公路
263
民用机场=64
64
民用机场
264
港口码头用地=65
65
港口、码头
265
管道运输用地指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外地上管道运输用地
……
除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外有关地类
271
水库水面=73
73
水库水面
272
水工建筑用地=78
78
水工建筑物
311
荒草地=81
81
荒草地
312
79
冰川及永久积雪
42
改良草地
143
人工草地=43
43
人工草地
151
畜禽饲养地指农村居民点、独立工矿用地以外的畜禽饲养地
52、53
农村居民点、独立工矿用地
152
设施农业用地
……
无类别
153
农村道路=63
63
农村道路
154
坑塘水面=74中未养殖坑塘水面
74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新旧标准对应关系表

附件、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新旧标准对应关系表
备注:C (公共设施用地)对应A/B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不包括A8、B4(外事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C2(商业用地)对应B1B2(商业用地商务用地),不包括B22(艺术传媒用地)。
C6(教育科研设计用地)对应A3/B29/B9(教育科研用地、其他商务用地、其他服务设施用地 ),不包括A33(中小学用地),B9只包括业余学校、民营培训机构用地。
U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对应U/S/B4/A1(公用设施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行政办公用地 ),不包括U16、S1、S42(广播电视用地、城市道路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
U2(交通设施用地)对应S/B41/A1(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行政办公用地 ),不包括S1、S42(城市道路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
U6(殡葬设施用地)对应H3/B9(区域公用设施用地、其他服务设施用地 ),B9只包括殡葬用地。
新旧用地分类对照转换表新对旧

中类
小类
H13
乡建设用地 (乡人民政
府驻地的建
设用地)
E6
村镇建
设用地
H14
村庄建设用 地(农村居 民点的建设 用地)
H2
区域交通设
施用地
T
对外交
通用地
H2区域交通设 施用地包含90国标中铁路用 地、公路用地、 管道运输用地、
T1
铁路用
地
GB 50137-2011(新国标)
GBJ 137-90(90国标)
G
绿地
原G绿地中的
园林生产绿地
(G21)纳入新
E2农林用地
E1
水域
E1
水域
新国标E1水域
GB 50137-2011(新国标)
GBJ 137-90(90国标)
说明
(办理规划许 可时应注意的 事项)
包括河流、湖 泊、滩涂、冰川 及永久积雪,与
90国标E1水域
可对等转换。
T21
高速公
路用地
GB 50137-2011(新国标)
GBJ 137-90(90国标)
说明
(办理规划许 可时应注意的 事项)
附属设施用地, 不再细分公路 等级,不包含公 路长途客运站 用地(T23)。
类别代码
类别名称
类别代码
类别名
称
大类
中类
小类
大类Biblioteka 中类小类T22、二、
三级公
路用地
H23
港口用地
T4
港口用
GB 50137-2011(新国标)
GBJ 137-90(90国标)
类别代码
类别代码
类别名
称
说明
新旧地类对应表111

202
203
居民及独立工矿用地
20
建设用地
2
082
新闻出版用地
083
科教用地
084
医卫慈善用地
085
文体娱乐用地
086
公共设施用地
087
公园与绿地
06
工矿仓储用地
061
工业用地
独立工矿用地
盐田
204
205
062
采矿用地
063
仓储用地
08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088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特殊用地
206
土地利用分类》与《全国土地分类》(过渡期适用)对应关系表
土地利用分类
全国土地分类(过渡期适用)
一级类
二级类
三级类
二级类
一级类
类别编码
类别
名称
类别
编码
类别
名称
类别
名称
类别
编码
类别名称
类别编码
类别名称
类别编码
01
耕地
011
水田
灌溉水田
111
耕地
11
农用地
1
望天田
112
012
水浇地
水浇地
113
菜地
115
013
113
水库水面
水库水面
271
水利设施用地
27
118
水工建筑物用地
水工建筑用地
272
11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111
河流水面
河流水面
321
其它土地
32
未利用地
3
112
湖泊水面
新旧用地分类标准对应表1(北京飞时达先锋)

表一:规划用地分类新旧标准对应表飞时达公司整理,2012.2旧标准用地分类新标准用地分类备注R:(居住用地)R(居住用地)A3(教育科研用地)多选1对应旧标准或旧地块分割对应新标准。
R1:(一类居住用地)R1(一类居住用地)A33(中小学用地)多选1对应旧标准或旧地块分割对应新标准。
R11:(住宅用地)R11(住宅用地)R12:(公共服务设施用地)R12(服务设施用地)A33(中小学用地)多选1对应旧标准或旧地块分割对应新标准。
R13:(道路用地)R11(住宅用地)R14:(绿地)R11(住宅用地)R2:(二类居住用地)R2(二类居住用地) R21:(住宅用地)R21(住宅用地)R22:(公共服务设施用地)R22(服务设施用地)A33(中小学用地)多选1对应旧标准或旧地块分割对应新标准。
R23:(道路用地)R21(住宅用地)R24:(绿地)R21(住宅用地)R3:(三类居住用地)R2(二类居住用地) R31:(住宅用地)R21(住宅用地)R32:(公共服务设施用地)R22(服务设施用地)A33(中小学用地)多选1对应旧标准或旧地块分割对应新标准。
R33:(道路用地)R21(住宅用地) R34:(绿地)R21(住宅用地)R4:(四类居住用地)R3(三类居住用地)A33(中小学用地)多选1对应旧标准或旧地块分割对应新标准。
R41:(住宅用地)R31(住宅用地)R42:(公共服务设施用地)R32(服务设施用地)A33(中小学用地)多选1对应旧标准或旧地块分割对应新标准。
R43:(道路用地)R31(住宅用地) R44:(绿地)R31(住宅用地)C:(公共设施用地)A(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B(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多选1对应旧标准或旧地块分割对应新标准。
C1:(行政办公用地)A1(行政办公用地)B2(商务用地)多选1对应旧标准或旧地块分割对应新标准。
C11:(市属办公用地)A1(行政办公用地)B2(商务用地)多选1对应旧标准或旧地块分割对应新标准。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与城镇土地分类对照表

《城镇新旧土地分类转换表》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城镇土地分类
一级类
二级类
一级类
二级类
编码
名称
编码
名称
编码
名称
编码
名称
01
耕地
90
农用地
011
水田
91
水田
012
水浇地
92
菜地
013
旱地
93
旱地
02
园地
94
园地
021
果园
022
茶园
023
其它园地
03
林地
031
有林地
032
灌木林地
033
其它林地
04
草地
041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09
特殊
用地
70
特殊用地
091
军事设施用地
71
军事设施
092
使领馆用地
72涉外093Fra bibliotek监教场所用地
73
监狱
094
宗教用地
74
宗教
095
殡葬用地
10
交通运
输用地
60
交通用地
101
铁路用地
61
铁路
102
公路用地
64
其他交通
103
街巷用地
104
农村道路
105
机场用地
62
民用机场
106
港口码头用地
住宅用地
071
城镇住宅用地
072
农村宅基地
08
公共管
理与公
共服务
用地
40
新旧用地分类标准对照表

附表《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和代码》与原《城市用地分类和代码》对照表
A2 文化设施用地C3 文化娱乐用地(仅包括其中的原标准C31新闻出版用地、原标
图书展览用地、文化宫、青少准C32文化艺术团体用地以及
年宫、老年活动中心等用地)原标准C33广播电视用地中的
报社、出版社、广播电台、电视台、
文化艺术团体等,纳入本标准B22
艺术传媒用地;原标准C33广播电
视用地中的转播台、差转台等用
地纳入本标准U16 广播电视用地;
原标准C35影剧院用地、C36游
乐用地中的电影院、剧场、音乐
厅、杂技场、游
表二《城乡用地分类和代码》与原《城市用地分类和代码》对照表
E。
新旧用地分类标准对照表

播送电视用地〔仅包括其中的转播台、差转台等用地〕
U1
供应设施用地
U1
供应设施用地
U3
邮电设施用地〔不包括营业网点用地〕
C33
播送电视用地〔仅包括其中的转播台、差转台等用地〕
U11
供水用地
U11
供水用地
将独立地段的营业网点用地纳入本标准B49其它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U12
供电用地
U12
供电用地
U13
A21
图书展览用地
C34
图书展览用地
增加美术馆、档案馆、会展中心用地等新内容
A22
文化活动用地
C36
游乐用地〔仅包括其中的文化宫、青少年宫、老年活动中心等用地〕
A3
教育科研用地
C6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仅包括其中的高等学校用地、中等专业学校用地、特殊学校用地、科研事业单位用地、电视大学、党校、干部学校等用地〕
平安设施用地
U9
其它市政公用设施用地〔仅包括其中的消防、防洪设施用地〕
U31
消防用地
U9
其它市政公用设施用地〔仅包括其中的消防设施用地〕
U32
防洪用地
U9
其它市政公用设施用地〔仅包括其中的防洪设施用地〕
U9
其它公用设施用地
U5
施工与维修设施用地
U9
其它市政公用设施用地〔不包括消防、防洪设施用地〕
G
绿地与广场用地
R3
三类居住用地
R4
四类居住用地
R31
住宅用地
R41
住宅用地
R43
道路用地
R44
绿地
R32
效劳设施用地
R42
公共效劳设施用地〔不包括中小学用地〕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与《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90)》对照表
1. 新国标城乡用地分类与90国标用地分类对照表
新国标建设用地(H)
新国标非建设用地(E)
2. 新国标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与90国标用地分类对照表新国标居住用地(R)
新国标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
新国标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
新国标工业用地(M)
新国标物流仓储用地(W)
新国标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
新国标公用设施用地(U)
新国标绿地与广场用地(G)
附注:
1. 由于新国标新增城乡用地分类,因此城乡用地分类中的大类H建设用地、中类H1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H9其他建设用地等,在90国标用地分类中均没有明确对应。
2. 新国标新增中类S2城市轨道交通用地,在90国标用地分类中没有明确对应。
3. 部分类别名称一栏附加的括号中的文字,为新国标中对该类用地内容的解释,在本表说明一栏中未能详细解释的情况下,在括号中补充该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