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防空警报试鸣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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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2016年“9·18”防空警报试鸣工作方案的通知

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2016年“9·18”防空警报试鸣工作方案的通知

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2016年“9·18”防空警报试鸣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8.18•【字号】贺政办电〔2016〕37号•【施行日期】2016.08.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防教育正文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2016年“9·18”防空警报试鸣工作方案的通知贺政办电〔2016〕3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平桂管理区管委,市政府各副处级以上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贺州市2016年“9·18”防空警报试鸣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8月18日贺州市2016年“9·18”防空警报试鸣工作方案的通知为进一步增强我市广大市民的国防观念,提高防空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定于2016年9月18日在我市范围内组织防空警报统一试鸣暨人员疏散隐蔽演练活动,为确保活动的顺利实施,制定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国防建设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以抓紧做好新形式下军事斗争人防应急准备为目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和自治区人防办《关于组织开展全区防空警报统一试鸣活动的通知》(桂人防办字〔2016〕176号)文件为依据,认真贯彻落实第七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精神,通过开展全区防空警报统一试鸣暨人员疏散隐蔽演练活动,检验防空警报系统的可靠性和预警能力,广泛宣传人民防空警报试鸣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的防空意识,并帮助了解和熟悉防空警报信号,掌握防空袭人员疏散隐蔽的组织与实施方法,同时锻炼和提高人防部门的组织指挥能力。

二、试鸣时间及内容防空警报试鸣活动定于9月18日上午10:30-10:45在全市范围内同时进行。

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国动办制订的《闵行区2024年防空警报试鸣方案》的通知

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国动办制订的《闵行区2024年防空警报试鸣方案》的通知

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国动办制订的《闵行区2024年防空警报试鸣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8.21•【字号】闵府办发〔2024〕32号•【施行日期】2024.08.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国动办制订的《闵行区2024年防空警报试鸣方案》的通知闵府办发〔2024〕32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委、办、局,各区属公司,有关单位:区国动办制订的《闵行区2024年防空警报试鸣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2024年8月21日闵行区2024年防空警报试鸣方案为增强我区市民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检验防空警报设施的完好率和发放防空警报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上海市防空警报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依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国动办制订的〈上海市2024年防空警报试鸣方案〉的通知》(沪府办〔2024〕33号)有关要求,2024年全民国防教育日(9月21日)在全区范围内(除虹桥国际机场地区外)组织防空警报试鸣,并结合警报试鸣组织防空演练。

为此,制定本方案。

一、防空警报试鸣时间防空警报试鸣时间安排在9月21日上午11时35分至11时58分进行。

其中,11时35分至38分,试鸣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1个周期,时间3分钟);11时45分至48分,试鸣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1个周期,时间3分钟);11时55分至11时58分,试鸣解除警报(长鸣3分钟)。

二、防空警报试鸣方式根据上海市防空警报试鸣指挥部统一指令,闵行区防空警报试鸣指挥部组织本区固定防空警报器和机动防空警报器进行鸣放。

三、防空演练内容及参演人员人口疏散演练以各街镇(莘庄工业区)人民防空袭方案为基准,对照年度人防训练演练计划,由各街镇(莘庄工业区)、学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防空警报试鸣工作方案

防空警报试鸣工作方案

防空警报试鸣工作方案一、引言防空警报试鸣是一项重要的防空安全措施,旨在提醒人们防范空袭和其他可能的安全威胁。

本文将详细介绍防空警报试鸣的工作方案,包括试鸣时机、试鸣方式、试鸣区域划分和应急响应措施等。

二、试鸣时机1.定期试鸣:为了确保警报系统的正常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定期试鸣,分别在春季和秋季进行。

试鸣时间一般选择在白天的工作日,避免给人们的生活造成太大干扰。

2.应急试鸣:当发生重大安全威胁或空袭可能时,应急试鸣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以尽快提醒人们采取防护措施。

三、试鸣方式1.警报器试鸣:采用警报器进行试鸣是最常见的方式。

警报器的声音要求高亮、嘹亮,能够迅速传达警报信息。

试鸣时长一般为3分钟,以便人们尽快做好应急准备。

2.语音广播试鸣:在部分区域,可以结合警报器试鸣,通过语音广播系统向人们传递防空警报信息。

语音内容应简明扼要,清晰易懂,避免产生歧义。

3.手机短信通知:在现代社会,手机已成为人们必备的通讯工具。

防空警报试鸣时,可以通过手机短信向居民发送警报信息,提醒他们采取应急措施。

四、试鸣区域划分1.市区划分:根据市区的不同特点和人口密度,将市区划分为若干个试鸣区域。

每个试鸣区域内应该设有足够数量的警报器,以确保声音传达到每个角落。

2.郊区划分:由于郊区人口相对较少,试鸣区域可以适当扩大,减少设备的安装数量,以降低成本。

但也要确保声音传达到郊区每个居民点。

五、应急响应措施1.听到警报声后,人们应立即停止一切活动,迅速进入室内,关闭门窗,寻找较为安全的地方躲避。

2.切勿随意外出,尤其是不能靠近高楼大厦、桥梁等易受袭击的目标。

3.在室内时,尽量躲避在坚固的桌子、床下等可以提供遮蔽的地方,保护头部和颈部,减少伤害。

4.听从广播或手机短信通知,随时关注最新的安全指引和应急措施。

5.避免恐慌,保持冷静,按照指引有序疏散,以确保人员的安全。

六、总结防空警报试鸣工作方案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至关重要。

上海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做好2008年防空警报试鸣工作的通知-沪经运[2008]524号

上海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做好2008年防空警报试鸣工作的通知-沪经运[2008]524号

上海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做好2008年防空警报试鸣工作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做好2008年防空警报试鸣工作的通知(沪经运(2008)524号)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上海市民防条例》和《上海市防空警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上海市将组织开展2008年防空警报试鸣工作,以检验全市防空警报设备和控制系统的完好率、覆盖率、统控率,进一步增强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提高对防空警报信号的认识能力。

现将试鸣时间、范围、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试鸣时间试鸣时间为2008年9月20日(全民国防教育日)上午10时至10时30分。

其中,10时至10时03分试鸣预先警报,10时10分至10时13分试鸣空袭警报,10时20分至10时23分试鸣解除警报。

(二)试鸣范围在全市范围内(除浦东、虹桥国际机场地区外)组织防空警报试鸣。

(三)相关工作要求1、各区县经委要主动配合各区县警报试鸣指挥部,做好相关工作,特别要指导好大型商场、超市、卖场、菜场等人群聚集场所通过电子显示屏、广播、公告等形式,提醒、告知消费者,保证商业场所的正常秩序,防止发生意外。

2、市电力公司要做好全市原有及新增的音响报警设施的电力保障工作,确保试鸣期间电力供应。

3、各集团所属的重点经济目标单位要做好警报试鸣的宣传告知和安全防范工作,大力宣传警报试鸣的目的、意义和时间,确保警报试鸣时保持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上海市经济委员会二○○八年九月十一日——结束——。

关于防空警报试鸣的公告

关于防空警报试鸣的公告

关于防空警报试鸣的公告
尊敬的市民,
为确保市民的安全和防范可能出现的危险情况,本市将进行一次防空警报试鸣。

特此公告如下:
日期:XX年XX月XX日(星期X)
时间:上午X点至上午X点
试鸣方式:警报器将发出连续高频率声音,持续时间为X分钟。

试鸣范围:全市范围内
目的:检验和确认警报系统的工作状态,提醒市民关注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

试鸣期间,请市民注意以下事项:
1.请不要恐慌,保持冷静。

这只是一次试鸣活动,并不代表现实的危险发生。

2.请留在室内,尽量不要外出。

关闭门窗和通风口,保持室内空气清新。

3.如果您在户外,请迅速进入最近的建筑物或避难所。

寻找能提供有效保护的地下室或标有防空警报的设施。

4.遵循政府发布的进一步指示或通告。

务必听从当局和安全人员的指示。

5.请将此信息传达给您的家人、邻居和朋友,确保他们也能了解并参与到防空警报试鸣活动中来。

防空警报试鸣是为了加强我们的应急准备,通过不断的演习和
训练,提高市民的应急能力和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我们坚信,只有当我们团结一致,共同应对时,我们才能有效地保护自己和我们所珍视的家人。

感谢您的理解和合作!
此致
XX市政府。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朔州军分区战备建设处关于做好2018年防空警报试鸣工作的通知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朔州军分区战备建设处关于做好2018年防空警报试鸣工作的通知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朔州军分区战备建设处关于做好2018年防空警报试鸣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9.12•【字号】朔政办发〔2018〕64号•【施行日期】2018.09.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工作正文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朔州军分区战备建设处关于做好2018年防空警报试鸣工作的通知朔政办发〔2018〕6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人武部,市直及驻朔各有关单位:根据《山西省人民防空警报试鸣规定》(晋政办发〔2010〕70号)和省人防办《关于组织全省人民防空警报统一试鸣工作的通知》(晋人防办发〔2018〕62号)精神,2018年全省防空警报试鸣活动定于9月18日上午10时统一、集中开展。

为切实做好我市的试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试鸣准备阶段工作(一)试鸣工作组织机构为切实加强防空警报试鸣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朔州市防空警报试鸣指挥部,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指挥长:田东副市长副指挥长:徐海昌朔州军分区副司令员尚兴阳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国清市人防办主任成员单位:市政府办公厅、朔州军分区、朔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委(国资委)、市旅发委、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局、市卫计委、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粮食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市广播电视台、朔州日报社、市电力公司、山西地方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分公司、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神头电力实业有限公司、神华国能神头第二发电厂、富华燃气公司、朔州车务段、中国联通朔州分公司、中国移动朔州分公司、中国电信朔州分公司、市邮政管理局。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防办,主要负责试鸣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工作。

办公室主任由人防办主任张国清兼任,副主任由人防办副主任杨为洲兼任。

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区域的警报试鸣工作。

关于防空警报试鸣的公告

关于防空警报试鸣的公告

关于防空警报试鸣的公告公告尊敬的市民:为了提高我市防空警报的有效性和防空警报系统的运作效率,确保市民在发生空袭威胁时能够及时获得相关信息,我市决定对防空警报进行试鸣。

本次试鸣将于XX年XX月XX日上午8:00开始,试鸣时长为15分钟。

现将试鸣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试鸣范围和时间试鸣范围:全市范围内的公共区域、住宅区、商业区等人员密集场所。

试鸣时间:XX年XX月XX日上午8:00开始,时长为15分钟。

二、试鸣方式试鸣将采用语音广播、手机短信和微信通知等多种方式进行,市民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接收方式。

1. 语音广播:试鸣期间,防空警报会通过各大广播电台进行播报,市民在家中或其他室内场所,可以通过收音机、电视机等设备收听广播,并按照广播中的提示采取相应的行动。

2. 手机短信:市民需要在试鸣前将手机号码登记至相关平台,试鸣期间将通过短信方式通知市民,市民收到短信后应按照短信中的指示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3. 微信通知:市民可以通过关注“XX市防空警报”微信公众号,接收防空警报相关信息。

试鸣期间,将通过微信公众号向市民发送试鸣提醒和相关指导措施,市民需及时关注微信公众号的消息。

三、试鸣目的1. 检验警报系统:通过试鸣,检验我市防空警报系统的运行情况,确保警报信号能够准确、及时地传递给全市民众,提高防空警报的有效性。

2. 提高市民应对能力:试鸣期间,市民应根据试鸣信号的响起,迅速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如进入避难所、避开空旷场地等。

试鸣过程中,市民可以根据自身条件进行演练,提高面对实际空袭威胁时的应对能力。

四、试鸣期间市民应注意事项1. 试鸣过程中,请市民保持冷静,按照广播、短信和微信通知中的指示行动。

2. 在试鸣期间,市民应遵循市民自救互救的原则,不传谣、不信谣、不造谣。

3. 试鸣期间,市民应保持通讯工具的正常使用,避免恐慌和混乱。

4. 试鸣期间请勿随意前往河道、大桥、高架及人员密集场所,以免造成人员拥堵和踩踏事故。

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贺州市“9·18”防空警报试鸣活动方案的通知

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贺州市“9·18”防空警报试鸣活动方案的通知

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贺州市“9·18”防空警报试鸣活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8.30•【字号】贺政办电〔2023〕22号•【施行日期】2023.08.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贺州市“9·18”防空警报试鸣活动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副处级以上单位:《2023年贺州市“9·18”防空警报试鸣活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8月30日2023年贺州市“9·18”防空警报试鸣活动方案为进一步增强我市广大市民的国防观念,提高防空意识,有效检验我市防空警报系统的可靠性和预警报知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定于2023年9月18日在我市范围内组织防空警报统一试鸣活动。

为确保活动顺利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试鸣时间2023年9月18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15分,共15分钟。

二、试鸣范围全市三县两区人民政府所在城区范围内。

三、参加人员(一)我市在人防应急指挥中心开设2023年“9·18”防空警报试鸣活动指挥部,市政府分管副市长,贺州军分区领导,人防指挥部成员单位领导,市国动办(人防办)相关人员参加活动。

(二)各县国动办(人防办)根据实际情况同步组织开展“9·18”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活动。

(三)市国动办(人防办)组织防空警报试鸣工作人员、人防警报器管护人员在各自战位参加活动。

四、组织领导成立贺州市“9·18”防空警报试鸣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主要由市人民政府领导及贺州军分区机关领导担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动办(人防办)主要领导担任。

防空警报试鸣的请示【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防空警报试鸣的请示【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防空警报试鸣的请示【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尊敬的居民:
为确保国家和人民的安全,现决定进行防空警报试鸣,请予以配合并注意以下事项:
1. 试鸣时间:试鸣将在[时间]进行,预计持续[时长]。

2. 试鸣方式:防空警报将以警笛声、广播通知等方式进行试鸣。

3. 行动指南:一旦听到防空警报,请立即采取以下行动:
- 尽快进入居住或工作场所的安全区域,关闭门窗,确保室内环境安全。

- 切勿外出或观望,以免暴露于可能的危险。

- 保持手机和收音机的通信畅通,听从有关部门的指导和指令。

- 有需要时,采取自我防护措施,如佩戴口罩。

- 在警报解除之前,请不要离开安全区域。

4. 请确保您对应急疏散和救援政策的了解,以及相关安全设施的操作。

防空警报试鸣是为了检验和加强我们的紧急应对能力,保障居民的安全和利益。

希望您能积极配合,并在试鸣时保持冷静。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信息,请咨询相关部门或拨打紧急热线。

谢谢您的合作!
国家紧急管理部门。

国家行政机关公范文(2篇)

国家行政机关公范文(2篇)

国家行政机关公范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____省民防局《关于全省统一“9·18”试鸣防空警报的公告》,确定从____年起每年____月____日为全省防空警报试鸣日。

经市政府同意,本市防空警报试鸣日期由每年的____月____日调整为每年____月____日。

为保证试鸣活动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本市根据省防空警报试鸣指挥部统一下达的防空警报试鸣指令,鸣放防空警报。

二、试鸣防空警报时间为____年____月____日上午____时至____时____分。

防空警报试鸣顺序如下:10:00—10:03鸣放预先警报;10:08—10:11鸣放空袭警报;10:16—10:19鸣放解除警报。

三、“12·13”国家公祭仪式活动的警报鸣放,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决定执行。

四、防空警报试鸣期间,请广大市民保持正常工作、生活秩序。

____市人民政府____年____月____日国家行政机关公范文(2)尊敬的XX先生/女士:我公司希望就某项合作事宜与贵机构进行进一步的洽谈,在此我们特向贵机构申请开展商务合作,并恳请贵机构提供相关的合作建议、洽谈方案、合作条款等有关资料。

我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XXX领域的企业,具备丰富的经验和先进的技术。

我们深知,贵机构在这一领域拥有卓越的实力和广泛的影响力,与贵机构开展合作将对我公司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经过充分的研究和分析,我公司认为,双方在技术、资金、市场、人才等方面具备良好的互补性,合作将能够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开创双赢局面。

针对合作事宜,我公司提出以下具体合作意向:1. 合作项目:明确提供合作项目的具体内容和目标,以及预期效果和收益。

2. 合作方式:明确合作方式,包括资金投入、技术支持、市场推广等方面的具体安排。

3. 合作期限:确定合作的时间范围,以及在合作期限内的相互义务和责任。

4. 合作条件:列出合作所需的具体条件,如经济实力、技术能力、市场渠道等要求。

社区2024年防空警报试鸣日安全演练方案试鸣防空警报演练

社区2024年防空警报试鸣日安全演练方案试鸣防空警报演练

社区2024年防空警报试鸣日安全演练方案试鸣防空警报演练一、背景及目的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防空警报系统的建设与维护,为确保战时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每年定期举行防空警报试鸣日安全演练。

本次演练旨在检验我社区防空警报系统的可靠性,增强居民的安全意识,提高应对空袭等紧急情况的自我保护能力。

二、演练时间2024年9月18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

三、演练地点本社区范围内,包括居民小区、学校、商场等人员密集区域。

四、演练内容1.防空警报试鸣上午9时30分,正式启动防空警报试鸣。

警报分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警报三种,分别模拟战争爆发、敌机来袭和战争结束三个阶段。

居民需根据警报声识别不同阶段的警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2.安全演练(1)人员疏散:警报响起后,各小区、学校、商场等人员密集区域迅速启动疏散预案,组织居民有序疏散至安全地带。

(2)自救互救:疏散过程中,居民学习自救互救技能,如止血、包扎、心肺复苏等。

(3)应急物资发放:社区工作人员在安全地带为居民发放应急物资,如食物、水、药品等。

(4)心理疏导:专业心理辅导人员为居民提供心理疏导,帮助消除恐惧、焦虑等情绪。

五、组织架构1.演练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整个演练活动。

2.演练实施组:负责具体实施演练方案,包括警报试鸣、人员疏散、自救互救等。

3.演练保障组:负责演练期间的物资保障、通信保障、安全保障等。

4.演练评估组:负责对演练过程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

六、前期准备1.宣传发动:通过社区广播、公众号、宣传栏等方式,广泛宣传演练时间、地点、内容,提高居民的参与度和知晓率。

2.演练预案:各参演单位制定详细的演练预案,明确演练流程、职责分工、应急措施等。

3.物资准备:提前采购、储备演练所需的应急物资,确保演练顺利进行。

4.人员培训:对参演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

七、演练流程1.开幕式:演练开始前,社区领导发表讲话,强调演练的重要性,宣布演练开始。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防空警报试鸣工作的通知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防空警报试鸣工作的通知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防空警报试鸣工
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岳阳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5.09.30
•【字号】岳政办函[2005]132号
•【施行日期】2005.09.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
正文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防空警报试鸣工作的通

(岳政办函[2005]1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
为检验我市防空警报鸣响效果,根据湘发〔2001〕15号文件规定,我市确定每年11月1日为全市防空警报试鸣日,由市防办具体组织实施,各相关单位予以配合。

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试鸣时间为每年11月1日,具体鸣警时间由市人防办与省人防办联系,与全省同步实施。

二、试鸣方式:模拟战时防空警报,即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每种警报鸣响3分钟,间隔15分钟。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解除警报连续长鸣3分钟。

三、试鸣前5天由市人防办发布通告,分别在《岳阳晚报》、《长江信息报》、岳阳电视台、岳阳人民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刊登或播出。

各宣传、新闻单位
要积极配合,做好宣传工作。

移动、联通公司分别在10月31日前向各手机用户发布一条警报试鸣短信。

四、各防空警报器设置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积极配合做好试鸣工作。

五、各县、市警报试鸣参照本通知执行。

二○○五年九月三十日。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试鸣防空防灾音响警报的公告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试鸣防空防灾音响警报的公告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试鸣防空防灾音响警报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4.30•【字号】•【施行日期】2010.05.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试鸣防空防灾音响警报的公告为了检验我市防空防灾警报设施的技战术性能,根据《浙江省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规定,定于2010年5月12日(防灾减灾日)上午10时00分至11时04分,在全市进行防空防灾音响警报试鸣。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试鸣时间与信号(一)防空警报:1、10时00分至10时03分试鸣预先警报。

信号为: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时间三分钟。

2、10时15分至10时18分试鸣空袭警报。

信号为: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时间三分钟。

3、10时30分至10时33分试鸣解除警报。

信号为:连续鸣响,时间三分钟。

(二)防灾警报:1、10时45分至10时48分试鸣防灾警报。

信号为:鸣60秒,停30秒,反复二遍,时间三分钟。

2、11时00分至11时04分试鸣防灾解除警报。

信号为:连续鸣响,时间四分钟。

二、在警报试鸣期间,市人防办(民防局)将在杭州电视台综合频道(HTV-1)、杭州人民广播电台(中波954)实时发放防空防灾警报信号。

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将向杭州地区的部分手机用户发放防空防灾警报信息。

各区结合警报试鸣,将组织部分市民(中学生)开展防空防灾人员疏散演练。

全市民众的生产、生活及一切社会活动照常进行。

特此公告。

杭州市人民政府二〇一〇年四月三十日。

全市鸣防空警报全市“·”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日系列活动方案

全市鸣防空警报全市“·”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日系列活动方案

全市鸣防空警报全市“·”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日系列活动方案一、活动背景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日是为了增强市民的国防观念,提高人民防空意识,检验防空警报系统的可靠性。

今年,我们以“全市鸣防空警报全市‘·’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日”为主题,举办一系列活动,旨在营造浓厚的国防氛围,让市民深入了解人防知识,增强自我防护能力。

二、活动目标1.提高市民的国防观念和人民防空意识。

2.检验防空警报系统的可靠性。

3.增强市民的自我防护能力。

4.营造浓厚的国防氛围。

三、活动时间2023年9月18日(星期一)上午10:00至12:00四、活动地点全市范围内五、活动内容1.防空警报试鸣上午10:00,全市范围内鸣放防空警报,持续时间为3分钟。

通过试鸣,检验防空警报系统的可靠性,提高市民的防空意识。

2.防空警报宣传周在试鸣日前一周,全市范围内开展防空警报宣传周活动。

通过悬挂宣传标语、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普及人民防空知识,提高市民的国防观念。

3.防空警报知识讲座邀请军事专家、人防部门负责人为市民进行防空警报知识讲座,内容包括人民防空警报系统的组成、作用、使用方法等,帮助市民了解防空警报的重要性。

4.防空警报演练组织部分市民参与防空警报演练,模拟战时情况,让市民亲身体验防空警报的作用,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5.防空警报主题征文活动以“全市鸣防空警报全市‘·’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日”为主题,开展征文活动,鼓励市民积极参与,表达自己对国防和人防的认识和感悟。

6.防空警报主题展览在市图书馆、博物馆等场所举办防空警报主题展览,展示我国人民防空事业的发展历程、成果和未来规划。

7.防空警报宣传进社区组织志愿者深入社区,开展防空警报宣传活动,向市民发放宣传资料,解答市民关于防空警报的疑问。

六、活动组织1.成立活动筹备组,负责活动的整体策划、组织和协调。

2.各级人防部门、教育部门、宣传部门、公安部门等共同参与,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关于防空警报试鸣的公告模版

关于防空警报试鸣的公告模版

关于防空警报试鸣的公告模版
根据《XX市人民防空条例》规定,经请示市政府批准,定于XXX年XXX月XXX 日(星期X)上午/下午X时进行防空警报试鸣。

公司办公楼楼顶有XXX市民防办统一安装的警报器。

具体时间和试鸣方法是:
(1)16时整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持续3分钟;
(2)16时15分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持续3分钟;
(3)16时27分解除警报,连续鸣响3分钟。

XX电视台第八、第十二套节目将同步播放防空知识宣教画面和试鸣音响信号。

届时请全体员工不必惊慌,注意辨别信号,保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集团XXX办公室
XXX年XX月XXX日。

关于防空防灾警报试鸣的通告范文

关于防空防灾警报试鸣的通告范文

关于防空防灾警报试鸣的通告范文
尊敬的市民: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了提高市民的防空防灾意识,增强应急避险能力,我市决定进行防空防灾警报试鸣。

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1.试鸣时间:根据预定计划,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将于XX年XX月XX日(星期X)XX 时XX分进行,持续时间约为XX分钟。

2.试鸣范围:本次试鸣将覆盖全市范围内的各个行政区域,确保市民能够听到警报声音。

3.试鸣方式:以市区内设立的喇叭为主要媒介进行试鸣,同时通过手机短信、广播电视等渠道进行传播。

4.试鸣目的:通过试鸣,提醒市民在遇到火灾、地震、洪水、战争等突发事件时,采取正确的应急措施,尽可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听到警报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 保持冷静,不要惊慌失措,听从指挥和安排;
- 迅速躲到安全地带,如防空洞、避难所等;
- 关闭门窗,切勿随意外出观察;
- 遵守通行法规,不乱抛乱扔;
- 积极处置突发事件,报警寻求帮助。

请市民朋友们积极配合试鸣活动,认真学习应急避险知识,提高自身的安全防护意识。

相信在大家共同的努力下,我们能够有效保护生命和财产安全。

谢谢!祝愿大家平安健康!
XX市政府
日期:XX年XX月XX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4.12•【字号】甬政办发[2010]89号•【施行日期】2010.04.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的通知(甬政办发〔2010〕8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宁波市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四月十二日宁波市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为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和应急避险能力,促进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保持防空防灾警报的灵敏、有效,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利用人民防空警报系统发放防灾警报信号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77号)、《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的通知》(浙人防办〔2009〕105号)和《宁波市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管理办法》(政府令82号),制定本制度。

一、每年5月12日“防灾减灾日”为全市防空防灾警报统一试鸣日,试鸣时间为14时28分至15时08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增加试鸣次数。

全市及市六区增加试鸣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各县(市)单独增加试鸣由县(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并于试鸣15日前报上一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备案。

市六区原则上不单独组织试鸣。

二、防空防灾警报试鸣采用音响、电视、广播、公共通信、网络等方式发放警报信号。

(一)音响方式: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利用现有人民防空警报系统固定警报、车载警报发放警报信号。

市中心城区车载警报试鸣路线原则上定为:①后新路-百丈路-药行街-柳汀街-联丰路;②鄞奉路-灵桥路-江厦街-人民路。

每次统一试鸣前应根据当时的道路交通状况,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商市公安(交警)部门确定上述线路的部分路段进行小范围的车载警报试鸣。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人民防空警报试鸣规定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人民防空警报试鸣规定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人民防空警报试鸣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8.16•【字号】晋政办发[2010]70号•【施行日期】2010.08.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军事综合规定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人民防空警报试鸣规定的通知(晋政办发〔2010〕70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山西省人民防空警报试鸣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年八月十六日山西省人民防空警报试鸣规定第一条为保障人民防空警报系统的畅通,迅速准确地传递、发放防空警报信号,提高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通信警报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人民防空警报试鸣的组织与实施。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具体负责人民防空警报试鸣工作。

第四条人民防空警报试鸣一般每年组织一次,每年9月18日为全省防空警报统一试鸣日。

第五条在防空警报试鸣过程中,各部门各单位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通信、电力、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建设、规划、财政、公安、教育等有关部门应按各自的职责协助同级人防部门做好人民防空警报试鸣的有关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在防空警报试鸣前5日内,以同级人民政府名义连续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移动通信短信息、书面通知等方式,向试鸣范围内的公众发布公告。

承担发布公告的相关单位,应无偿予以保障。

第七条防空警报试鸣公告内容包括试鸣日期、时间、范围、信号和形式等。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在防空警报试鸣前应当制订防空警报试鸣方案,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

第九条防空警报试鸣方案内容包括试鸣的组织领导、信号规定、发放范围、具体时间、试鸣方法和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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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防空警报试鸣工作的通知
网发
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合府办发〔2019〕184号
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防空警报试鸣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了加强经常性的人防战备工作,增强广大群众居安思危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检
验防空警报设备技术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泸人防办〔2019〕86号文件规定,县政府决定对全县防空警报器进行统一试鸣。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警报试鸣工作在市、县政府领导下,按照市人防办要求在规定时间准时、准确施放。

二、试鸣时间
2019年9月18日上午10时至10时30分。

请各防空警报管理员要在9时30分前做
好试鸣充分准备工作。

三、防空警报信号规定
(一)预先警报:10时至10时03分,鸣放36秒,停24秒,反复3次为一周期,共
3分钟。

(二)空袭警报:10时05分至10时08分,鸣放6秒,停6秒,反复15次为一周期,共3分钟。

(三)解除警报:10时10分至10时13分,鸣放一长声,连续3分钟。

四、试鸣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警报试鸣工作是对广大群众进行警报音响信号识别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相关单位要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密组织,落实会操作防空警报器的试鸣人员和监听人员,确保防
空警报器准时、准确按规定信号鸣放,圆满完成试鸣任务。

(二)开展检查维护
防空警报设施的好坏是确保试鸣成功与否的关键,县人防办和相关单位接到通知后,
立即派防空警报操作人员对电源线路供电情况、防空警报器质量、安全、警报线路、天线
等情况进行检查,做好维护、测试工作,确保试鸣成功。

(三)加强宣传、安保工作
县人防办在防空警报试鸣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通告、手机短信等方式进行宣传,让广大群众知晓此次防空警报试鸣并
识别防空警报信号,以免带来不必要的惊慌。

试鸣期间,合江通讯社、合江电视台要
加强宣传报道。

公安机关要加强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进入随时应对突发事件的状态,确
保在防空警报试鸣期间的安全与稳定。

(四)做好监听记录
每个防空警报台要落实防空警报鸣放效果监听人员,认真监听音响效果,做好监听记录。

(五)搞好后勤保障
相关单位接到通知后,要主动联系电力部门协调好防空警报试鸣期间的供电保障工作,确保试鸣成功。

二〇〇九年九月八日
主题词:防空警报试鸣通知
抄送:市人防办,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县纪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8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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