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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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普通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普通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普通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9.06.27•【字号】鄂发改价调[2019]218号•【施行日期】2019.06.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普通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省教育厅;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发改委、财政局: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16〕16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19〕14号)有关要求,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国普通高考(含成人高考)考试费标准(一)高考必考和选考考试科目为每人每科35元。

必考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选考考试科目为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考生从中选考3个科目)。

(二)省级教育考试机构组织的各类艺术专业(含技能测试)统考或联考收费标准为每生每科35元;主考学校组织的各类艺术专业考试(含技能测试)收费标准为每生每科60元。

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费标准为每生每科25元,具体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政治、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美术和音乐)、体育与健康等13个科目。

三、经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审核认定,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参加普通高考和学业水平考试,考试费减半收取。

四、收费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使用财政非税收入票据。

自觉接受发改、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

通过公示栏等方式,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投诉电话等内容向社会公示,增强收费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本通知自2018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除上述考试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省物价局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鄂价费函〔2017〕78号)同时废止。

湖北高考改革最新方案

湖北高考改革最新方案
2.考试内容与形式
-必考科目:依据国家课程标准,注重考查学生的基础知识、学科能力和核心素养。
-选择科目:依据高中课程标准,侧重考查学生的学科兴趣、专业潜力和综合运用能力。
-增加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校录取的重要参考。
3.成绩构成与使用
-高考成绩由必考科目成绩、选择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组成。
-必考科目成绩占60%,选择科目成绩占30%,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占10%。
二、改革目标
1.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2.优化考试内容与方法,增强高考选拔的准确性和公平性。
3.引导高中教育改革,推动课程实施与评价体系的完善。
三、改革原则
1.公平性:确保每位考生享有平等的高考机会,维护高考的公正性。
2.科学性:构建合理的考试科目组合,提高考试的学科适应性和人才选拔效率。
(2)全国统一高考科目分值不变,首选科目分值调整为100分,再选科目每门分值调整为50分。
2.考试内容与方式
(1)全国统一高考科目:按照国家教育部的统一要求,优化考试内容,注重考查学生的基础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
(2)首选科目:物理和历史考试内容以高中课程标准为依据,注重考查学生的学科特长和创新能力。
本方案旨在为湖北省高考改革提供明确的方向和具体的操作路径,各级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改革措施落到实处。同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不断优化改革方案,为我国高等教育发展贡献力量。
第2篇
湖北高考改革最新方案
一、引言
为适应新时代人才培养需求,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提高高考制度的科学性和公正性,依据国家关于高考改革的精神,结合湖北省实际,制定本高考改革方案。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高考改革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改革工作。

湖北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

湖北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

湖北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早晨的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洒在书桌上那厚厚的招生考试改革方案资料上。

我泡了杯清茶,打开电脑,开始了一场关于未来的畅想。

湖北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这个议题就像一扇窗,透过它,我看到了无数的可能性。

一、改革背景我们要明确改革背景。

随着社会的发展,高等教育逐渐成为人才培养的主渠道。

然而,传统的招生考试制度已经无法满足现代社会对人才的需求。

因此,改革招生考试制度,使之更加公平、公正、科学,已成为当务之急。

二、改革目标1.实现考试科目和内容的多样化。

根据不同专业、不同类型的院校需求,设置多样化的考试科目和内容,使考试更加贴近实际需求。

2.提高考试的信度和效度。

确保考试结果能够真实反映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为高校选拔优秀人才提供有力保障。

3.促进教育资源均衡分配。

通过改革招生制度,使教育资源更加公平地分配到各地,缩小城乡、地区之间的教育差距。

4.强化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

鼓励学生全面发展,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三、改革措施1.调整考试科目。

将现行的高考科目调整为“3+X”模式,其中“3”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必考科目,“X”为考生根据所选专业方向选择的一门或多门选考科目。

2.优化考试内容。

根据不同专业、不同类型院校的特点,调整考试内容,使之更加贴近实际应用。

例如,理工类院校的数学考试可以增加实际问题解决能力的考查,文科类院校的语文考试可以增加文学素养的考查。

3.实施综合素质评价。

将学生的综合素质纳入招生评价体系,包括道德品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等方面。

高校可以根据自身特点和需求,合理设置综合素质评价的分值和权重。

4.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

允许高校根据自身特点和需求,自主确定招生计划、考试科目、评价标准等。

同时,建立高校招生联盟,实现资源共享,提高招生效率。

5.加强对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政策倾斜。

通过设立专项计划、降低录取分数线等方式,加大对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招生力度。

湖北:襄阳中考改革方案公布 将从2019年新初一开始实施

湖北:襄阳中考改革方案公布 将从2019年新初一开始实施

湖北:襄阳中考改革方案公布将从2019年新初一开始实施导读:本文湖北:襄阳中考改革方案公布将从2019年新初一开始实施,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快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湖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鄂政发〔2016〕16号)、《湖北省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鄂教幼高〔2017〕1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我市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基本原则1.坚持育人为本。

坚持正确育人导向,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兴趣爱好,把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成才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学生进一步发展打好基础。

2.坚持普职并重。

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协调发展,让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高中阶段教育。

3.坚持公平公正。

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基本价值取向,不断完善规则程序,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为学生创造平等升学的机会。

4.坚持科学规范。

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人才成长规律、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使学、考、招有机衔接,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二)改革目标从2019年初一入学的新生开始,实施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2022年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

二、主要任务(一)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1.建立健全考试制度。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初中学生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基本依据。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初中学生毕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两考合一”,考试结果“一考多用”。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6.30•【字号】鄂政办发[2009]63号•【施行日期】2009.06.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鄂政办发〔2009〕63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经教育部批准,我省将于2009年秋季全面启动普通高中课程改革。

《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九年六月三十日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根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教育部关于印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的通知》(教基〔2001〕17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的通知》(教基〔2003〕6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05〕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方针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国家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努力推进素质教育,逐步建立符合国家课程改革要求、具有湖北特色、充满生机活力的普通高中新课程体系。

--积极推进。

按照国家的总体部署和要求,通过创新制度,提升能力、提供资源、搭建平台,积极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

--点上突破。

在全面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基础上,通过课题攻关、项目带动和样本实验,力求在制约课程改革纵深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上有所突破。

--兼顾各方。

充分调动政府、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参与课程改革的积极性,做到政府主导、专业支持、学校自主、社会参与,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课程改革的合力。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鄂政发[2006]23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鄂政发[2006]23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正文:----------------------------------------------------------------------------------------------------------------------------------------------------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鄂政发[2006]23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就业再就业的重大举措;是加快人力资源开发,提高国民素质,构建和谐湖北的重要途径;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实现我省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大力发展我省职业教育,特作如下决定。

一、明确“十一五”期间我省职业教育发展的目标与任务“十一五”期间我省职业教育发展,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满足人民群众终身学习需要,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结构合理、形式多样,灵活开放、自主发展,具有湖北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继续完善“政府主导、依靠企业、充分发挥行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多元办学格局和“在省政府领导下,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

到2010年,全省中等职业教育年招生达到40万人左右,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的招生规模大体相当;高等职业教育年招生达到20万人左右,高等职业教育在高等教育招生规模中占一半以上;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1500万人次,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400万人以上,城镇在岗职工培训200万人次,失业人员培训100万人次,农村未升入上一级学校的初高中毕业生95%以上接受职业培训。

经过五年努力,使我省职业教育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2024年湖北高考改革方案及不分文理科具体时间

2024年湖北高考改革方案及不分文理科具体时间

调整教师结构
根据高考改革的需求,合理调整教师 结构,增加选科教师和综合素质评价 教师的比例。
完善考试招生制度
改进考试内容
依据高考改革方案,调整考试内 容,注重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和
应用能力。
优化招生录取机制
建立多元录取机制,综合考虑学生 的高考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综合素质评价等因素进行录取。
加强考试监管
主要内容及特点
01
02
03
04
不分文理科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2024年起,湖北省高考将不再 分文理科,所有考生统一参加 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 考试。
考生需参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成绩作为高考录取的重要参 考。
综合素质评价
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将作为高 考录取的重要依据,包括思想 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 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
多元录取机制
建立多元录取机制,包括自主 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 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
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01
02
2021年
制定并公布高考改革方案。
2022年
在部分地市开展试点。
03
04
2023年
全省范围内推广实施。
2024年
正式实施不分文理科的高考制 度,同时开展高中学业水平考
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 增加高校志愿数量和征集 志愿次数,提高考生志愿 满足率。
优化投档比例
根据高校招生计划和生源 情况,合理确定投档比例 ,避免浪费招生计划。
特殊类型招生政策变化
严保保送生质量。
规范自主招生行为
02
高校自主招生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科学的选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湖北省)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湖北省)

湖北省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快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类人才,根据《湖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鄂政发〔2016〕16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推进我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基本原则1.坚持育人为本。

坚持正确育人导向,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兴趣爱好,把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成才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学生进一步发展打好基础。

2.坚持普职并重。

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协调发展,让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高中阶段教育。

3.坚持公平公正。

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基本价值取向,不断完善规则程序,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为学生创造平等升学的机会。

4.坚持科学规范。

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人才成长规律、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使学、考、招有机衔接,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5.坚持因地制宜。

实行省级统筹管理,以市(州)为主实施,注重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实践,不断完善各项工作机制。

(二)改革目标2017年,启动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2018年,全省推进除招生录取机制改革外的其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2020年全省全面推进改革。

2023年,全省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

二、主要任务(一)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1.建立健全考试制度。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初中学生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基本依据。

我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初中学生毕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两考合一”,考试结果“一考多用”。

湖北高考改革方案出炉,年湖北高考改革方案正式版(全文)

湖北高考改革方案出炉,年湖北高考改革方案正式版(全文)

湖北高考改革方案出炉,年湖北高考改革最新方案正式版(全文)湖北高考改革方案出炉,20XX年湖北高考改革最新方案正式版(全文) 湖北省教育厅正式出台《湖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方案,湖北省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将从20XX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起开始启用,在202X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中正式实施。

202X年起,全国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不分文理科,取消文理综合科目考试。

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和考生自主选择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总分750分。

其中,语文、数学、外语各150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以等级分计分,录取时各科折算为100分。

语数外考试采用全国卷,计入总成绩的3个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将由湖北省统一组织考试。

根据方案,202X年起,考生可以参加两次外语考试,选择其中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总分。

高考外语考试包括笔试和听力测试。

每年举行两次,一次为六月全国统一高考的外语考试,一次根据教育部规定时间进展。

考生最多参加两次外语考试,可选择其中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总分。

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口语考试,其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湖北省将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

改革过去普通高中毕业生主要通过全国统一高考、中职毕业生主要通过高职统考进入高职院校的考试招生方法,今后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可以选择两条路径读高职:普通高中毕业生可以通过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毕业生主要通过文化根底与职业技能测试进入高职院校,通过分类考试进入高职院校的招生方式将成为主渠道。

xx年春季学期,在部分市州高一学生中开展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试点;从xx年秋季学期入学的高一年级新生,将开始全面实施;xx年在部分市、州高一入学新生中开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试点,两项试点均不与当年录取挂钩。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积极推进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改革的通知-鄂教职成[2013]10号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积极推进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改革的通知-鄂教职成[2013]10号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积极推进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改革的通知正文:----------------------------------------------------------------------------------------------------------------------------------------------------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积极推进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改革的通知(鄂教职成〔2013〕10号)各市、州、县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各高职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按照国家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立职业教育人才成长立交桥的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和《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鄂教基[2012]2号)的有关精神,从2015年开始,我省高等学校招收中职毕业生全面实施“知识+技能”的招生考试改革,现行的“高等学校招收中职毕业生统一考试(高职统考)”同时取消。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进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改革的总体要求实施“知识+技能”的高等学校招收中职毕业生的招生考试改革,是职业教育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的重要举措,是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有效途径,对于建立职业教育人才成长立交桥,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知识+技能”的招生考试包括全省统一组织的技能高考和有关高职院校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

“知识+技能”招生考试在考试内容上,坚持以技能考试为主、文化考试为辅的原则。

在考试组织形式上,坚持以统一技能高考为主,高校单独招生考试为辅的原则。

对于社会需求量较大、报考人数较多的专业,实行全省统一的技能高考;对于专业特色明显、规模较小或者不宜于组织统一技能考试的专业,由有关高职院校实行单独招生考试。

在考试专业设置上,坚持动态调整原则。

武汉2023年中考新政策

武汉2023年中考新政策

武汉2023年中考新政策新东方在线中考频道整理了《2023届武汉新“中考”方案解读》,供同学们和家长参考。

从2020年初一年级新生开始,武汉全面推进新中考改革,2023届初三毕业年级正式开始第一次“新中考”。

“新中考”总分由550分增至680分,历史、理化生实验操作等纳入总分,体育与健康增至5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合卷)改为闭卷考试。

【武汉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一、考试科目武汉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教育)、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共15个科目。

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以及劳动与技术教育) 的学习情况,统一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相关内容。

二、考试方式及分值语文、数学、外语(含听说测试)实行纸笔考试。

表面分数分别为120分。

道德与法治和历史、物理和化学、地理和生物分别实行纸笔合卷笔试(均为闭卷)。

各科卷面分值为:物理7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各60分,化学、生物、地理各50分。

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包括现场操作和实验报告撰写,每科10分,共30分。

实行现场测试和平时考试与身体健康相结合的考试方法。

平时成绩15分(3学年,每学年5分),实地测试35分,总分50分。

音乐、美术实行纸笔测试、实践测试和平时考核相结合的考试方式。

音乐纸笔测试60分(含视听测试30分),实践测评30分,平时考核10分(5个学期,每学期2分),总分100分。

美术纸笔测试35分,实践测评50分,平时考核15分(5个学期,每学期3分),总分100分。

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教育)实行纸笔测试、技能测试和平时考核相结合的考试方式,纸笔测试和技能测试统一机考。

纸笔测试和技能测试各40分,平时考核20分(4个学期,每学期5分),总分各100分。

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实行统一计算机考试,每门50分,总分100分。

湖北新高考改革方案2021年高考3+1+2模式

湖北新高考改革方案2021年高考3+1+2模式

湖北新高考改革方案2021年高考3+1+2模式湖北作为全国第三批实施改革的8个省市之一,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将参与新高考。

3:语文、数学、外语每科满分均为150分,总分450分,以原始分计入总成绩1:物理、历史2门中选择1门,以原始分计入总成绩,满分为100分2: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中选择2门,以等级分计入总成绩,每科满分均为100分一、建立健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全面建立和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

合格性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以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

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计入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是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一)考试科目。

合格性考试科目覆盖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下同、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下同)、体育与健康13门科目。

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

学生可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和高等学校招生要求,在上述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科目参加选择性考试,其中在物理、历史中选择1门为首选科目,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2门为再选科目。

(二)考试内容。

合格性考试内容为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各学科必修课程内容。

选择性考试内容为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各学科必修课程和选择性必修课程内容。

(三)考试对象。

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均应参加合格性考试,其中参加统一高考的学生应参加选择性考试。

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报名参加统一高考的,应参加选择性考试。

(四)考试组织。

合格性考试中的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9门科目和选择性考试6门科目由全省统一组织。

合格性考试中的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4门科目,由省根据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统一制定考试要求,市(州)组织实施。

高一上学期期中考试语文试题 (1)

高一上学期期中考试语文试题 (1)

湖北省武汉市华中师范大学第一附属中学2020-2021学年高一上学期期中考试语文试题学校: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班级:___________考号:___________一、现代文阅读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对于意象这一概念,袁行霈先生在《中国古典诗歌意象》中对其含义进行了归纳,大致有四种:第一,有的意象指的是意中之象,即意念中的形象。

杜宇因被迫让位给他的臣子,自己隐居山林,死后灵魂化为杜鹃。

于是古诗中的杜鹃也就成为凄凉、哀伤的象征了。

李白的诗:“杨花落尽子规啼,闻道龙标过五溪”,“子规”即杜鹃鸟,起句在萧瑟悲凉的自然景物中寄寓离别感伤之情。

其他又如“可堪孤馆闭春寒,杜鹃声里斜阳暮”“子规夜半犹啼血,不信东风唤不回”等,都以杜鹃鸟的哀鸣,来表达哀怨、凄凉或思归的情思。

同样还有像月亮、鹧鸪、鸿雁、梅、林、松、菊等客观的象,最终都负载着人类丰富的情思和精神感受,终成意象。

这就是客观的象与主观的意的对立统一。

其次,我们也可以从真善美的辩证关系来看象和意。

象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生活中的物和事,它首先是符合客观规律的,所以它是符合真的;意是人类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体现,它反映了人对客观事物的意志和要求,所以它是符合善的。

但这还不足以产生美,只有真与善以“某种令人注目的情景”表现出来,它才能成为审美对象,具有审美价值。

而象和意的有机组合正是以“某种令人注目的情景”表现出来的,所以,其有机统一体——意象,正是符合客观规律的真和有益于社会发展的善的具体而光辉的形象。

所以,这个形象就是美的了。

再次,象和意是怎样联系起来并最终组成一个有机整体的?这就需要我们大脑丰富的想象力。

我们不妨把象和意分为诗人之象和意、诗歌之象、读者之象和意。

诗人通过想象和联想,把自己的主观意识倾注于客观的象。

此时,诗人眼中的象是诗人之象,诗人的主观意识是诗人之意。

语言是意象的物质外壳,在文本中,字词往往只是客观的象的名称化,而不能体现出意来。

湖北十堰市2022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湖北十堰市2022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导语】中考频道从⼗堰市教育局了解到,湖北⼗堰市2022年初中毕业⽣学业⽔平考试⼯作⽅案政策解读已公布,具体如下: 1、《关于印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出台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为认真贯彻党的教育⽅针,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全⾯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深化考试招⽣、质量评价制度等改⾰,切实提⾼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进⼀步推进⾼中阶段学校考试招⽣制度改⾰的指导意见》(教基⼆〔2016〕4号)及《湖北省推进⾼中阶段学校考试招⽣制度改⾰的实施意见》(鄂教幼⾼〔2017〕11号)精神,按照《⼗堰市深化⾼中阶段学校考试招⽣制度改⾰实施⽅案》(⼗教发〔2018〕45号)要求,结合⼯作实际,特制定⼗堰市2022年初中毕业⽣学业⽔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作⽅案。

2、《通知》中的“中考”科⽬及成绩呈现⽅式有哪些? ⼗堰市2022年中考科⽬分为统⼀考试科⽬和考核科⽬。

(1)统⼀考试科⽬:2022年中考统⼀考试科⽬为语⽂、数学、英语(含听⼒测试)、理综(物理、化学、⽣物)、⽂综(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

统⼀考试科⽬成绩以原始分呈现,满分680分。

各科分值分别为:语⽂、数学、英语各120分,理综160分(物理80分、化学60分、⽣物20分),⽂综120分(道德与法治50分、历史50分、地理20分),体育考试三个科⽬共40分(坐位体前屈10分,⽴定跳远10分,男⼦1000⽶跑、⼥⼦800⽶跑20分)。

上述考试科⽬中⽂化课均为闭卷考试,体育为现场测试。

(2)考核科⽬:2022年中考考核科⽬为实验操作与信息技术、⾳乐、美术、地⽅课程、校本课程、综合实践活动、综合素质评价。

3、《通知》中对“中考”的时间是怎么要求的? (1)⽂化课统⼀考试时间 注:根据《⼗堰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发〔2021〕4号)要求,2022年6⽉22⽇下午将组织2020年⼊学的⼋年级学⽣参加地理、⽣物结业考试。

(2)体育考试在2022年4⽉底前完成。

湖北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2005年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

湖北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2005年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

湖北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2005年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

【期刊名称】《湖北教育:时政新闻》
【年(卷),期】2005(000)005
【摘要】根据《教育部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2005]2号),结合我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实际,在反复征求意见,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湖北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2005年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试行意见.
【总页数】4页(P9-12)
【作者】无
【作者单位】无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4
【相关文献】
1.教育部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J],
2.教育部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J], 教育部
3.关于《湖北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2005年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
革的实施意见(试行)》的说明 [J], 无
4.教育部印发《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J], 刘坚
5.关于2005年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建议 [J], 赵希斌;边玉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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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湖北省实施国家教育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湖北省实施国家教育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湖北省实施国家教育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5.23•【字号】鄂政办发[2011]51号•【施行日期】2011.05.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湖北省实施国家教育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1〕51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部署,国家决定在部分地区和学校开展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并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0〕48号),确定在湖北开展“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探索职业教育公益性的实现途径”、“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等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

为组织实施好国家改革试点项目,进一步推进全省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省教育厅制定的《湖北省实施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总体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湖北省实施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省教育厅) 为实施好国家改革试点任务,推进我省教育体制改革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0〕48号)要求,结合《湖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国家和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国家和湖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教育强省为目标,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重要使命,持续深入推进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以改革创新保障教育优先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贯彻育人为本和增强服务功能,全面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 家农村 贫 困 地 区

方 法 客 观 的 原则


完 善 普 通高 中

定 向 招生 专项 计 划
生 单独 招 生计 划



教 育部 直 属 高 校农 村 学学生综合 素 质评价体 系

从 思 想 品德
学业 水 平

面 向 集 中 连 片 特殊 困 难县

国 身 心 健康
平公正

科学 合 理 的 考试 招 生 制 度


入学 新 生 中 开 展 普 通 髙 中 学 业 水 平 考 试试 点
18
社会发展 提供强 有 力 的 人才支撑 2 0

年在 秋季高

人学 新 生 中 整 体 实施


全 面实
二)
基 本 原 则 行考试招 生 制 度综合 改革
。 。

202 1





在全 省 秋 季 高


入 学新


合理 编 制招生计 划


综 合考 虑 生 源 数量 及生 中 全 面 实施普通 高 中 学业水 平考试

办 学条件
毕 业 生 就 业 状况 等 因 素

完 善招 生 计


三)
健全 普 通 高 中 学 生 综 合 素 质 评 价 制 度
高 校 的 长 效机制 实 施 办 法




年 秋 季 入学 高


新生开始

湖北2024年中考改革方案

湖北2024年中考改革方案

湖北2024年中考改革方案从2024年开始,湖北省实施中考统一命题,切实提高中考命题质量水平,构建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中考评价体系,推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武汉市按省统一要求单独组织中考命题。

命题科目和卷面分值全省中考统一命题科目和卷面分值为:初三年级: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或听说)实行分卷考试,卷面分值每科各120分;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实行合卷考试,卷面分值道德与法治60分、历史60分;物理和化学实行合卷考试,卷面分值物理70分、化学50分。

初二年级(“学完即考”):生物和地理实行合卷考试,卷面分值生物50分、地理50分。

英语听力(听说)考试分值30分,采用纸笔考试或机考方式进行。

2024—2025年,省级统一命制英语听力纸笔考试试题,供实行英语听力纸笔考试的市(州)使用;实行英语听说机考的市(州)自主命制英语听说机考试题。

从2026年开始,全省统一实施英语听说机考,省级统一命制英语听说机考试题。

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科技、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理化生实验操作等学科考试办法及分值设定,由各市(州)按照《湖北省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鄂教幼高〔2017〕11号)要求确定,命题由各市(州)负责。

湖北省中考文化考试时间为每年6月20日—22日,考试时间安排如下:2024—2025年,实施英语听力纸笔考试的市(州),英语听力考试时间为6月21日下午,时间30分钟(含试听、收卷等时间10分钟),在英语文化考试结束后进行。

实施英语听说机考的市(州),英语听说机考办法由市(州)确定。

2026年起,全省中考英语听说机考每年考试时间统一为4月第二周周末,考生分批次进行考试,每个批次考生的考试时间为30分钟(含考生进场、退场、身份确认及设备测试等时间10分钟),考完即止。

2021年湖北黄冈普通高中招生方案(最新)

2021年湖北黄冈普通高中招生方案(最新)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黄教办〔2021〕6号)要求,结合黄冈市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着力推进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健全招生机制,提高办学质量,促进市区普通高中整体规范协调发展。

二、招生原则1、市区统筹。

市区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实行统筹管理,由市教育局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统一划定录取资格线、统一录取审批。

2、择优录取。

实行平行志愿,以考生中考成绩为依据,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公平公正。

严格遵守省、市普通高中招生规定,实施阳光招生,建立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招生机制。

4、协调发展。

科学调控高中学校办学规模,合理分配市区生源,促进市区普通高中协调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

三、招生学校黄冈中学、黄州中学、黄冈市外国语学校、黄冈市艺术高中、黄冈市体育中学、黄冈市菱湖高中、黄冈市大光华高中、黄冈市三博中学、黄州区一中、黄州区西湖中学。

四、招生计划1.招生计划。

市区各普通高中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统一下达,各学校严格按照计划招生,录取工作启动后,一律不再追加招生计划,市区内和市区外招生计划不得相互调剂。

具体计划如下:2.特长生计划。

各有关学校体育艺术特长生计划及招生范围按照市教育局《关于下达黄冈市2021年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的通知》(黄教发〔2021〕1号)执行。

3.分配生计划。

黄冈中学分配生计划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黄冈中学在黄冈市区招录分配生工作的通知》(黄教办〔2021〕30号)执行。

五、录取办法1.设置录取批次。

市区普通高中分设四个录取批次:提前批:体育艺术特长生;第一批:黄冈中学;第二批:黄州区一中、黄冈市外国语学校(政府购买服务公办学位)、黄州中学(统招生)、黄州区西湖中学(统招生);第三批:黄州中学(艺术班)、黄州区西湖中学(艺术班)、黄冈市外国语学校(自费学位)、黄冈市艺术高中、黄冈市体育中学、黄冈市菱湖高中、黄冈市大光华高中、黄冈市三博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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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快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类人才,根据《湖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鄂政发〔2016〕16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推进我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1.坚持育人为本。

坚持正确育人导向,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兴趣爱好,把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成才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学生进一步发展打好基础。

2.坚持普职并重。

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协调发展,让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高中阶段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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