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
关于安全管理培训通知
关于安全管理培训通知安全管理一直是我们比较关注的问题,下面是的关于安全管理培训通知,希望对你有帮助。
各乡镇、工业园区、芹阳办事处安监站,县级主管部门,有关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安全生产法》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经与市经安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协商,我局决定xx年9月13日至15日在县职教中心和县安监局5楼会议室分别举办全县电工及电焊工安全操作技术、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一)原持有电工、电焊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但已到期或将到有效期,需参加复审或换证的人员。
(二)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初中以上文化程度,需从事或已从事电工、电焊工作业,还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人员。
(三)非煤矿山、采掘施工、砖瓦粘土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一)培训时间:电工及电焊工培训为9月13日至9月15日。
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为9月15日。
(二)培训地点:电工及电焊工培训为:开化县职教中心1楼。
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为:县安监局5楼会议室。
三、培训费用及其他事项(一)培训工作按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规定由市经安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由市安监部门考核合格后省安监部门核发全国统一使用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和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二)培训费用:按照xx年度衢州市级法定培训收费项目和标准目录的通知(衢价费[xx]26号)的规定,特种作业人员费用:新取证500元/人,复审150元/人,换证150元/人;非煤矿山、采掘施工、砖瓦粘土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费用。
新培训350元/人,复审150元/人,换证150元/人。
四、有关要求(一)各乡镇、工业园区、芹阳办事处安监站,县级主管部门分别负责,务必做好本行政区域、本行业内的通知工作,今年内将不再举办该两类培训班;(二)参加电工及电焊工培训培训人员须在9月13日上午8时30分到开化县职教中心1楼现场报名。
非煤矿山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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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知识培训
矿山安全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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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安全生产概念
阐述矿山安全生产的含义、目的和意义,以及矿 山安全生产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介绍我国矿山安全生产的主要法律法规,包括安 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以及地方政府关于矿 山安全生产的法规和规定。
矿山安全管理体系
介绍矿山安全管理体系的构成、运行模式和运行 机制,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制、安全教 育等方面的内容。
紧急疏散与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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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紧急情况下,应教授员工如何快速疏散和逃生,避免事故扩
大和人员伤亡。
安全避险技能
危险源辨识
培训员工如何辨识矿山中的危险 源,如瓦斯、水患、坍塌等,以
及如何评估和控制这些风险。
安全避险设施使用
教授如何使用矿山中的安全避险 设施,如避难硐室、救生舱等, 以及如何在紧急情况下保持冷静
和采取正确的避险措施。
事故调查
在事故处理完毕后,应组织事 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查 明原因,总结教训,提出改进
措施。
事故报告制度
及时报告
一旦发生事故,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告给相关部门和领导。
内容完整
报告事故时,应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人员伤亡情况、采取的措施以及 现场照片等详细信息报告清楚。
实事求是
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通过学习事故案例,提高从业人员 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理能力。
安全意识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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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安全意识
通过培训和教育,提高非 煤矿山从业人员的安全意 识。
掌握安全操作规程
使从业人员熟练掌握非煤 矿山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
遵守安全生产法规
安全每年再培训学时规定(3篇)
第1篇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了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并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本文将详细解读我国安全生产每年再培训学时规定,旨在帮助企业更好地理解和执行这些规定。
一、背景与意义安全生产培训是预防事故、减少损失的重要手段。
通过培训,可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
我国《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每年再培训学时规定,是指企业对已参加安全生产培训的员工,按照规定的时间周期(通常为一年)进行再次培训,以确保员工始终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这一规定对于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二、适用范围我国安全生产每年再培训学时规定适用于以下人员:1.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 特种作业人员;3. 一般从业人员;4. 临时用工、劳务派遣工等。
三、学时要求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不同人员每年再培训学时要求如下:1.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 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2. 特种作业人员:- 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特殊工种(如电工、焊工、架子工等)在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3. 一般从业人员:- 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4. 临时用工、劳务派遣工等:- 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工作制度。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全国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对全国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指导监督本行业安全培训工作,并按照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指导监督检查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二)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三)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四)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制度范文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秩序,应制定规范的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制度。
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秩序,保证安全生产培训质量,促进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安全培训及对安全培训工作的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安全培训工作坚持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实施、分类指导、教考分离的原则。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全省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对全省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州(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安全培训第四条安全培训应以集中面授、网络培训、自学三种方式进行。
培训机构开展安全培训活动应当按照规定的安全培训大纲进行,并优先使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评选的优秀安全培训教材。
第五条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人员安全执法培训和考核发证工作。
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乡(镇)安全监督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乡(镇)人民政府与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存在委托执法关系,已经合法办理执法委托手续的乡(镇)人民政府(报名时提交委托执法协议复印件),其安全监督员需要取得执法证实施委托执法的,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云南省行政执法证》。
第六条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以自主培训为主,并将教师、教学和实习、实训设施等安全培训条件情况书面报告负责考核发证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可其安全培训条件后方可开展本单位安全培训。
也可以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进行安全培训。
非煤矿山企业管理人员及员工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材料(七条规定)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及职工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材料安全教育是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从根本上杜绝人的不安全行为的重要措施,也是预防和控制事故的重要手段之一。
做好企业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才能保证其它安全工作和企业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去年3月11日省安监局制定出台了《湖南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湖南省小型露天采石场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湘安监〔2013〕13号〕,这《七条规定》都是在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指示下,紧密结合我省安全生产实际,认真总结近年来省安监局改良和加强直管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经验,从不同角度和侧面,给企业负责人〔矿长〕提出了保护职工〔矿工〕生命安全必须落实的“七必须七严禁”工作要求,充分表达了省安监局对安全生产特点和规律的把握。
我省资源型产业比重大,资源赋存条件差,技术含量低、规模小、危险性大的生产经营单位大量存在,历史积累形成的安全隐患十分突出。
加上目前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推进期,各项建设进入高潮,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
由于产业结构和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的特殊性,我省历来都是全国安全生产形势复杂严峻的省份之一,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通过分析近些年来我省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重大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可以发现很多事故背后都存在着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走过场、安全投入不足等问题。
为了更好地发挥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的直接推动作用,促进他们尽职尽责履行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的法定职责,帮助他们科学有效地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和控制较大事故不断减少事故总量,是制定出台《七条规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纵观近年来所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可以看出,冒顶片帮、中毒窒息、坍塌、高空坠落及透水事故是我省非煤矿山事故的主要类型,这些事故导致的人员伤亡占了我省非煤矿山事故死亡总人数的绝大部分。
1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2015修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80号令)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已经2005年12月28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局长李毅中二○○六年一月十七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2006年1月1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公布,根据2013年8月2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3号修正,2015年7月1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0号第二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 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工作制度。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学校应当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未经安全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全国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对全国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指导监督本行业安全培训工作,并按照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非煤矿山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
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一、安全生产培训大纲1 范围本大纲规定了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的目的、要求和具体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金属非金属矿山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其他从业人员。
本标准不适用于开采煤系硫铁矿以及与煤共生、伴生的矿床的矿山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
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金属非金属矿山 metal-nonmetal mine开采金属矿石、放射性矿石以及作为化工原料、建筑材料、辅助材料、耐火材料及其他非金属矿物(煤炭除外)的矿山。
2.2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中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以及未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矿山企业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 培训要求3.1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按要求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3.2培训应按照有关安全生产培训的规定组织进行。
3.3培训工作应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采用多种有效的培训方式,加强案例教学,安排现场教学;应注重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业道德、安全法律意识、安全技术理论和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的综合培养。
4培训内容4.1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等。
农民工、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法律责任、权利和义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
4.2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管理基础知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检测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措施计划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伤亡事故管理制度,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安全生产许可制度,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安全评价制度,工伤保险制度,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制度,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金属非金属矿山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
附件1金属非金属矿山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征求意见稿)本大纲规定了金属非金属矿山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从业人员(包含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目的、要求和具体内容。
1.培训对象金属非金属矿山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从业人员,包含农民工。
本大纲所指农民工是户籍仍在农村,从事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作业的人员。
2.培训目的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了解安全生产方针、基本安全生产法律制度;了解矿山作业场所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熟悉安全操作规程;掌握事故预防、职业卫生防护以及事故急救的基本技能;具备与其从事作业相适应的知识和能力,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
3.培训要求3.1金属非金属矿山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本大纲的要求接受安全生产培训,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技能,经考试合格,方准上岗作业。
3.2 矿山企业应当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并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试情况。
3.3金属非金属矿山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应按露天矿山(小型露天采石场)和地下矿山两类分别进行。
3.4培训要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加强案例教学,注重职业道德、安全意识和实际安全操作技能的综合培训;要充分考虑农民工文化层次较低的实际,根据本大纲的要求,加强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和技能的培训,使培训内容通俗易懂,便于掌握。
4.培训内容4.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基本的法律制度;——矿山主要安全技术规程、标准;——农民工、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法律责任。
4.2 矿山安全管理——安全管理的概念、目的和任务;——主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矿山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职责;——矿山作业场所常见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工伤保险知识。
4.3 露天开采安全——露天矿山基本概念,露天开采工艺概况,露天开采的基本安全要求;——露天开采作业安全要求,包括凿岩、爆破、铲装、运输、破碎作业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职业危害因素及其操作安全要求,以及边坡安全管理要求;——露天矿山常见事故征兆及防范措施;——典型事故案例。
非煤矿山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三篇)
非煤矿山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为____“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提高煤矿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的实际,组织编制了煤矿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计划。
煤矿安全技术培训是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工作。
必须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和“强制培训、分级管理、统一标准、考核发证”的原则,对职工进行有计划的培训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一、培训对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所有从事煤矿井下作业的人员二、培训目的通过培训,使作业人员了解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了解煤矿作业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熟悉本岗位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以及个人防护、避灾、自救与互救基本方法;了解安全设施、常见事故防范、应急措施基本常识;掌握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简单维护,以及职业病预防知识等,具备与其从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相应的知识和能力。
三、培训要求(1)熟悉《安全生产法》的内容及要求,知道自己的义务和权力。
(2)对在矿正常作业的人员每月进行组织培训,并建立健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内容、考试、考核情况;(3)培训要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加强案例讲解,注重职业道德、安全法律意识和实际安全操作技能的综合培训;要充分考虑煤矿工人文化水平较低的实际,按照本大纲的要求,加强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和技能的培训,使培训内容通俗易懂,便于掌握。
四、培训内容1、《安全生产法》赋予工人的权力和应履行的义务(1)煤矿工人的权力;(2)煤矿工人的义务。
2、入井须知(1)入井前的准备;(2)入井的注意事项。
3、自救、互救与现场急救(1)井下避灾的基本原则;(2)在灾区避灾的行动准则;(3)矿工在灾区自救、互救的行动准则;(4)新自救器的使用技术;(5)自救、互救技术。
非煤矿山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从事煤矿生产作业的人员。
非煤矿山安全教育培训
(4)、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岩石,收集未 爆的雷管;
(5)、在拒爆处理完毕之前,严禁再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事故经过:2015年1月15日15时50分左右,铁某上白班,在1100中 段16线北穿口进行支护作业,在处理顶板浮石过程中,撬落下的浮 石砸在撬棍端部,撬棍反弹击中其右下颌部位,导致其受伤。
2、安全为家庭。重视安全生产会给我们带来幸福美 满的家庭,其乐融融,天伦之乐。
3、安全为了企业。重视安全会减少企业的巨大损失, 促进企业的稳步发展。
4、安全为了国家。重视安全生产为国家创造巨大财 富,使我们的国家日益走向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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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编辑ppt
生产安全事故的种类:罐笼乘坐、机车运输、人力推车、 井下行走、斜巷运输、爆破安全、盲炮处理、凿岩作业、 撬毛作业、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触电、火 灾、高处坠落、中毒和窒息。
缩氧气自救器。 7、接受岗前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书方可入井。每个在井下工作的人员都
必须熟悉自己工作地点的各种灾害情况的避灾路线。
14 8、下了的解安本全次逃下生井路所线经和过方路法线。的安全条件和工作环境的安全完条整件编及辑紧ppt急情况
9、要保护好各种安全生产设施、装置、安全标志牌和测量标志。严禁擅自 动用不是自己使用的设备,无证者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原因: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 乏或有缺陷;设备、工具、附件有缺陷;光线不足或工 作面地点通道情况不良;安全操作规程不熟悉或不健全; 对现场工作面缺乏指导或指导失误;设计缺陷;不懂技 术知识;违反操作规程或劳动纪律。
非煤矿山安全教育培训自查报告
************公司************矿安全培训自查报告一、自查时间2022 年 11 月17日至2022年11月19日二、自查范围本次安全教育培训自查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特殊工种和其他从业人员。
三、自查内容1、安全培训工作是否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并保证所需资金;教育培训经费提取和使用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和要求。
经自查,制定的2022年度矿山工作计划包含安全培训工作。
矿山依据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等规范要求,按照2元/吨提取安全生产费用,设立独立账户,专款专用。
教育培训经费提取和使用符合国家规定和要求并保证所需资金。
2、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情况;安全培训计划是否涵盖所有从业人员。
经自查:2022年2月,在矿长***带领下,由技术、部门负责人参加制定并实施了本单位2022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该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涵盖了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特殊工种及其他从业人员。
3、安全培训内容是否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安徽省安全生产培训管理暂行规定》《安徽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经自查: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均按照相关规定定期参加中介培训机构组织的培复训,并经***应急管理局组织的考试,取得相应证书。
矿山其它从业人员每年年初委托************(培训中介机构)组织集中培训、考核。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其它从业人员培训内容、培训时间符合相关规定。
4、安全培训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是否明确负责安全培训工作的机构并配备专(兼)安全培训管理人员;经自查:我矿已建立了安全管理培训制度并落实执行。
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委托************(教育培训中介机构)组织实施。
矿山安全培训规定(征求意见稿)
附件1矿山安全培训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矿山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矿山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发证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矿山企业,是指在依法批准的矿区范围内从事矿山资源开采活动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上市公司、总公司、矿山、矿山建设企业、采掘施工企业。
本规定所称矿山企业从业人员,是指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第三条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国矿山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煤矿、非煤矿山安全培训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矿山安全培训主管部门)按照工作职责,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矿山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对省级矿山安全培训主管部门和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矿山安全培训主管部门开展矿山安全培训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监察区域内矿山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工作依法实施抽查检查。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组织矿山企业矿长、总工程师和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矿长(以下简称“五职”矿长)的每年专门安全教育培训。
第四条矿山企业是安全培训的责任主体,应当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
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安全培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企业安全培训制度和安全培训计划,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安全培训办公会,对全体从业人员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培训,通过岗位技能比武等方式,检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效果。
第五条国家鼓励矿山企业变招工为招生,推进职普融通、职教融合。
矿山企业应当加大校企合作力度,加大订单培养、委托培养、联合办学、定向专业培养力度。
新招从业人员,应当优先录用大中专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矿山相关专业的毕业生。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培训计划方案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培训计划方案全文共3篇示例,供读者参考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培训计划方案1为进一步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自我防护能力,提升广大职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感、使命感。
按照“防在前、想在前、做在前”的原则,切实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保证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站实际情况,特制定xxxx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和谐发展,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
xxxx年培训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培训,力争实现两个“明显提高”,即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明显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明显提高。
二、组织领导为确保培训学习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成立安全教育培训领导小组组长:xx副组长:xx组员:xx三、培训内容1、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新出台政策文件通知;2、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关安全通知文件;3、安全管理方法知识;4、危险化学品、机械、电气、防火防爆、安全技术知识;5、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知识;6、劳动防护用品器具使用、操作、维护知识;7、公司事故应急救援知识及事故模拟演练;8、事故案例分析总结。
四、培训时间安排安全教育必须做到逢会必讲,每月集中学习2—3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中班学习每周不少于2次,并做好学习记录和学习笔记。
具体培训时间由文书和各班班长根据情况适时安排。
五、培训要求(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对教育培训工作要提起高度重视,要通过培训解决安全认识不到位,安全管理不科学,安全规章不落实等突出问题,从思想上构筑起安全生产的防线。
(二)明确重点,严格监管。
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要求,根据我站的具体情况,切实抓好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从源头上有效防范,确保安全生产工作上新台阶。
(三)站特种作业人员除加强日常操作安全流程的自学外,要按时参加省运营公司、分公司举办的各种培训。
2024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范文(二篇)
2024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范文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强化全民安全意识,提高劳动者安全生产技术素质,是落实____的根本要求,今年是____确定的安全生产年,组织开展好全年安全宣教培训工作,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立足防范,强化监督有着重大意义。
按照《安全生产法》、《安全培训管理办法》规定,以及各级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场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特制定____年我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____年全区安全生产宣教培训工作以安全发展,预防为主为主题,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着力增强安全发展意识。
实现安全生产培训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自我保护意识明显增强。
具体目标为:1、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安全管理知识培训,培训率达到____%,并依法持证上岗。
2、加大对员工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做到每年不少于____次。
3、继续抓好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达到____%持证上岗。
4、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把企业全员安全培训贯穿到企业安全基础工作的每一个环节。
5、积极完成市安监局下达的安全培训计划各项指标。
二、培训教育对象1、单位主要负责人:即场长。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本场从事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
3、特种作业人员:即电工、凿岩工、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厂内机动车辆)。
4、车场从事其它工作的所有员工。
三、培训内容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3、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预案编制,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4、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8、安全生产管理相关台账。
9、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专业知识及其它人员的安全知识。
金属非金属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
金属非金属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试行)发文号:安监管人字[2003]85号发布单位:安监管人字[2003]85号发布日期:实施日期:点击数:120更新日期:2008年10月05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为加强和规范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管理,提高金属非金属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素质和管理水平,依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及国家局《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安监管人字[2002]123号)有关规定,国家局研究制定了金属非金属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本大纲及标准中所称金属非金属矿山是指除煤矿、煤系硫铁矿以及与煤共生、伴生矿山、石油矿山以外所有矿山企业。
各地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实施的原则,按本大纲及标准的规定和要求,抓紧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相关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本大纲及标准在试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局报告,以便进一步完善。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二OO三年六月四日金属非金属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大纲(试行)本大纲规定了金属非金属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的目的、要求和具体内容。
1.培训对象金属非金属矿山的主要负责人。
2.培训目的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熟悉矿山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掌握矿山安全管理、安全技术理论以及实际安全管理技能,了解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具备一定的矿山安全管理能力,达到《金属非金属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考核标准》的要求。
3.培训要求3.1安全培训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安全管理技能培训。
培训要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注重职业道德、安全意识和实际安全管理能力的综合培养。
3.2按露天开采和地下开采两类分别进行。
3.3应采用国家推荐的培训教材。
非煤矿山全年安全工作计划
一、前言为确保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标准,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年度非煤矿山安全工作计划。
二、工作目标1. 提高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全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2. 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规范企业生产行为,提高企业安全意识。
3. 提升非煤矿山从业人员安全技能,降低事故发生率。
三、具体措施1. 加强安全生产培训(1)组织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
(2)开展企业内部安全培训,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技能。
2. 强化安全监管(1)加大对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检查力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2)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加强对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查和监管。
(3)加强对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推动企业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3. 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制(1)明确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
4. 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1)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提前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预案。
(2)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加强汛期巡查,确保矿山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3)加强尾矿库、露天矿山等高风险区域的巡查,防范洪水、滑坡等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
5. 加强应急管理(1)完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水平。
(3)加强与周边企业的应急联动,共同应对突发事件。
6. 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1)推广使用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平台,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效率。
(2)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共享,提高安全生产预警能力。
四、工作要求1. 各级政府部门要高度重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2. 非煤矿山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