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生活饮用水监督监测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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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1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31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住房城乡建设部常务会议.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xx 年6 月1 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国家卫生计生委主任李斌xx 年4 月17 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决定对《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原建设部.原卫生部令第53 号)作如下修改:一.将本办法中的“建设部”统一修改为“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卫生部”统一修改为“国务院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将“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一修改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卫生行政部门”统一修改为“卫生计生主管部门”。

2二.将第七条修改为:“集中式供水单位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后,还应当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方可供水。

”三.删除第四条第二款。

四.删除第二条第一款中的“每年复核一次”,并删除第二款。

五.将第二一条修改为:“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卫生安全性评价,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要求。

“利用新材料.新工艺和新化学物质生产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应当取得国务院卫生计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批准文件;除利用新材料.新工艺和新化学物质外生产的其他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应当取得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批准文件。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卫生许可批准文件的有效期为四年。

”六.删除第二六条第五项。

七.删除第二八条第三项。

本决定自xx 年6 月1 日起施行。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3(原建设部原卫生部令第53 号,xx 年2 月12 日《卫生部关于修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部分内容的通知》予以修改,经住房城乡建设部常务会议.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并于xx 年4月17 日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31 号予以修改,自xx 年6 月1 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生活饮用水(以下简称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城市供水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农村饮水安全监理规划

农村饮水安全监理规划

农村饮水安全监理规划一、背景我国农村地区饮水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随着近年来政府和社会力量的相继投入,不少农村地区水质得到了有效改善。

然而,仍有一些农村地区面临水污染、供水不足等问题,对群众的健康和生活存在着威胁。

因此,加强农村饮水安全监理工作,切实保障农村地区的饮用水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二、监理规划2.1 监理内容农村饮水安全监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饮用水源水质检测:对饮用水源(包括地下水、地表水、集雨水等)进行监测,保证其水质符合国家及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

2.饮用水处理工艺监督检查:对饮用水处理设施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正常运作,并符合操作规程。

3.饮用水供水管网监督检查:对饮用水供水管网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销售的饮用水符合国家及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

4.建立台账: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记录,并建立台账,以便日后跟踪管理。

2.2 监理流程1.制定监理计划: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农村饮水安全监理计划,明确监理任务、时间、人员等。

2.开展水源水质检测:对饮用水源进行取样,送往有资质的实验室进行水质检测。

3.开展饮用水处理工艺监督检查:对饮用水处理设施进行监督检查,检查设施是否正常运转,并符合操作规程。

4.开展饮用水供水管网监督检查:对饮用水供水管网进行监督检查,检查饮用水是否符合规定标准,是否安全卫生,并落实相关监管措施。

5.记录监督检查情况: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记录,并建立台账,以便日后跟踪管理。

6.完成监理报告:根据实际情况,编写监理报告,对饮用水供应单位的污染防治状况及防污染措施等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对问题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2.3 监理人员农村饮水安全监理人员应具有以下资质:1.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具有水利、环境保护、环境科学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2.具有一定的现场检查和安全管理能力,能够按照监理计划及时发现问题并提供解决方案。

3.具有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监督管理经验。

三、工作重点3.1 防范水源污染农村地区多为散户畜禽养殖,易导致水源污染。

《全国水源性高碘地区监测方案(2018版)》

《全国水源性高碘地区监测方案(2018版)》

全国水源性高碘地区监测方案(2018版)为贯彻落实《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和《水源性高碘地区和高碘病区的划定》(GB/T19380-2016)标准的有关要求,加强水源性高碘地区监测工作,建立健全监测工作机制,指导病情监测与防治措施有机结合,保护水源性高碘地区居民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及时掌握水源性高碘地区居民户未加碘食盐普及情况,动态评价内外环境碘含量变化及病情的消长趋势,为适时采取针对性防治措施和科学调整干预策略提供依据。

二、内容与方法(一)监测范围。

天津、河北、山西、江苏、安徽、山东、河南和陕西及其他省(区、市)按照《水源性高碘地区和高碘病区的划定》(GB/T19380-2016)划定的高碘地区。

(二)监测点的选择。

监测省份以县为单位开展监测工作,在划定的高碘地区以行政村为单位确定监测点。

各监测县将水碘中位数大于100μg/L的行政村按照水碘值进行排序,采用系统抽样方法,每个县抽取5个行政村,如果少于5个行政村则全部抽取(如果有水碘中位数在300μg/L以上的行政村,保证至少抽取一个),结果填入表1。

(三)监测方法和内容。

1. 必测指标。

(1)生活饮用水水碘。

如监测村已改水,则调查改水工程运行情况,并采集2份末梢水水样测定水碘含量(计算平均值);如监测村尚未改水,采用10%抽样法,将每个村分成东、南、西、北、中5个方位,在多于50口水井的村,从每个方位中各随机抽取10%的井(某方位不足10口井时则抽取饮用人口最多的1口井);少于50口井的村,每个方位各随机抽取1口井;少于5口井的村全部抽取,测定水碘含量。

同时,调查监测村的人口学资料,结果填入表2。

(2)儿童甲状腺容积、尿碘和盐碘。

在每个监测点所在村小学或所在乡镇中心小学,抽取监测点所在村的40名8—10岁非寄宿学生(年龄均衡、男女各半)检测甲状腺容积(不足40名时年龄扩大到6—12岁),结果填入表3。

同时采集儿童尿样和儿童家中食用盐样,检测尿碘含量并半定量检测食用盐碘,结果填入表4。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水污染防治2018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8〕65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水污染防治2018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8〕65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水污染防治2018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水污染防治2018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8〕6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市水污染防治2018年度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6月27日西安市水污染防治2018年度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陕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陕西省水污染防治2018年度工作方案》任务要求,大力推进西安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和河湖长制工作落实,坚决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制定本方案。

一、水质目标渭河新丰桥、灞河三郎村、护城河小北门断面达到Ⅴ类水质;渭河天江人渡、渭河耿镇桥、灞河灞河口断面水质不低于现状;涝河入渭、沣河出西安境断面达到Ⅳ类水质;黑河入渭、泾河入渭断面达到Ш类水质;氵皂河、新河、临河、漕运明渠、幸福渠、玉川河水质达到省考要求。

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黑河水库水质达到Ⅲ类,昆明池、渼陂湖主要指标不低于现状水质。

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稳步提升。

二、重点工作(一)工业水污染防治。

1.强化“10+3”小企业整治。

继续加强对重污染“10+3”小企业的排查整治,严格杜绝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重污染“10+3”小企业死灰复燃。

(市工信委、市环保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发改委配合,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落实。

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2.专项整治重点行业。

加快水污染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继续实行新(改、扩)建重点行业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从源头控制或减少污染物产生。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简报范文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简报范文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简报范文一、工作总结上半年,我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全面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

具体工作总结如下:1. 加强水源保护:加大了对水源地的保护力度,加强了水源地周边环境整治,确保了饮用水水源的安全和卫生。

2. 完善监测体系:建立了完善的监测体系,对城市供水管网、农村自来水和地下水进行了全面监测,确保了饮用水的卫生安全。

3. 强化监督检查:加强了对饮用水生产企业及供水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把关饮用水生产过程中的卫生安全。

4. 宣传教育:通过举办大型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手册等途径,提高了市民对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的认识和关注度。

5. 加强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了饮用水卫生监督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了监督队伍的专业水平和工作效能。

通过上述工作的落实,我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取得了良好成绩,为市民提供了安全可靠的饮用水,得到了广大市民的支持和肯定。

二、存在问题在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1. 城市管网老化:部分城市供水管网老化严重,存在水质污染隐患,需要进一步加大改造力度。

2. 农村自来水不足:农村地区自来水供应量不足,存在部分村民饮水困难的情况,需要加强农村自来水建设工作。

3. 饮水设施不完善:部分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的饮水设施不完善,存在卫生隐患,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设施。

4. 监督力度不足:部分监督人员工作效能较低,监督力度不够,需要加强对监督人员的培训和督导工作。

以上问题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需要得到进一步解决和改善。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下半年,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全面推进各项工作。

具体工作计划如下:1. 完善水源保护:加大对水源地环境整治力度,提高水源地的保护和管理水平,确保饮用水水源的安全和卫生。

2. 加强监测体系:对城市供水管网、农村自来水和地下水进行全面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水质异常情况,确保饮用水的卫生安全。

3. 强化监督检查:加大对饮用水生产企业及供水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把关饮用水生产过程中的卫生安全。

某年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某年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某年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是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的重要举措,是国家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方面。

某年,为进一步做好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保障广大群众的健康饮水,制定了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二、目的本方案的目的是:规范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预防水源污染和水环境恶化,维护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

三、内容(一)制定监测计划根据当地的水源状况和人口分布情况,制定监测计划。

并保证每个取水口、水源地以及供水单位都要纳入监测范围,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

(二)明确监测指标监测指标应当根据生活饮用水质量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区分优、良、中、劣等不同水质类别,在监测过程中对各项指标进行规范检测。

(三)建立监测网络要建立覆盖全区域、覆盖全水源口的监测网络,包括测量点的选取、监测点位的布设、监测周期的确定等。

并对水源化学、生物监测等建立全面的监测数据。

(四)实施监测根据监测计划和监测网络,对选定的监测点位定期开展监测,积极采集水质样品进行分析测试,及时收集和处理监测数据,分离有害物质和细菌,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

(五)加强信息公开和宣传教育监测结果应当及时向市民公开,提高社会广泛关注程度,加强市民对生活饮用水安全问题的认识,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和水和健康知识。

四、保障措施(一)资金保障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是引领全民健康的重要工作,必须要有足够的资金保障,国家和地方政府应当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二)技术保障要积极引入新科技、新装备,保证监测成果数据真实可信、工作效率高。

同时加强技术和人员培训,提高监测人员的技能和素质,确保监测工作顺利进行。

(三)加强监督管理对于发现监测异常或超标的情况,要及时进行天然水资源治理及污染源控制等行动,同时要对相关的责任单位介入监督,追查责任,保障公正合理的环境监管。

五、落实要求和预期效果建立和完善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的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大力推进监测能力和监测技术的提升,提高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2018)

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2018)

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2018)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8.11.29•【字号】•【施行日期】2018.11.29•【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水资源,水污染防治正文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2007年3月29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根据2010年7月23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8年11月29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等十三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第三章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保护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饮用水源水质,确保饮用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源水质保护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源水质保护工作,将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情况纳入政府环境保护责任考核范围,并建立饮用水源水质保护协调领导机制,统筹协调辖区内饮用水源水质保护工作,使饮用水源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饮用水源水质保护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规划项目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应当符合饮用水源水质保护的要求。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大投入,保障饮用水源水质安全工程建设、管理的需要。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保护饮用水源和节约用水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水质保护实用技术的研究与推广应用,提高水资源循环利用率,鼓励清洁生产,削减污水排放量。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源水质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建设、国土、水、公安、海事、渔业、农业、林业、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对饮用水源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及时制止违反饮用水源水质保护规定的行为。

2018年7月河北地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

2018年7月河北地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

2018年7月河北省地市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一、监测情况2018年7月,全省共监测40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其中地表水水源9个(全部为湖库型),地下水水源31个。

(一)监测点位1.地表水水源:湖库型水源在每个水源取水口周边100米处设置1个监测点位进行采样。

湖、库采样深度为水面下0.5米处。

2.地下水水源:具备采样条件的,在抽水井采样。

如不具备采样条件,在自来水厂的汇水区(加氯前)采样。

(二)监测项目1.地表水水源: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61项。

2.地下水水源:监测项目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23项。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一)地表水水源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评价。

基本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评价指标包括表1的基本项目共20项(水温、总氮和粪大肠菌群不参与评价),补充项目、特定项目单独评价。

(二)地下水水源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一)总体情况本月监测的40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为100%。

(详见表1)(二)地表水水源9个地表水水源均达到Ⅲ类标准,达标率为100%。

(三)地下水水源31个地下水均达到Ⅲ类标准,达标率为100%。

备注:1.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是指进入输水管网送到用户的和具有一定取水规模(供水人口一般大于1000人)的在用、备用和规划水源。

2.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和饮用水的区别:饮用水水源为原水,居民饮用水为末梢水,水源水经自来水厂净化处理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后,进入居民供水系统作为饮用水。

表1 2018年7月地市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

2024年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2024年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2024年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导言生活饮用水是人类生活中最基本的需求之一,保障居民安全饮用水的质量对社会稳定和人民身体健康至关重要。

为了提高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的有效性,确保水质达到国家标准,制定了以下2024年度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目标本年度的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工作的目标是通过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全面提高水质监测的效果,确保居民生活饮用水的安全性。

二、任务1. 完善饮用水监督检查机制制定并修订相关监督检查规程,确保监测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并加强监督检查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监测技能。

2. 加强生活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定期对生活饮用水源地进行巡查,检查水源地周边环境是否存在污染源,如有,立即采取保护措施或关闭水源地,以确保水源地的安全性。

3. 建立健全生活饮用水监测网络加强各级水质监测机构的协作,建立健全生活饮用水监测网络,确保监测点位的覆盖率,提高监测效率,及时发现和解决水质问题。

4. 完善水质监测体系进一步提高水质监测设备和技术水平,更新设备,采用先进的监测方法和技术,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5. 加强水厂和配水管网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水厂和配水管网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水厂的运行和管理符合要求,检查和排除管网中的漏损情况,保证居民用水的达标合格。

6. 强化监督检查结果的公开与信息发布加强对监督检查结果的公开与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水质检测结果和水源地保护情况,提高公众对水质监测工作的知晓度和满意度。

三、工作计划1. 了解情况和准备工作通过调研和了解相关情况,掌握各地区生活饮用水质量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为制定监督检查计划提供参考。

2. 制定监督检查计划根据各地区生活饮用水的具体情况,制定监督检查计划,明确监督检查的内容、时间和方法,并确定监督检查的重点区域。

3. 实施监督检查工作按照监督检查计划,组织监督检查行动,对各地区的水源地、水厂、配水管网等进行全面检查,采集监测样品,测试水质参数,确保监督检查工作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生活饮用水监测规范

生活饮用水监测规范

”哇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规范(试行)(草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全县生活饮用水质虽和饮水安全,保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范围包括全县集中式供水单位、转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以下简称供水单位)的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

第三条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分工负责实施生活饮用水监督监测工作。

第二章监测采样点第四条按照行政区域、供水单位、人口规模等因素设置监测采样点,总数控制在32个以内(含32个)。

每个集中式供水单位设置1个出厂水监测采样点,原则上每2万人口规模设置1个管网末梢水监测采样点,每个镇至少设置1个管网末梢水监测采样点。

第五条每个转供水单位的管网与繁昌县供水公司主管网接入后的相对合理位置设置1处监测采样点。

第六条监测采样点编统一的12位编码,编码顺序为行政区划代码+镇代码+采样点代码。

行政区号代码为340222,镇代码:,采样点代码:出厂水为CCS+枝阿拉伯数字、管网末梢水为MSS+筮阿拉伯数字。

第七条监测采样点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制作“***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采样点”公示牌固定在采样点处,公示牌信息包括地址、编号、供水单位名称、监测周期、监测结果信息公开网站、监督电话等信息。

第八条监测采样点位置确定后相对固定不变,如需变动按照本规范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条件调整,调整情况在县政府网站公示。

第三章监测频次和项目第九条每月下句从监测采样点采集一次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样本进行实验室检查。

或:每季度对供水单位的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进行一次采样监测。

如季度开展一次,监测项目为全分析。

第十条每年丰水期和枯水期各开展一次全分析监测,其余月份监测为一般常规项目。

(一)全分析监测项目:1. 感官和一般化学指标:色度、PH臭和味(描述)、肉眼可见物、浑浊度(NTU、氯化物(mg/L)、硫酸盐(mg/L)、铁(mg/L)、镒(mg/L)、铝(mg/L)、锌(mg/L)、铜(mg/L)、硝酸盐(mg/L)、氨氮(mg/L)、总硬度(mg/L)、溶解性总固体(mg/L)、挥发性酚(mg/L)、阴离子合成洗涤剂(mg/L)、耗氧H (mg/L)。

2018年1-6月年永修县疾控中心水质工作工作总结

2018年1-6月年永修县疾控中心水质工作工作总结

2018年1-6月永修县疾控中心水质卫生日常监督工作总结为加强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上级有关要求,中心配合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开展了水质卫生监督检测工作,截至目前,中心已完成了二个季度的水质卫生监督检测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为保障工作顺利有序的开展,中心明确了先关科室的工作职责,相关科室按照有关要求有序的开展相关工作,同时结合每年省CDC开展的城区、农村饮用水卫生监测项目工作,对全县12家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监督检测,另针对全县其他单位及个人的水质检测的需要,中心一并进行了检测工作。

2018年1-6月份,共计检测水样114件(不含每周检测水样),项目参数2641;其中县城及乡镇水厂检测水样源水15件,出厂水26件,末梢水37件,二次供水2件;出厂水合格8件,合格率30.7%,末梢水合格16件,合格率43.2%,二次供水合格2件,合格率100%,另针对扶贫攻坚工作,开展了针对农村饮用水检测工作,共计检测水样14件(出厂1件、末梢水7件,井水6件);针对其他服务对象开展的水质检测工作,共计检测水样20件(井水6件、源水1件、出厂水1件、末梢水11件、二次供水1件)。

所有水样的采集、保存、运输、检验等均按现行《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5750-2006)规定执行。

同时中心公共卫生科均将水质检测结果及时的反馈给了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水质卫生科,并按照相关要求协助其开展监督执法工作。

水质监督检测过程中发现主要不合格指标为PH值、肉眼可见物、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铁、锰、浑浊度、色度、耗氧量、二氧化氯、余氯。

永修县今年上半年没有发生水性疾病的暴发流行。

通过上半年水质卫生监测工作,分析认为,中心发现城区生活饮水总体来看情况尚好,但二次供水单位及乡镇水厂发现储水池未进行彻底清洗和消毒,管网存在污染情况,同时部分乡镇水厂水质消毒不达标,主要是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对饮用水卫生安全意识淡薄,对日常工作未进行有效的监督,同时应加大水厂职工的培训工作,下一步,中心将继续协助好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开展做好生活饮用水的监督监测工作,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做出自己的贡献。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甘肃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8.04.26•【字号】甘卫法监函〔2018〕196号•【施行日期】2018.04.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监督正文关于印发《甘肃省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市州、甘肃矿区卫生计生委,兰州新区卫计和食药监局,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保障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委制定了《甘肃省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专此通知。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4月26日甘肃省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甘肃省现制现售饮用水的卫生监督管理,保障现制现售饮用水的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并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主要适用于对本省行政区域内现制现售饮用水规范运营的卫生监督管理。

第三条各级卫生计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现制现售饮用水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各级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机构具体负责现制现售饮用水的日常性卫生监督、抽检和行政处罚工作。

工作经费应由同级卫生计生主管部门予以保障。

第四条各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经营单位”)法人或负责人是现制现售饮用水水质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现制现售饮用水不得暗示或明示具有医用、增进健康性能或具有疗效作用。

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都有权投诉、举报。

第五条现制现售饮用水自动售水机(以下简称“自动售水机”)的水源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要求。

2024年生活饮用水监督监测工作计划

2024年生活饮用水监督监测工作计划

2024年生活饮用水监督监测工作计划一、背景与目标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对生活饮用水质量的要求也日益提高。

为了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2024年对于生活饮用水的监督监测工作至关重要。

本计划旨在全面提高生活饮用水质量监管水平,确保供水系统的稳定运行,预防水质污染和疫情爆发的风险。

二、目标与任务1. 提高监测覆盖范围:将监测范围扩大至全市各县区,确保全市范围内的生活饮用水都得到监测与检测。

2. 完善监测体系:建立完善的生活饮用水监测网络,包括各个水源地、水处理设施、供水管网等环节的监测点位,确保监测数据的全面和准确。

3. 加强监测手段和技术:引进高效、准确的监测手段和技术,如在线监测仪器、传感器等,提高监测效率和数据的可靠性。

4. 加强监测数据管理和共享:建立统一的数据管理系统,实现监测数据的实时、准确、可追溯;同时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提高信息的整合和利用效率。

5. 加强监测人员培训和能力建设:组织监测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监测技能和专业水平,确保监测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6. 提高监测结果的分析和评估能力:加强对监测结果的分析和评估工作,深入挖掘其中潜在的问题和风险,及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确保生活饮用水质量的稳定。

三、具体工作内容1. 制定监测计划:根据全市生活饮用水的特点和需求,制定全市生活饮用水监测计划,明确监测任务和重点监测点位。

2. 完善监测网络:建立覆盖全市的监测网络,确保监测点位的合理布局和覆盖范围,包括各个水源地、水处理设施、供水管网等。

3. 引进监测设备:根据实际需要,引进先进的生活饮用水监测设备和仪器,如在线监测仪器、传感器等,提高监测效率和数据的可靠性。

4. 加强监测数据管理:建立统一的监测数据管理系统,实现监测数据的实时、准确、可追溯,包括数据采集、存储、分析和共享等环节的管理。

5. 健全监测质控体系:建立健全的监测质控体系,包括标准化操作规程、质量控制方案等,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2018年生活饮用水监督监测工作计划【最新版】

2018年生活饮用水监督监测工作计划【最新版】

【仅供参考】2018年生活饮用水监督监测工作计划部门: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此文内容仅供参考,可自行修改)第1 页共6 页2018年生活饮用水监督监测工作计划一、工作目标基本建立覆盖县城区及主要乡镇的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网络,做到县城区全覆盖,乡镇覆盖40%以上,有效实施饮用水水质、水性疾病监测和供水卫生监督管理,系统掌握全县饮用水卫生安全状况,为政府科学决策和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保障饮用水卫生安全提供支持。

二、监督监测范围和内容(一)监督监测范围县城区及主要存在供水安全隐患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各乡镇均为XX年重点实施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的监测区域。

县城区主要开展城市市政供水和二次供水水质监督监测,各乡镇主要开展集中式供水、学校自建设施供水和农村分散式供水水质监督监测,分析水性疾病发生和变化情况,报告饮用水污染健康危害事件,进一步加强对各类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管理,及时发现供水卫生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二)卫生监督管理及内容对纳入监测网络的集中式供水单位、学校自建水源及二次供水单位,至少开展2次卫生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办理情况、水源卫生防护情况、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以及水质检测资料、水质消毒情况、用于饮用水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二次供水储水设备清洗情况等内容并记录监督信息。

(三)水质监测1、监测点设置(1)城市市政供水出厂水监测点和末梢水监测点:县兴源水务公第 2 页共 6 页司设出厂水1个、末梢水10个监测点(其中学校内末梢水监测点2个)。

(2)二次供水监测点:选取县城区内忆德国际酒店、具备二次供水的所有居民小区纳入监测网络,于水箱出水口处各设置1个监测点。

(3)农村集中式供水出厂水监测点和末梢水监测点:根据水源类型及水质状况、水质处理方式、取水方式、供水人口及群众反响等因素,将方舟自来水公司、德泽自来水公司、恒康水务公司、土门供水站、二道供水站等35家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纳入监测网络。

检验检测中心年度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检验检测中心年度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检验检测中心年度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导语】总结中的经验体会是从实际工作中,也就是从大量事实材料中提炼出来的。

经验体会一旦形成,又要选择必要的材料予以说明,经验体会才能“立”起来,具有实用价值。

这就是观点与材料的统一。

以下是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帮助到您。

2018年即将过去,检测中心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和关怀支持下,通过检测中心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推行先进的管理和服务理念,努力实现“管理零漏洞、工作零差错、服务零投诉、报告零缺陷”的工作目标,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团结一致,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保证检测中心和谐、稳定与健康发展。

为总结工作经验,今后能更好的做好服务工作,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检验中心检验业务基本情况检验中心负责全县食品、农产品、水质、建材、化工、计量等方面产品的检验检测工作。

2018年7月经省专家组现场考核复查,获得食品、建材、水质、农产品、化工资质认证40类产品400多个检验参数,其中有24个兽药残留参数是新增加的。

同时通过了省级石墨检验站资质认证复查,建立了20个计量标准。

二、2018年工作完成情况(一)技术机构整合后,中心在管理方面积极转变思想,努力提升工作服务质量,具体做到微笑服务,耐心、认真受理,热情礼貌,服务周到,不断增强主动服务、自觉服务、热情服务的意识,进一步公开检验程序、检验标准、检验时限。

中心的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工作作风不断改进,办事效率显著提高。

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中心运行机制进一步形成。

设立了合理的内设机构,对检测环境、引用标准等都进行了严格管理,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中心人员检测责任明确、行为规范,保证了第三方的公正立场,以监督与服务并举的一流服务手段和热情的服务态度为广大用户提供了科学、公正、准确的检验服务。

(二)检验任务完成情况1、产品质量检验。

完成食品检验150批次,化肥检验25批次,农产品检验完成350批次,生活饮用水检验完成220批次。

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计划

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计划

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计划一、工作目标本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总体目标是:推进乡村饮用水安全问题整改,提高农村居民饮水水质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确保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二、工作内容及措施1. 加强农村饮水水质监测(1)建立健全农村饮水水质监测网络,确保监测能够覆盖到每个农村。

(2)制定农村饮水水质监测规范,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加强对监测设备的维护和更新,确保监测的连续性和及时性。

(4)及时发布监测数据,公开透明,让农村居民了解和监督饮用水的水质情况。

2. 提升农村供水设施(1)加大农村供水设施改建和更新的力度,尤其是老旧、损坏严重的供水设施。

(2)推动农村供水设施的升级,提高供水的保供能力和水质稳定性。

(3)加强对供水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供水设施的正常运行。

(4)建立完善的农村供水设施信息管理系统,方便对供水设施的监管和管理。

3. 健全农村饮用水档案管理(1)逐步建立农村居民饮用水档案,记录饮水水源、水质检测结果等信息。

(2)推行网上查询系统,方便农村居民随时查询饮用水水质信息。

(3)加强对农村饮用水档案的维护和更新,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组织开展农村饮用水档案核查和整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和改进。

4. 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宣传教育(1)开展饮水安全宣传活动,向农村居民普及饮用水安全知识和防范措施。

(2)组织开展饮水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农村居民的饮水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利用各种媒体和渠道,广泛宣传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成果。

(4)加强对重点人群的饮用水安全教育,如儿童、孕妇等特殊群体。

5. 提高农村饮用水安全管理能力(1)加强对农村饮用水安全管理部门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能。

(2)加强农村饮用水安全管理的制度建设,完善相关的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

(3)加强对农村居民和饮水企业的监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抽查和检测。

2018年上半年卫生监督所双随机监督抽检工作总结

2018年上半年卫生监督所双随机监督抽检工作总结

2018年上半年卫生监督所双随机监督抽检
工作总结
2018年上半年XX县卫生监督所公共场所双随机监督抽检工作顺利完成,完成率100%。

此次监督抽检对象为国家双随机抽取的6家公共场所,其中包含3家住宿场所、3家美容美发场所;5家生活饮用水单位,其中3家二次供水单位,2家城市集中式供水单位;1家传染病防治机构。

抽检现场,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与疾控中心工作人员一起对各类公共场所内空气质量以及可直接提供顾客使用的公共用品用具进行随机采样送检。

本次采样主要为室内空气、床上卧具、毛巾、茶具、剪刀、梳子、美容工具等。

主要检测项目为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碳、甲醛、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

检查现场,针对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当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现场笔录》等,责令其立即整改,确保监督执法的真实性、严密性。

生活饮用水年度工作计划

生活饮用水年度工作计划

生活饮用水年度工作计划一、工作目标1.1 提高饮用水质量,确保居民饮用水安全健康;1.2 健全饮水卫生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饮用水安全隐患;1.3 加强饮用水卫生宣传,提高居民饮水意识和饮水习惯。

二、工作重点2.1 加强供水管网管理,确保供水质量稳定可靠;2.2 完善饮用水监测体系,加强对饮用水质量的监测和评估;2.3 推动饮用水卫生法规标准制定和实施,提高水质管理水平;2.4 加强饮用水安全管理,提高卫生监测和安全事故应急能力;2.5 加强饮用水卫生宣传,普及饮用水安全知识,提高居民饮水意识。

三、具体工作安排及措施3.1 加强供水管网管理1)对供水管网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和处理管网渗漏、破裂等问题;2)提高管网自洁能力,加强对管网清洗、消毒等工作;3)对老旧供水管网进行改造和更新,提高供水质量和稳定性。

3.2 完善饮用水监测体系1)加强饮用水监测站点建设,提高监测覆盖率;2)加强对饮用水源地、水厂和管网的监测和评估,确保供水质量安全;3)建立饮用水质量档案,对饮用水质量进行记录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3.3 推动饮用水卫生法规标准制定和实施1)积极参与饮用水法规标准的修订和制定,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2)配合相关部门严格执行饮用水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对水厂和管网的监督检查;3)组织饮用水安全培训和考核,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责任意识。

3.4 加强饮用水安全管理1)建立饮用水安全督查制度,加强对水质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2)提高卫生监测和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确保饮用水安全稳定;3)建立饮用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快速、有效的应急响应能力。

3.5 加强饮用水卫生宣传1)利用各种媒体宣传饮用水安全知识,提高居民饮水意识和科学饮水习惯;2)组织开展饮用水安全宣传活动,提高居民对饮用水质量的关注和监督意识;3)建立饮用水安全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水质监测结果和处理情况。

四、工作措施4.1 加强组织领导1)成立饮用水卫生管理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加强领导责任;2)建立协调沟通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饮用水专项监督工作总结6篇

饮用水专项监督工作总结6篇

饮用水专项监督工作总结6篇篇1一、引言饮用水安全是关系人民群众健康福祉的重要问题,也是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基础。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增长,饮用水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我们开展了一系列饮用水专项监督工作。

本文将对我市饮用水专项监督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二、监督工作开展情况(一)监督计划制定根据我市饮用水安全形势,我们制定了详细的监督计划,明确了监督的目标、任务、方法和时间安排。

计划涵盖了全市所有饮用水源地、供水管网和二次供水设施,确保了监督工作的全面性和系统性。

(二)现场监督检查我们组织专业人员对全市饮用水源地、供水管网和二次供水设施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了水源地的水质、水量和水源保护情况,供水管网的安全防护和维修保养情况,以及二次供水设施的卫生状况等。

通过现场检查,我们发现了一些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三)实验室检测我们定期对全市饮用水进行实验室检测,检测项目包括水质指标、微生物指标和有毒有害物质等。

通过实验室检测,我们可以及时了解饮用水的水质状况,为后续的监督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四)问题整改与追踪对于在现场监督检查和实验室检测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并要求相关单位限期整改。

同时,我们还建立了问题追踪机制,对整改情况进行追踪和验收,确保问题得到真正解决。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监督力量不足目前,我们的监督力量还不足以满足全市饮用水安全监督的需求。

监督人员数量不足、专业素质有待提高等问题制约了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信息化水平不高在信息化时代背景下,信息化建设对于提高监督效率和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我们的信息化建设还处于初级阶段,缺乏完善的信息化平台和数据共享机制等问题影响了信息化建设的推进速度。

(三)部门协作不畅饮用水安全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的管理职责。

目前还存在部门之间协作不畅、信息共享不充分等问题导致监管漏洞和重复执法等现象时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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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生活饮用水监督监测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基本建立覆盖县城区及主要乡镇的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网络,做到县城区全覆盖,乡镇覆盖40%以上,有效实施饮用水水质、水性疾病监测和供水卫生监督管理,系统掌握全县饮用水卫生安全状况,为政府科学决策和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保障饮用水卫生安全提供支持。

二、监督监测范围和内容
(一)监督监测范围
县城区及主要存在供水安全隐患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各乡镇均为XX年重点实施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的监测区域。

县城区主要开展城市市政供水和二次供水水质监督监测,各乡镇主要开展集中式供水、学校自建设施供水和农村分散式供水水质监督监测,分析水性疾病发生和变化情况,报告饮用水污染健康危害事件,进一步加强对各类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管理,及时发现供水卫生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二)卫生监督管理及内容
对纳入监测网络的集中式供水单位、学校自建水源及二次供水单位,至少开展2次卫生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办理情况、水源卫生防护情况、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以及水质检测资料、水质消毒情况、用于饮用水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二次供水储水设备清洗情况等内容并记录监督信息。

(三)水质监测
1、监测点设置
(1)城市市政供水出厂水监测点和末梢水监测点:县兴源水务公司设出厂水1个、末梢水10个监测点(其中学校内末梢水监测点2个)。

(2)二次供水监测点:选取县城区内忆德国际酒店、具备二次供水的所有居民小区纳入监测网络,于水箱出水口处各设置1个监测点。

(3)农村集中式供水出厂水监测点和末梢水监测点:根据水源类型及水质状况、水质处理方式、取水方式、供水人口及群众反响等因素,将方舟自来水公司、德泽自来水公司、恒康水务公司、土门供水站、二道供水站等35家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纳入监测网络。

每个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设出厂水1个点、末梢水1个点(含学校内末梢水监测点1个)。

(4)学校自建设施供水监测点:根据水源类型、水质处理方式、用水人群、数量及用途等因素,选取永乐中学在内的5所学校纳入监测网络,每个学校自建设施供水设置末梢水监测点1个。

2、检测方式、监测指标和监测频率
按照省市要求各监测点采取现场快速检测,监测指标为6个(即: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消毒剂余量),部分乡镇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氨氮等指标的监测。

市政供水、二次供
水、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监测点每年各监测1次,学校自备设施供水监测点每年监测2次。

所有监测点的水质监测均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水样的采集与保存》(GB/T5750.2-XX)执行。

各类监测点水样采样位置:出厂水应当位于水处理完成后进入输送管道前的取水口处;末梢水一般应当为用户水龙头处;二次供水水样采集应位于水箱出水口处。

三、实施步骤
本年度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分3个阶段进行,12月底完成。

(一)准备阶段(XX年7月):制定计划,确定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点,开展监督员饮水卫生日常监督业务学习和快速检测技术培训。

(二)实施阶段(XX年8月-XX年12月中旬):开展饮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监督意见,水质快检后做好资料收集和数据分析。

(三)总结阶段(XX年12月底):将监督监测情况结果汇总,形成工作总结上报,同时做好相关信息的录入。

四、质量控制
加强与县疾控中心衔接,取得技术支持,建立实施全过程质量保证措施,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可靠。

使用快检设备开展现场水质检测前,应对仪器进行校准。

承担监测任务的监督员,应加强学习,掌握
监督检测技能,统一工作标准和要求。

对于在检测过程中存在疑问的数据应多次重复检查,分析原因。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
为加强我县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全县饮用水监督监测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县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科学组织实施,创新监管模式
在开展饮用水监督监测工作的同时,要科学、充分利用饮用水卫生监测数据,及时对监督、监测结果进行分析,掌握本地饮用水状况,查找本地饮用水卫生监管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制定相应的监管对策和措施,积极探索饮用水卫生监管新模式。

(三)跟进监管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对于监督检查中发现违法行为的,应及时对有关单位或责任人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当发现水质超标可能危及人体健康或发生饮用水污染事件时,要立即向上级报告,采取控制措施消除不安全供水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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