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他项权利登记发证流程图
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流程图
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流程图一、土地权利申请人三、权属审核四、注册、注销登记五、颁发证书1土地估价备案流程图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流程图↓↓2↓3用地审批工作流程图↓↓↓↓↓↓↓↓↓4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工作流程图↓↓↓↓5集体土地使用权变更工作流程图↓↓↓6办理普通建筑用石材(砂、石)采矿登记工作流程图↓↓↓↓↓↓↓↓7受理探矿权申请工作流程图↓↓↓↓8违法案件查处工作流程图↓↓↓↓↓↓↓↓↓↓↓↓↓9收购储备存量建设用地招标拍卖工作流程图↓↓↓↓↓↓↓10收购储备新增建设用地招标拍卖工作流程图↓↓↓↓↓↓↓↓↓11收购储备新增建设用地招标拍卖工作流程↓↓↓↓↓↓↓↓↓12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作流程图↓↓↓↓↓↓1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相关工作流程图↓↓↓14零星开发项目工作流程图↓↓↓地租征收工作流程图↓↓↓↓1516。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操作流程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作用是什么?解决农村承包土地存在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和登记簿不健全的问题。
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矛盾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操作流程是什么?第一步:准备前期资料。
收集整理承包合同、土地承包台帐、登记簿、农户信息等资料,形成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表;制作用于调查和实测的基础工作底图。
第二步:入户权属调查。
根据基础工作底图和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表,入户实地进行承包地块权属调查,由农户进行确认。
对存在争议的地块,待争议解决后再登记。
第三步:测量地块成图。
按照农村承包土地调查技术规范对承包地块进行测量和绘图,并标注地块编码和面积,形成承包土地地籍草图。
第四步:公示审核。
由村、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组审核地籍草图后,在村、组公示。
有异议的,及时进行核实、修正,并再次公示;无异议的,由农户签字确认后作为承包土地地籍图,由村组上报乡(镇)人民政府。
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并核对后上报县(市、区)人民政府。
第五步:建立登记簿。
根据乡镇上报的登记资料,由县(市、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按照统一格式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
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应当采用纸质和电子介质,并进行异地备份。
第六步:完善承包经营权证书。
各地根据实际,依照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记载内容,适时对承包经营权证书进行完善。
第七步: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
县(市、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登记过程中形成的影像、图表和文字等材料,按照统一的标准建立农村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和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
第八步:资料归档。
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资料整理归档保存。
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登记流程图
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登记流程图
(适用于行政确认类第一项)
缴费、领证 (1个工作日)
开发区、新区主管领导审查
开发区、新区经办人受理
地籍科经办人综合审查(3个工作日)
退件或补正 地籍科长审核(2个工作日) 需现场踏勘论证的,组织人员现场踏勘
5 个 工 作 日 地籍科经办人打印证
书、盖章 (2个工作日)
土地登记会审 (1个工作日) 地
籍科主管领导审批 (1个工作日)
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抵押登记流程图
(适用于行政确认类第二项)
窗口缴费、领证 (1个工作日) 审批服务科长审核
窗口经办人受理
地籍科经办人综合审查(3个工作日)
退件或补正
地籍科长审核(2个工作日) 需现场踏勘论证的,组织人员现场踏勘
2 个 工 作 日 地籍科经办人打印证
书、盖章 (1个工作日)
土地登记会审 (1个工作日) 地籍科
主管领导审批 (即时)
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抵押注销登记流程图
(适用于行政确认类第三项)
窗口经办人受理
地籍科经办人备案(1个工作日)
退件或补正
地籍科长审核(即时)
1
个 工 作 日 窗口盖章、出件
(1个工作日) 审批服务科主管领导审批
退件或补正
审批服务科长审核(即时)。
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发证审核运行流程图
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发证审核运行流程图
30
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发证审核运行流程图
15
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核准运行流程图
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审核流程图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流程图
建设用地供应审核流程图
临时用地审批流程图
采矿权审批流程图
永久性测量标志拆迁审批流程图
备注:承诺时间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所需要的时间。
利用属于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审批
流程图
备注:承诺时间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所需要的时间。
其他权利类流程图
行政监督检查类流程图
行政征收类流程图
窗口(财务室)开具相关征收事项缴款通知书缴款人从开具缴款通知书日起指定工作日内通过银行系统将费用全额就地缴入指定财政账户,并将非税收入缴款单据第一联原件和第四联复印件提供给大厅审核。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流程
Life is to live beautifully and walk sonorously.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流程第一步:准备前期资料。
第二步:入户权属调查。
第三步:测量地块成图。
第四步:公示审核。
第五步:建立登记簿。
第六步:完善承包经营权证书。
第七步: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
第八步:资料归档。
如今,我们的国家和社会的经济是发展的越来越快了,而且现在国家对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问题也是越来越重视了的,因此就有了最新的相关的法律政策那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这样有助于大家能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那么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流程是什么呢。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流程第一步:准备前期资料。
收集整理承包合同、土地台帐、登记簿、农户信息等资料,形成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表;处理国土“二调”或航空航天影像数据,形成用于调查和实测的基础工作底图。
第二步:入户权属调查。
根据基础工作底图和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表,入户实地进行承包地块权属调查,由农户进行确认。
对存在争议的地块,待争议解决后再登记。
第三步:测量地块成图。
按照农村承包土地调查技术规范对承包地块进行测量和绘图,并标注地块编码和面积,形成承包土地地籍草图。
第四步:公示审核。
由村、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组审核地籍草图后,在村、组公示。
对公示中农户提出的异议,及时进行核实、修正,并再次公示。
公示无异议的,由农户签字确认后作为承包土地地籍图,由村组上报乡(镇)人民政府。
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并核对后上报县(市、区)级人民政府。
第五步:建立登记簿。
根据乡镇上报的登记资料,由县(市、区)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按照统一格式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
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应当采用纸质和电子介质。
为避免因系统故障而导致登记资料遗失破坏,应当进行异地备份。
有条件的地方,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多地备份。
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流程图
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流程图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流程图申请人到窗口申请窗口受理,审查资料,对符合要求的进行登记,并出具收件单行政许可科审查,对报件内容符合要求的,经办人填写土地登记表行政许可科负责人审核对有异议的登记申请,提交局会审会会审会审会通过的,直接发证通知申请人领证报件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应补充的资料报件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应补充的资料对无异议的登记,直接发证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流程图申请人到窗口申请窗口受理,审查资料对符合要求的,受理报件资料对独立宗的,开具委托测绘通知单根据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应补充的资料属房改房上市交易的,到评估所评估属划拨地需补办出让手续的,出具规划意见征询函到市住建局窗口。
属出让土地的,出具委托测绘通知单混合宗并且是出让土地的直接办理符合规划条件的,出具委托评估通知单测绘图纸出来后,出具委托评估通知单混合宗并且是划拨拨土地的,出具委托评估通知单拿到评估报告后,报局会审会,报分管局长审批报市人民政府审批通知申请人领证农村村民宅基地初始登记流程图申请人申请国土分局(所)初审,形成报件资料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审查报件资料是否齐全、合法行政许可科初审有异议报中上报局会审会讨论由国土分局(所)通知申请人领证不符合要求,退回并一次性告知补充内容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流程图申请人向窗口提出申请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审查资料是否齐全符合条件的,立即办理申请人窗口领土地他项权利证书不符合要求,退回并一次性告知补充内容行政许可科初审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流程图报件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其应补充内容。
申请人提出用地预审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审查其要件,对符合形式要求的进行登记,并出具受件回执内业审查,外业踏勘,对报件内容符合要求的,拟文。
土地利用科审查分管领导审核,签字。
不予许可的,告知申请人,说明原因。
对需要转报上级批准的预审项目,出具预审意见书(初审),按规定20个工作日转报上级属于市国资源局审批权限,主办科室出具预审意见书。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流程图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流程图
1.收集资料
收集二轮承包台账、户籍、行政区代码以及行政界线、1:2000数字正射影像数据、基础测绘成果、基本农田范围线、地力登记划分成果、国有用地红线、林权界线等资料。
2.摸底调查
组织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摸底调查,发放并填写发包方调查表、承包方调查表等,收集核实二轮承包农户户籍、二轮承包台账等信息,并逐户签字认可。
3.制作底图
以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以1:2000数字正射影像图作为调查地块、获取电子图斑的基础数据,并添加标注。
以图形纹理的形势勾绘农户承包地的权属边界,制作打印工作地图。
4.外业调查
由镇、村工作人员共同组成农户承包地指界小组,与承包户主或代理人现场共同指界确认承包户所属地块,并由调绘人员标注上图,填写承包地块调查表。
5.内业处理
对外业调查数据及图件进行检查后,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制作地块分布图(确认图)、农户承包地块空间方位示
意图等图件资料以及公示结果归户表、登记簿、合同等资料。
6.张榜公示
集体经济组在地块分布图(公示图)、公示表上加盖公章,在村务公开栏公示。
在公示期间,发包方和承包方提出异议的,镇、村工作人员与调查人员应及时核实、修正,并再次进行公示。
7.签印确认
公示无异议的,由发包方、承包方(代表)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和地块分布图(确认图)上签字盖章或者按手印确认。
8.审核颁证
村集体经济组织将本组的确权成果资料连同《土地承包合同》,上报镇政府初审,初审通过后提交县级审核。
审核通过后,向农户颁发加盖县级政府印章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核准流程图
资料归档
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审批操作规范流程图
建设用地报批流程图
土地征收程序
土地开发办事流程图
分局地籍科办理土地初始登记。
资料归档
划拨流程
确定项目用地位置、面积
依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项目立项文件》,测算划拨价款
召开局领导小组行政会审
起草项目划拨方案,上报园区,待审批。
发布项目划拨公示
汇同地籍科实地放线确定的地块实际用地界线,交付土地
转园区地税局核实相关税费
转分局地籍科办理土地登记前期工作。
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核准流程图
土地初始登记流程图
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流程图
挂牌出让流程
确定项目用地位置、面积
依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项目立项文件》,进行评估
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
审核评估报告
按照专家意见修改报告
召开招拍挂领导小组行政园区,待审批。
发布招拍挂公告
意向单位交申请并进行审核,收缴竞买保证金,确定项目竞买人。
实施挂牌出让活动,确定竞得人。
公布出让结果,签订出让合同。(2日)
汇同地籍科实地放线确定的地块实际用地界线,
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交付土地。
按照合同约定收缴土地出让金
转园区地税局核实相关税费
转分局地籍科办理土地登记前期工作。
收缴全额土地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发证审核运行流程图
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发证审核运行流程图
30
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发证审核运行流程图
15
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核准运行流程图
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审核流程图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流程图
建设用地供应审核流程图
临时用地审批流程图
采矿权审批流程图
永久性测量标志拆迁审批流程图
备注:承诺时间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所需要的时间。
利用属于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审批
流程图
备注:承诺时间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所需要的时间。
其他权利类流程图
行政监督检查类流程图
行政征收类流程图
窗口(财务室)开具相关征收事项缴款通知书缴款人从开具缴款通知书日起指定工作日内通过银行系统将费用全额就地缴入指定财政账户,并将非税收入缴款单据第一联原件和第四联复印件提供给大厅审核。
级土地他项权利登记作业指导书
市级土地他项权利登记作业指导书1、目的规范地籍管理窗口及其工作人员的土地他项权利登记审核行为,使此项审批业务工作达到优质、高效管理。
2、范围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滨州市公共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地籍管理窗口对滨城区和滨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他项权利登记报件的审核、发证。
3、窗口职责负责土地登记的政策咨询;负责滨城区和滨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他项权利登记报件的受理、审核、批准。
材料合格的,负责将批准的土地证书在窗口发放并收取土地登记费。
不合格的,作退回件处理。
做好资料归档工作。
4、土地他项权利登记条件4.1权属清楚;4.2界址清楚;4.3面积准确;4.4依据合法。
5、土地他项权利登记申报材料5.1 土地他项权利登记5.1.1土地抵押、出租登记申请书;5.1.2抵押双方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和户籍证明;5.1.3土地抵押、出租合同,借款合同;5.1.4被抵押、出租土地的土地使用证原件;5.1.5土地评估报告及备案表;5.1.6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的权属证明;5.1.7共有土地使用权抵押,需提供土地共有权人同意的书面意见;5.1.8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须经被抵押土地的集体土地所有者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5.1.9土地登记审批表(有初审意见)。
5.2不予受理的规定5.2.1申请登记的土地不在本行政区域内的;5.2.2土地登记申请人没有合法身份证明的;5.2.3土地权属来源不明的;5.2.4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
5.3暂缓登记的规定5.3.1非法转让、出租、抵押或者违法用地,尚未依法处理的;5.3.2土地权属有争议,尚未解决的;5.3.3依法限制土地权利或者因依法查封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而限制土地权利的;5.3.4对土地登记审核结果有异议的;5.3.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5.3.6前款规定暂缓登记的情形消除后,应当予以核准登记。
5.4其他规定5.4.1委托他人代理申请登记的,应当同时提交土地登记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5.4.2境外申请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按国家规定办理公证或者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