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料采购合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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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料采购统计、结算管理办法

燃料采购统计、结算管理办法

燃料采购统计、结算管理办法一、总则㈠为规范燃料管理程序,明确部门职责,确保统计、结算、燃煤资金支付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和真实性,有效控制燃料成本,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㈡本办法规定了燃煤结算管理的职责与权限、管理程序、管理内容、管理要求、报告与记录及其检查与考核。

㈢本办法适用于本厂燃煤结算管理工作。

二、职责与权限㈠燃料采购部职责与权限1.燃料采购部是燃煤结算管理的归口部门。

2.燃料采购部负责根据质检部提供的数量、质量指标,根据按合同条款出具结算单。

3.燃料采购部负责把出卖方的增值税发票、运输发票等票据签字审核后的结算单及时送达财务部。

4.燃料采购部负责向财务部提供月度预结预付资金计划。

㈡燃料质检部职责与权限燃料质检部负责向燃料采购部及时、准确提供入厂煤验收的数量、质量指标。

- 1-㈢财务部的职责与权限1.财务部保障燃料采购资金供应。

2.资金供应遵守提前计划、统筹安排、积极保障的原则。

3.财务部根据月度资金计划,平衡资金,结合燃料采购部提供的资金需求计划,编制月度和周资金支付计划,并及时通知燃料采购部。

4.支付煤款时负责按采购部提供的煤款支付顺序支付煤款。

5.财务部负责适时监控预结算等资金的使用,防范坏账风险。

㈣监察审计部职责与权限1.监督检查统配煤价格是否执行有关规定。

2.监督自筹煤有无违规结算问题。

3.监督检查燃煤款结算是否根据合同要求验收数量和质量进行。

4.监督检查燃煤款结算是否严格按合同约定对亏吨亏卡等质量问题进行索赔或处罚。

三、燃煤结算、付款程序及要求㈠燃煤结算原则上以一个月为结算周期。

㈡结算程序1.结算员根据合同条款、进厂验收数量及质量核算出各矿煤价及运费并制成燃料结算单。

2.结算单经质价主管复核,部门主管领导审批,主管厂领导- 2 -签字形成正式结算单,并做为开具发票的依据通知出卖方。

3.结算员根据出卖方提供的发票及签字认可的结算单编制入厂验收单,并经质价主管复核、部门主管领导审批、主管厂领导签字。

原燃料采购管理制度

原燃料采购管理制度

原燃料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司原燃料采购活动,实现成本降低、质量提升、效率提高的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原燃料采购活动的部门和人员。

第二章原燃料采购管理流程1. 采购计划编制(1)公司各相关部门应结合自身生产经营需要,编制原燃料采购计划,并根据预估产量、库存情况等因素确定采购数量和时间。

(2)采购计划应纳入公司年度预算,经财务审批后方可执行。

2. 供应商选择(1)采购部门应根据公司实际需求和供应商的综合实力、信誉度、质量、价格等因素,选择合适的供应商进行合作。

(2)供应商选择需经过严格评估和审核,合格后纳入公司供应商名录。

3. 询价比价(1)采购部门应及时向已确定的供应商发送询价函,要求其提供最新的价格和供货条件。

(2)采购部门根据供应商的报价、交货期、支付条件等因素进行比较,并选定最有竞争力的供应商。

4. 合同签订(1)双方在确认采购合同内容无误的前提下,应签订正式的采购合同,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归档备查,以备后续跟踪管理。

5. 采购执行(1)采购部门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量、质量和要求,完成原燃料的采购任务。

(2)采购人员应加强对供应商交货情况和原燃料质量的监督,确保采购过程的顺利进行。

6. 付款核销(1)财务部门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期限,及时完成对供应商的付款。

(2)采购人员应核对采购发票和实际付款情况,确保采购款项的准确支付。

7. 供应商评价(1)采购部门应定期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品质表现、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及时调整和优化供应商名单。

(2)供应商评价结果应纳入公司采购管理系统,作为未来供应商选择的依据。

第三章原燃料采购管理注意事项1. 保证原燃料质量(1)采购部门应严格执行公司的原燃料质量标准,对采购的原燃料进行抽检,确保符合标准要求。

(2)对于不合格的原燃料,应及时通知供应商并要求退换,确保公司生产安全和产品质量。

电厂燃料采购管理制度

电厂燃料采购管理制度

电厂燃料采购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电厂燃料采购过程,提高采购效率,保障采购品质和供应稳定,制定本制度。

二、责任部门1. 电厂燃料采购部门:负责全面组织、管理和监督电厂燃料采购工作。

2. 供应商管理部门:负责对燃料供应商的管理和评估。

三、燃料采购流程1. 确定采购需求:根据电厂的实际用能情况、计划生产量和储备情况确定采购需求。

2. 制定采购计划:编制燃料采购计划,包括采购数量、采购时间、采购方式等内容。

3. 寻找供应商:通过公开招标、询价、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选择合格的供应商。

4. 签订合同:与供应商签订燃料采购合同,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 采购执行:按照合同要求执行采购计划,保证货物的质量和供应的及时性。

6. 监督管理: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体系,对采购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采购流程顺利进行。

7. 结算支付:按照合同规定进行结算支付,确保供应商按时收到款项。

四、供应商管理1. 供应商评估:建立供应商库,对供应商的信誉度、资质、生产能力等进行评估。

2. 供应商监督:定期对供应商的质量、交付能力进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

3. 供应商奖惩:根据供应商的表现,给予奖励或惩罚,促进供应商提高服务质量。

五、风险管理1. 价格风险:针对燃料价格的波动,建立价格变动预警机制,及时调整采购策略。

2. 供应风险:建立多元化的供应链,降低供应风险,确保采购的稳定性和连贯性。

3. 质量风险:建立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保证燃料的质量符合标准。

六、变更管理1. 采购计划变更:根据生产情况和市场变化,调整采购计划,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2. 合同变更:在必要情况下,可以对合同进行变更,但需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变更协议。

七、监督检查1. 电厂领导和内部审计部门对燃料采购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采购部门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供应商的合规经营。

八、违约处理供应商违反合同约定,影响电厂生产运行的,将面临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终止合同、索赔等措施。

能源公司采购合同管理制度

能源公司采购合同管理制度

能源公司采购合同管理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能源公司采购合同管理制度,以规范采购合同的管理流程,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风险,确保公司利益最大化。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采购合同的管理,包括合同的签订、执行、变更和终止等各个环节。

2. 采购合同管理流程2.1 合同签订采购部门根据公司业务和需求,制定采购计划,并与供应商进行谈判,最终选定合适的供应商。

采购部门在与供应商协商达成一致后,将签订标准采购合同。

2.2 合同执行采购合同签订后,采购部门将合同副本交付给相关部门,责任部门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执行。

各部门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相应的义务,确保供应商按时供货、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或服务。

2.3 合同变更如需对采购合同进行变更,采购部门需与供应商协商一致,并在变更前征得相关部门的同意。

变更内容应详细记录,并及时通知供应商和其他相关部门。

2.4 合同终止合同终止包括正常履行结束、终止协议约定的期限、违约和解除等情况。

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履行合同约定的解除程序,以避免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3. 合同管理责任3.1 采购部门责任采购部门应负责制定采购计划、与供应商谈判和签订合同。

同时,采购部门还负责合同的执行监督和合同履行情况的评估。

3.2 责任部门责任责任部门在接到采购合同副本后,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明确自身的责任,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执行。

责任部门还应及时向采购部门反馈合同执行情况,包括进度、质量等方面的情况。

3.3 监督部门责任公司设立独立的监督部门,负责监督采购合同的执行情况。

监督部门应定期对各个环节进行抽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解决。

3.4 其他相关部门责任其他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履行合同的执行和监督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确保合同顺利执行。

4. 附件本文档的附件包括:- 标准采购合同模板:用于公司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基本格式。

- 合同变更申请表:用于采购部门申请合同变更的表格,包括变更内容、原因等必要信息。

公司燃料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燃料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燃料管理,确保燃料供应稳定、安全、高效,降低燃料成本,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燃料采购、储存、使用、回收等环节的管理。

第二章燃料采购管理第三条燃料采购应遵循市场规律,选择具有良好信誉和供应能力的供应商,确保燃料质量。

第四条燃料采购前,需进行市场调研,分析价格走势,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

第五条燃料采购合同应明确燃料种类、数量、质量、价格、交货时间、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第六条采购部门负责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并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采购情况。

第三章燃料储存管理第七条燃料储存场所应具备防火、防爆、防潮、防腐蚀等安全设施。

第八条燃料储存期间,应保持通风良好,避免阳光直射,确保燃料质量。

第九条燃料储存区域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第十条定期检查燃料储存设施,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或更换。

第四章燃料使用管理第十一条燃料使用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燃料,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第十二条燃料使用过程中,应加强安全防护,防止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

第十三条燃料使用部门应定期检查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燃料使用部门应做好燃料使用记录,包括燃料种类、数量、使用时间、使用人员等信息。

第五章燃料回收管理第十五条燃料回收应遵循环保、节约的原则,避免资源浪费。

第十六条燃料回收部门负责回收公司内部产生的废燃料,并进行分类处理。

第十七条废燃料回收后,应按照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环境污染。

第六章考核与奖惩第十八条公司对燃料管理实行绩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燃料采购、储存、使用、回收等方面。

第十九条对在燃料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备注:本制度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火力发电分公司燃料合同管理办法模版

火力发电分公司燃料合同管理办法模版

火力发电分公司燃料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燃料合同管理,预防经济纠纷,防患经营风险,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燃料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市场煤集中竞价采购管理办法》《湖南大唐燃料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电煤合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燃料市场供需实际情况,修订本办法。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方式第二条燃料调运部负责与煤炭经营企业洽谈并签订煤炭购销合同,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安排及公司对燃料工作的要求落实合同签订任务,并接受华银电力燃料物资部、湖南大唐燃料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燃料公司”)的指导。

第三章供应商准入及竞价第三条供应商准入(一)供应商自行登录燃料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或提交资质变更申请;(二)燃料调运部按照《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燃料供应商管理办法》对供应商进行初审并上报准入审核;(三)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市场煤集中竞价采购管理办法》规定:通过集团公司任何一家采购单位准入审核的供应商即具备参加集团公司所有采购单位竞价的资格。

第四条编制及发布竞价公告燃料调运部负责依据采购计划编制竞价公告,并上报湖南大唐燃料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大唐燃料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按批次在电子采购平台上进行发布。

竞价公告一经发布,原则上不得撤销或变更。

其中,煤炭竞价公告的内容应包括:竞价方式、采购数量、煤种、质量标准、运输方式、交货地点、验收方式、奖罚标准、价格定义(车板价、平仓价,两票或一票等)、结算方式、竞价服务费收取方式等。

第五条最高限价确定最高限价可参考历史竞价结果,或综合分析当期市场形势、电力供需、运力情况等因素提出最高限价建议,并上报湖南大唐燃料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录入电子采购平台。

第六条供应商确定(一)供应商的报价信息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加密,在截止时间后由系统按照预设规则解密,并自动对供应商按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

(二)采购单位按供应商报价排序次序选取供应商进行合同谈判并坚持“同质低价格优先、同价优质优先、同价同质供应商评价得分高优先”的原则。

公司燃料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燃料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燃料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本制度是为规范公司燃料管理工作,提高燃料的利用效率,保证燃料的供应和安全使用,保护环境,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而制订。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在公司内部所有涉及燃料管理的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

第三条:燃料采购管理1.公司燃料采购工作由经营部门负责,采购合同必须是经过合法程序签订的,确保合同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所有燃料采购必须按照公司的需求量进行采购,不得恶意囤积或浪费燃料资源。

3.公司采购的燃料必须具有检验合格证,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验收。

4.公司燃料采购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不得违法违规。

第四条:燃料仓储管理1.公司燃料仓储由专人管理,保证燃料的安全存放。

2.燃料仓库必须定期清理和消毒,确保燃料的质量。

3.公司燃料仓储必须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燃料存储设施的完好。

4.公司燃料仓储必须遵守相关安全规定,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第五条:燃料使用管理1.公司使用燃料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使用,不得越权或私自使用。

2.公司使用燃料必须进行节约使用,提高燃料的利用效率,降低成本。

3.公司使用燃料必须按照环保要求进行使用,不得排放有害物质。

4.公司使用燃料必须定期进行核算和盘点,确保使用情况符合规定要求。

第六条:燃料监测管理1.公司对燃料的质量和用量必须进行定期监测和检查,确保燃料的使用质量和合理用量。

2.公司必须建立完善的燃料监测设备和技术,确保监测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公司必须建立定期报告和评估机制,及时发现燃料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第七条:责任分工1.公司燃料管理工作由公司领导直接负责,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

2.各部门负责具体燃料管理工作的落实和执行,在管理工作中要互相配合,保证燃料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3.公司各级领导必须对员工进行培训和监督,确保员工对燃料管理制度的认识和执行力度。

第八条:违规处罚1.对于违反公司燃料管理制度和规定的员工,公司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包括警告、记过、罚款、停职或解除劳动合同等。

燃料合同管理办法

燃料合同管理办法

燃料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燃料合同管理,防范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燃料采购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公司与其他平等法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合同、协议书等。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对外签订的燃料买卖合同。

第二章燃煤合同签订的基本原则第三条签订燃料合同或承运合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平等互利、等价有偿、协商一致的原则,确保合同的合理性、合法性和严肃性。

第四条实行“法人委托”制度,签订合同或协议的委托人必须经法人及公司总经理授权委托方可签订合同。

第五条燃料合同或承运合同的签订,必须在充分掌握煤炭市场行情的情况下,在公开、公平、公正、双方平等的基础上,而且供应商的煤质必须符合公司锅炉燃烧要求,适应公司锅炉设- 1 -计煤质参数,能够确保机组安全运行方可签订。

第六条燃料供应方或承运方签订合同,必须具备相关资质、良好信誉、符合相关要求。

第七条合同签订后,双方要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履行。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保留诉讼的权利。

第三章签订合同的要求第八条燃料合同或承运合同的签订,必须是书面合同。

第九条合同文本的拟定。

合同文本应当是买卖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合同文本的文字语言,应严谨、完善、简练、准确,应避免出现含义模糊的词语;合同文本的制定过程中必须认真进行审查,避免出现不平等条款,防范合同陷阱、规避风险。

第十条若合同内容发生变更,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方可进行。

合同内容发生变更后必须签订书面形式的变更合同。

第十一条合同方的资格审查。

签订燃煤合同或承运合同前,对初签户,应对其资质进行审查。

资质审查的内容包括以下方面:(1)资质符合要求。

矿方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相关资质(即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委托书);承运方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许可证、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委托书;(2)由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的,应出具真实有- 2 -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燃料采购管理制度

燃料采购管理制度

燃料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燃料采购管理,提高采购效率,确保采购供应的品质和数量,维护公司的经济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部门和项目单位的燃料采购活动。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的编制、修改和解释权归公司管理部门。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所称燃料指天然气、煤炭、燃油等用于生产和生活的燃料。

第五条燃料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

第六条各部门和项目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管理制度进行燃料采购活动。

第二章采购流程第七条燃料采购需求由各部门和项目单位提出,经过审批后交由采购部门办理。

第八条采购部门应当根据燃料采购需求,对市场上的供应情况进行调查和分析,提出采购方案,报经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采购。

第九条采购部门应当向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行询价或招标,确定采购供应商。

第十条确定采购供应商后,采购部门应当与供应商签订正式的采购合同,并约定燃料的品质、数量、价格、交货时间等关键条款。

第十一条采购部门应当对采购供应商的供货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确保燃料的供应符合合同约定。

第三章双方权利和义务第十二条采购部门有权了解供应商的经营状况、信誉状况,同时有义务对供应商提供的燃料进行检验和验收。

第十三条供应商有权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供货,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支付,同时有义务保证供货的品质和数量。

第十四条采购部门和供应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任何纠纷应当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可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诉。

第十五条采购部门和供应商不得在采购过程中向对方行贿或索贿,如有发现违反公司规定,应当依法追究责任,并涉及机构应当进行处理。

第四章管理和监督第十六条公司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燃料采购活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按照规定定期对燃料采购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第十七条采购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燃料采购档案,对每一次采购活动的过程、合同和相关文件进行归档管理。

第十八条公司外部审计部门应当定期对燃料采购活动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原燃料采购管理制度

原燃料采购管理制度

原燃料采购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公司的原燃料采购管理,确保采购的原燃料的质量、数量和价格的合理性,保证生产过程中的原材料供应的稳定性和可靠性,提高生产效率和成本控制能力,维护公司的利益。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和业务单位的原燃料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煤炭、石油、天然气、矿石等原燃料的采购活动。

三、采购流程3.1 采购需求确认根据生产计划和销售预测,各部门和业务单位确认原燃料的需求,并及时向采购部门提供采购需求信息。

3.2 供应商选择采购部门根据公司的采购政策和供应商评估制度,选择合适的供应商。

供应商选择的评估标准包括供货能力、产品质量、价格竞争力和服务能力等。

3.3 采购合同签订选定供应商后,采购部门与供应商协商签订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应包括双方的权益和责任、交付期限、付款方式、索赔和争议解决等条款。

3.4 订单确认采购部门根据采购合同与供应商确认采购订单,包括产品的规格、数量、价格和交付日期等。

3.5 原燃料采购供应商按照采购订单的要求进行原燃料的采购,并及时向公司提供采购进展情况的报告。

3.6 质量验收收到原燃料后,公司应进行质量验收,确保采购的原燃料符合要求。

如果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供应商提出质量异议,并进行协商解决。

3.7 结算付款质量验收合格后,公司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进行结算付款。

四、权限和责任4.1 采购部门的权限和责任•负责采购政策的制定和采购流程的管理;•负责供应商的评估和选择;•负责与供应商进行谈判并签订采购合同;•跟踪和监督采购进展情况,及时解决问题。

4.2 其他部门和业务单位的权限和责任•提供准确的采购需求信息,并配合采购部门进行供应商的评估和选择;•配合采购部门与供应商进行谈判并签订采购合同;•负责对收到的原燃料进行质量验收;•协助采购部门解决采购过程中的问题。

五、风险控制在原燃料采购过程中存在一些风险,包括供货不及时、原燃料质量不符合要求、价格波动等。

某钢铁集团大宗原燃料采购管理办法

某钢铁集团大宗原燃料采购管理办法

大宗原燃料采购管理管理办法由以下三个制度组成:1、大宗原燃料采购管理实施细则2、大宗原燃料邀请竞价采购管理办法3、大宗原燃料合同管理标准大宗原燃料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经贸委第9号令,即《国有工业企业物资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大宗原燃料采购的监督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有效提高大宗原燃料进厂质量,降低采购成本,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仅限于铁矿石、洗精煤、动力煤、无烟煤、重油、轻油、润滑油脂油膏、铁合金、耐火材料、其它炉料等大宗原燃料进厂物资的对外采购管理。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是原燃料公司外购大宗原燃料进厂物资过程中的决策管理、价格监督、质量检验等业务行为的基本准则。

第二章决策管理第四条决策管理原则:凡重大采购经营活动,一律集体决策商定;决策管理形式: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决策管理责任与权限:明确各级管理者的权限与责任,权责反向成比例,权力由上而下,责任由下而上,即第一责任是具体经办,但第一位权力是最高管理者。

第五条采购计划的决策与审批程序和权限(一)采购计划编制的依据:集团公司年、季、月度生产经营计划;配矿、配煤方案;供应消耗定额;储备资金定额;技改、大中修、新产品试制以及生产基建急用料追补计划等。

(二)采购计划编制的原则。

“四平一代”,平衡库存,平衡积压,平衡废旧,平衡帐外(含在途,待验收等物资),找代用。

达到资金占用少,物资周转快,库存结构合理,保供应,费用省之目的。

(三)采购计划编制的方法。

依据生产计划产品产量和消耗定额,测算出计划期的需用量;依据上期盘底和本期消耗预测出计划期期初资源量(即期初库存量);依据合理的储备定额确定出计划期期末库存合理周转量。

最后根据以上三个量平衡出计划期的对外申请采购量。

其平衡计算公式为:物资申请采购量=物资需用量+期末库存周转量-计划期初资源量(四)采购计划的决策与审批程序和权限1、年度计划。

原燃料公司主管领导应从上年度的10月至11月,集中精力抓好下年度物资采购供应计划的编制。

[工作]燃料采购供应管理制度与流程

[工作]燃料采购供应管理制度与流程

[工作]燃料采购供应管理制度与流程一、引言燃料采购供应是企业运营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为确保燃料采购供应的高效与规范,制定本管理制度与流程,以明确相关职责和操作流程,保障采购供应的质量与稳定性。

二、职责与权限1. 采购部门负责制定燃料采购计划,包括燃料类型、数量、供应商选择等,并报批。

2. 采购部门负责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落实采购付款事宜。

3. 采购部门负责燃料的收货与验收,确保燃料的质量与数量符合合同要求。

4. 仓储部门负责燃料的仓储管理,确保燃料的安全与保管。

5. 财务部门负责燃料采购付款的核对与结算工作,确保付款程序的准确与及时。

6. 相关部门负责定期进行燃料系统的审核与评估,确保制度与流程的有效性。

三、采购流程1. 采购计划编制- 采购部门根据业务需求编制燃料采购计划。

- 采购计划需包括燃料类型、数量、供应商选择等信息,并报批。

2. 供应商选择与评估- 采购部门根据采购计划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并进行评估以确保供应商的信誉与能力。

- 评估内容包括供应商的货源稳定性、价格合理性、质量保证等。

3. 采购合同签订- 采购部门与供应商进行谈判,并签订燃料采购合同。

- 合同内容应明确燃料的规格、数量、质量标准、价格、交付方式、验收标准等。

4. 燃料收货与验收- 采购部门负责燃料的收货与验收工作。

- 验收标准根据合同内容确定,包括燃料的质量、数量等。

5. 燃料仓储管理- 仓储部门负责燃料的仓储管理,确保燃料的安全与保管。

- 仓储人员需对燃料进行分类、标识、储存、出入库记录等。

6. 采购付款核对与结算- 财务部门负责燃料采购付款的核对与结算工作,确保付款程序的准确与及时。

- 根据合同约定,核对燃料的数量、价格,结算付款。

7. 制度的监督与评估- 相关部门负责定期进行燃料系统的审核与评估,确保制度与流程的有效性。

- 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改进与调整。

四、附则1. 本制度与流程应严格按照政府法律法规要求执行,不得有任何违规行为。

原燃料采购管理制度范本

原燃料采购管理制度范本

原燃料采购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原燃料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确保公司生产供应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原燃料的采购活动,包括固体燃料、液体燃料、原材料等。

第三条公司原燃料采购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确保采购过程的合法性、合规性。

第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原燃料采购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加强采购活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采购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采购组织和职责第五条公司设立采购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原燃料采购活动。

第六条采购部门的主要职责:(一)根据公司生产计划和库存情况,制定原燃料采购计划;(二)开展市场调查,收集供应商信息,进行供应商评估和选择;(三)编制采购文件,组织采购活动,签订采购合同;(四)跟踪采购合同的执行情况,协调解决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五)建立和维护供应商关系,优化供应链;(六)负责原燃料采购的统计和分析,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章采购程序第七条采购部门应根据原燃料的种类、规格、质量要求等,制定采购计划,报请公司领导审批。

第八条采购部门应根据采购计划,开展市场调查,了解供应商的市场供应情况、价格水平、质量状况等,选择有资质、有实力、信誉良好的供应商。

第九条采购部门应编制采购文件,包括采购需求、技术规格、数量、质量、交货时间、付款方式等,组织采购活动。

第十条采购部门应根据采购文件,与供应商进行谈判、协商,确定采购价格、质量、交货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第十一条采购部门应跟踪采购合同的执行情况,协调解决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原燃料的供应。

第四章质量管理和验收第十二条采购部门应根据原燃料的质量要求,制定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原燃料的质量。

第十三条采购部门应建立原燃料质量验收制度,对供应商供应的原燃料进行验收,确保原燃料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

燃气公司采购合同管理制度

燃气公司采购合同管理制度

燃气公司采购合同管理制度1为严格控制并保障采购物资质量,维护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拟定本制度。

2采购合同须明确采购物资的用途、要求、供货日期接受地点、运输费用等必要信息,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合同要求供货,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负责。

3采购合同须明确采购物资随箱资料清单、质保体系要求、付款方式以及出现质量问题的应对措施等细节内容的约定。

4采购合同签订前应按照物资采购招投标管理制度选择符合要求的供应商。

5采购合同签订前,应认真审查供应商主体资格,包括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资质证明及相关文件。

6对方当事人委托他人代理订立合同的,应审查代理人的代理资格,一般应要求其持有授权委托文件。

7采购合同文本的拟定应符合我国法律、法规,且条款齐全、内容具体、权限明确、逻辑严密、表述清楚、可操作性强。

8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的有关修改、补充合同文本的协议等亦视为合同组成部分。

9采购合同实行先签订,后履行的原则,合同生效前,不得实际履行。

10签订合同的审批程序按合同审批单的流程进行。

11按紧急采购程序操作的采购行为,须在紧急采购订单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补签采购合同。

12采购合同的变更或解除须按照我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和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前,合同仍然生效。

13处理采购合同纠纷应以事实和法律为准则;实事求是、责任分明、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14处理纠纷应争取协商处理;若进行诉讼或仲裁,须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进行相关事宜的筹办或寻求法律援助。

15采购合同的订立,如违反上述规定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进行经济考核,如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燃料采购合同管理办法

燃料采购合同管理办法

燃料采购合同管理办法1 目的规范燃料采购供应工作中的合同管理,明确工作规则,防范经营风险,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1的燃料采购合同的订立和管理工作。

3 规定和程序3.1 燃料采购合同管理的基本要求3.1.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认真落实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燃料(煤炭,以下同)采购合同管理的各项规定,建立健全适合本企业特点的燃料采购合同管理办法,确保燃料采购合同按规定程序进行。

3.1.2 燃料采购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与合同有关的文书、图表、传真等均应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合同签订时,应充分考虑合同的必要性、经济性、可行性和安全性。

3.1.3 商务部既是燃料管理部门也是业务承办部门,签订的燃料采购合同文本应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市场燃料采购合同也应文字规范、严谨,表述准确、具体。

3.1.4 燃料采购或合作事项的谈判应事先汇报厂长或分管副厂长,并严格按照谈判结果签订合同。

3.1.5 燃料采购或合作合同文本确定后,尽可能将合同文本、合同他方当事人的资信状况材料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等作为附件送达厂长或分管厂长审批,商务部备案。

3.1.6 商务部要加强对燃料采购合同的管理,确保燃料采购合同的签约率和履约率。

3.2 燃料采购合同的订立规范3.2.1 燃料采购合同在订立前,必须了解、掌握供应商的经营资质、资信等情况,无经营资质、资信的供应商不得与之签订合同。

3.2.2 燃料采购合同的签订,法定代表人以外的任何人都必须取得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后方能对外签订燃料采购合同。

3.2.3 燃料采购合同文本必须注明燃料品种、数量和质量、价格或代理费、履行期限、地点、运输方式、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方可加盖合同专用章。

3.2.4 燃料采购合同文本必须注明出卖人和买受人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纳税人登记号、合同签订地和签订日期。

燃料采购计划管理办法

燃料采购计划管理办法

燃料采购计划管理办法第一章目的加强燃料采购的计划管理工作,提高燃料供应的保障度,确保燃料供应连续、稳定,推进燃料采购的程序化、科学化。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坪石发电有限公司燃料采购计划管理工作。

第三章规定和程序第一条燃料计划的编制1年度计划的编制(1)年度燃料采购计划与电力生产计划同步编制。

年度计划量依据年度预期发电量、煤耗、库存调整和以及上一年度的燃料(煤炭,以下同)订货基数等因素确定。

(2)编制燃料采购计划前,必须对煤炭市场进行充分调研、分析和预测,同相关供应商充分沟通和协商,确保被列入计划的资源量完全落实。

(3)编制燃料采购计划要详细列明供应商、供应量、品种、质量、预计出矿价格、运输方式和要求等内容,对本地区的电力燃料供应情况、市场价格波动估计以及采购的难易程度等要有详细说明。

(4)下一年度的燃料采购计划必须在10月25日前编制完成,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2 月度燃料采购计划的编制(1)月度采购计划根据月度发电量预计、煤耗、库存增减量计划、其他耗用和市场变化等因素进行编制;月度计划原则上是年度计划的按月平均分摊。

(2)月度燃料采购计划要列明供应商名称、年度订货量、累计到货量、累计到货率、本月计划到货量、采购价格、发热量、挥发份等有关以质定价方面的内容。

(3)在月度计划编制过程中要首先考虑重点合同量的供应,其次是考虑非重点合同量的供应。

资源量不足时,可以考虑市场采购,并优先向长期合作方采购。

(4)下一月度的燃料采购计划必须在本月20日前编制完成,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二条燃料采购计划的执行1 为了保证燃料供应工作的有序进行,必须严格执行燃料采购计划。

燃料采购计划需要调整的按本办法燃料采购计划的调整条款规定执行。

2 年度燃料采购计划通过参加全国性的燃料交易订货,落实资源、运力、质量和价格。

由于燃料供应方式的不同,在计划执行过程中,首先要保证重点计划的落实,其次争取非重点计划量;缺口部分,要尽可能通过长期合作方式落实补充资源,确保燃料供应的稳定性。

火电厂燃料订货与合同管理制度

火电厂燃料订货与合同管理制度

火电厂燃料订货与合同管理制度1 范围1.1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燃料订货与合同管理的内容、要求、检查与考核等。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燃料订货与合同管理工作。

2 燃料订货管理的内容与要求2.1 公司年度燃料采购计划与发电生产计划同步编制。

重点订货数量依据预期发电量并参照上一年燃料订货基数确定;月度市场采购计划依据月发电量计划、燃料库存增减计划编制。

2.2 燃料采购必须以保证安全生产、满足锅炉燃烧需求为前提,坚持以重点订货和定点供应为主,市场采购为辅的原则。

2.3 燃料订货必须签订购销合同,所有合同均应注明供货时间、煤种、数量、质量、价格、结算方式以及违约的责任。

在签订燃料合同时,原则要求约定以到厂数量、质量验收作为结算依据。

年度重点订货合同应经国电集团和长源公司审核同意。

燃料各种费用承付标准,均按国家有关政策和国电集团、长源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2.4 通过市场采购燃料,应从建立长期稳定的采购渠道出发,择优选择供煤单位,并按照以质计价、优质优价原则进行采购。

2.5 燃料采购价格实行统一管理。

重点计划内订货价格以及价格外的各项费用按国家规定执行;计划外订货价格连同月度订货计划,按月报燃料管理领导小组批准。

2.6 燃料管理部应了解燃料市场变化,定期做出市场分析、评价。

当燃料市场或铁路运力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向公司燃料管理领导小组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2.7 燃料订货管理应符合国电集团和长源公司的相关要求。

2.8 燃料订货应满足平抑煤价的需求。

2.9 燃料订货因满足公司配煤掺烧的需要。

3燃料合同管理的内容与要求3.1 燃料订货合同应符合国电集团和长源公司的相关要求。

3.2 当计划内燃料供应不足时,燃料管理部根据需要与相关煤矿洽谈签订年度补充供应合同。

3.3 合同中必须明确煤种、煤质、数量、价格和运输、验收、结算方式及争议解决方法等。

3.4 当计划内燃料价格和煤质变化时,应及时变更合同。

3.5 在计划内煤炭供应不足,需采购市场煤炭时,应按照集体研究、择优选矿、定点供应、价格合理、煤质相符的原则,选取煤质符合锅炉运行要求的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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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9: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燃料采购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燃料采购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管理程序,完善合同管理内容,建立良好的经营秩序,明确管理职责,确保合同的规范运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明确了燃料采购合同的管理机构、职责与权限。

规定了燃料采购合同的签订、审核、执行等管理内容和相关程序。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各分公司(办事处)燃料的采购合同管理。

第二章职责界定第四条燃料供应事业部(一)负责燃料采购合同管理办法以及相关管理规定的起草、修订和完善;(二)负责对分公司(办事处)的合同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三)负责协助中国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组织公司为主供应区域的年度电煤订货合同的衔接、汇总、审核;(四)负责合同文本的规范工作,及燃料采购合同的统一归档管理工作;(五)负责洽谈签订神华、中煤等年度重点合同,根据需要签订计划外合同;(六)负责指导并参与新增资源的落实,以及组织合同的洽谈和签订;(七)负责督促重点、计划外合同的落实,并对合同的履约执行情况进行分析与考核;(八)负责组织代理、代发协议的审核;(九)负责健全合同管理和价格分析等管理台账。

第五条分公司(办事处)(一)负责牵头组织所辖区域内订货资源的落实及年度订货合同的洽谈、签订;(二)负责与区域公司、电厂共同协商确定燃料采购合同价格,并与供煤单位洽谈签订计划外合同。

根据市场价格及时进行调整,签订补充协议;(三)负责及时准确录入、审批电子合同,并将合同文本及时报送有关单位及燃料供应事业部;(四)负责对签订合同的履约情况进行跟踪,对合同执行情况定期进行分析和上报;(五)负责审查供煤单位资信情况,建立资信档案;(六)负责与区域公司、电厂共同对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商务纠纷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意见及结果存档备查;(七)负责建立健全燃料采购合同签订的内部审批程序,并将审批过程以书面形式存档备查;(八)负责与区域公司、电厂共同协商提出代理商使用申请;(九)负责建立健全合同价格管理、合同履约管理、运输费用管理等基础管理台账,定期报送燃料供应事业部备案。

第三章合同管理内容第六条燃料采购合同签订的基本原则及要求详见附件。

第四章合同签订审批程序第七条燃料采购合同的签订审批程序(一)统配大矿重点年度合同的签订按集团公司有关要求和规定办理。

在执行过程中,价格以及主要条款需变更时必须书面报公司,经集团公司批准后方可调整。

(二)计划外合同1.计划外合同由各分公司(办事处)按照每月与区域公司、电厂协商确定的采购价格与供煤单位洽谈签订合同,履行内部合同签订审批程序和手续;2.需公司本部签订的计划外合同,由燃料供应事业部负责起草合同文本,按合同审批程序执行;3.合同文本的上报。

每月10日前分公司(办事处)汇总整理上月签订的合同文本(附合同清单)报送燃料供应事业部备案;4.代理、代发协议必须首先与相关区域公司、电厂沟通,形成一致意见,由分公司(办事处)提报书面申请,报公司审核后签订;5.进口煤合同由公司统一签订,或指定分公司(办事处)签订,履行相关燃料采购合同签订审批程序和手续。

第八条燃料采购合同网上审批程序(一)分公司(办事处)根据所签文本合同在2个工作日内,准确录入电子合同;(二)分公司(办事处)对照合同文本在2个工作日内审批电子合同。

第五章合同的履行第九条合同约定及本办法要求的买受人责任及义务,由各分公司(办事处)组织和协调有关单位履行。

第十条各分公司(办事处)在合同生效后,应负责督促供煤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出卖人责任及义务。

第六章附则第十一条燃料采购合同为公司机密资料,应妥善保管,任何人不得向外泄露。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燃料供应事业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燃料采购合同基本管理内容一、燃料采购合同签订的基本要求(一)分公司(办事处)签订燃料采购合同时必须持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

(二)根据《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签订书面燃料采购合同,如委托第三方运输时,须签订燃料运输合同。

(三)签订的燃料采购、运输合同需使用公司统一的合同文本。

(四)签订燃料采购合同应对供煤单位法人资格、经营资信、履约能力、签订手续等合规、合法性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方可予以报批。

(五)合同条款要符合公司有关管理规定。

对于公司在合同执行期内下达的管理规定,要及时同供煤单位沟通,签订补充协议予以调整。

(六)经合同双方协商同意的有关文书、电报、电传和图表,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未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的其他任何信函,均无法律效力。

(七)合同必须明确买卖双方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开户银行、账号及联系电话。

合同需加盖买卖双方单位合同专用公章并与单位全称相一致。

(八)对统配大矿重点合同的签订应本着尊重历史、合理公平的原则,在现有基础上逐步完善相关条款。

(九)同一供煤单位同时签有重点计划合同和计划外合同时应在计划外合同上明确发运、结算顺序。

(十)合同签订单位、结算单位必须一致。

(十一)重点大矿合同执行过程中需要修改主要条款时,按合同签订程序有关要求办理。

二、燃料采购合同签订的基本内容(一)合同必须明确出卖人和买受人全称,注明合同编号、发站、到站、煤种、品种、数量、质量、价格(包括价格形式、含税与否)、发货地点、收货单位及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合同执行起止日期和签订时间、地点。

(二)合同中燃料质量标准要求填写完整、规范、准确。

1.以热值计价的合同,必须载明的燃料质量指标: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收到基全水分(Mt)、干燥无灰基挥发分(Vdaf)、全硫分(St)等;2.以灰分计价的合同,必须载明的燃料质量指标:干燥基灰分(Ad)、收到基全水分(Mt)、干燥无灰基挥发分(Vdaf)、全硫分(St)等。

(三)合同中应明确基准质量所对应的基准价格、价格形式、计价方式、奖罚标准。

1.火车运输的燃料采购合同,价格可以实行以下两种方式:(1)到厂(站)交货价格(包干价)。

两票结算应注明煤价和运费标准;(2)车板交货价格。

2.汽车运输的燃料采购合同,价格可以实行以下两种方式:(1)到厂价(包干价):两票结算时应并分别注明煤价、运费(运输距离、运输费用执行标准)及杂费标准;(2)出矿价:由收货单位自行办理运输,燃料价格为供煤单位交货燃料价格,运输价格或费用在与运输部门签订的运输合同中签订。

3.船运的燃料采购合同,根据需要签订平仓价或到港价,并分别注明燃料价格、运输费用和杂费。

4.燃料价格全部为含税价格。

5.计价方式:热值计价、目录价和灰分计价。

6.奖罚标准按与区域公司、电厂共同协商确定的标准签订。

7.其他质量指标根据需要确定。

(四)合同需明确结算付款方式和期限,票据名称和几票结算。

1.实行货到验收合格后结算;2.付款方式由双方约定,但必须符合有关法律及银行、公司有关规定。

(五)合同中应明确质量和数量验收方式1.坚持由买受人到厂验收,原则上不得签订以供煤单位单方计质、计量为准的合同;2.计划外合同以买受人到厂验收为准,燃料质量低于拒收标准的应单批处理。

原则上一个结算批量只能在当月累计;3.合同应明确拒收、拒付条款和纠纷处理方式、方法及违约责任。

(六)合同文本及补充协议必须经分公司(办事处)分管副总及以上领导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公章。

(七)合同印章的刻制、保管和使用总经理工作部负责燃料合同专用章、审核章的刻制和发放。

燃料供应事业部负责保管、使用公司燃料合同专用(1)、(2)号章和合同审核章,各分公司(办事处)分别保管并使用公司燃料合同专用(3-19)号章。

(八)各分公司(办事处)签订燃料采购合同应一式五份,一份交供煤单位、一份交区域公司、一份交电厂、一份分公司(办事处)留存,一份由分公司(办事处)根据管理规定汇总邮寄到公司燃料供应事业部备案。

三、燃料采购合同的类别和属性合同类别:所有合同归类为三种:重点计划合同、区域计划合同和计划外合同。

1.重点计划合同:指年度重点订货合同;2.区域计划合同:由地方政府组织签订的省内区域订货合同;3.计划外合同:根据需求在市场上自行采购的合同。

四、燃料采购合同的价格形式和计价方法(一)价格形式1.车板价:用于火车运输,在矿场火车上交货的价格,不包含运费及其他杂费;2.包干价:到达收货单位指定地点交货,包含煤价和所有运杂费用;3.平仓价:用于船运煤炭合同,在发运港口船板交货,包括发运港的港杂费(不含船运费用);4.到港价:用于船运煤炭合同,在用户指定到达港口交货,包括交货前的海运费用。

(二)计价方法1.热值计价;2.灰份计价;3.目录价格(目录价格表)。

五、燃料采购合同的文本格式(一)煤炭买卖合同A:为年度重点计划合同,版本尺度为A4版。

(二)煤炭买卖合同B:以热值计价的火车运输合同,合同版本尺度为A4版。

(三)煤炭买卖合同C:以灰份计价的火车运输合同,合同版本尺度为A4版。

(四)煤炭买卖合同D:以热值计价的汽车运输合同,合同版本尺度为A4版。

(五)煤炭买卖合同E:以灰份计价的汽车运输合同,合同版本尺度为A4版。

(六)煤炭买卖合同F:为进口煤(船运)合同,版本尺度为A4版。

六、合同编号及电厂代码(一)合同编号统一为14位数字:第1位为合同属性:A全国订货,B区域订货,C计划外,D进口煤;第2位为运输方式:1铁路运输,2汽车运输,3船运(江河运输),4船运(海运);第3位为煤矿属性:1煤矿直供,2经营公司供应;第4、5位为分公司(办事处)编号;第6、7位为电厂代码;第8、9、10、11位为合同供煤年份;第12、13、14位为燃料采购合同的累计序列号(以一年为累计单位)。

(二)补充协议必须按原合同编号编制二级顺序号码,并保持与原合同相同的连续性。

七、合同基础管理台账(一)合同基础管理台账包括:1.统一《合同管理台账》,格式见表一;2.统一《运输费用管理台账》,格式见表二;3.统一《合同履约管理台账》,格式见表三。

(二)合同基础管理台账的填报1.各分公司(办事处)每月15日前将上月《合同管理台账》统计汇总后,电子版报燃料供应事业部;2.各分公司(办事处)每月20日前将上月《合同履约管理台账》统计汇总后,电子版报燃料供应事业部;3.各分公司(办事处)每月20日前将上月《运输费用管理台账》统计汇总后,电子版报燃料供应事业部。

(三)合同的档案管理1.加强合同档案管理:各单位必须健全合同档案管理办法,健全合同查询台账;2.合同必须分计划属性、分厂、分调运公司定期装订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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