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库检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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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过程及成品入库检验流程
为了加强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管理控制,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规定要求,避免未经过检验的产品入库流入到客户手中,使产品的质量得到有效控制特制定此流程:
1、外协加工件/外购件入厂后,仓库管理人员负责确认、清点外协加工件的数量,并放至待检区。
2、仓库管理人员填写“送检单”,通知质检部入库检验人员检验,送检单上应注明产品名称、图号、数量、供应商、送检日期等。
3、检验人员收到“送检单”之后,准备相关检验工具,按照“入库检验标准”并依据外协加工件/外购件的相关图纸、技术要求进行检验,必要时研发部应予以配合。
4、检验结束后,检验人员应在送检单上签署检验结果,并做好明确的标识,将检验后的合格品与不合格品分别放在合格区与不合格区。
5、检验完后的外协件加工件/外购件,由质量部入库检验人员通知仓库管理人员入库,并附带“检验报告”,凭此单仓库管理人员方可办理外协件加工件/外购件的入库,否则不得办理。
6、对于检验后不合格的外协加工件/外购件,由仓库通知外协人员/采购返厂。
7、对于检验后不合格,但因为生产急需的外协加工件/外购件,要经过研发确认不影响使用的情况下,由外协人员/采购开“特采申请单”,经过研发签字,质量部主管审批后方可使用,入库检验做好标识及相关记录,通知仓库管理人员入库。
工厂产品过程检验管理制度
一、把好三关
(一)原材料关:
1.原材料进厂后,化验室应根据品种的质量标准或规定进行检查化验,并将化验结果通知有关部门,不符合质检标准的原辅材料,不得投产使用。
2.供应部门采购新的原畏材料,必须先提供小样,送检验部门化验,合格方可购买。其大样必须与小样质量相符。
3.各车间班组领回的原辅材料,应进行必要的感观检查。遇有问题及时和质检部门联系解决。
(二)半成品工序关
1.加工半成品的部门或车间,必须按质量要求及有关规定加工,必须对所加工的产品质量负责。
2.车间班组长要加强对半成品与每道工序的检验工作,同时依靠职工“自检”、“互检”层层把关,下道工序有权退回上道工序的不合格品,班组长有权对半成品与工序进行检验并提出处理意见。
(三)成品关
1.成品入库前必须严格检验,车间班组长根据质量管理重点进行巡回检查控制,对产品进行不断的感观检验。
2.产品入库前,由厂质检人员进行抽查、检验、化验入库的产品。
(四)产品检验规则
1.感观指标(指标全部内容)、气味、滋味、透明度、净含量允差为每批必检项目。
2.理化指标:色泽、水分及挥发物、杂质为每批必检项目。
(五)原辅材料检验规则
感观指标为每批原材料的必检项目。
(六)产品的定期检查和型式检查应由质量监督机构和卫生防疫部门检验,并出示有法律效力的检验报告,每年不少于一次法定机构检验合格的全性能合格报告。
(七)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卫生标准。
(八)产品应该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中,严禁露天堆放、日晒、雨淋或靠近热源。
(九)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撞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装。接触地要离地离墙15公分。
(十)不合格产品组织有关部门专题讨论,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及时处理。
二、成品检验报告的管理
1.成品检验报告由专职检验人员出具,并做到准确、无误。
2.专职检验人员每月向质检部、厂长书面汇报一次,并做好原始记录归档管理。
3.出现质量事故,应该做到四个及时:及时报告、及时分析、及时处理、及时改进。
4.对不合格产品出现要做到“三个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措施不落实不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