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投诉处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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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投诉处理机制
1、为了维护社会稳定,防止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发生,本工程
项目部成立农民工工资纠纷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处理农民工工资纠纷的应急事件。
项目部和劳务分包企业组织工资支付应急处领导小组,建立投诉处理网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根据《徐州市建设行业农民工工资拖欠投诉处理暂行办法》。
在项目部建立农民工工资预备金,在重大节日和遇农民工因工资纠纷上访等突发事件发生时,专门用于应急支付农民工工资。3、建立节假日主要领导、项目注册建造师值班制度。节假日期间,
公司和项目部要安排领导值班。重大节日,如元旦、春节、国家和本市重大活动期间由公司主要领导和项目不负责人亲自值班。
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不得脱岗、不得关闭手机。
4、建立农民工工资纠纷事件报告制度。
发生农民工工资纠纷事件时,事发项目部要在第一时间按以下报告程序逐层上报:项目部注册建造师或劳务管理人员→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市建设局主管部门。
5、农民工工资纠纷处理程序:
农民工工资投诉处理工作网络图
6、当发生农民工工资纠纷时,项目部要在第一时间(就分发生到
报告不超过5分钟)按报告程序及时逐层上报,不得出现忽视、隐瞒,甚至纵容或激化矛盾的情况发生。项目负责人要及时到达
现场亲自处理,各单位应急领导小组要积极协调,做到态度诚恳、
用语文明,努力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尽量做到项目的事不出工地,争取化解在公司内部。严禁激化矛盾,造成上访。事件妥善处理后,项目不要将处理情况及时向上一级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7、当发生农民工向项目部和政府有关部门电话投诉时,各单位应
急领导小组要立即组织项目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调查、落实和处理,三日内将处理情况书面报告连同经当事人签字认可的工资支付表、处理协议或证明分别报送公司总部和处理投诉的政府有关部门。
8、当发生农民工到上级建设主管部门和政府信访办上访时,各单
位应急领导小组要字啊第一时间向个单位主管领导报告,并立即组织项目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到有关部门将人代会妥善处理,各单位分管领导要迅速赶往事发地或项目部组织处理。三日内将处理情况书面报告连同经当事人签字认可的工资支付表、处理协议或证明分别报送公司总部和接访的政府有关部门。
9、当发生农民工闹事或集体上访(5人以上)等影响较大的事件
时,公司分管领导和各单位领导要立即到达事发地点,并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说明情况、表明态度。并尽快平息化解矛盾,将当事人带回妥善处理。各单位于三日内将处理情况书面报告连同经当事人签字认可的工资支付表、处理协议或证明分别报送公司总部和政府有关部门。
10、项目部在处理纠纷时,确实无能力解决资金问题时,应立即向
公司领导汇报,公司领导根据情况及时做出资金安排。
11、对个别不讲诚信、恶意讨薪,无理取闹的农民工,项目部有关
人员要积极应对,妥善处理,并按规定程序向建设主管部门上报。
要通过提供强有力的证据资料,(特别是将寻衅滋事的农民工组使者要保留身份证复印件)。抵制其不发图谋,排解纷扰,同时积极利用公安、司法等手段,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