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招拍挂出让采矿权申请划定矿区范围办事指南
采矿权挂牌出让方案

采矿权挂牌出让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无形资产的价值也日益凸显。
其中,采矿权作为一种重要的无形资产,在资源型国家和地区有着巨大的市场需求。
为了合理利用和开发资源,许多地方政府开始采取采矿权挂牌出让的方式,通过市场竞争的方式达到资源的最优配置。
本文将介绍采矿权挂牌出让的具体方案。
二、方案内容1. 拍卖方式采矿权的挂牌出让通常采用拍卖的方式进行。
以地方政府为例,可以通过设立专门的采矿权拍卖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参与竞拍的资格。
参与竞拍的条件通常要求具备一定资格和能力,如注册公司、具备相应的技术和资金等,以确保挂牌出让的采矿权能够被合适的企业获得。
2. 出让标准为了保证采矿权出让的公平和合理,需要制定明确的出让标准。
在确定出让标准时,可以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如矿产资源的储量、品位、采矿难度、环境保护要求等。
通过科学的评估和测算,制定出合理的起拍价和加价幅度,以确保拍卖过程的公平性和竞争性。
3. 挂牌时间和流程挂牌出让的时间和流程也是方案中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
挂牌时间通常需要提前公告,并设定合理的报名和资格审核时间。
挂牌流程要简洁明了,包括报名、资格审核、竞拍、成交等环节。
此外,还应设立专门的评估小组,对参与竞拍的企业进行资质和财务状况的评估,以确保采矿权最终能够被合适的企业获得。
4. 出让方式采矿权的出让方式可以选择一次性出让,也可以选择分期出让。
选择一次性出让的好处是可以快速获得竞拍的资金,但可能会有较大的经营风险。
选择分期出让的好处是可以减少经营风险,但可能会影响到政府的资金回笼速度。
具体的出让方式需要根据不同地区和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虑。
5. 公平竞争和监管为了确保采矿权的挂牌出让能够实现公平竞争和有效监管,需要建立完善的制度和监管机制。
在挂牌出让之前,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明确参与竞拍的资格条件和竞拍规则。
同时,还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管机构,对挂牌出让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防止不当行为的发生,维护市场的秩序和公正。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采矿权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浙土资发[2010]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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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采矿权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正文:----------------------------------------------------------------------------------------------------------------------------------------------------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采矿权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浙土资发〔2010〕21号)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为进一步规范采矿权管理,根据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采矿权管理工作中的若干问题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矿区范围划定管理(一)矿区范围的划定要求。
1、拟有偿出让的采矿权,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矿区地质地形地貌进行实地测量,绘制地形地质图,提出矿区范围的具体划定方案,并征得环保、安监、林业等相关部门同意后,纳入采矿权出让方案报批。
2、探矿权人在其勘查区范围内申请采矿权的,由探矿权人提出划定矿区范围的申请,提请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在征求环保、安监、林业等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报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划定。
(二)矿区范围的划定程序。
1、公开出让的采矿权,在采矿权出让实施方案批准后,矿区范围的具体数据应在采矿权出让公告中详细写明。
采矿权出让成交后,登记管理机关可将划定矿区范围和采矿权审批程序合并进行。
2、探矿权人在其勘查区范围内申请采矿权的,仍须按原规定程序划定矿区范围。
二、采矿权出让方案报批管理(一)采矿权出让实施方案由所在地国土资源部门按登记发证权限,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
(二)实行“净采矿权”出让。
以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的采矿权,应事先协调好矿山开采所涉及的有关山林、青苗、坟墓、道路使用等一系列问题的政策处理方案,并签订相关协议,确保以“净采矿权”出让。
政策处理的相关内容须纳入到采矿权出让方案报批材料之中,并在采矿权出让公告中公布。
贵州省国土资源厅矿产开发管理办事指南2010

贵州省国土资源厅矿产开发管理办事指南2010——(14项)编号:41申请划定矿区范围办事指南一、适用范围新立采矿权划定矿区范围(不含招拍挂方式出让采矿权)。
二、主要依据1、《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2、《国土资源部关于矿产资源勘查登记、开采登记有关规定的通知》(国土资发[1998]7号);3、《贵州省采矿权审批登记有关规定》(黔国土资发[2002]203号)。
三、申请人应提交的资料(报件份数:纸质、电子各1套)1、划定矿区范围申请书(原件);2、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工商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3、地质勘查报告(含附图)及审查意见(原件);4、资料汇交凭证;5、有效期内的勘查许可证;6、矿区范围图(比例尺1:10000或更大)(原件)7、申请范围拐点坐标(原件,另附国家直角坐标三度带,Excel格式)、采矿权申请范围核查表(原件,Excel格式);四、办理程序1、窗口受理;2、相关处室会审、审核;3、厅领导审定或签发;4、出具审批结果。
五、办理结果1、审核合格,出具审核意见。
2、审核不合格,复函说明并退还资料。
六、收费项目见《收费指南》。
七、办理时限25个工作日。
八、注意事项:1、本指南“申请人应提交的资料”:凡未注明原件的,申请人提交原件、复印件均可,但提交复印件的必须提供原件核对;凡未注明电子版本份数的无须提交电子版本资料。
2、委托他人办理的,除提交委托书原件外,还应提交委托两方的营业执照、身份证等证件复印件和具体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3、本指南所列办理时限均为工作日,内部管理时限不计入对外公布的办理时限。
编号:42申请新立采矿权办事指南一、适用范围新立采矿权。
二、主要依据1、《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2、《国土资源部关于矿产资源勘查登记、开采登记有关规定的通知》(国土资发[1998]7号);3、《贵州省采矿权审批登记有关规定》(黔国土资发[2002]203号);4、《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200号);5、《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2号);6、《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的意见》(黔国土资发[2006]96号)。
关于采矿权范围划定、新立、延续、变更、注销等方面,国土部发新规!

关于采矿权范围划定、新立、延续、变更、注销等方面,国土部发新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矿业权管理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调整划定矿区范围管理(一)矿区范围是指可供开采矿产资源范围、井巷工程设施分布范围或者露天剥离范围的立体空间区域。
划定矿区范围是指登记管理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矿区范围依法审查批准的行政行为。
探矿权人申请采矿权的,矿区范围通过登记管理机关审查批准划定矿区范围申请确定,并参照《矿业权交易规则》相关规定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
以招标、拍卖、挂牌等竞争方式及协议方式出让采矿权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确定出让的矿区范围,并根据《矿业权交易规则》相关规定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
矿区范围的确定应当符合矿产资源规划。
采矿权申请人依据确定的矿区范围编报采矿登记相关资料。
在油气(包含石油、天然气、页岩气、煤层气、天然气水合物,下同)矿产探矿权范围内申请油气采矿权,不涉及划定矿区范围事项。
(二)矿区范围的确定应当依据经评审备案的矿产资源储量报告。
资源储量规模为大型的非煤矿山、大中型煤矿依据的矿产资源储量勘查程度应当达到勘探程度,其他矿山应当达到详查及以上程度,砂石土等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直接出让采矿权的(以下简称“第三类矿产”)勘查程度的具体要求按照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由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三)探矿权人申请采矿权的,划定矿区范围预留期保持到其采矿登记申请批准并领取采矿许可证之日,预留期内,探矿权人应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申请保留探矿权。
以招标、拍卖、挂牌等竞争方式及协议方式出让采矿权的,办理采矿登记时限在采矿权出让合同中约定。
申请采矿权的操作流程

申请采矿权的操作流程Ol发证权限在哪级自然资源部门?(一)自然资源部石油、烧类天然气、页岩气、天然气水合物、放射性矿产、铝、稀土、锡、睇、铝、钻、锂、钾盐、晶质石墨等14种重要战略性矿产。
(二)省自然资源厅煤、煤层气、铁、铭、铜、铝、金、银、错、磷、萤石等11种战略性矿产及油页岩、铅、锌、锦、钢、钛、银、银也、镀、锄、锢、氮气、水泥用灰岩等14种矿产。
(三)市级自然资源局除部、省、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权限以外的矿产,具体矿种参照《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附件中《矿产资源分类细目》。
点击查看:《矿产资源分类细目》(四)县级自然资源局负责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石灰岩(建筑石料用,制灰用\砂岩(砖瓦用\天然石英砂(建筑、砖瓦用\粘土(砖瓦用I页岩(砖瓦用)矿产的矿业权出让登记,此类矿种直接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采矿权。
02申请采矿权应具备哪些条件?(一)新设采矿权必须符合国家、省、市、县(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未经批准或备案,不得新设采矿权。
新建矿山必须符合绿色矿山标准。
不得与生态红线、各类保护地重叠,做到精准选址,规模开发。
(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服从国家产业政策的宏观指导和调控。
凡不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产业政策要求的矿产开发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点击查看:《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三)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和安全生产要求。
凡采用明令淘汰落后的工艺、装备或者生产明令淘汰产品的矿产资源开采项目,不符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政策的,一律不予审批。
(四)新设立采矿权的,其矿区范围内的地质勘查程度应符合下列条件:大型非煤矿山、大中型煤矿达到勘探程度,其他矿山应当达到详查及以上程度,砂石土等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直接出让采矿权的(简称"第三类矿产")应达到矿山开采设计及建设要求的地质工作程度。
点击查看:《矿产勘蛰阶段划分标准2020年版》(五)新设采矿权必须遵循布局合理和规模开发的基本原则。
申请采矿权矿区扩界办事指南教学内容

申请采矿权矿区扩界
办事指南
申请采矿权矿区扩界办事指南
一、适用范围
1、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及采矿权设置方案;
2、矿区扩大没有肢解较大规模矿产地;
3、申请扩界与当前矿产开发政策不冲突;
4、申请扩界矿山不属于产业政策淘汰对象;
5、与其他探矿权采矿权范围不重叠;
6、采矿权人已履行完有关法定义务,没有违反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
二、主要依据
1、《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
2、《关于加快推进整合煤矿、技改扩能扩界煤矿和民用煤矿采矿权变更登记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黔国土资发[2007]61号);
3、《关于当前实施煤炭资源整合和调整布局工作中部分采矿权办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国土资矿管函[2008]960号)。
三、申请人应提交的资料
1、采矿权调整矿区范围申请表;
2、拟调整矿区范围坐标(附国家直角坐标系三度带Excel表格);
3、属布设生产系统需要调整矿区范围的,须附开采设计单位(或生产主管
部门)的说明;
四、办理结果
颁发采矿许可证
五、收费项目
无
六、办理期限
1、窗口受理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
七、办理流程图。
招标、拍卖、挂牌用地审批办事指南

BSZN-0483-2015/01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发布2015-01-01发布 2015-01-01实施办事指南招标、拍卖、挂牌用地审批招标、拍卖、挂牌用地审批办事指南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本市招标、拍卖、挂牌用地审批的申请与办理。
二、事项名称和代码事项名称:招标、拍卖、挂牌用地审批事项代码:0483三、办理依据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文件,向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2、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的有关批准文件,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拟订供地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需要上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应当报上级人民政府批准。
通过招标、拍卖方式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
土地使用者应当依法申请土地登记。
3、地方法规:《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使用现有建设用地或者经国务院批准的新增建设用地除应由市土地管理部门审查,拟订供地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外,由区县土地管理部门审查,拟订供地方案,报区县人民政府审批,并向市土地管理部门备案。
4、政府规章: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上海市人1民政府关于批转市房地资源局等四部门制订的《上海市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试行办法》的通知。
四、办理机构(一)办理机构名称上海市人民政府[授权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以下简称市规土局)具体实施](二)办理权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规土部门审查,拟订供地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审批:1.城市规划确定的本市重要地区和重要道路两侧的建设用地:(市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核发规划许可的建设项目,原则上由市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用地审批)2.国务院、国务院有关部门、国家计划单列企业和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建设项目;3.跨区(县)的建设项目;4.其他需要由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建设用地。
采矿权登记(划定矿区范围、新办、延续、变更、出租)

采矿权登记(划定矿区范围、新办、延续、变更、出租)一、设定依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二、申请受理条件:(一)采矿权(新办)登记(划定矿区范围)要符合《广东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开采只能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粘土、陶瓷土及年开采量不足10万立方米的建筑石料的小型矿山由县级市地矿主管部门审批,颁发采矿许可证”和第二十八条“采矿权申请人在提出采矿权申请前,应当持批准的地质勘查报告或相应的地质资料,向地矿主管部门申请划定矿区范围”。
(二)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采矿的,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三十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
(三)采矿权人申请变更矿区范围、开采方式、企业名称、生产规模和主要开采矿种及依法批准采矿权转让的。
(四)在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权属无争议的,采矿权人投入采矿生产满一年或完成矿山开采基础建设工程的,可以依法申请采矿权出租。
三、办理流程受理、审核(需要对实质内容核实的进行核查)、核准、办结。
四、办公场所地址和办理时间:责任部门:化州市国土资源局工作地点:化州市北岸开发区瓜垌小区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时间联系方式:0668—7316639五、申报材料列表六、办理时限:前款所列资料齐全,窗口收文后,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当场告知或者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属审查上报的7各工作日内办结;属审批的2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含当事人交费时间)。
七、收费设置1.采矿权登记费,大型矿山500元,中型矿山300元,小型矿山200元2.采矿权使用费,每平方公里1000元3.采矿权价款,经评估确认八、收费依据1.《矿产资源开采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2.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地矿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251号3.《矿产资源勘查、采矿登记收费标准及其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地质矿产部、财政部地发[1987]289号)。
采矿权(大中型非金属、金属)转让办事指南

采矿权(大中型非金属、金属)转让办事指南(一)国家规划矿区和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内的矿产资源;(二)领海及中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的矿产资源;(三)外商投资开采的矿产资源;(四)本办法附录所列的矿产资源。
开采石油、天然气矿产的,经国务院指定的机关审查同意后,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开采下列矿产资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一)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以外的矿产储量规模中型以上的矿产资源;(二)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的矿产资源。
开采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矿产资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管理办法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矿区范围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所涉及行政区域的共同上一级登记管理机关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在审批发证后,应当逐级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采矿权人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或者有效期届满,停办、关闭矿山的,应当自决定停办或者关闭矿山之日起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登记手续。
《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1999年自治区人大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矿产资源法》第六条;《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国务院第242号令);《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保证金管理办法》(内政发(2008)43号),第十七条。
申请条件无办理材料1、采矿权人转让采矿权申请、矿区埋桩立界照片(有桩号、坐标值);2、采矿权转让申请书、申请登记书电子报盘;国有矿山企业主管部门的意见(或在《采矿权转让申请书》上签署的意见;(见附件)3、有效期内采矿许可证正副本;4、转让申请人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5、之前如果有采矿权转让情况,要提供国土资源部门批准转让的文件;6、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三年内的);7、矿业权价款缴纳的相关凭证(协议出让的: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的提交(1)国土资源厅的国家投资矿产地和勘查成果核实报告(2)矿业权价款评估报告(3)价款核定确认备案文件(4)价款缴纳的相关凭证;非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的提交国土资源信息院出具的关于采矿权范围内非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情况核实报告。
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程序

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程序1、探矿权采矿权招拍挂的原则性规定2003 年,国土资源部出台了《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发[2003]197 号),自当年的8 月1 日起施行,从而为完善矿权有偿取得制度,规范矿权市场运作,提供了重要的法规依据。
该《办法》对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明确了原则和要求。
(1)招拍挂的组织实施部门探矿权采矿权招拍挂活动,按照颁发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法定权限,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第二条)。
可以委托实施,但只能一次委托下一级主管部门。
(2)探矿权采矿权招拍挂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3)新设采矿权应当招拍挂的情形:①国家出资勘查并已探明可供开采的矿产地;②采矿权灭失的矿产地;③探矿权灭失的可供开采的矿产地;④主管部门规定无需勘查即可直接开采的矿产地;⑤部、省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4)不得(禁止性)以招拍挂方式出让探矿权采矿权情形:①探矿权人依法申请其勘查区块范围内的采矿权;②符合规划的矿山企业的接续矿区、已设采矿权的矿区范围上下部需要统一开采的区域;③为国家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提供建筑用矿产;④探矿权采矿权属有争议;⑤法规另有规定及主管部门规定因特殊情形不适于招拍挂方式出让的。
(5)招拍挂文件内容:应当包括公告、标书、竞买申请书、报价单、矿产地地质报告、矿产开发利用和矿山环保要求、成交确认书等。
(6)其他规定:探矿权采矿权拍卖的,竞买人不得少于三人。
拍卖日前20 天要发布拍卖公告。
探矿权采矿权挂牌的,应当于挂牌起始日前20 天发布挂牌公告,挂牌时间不得少于10 个工作日。
2、采矿权招拍挂程序:制定出让方案→报局务会讨论、领导审定→发布出让公告(20 天)并告知纪检监察机关→挂牌(10 个工作日)→受理申请→竞价→成交确认→ 竞得人缴规费→采矿登记资料审查→办理采矿登记发证手续→公布出让结果。
划定矿区范围申请审批书

划定矿区范围申请审批书
准确
尊敬的审批机关:
我单位为XXX公司,现为XXX项目拟规划定矿区范围,特函请审批。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XXX项目是一个经济实用性强、总体规模较大的区域性开发项目,预计总投资约XX亿元,是一个XXXX的项目,它将对XXX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2、项目规划定矿区范围
X)规划定矿区范围:XXXXX
二、规划定矿区范围配套文件
2、XXX项目申请书
3、XXX项目总体规划
4、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三、规划定矿区范围的申请条件
1、规划定矿区范围的申请,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情况矿业权的规定》,由有矿权准许条件的申请人向矿业行政主管部门提请,由当地矿业行政主管部门经审查,提交审批机关进行审批。
2、规划定矿区范围的申请验收条件
(1)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书、各项配套文件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矿业行政主管部门验证申请资料的准确性以及相关程序的规范性;
(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应符合国家、省、市环保部门有关规定和要求;
(4)申请人须提交拟定的规划图集;
(5)申请人。
划定矿区范围申请应提交以下资料

划定矿区范围申请应提交以下资料:(一)划定矿区范围申请登记书原件。
(二)申请划定矿区范围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
主要内容为:办矿理由及简要论证、地质工作概况、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初步方案(包括拟开采矿区范围、起止深度、矿种、位置、资源储量、设计规模、服务年限、开采方式、资金来源及投资安排等),并加盖公章。
(三)采矿权申请人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须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同时附法定代表人的书面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并已经年检。
属外资企业的,须有矿业经营项目的外商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四)地、州、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对申请划定矿区范围的协助调查意见原件。
(五)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获得的,须附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价款缴纳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六)申请划定矿区范围要符合已批准的矿业权设置方案;申请煤炭资源的,还应符合自治区煤炭工业发展规划、矿区总体规划。
申请开采湖(岩)盐的,应提交自治区盐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项目批准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七)探矿权人申请划定矿区范围的,应出具经年检合格的年检报告及有效勘查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采矿权新立申请未经批准前,应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内申请办理探矿权保留。
(八)采矿权申请人企业基本情况说明材料原件。
(九)矿山所处地理位置图。
(十)经实测的矿区范围图及有资质的测量单位和所在地、州、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的《采矿权申请范围核查表》原件。
(十一)评审通过的地质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矿产资源储量备案证明文件和查明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十二)申请开采的矿区范围图原件。
(十三)变更划定矿区范围批复持有人的,应先办理探矿权转让变更手续,探矿权人持转让变更后有效勘查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重新申请划定矿区范围。
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的(不包括通过招拍挂取得探矿权后转采矿权的),确需变更划定矿区范围持有人的,经登记机关审查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可变更划定矿区范围持有人。
探转采时申请划定矿区范围流程

探转采时申请划定矿区范围流程1、依据:《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2、申请材料(一式两份):(1)申请划定矿区范围报告(注明联系人及电话)(2)划定矿区范围申请登记书(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或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4)矿区范围图(以地形图或地形地质图为底图)(5)勘查范围与划定范围关系示意图(A4纸)(6)与矿山建设规模相适应的地质报告(详查以上)及附图(7)储量评审备案证明(8)地质资料汇交证明(9)旗县国土资源局、市矿管中心出具的档案接收证明(10)是否在各类保护区及军事禁采区范围内的证明,若是,出具相关部门同意开采的文件。
(1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注明发证机关)。
(12)探矿证复印件(探转采划定须提供)(13)扩大矿区范围、整合后划定范围、灭失新办须经国土资源厅批准,煤炭探矿权转采矿权需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按照国土资源厅办理函意见办理并提供资料。
(14)旗县国土资源局、市矿产资源管理与服务中心出具的矿区范围调查意见(15)审批审查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采矿证登记流程(厅发证新立)(一式两份)(1)采矿权申请登记表(注明联系人及电话)(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或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开发利用方案及评审意见书(4)环评报告及环保部门审批意见(5)旗县国土资源局、市矿管中心出具档案接收证明(6)水土保持方案及水务部门审批意见(7)开发利用方案安全设计专篇及安监部门审批意见(8)地质灾害危险性报告及备案文件(9)是否已申请探矿权注销或探矿权注销通知书(探转采须提供)(10)划定矿区范围批复(原件)(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明发证机关)(12)查明储量登记书、占用储量登记书(一式四份)及电子报盘(13)评估报告及确认书(涉及国家出资矿产地的提供)(14)厅批准的企业分期交纳采矿权价款承诺书(涉及交纳采矿权价款的)(15)企业是否按照承诺书交纳了所承诺的价款附收据(涉及交纳采矿权价款)(16)发改委部门对煤矿项目批准(核准)文件(仅指煤矿探转采项目)(17)旗县国土资源局、市矿产资源管理与服务中心出具的矿区范围调查意见(18)审批审查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采矿登记流程(招拍挂市发证新立)需报送的资料(一式两份)(1)采矿权申请登记表(注明联系人及电话)(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企业预先核准通知书(3)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4)采矿权价款缴纳票据复印件、地质资料费交纳票据复印件(5)承诺书(一般、特殊)(6)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评估及备案表(小型非金属矿须提供)(7)采矿权成交确认书原件(一份)(8)采矿权成交确认书中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9)审批审查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采矿权延续申请需报送的资料(一式两份)(1)采矿权延续申请登记书(注明联系人及电话)(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或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采矿许可证正、副本(原件)(4)营业执照复印件(是否有效)(5)不是国家矿产地的需出具厅信息院出具的证明(厅发证需提供)(6)属国家探明矿产地的:A、采矿权价款评估确认书复印件B、采矿权价款分期缴纳承诺复印件C、采矿权价款缴纳票据复印件(自承诺期已交纳的)D、如无以上需出具承诺书及已开展相关工作的资料(7)资源补偿费缴纳票据复印件(8)旗县国土资源局、市矿产资源管理与服务中心出具的采矿权延期意见(可补正)(9)储量核实报告或储量核实表(市发证须提供可补正)(10)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及备案表(市发证小型非金属矿须提供)(可补正)(11)开发利用方案及评审意见(市发证地下开采矿山须提供)(可补正)(12)审批审查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受理时限:采矿许可证到期前30天受理(以登记日期起计)。
划定矿区范围的申请报告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划定矿区范围的申请报告篇一:小北沟划定矿区范围申请报告划定矿区范围申请报告申请单位:巴林左旗东方福源矿业有限公司20XX年3月14日一、办矿理由及简要论证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左旗小北沟矿区铅锌矿由内蒙古华宇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XX年4月首立探矿权,探矿权人于20XX年8月由内蒙古华宇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巴林左旗东方福源矿业有限公司,通过地质详查工作,基本查明了勘查范围内铅锌矿床的成矿条件和控矿因素,基本查明铅锌矿体的产状形态,基本查明了矿石的物理成分、类型及品级变化,进行了铅锌矿石可选性实验和可行性评价。
通过本次详查,小北沟矿区铅锌矿共圈定矿体12条,其中11条分布在详查区内,编号分别为1、2、2-1、3、3-1、4、4-1、5、6、7、8号。
9号矿体分布在普查区内。
均参与计算,共获得资源储量(332+333)矿石量308.93×164t,金属量:pb5722.28t、Zn81538.45t。
其中控制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2)矿石量206.76×104t,金属量:pb4519.12t、Zn57595.99t;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矿石量102.17×104t,金属量:pb1203.16t、Zn23942.46t;伴生组分金属量:pb9524.68t、Ag66610.10kg。
根据可行性研究,矿山生产后,生产能力可达15万t/a,企业达产年实现利税总额4015.60万元,利润总额2937.78万元,所得税按利润总额的25%计为734.44万元,税后利润2203.34万元。
该矿为一小型铅锌矿,开采技术条件较好,具有一定的开发利用价值,该项目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社会效益明显,申请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开发。
二、地质工作概况该区自建国以来,先后多家地矿专业队伍和科研单位开展过区域地质调查,航空磁测,物化探测量及综合研究工作。
探矿权采矿权招拍挂程序

探矿权、采矿权招拍挂程序县级采矿权出让(招、拍、挂)程序办理矿产资源预申请程序注:①:提供以下资料:1、预申请报告;2、经矿产储量审批机构批准的矿产地持勘查报告;3、储量审批机构认定的矿产储量规模大小的证明材料;4、按规定汇交地质资料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5、拟开采的以国家直角坐标标定的以地形图为底图的矿产区范围图(一式三份)比例尺为:1:1000至1:5000。
6、探矿权人申请开采其勘查区内矿产资源的,应当提交该区域的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复印件;探矿权经转让取得的,应当提交探矿权转让的批准文件;7、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开采零星矿产资料或只能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等矿产资源的,只需提交预申请报告和相应的地质资料及拟开采的矿区范围图。
②:县、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目前尚不具备审批条件,暂时委托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批。
③:对个体开采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矿产资源20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预申请批复。
注:①:提交资料包括:1、划定区块范围的申请报告;2、与矿山建设相适应的地质报告;3、探矿权人申请办矿的,应出具该区域的勘查许可证复印件;探矿权经转让取得的,还应出具转让审批的有关文件。
②:提交资料包括:1、申请登记书和矿区范围图(向省级以下的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提交矿产资源预申请批准文件);2、采矿权申请人资质条件的证明;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4、依法设立矿山企业的批准文件;5、开采矿产资源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6、申请由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的采矿权的,还应报采矿权评估、确认的有关资料;7、采矿登记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③:缴纳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使用费按照矿区范围的面积逐年缴纳;申请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采矿权,除依法缴纳采矿权使用费,还应当缴纳经评估确认的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采矿权价款。
办理采矿许可证延续登记程序办理采矿许可证变更登记程序注:①:提交与下列变更情形相关的资料:1、变更矿区范围的;2、变更主要开采矿种的;3、变更开采方式的;4、变更矿山企业名称的;5、经依法批准转让采矿权的。
申请扩大矿区范围流程

申请扩大矿区范围流程一、申请材料准备1. 项目说明书:详细介绍项目背景、目标、可行性分析、预期效益等内容。
2. 土地相关证件:包括土地证、土地规划许可证等。
3. 环境评估报告:对项目扩大矿区范围对环境的影响进行评估,并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递交申请1. 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递交至矿产资源主管部门。
递交时要注意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如实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2. 矿产资源主管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认是否齐全。
3. 审查费用缴纳:按照规定的标准缴纳审查费用,一般由申请人承担。
三、现场勘察1. 矿产资源主管部门将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勘察,考察扩大矿区范围的具体情况。
2. 勘察人员将对矿区周边环境、资源储量、开采方案等进行详细调查,并编制调查报告。
四、评估与审批1. 根据现场勘察报告,进行项目评估。
评估内容包括矿区扩大的必要性、可行性、环境影响等因素。
2. 经过评估后,矿产资源主管部门将召开评审会议,对申请进行审批决策。
若符合要求,将颁发相应的矿业开采许可证。
五、公示与听证1. 颁发矿业开采许可证前,需对申请进行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申请人信息、矿区范围、开采方案等。
2. 公示期结束后,若无异议,矿产资源主管部门将组织听证会,听取相关意见和建议。
六、颁发许可证1. 经过公示和听证程序后,矿产资源主管部门将依照相关法规和程序,正式颁发矿业开采许可证。
2. 申请人在领取许可证后,需按照颁发的矿业开采许可证上的规定进行矿区范围扩大工作。
七、监督与检查1. 矿产资源主管部门将对矿区范围扩大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确保其符合相关法规和要求。
2. 如发现矿区扩大工作存在问题或违规行为,矿产资源主管部门有权对其进行处罚或撤销矿业开采许可证。
以上为申请扩大矿区范围流程的基本步骤,申请人需按照上述流程逐一办理。
在申请过程中,务必充分了解相关法规和要求,配合矿产资源主管部门的工作,确保申请的顺利进行。
划定矿区范围的申请报告

划定矿区范围的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划定矿区范围一、引言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能源需求的增加,矿产资源的开采日益重要。
为了合理利用和保护矿产资源,划定矿区范围是非常必要的。
本申请报告旨在请求批准划定该矿区范围的计划,并提供详尽的文档内容以满足审批要求。
二、研究目的1.合理利用矿产资源:通过划定矿区范围,能够更好地组织和管理矿权资源,避免过度开采和浪费,实现合理利用。
2.保护环境和生态系统:划定矿区范围可以有针对性地进行环境保护措施,确保矿产开采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最小化。
3.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合理划定矿区范围能够提高矿产开采效率,为地方经济的发展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和财政收入。
三、研究方法1.地质勘探:通过对目标区域进行地质勘探,了解地下矿产资源的分布和储量。
2.生态环境评价:对目标区域的生态系统进行评估,分析矿产开采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3.社会经济评价:分析矿产开采对当地社会经济的影响,包括就业、财政收入、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
四、研究结果1.地质勘探结果:根据地质勘探数据显示,目标区域存在丰富的矿产资源,具有一定的开采潜力。
2.生态环境评价结果:经过综合评估,矿产开采对环境影响较小,可以通过合理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治理和控制。
3.社会经济评价结果:矿产开采能够提供大量就业机会和财政收入,有利于地方经济的发展,同时也需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以满足产能增长的需求。
五、划定矿区范围建议1.根据地质勘探结果和矿产资源储量,建议将目标区域划定为矿区范围,并确定具体的边界。
2.提出矿区开发规划,包括矿产开采的步骤、时间计划和开采方式等。
3.提出环境保护措施,包括水资源保护、土壤保护、植被恢复等,以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4.提出社会经济发展措施,包括培训和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等,以促进当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六、结论根据以上研究结果和建议,划定矿区范围是合理和必要的。
矿区开发能够实现矿产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环境和生态系统,并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
采矿权审批事依据、程序、要件和时限

采矿权审批事项依据、程序、要件和时限一、采矿权审批事项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办法》二、新办采矿权申请登记(分为两个阶段)(一)申请划定矿区范围(第一阶段)采矿权申请人在提出采矿权申请前应当先向属地建设规划部门、林业部门申请批准后,再向具有相应采矿权审批权限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划定矿围。
划定矿区范围申请应提交以下资料:1、申请划定矿区范围报告。
主要内容:办矿理由及简要论证、地质工作概况、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初步方案(包括拟开采矿区范围、起止深度、矿种、位置、资源储量、设计规模、服务年限、开采方法、资金来源、投资安排等)。
2、采矿权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明与原件一致的印章及法定代表人姓名);未设立企业法人的,应提交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通知书。
3、经实测的矿区范围图及有资质的测量单位编制的地质报告及储量检测认定书和所在地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拐点坐标为80坐标)。
(二)采矿权申请(第二阶段)采矿权申请人在划定矿区范围申请批准后的矿区范围预留期内(矿山企业5-2年),应办理矿山建设项目企业设立手续,完成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报告、储量检测认定书等的编制和报审工作,并向划定矿区范围申请的批准机关申请办理采矿登记。
采矿申请登记应提交以下资料:1、矿区属地建设规划部门、林业部门的批准文件。
2、采矿权申请登记书。
3、申请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明与原件一致的印章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4、划定矿区范围批复文件。
5、矿区范围图。
6、有资质的地勘单位编制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代土地复垦方案)、地质报告、储量检测报告的专家审查意见的认定文件。
7、具有与矿山设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技术和设备条件的证明材料;8、有采矿权评估资质单位提交的采矿权评估结果报告书;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的,提交成交确认书及付款凭证。
国土资发〔2011〕14号

国土资发〔2011〕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为进一步完善采矿权登记管理,规范采矿权市场秩序,维护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和《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石油、天然气和煤层气除外)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规范划定矿区范围管理(一)划定矿区范围是指登记管理机关对划定矿区范围申请人提出的可供开采矿产资源范围及拟设开采工程分布范围的立体空间区域,依法审查批准的行政行为。
划定矿区范围的批准文件是申请人开展采矿登记各项准备工作的依据。
登记管理机关原则上应根据可供开采矿产资源范围审批划定矿区范围。
拟设开采工程分布范围超出探矿权范围的,经登记管理机关组织专家论证通过后,方可批准申请划定矿区范围。
(二)划定矿区范围依据的矿产资源储量的勘查程度,应符合现行规程规范要求,大中型煤矿应达到勘探程度;非煤矿山、小型煤矿原则上应达到勘探程度;简单矿床应达到详查程度并符合开采设计要求;《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2号)中规定的第三类矿产应达到矿山建设要求的地质工作程度,具体要求由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三)划定矿区范围必须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
国家规划矿区内矿业权设置方案未经批准的,原则上不受理新立矿业权申请;国家规划矿区内探矿权人持其探矿权申请采矿权,申请范围与矿产资源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不符的,原则上应调整到与矿产资源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一致后申请划定矿区范围。
涉及矿产资源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调整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发布公告,调整期间暂停受理相关矿区的新立矿业权的业务。
(四)申请划定矿区范围的,除《国土资源部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和《关于调整探矿权采矿权申请资料有关问题的公告》等有关规定的要件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1.探矿权人申请划定矿区范围的,应出具经年检合格的勘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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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招拍挂出让采矿权申请划定矿区范围办事指南
(一)国家规划矿区和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内的矿产资源;
(二)领海及中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的矿产资源;
(三)外商投资开采的矿产资源;
(四)本办法附录所列的矿产资源。
开采石油、天然气矿产的,经国务院指定的机关审查同意后,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开采下列矿产资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一)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以外的矿产储量规模中型以上的矿产资源;
(二)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的矿产资源。
开采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矿产资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管理办法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矿区范围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所涉及行政区域的共同上一级登记管理机关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在审批发证后,应当逐级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采矿权人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或者有效期届满,停办、关闭矿山的,应当自决定停办或者关闭矿山之日起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登记手续。
《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1999年自治区人大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
申请条件
无
办理材料
1、采矿权人划定矿区范围申请,出让范围与申请划定范围的关系示意图(有比例尺和拐点坐标要素);
2、划定矿区范围申请登记书(申请登记书电子报盘, txt格式);
3、以相关比例尺的地质地形图为底图的申请划定矿区范围图(标有拐点坐标);
4、矿产资源储量估算说明书(包括委托书、评审意见、矿产资源储量备案证明、查明储量登记书、地质资料汇交凭证);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盖企业公章,并注明限于办理采矿许可证手续);
6、市场招拍挂出让采矿权中标通知、成交确认书、缴纳采矿权价款票据凭证(复印件);
7、办理人资料(1、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公司内的职务,被委托人的身份证证号,被委托事项,委托期限;2、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本人签字及核实原件);
8、所需其他材料。
办理地点
巴彦淖尔市国土资源局办公楼1106室矿管科
办理时间
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8985115
办理流程
1、采矿权人报件申请材料报送市局矿管科接件
2、矿管科接件审核后报送矿管科承办人审查
3、承办人审查后传至科长平台
4、科长传至分管局长平台
5、分管局长审批后传至承办人平台
6承办人打印划定矿区范围批复
7、采矿权人领取划定矿区范围批复,并在登记薄上登记领取情况。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