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招拍挂出让采矿权申请划定矿区范围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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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招拍挂出让采矿权申请划定矿区范围办事指南
(一)国家规划矿区和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内的矿产资源;
(二)领海及中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的矿产资源;
(三)外商投资开采的矿产资源;
(四)本办法附录所列的矿产资源。
开采石油、天然气矿产的,经国务院指定的机关审查同意后,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开采下列矿产资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一)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以外的矿产储量规模中型以上的矿产资源;
(二)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的矿产资源。
开采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矿产资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管理办法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矿区范围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所涉及行政区域的共同上一级登记管理机关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在审批发证后,应当逐级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第十六条采矿权人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或者有效期届满,停办、关闭矿山的,应当自决定停办或者关闭矿山之日起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登记手续。
《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1999年自治区人大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
申请条件
无
办理材料
1、采矿权人划定矿区范围申请,出让范围与申请划定范围的关系示意图(有比例尺和拐点坐标要素);
2、划定矿区范围申请登记书(申请登记书电子报盘, txt格式);
3、以相关比例尺的地质地形图为底图的申请划定矿区范围图(标有拐点坐标);
4、矿产资源储量估算说明书(包括委托书、评审意见、矿产资源储量备案证明、查明储量登记书、地质资料汇交凭证);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盖企业公章,并注明限于办理采矿许可证手续);
6、市场招拍挂出让采矿权中标通知、成交确认书、缴纳采矿权价款票据凭证(复印件);
7、办理人资料(1、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公司内的职务,被委托人的身份证证号,被委托事项,委托期限;2、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本人签字及核实原件);
8、所需其他材料。
办理地点
巴彦淖尔市国土资源局办公楼1106室矿管科
办理时间
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8985115
办理流程
1、采矿权人报件申请材料报送市局矿管科接件
2、矿管科接件审核后报送矿管科承办人审查
3、承办人审查后传至科长平台
4、科长传至分管局长平台
5、分管局长审批后传至承办人平台
6承办人打印划定矿区范围批复
7、采矿权人领取划定矿区范围批复,并在登记薄上登记领取情况。(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