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建设项目压覆已查明重要矿产资源审批办事指南

合集下载

关于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落实国家发展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意见》文件,加强对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我单位拟定下列措施,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一、组织机构建设设立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办公室,由工程技术部门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人员需具备较好的政务管理和专业知识背景,以确保工作的高效与科学。

二、项目篩选机制建立严格的项目筛选机制,对于所有涉及重要矿产资源的建设项目,必须在立项之前进行审查。

首先要进行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评估,确保项目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其次,要对项目的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条件进行评估,判断项目对矿产资源的影响程度。

只有经过严格的评估,项目才能够进入立项阶段。

三、信息共享机制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办公室与各相关部门及矿产资源监管机构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确保审批过程中所有相关部门都能够及时获取到项目信息,以便进行综合评审和决策。

四、综合评估和论证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办公室要结合各相关部门的意见和专业知识,对项目进行全面的综合评估和论证。

评估和论证过程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决策的合理性。

五、公众参与机制建设项目涉及重要矿产资源的审批过程中,要积极组织和引导公众参与,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特别是对于重大项目,必须进行公众听证,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以增强决策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六、责任追究机制对于违反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相应的追责。

对于违规行为严重的项目,应当及时停止审批和工程施工,并依法追究责任。

以上就是关于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

办公室要加强对各项措施的宣传和培训,确保各级部门和人员能够深入理解、认真贯彻落实这些措施,以推动我国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查询办事指南(简版)

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查询办事指南(简版)

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查询办事指南(简版)梁河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10月11日发布1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查询办事指南(简版)一、受理范围本行政许可适用于梁河县行政区域内的矿产压覆查询。

二、审批条件1 查询的矿产压覆属于梁河县行政管辖范围内的;2 查询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形式要求;3 查询主体及其内容符合规定;4 查询目的明确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受理地点:梁河县遮岛镇滨河路91号县综合服务大楼办事窗口:梁河县遮岛镇滨河路91号县综合服务大楼主楼(6层)国土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股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乘车方式:县城内可乘2路公交车到政务大厅路口步行400m即到。

四、申请材料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查询材料目录序号提交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纸质/电子文件份数备注1 建设项目用地矿产资源查询申请原件纸质 12 建设项目用地调查区、用地范围原件纸质和电子文件 13 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纸质 1 (1)法人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2)法人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材料;(3)授权委托书(原件);(4)委托人身份证。

4 建设项目批文复印件纸质 15 项目建设单位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承诺书原件纸质 1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

五、审批时限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六、审批收费不收费。

七、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审批结果:查询证明送达方式:直接领取梁河县遮岛镇滨河路91号县综合服务大楼主楼(6层)国土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股八、咨询及监督渠道咨询电话:(0692)3019616咨询地址:梁河县遮岛镇滨河路91号县综合服务大楼主楼(6层)国土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股监督电话:(0692)6166085,电子邮箱:lhxjwpznyjjjjcz@。

投诉地址:梁河县纪委派驻农业局纪检监察组九、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下载地址:/Web/index.aspx—网页最底端选择“梁河县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公开目录和指南”—“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查询”直接领取:梁河县遮岛镇滨河路91号县综合服务大楼主楼(6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股网上服务大厅地址:—点击网页最顶端切换服务地址链接选择“德宏州”—“梁河县”—“网上办事”—按实施主体选择“县国土局”—“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查询”2附件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查询办事流程图3。

办理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登记手续流程图

办理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登记手续流程图

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查询登记手续流程图关于查询××××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申请×××国土资源局:概述建设项目立项背景、审批(核准、备案)状况、项目主管机关、建设机关、地理位置、拟用地范围及考虑建设项目安全保护距离后的评估范围(附规范的1980西安坐标系表示的拐点坐标)、面积或拟投资规模。

(1)××建设项目评估区范围直角坐标(1980西安坐标系)拐点编号X Y1 ················2 ···············3 ···············4 ····················(直角坐标格式参考范例:4××××××. ×××,××××××××. ×××,X坐标为7位数,Y坐标为8位数)(2)×建设项目评估区范围经纬度坐标(1980西安坐标系)拐点编号X Y1 ················2 ···············3 ···············4 ····················(经纬度坐标格式参考范例,以90. ××××,38. ××××为例,X坐标为经度,用两位数值保留四位小数点表示,对应90度××分××秒,Y坐标为纬度,格式参照X坐标)因评估区范围确定不当引起的一切责任后果由建设方负责。

四川省建设项目压覆已查明重要矿产资源情况调查表

四川省建设项目压覆已查明重要矿产资源情况调查表

附件1
四川省建设项目压覆已查明重要矿产资源情况调查表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盖章)
建设单位法人代表:(签字)
调查单位名称:(盖章)
填表人:填表时间: 年月日
填表说明
1.本表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内准备建设铁路、公路、工厂、水库、输油管道、输电线路和各种大型建筑物或者建筑群等项目的建设单位和准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单位填写并实施压覆已查明重要矿产资源情况调查。

查询情况栏由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采矿权、探矿权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机构分别填写。

2.本表共四页,须用A3纸对折打印,不能用A4纸装订。

建设项目影响区平面拐点坐标打印在第四页,不能手写,可另附页,每页均需加盖建设单位印章。

3.审查意见栏不能出现涂改、刮擦、删除等字迹,若出现上述情况,在每一处加盖印章。

4.查询情况栏填写要求:①查询情况栏只填写已查明重要矿产资源情况。

②矿产资源储量登记情况栏须注明矿种、矿区名称及其矿产资源储量规模。

③矿业权情况栏须注明矿种、矿区名称、矿产资源储量、矿业权人名称、许可证号及有效期。

④若压覆炼焦用煤、富铁矿、铬铁矿、富铜矿、钨、锡、锑、稀土、钼、铌钽、钾盐、金刚石,须特别注明。

5.本表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正楷填写,也可打印,字迹须清晰工整。

6.本表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需留一份存档。

―――本页第二页,共四页―――
xxxx影响区平面拐点坐标(坐标个数:个)
―――本页第四页,共四页―――。

四川省关于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关于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的通知各市、州国土资源局(地矿局):为了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3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386号)和《关于开展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3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切实做好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现结合四川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压覆矿产资源是指建设项目实施后导致矿产资源不能开发利用的行为,但是建设项目与矿区范围重叠而不影响矿产资源正常开采的,不作为压覆处理。

二、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后应查明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矿产资源分布和探矿权、采矿权设立情况并作专项说明。

在办理城镇建设用地报批时,不再审查压覆矿产。

三、单独选址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铁路、公路、工厂、水库、输油管道、输电线路等)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建设单位应委托有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对拟建工程所在区域内的矿产资源分布和矿业权设立情况进行调查,编制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情况调查报告。

四、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情况调查报告,按照《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情况调查报告编写提纲》(试行)要求编写。

调查报告应由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组织具有矿产资源储量评估执业资格的专家小组评审,出具评审意见。

五、建设单位应将调查报告和评审意见报送省国土资源厅审批,同时提交以下材料:(一)建设单位提出对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情况调查审查的申请;(二)建设单位委托地质勘查单位开展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情况调查委托书;(三)地质勘查单位对编制的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情况调查报告的承诺书;(四)若存在压覆矿产资源还应提交压覆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

六、省国土资源厅对承担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调查单位的资质、调查范围、报送材料、评审专家资质、评审程序、评审结论等进行合规性审查,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压覆矿产资源储量备案、登记和相关批复。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服务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服务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服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公布日期】2020.04.28•【文号】自然资办函〔2020〕710号•【施行日期】2020.05.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服务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7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部机关相关司局: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率,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2019〕7号)有关规定,现就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管理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面开展特定区域调查评估经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已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国务院已批准的自由贸易试验区等特定区域内的建设项目,不再对区域内的市场主体单独提出评估要求。

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特定区域内查明的重要矿产资源情况的统一调查评估和录入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工作。

新设立的及范围调整的特定区域,应在批准前完成调查评估。

二、做好取消压覆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后的工作衔接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通过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将相关信息录入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并同时发送建设单位和相关矿业权人。

取消压覆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后,以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批复文件作为转发用地批复及供地的条件。

三、建立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查询服务系统各省(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收集整理辖区范围内查明矿产资源、矿业权设置及区划、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等基本情况数据,做好数据库建设,实时更新数据,及时在门户网站或相关政务网站上线运行,方便建设单位通过互联网预查询。

四、开通互联网远程申报渠道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在门户网站或相关政务网站上线开通远程申报系统,建设单位可通过远程申报系统提交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申请及相关申请资料(含补正资料),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2011]15号文四川省国土资...

[2011]15号文四川省国土资...

[2011]15号⽂四川省国⼟资...四川省国⼟资源厅关于转发《国⼟资源部关于进⼀步加强建设项⽬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作的通知》的通知各市(州)国⼟资源局,各建设项⽬⽴项审批和管理机关、各项⽬建设单位、各地勘单位:为进⼀步规范建设项⽬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作,国⼟资源部下发了《国⼟资源部关于进⼀步做好建设项⽬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作的通知》(国⼟资发〔2010〕137号),现转发给你们。

同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并认真贯彻执⾏。

⼀、严格管理范围凡是建设项⽬实施后,导致其压覆区内已查明的重要矿产资源不能开发利⽤的,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向省级以上国⼟资源⾏政主管部门报批。

未经批准,不得压覆已查明重要矿产资源。

凡申请办理⼟地预审或⽤地审批的,须提交省级以上国⼟资源⾏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证明或压覆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

否则,其⽤地申请不予受理。

已查明矿产资源是指已登记录⼊我省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的矿产资源、有效采矿权内的矿产资源以及有效探矿权内经有资质地质勘查单位勘查和按规定权限经由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评审,并办理了储量评审备案和查明储量登记的矿产资源。

建设项⽬影响区与矿业权范围重叠但不影响矿产资源正常勘查开采的,不作压覆处理。

建设项⽬影响区是指建设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经论证后确定的能保证建设项⽬安全且建设项⽬不会影响该范围以外的矿产资源开采的范围。

建设项⽬影响区范围是空间范围,由平⾯范围和标⾼组成。

⼆、明确管理分⼯压覆⽯油、天然⽓、放射性矿产,或压覆《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附录所列矿种累计查明资源储量达⼤型矿区规模以上的,或矿区查明资源储量规模达到⼤型且压覆占三分之⼀以上的,按规定报请国⼟资源部审批。

国⼟资源部负责审批以外的压覆已查明重要矿产资源,由省国⼟资源⾏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

三、规范建设项⽬压覆矿产资源调查、审批要求(⼀)申请调查建设项⽬选址和规划编制前,由建设单位向省国⼟资源⾏政主管部门分别调查了解建设项⽬影响区范围内的已查明重要矿产资源情况。

[2011]15号文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

[2011]15号文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各市(州)国土资源局,各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和管理机关、各项目建设单位、各地勘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工作,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37号),现转发给你们。

同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严格管理范围凡是建设项目实施后,导致其压覆区内已查明的重要矿产资源不能开发利用的,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向省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批。

未经批准,不得压覆已查明重要矿产资源。

凡申请办理土地预审或用地审批的,须提交省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证明或压覆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

否则,其用地申请不予受理。

已查明矿产资源是指已登记录入我省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的矿产资源、有效采矿权内的矿产资源以及有效探矿权内经有资质地质勘查单位勘查和按规定权限经由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评审,并办理了储量评审备案和查明储量登记的矿产资源。

建设项目影响区与矿业权范围重叠但不影响矿产资源正常勘查开采的,不作压覆处理。

建设项目影响区是指建设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经论证后确定的能保证建设项目安全且建设项目不会影响该范围以外的矿产资源开采的范围。

建设项目影响区范围是空间范围,由平面范围和标高组成。

二、明确管理分工压覆石油、天然气、放射性矿产,或压覆《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附录所列矿种累计查明资源储量达大型矿区规模以上的,或矿区查明资源储量规模达到大型且压覆占三分之一以上的,按规定报请国土资源部审批。

国土资源部负责审批以外的压覆已查明重要矿产资源,由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

三、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调查、审批要求(一)申请调查建设项目选址和规划编制前,由建设单位向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分别调查了解建设项目影响区范围内的已查明重要矿产资源情况。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建设用地报批工作制度(2021年版)》的通知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建设用地报批工作制度(2021年版)》的通知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建设用地报批工作制度(2021年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6.11•【字号】川自然资办发〔2021〕14号•【施行日期】2021.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建设用地报批工作制度(2021年版)》的通知川自然资办发〔2021〕14号厅机关各处(室、局),相关直属单位:《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建设用地报批工作制度(2021年版)》已经2021年第10次厅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2021年6月11日附件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建设用地报批工作制度(2021年版)为贯彻落实中央“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提高建设用地审批效率和质量,形成职责明确、运转有序、监管透明的工作机制,全力保障《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案)施行后建设用地需求,根据《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案)、自然资源部《关于建立用地审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的函》《关于做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案)施行后过渡期征地报批及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要求(一)本制度所称的建设用地报批是指需报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的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审核事项。

(二)报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的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由耕保处牵头组织,相关处(室、局)和直属单位各司其职、审核把关,实行技术服务、并联审核、网上集体会审、监理审查和限时办结制度。

(三)建设用地报批采取无纸化网上组卷报批,依托自然资源业务网进行,通过建设用地智能审批和管理系统,按照统一的请示文本格式组卷。

涉密件以纸质报件形式组卷报批。

二、办理时限(一)技术服务承诺时限:14个工作日。

技术服务审查时限:4个工作日(含接件时间)。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自2000年我部印发《关于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386号)以来,各省(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积极探索,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管理办法,保证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为总结经验,进一步规范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是《矿产资源法》确定的一项重要管理工作,对避免或减少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保障建设项目正常进行具有重要作用。

各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加强领导,进一步转变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既要加强审批管理,又要做好服务;做到既保护矿产资源,又有利于建设项目顺利进行,维护矿业权人合法权益。

二、严格管理范围凡建设项目实施后,导致其压覆区内已查明的重要矿产资源不能开发利用的,都应按本通知规定报批。

未经批准,不得压覆重要矿产资源。

建设项目压覆区与勘查区块范围或矿区范围重叠但不影响矿产资源正常勘查开采的,不作压覆处理。

矿山企业在本矿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不需审批。

重要矿产资源是指《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附录所列34个矿种和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本行政区优势矿产、紧缺矿产。

炼焦用煤、富铁矿、铬铁矿、富铜矿、钨、锡、锑、稀土、钼、铌钽、钾盐、金刚石矿产资源储量规模在中型以上的矿区原则上不得压覆,但国务院批准的或国务院组成部门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批准的国家重大建设项目除外。

三、明确管理分工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由省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压覆石油、天然气、放射性矿产,或压覆《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附录所列矿种(石油、天然气、放射性矿产除外)累计查明资源储量数量达大型矿区规模以上的,或矿区查明资源储量规模达到大型并且压覆占三分之一以上的,由国土资源部负责审批。

四川省采矿权申请登记审批流程

四川省采矿权申请登记审批流程

四川省采矿权申请登记审批流程第一篇:四川省采矿权申请登记审批流程采矿权申请登记审批一、法定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96年主席令第74号发布)第三条第三款:“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分别申请,经批准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并办理登记;但是,已经依法申请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在划定的矿区范围内为本企业的生产而进行的勘查除外。

国家保护探矿权和采矿权不受侵犯,保障矿区和勘查作业区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不受影响和破坏。

”(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1998年国务院令第241号发布)第三条第一、二、三款:“开采下列矿产资源,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一)国家规划矿区和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内的矿产资源;(二)领海及中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的矿产资源;(三)外商投资开采的矿产资源;(四)本办法附录所列的矿产资源。

开采石油、天然气矿产的,经国务院指定的机关审查同意后,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开采下列矿产资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一)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以外的矿产储量规模中型以上的矿产资源;(二)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的矿产资源”。

二、申请条件(一)合法登记企业;(二)有相应的资金、技术、设备等资质条件;(三)矿区范围已经登记机关批准划定,并在矿区范围预留期内;(四)经有矿山工程设计资质单位编制的开发利用方案及附图;(五)非探矿权人自行出资勘查探明矿产地的采矿权价款已经评估、确认。

三、申报材料以下申报材料准备一式四套,提交一式一套(其余三套待批准后,由申请人报送所在县(市、区)、市(州)国土资源局备案及申请人留存),并提交电子文档:(一)《采矿权申请登记书》(可在采矿权电子报盘系统中自动生成打印或在省国土资源厅网站下载);(二)采矿权申请登记报告;(三)属竞买出让的,提交XXX矿地质地形图及矿区范围图(依据采矿权出让合同确定的矿区范围以平面直角坐标点连线标绘于该图上,比例不小于1/1万,该资料提交一式四套);(四)采矿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的《划定矿区范围申请审批书》或有效的采矿权出让合同,及采矿权申请人缴纳采矿权价款的凭据;(五)《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备案表(申请开采矿泉水、地热水的可以水源地评价报告代替开发利用方案);(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属竞买出让,买受人在矿山所在地另行注册企业办理采矿权许可证的,买受人出具授权办证的文件;(七)具有与矿山建设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技术、设备条件证明材料(验资报告或企业资金证明);(八)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意见;(九)环保部门的审批意见;(十)《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备案表;(十一)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属竞买出让的,须另行提交XXX矿储量核实报告及附图、评审意见书、备案证明;(十二)需缴纳价款的,应提交采矿权价款评估报告及备案证明文件;(十三)申请开采矿泉水、地热水的,提交取水许可证;(十四)在河道、航道内开采矿产资源的,提交河道、航道部门意见;(十五)采矿登记管理机关规定的其他材料;(十六)如委托他人办理的,须由单位或自然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单位为法定代表人)和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四川关于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通知

四川关于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通知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的通知各市、州国土资源局(地矿局):为了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3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386号)和《关于开展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3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切实做好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现结合四川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压覆矿产资源是指建设项目实施后导致矿产资源不能开发利用的行为,但是建设项目与矿区范围重叠而不影响矿产资源正常开采的,不作为压覆处理。

二、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后应查明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矿产资源分布和探矿权、采矿权设立情况并作专项说明。

在办理城镇建设用地报批时,不再审查压覆矿产。

三、单独选址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铁路、公路、工厂、水库、输油管道、输电线路等)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建设单位应委托有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对拟建工程所在区域内的矿产资源分布和矿业权设立情况进行调查,编制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情况调查报告。

四、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情况调查报告,按照《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情况调查报告编写提纲》(试行)要求编写。

调查报告应由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组织具有矿产资源储量评估执业资格的专家小组评审,出具评审意见。

五、建设单位应将调查报告和评审意见报送省国土资源厅审批,同时提交以下材料:(一)建设单位提出对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情况调查审查的申请;(二)建设单位委托地质勘查单位开展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情况调查委托书;(三)地质勘查单位对编制的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情况调查报告的承诺书;(四)若存在压覆矿产资源还应提交压覆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

六、省国土资源厅对承担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调查单位的资质、调查范围、报送材料、评审专家资质、评审程序、评审结论等进行合规性审查,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压覆矿产资源储量备案、登记和相关批复。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管理的通知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管理的通知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公布日期】2024.04.29•【字号】川自然资规〔2024〕2号•【施行日期】2024.04.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管理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4〕2号各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厅字〔2023〕21号)、《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9号)精神,持续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进一步规范矿业权管理,结合我省实际,现通知如下。

一、调整矿业权出让登记权限(一)矿业权依据矿种划分出让登记权限,实行同一矿种矿业权出让登记同级管理。

除自然资源部出让登记的14种矿产矿业权外,自然资源厅负责煤炭等26种矿产矿业权出让登记;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砂岩等12种矿产出让登记;《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附件《矿产资源分类细目》中的其余矿种由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出让登记(详见附件1)。

自然资源厅负责省本级出让登记矿业权(含部委托)的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工作,其他由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矿业权出让登记权限分级负责。

(二)勘查开采多个矿种的,按主矿种确定矿业权出让登记管理权限。

涉及多个共生矿种的,由矿种位阶高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出让登记。

变更主矿种、增列后主矿种发生变化的,按照变更或增列后的主矿种的权限进行管理。

已设矿业权需办理变更、延续、保留等有关登记事项的,根据上述出让登记权限办理。

跨行政区域的矿业权登记权限由共同的上一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指定。

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办事指南完整版

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办事指南完整版
2.建设用地压覆重要矿产资源不可避免性详细论证材料。
3.建设项目压覆矿业权矿产资源的,应提交项目建设单位与矿业权人签订的同意压覆并不动用已批准压覆的矿产资源协议,矿业权人同意办理矿业权范围变更登记手续承诺书。
4.提交加盖矿业权人公章的矿业权许可证复印件、矿业权人详细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不予受理通知书

经审查,提交的申请,州国土资源局决定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理由如下:
如对本不予受理决定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本通知后60日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向州人民政府或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通知后六个月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直接向德宏州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咨询
(1)窗口咨询。地址:德宏州芒市文蚌街(中缅友谊馆内)州政务服务大厅州国土资源局窗口。
(2)电话咨询。电话号码:0692-2109076
(二)办理进程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行政审批信息平台查询审批事项办理进程。
(三)监督投诉
窗口投诉。地址:德宏州芒市文蚌街(中缅友谊馆内)州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投诉。电话号码:0692-2120837
原件、电子版本PDF格式
1份
申请人自备
5
项目立项背景审批(备案)情况说明
复印件、电子版本PDF格式
1份
政府和相关部门
6
专家审查意见
原件、电子版本PDF格式
1份
申请人自备
7
不可避让论证材料
原件、电子版本PDF格式
1份
申请人自备
8
属当地稀缺或具有经济价值的重要矿产资源,项目所在地州(市)、县(市、区)级人民政应出具是否同意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的意见

自然资源部关于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床(矿产资源)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自然资源部关于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床(矿产资源)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自然资源部关于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床(矿产资源)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公布日期】2020.09.22•【文号】自然资源部公告2020年第68号•【施行日期】2020.09.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自然资源部公告2020年第6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床(矿产资源)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为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提高服务效率和透明度,现就属于自然资源部受理范围的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床(矿产资源)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自2020年9月25日起,申请人可通过远程申报系统(/)提交申请材料(含补正材料),也可在政务大厅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电子报盘(含补正材料)(报盘软件下载地址:/ download/center/)。

申请人提交的数据信息如涉及国家秘密,不得通过远程申报系统进行报送。

二、办理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的,申请人应在召开评审会议前,按评审会议要求的份数提交申请材料纸质文档,在领取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复函时,按档案管理要求提交1份最终的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纸质文档。

三、办理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床(矿产资源)的,申请人应在领取批复文件时,按档案管理要求提交纸质文档1份。

四、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电子文档与纸质文档需保持一致。

五、申请人可在远程申报系统查看项目办理实时进展情况,也可通过政务大厅(咨询电话:4000996938)进行查询。

自然资源部2020年9月22日附件:1. 自然资源部“互联网政务管理服务”系统——矿产资源储量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一网申报操作指南2. 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床(矿产资源)审批服务指南3.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服务指南。

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及报告编写要求

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及报告编写要求

3、《江西省矿产资源开采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在建设铁路、工厂、水库、输油管道、输电线路 和各种大型建筑物或者建筑群之前,建设单位必须 向省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了解拟建工程所在 地区的矿产资源分布和开采情况。未经依法批准, 建设项目不得压覆重要矿床。”
4、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 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386号文件规定:
第八条 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类建设 项目与需核准的建设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在用地预 审完成后,申请用地审批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办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与矿产资源压覆情 况证明等手续。
42号令将部分项目的压覆重要矿产资源 证明材料的提交提前到预审阶段进行。为优 化建设用地预审程序,对属于“已批准项目 建议书的审批类建设项目”和“备案类建设 项目”的,将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证明提前到 预审阶段提交。
经纬度表示,其中:经度用7位数表示,纬度用6位数表示); ➢ (2)拟建项目用地地理位置图; ➢ (3)拟建项目总平面布置图或线型工程平面图; ➢ (4)阐述拟建项目用地范围内地层、构造、岩浆岩的出露
情况,并附有关地质剖面或钻孔柱状图。同时在报告后附1: 5万或1:20万地质图,图中标明本次调查的路线及建设工 程用地的位置; ➢ (5)工作区内矿产资源的分布与开采情况,重点说明压覆 的矿种、位置、范围、矿产资源储量计算方法(含有关储量 计算图件)、矿产资源储量类型、数量、质量、可采性、开 采情况、矿业权设置及建设项目是否压覆矿产资源的论证, 并详细说明难以避免压覆矿床的理由和依据,对压覆的矿产 资源做出必要的经济分析论证等; ➢ (6)对已压覆矿产资源储量的项目要填写《建设项目压覆 矿产储量申报登记表》,分别报所在地的县(区、市)、市、 省三级国土资源储量管理部门。

四川省建设项目压覆已查明重要矿产资源审批办事指南

四川省建设项目压覆已查明重要矿产资源审批办事指南

四川省建设项目压覆已查明重要矿产资源审批办事指南一、法定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主席令第74号,1996年8月29日)第三十三条:“在建设铁路、工厂、水库、输油管道、输电线路和各种大型建筑物或者建筑群之前,建设单位必须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了解拟建工程所在地区的矿产资源分布和开采情况。

非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不得压覆重要矿床。

”(二)《四川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四川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1997年10月17日)第三十三条:“在建设铁路、工厂、水库、城市水源地、输油管道、输电线路、高速公路和各种大型建筑物或者建筑群之前,建设单位必须向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了解拟建工程所在地区的矿产资源分布和开采情况。

凡是压覆重要矿床的建设项目,必须附有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

”(三)国土资源部文件《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22〕137号,2022年9月8日)。

二、申请条件在建设铁路、公路、工厂、水库、输油管道、输电线路和各种大型建筑物或者建筑群和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可行性研究阶段,经四川省国土资源厅调查,建设项目压覆了已查明重要矿产资源,且建设单位确需压覆的,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地质勘查单位编制建设项目压覆已查明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经评审机构评审,并与矿业权人签订协议,方可办理建设项目压覆已查明重要矿产资源审批事项。

三、申报材料1.关于某某某某压覆已查明重要矿产资源的申请函(编写提纲见“川国土资发(2022)15号”附件5);2.关于某某某某压覆已查明重要矿产矿产资源的评估报告(原件,报告和图件要符合存档要求,勘查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总工程师签名并盖章。

编写提纲见“川国土资发(2022)15号”附件6);3.建设单位委托地质勘查单位对建设项目影响区开展压覆已查明重要矿产资源评估并编制评估报告的委托书;4.勘查单位对建设项目压覆已查明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原件,勘查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总工程师签名并盖章);5.勘查单位勘查资格证复印件(加盖勘查单位印章);6.评审机构对建设项目压覆已查明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的评审意见书;7.建设单位与矿业权人签订的协议(原件);(一)申请人持上述申报料到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厅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申请建设项目压覆已查明重要矿产资源审批。

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调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以及压覆矿产登记备案的程序2019

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调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以及压覆矿产登记备案的程序2019
二、全省各级国土资源(地矿)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履行 对辖区内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监督管理职责,既保护 资源,又要考虑工程建设,做到统筹兼顾,资源保护和工程 建设两不误。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 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的通知 鲁国土资发[2019]97号
三、建设项目选址应避免压覆矿床或尽量少压矿床。确实难 以避免的,建设单位应在踏勘、调查了解情况后,建设项目 设计方案审查论证前,向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送压矿地质 报告,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查核实情况后,向建设单位出 具压矿意见。需向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上报的,由省国 土资源主管部门签署意见上报。建设单位根据压矿地质报告 评审认定书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压矿登记手续。
不压覆重要矿产的,表述为:经审查,项目不压覆重要矿产资源。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根据××省(区、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项目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对项目进行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评估级别为×× 级,评估报告已经××(审查单位)审查通过,并在××(国土资 源管理部门)备案。 不需要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表述为:根据××省(区、市)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项目不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范围内。
通知 五、《山东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六、国土资源部 交通运输部 铁道部关于加强公路和铁路沿线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通知 第四部分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程序和要求 一、需要建设单位提供哪些资料 二、评估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 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备案和归档
第一部分 压覆矿产资源调查的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 三、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报国务院批准项目用地省级审查报
理工作的通知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30号)《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设项目压覆已查明重要矿产资源审批办事指南
一、法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主席令第74号,1996年8月29日)第三十三条:“在建设铁路、工厂、水库、输油管道、输电线路和各种大型建筑物或者建筑群之前,建设单位必须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了解拟建工程所在地区的矿产资源分布和开采情况。

非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不得压覆重要矿床。


(二)《四川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四川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1997年10月17日)第三十三条:“在建设铁路、工厂、水库、城市水源地、输油管道、输电线路、高速公路和各种大型建筑物或者建筑群之前,建设单位必须向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了解拟建工程所在地区的矿产资源分布和开采情况。

凡是压覆重要矿床的建设项目,必须附有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

”(三)国土资源部文件《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37号,2010年9月8日)。

二、申请条件
在建设铁路、公路、工厂、水库、输油管道、输电线路和各种大型建筑物或者建筑群和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可行性研究阶段,经四川省国土资源厅调查,建设项目压覆了已查明重要矿产资源,且建设单位确需压覆的,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地质勘查单位编制建设项目压覆已查明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经评审机构评审,并与矿业权人签订协议,方可办理建设项目压覆已查明重要矿产资源审批事项。

三、申报材料
1.关于xxxx压覆已查明重要矿产资源的申请函(编写提纲见“川国土资发(2011)15号”附件5);
2.关于xxxx压覆已查明重要矿产矿产资源的评估报告(原件,报告和图件要符合存档要求,勘查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总工程师签名并盖章。

编写提纲见“川国土资发(2011)15号”附件6);
3.建设单位委托地质勘查单位对建设项目影响区开展压覆已查明重要矿产资源评估并编制评估报告的委托书;
4.勘查单位对建设项目压覆已查明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原件,勘查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总工程师签名并盖章);
5.勘查单位勘查资格证复印件(加盖勘查单位印章);
6.评审机构对建设项目压覆已查明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的评审意见书;
7.建设单位与矿业权人签订的协议(原件);
8.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资料(申请单位的有效通信地址和通讯方式、申请单位的委托书、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等)。

四、办理程序
(一)申请人持上述申报料到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厅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申请建设项目压覆已查明重要矿产资源审批。

(二)省国土资源厅审查:
1.压覆属省国土资源厅审批权限的矿产资源的,省国土资源厅对建设项目压覆已查明重要矿产资源审批。

由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国土资源厅窗口将审批函发送申请人及矿山所在地市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2.压覆属国土资源厅部审批权限的矿产资源的,厅初审后报国土资源部审批。

3.审查后需补充修改资料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审查不合格的,审查人说明原因退回申报材料。

(三)取件人凭身份证和受理通知书在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说明:
重要矿产资源是指《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附录所列34个矿种和四川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本行政区优势矿产、紧缺矿产。

已查明矿产资源是指已登记录入我省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的矿产资源、有效采矿权内的矿产资源以及有效探矿权内经有资质地质勘查单位勘查和按规定权限经由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评审,并办理了储量评审备案和查明储量登记的矿产资源。

五、办理时限
从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厅窗口:(028)86939849
省政府国土资源厅矿产资源储量处:(028)87036196
投诉电话: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028)86936179 86942671
省国土资源厅:(028)87036180
网址: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省国土资源厅:。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