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桥涵工程施工安全控制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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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涵工程施工安全控制要点

桥涵工程施工过程中,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因素比较多.因此,在安全生产方面要加以重点控制。本章的内容除了参照现行规范要求外,还编入了基坑工程的信息化施工和特大悬索桥的施工安全控制要点。

6。1桥涵施工的一般安全要求

6.1.1桥涵工程施工前,应详细核对技术设计、图纸、文件。高桥、大跨、深水、结构复杂的大型桥梁施工,应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做专题调查研究,采取切实可靠的先进技术、设备和防护措施。中、小桥涵工程施工应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每单项工程,在开工前应根据规程规定安全操作细则,并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6.1.2桥涵工程施工的辅助结构、临时工程及大型设施等,均应按有关规定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各项安全设施完成后,应经检验合格,方能使用.

6.1.3特殊结构的桥涵,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时,必须制定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通过试验和检验,证明可行后方可实施。

6。1。4桥涵工程施工,应尽量避免双层或多层同时作业,当无法避免,而必须双层同时作业或桥下通航、通车及行人等立体施工时,应设防护棚、防护网、防撞装置和醒目的警示标志、信号等,切实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6.1。5手持式电动工具,应按规定加设漏电保护器。

6。1.6对于通航江河上的桥涵工程,施工前应与当地港航监督部门联系,制定有关通航、作业安全事宜,办理水上施工许可证等必要的手续,否则,不得开始施工。

6.1。7遇有六级(含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高处露天作业、缆索吊装及大型构件起重吊装等作业。

6.2基础工程施工安全控制要点

6.2.1明挖基础安全控制要点:

1。基坑开挖的方法、顺序以及支撑结构的安设,均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规定进行。开挖较大较深和地质水文复杂的基坑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方案;

2。开挖基坑时,要指派专人检查对邻近建(构)筑物或临时设施的安全,并留有检查记录。如有影响或不安全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才能开挖;

3。基坑深度超过1。5m时,为便利上下必须挖设专用坡道或铺设跳板,其宽度应超过60cm,深狭沟槽应设靠梯或软梯,禁止脚踏固壁支撑上下;

4.开挖基坑时,要根据土壤、水文等情况,按规定的边坡坡度分层下挖,严禁局部深挖,掏洞开挖。基坑深度超过1.5m,不加支撑时,应按要求进行放坡;

5.如施工地区狭小或受其他条件限制,不能按标准放坡时,应采取固壁支撑措施,支撑方法应根据土质和施工具体情况事先做好施工设计;

6.基坑、井坑开挖过程中,必须随时检查坑壁边坡有无裂缝和坍塌现象(特别是雨后和解冻时期),如果发现边坡有裂缝、疏松或支撑有折断、走动等危险先兆,应立即采取措施。在雨季、地下水及流沙地区挖土时,必须视具体情况增加坡度或加固支撑;

7.要注意有关基坑边缘停放机械、堆土、堆料的有关规定(本书路基工程土方施工安全控制要点);

8.基坑边缘有表面水时,应采取截流措施,开挖排水沟或排水槽,不得使水流沿基坑边缘留下;

9.在有大量地下水流的情况下进行挖基时,应配足抽水机具,施工人员应穿胶鞋,并设置出入基坑的安全通道,以防意外;

10.采取挖土机械开挖基坑,坑内不得有人作业。必须留人在坑内操作时,挖土机械应暂停作业;

挖掘机等机械在坑顶进行挖基出土作业时,机身距坑边的安全距离应视基坑深度、坡度、土质情况而定,一般应不小于1m;

11.采用吊斗、扒杆或皮带运输机出土时,应检查吊斗绳索、挂钩、机具等是否完好牢固;

向斗内装土时,不得超出斗缘.吊斗升降时,下面不得站人。坑内作业人员应躲离吊斗升降移动作业范围以外。吊斗不使用时,应及时摘下,不得悬挂;

12.开挖基坑的人员不得在坑壁下休息;

13.基坑开挖中,遇到有流砂、涌水、涌砂及基坑边坡不稳定现象发生时,应立即采取防护加固措施;

14.基坑需机械排水开挖时,抽水机机管等要安放牢靠,并须配备足够的抽排水设备;

15.小型桥涵施工,如不能保证车辆通行时,应事先修好便道或便桥(涵),并在修建桥涵的公路两端设置“禁止通行"的标志;

16.基坑开挖需要爆破,应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办理,可参见本章路基工程中有关爆破作业的安全要求;

17.寒冷地区采用冻结法开挖基坑时,应根据地质、水文、气温等情况,分层冻结,逐层开挖;

18.采用井点法降低基坑地下水位,要根据土层渗透系数、降水深度等,先计算其渗水量,并经过井点布置设计及抽水试验等。在开挖中,应保持基坑不被水浸泡,并认真对下列问题加以监控、检查:

1)采用钻机打设井点,应遵守钻孔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2)采用集水井降水法,使用无砂混凝土管用作护壁,管与管间的连接,应绑扎牢固,不得脱节;

3)集水井内放置的潜水泵,要事先逐台进行检查,试验抽排水,应指派专人看管潜水泵及电源;

4)拆除集水井或在井坑内开挖时,作业人员之间应保持安全距离;

5)开挖的边坡应保持稳定,随基坑的挖深,要及时拆除已裸露的无砂混凝土管,以防其倾倒伤人;

6)遇有流砂,应采取围堰或打板桩支撑等防护措施;

7)采用皮带输送机运土出基坑时,机械要安装牢固,设专人看管操作;

8)降水作业中,应随时观测对邻近建筑物的影响程度,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6。2.2筑岛、围堰施工安全控制要点:

1.人工筑岛,应搭设双向运输便道或便桥;

2.在围堰内作业,遇有洪水或水流,应立即撤出作业人员;

3.采用挡土板或板桩围堰,应视土质、涌水、挖深情况,逐段支撑。并应随时检查挡板、板桩等挡土设施的稳定牢固状况;

当基坑较深时,四周应悬挂人员上下扶梯。

施工中,遇有流砂、涌砂或支撑变形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挖掘,并立即撤出作业人员。在切实采取安全加固措施后,方可继续开挖;

4.采用吸泥船吹砂筑岛,要对船体吃水深度、停泊位置、管路射程及连接方法等,进行严格检查和试验.并要特别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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