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MP-55物料退库标准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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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建立物料退库标准操作程序,防止不合格原辅材料被使用或车间结存物料。

2 范围

按规定可退回仓库的物料。

3 责任

车间主任、班组长、综合员对本程序的实施负责,工艺员、质监员负责监督、检查。

4 内容

4.1 车间在生产中发现的不合格原辅料、包装材料可退回仓库。

4.2 当每批产品生产结束后,在换批或换品种前,可将剩余的原辅料、包装材料办理退库。

4.3 所退物料须包装严密,用原外包装原样包装好后,标明品名、规格、批号、数量、退库原因等。经质监员检查签字后,方可办理退库。

4.4 物料退库程序:

4.4.1 由车间综合员用红笔填写《物料限额领料单》,经车间主任、质监员审核签字后,随同物料交仓管员。

4.4.2 仓管员接到车间用红笔填写的《物料限额领料单》后,应检查物料状态及包装情况并记录。

4.5 4.1项下物料退回库房后,按不合格原辅料、包装材料处理程序进行处理。4.2 项下物料退回仓库后,按合格品处理,待该品种重新生产时优先使用。

5 记录

记录名称保存部门保存期限车间原辅料退库记录固体制剂车间三年车间包装材料退库记录

6 培训:

6.1 培训对象:车间班组长、综合员。

6.2 培训时间:一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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