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计算与确认办法(财统字[2000]2号)
财政部关于下发《2001年度会计报表[企业类]》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下发《2001年度会计报表[企业类]》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01.10.11•【文号】财统[2001]11号•【施行日期】2001.10.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九批)的决定》(发布日期:2006年3月30日实施日期:2006年3月30日)宣布失效财政部关于下发《2001年度会计报表[企业类]》的通知(2001年10月11日财统[2001]11号)中共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中央直管企业(集团),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人民团体,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上海、厦门、深圳市国资局(办):为做好2001年度企业(单位)的会计报表工作,及时掌握2001年全国国有企业(单位)和城镇集体企业(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等基础信息,在2000年度企业会计报表编制的基础上,结合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我们修改制定了《2001年度会计报表[企业类]》,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按时上报,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本套报表适用于境内所有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编报。
国有和集体金融、保险企业不属于本套报表编报范围。
二、本套报表由报表封面、主表、附表和行业补充指标表组成,其中报表封面、主表、附表适用于所有行业的企业(单位)填报;行业补充指标表仅适用于相关行业的企业选择填报,具体填报范围为:粮食企业、铁路运输企业、民用航空企业、交通运输企业、农口企业、文教企业、邮电企业、对外经济合作企业、外贸企业、旅游企业、施工企业、烟草企业和供销合作社等十三类企业。
三、本套报表为基层与汇总统一格式,基本单位填报级次为:大型企业(含大型企业集团)为第三级以上(含第三级)各级企业,第三级以下企业并入第三级进行填报;中小型企业为第二级(含第二级)以上企业填报,第二级以下企业并入第二级进行填报。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计算与确认办法(财统字[2000]2号)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计算与确认办法(财统字[2000]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有资本监督管理,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提高国有资本营运效益,规范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考核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计算与确认,是指国有资本的出资入或政府有关部门根据企业年度会计报表资料,依法对列入考核范围的国家投资企业在一定经营期间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本增值、保值或减值结果进行核实确认,并运用规定的方法分析判断国有资本运营效果及其所处行业水平,为实施企业考核工作提供准确的依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国有资本,是指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投资和投资所形成的收益,以及依法认定的国家所有者权益。
对于国有独资企业或公司,其国有资本等于该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对于拥有国家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具有多元投资主体的企业,国有资本是企业所有者权益中国家应享有的份额。
第四条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考核的对象为各级人民政府投资设立的各类国有企业,包括: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和未进行公司制改造的国有企业。
第五条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考核的重点为各级人民政府直接监管的国有独资或控股的大中型骨干企业。
凡实行经营者年薪制、风险抵押、持股试点和工效挂钩等将考核结果与收入分配制度挂钩的企业,均应纳入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重点考核范围,其具体范围由各级人民政府确定,或者由各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国有资本出资人会同有关部门协商确定。
第二章考核指标第六条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主要通过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指标反映,同时设置有关分析指标。
第七条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反映了企业国有资本的运营效益与安全状况,其计算公式为: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年末国家所有者权益/年初国家所有者权益)×100%第八条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的分析指标为资本积累率、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报酬率和不良资产比率。
分析指标主要对企业资本运营水平和质量,以及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实际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和验证。
其中:资本积累率=(本年所有者权益增长额/年初所有者权益)×100%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100%总资产报酬率=[(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平均资产总额]×100%不良资产比率=(年末不良资产总额/年末资产总额)×100%第九条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完成值的确定,需剔除考核期内客观及非正常经营因素(包括增值因素和减值因素)对企业年来国家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财政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计算与确认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计算与确认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已撤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1.03.19•【文号】财统[2001]2号•【施行日期】2001.03.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九批)的决定》(发布日期:2006年3月30日实施日期:2006年3月30日)废止财政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计算与确认工作的通知(财统〔200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经贸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上海市、深圳市、青岛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办公室),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各总公司、集团公司:为加强企业国有资本监督管理,规范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计算与确认工作,促进提高国有资本营运效益,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00年4月联合颁布了《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计算确认办法》(财统字〔2000〕2号),对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的计算与确认方法做了进一步规定和完善。
为此,现将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计算与确认(以下简称确认)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级财政(国资)、经贸等部门要高度重视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确认工作。
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逐步形成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机制,企业对所有者的资本投入要承担保值增值责任。
做好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确认,对加强国有资本监管,调动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积极性,增强责任意识,努力提高国有资本的经营效益,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因此,各级财政(国资)、经贸等部门要高度重视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确认工作,进一步加强对这一工作的组织指导,贯彻执行好三部委联合文件精神,特别是各级财政(国资)部门要把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确认作为一项重要的日常性工作来抓,保持工作的连续性,促进加强企业国有资本的监督管理。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计算与确认办法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计算与确认办法【法规类别】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发文字号】财统字[2000]2号【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九批)的决定》(发布日期:2006年3月30日实施日期:2006年3月30日)废止【发布部门】财政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已变更)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部(含原对外经济贸易部)(已变更)【发布日期】2000.04.26【实施日期】2000.04.26【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计算与确认办法(财统字〔2000〕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有资本监督管理,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提高国有资本营运效益,规范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考核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计算与确认,是指国有资本的出资人或政府有关部门根据企业年度会计报表资料,依法对列入考核范围的国家投资企业在一定经营期间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本增值、保值和减值结果进行核实确认,并运用规定的方法分析判断国有资本运营效益及其所处行业水平,为实施企业考核工作提供准确的依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国有资本,是指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投资和投资所形成的收益,以及依法认定的国家所有者权益。
对于国有独资企业或公司,其国有资本等于该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对于拥有国家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具有多元投资主体的企业,国有资本是企业所有者权益中国家应享有的份额。
第四条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考核的对象为各级人民政府投资设立的各类国有企业,包括: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和未进行公司制改造的国有企业。
第五条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考核的重点为各级人民政府直接监管的国有独资或控股的大中型骨干企业。
凡实行经营者年薪制、风险抵押、持股试点和工效挂钩等将考核结果与收入分配制度挂钩的企业,均应纳入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重点考核范围,其具体范围由各级人民政府确定,或者由各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国有资本出资人会同有关部门协商确定。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的公式(一)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的公式(一)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的公式
什么是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是指国有资本在一定时期内的价值变化程度。
它可以衡量国有资本的增值能力和经济效益。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的公式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的公式可以表示为:
保值增值率 = (资产净增值 - 资产流失) / 资产值 * 100%
其中:
•资产净增值表示国有资本在一定时期内增加的价值。
•资产流失表示国有资本在一定时期内减少的价值。
举例解释
假设某国有企业在2020年的资产净增值为1000万元,资产流失
为200万元,资产值为5000万元。
根据公式计算可得:
保值增值率 = (1000 - 200)/ 5000 * 100% = 16%
这意味着该国有企业在2020年保值增值率为16%。
也就是说,国有资本在这一年内保值增值了16%。
总结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是衡量国有资本增值能力和经济效益的重要指标。
通过计算资产净增值和资产流失,可以得到保值增值率。
这个公式可以帮助政府和企业监控和评估国有资本的运营情况。
国资委关于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暂行办法(国务院 国资委令第9号2004年8月30日)
国资委关于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9号2004年8月30日)
佚名
【期刊名称】《山东商业会计》
【年(卷),期】2004(000)004
【总页数】4页(P45-48)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123.7
【相关文献】
1.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资委关于开展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工作意见的通知 [J], ;
2.国务院国资委负责人就《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答记者问 [J], 国资委宣传工作局
3.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暂行办法(国资委9号令2004年8月25日公布) [J], 无
4.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8号令2004年8月23日公布) [J], 无
5.国务院国资委《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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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计算方法【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计算方法【会计实务经验之谈】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是指企业考核期末扣除客观因素后的所有者权益同考核期初所有者权益的比率。
那么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是如何计算的呢?在计算时又需要注意哪些影响因素呢?资产保值增值率=期末净资产总额/期初净资产总额*100%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计算方法正确计算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的关键有两点,一是合理确认期初净资产总额;二是合理确认期末净资产总额。
(一)合理确认期初净资产总额企业开展经营,期初净资产总额代表的应该是企业在考核期内从事经营的“原始资本”,即实际从事经营的可控资本。
例1题中,乙企业在考核期内的“原始资本”,即期初净资产总额应为上年度利润分配后的净资产总额,虽然乙企业2000年末净资产为100万元,但其中10万元在2001年初即分配给投资者,这10万元并未参与企业2001年的运营,实际参与2001年运营的资本只有90万元。
因而在计算资本保值增值率时,乙企业2001年期初净资产总额应为90万元,同理,丙企业2001年期初净资产总额应为85万元。
(二)合理确认期末净资产总额关于指标中的期末净资产总额,它反映的应该是企业在考核期内的经营成果即所有者权益的积累。
例l题中乙企业在考核期内的经营成果应反映在本年度利润分配前,如果将利润分配后的净资产总额作为考核指标,实际上抹煞了乙企业经营者的经营业绩,因为分配给投资者的红利也是乙企业2001年度的经营成果,将它剔除在外不考虑,显然是不合理的,也是不公正的,无疑会打击经营者的积极性。
因而在计算资产保值增值率时,乙企业2001年期末净资产总额应为I10万元。
同理,丙企业2001年期末净资产总额应为95万元。
剔除因素在计算期末净资产总额时,有些因素通常需要剔除。
应剔除的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项:1.因投资者对企业的投资增加的资本金;2.因国家专项拨款、各项建设基金增加的资本公积;3.由于国家对企业实行先征税后返还办法增加的资本金或资本公积金;4.按规定进行资产评估,评估增值或减值所造成的所有者权益的变动;5.企业接受捐赠增加的资本公积;6.其它非正常性变动造成的所有者权益的变动。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等三部门关于颁发《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国资企发[1994]98号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等三部门关于颁发《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关于颁发《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国资企发[1994]9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办公室、处)、财政厅(局)、劳动厅(局),国务院各部门:为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不断增值,提高国有资产的运营效益,根据《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国办发[1994]31号文关于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职能的要求,我们制订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试行办法》,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随时报告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
附件: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试行办法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财政部劳动部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附件: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试行办法第一条为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不断增值,提高国有资产的运营效益,增加资本积累,发展国有经济,根据《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对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各种形式的投资以及投资收益形成的,或者依法认定取得的国家所有者权益,具体包括资本金、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等。
用公式表示为:国有资产(国家所有者收益)=国家资本+专用拨款及各项建设基金形成的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专用拨款及各项建设基金形成的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国家资本÷实收资本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国有资产保值,是指企业在考核期内期末国家所有者权益等于期初国家所有者权益。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国有资产增值,是指企业在考核期内期末国家所有者权益大于期初国家所有者权益。
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省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省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4.09.07•【字号】湘国资[2004]83号•【施行日期】2004.09.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职业培训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省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湘国资[2004]83号)各监管企业:为切实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根据国务院《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国资委等部门〈建立健全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等11个文件的通知》精神,参照《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订了《湖南省省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给省国资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二00四年九月七日湖南省省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为了切实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根据国务院《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国资委等部门〈建立健全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等11文件的通知》精神,参照《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省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
一、考核原则省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按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以及资本收益最大化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依法考核企业负责人的经营业绩。
(二)按照企业所处的不同行业、资产经营的不同水平和主营业务的不同特点等,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实行科学的分类考核。
财政部关于下发《2002年度会计报表(金融类)》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下发《2002年度会计报表(金融类)》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02.09.29•【文号】财统[2002]23号•【施行日期】2002.09.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九批)的决定》(发布日期:2006年3月30日实施日期:2006年3月30日)宣布失效财政部关于下发《2002年度会计报表(金融类)》的通知(2002年9月29日财统[2002]23号)为做好金融企业2002年度会计决算工作,及时掌握全国金融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等基本情况,为国家宏观经济决策服务,我们在2001年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年度会计报表的基础上,结合新颁布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修改制定了《2002年度会计报表〔金融类〕》,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按时上报,现将编制工作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本套报表为企业向财政部门报送的年终会计决算报告格式,适用于境内所有国家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国有控股的商业银行和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不含保险公司)、中外合资以及集体所有制等金融企业填报。
二、本套报表填报基本单位为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核算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中:实行一级法人体制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按全行所辖汇总数据填报本套报表,并以省级(或二级)分行(分公司)为单位分户录入“省级(或二级)分行(分公司)主要指标表”及其封面信息。
三、各类国有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集体所有制金融企业2002年度会计报表的编制工作,要在全面做好资金清理、财产盘点、核对账务及正确结转损益等年终决算基础上,按照2002年度会计报表格式和编报说明等具体要求,以2002年12月31日会计决算结果及相关资料为基本填报依据,保证数据真实、完整和合法,并按规定认真组织做好录入、审核、汇总等工作。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3年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标准值》的通知-财办统[2003]6号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3年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标准值》的通知正文:----------------------------------------------------------------------------------------------------------------------------------------------------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3年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标准值》的通知(2003年3月4日财办统[200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上海市、深圳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国务院有关部门办公厅(室),各中央管理企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做好2003年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工作,我们以全国国有企业会计决算报表和国有企业有关统计快报资料为基础,制定了分行业分规模的《2003年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标准值》,现印发给你们,请在工作中参照执行。
其中,军工企业执行“其他工业”标准;各项分析指标的标准值在《2003年企业效绩评价标准值》中颁布,不再单独下发。
各地统计评价部门可以从统评信息网或财政部信息网上自行下载《2003年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标准值》。
执行中若发现问题,请及时通知我部统计评价司。
附件:2003年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标准值附件:2003年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标准值目录全国国有企业工业(一)煤炭工业(二)石油石化工业1.天然原油天然气开采业2.石油加工及炼焦业(三)冶金工业1.黑色金属矿采选业2.有色金属矿采选业3.黑色金属冶炼业4.有色金属冶炼业(四)建材工业1.建筑用矿石采选业2.水泥制造业3.水泥及石膏制品制造业4.砖瓦石材及其他建筑材料制造业5.平板玻璃制品业6.结构性金属制品业7.建筑用金属制品业(五)化学工业1.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业2.肥料制造业3.日用和化学产品制造业4.化纤制造业5.橡胶制品业6.塑料制品业7.农药制造业(六)森林工业(七)食品工业1.农副食品加工业2.食品制造业(八)烟草工业卷烟制造业(九)纺织工业1.棉化纤纺织业2.毛纺织业3.麻纺织业4.丝绢纺织业(十)医药工业1.化学药品制造业2.中药材及中成药加工业(十一)机械工业1.金属制品业金属工具制造业2.通用设备制造业(1)锅炉及原动机制造业(2)金属加工机械制造业(3)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4)轴承制造业3.专用设备制造业(1)冶金矿山建筑设备制造(2)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设备制造业(3)轻纺设备制造业(4)农林牧渔水利业机械制造业(5)医疗仪器设备制造业4.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1)铁路运输设备制造业(2)汽车制造业(3)摩托车制造业(4)自行车制造业(5)船舶制造业5.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1)电机制造业(2)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业(3)电工器材制造业(4)家用电器制造业(5)照明器具制造业6.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制造业(1)通用仪器仪表制造业(2)专用仪器仪表制造业(3)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4)钟表制造业(十二)电子工业1.通信设备制造业2.广播电视设备制造业3.电子计算机制造业4.电子元器件制造业5.家用影视设备制造业(十三)电力燃气工业1.电力生产业(1)火力发电业(2)水力发电业2.电力供应业3.燃气生产和供应业,(十四)水生产与供应业(十五)轻工业1.采盐业2.酒和饮料制造业(1)白酒制造业(2)啤酒制造业(3)制茶业3.服装鞋帽制造业4.皮革毛皮羽绒及其制品业5.家具制造业6.造纸及纸制品业7.印刷业记录媒介的复制业8.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9.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建筑业(一)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1.房屋建筑业2.土木工程建筑业(二)建筑安装业(三)建筑装饰业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一)铁路运输业(二)道路运输业(三)城市公共交通业(四)水上运输业港口业(五)航空运输业(六)仓储业(七)邮政业信息技术服务业(一)电信业(二)计算机服务与软件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业(一)商业贸易1.商业批发2.商业零售3.图书报刊批发及零售业(二)粮食业1.粮油批发2.粮油零售3.粮油仓储(三)物资贸易1.物资批发2.物资零售住宿和餐饮业(一)住宿业(二)餐饮业房地产业(一)房地产开发(二)物业管理业社会服务业(一)信息咨询服务业(二)公共设施管理业传播与文化业(一)出版业(二)广播电影电视业(三)文化艺术业农林牧渔业(一)农业(二)林业(三)畜牧业(四)渔业其他工业科研外贸企业投资公司高速公路大旅游全国国有企业单位:%┌──────┬─────┬─────┬─────┬─────┬─────┐│项目│优秀值│良好值│平均值│较低值│较差值│├──────┼─────┼─────┼─────┼─────┼─────┤│全行业│106.3│104.2│102.8│97.7 │93.4 │├──────┼─────┼─────┼─────┼─────┼─────┤│企业规模││││││├──────┼─────┼─────┼─────┼─────┼─────┤│其中:大型│107.0│105.6│103.7│99.2 │96.1 │├──────┼─────┼─────┼─────┼─────┼─────┤│中型│106.0│103.5│100.5│96.0 │93.0 │├──────┼─────┼─────┼─────┼─────┼─────┤│小型│105.3│103.6│101.1│98.1 │92.5 │└──────┴─────┴─────┴─────┴─────┴─────┘工业单位:%┌──────┬─────┬─────┬─────┬─────┬─────┐│项目│优秀值│良好值│平均值│较低值│较差值│├──────┼─────┼─────┼─────┼─────┼─────┤│全行业│107.9│105.6│103.1│98.2 │92.8 │├──────┼─────┼─────┼─────┼─────┼─────┤│企业规模││││││├──────┼─────┼─────┼─────┼─────┼─────┤│其中:大型│108.4│106.5│104.2│99.7 │95.3 │├──────┼─────┼─────┼─────┼─────┼─────┤│中型│105.7│103.5│101.3│97.8 │91.9 │├──────┼─────┼─────┼─────┼─────┼─────┤│小型│104.5│102.4│100.2│97.6 │92.0 │└──────┴─────┴─────┴─────┴─────┴─────┘煤炭工业单位:%┌──────┬─────┬─────┬─────┬─────┬─────┐│项目│优秀值│良好值│平均值│较低值│较差值│├──────┼─────┼─────┼─────┼─────┼─────┤│全行业│105.0│103.2│101.4│98.7 │93.7 │├──────┼─────┼─────┼─────┼─────┼─────┤│企业规模││││││├──────┼─────┼─────┼─────┼─────┼─────┤│其中:大型│106.8│103.5│101.8│99.6 │97.8 │├──────┼─────┼─────┼─────┼─────┼─────┤│中型│105.9│102.8│100.4│98.6 │92.8 │├──────┼─────┼─────┼─────┼─────┼─────┤│小型│103.4│102.2│99.4 │98.6 │95.5 │└──────┴─────┴─────┴─────┴─────┴─────┘石油石化工业单位:%┌──────┬─────┬─────┬─────┬─────┬─────┐│项目│优秀值│良好值│平均值│较低值│较差值│├──────┼─────┼─────┼─────┼─────┼─────┤│全行业│107.4│104.1│102.6│96.2 │90.8 │├──────┼─────┼─────┼─────┼─────┼─────┤│企业规模││││││├──────┼─────┼─────┼─────┼─────┼─────┤│其中:大型│108.7│104.8│103.4│97.2 │93.5 │├──────┼─────┼─────┼─────┼─────┼─────┤│中型│106.7│104.1│98.5 │91.9 │87.2 │├──────┼─────┼─────┼─────┼─────┼─────┤│小型│106.4│103.4│100.4│96.8 │92.7 │└──────┴─────┴─────┴─────┴─────┴─────┘天然原油天然气开采业单位:%┌──────┬─────┬─────┬─────┬─────┬─────┐│项目│优秀值│良好值│平均值│较低值│较差值│├──────┼─────┼─────┼─────┼─────┼─────┤│全行业│113.2│108.9│106.4│96.2 │91.5 │├──────┼─────┼─────┼─────┼─────┼─────┤│企业规模││││││├──────┼─────┼─────┼─────┼─────┼─────┤│其中:大型│113.1│108.3│106.4│93.5 │87.9 │├──────┼─────┼─────┼─────┼─────┼─────┤│中型│122.7│117.1│110.9│98.1 │93.0 │├──────┼─────┼─────┼─────┼─────┼─────┤│小型│108.6│104.8│100.9│96.2 │91.7 │└──────┴─────┴─────┴─────┴─────┴─────┘石油加工及炼焦业单位:%┌──────┬─────┬─────┬─────┬─────┬─────┐│项目│优秀值│良好值│平均值│较低值│较差值│├──────┼─────┼─────┼─────┼─────┼─────┤│全行业│106.4│104.2│101.4│97.8 │92.9 │├──────┼─────┼─────┼─────┼─────┼─────┤│企业规模││││││├──────┼─────┼─────┼─────┼─────┼─────┤│其中:大型│108.4│105.4│102.4│97.4 │91.9 │├──────┼─────┼─────┼─────┼─────┼─────┤│中型│105.4│102.3│98.7 │93.8 │91.0 │├──────┼─────┼─────┼─────┼─────┼─────┤│小型│107.4│104.9│101.1│98.9 │96.2 │└──────┴─────┴─────┴─────┴─────┴─────┘冶金工业单位:%┌──────┬─────┬─────┬─────┬─────┬─────┐│项目│优秀值│良好值│平均值│较低值│较差值│├──────┼─────┼─────┼─────┼─────┼─────┤│全行业│107.4│105.3│103.2│98.9 │94.2 │├──────┼─────┼─────┼─────┼─────┼─────┤│企业规模││││││├──────┼─────┼─────┼─────┼─────┼─────┤│其中:大型│108.3│106.4│104.1│100.1│97.1 │├──────┼─────┼─────┼─────┼─────┼─────┤│中型│106.1│104.4│101.4│98.8 │93.2 │├──────┼─────┼─────┼─────┼─────┼─────┤│小型│106.5│103.9│100.5│98.3 │91.4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单位:%┌──────┬─────┬─────┬─────┬─────┬─────┐│项目│优秀值│良好值│平均值│较低值│较差值│├──────┼─────┼─────┼─────┼─────┼─────┤│全行业│105.8│103.5│101.6│97.4 │92.4 │├──────┼─────┼─────┼─────┼─────┼─────┤│企业规模││││││├──────┼─────┼─────┼─────┼─────┼─────┤│其中:大型│106.9│104.1│101.7│95.2 │87.5 │├──────┼─────┼─────┼─────┼─────┼─────┤│中型│104.9│102.6│100.5│98.8 │94.7 │├──────┼─────┼─────┼─────┼─────┼─────┤│小型│104.4│100.7│99.2 │92.1 │87.3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单位:%┌──────┬─────┬─────┬─────┬─────┬─────┐│项目│优秀值│良好值│平均值│较低值│较差值│├──────┼─────┼─────┼─────┼─────┼─────┤│全行业│107.2│104.1│101.5│98.7 │92.0 │├──────┼─────┼─────┼─────┼─────┼─────┤│企业规模││││││├──────┼─────┼─────┼─────┼─────┼─────┤│其中:大型│108.4│104.5│102.6│99.7 │96.3 │├──────┼─────┼─────┼─────┼─────┼─────┤│中型│108.6│105.2│100.5│96.6 │87.6 │├──────┼─────┼─────┼─────┼─────┼─────┤│小型│105.9│102.4│99.9 │96.1 │93.6 │└──────┴─────┴─────┴─────┴─────┴─────┘黑色金属冶炼业单位:%┌──────┬─────┬─────┬─────┬─────┬─────┐│项目│优秀值│良好值│平均值│较低值│较差值│├──────┼─────┼─────┼─────┼─────┼─────┤│全行业│106.1│104.5│102.7│99.3 │95.7 │├──────┼─────┼─────┼─────┼─────┼─────┤│企业规模││││││├──────┼─────┼─────┼─────┼─────┼─────┤│其中:大型│107.5│105.0│103.5│100.7│98.7 │├──────┼─────┼─────┼─────┼─────┼─────┤│中型│105.4│103.3│101.9│98.5 │90.2 │├──────┼─────┼─────┼─────┼─────┼─────┤│小型│107.6│104.9│102.0│98.4 │87.2 │└──────┴─────┴─────┴─────┴─────┴─────┘有色金属冶炼业单位:%┌──────┬─────┬─────┬─────┬─────┬─────┐│项目│优秀值│良好值│平均值│较低值│较差值│├──────┼─────┼─────┼─────┼─────┼─────┤│全行业│106.9│104.2│101.3│97.2 │93.8 │├──────┼─────┼─────┼─────┼─────┼─────┤│企业规模││││││├──────┼─────┼─────┼─────┼─────┼─────┤│其中:大型│107.4│105.2│102.8│98.3 │94.2 │├──────┼─────┼─────┼─────┼─────┼─────┤│中型│106.4│103.3│100.5│98.2 │93.5 │├──────┼─────┼─────┼─────┼─────┼─────┤│小型│107.1│105.8│101.9│96.5 │89.8 │└──────┴─────┴─────┴─────┴─────┴─────┘建材工业单位:%┌──────┬─────┬─────┬─────┬─────┬─────┐│项目│优秀值│良好值│平均值│较低值│较差值│├──────┼─────┼─────┼─────┼─────┼─────┤│全行业│106.2│103.0│100.4│97.5 │91.7 │├──────┼─────┼─────┼─────┼─────┼─────┤│企业规模││││││├──────┼─────┼─────┼─────┼─────┼─────┤│其中:大型│105.6│103.6│101.0│97.9 │92.4 │├──────┼─────┼─────┼─────┼─────┼─────┤│中型│106.0│103.2│99.9 │95.9 │91.2 │├──────┼─────┼─────┼─────┼─────┼─────┤│小型│107.5│102.0│99.4 │95.3 │91.8 │└──────┴─────┴─────┴─────┴─────┴─────┘建筑用矿石采选业单位:%┌──────┬─────┬─────┬─────┬─────┬─────┐│项目│优秀值│良好值│平均值│较低值│较差值│├──────┼─────┼─────┼─────┼─────┼─────┤│全行业│104.7│102.3│99.7 │96.8 │91.2 │├──────┼─────┼─────┼─────┼─────┼─────┤│企业规模││││││├──────┼─────┼─────┼─────┼─────┼─────┤│其中:大型│103.9│102.3│99.1 │96.0 │92.9 │├──────┼─────┼─────┼─────┼─────┼─────┤│中型│104.6│102.9│100.7│97.6 │94.2 │├──────┼─────┼─────┼─────┼─────┼─────┤│小型│105.3│102.9│99.3 │95.4 │90.5 │└──────┴─────┴─────┴─────┴─────┴─────┘水泥制造业单位:%┌──────┬─────┬─────┬─────┬─────┬─────┐│项目│优秀值│良好值│平均值│较低值│较差值│├──────┼─────┼─────┼─────┼─────┼─────┤│全行业│106.2│104.7│101.8│97.7 │92.7 │├──────┼─────┼─────┼─────┼─────┼─────┤│企业规模││││││├──────┼─────┼─────┼─────┼─────┼─────┤│其中:大型│107.9│105.5│102.4│98.3 │93.6 │├──────┼─────┼─────┼─────┼─────┼─────┤│中型│107.3│105.2│100.7│98.2 │92.8 │├──────┼─────┼─────┼─────┼─────┼─────┤│小型│105.6│103.7│99.1 │97.3 │91.8 │└──────┴─────┴─────┴─────┴─────┴─────┘水泥及石膏制品制造业单位:%┌──────┬─────┬─────┬─────┬─────┬─────┐│项目│优秀值│良好值│平均值│较低值│较差值│├──────┼─────┼─────┼─────┼─────┼─────┤│全行业│105.1│103.3│101.4│98.2 │92.2 │├──────┼─────┼─────┼─────┼─────┼─────┤│企业规模││││││├──────┼─────┼─────┼─────┼─────┼─────┤│其中:大型│106.1│103.4│100.2│99.2 │95.2 │├──────┼─────┼─────┼─────┼─────┼─────┤│中型│107.8│104.5│102.1│99.6 │95.4 │├──────┼─────┼─────┼─────┼─────┼─────┤│小型│104.3│102.9│99.1 │96.5 │91.4 │└──────┴─────┴─────┴─────┴─────┴─────┘砖瓦石材及其他建筑材料制造业单位:%┌──────┬─────┬─────┬─────┬─────┬─────┐│项目│优秀值│良好值│平均值│较低值│较差值│├──────┼─────┼─────┼─────┼─────┼─────┤│全行业│104.1│102.0│100.3│97.9 │89.2 │├──────┼─────┼─────┼─────┼─────┼─────┤│企业规模││││││├──────┼─────┼─────┼─────┼─────┼─────┤│其中:大型│105.2│102.3│101.0│98.9 │90.7 │├──────┼─────┼─────┼─────┼─────┼─────┤│中型│105.3│103.2│100.9│92.3 │88.0 │├──────┼─────┼─────┼─────┼─────┼─────┤│小型│103.7│101.8│99.6 │96.4 │90.2 │└──────┴─────┴─────┴─────┴─────┴─────┘平板玻璃制品业单位:%┌──────┬─────┬─────┬─────┬─────┬─────┐│项目│优秀值│良好值│平均值│较低值│较差值│├──────┼─────┼─────┼─────┼─────┼─────┤│全行业│106.8│104.3│100.1│96.7 │91.4 │├──────┼─────┼─────┼─────┼─────┼─────┤│企业规模││││││├──────┼─────┼─────┼─────┼─────┼─────┤│其中:大型│106.2│103.4│99.7 │92.4 │88.3 │├──────┼─────┼─────┼─────┼─────┼─────┤│中型│106.7│103.4│98.7 │91.5 │87.4 │├──────┼─────┼─────┼─────┼─────┼─────┤│小型│107.2│105.4│102.4│97.2 │93.1 │└──────┴─────┴─────┴─────┴─────┴─────┘结构性金属制品业单位:%┌──────┬─────┬─────┬─────┬─────┬─────┐│项目│优秀值│良好值│平均值│较低值│较差值│├──────┼─────┼─────┼─────┼─────┼─────┤│全行业│104.8│101.9│99.6 │96.1 │93.3 │├──────┼─────┼─────┼─────┼─────┼─────┤│企业规模││││││├──────┼─────┼─────┼─────┼─────┼─────┤│其中:大型│103.9│101.8│99.8 │95.2 │91.4 │├──────┼─────┼─────┼─────┼─────┼─────┤│中型│105.7│102.7│100.4│99.0 │97.6 │├──────┼─────┼─────┼─────┼─────┼─────┤│小型│104.3│102.0│98.7 │92.9 │89.2 │└──────┴─────┴─────┴─────┴─────┴─────┘建筑用金属制品业单位:%┌──────┬─────┬─────┬─────┬─────┬─────┐│项目│优秀值│良好值│平均值│较低值│较差值│├──────┼─────┼─────┼─────┼─────┼─────┤│全行业│105.1│102.7│97.0 │95.4 │89.1 │├──────┼─────┼─────┼─────┼─────┼─────┤│企业规模││││││├──────┼─────┼─────┼─────┼─────┼─────┤│其中:大型││││││├──────┼─────┼─────┼─────┼─────┼─────┤│中型││││││├──────┼─────┼─────┼─────┼─────┼─────┤│小型││││││└──────┴─────┴─────┴─────┴─────┴─────┘化学工业单位:%┌──────┬─────┬─────┬─────┬─────┬─────┐│项目│优秀值│良好值│平均值│较低值│较差值│├──────┼─────┼─────┼─────┼─────┼─────┤│全行业│106.9│104.7│101.8│97.8 │93.6 │├──────┼─────┼─────┼─────┼─────┼─────┤│企业规模││││││├──────┼─────┼─────┼─────┼─────┼─────┤│其中:大型│105.7│103.7│101.0│97.5 │94.5 │├──────┼─────┼─────┼─────┼─────┼─────┤│中型│107.8│103.7│102.0│97.6 │91.7 │├──────┼─────┼─────┼─────┼─────┼─────┤│小型│107.1│103.0│100.2│98.5 │93.7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业单位:%┌──────┬─────┬─────┬─────┬─────┬─────┐│项目│优秀值│良好值│平均值│较低值│较差值│├──────┼─────┼─────┼─────┼─────┼─────┤│全行业│105.6│103.3│98.8 │95.4 │90.1 │├──────┼─────┼─────┼─────┼─────┼─────┤│企业规模││││││├──────┼─────┼─────┼─────┼─────┼─────┤│其中:大型│105.2│103.6│99.4 │95.3 │91.9 │├──────┼─────┼─────┼─────┼─────┼─────┤│中型│105.2│102.6│98.9 │95.7 │91.9 │├──────┼─────┼─────┼─────┼─────┼─────┤│小型│105.8│102.5│98.6 │92.3 │89.7 │└──────┴─────┴─────┴─────┴─────┴─────┘肥料制造业单位:%┌──────┬─────┬─────┬─────┬─────┬─────┐│项目│优秀值│良好值│平均值│较低值│较差值│├──────┼─────┼─────┼─────┼─────┼─────┤│全行业│104.6│102.5│99.5 │96.3 │92.6 │├──────┼─────┼─────┼─────┼─────┼─────┤│企业规模││││││├──────┼─────┼─────┼─────┼─────┼─────┤│其中:大型│106.8│103.3│99.1 │96.9 │93.8 │├──────┼─────┼─────┼─────┼─────┼─────┤│中型│108.2│104.8│101.4│98. 2│93.2 │├──────┼─────┼─────┼─────┼─────┼─────┤│小型│104.6│101.6│98.6 │95.4 │90.2 │└──────┴─────┴─────┴─────┴─────┴─────┘日用和化学产品制造业单位:%┌──────┬─────┬─────┬─────┬─────┬─────┐│项目│优秀值│良好值│平均值│较低值│较差值│├──────┼─────┼─────┼─────┼─────┼─────┤│全行业│108.6│105.3│102.1│96.9 │87.6 │├──────┼─────┼─────┼─────┼─────┼─────┤│企业规模││││││├──────┼─────┼─────┼─────┼─────┼─────┤│其中:大型│107.2│105.7│101.5│98.3 │95.0 │├──────┼─────┼─────┼─────┼─────┼─────┤│中型│109.7│106.7│102.1│94.2 │90.1 │├──────┼─────┼─────┼─────┼─────┼─────┤│小型│105.7│101.4│99.3 │95.9 │86.8 │└──────┴─────┴─────┴─────┴─────┴─────┘化纤制造业单位:%┌──────┬─────┬─────┬─────┬─────┬─────┐│项目│优秀值│良好值│平均值│较低值│较差值│├──────┼─────┼─────┼─────┼─────┼─────┤│全行业│106.9│103.5│99.8 │96.7 │91.2 │├──────┼─────┼─────┼─────┼─────┼─────┤│企业规模││││││├──────┼─────┼─────┼─────┼─────┼─────┤│其中:大型│107.6│103.5│99.7 │96.2 │91.2 │├──────┼─────┼─────┼─────┼─────┼─────┤│中型│105.7│102.3│100.1│97.7 │90.8 │├──────┼─────┼─────┼─────┼─────┼─────┤│小型│105.7│103.5│99.1 │96.3 │92.9 │└──────┴─────┴─────┴─────┴─────┴─────┘橡胶制品业单位:%┌──────┬─────┬─────┬─────┬─────┬─────┐│项目│优秀值│良好值│平均值│较低值│较差值│├──────┼─────┼─────┼─────┼─────┼─────┤│全行业│105.1│102.5│98.6 │94.4 │87.4 │├──────┼─────┼─────┼─────┼─────┼─────┤│企业规模││││││├──────┼─────┼─────┼─────┼─────┼─────┤│其中:大型│105.6│102.9│98.8 │96.6 │88.3 │├──────┼─────┼─────┼─────┼─────┼─────┤│中型│103.4│101.0│96.8 │90.3 │85.8 │├──────┼─────┼─────┼─────┼─────┼─────┤│小型│106.5│103.0│99.0 │96.4 │90.2 │└──────┴─────┴─────┴─────┴─────┴─────┘塑料制品业单位:%┌──────┬─────┬─────┬─────┬──────┬─────┐│项目│优秀值│良好值│平均值│较低值│较差值│├──────┼─────┼─────┼─────┼──────┼─────┤│全行业│108.0│105.3│101.7│97.3 │92.2 │├──────┼─────┼─────┼─────┼──────┼─────┤│企业规模││││││├──────┼─────┼─────┼─────┼──────┼─────┤│其中:大型│107.8│105.7│102.3│99.8 │94.4 │├──────┼─────┼─────┼─────┼──────┼─────┤│中型│107.1│104.5│99.3 │95.9 │91.7 │├──────┼─────┼─────┼─────┼──────┼─────┤│小型│109.7│106.3│100.7│96.8 │92.3 │└──────┴─────┴─────┴─────┴──────┴─────┘农药制造业单位:%┌──────┬─────┬─────┬─────┬──────┬─────┐│项目│优秀值│良好值│平均值│较低值│较差值│├──────┼─────┼─────┼─────┼──────┼─────┤│全行业│104.5│102.7│98.9 │93.4 │88.1 │├──────┼─────┼─────┼─────┼──────┼─────┤│企业规模││││││├──────┼─────┼─────┼─────┼──────┼─────┤│其中:大型│105.4│102.9│99.8 │92.0 │82.1 │├──────┼─────┼─────┼─────┼──────┼─────┤│中型│102.7│100.1│97.3 │94.0 │88.0 │├──────┼─────┼─────┼─────┼──────┼─────┤│小型│105.5│102.0│98.1 │94.9 │89.5 │└──────┴─────┴─────┴─────┴──────┴─────┘森林工业单位:%┌──────┬─────┬─────┬─────┬──────┬─────┐│项目│优秀值│良好值│平均值│较低值│较差值│├──────┼─────┼─────┼─────┼──────┼─────┤│全行业│102.0│100.3│97.2 │93.0 │86.6 │├──────┼─────┼─────┼─────┼──────┼─────┤│企业规模││││││├──────┼─────┼─────┼─────┼──────┼─────┤│其中:大型│103.1│101.5│97.9 │93.9 │85.2 │├──────┼─────┼─────┼─────┼──────┼─────┤│中型│101.7│100.2│96.1 │92.8 │87.7 │├──────┼─────┼─────┼─────┼──────┼─────┤│小型│101.5│100.1│96.9 │93.8 │86.5 │└──────┴─────┴─────┴─────┴──────┴─────┘食品工业单位:%┌──────┬─────┬─────┬─────┬──────┬─────┐│项目│优秀值│良好值│平均值│较低值│较差值│├──────┼─────┼─────┼─────┼──────┼─────┤│全行业│105.5│103.1│100.3│95.8 │88.5 │├──────┼─────┼─────┼─────┼──────┼─────┤│企业规模││││││├──────┼─────┼─────┼─────┼──────┼─────┤│其中:大型│106.1│104.1│100.8│97.2 │93.7 │├──────┼─────┼─────┼─────┼──────┼─────┤│中型│107.8│103.5│100.7│96.8 │89.2 │├──────┼─────┼─────┼─────┼──────┼─────┤│小型│104.6│100.2│97.1 │93.7 │88.3 │└──────┴─────┴─────┴─────┴──────┴─────┘农副食品加工业单位:%┌──────┬─────┬─────┬─────┬──────┬─────┐│项目│优秀值│良好值│平均值│较低值│较差值│├──────┼─────┼─────┼─────┼──────┼─────┤│全行业│105.2│102.8│99.8 │94.8 │87.4 │├──────┼─────┼─────┼─────┼──────┼─────┤│企业规模││││││├──────┼─────┼─────┼─────┼──────┼─────┤│其中:大型│106.7│104.5│102.5│96.1 │92.9 │├──────┼─────┼─────┼─────┼──────┼─────┤│中型│108.2│103.1│101.7│95.5 │89.1 │├──────┼─────┼─────┼─────┼──────┼─────┤│小型│103.2│99.6 │96.1 │92.8 │86.4 │└──────┴─────┴─────┴─────┴──────┴─────┘食品制造业单位:%┌──────┬─────┬─────┬─────┬──────┬─────┐│项目│优秀值│良好值│平均值│较低值│较差值│├──────┼─────┼─────┼─────┼──────┼─────┤│全行业│106.3│104.7│101.3│97.6 │91.8 │├──────┼─────┼─────┼─────┼──────┼─────┤│企业规模││││││├──────┼─────┼─────┼─────┼──────┼─────┤│其中:大型│110.4│107.4│103.4│99.6 │95.7 │├──────┼─────┼─────┼─────┼──────┼─────┤│中型│106.1│103.9│100.8│97.0 │88.9 │├──────┼─────┼─────┼─────┼──────┼─────┤│小型│105.1│103.2│98.6 │94.2 │89.1 │└──────┴─────┴─────┴─────┴──────┴─────┘烟草工业单位:%┌──────┬─────┬─────┬─────┬──────┬─────┐│项目│优秀值│良好值│平均值│较低值│较差值│├──────┼─────┼─────┼─────┼──────┼─────┤│全行业│114.9│110.7│107.4│97.8 │92.1 │├──────┼─────┼─────┼─────┼──────┼─────┤│企业规模││││││├──────┼─────┼─────┼─────┼──────┼─────┤│其中:大型│118.4│112.5│108.7│104.3 │93.8 │├──────┼─────┼─────┼─────┼──────┼─────┤│中型│116.2│110.9│105.5│97.8 │92.5 │├──────┼─────┼─────┼─────┼──────┼─────┤│小型│110.9│107.9│102.3│95.8 │86.4 │└──────┴─────┴─────┴─────┴──────┴─────┘卷烟制造业单位:%┌──────┬─────┬─────┬─────┬─────┬─────┐│项目│优秀值│良好值│平均值│较低值│较差值│├──────┼─────┼─────┼─────┼─────┼─────┤│全行业│117.5│110.7│105.3│98.5 │91.5 │├──────┼─────┼─────┼─────┼─────┼─────┤│企业规模││││││├──────┼─────┼─────┼─────┼─────┼─────┤│其中:大型│119.5│112.9│109.6│105.2│95.0 │├──────┼─────┼─────┼─────┼─────┼─────┤│中型│116.5│111.0│105.5│97.5 │91.4 │├──────┼─────┼─────┼─────┼─────┼─────┤│小型│107.7│102.4│98.8 │95.7 │93.8 │└──────┴─────┴─────┴─────┴─────┴─────┘纺织工业单位:%┌──────┬─────┬─────┬─────┬─────┬─────┐│项目│优秀值│良好值│平均值│较低值│较差值│├──────┼─────┼─────┼─────┼─────┼─────┤│全行业│105.2│103.6│101.1│97.0 │91.4 │├──────┼─────┼─────┼─────┼─────┼─────┤│企业规模││││││├──────┼─────┼─────┼─────┼─────┼─────┤│其中:大型│105.7│104.4│102.2│99.0 │95.4 │├──────┼─────┼─────┼─────┼─────┼─────┤│中型│107.0│103.4│100.9│95.0 │88.2 │├──────┼─────┼─────┼─────┼─────┼─────┤│小型│104.8│103.6│101.8│97.0 │89.5 │└──────┴─────┴─────┴─────┴─────┴─────┘棉化纤纺织业单位:%┌──────┬─────┬─────┬─────┬─────┬─────┐│项目│优秀值│良好值│平均值│较低值│较差值│├──────┼─────┼─────┼─────┼─────┼─────┤│全行业│106.6│103.8│100.8│97.6 │92.0 │├──────┼─────┼─────┼─────┼─────┼─────┤│企业规模││││││├──────┼─────┼─────┼─────┼─────┼─────┤│其中:大型│406.9│103.5│101.3│99.7 │95.1 │├──────┼─────┼─────┼─────┼─────┼─────┤│中型│107.8│103.9│100.0│97.2 │90.0 │├──────┼─────┼─────┼─────┼─────┼─────┤│小型│105.8│103.1│100.0│96.5 │88.5 │└──────┴─────┴─────┴─────┴─────┴─────┘毛纺织业单位:%┌──────┬─────┬─────┬─────┬─────┬─────┐│项目│优秀值│良好值│平均值│较低值│较差值│├──────┼─────┼─────┼─────┼─────┼─────┤│全行业│105.2│102.7│98.1 │93.2 │88.5 │├──────┼─────┼─────┼─────┼─────┼─────┤│企业规模││││││├──────┼─────┼─────┼─────┼─────┼─────┤│其中:大型│102.4│101.5│98.6 │94.6 │87.1 │├──────┼─────┼─────┼─────┼─────┼─────┤│中型│102.7│100.8│93.1 │89.2 │83.1 │├──────┼─────┼─────┼─────┼─────┼─────┤│小型│106.1│104.4│99.4 │95.0 │91.6 │└──────┴─────┴─────┴─────┴─────┴─────┘麻纺织业单位:%┌──────┬─────┬─────┬─────┬─────┬─────┐│项目│优秀值│良好值│平均值│较低值│较差值│├──────┼─────┼─────┼─────┼─────┼─────┤│全行业│104.2│102.9│101.2│94.5 │84.3 │├──────┼─────┼─────┼─────┼─────┼─────┤│企业规模││││││├──────┼─────┼─────┼─────┼─────┼─────┤│其中:大型│107.3│104.9│102.0│95.7 │91.3 │├──────┼─────┼─────┼─────┼─────┼─────┤│中型│108.9│104.2│100.3│97.8 │87.1 │├──────┼─────┼─────┼─────┼─────┼─────┤│小型│103.0│100.8│96.5 │92.8 │81.3 │└──────┴─────┴─────┴─────┴─────┴─────┘丝绢纺织业单位:%┌──────┬─────┬─────┬─────┬─────┬─────┐│项目│优秀值│良好值│平均值│较低值│较差值│├──────┼─────┼─────┼─────┼─────┼─────┤│全行业│105.0│102.3│99.4 │93.3 │84.2 │├──────┼─────┼─────┼─────┼─────┼─────┤│企业规模││││││├──────┼─────┼─────┼─────┼─────┼─────┤│其中:大型│106.9│104.5│102.3│96.9 │90.8 │├──────┼─────┼─────┼─────┼─────┼─────┤│中型│102.1│100.3│95.0 │91.4 │81.3 │├──────┼─────┼─────┼─────┼─────┼─────┤│小型│104.9│102.3│96.8 │91.2 │85.0 │└──────┴─────┴─────┴─────┴─────┴─────┘医药工业单位:%┌──────┬─────┬─────┬─────┬─────┬─────┐│项目│优秀值│良好值│平均值│较低值│较差值│├──────┼─────┼─────┼─────┼─────┼─────┤│全行业│112.8│108.1│105.2│98.4 │90.3 │├──────┼─────┼─────┼─────┼─────┼─────┤│企业规模││││││├──────┼─────┼─────┼─────┼─────┼─────┤│其中:大型│113.9│109.5│106.3│101.3│95.7 │├──────┼─────┼─────┼─────┼─────┼─────┤│中型│112.5│108.4│105.9│101.2│94.3 │├──────┼─────┼─────┼─────┼─────┼─────┤│小型│109.6│107.5│104.2│97.1 │89.5 │└──────┴─────┴─────┴─────┴─────┴─────┘化学药品制造业单位:%┌──────┬─────┬─────┬─────┬─────┬─────┐│项目│优秀值│良好值│平均值│较低值│较差值│├──────┼─────┼─────┼─────┼─────┼─────┤│全行业│110.6│108.0│105.6│101.9│93.7 │├──────┼─────┼─────┼─────┼─────┼─────┤│企业规模││││││├──────┼─────┼─────┼─────┼─────┼─────┤│其中:大型│113.1│110.0│106.6│102.0│98.2 │├──────┼─────┼─────┼─────┼─────┼─────┤│中型│110.1│107.8│105.1│100.4│95.3 │├──────┼─────┼─────┼─────┼─────┼─────┤│小型│109.4│107.8│103.4│95.8 │91.2 │└──────┴─────┴─────┴─────┴─────┴─────┘中药材及中成药加工业单位:%┌──────┬─────┬─────┬─────┬─────┬─────┐│项目│优秀值│良好值│平均值│较低值│较差值│├──────┼─────┼─────┼─────┼─────┼─────┤│全行业│113.1│108.5│104.8│96.4 │84.6 │├──────┼─────┼─────┼─────┼─────┼─────┤│企业规模││││││├──────┼─────┼─────┼─────┼─────┼─────┤│其中:大型│114.5│108.7│105.6│98.8 │87.3 │├──────┼─────┼─────┼─────┼─────┼─────┤│中型│112.8│109.5│104.8│96.8 │85.5 │├──────┼─────┼─────┼─────┼─────┼─────┤│小型│110.4│106.7│102.9│93.7 │83.9 │└──────┴─────┴─────┴─────┴─────┴─────┘机械工业单位:%┌──────┬─────┬─────┬─────┬─────┬─────┐│项目│优秀值│良好值│平均值│较低值│较差值│├──────┼─────┼─────┼─────┼─────┼─────┤│全行业│107.5│105.5│102.1│97.8 │91.2 │├──────┼─────┼─────┼─────┼─────┼─────┤│企业规模││││││├──────┼─────┼─────┼─────┼─────┼─────┤│其中:大型│107.8│105.9│102.0│100.1│92.3 │├──────┼─────┼─────┼─────┼─────┼─────┤│中型│106.6│104.8│100.1│96.7 │89.5 │├──────┼─────┼─────┼─────┼─────┼─────┤│小型│107.9│104.1│100.5│96.6 │92.3 │└──────┴─────┴─────┴─────┴─────┴─────┘金属制品业单位:%┌──────┬─────┬─────┬─────┬─────┬─────┐│项目│优秀值│良好值│平均值│较低值│较差值│├──────┼─────┼─────┼─────┼─────┼─────┤│全行业│108.0│105.6│101.7│96.8 │89.3 │├──────┼─────┼─────┼─────┼─────┼─────┤│企业规模││││││├──────┼─────┼─────┼─────┼─────┼─────┤│其中:大型│109.2│106.0│103.3│100.0│94.5 │├──────┼─────┼─────┼─────┼─────┼─────┤│中型│106.3│104.1│99.2 │93.6 │86.9 │├──────┼─────┼─────┼─────┼─────┼─────┤│小型│107.6│104.1│99.7 │96.5 │90.3 │└──────┴─────┴─────┴─────┴─────┴─────┘金属工具制造业单位:%┌──────┬─────┬─────┬─────┬─────┬─────┐│项目│优秀值│良好值│平均值│较低值│较差值│├──────┼─────┼─────┼─────┼─────┼─────┤│全行业│105.4│103.0│99.8 │97.8 │90.8 │├──────┼─────┼─────┼─────┼─────┼─────┤│企业规模││││││├──────┼─────┼─────┼─────┼─────┼─────┤│其中:大型│104.3│102.0│98.3 │96.0 │88.2 │├──────┼─────┼─────┼─────┼─────┼─────┤│中型│106.0│103.0│98.1 │93.8 │80.7 │├──────┼─────┼─────┼─────┼─────┼─────┤│小型│108.7│102.9│100.5│98.5 │94.1 │└──────┴─────┴─────┴─────┴─────┴─────┘通用设备制造业单位:%┌──────┬─────┬─────┬─────┬─────┬─────┐│项目│优秀值│良好值│平均值│较低值│较差值│├──────┼─────┼─────┼─────┼─────┼─────┤│全行业│106.6│104.7│101.8│96.3 │90.5 │├──────┼─────┼─────┼─────┼─────┼─────┤│企业规模││││││├──────┼─────┼─────┼─────┼─────┼─────┤│其中:大型│106.8│104.8│102.2│99.4 │92.5 │├──────┼─────┼─────┼─────┼─────┼─────┤│中型│106.4│104.3│101.0│97.0 │89.6 │├──────┼─────┼─────┼─────┼─────┼─────┤│小型│106.7│103.2│100.1│95.8 │91.1 │└──────┴─────┴─────┴─────┴─────┴─────┘锅炉及原动机制造业单位:%┌──────┬─────┬─────┬─────┬─────┬─────┐│项目│优秀值│良好值│平均值│较低值│较差值│├──────┼─────┼─────┼─────┼─────┼─────┤│全行业│105.8│103.2│100.8│93.6 │90.5 │├──────┼─────┼─────┼─────┼─────┼─────┤│企业规模││││││├──────┼─────┼─────┼─────┼─────┼─────┤│其中:大型│106.3│103.4│101.0│95.7 │92.5 │├──────┼─────┼─────┼─────┼─────┼─────┤│中型│104.9│102.5│98.8 │92.4 │82.6 │├──────┼─────┼─────┼─────┼─────┼─────┤│小型│104.6│102.1│99.2 │96.9 │87.2 │└──────┴─────┴─────┴─────┴─────┴─────┘金属加工机械制造业单位:%┌──────┬─────┬─────┬─────┬─────┬─────┐│项目│优秀值│良好值│平均值│较低值│较差值│├──────┼─────┼─────┼─────┼─────┼─────┤│全行业│104.2│101.9│99.5 │96.5 │91.2 │├──────┼─────┼─────┼─────┼─────┼─────┤│企业规模││││││├──────┼─────┼─────┼─────┼─────┼─────┤│其中:大型│104.5│102.0│99.8 │97.9 │91.4 │├──────┼─────┼─────┼─────┼─────┼─────┤│中型│103.6│101.5│98.4 │94.4 │89.6 │├──────┼─────┼─────┼─────┼─────┼─────┤│小型│105.1│102.3│99.3 │97.4 │90.9 │└──────┴─────┴─────┴─────┴─────┴─────┘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单位:%┌──────┬─────┬─────┬─────┬─────┬─────┐│项目│优秀值│良好值│平均值│较低值│较差值│├──────┼─────┼─────┼─────┼─────┼─────┤│全行业│108.8│105.9│102.4│99.4 │91.8 │├──────┼─────┼─────┼─────┼─────┼─────┤│企业规模││││││├──────┼─────┼─────┼─────┼─────┼─────┤│其中:大型│109.1│106.8│102.6│100.4│96.2 │├──────┼─────┼─────┼─────┼─────┼─────┤│中型│107.2│105.2│101.9│98.9 │89.4 │├──────┼─────┼─────┼─────┼─────┼─────┤│小型│107.4│105.0│100.4│97.2 │91.7 │└──────┴─────┴─────┴─────┴─────┴─────┘轴承制造业单位:%┌──────┬─────┬─────┬─────┬─────┬─────┐│项目│优秀值│良好值│平均值│较低值│较差值│├──────┼─────┼─────┼─────┼─────┼─────┤│全行业│105.1│102.7│99.1 │94.1 │85.1 │├──────┼─────┼─────┼─────┼─────┼─────┤│企业规模││││││├──────┼─────┼─────┼─────┼─────┼─────┤│其中:大型│104.5│101.9│99.2 │91.8 │83.6 │├──────┼─────┼─────┼─────┼─────┼─────┤│中型│105.2│103.0│97.9 │94.4 │86.8 │├──────┼─────┼─────┼─────┼─────┼─────┤│小型│106.1│103.5│99.0 │93.4 │90.7 │└──────┴─────┴─────┴─────┴─────┴─────┘专用设备制造业单位:%┌──────┬─────┬─────┬─────┬─────┬─────┐│项目│优秀值│良好值│平均值│较低值│较差值│├──────┼─────┼─────┼─────┼─────┼─────┤│全行业│105.6│103.7│100.3│97.1 │89.4 │├──────┼─────┼─────┼─────┼─────┼─────┤│企业规模││││││├──────┼─────┼─────┼─────┼─────┼─────┤│其中:大型│106.3│104.2│101.3│97.9 │91.8 │├──────┼─────┼─────┼─────┼─────┼─────┤│中型│105.8│103.7│99.8 │96.7 │89.1 │├──────┼─────┼─────┼─────┼─────┼─────┤│小型│105.5│103.3│100.1│98.1 │91.4 │└──────┴─────┴─────┴─────┴─────┴─────┘冶金矿山建筑设备制造单位:%┌──────┬─────┬─────┬─────┬─────┬─────┐│项目│优秀值│良好值│平均值│较低值│较差值│├──────┼─────┼─────┼─────┼─────┼─────┤│全行业│104.5│102.2│100.0│96.2 │89.6 │├──────┼─────┼─────┼─────┼─────┼─────┤│企业规模││││││├──────┼─────┼─────┼─────┼─────┼─────┤│其中:大型│102.7│101.1│99.6 │95.6 │88.1 │├──────┼─────┼─────┼─────┼─────┼─────┤│中型│108.4│103.4│100.2│96.1 │85.2 │├──────┼─────┼─────┼─────┼─────┼─────┤│小型│105.3│103.2│99.4 │97.0 │89.7 │└──────┴─────┴─────┴─────┴─────┴─────┘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设备制造业单位:%┌──────┬─────┬─────┬─────┬─────┬─────┐│项目│优秀值│良好值│平均值│较低值│较差值│├──────┼─────┼─────┼─────┼─────┼─────┤│全行业│106.0│103.8│99.2 │93.8 │88.1 │├──────┼─────┼─────┼─────┼─────┼─────┤│企业规模││││││├──────┼─────┼─────┼─────┼─────┼─────┤│其中:大型│107.0│104.8│99.4 │93.5 │84.0 │├──────┼─────┼─────┼─────┼─────┼─────┤│中型│105.0│103.1│99.1 │96.6 │89.3 │├──────┼─────┼─────┼─────┼─────┼─────┤│小型│108.2│103.6│98.3 │93.2 │88.0 │└──────┴─────┴─────┴─────┴─────┴─────┘轻纺设备制造业单位:%┌──────┬─────┬─────┬─────┬─────┬─────┐│项目│优秀值│良好值│平均值│较低值│较差值│├──────┼─────┼─────┼─────┼─────┼─────┤│全行业│106.4│103.1│100.7│96.0 │90.2 │├──────┼─────┼─────┼─────┼─────┼─────┤│企业规模││││││├──────┼─────┼─────┼─────┼─────┼─────┤│其中:大型│107.2│103.7│101.4│99.6 │92.3 │├──────┼─────┼─────┼─────┼─────┼─────┤│中型│105.0│101.5│99.2 │96.9 │88.1 │├──────┼─────┼─────┼─────┼─────┼─────┤│小型│108.5│101.2│98.6 │92.5 │82.3 │└──────┴─────┴─────┴─────┴─────┴─────┘农林牧渔水利业机械制造业单位:%┌──────┬─────┬─────┬─────┬─────┬─────┐│项目│优秀值│良好值│平均值│较低值│较差值│├──────┼─────┼─────┼─────┼─────┼─────┤│全行业│104.9│102.7│100.3│92.6 │84.2 │├──────┼─────┼─────┼─────┼─────┼─────┤│企业规模││││││├──────┼─────┼─────┼─────┼─────┼─────┤│其中:大型│105.4│103.0│100.7│95.2 │85.4 │├──────┼─────┼─────┼─────┼─────┼─────┤│中型│104.3│102.9│96.7 │90.6 │81.5 │├──────┼─────┼─────┼─────┼─────┼─────┤│小型│103.3│101.2│97.9 │93.0 │86.3 │└──────┴─────┴─────┴─────┴─────┴─────┘医疗仪器设备制造业单位:%┌──────┬─────┬─────┬─────┬─────┬─────┐│项目│优秀值│良好值│平均值│较低值│较差值│├──────┼─────┼─────┼─────┼─────┼─────┤│全行业│111.1│106.6│103.3│98.3 │93.3 │├──────┼─────┼─────┼─────┼─────┼─────┤│企业规模││││││├──────┼─────┼─────┼─────┼─────┼─────┤│其中:大型│115.2│110.2│107.0│101.1│96.8 │├──────┼─────┼─────┼─────┼─────┼─────┤│中型│108.9│106.1│103.7│96.9 │93.2 │├──────┼─────┼─────┼─────┼─────┼─────┤│小型│107.6│102.6│101.3│95.9 │85.2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单位:%┌──────┬─────┬─────┬─────┬─────┬─────┐│项目│优秀值│良好值│平均值│较低值│较差值│├──────┼─────┼─────┼─────┼─────┼─────┤│全行业│109.6│107.6│104.7│98.9 │92.8 │├──────┼─────┼─────┼─────┼─────┼─────┤│企业规模││││││├──────┼─────┼─────┼─────┼─────┼─────。
财政部关于下发《2002年度会计报表(保险类)》的通知-财统[2002]27号
财政部关于下发《2002年度会计报表(保险类)》的通知正文:---------------------------------------------------------------------------------------------------------------------------------------------------- 财政部关于下发《2002年度会计报表(保险类)》的通知(2002年10月16日财统[2002]27号)为做好2002年度保险公司的会计决算工作,及时掌握全国保险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基础情况,为国家宏观经济决策服务,我们在2001年度保险类会计报表的基础上,结合有关部门新近出台的相关政策办法,对有关报表内容做了进一步的调整和规范,并设计制定了《2002年度会计报表〔保险类〕》,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并按时上报。
现将与报表编报工作有关的事项通知如下:一、本套报表为保险公司向财政部门报送的年终会计决算报告格式,适用于所有经保险监督管理部门颁发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成立的国有独资、股份制及中外合资等性质的保险公司、担保公司。
二、本套报表填报基本单位为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核算的保险公司、担保公司。
其中:实行一级法人体制的保险公司按公司所辖汇总数填报本套报表,并以省级(或二级)分公司为单位分户录入“省级(或二级)分公司主要指标表”及报表封面信息。
三、对于填报2002年度会计报表的保险公司所附属的从事非保险业务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应分别编制、汇总和上报企业类、建设单位类等类型报表。
四、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集团型保险公司,还应按母公司的报表类型编制、上报保险类合并会计报表。
五、有境外机构或分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将境外机构或分公司的数据并入总公司会计报表范围内,并以境外机构或分公司为单位分户录入“省级(或二级)分公司主要指标表”和报表封面信息。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计算公式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计算公式
其中,期末国有资本总额是指其中一时期结束时的国有资本总额,期
初国有资本总额是指相对应的开始时的国有资本总额。
国有资本的增值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决定:
1.持有资产的增值:国有资本可以通过持有资产实现价值的增长,这
些资产可以是企业的股票、债券、土地、房产等。
资产的增值取决于市场
的供求关系、经济环境和政策等因素。
2.资本收益:国有资本还可以通过投资获得投资收益,比如利息、股息、租金、特许权费用等。
收益率取决于投资的利润率、资金成本、市场
风险和投资策略等因素。
3.企业经营收益:国有资本还可以通过企业的经营活动获得经营收益,如企业的销售收入、利润、经营现金流等。
企业的经营收益取决于市场需求、竞争状况、经营管理和技术创新等因素。
4.其他因素:国有资本的增值还受到宏观经济政策、税收政策、货币
政策、产业政策等因素的影响。
通过计算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可以评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情况,
为国有资本的管理和使用提供参考依据。
比较不同时期或不同国家的国有
资本保值增值率,还可以评价国家经济发展的效果和国家资产管理的水平。
需要注意的是,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仅考虑了资本的增值情况,而没
有考虑到通胀因素。
在计算国有资本的实际增值率时,还需要考虑通货膨
胀率,并进行相应的调整。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考核确认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考核确认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01.03.12•【文号】财办统[2001]4号•【施行日期】2001.03.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考核确认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2001年3月12日财办统〔200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上海市、深圳市、青岛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办公室),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各总公司、集团公司:近日,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又联合发出了《关于做好国有资本保值结果计算与确认工作的通知》(财统字〔2001〕2号),对2001年全国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考核确认工作进行了部署。
为便于各地区、各部门(企业集团)按照三部委《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考核确认工作,现就有关具体问题补充通知如下:一、关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考核工作表(一)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考核确认工作中的基础数据,由计算机从被考核企业的2000年度汇总会计报表中自动提取,作为“上报数”,生成“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表”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计算表”,随年度会计报表一并上报,企业不再另行填报。
表中的“核定数”和“确认数”由考核部门对企业上报数进行审核确认后填写。
在考核确认过程中,被考核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表”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计算表”的“上报数”与汇总会计报表数据不一致的,需由企业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另行上报,并附上说明材料。
(二)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考核的确认结果,根据考核部门核定的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与行业标准值对照后得出,包括完成情况和所处行业水平两部分内容。
1、完成情况分3种类型,根据核定的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实际值确定,大于100%为增值,等于100%为保值,小于100%为减值。
2、所处行业水平分5种情况,将核定的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实际值与行业标准值进行比较后,大于等于优秀值的为优秀水平,同理可判断出良好水平、平均水平和较低水平,低于较低值以下的为较差水平。
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规则-财统字[1999]2号
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规则正文:---------------------------------------------------------------------------------------------------------------------------------------------------- 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规则(财政部、国家经贸委、人事部、国家计委1999年6月1日以财统字[1999]2号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加强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完善国有资本金监管制度,科学解析和真实反映企业资产运营效果和财务效益状况,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简称企业效绩评介,下同)是指运用科学、规范的评价方法,对企业一定经营期间的资产运营、财务效益等经营成果,进行定量及定性对比分析。
作出真实、客观、公正的综合评判。
第三条建立和推行企业效绩评价制度,科学评判企业经营成果,有助于正确引导企业经营行为,帮助企业寻找经营差距及产生原因,促进企业加强基础管理和提高经营效益,同时为各级政府对国有企业实施间接管理、加强宏观调控、制定经济政策和考核企业经营者业务提供参考依据。
第四条企业效绩评价工作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公正性和真实性”原则,其评价基础数据主要依据被评价企业评价年度的会计决算及财务报告资料。
第五条企业效绩评价指标体系按照“内容全面、突出重点、客观公正、操作简便、适用性广”的基本思路制定,以资本运营效益为核心,采用多层次指标体系和采取多因素逐项修正的方法,运用系统论、运筹学和数理统计的基本原理,实行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
第二章评价组织和对象第六条按照实施主体划分,企业效绩评价分为政府评价行为和社会评价行为。
(一)政府评价行为是指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资产管理和财务分析需要、企业监管需要、人事任免考核或奖惩需要等,分别或联合组织的企业效绩评价。
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暂行办法_
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暂行办法【发布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文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9号【发布日期】2004-08-25【生效日期】2004-08-30【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文件来源】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9号)现公布《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暂行办法》,自2004年8月30日起施行。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李荣融二OO四年八月二十五日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真实反映企业国有资本运营状况,规范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工作,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务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区的市、自治州级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国有资本,是指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投资和投资所形成的权益,以及依法认定为国家所有的其他权益。
对于国有独资企业,其国有资本是指该企业的所有者权益,以及依法认定为国家所有的其他权益;对于国有控股及参股企业,其国有资本是指该企业所有者权益中国家应当享有的份额。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是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据经审计的企业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在全面分析评判影响经营期内国有资本增减变动因素的基础上,对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进行核实确认的工作。
第五条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中央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核实确认工作。
各地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监管职责范围内的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核实确认工作。
第六条企业应当在如实编制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基础上,认真分析和核实经营期内国有资本增减变化的各项主客观因素,真实、客观地反映国有资本运营结果,促进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经营目标,并为企业财务监管与绩效评价、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企业工效挂钩核定等出资人监管工作提供基础依据。
企业效绩评价指标简要解释
企业效绩评价指标简要解释根据《企业效绩评价操作细则》的规定,企业效绩评价指标体系由基本指标、修正指标、评议指标三层次共28项指标构成。
现将各项指标的内涵解释如下:一、基本指标基本指标是评价企业效绩的要紧计量指标,是整个评价指标体系的核心。
基本指标由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周转率、资产负债率、资本积存率等8项计量指标构成。
(一)净资产收益率1.基本概念净资产收益率是指企业一定时期内的净利润同平均净资产的比率。
净资产收益率充分表达了投资者投入企业的自有资本获取净收益的能力,突出反映了投资与报酬的关系,是评价企业资本经营效益的核心指标。
2.计算公式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100%3.内容解释(1)净利润是指企业未作任何分配前的税后利润,受各类政策等其他人为因素影响较少,能够比较客观、综合地反映企业的经济效益,准确表达投资者投入资本的获利能力。
数据取值于企业年度会计报表(下同)的《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2)平均净资产是企业年初所有者权益同年末所有者权益的平均数,平均净资产=(所有者权益年初数+所有者权益年末数)/2.净资产包含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与未分配利润。
数据取值于《资产负债表》。
4.指标说明(1)净资产收益率是评价企业自有资本及其积存获取报酬水平的最具综合性与代表性的指标,充分反映了企业资本运营的综合效益。
该指标通用性强,习惯范围广,不受行业局限,是国际上企业综合评价中使用率非常高的一个指标。
(2)通过对该指标的综合对比分析,能够看出企业获利能力在同行业中所处的地位,与与同类企业的差异水平。
(3)通常认为,企业净资产收益率越高,企业自有资本获取收益的能力越强,运营效益越好,对企业投资人、债权人的利益保证程度越高。
(二)总资产报酬率1.基本概念总资产报酬率是指企业一定时期内获得的报酬总额与平均资产总额的比率。
总资产报酬率表示企业包含净资产与负债在内的全部资产的总体获利能力,是评价企业资产运营效益的重要指标。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体系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体系【原创版】目录一、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的概念和意义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的计算公式三、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的影响因素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的作用和意义五、提高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的措施正文一、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的概念和意义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是指在一定时期内,扣除客观因素影响后的期末国有资本与期初国有资本的比值,它反映了国有资本在经营过程中是否实现了增值。
这个指标是根据资本保全原则设计的,旨在保护所有者权益,及时发现所有者权益减少的现象。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的概念来源于企业会计领域,但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的计算公式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的计算公式为:(扣除客观因素影响后的期末国有资本 / 期初国有资本)x 100%。
公式中的“扣除客观因素影响后的期末国有资本”是指在扣除客观因素(如物价变动、汇率波动等)影响后,国有资本的实际增值额。
三、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的影响因素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受多种因素影响,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企业经营效益:企业的盈利能力、成本控制水平等直接影响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情况。
2.宏观经济环境: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如经济增长、通货膨胀、利率水平等,都会影响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率。
3.行业竞争状况:不同行业的竞争程度和市场前景会对国有企业的经营效益产生不同程度影响,从而影响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
4.企业治理结构:企业治理结构的完善程度和管理层质量直接影响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情况。
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的作用和意义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反映国有企业资本运营效益与安全状况: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能够反映国有企业资本的保全和增值情况,为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国有企业经营状况的重要依据。
2.保护所有者权益: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充分体现了对所有者权益的保护,能够及时、有效地发现所有者权益减少的现象。
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
× 国家资本 实收资本
28
国有资本 保值增值率
=
其中: (1)年初国家所有者权益,为企业账面年初国家所有者权益; (2)年末国家所有者权益,为企业账面年末国家所有者权益扣 除考核期内因客观因素影响净增加的国家所有者权益后的数额; (3)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实际值达到100%,为国有资本保值; (4)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实际值超过100%,为国有资本增值; (5)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实际值不足100%,为国有资本减值;
思考:这两类企业在资产评估中有何特点?
6
按 企 业 产 经 营 活 动 性 质 划 分
金融性国有 企业资产
各商业银行 保险公司
非金融性国 有企业资产
物质生产领域 内的国有资产
思考:这两类企业在资产评估中有何特点?
7
按 国 家 投 资 的 方 式 划 分
国家直接投资形成 的经营性国有资产
指实行企业化 管理的事业单 位,利用其留 利等用于投资 形成的经营性 国有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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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资产比率着重从企业不能正常循环周转以 谋取收益的资产角度反映了企业资产的质量,揭示 了企业在资产管理使用上存在的问题,用以对企业 资产的营运状况进行补充修正。该指标在用于评价 工作的同时,也有利于企业发现自身不足,促进企 业改善管理,提高资产利用效率。 一般情况下,该指标越高,表明企业沉淀下来、 不能正常参加经营运转的资金越多,资金利用率越 差。该指标数值越小越好,0是最优水平。
15
三、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投资管理
经营性国有资产的增量管理,又称投资管理, 是指为形成和维护经营性国有资产而对国家资 本金投入的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财政预算投资资金的管理 (二)经营性国有资产投资立项管理 (三)经营性国有资产投资实施管理 (四)经营性国有资产投资效果考核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是指企业经营期内扣除客观增减因素后的期末国有资本与期初国有资本的比率。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分为年度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和任期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
目录1计算公式2影响事项1计算公式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的计算公式如下: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扣除客观因素影响后的期末国有资本/期初国有资本*100%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分为以下三种情况:(一)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大于100%,国有资本实现增值;(二)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等于100%,国有资本为保值;(三)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小于100%,国有资本为减值。
2影响事项一、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出具审计报告的不同类型对计算结果的影响确认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是以已审计的企业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为基础的。
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类型分为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拒绝表示意见4种。
对于以上4种类型的审计报告,《确认办法》规定,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企业,其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水平被定为“较差”,但对于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对该保留意见是否调整以及调整的具体数额是多少,将直接对计算结果造成影响,如某企业经营期内对外投资按成本法计算了投资收益,但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应按权益法计算,该事项对该期间的资产和损益均产生了影响,因此会计师事务所对该企业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在确认该企业的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水平时,是直接按已审计的会计报表进行确认,还是按对审计报告中经过调整后的保留意见进行确认,结果会不同。
特别是在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中因企业历史原因,造成对许多问题无法得出确切数值,但又必须对其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这时,就难以对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进行确认。
二、期初数的确认对计算结果的影响期初数的确认也会对计算结果产生影响。
企业对期初国有资本数额进行调整,主要包括:对企业年度财务决算事项进行追溯调整;对经营期内子公司划转口径进行调整;对企业财务决算合并范围变化口径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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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无偿划入增加的国有资本;
3、按国家规定进行资产重估(评估)增加的国有资本;
4、按国家规定进行清产核资增加的国有资本;
5、住房周转金转入增加的国有资本;
6、接受捐赠增加的国有资本;
7、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债权转股权”增加的国有资本;
企业的会计报表必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加仲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各级财政(国资)部门负责对本级政府所监管企业的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确认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并建立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档案。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标准值由财政部根据全国国有资本总体运行状况,依据全国国有企业年度会计信息,按行业和规模等分类统一测算确定。
财政部应于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公布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标准值,具体分为忧秀值、较好值、平均值、平均值、较低值和较差值五个档次,并同时颁布分析指标的参考标准。
第一条 为加强国有资本监督管理,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提高国有资本营运效益,规范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考核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计算与确认,是指国有资本的出资入或政府有关部门根据企业年度会计报表资料,依法对列入考核范围的国家投资企业在一定经营期间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本增值、保值或减值结果进行核实确认,并运用规定的方法分析判断国有资本运营效果及其所处行业水平,为实施企业考核工作提供准确的依据。
第十九条 被列入考核范围的企业,应在考核年度终了后三个月之内,根据年度会计报表资料,将本年度《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计算表》、《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表》及说明材料,连同企业会计决算报告一并报送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计算与确认部门和机构。
第二十条 负责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计算与确认的部门和机构,在收到被考核企业上报的材料后;应对以下内容进行详细审核,并根据确认结果和情况分析,出具明确的确认意见或确认文书。
第二十一条 各级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计算与确认部门和机构应将确认意见提交本级政府和有关考核部门,作为进行经济决策、制定年薪制、持股制、工资分配等收入分配制度和对经营者进行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被考核企业应对上报的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考核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二)对未列入考核范围的企业,由财政(国资)部门利用企业年度会计报表生成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基础资料,据此进行保值增值完成情况的汇总分析,不再逐户进行计算与确认。
(三)各级政府直接投资的企业(简称一级企业”,下同)自行组织其所投资的下属企业悄称“二级企业”,下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的计算与确认,其计算与确认工作情况应报同级财政(国资)、经贸部门和各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国有企业监管机构备案。
第八条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的分析指标为资本积累率、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报酬率和不良资产比率。分析指标主要对企业资本运营水平和质量,以及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实际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和验证。其中:
资本积累率=(本年所有者权益增长额/年初所有者权益)×100%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100%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国有资本,是指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投资和投资所形成的收益,以及依法认定的国家所有者权益。对于国有独资企业或公司,其国有资本等于该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对于拥有国家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具有多元投资主体的企业,国有资本是企业所有者权益中国家应享有的份额。
第四条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考核的对象为各级人民政府投资设立的各类国有企业,包括: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和未进行公司制改造的国有企业。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计算与确认办法(财统字[2000]2号).txt世上最珍贵的不是永远得不到或已经得到的,而是你已经得到并且随时都有可能失去的东西!爱情是灯,友情是影子。灯灭时,你会发现周围都是影子。朋友,是在最后可以给你力量的人。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计算与确认办法(财统字[2000]2号)
第一章 总则
第十三条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实际值以100%为基本衡量尺度,并对照行业标准情进行比较、分析,产生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确认结果。
(一)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实际值达到100%为保值,超过100%为增值,不足100%为减值。
(二)将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实际值与同行业标准值进行对比,判断其在行业中所处的水平。
第二章 考核指标
第六条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主要通过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指标反映,同时设置有关分析指标。
第七条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反映了企业国有资本的运营效益与安全状况,其计算公式为: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年末国家所有者权益/年初国家所有者权益)×100%
第四章 确认程序和结果运用
第十七条 按照国有资产国家所有、分级监管的原则,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的计算与确认工作,具体由各级财政(国资)部门会同经贸部门或由各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国有企业监管机构分级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的计算与确认,一般以一个会计年度为计算期间,并以企业年度汇总会计报表为计算依据。
第二十七条 对国有参股企业和一级企业对下属二级企业的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的计算与确认,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八条 各地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 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总资产报酬率=[(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平均资产总额]×100%
不良资产比率=(年末不良资产总额/年末资产总额)×100%
第九条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完成值的确定,需剔除考核期内客观及非正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经营因素(包括增值因素和减值因素)对企业年来国家所有者权益的影响。其中:
(一)增值因素为:
第十六条 对于亏损企业中的减亏或增亏企业,除计算和确认实际保值增值率外,还应计算其减亏或增亏幅度;
减亏幅度=(上年亏损总额-当年亏损总额)/上年亏损总额×100%
增亏幅度=(当年亏损总额-上年亏损总额)/上年亏损总额×100%
对由盈转亏和由亏变盈企业,按照上述办法计算和确认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并在确认意见和确认文书中作说明。
第十一条 为反映物价变动和资金成本等因素的影响,财政部将根据国家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国民经济管理要求,在必要的年份会同有关部门颁布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考核调整系数。
第十一条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计算与确认,采用直接确认与备案管理相结合的方式。
(一)被列入保值增值考核范围的企业,由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计算与确认部门和机构逐户进行计算与确认,并出具确认意见。
(三)在国家颁布考核年度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考核调整系数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实际值应作相应调整。
第十四条 负责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计算与确认的部门和机构在取得实际结果后,可以运用分析指标对照其参考标准做深入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出具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确认文书。
第十五条 对于承担政府指令性计划或完成政府有关重点工作的特殊企业,负责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计算与确认的部门和初构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确认结果作出必要调整,但应将调整原因及相关情况在确认意见或确认文书中详细说明。如果不能调整数字,也应在确认意见和确认文书中作说明。
第五条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考核的重点为各级人民政府直接监管的国有独资或控股的大中型骨干企业。凡实行经营者年薪制、风险抵押、持股试点和工效挂钩等将考核结果与收入分配制度挂钩的企业,均应纳入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重点考核范围,其具体范围由各级人民政府确定,或者由各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国有资本出资人会同有关部门协商确定。
8、中央和地方政府确定的其他客观因素增加的国有资本。
(二)减值因素为:
1、经专项批准核减的国有资本;
2、政府无偿划出或分立核减的国有资本;
3、按国家规定进行资产重估(评估)核减的国有资本;
4、按国家规定进行清产核资核减的国有资本;
5、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而核减的国有资本;
第二十五条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计算与确认工作结束后,各级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计算与确认部门和机构须向本级政府报送年度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情况报告,并抄送财政、经贸、劳动保障、组织人事等部门和国有企业监管机构。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颁布前各部门制定的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规定,凡与本办法有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一)审核企业各项基础财务指标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审核各项客观因素和非正常经营因素的扣除是否符合规定;
(三)根据企业的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的实际值,对照标准值,判断企业的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水平。
第二十一条 对已经实施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的企业,可以以评价工作中确认的资本保值增值率为依据,进行保值、增值和减值分析判断,不再另行计算与确认。
6、中央和地方政府确定的其他客观因素减少的国有资本。
第三章 标准值与确认方法
第十条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标准值是衡量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实现程度及完成情况的考核依据,应通过各企业的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实际植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标准值的对比,客观、公正、真实地判断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实现程度和所处行业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