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糠收购合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木糠、废木料收购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在2013年8月9日就新一个的刨花、木糠和废木料进行投标,达成了收购承包合作合同,双方在合作期内互相严格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期限及要求:甲方将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
止,全厂的刨花、木糠和废木料承包给乙方收购,甲方必须在承包期内不能将废木料转售他人或零售,否则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甲方须按每月(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实际终止日时间)一万元赔偿乙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乙方串通送礼、拉拢相关人员违反合同条款,甲方将处罚乙方1万元/次,并保留终止合同权利。
二、付款方式:乙方付给甲方的一年承包款为人民币拾陆万元正,小
写(160000元)。2013年8月12日签定合同时乙方必须在当天向甲方交付首次合同金额3万元,余款交付方式如下:
1、2013年8月31日前交付6万元正,若过期拒付,甲方有权
没收乙方已付的3万元,并终止合同。
2、2013年9月30日前交付3万元正,若过期拒付,甲方有权
没收乙方已付的9万元,并终止合同。
3、2013年10月31日前交付2万元正,若过期拒付,甲方有权
没收乙方已付的12万元,并终止合同。
4、2013年11月30日前交付2万元正,若过期拒付,甲方有权
没收乙方已付的14万元,并终止合同。
三、在承包期内,甲方只提供指定场地堆放,乙方自行负责装袋、装
车、搬运,达到一定的数量时,必须按时清理运走,不能影响甲方的生产和安全。乙方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厂纪厂规(严禁在车间吸烟,否则每次罚款500元),在收取废木料的过程所有安全责任乙方自负,并接受甲方监管。
四、甲方每天生产出来刨花、木糠、废木料,乙方当天必须清理干净,
并搬运到指定位置,并组织运走。车辆不得进入车间,装车必须在车间外进行。所有的粉尘收集仓外的管道面、仓顶面、周边的木糠,在保证安全,不能损坏设备的情况下每月清理一次。如有违反每次视情节处罚乙方500-1000元。
五、实木原材料废料收购标准:
方料200mm以下;修边机:400mm×25mm×25mm以下;违反本条规定的,每次处罚5000元。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定合同日起即时生效,
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