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2021)
合资经营企业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区别 一、概念方面: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简称合营企业)是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 与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按照中国的法律,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 国境内设立的,以合资方式组成的有限责任公司。它属于股权式合营企业,由中 外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按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批准登记而设立的合营企业是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的管辖 和保护。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简称合作企业)是外国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与中 国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按照《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经中国政府批准,在 中国境内设立的,依照共同签订的合作经营合同,规定合作各方权利和义务的经 济组织。 合作经营的中国合作者可提供土地、自然资源、劳动力和劳动服务或现有可 利用的房屋、设备、设施等;外国合作者可提供资金或技术、主要设备、材料等。 合资企业与合作企业的主要区别在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股权式企业,中外合 作经营企业是契约式企业,它们的投资方式,分配方式,回收投资方式、清算方 式、合作方式、风险方式不同法。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中外合营者对企业都有 投资,并以同一货币计算投资、按投资比例分配利润、承担风险和进行清算,中 外合资经营企业在合营期间不得提取折旧费还本付息法。商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 中外合营者对企业都有投资,但可以将各自的投资不作价,以提供条件与对方合 作经营,不计算投资比例,不按投资比例分配、承担风险和进行清算法。商分配、 责任、风险、清算方式均由中外投资者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商定法。
Joint venture contract content mainly includes (1)The parties to the joint venture(合营各方) (2)Establishment of a joint venture company(成立合资 经营公司) (3)Purpose, scope and scale of production and operation (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4)The total amount of investment and registered capital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5)The responsibility of the parties(合营各方的责任) (6)Technology transfer(技术转让) (7) board of directors(董事会) (8)management mechanism(经营管理机构) (9) Purchase of equipment (设备购买)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2021年)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2021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1.10.20•【字号】•【施行日期】2021.10.20•【效力等级】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规定正文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1986年10月7日广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拟订 1987年1月22日广东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1994年5月20日广州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并经1994年11月17日广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2年12月13日广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并经2003年4月2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的《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9年11月20日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并经2020年7月29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的《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等三十二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21年5月27日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通过并经2021年9月29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批准的《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清理广州市地方性法规中与民法典不一致条款的决定》第四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广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简称开发区)经国务院批准,在广州市设立。
开发区是在广州市人民政府领导下实行国家优惠政策、进行经济技术开发的区域。
第三条开发区设立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代表广州市人民政府,行使市一级管理权限,对开发区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协调开发区内中央、省属单位有关开发区的工作。
中外合资经营公司章程2024年
中外合资经营公司章程2024年合同目录第一章:总则1.1 公司名称与性质1.2 公司宗旨与经营范围1.3 公司法律地位第二章:投资各方2.1 甲方信息2.2 乙方信息2.3 投资方权利与义务第三章:注册资本与投资方式3.1 注册资本3.2 投资方式3.3 投资额的转让第四章:组织机构4.1 股东会4.2 董事会4.3 监事会第五章:经营管理5.1 总经理职责5.2 管理层设置5.3 经营计划与决策第六章:财务管理与利润分配6.1 财务制度6.2 利润分配原则6.3 亏损处理第七章:合资期限、解散与清算7.1 合资期限7.2 解散条件7.3 清算程序第八章:违约责任8.1 违约情形8.2 违约处理8.3 赔偿范围第九章:争议解决9.1 争议解决方式9.2 争议解决程序9.3 适用法律第十章:章程的修改与变更10.1 修改条件10.2 修改程序10.3 变更登记第十一章:附加条款11.1 特殊约定11.2 补充协议11.3 其他事项第十二章:签字盖章12.1 甲方签字盖章12.2 乙方签字盖章12.3 签订时间12.4 签订地点合同编号_______第一章:总则1.1 公司名称与性质公司注册全称为______,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1.2 公司宗旨与经营范围公司旨在______,经营范围涵盖______。
1.3 公司法律地位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
第二章:投资各方2.1 甲方信息甲方为______,注册于______,法定代表人为______。
2.2 乙方信息乙方为______,注册于______,法定代表人为______。
2.3 投资方权利与义务投资方根据出资比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2.3.1 权利详情具体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利润分配、决策参与等。
2.3.2 义务详情具体义务包括按时出资、遵守公司章程等。
第三章:注册资本与投资方式3.1 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或外币)______元。
中外合资公司章程范本(设董事会、监事会)
有限公司章程(本示范文本于设董事会、监事会的中外合资(含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有限公司,仅供参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中国公司、中国公司与国、国、…… ..于年月日在中国签订建立合资经营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合营公司)合同。
为规范合营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指导合营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活动,制订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合营公司名称:第二条合营公司住所:第三条合营公司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为有限责任公司。
合营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合营各方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营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合营公司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
合营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章合营公司宗旨、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第五条合营公司宗旨:第六条合营公司经营范围:第七条合营公司的营业期限为年,自《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期限届满,如合营各方一致允许延长合营期限,经董事会作出决议,应在合营期满前六个月向原审批机构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能延长,并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第三章合营公司股东第八条合营公司股东名录:1、名称(或者姓名): (简称:甲方)注册国家: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国籍:2、名称(或者姓名): (简称:乙方)注册国家: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国籍:3、…………第四章合营公司投资总额、注册资本第九条合营公司投资总额:万元。
币种为。
第十条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万元。
币种为。
(注:币种须与第九条的币种相同)其中:1、甲方:认缴出资额为万元,占注册资本百分之其中:货币万元实物 (作价) 万元土地使用权 (作价)万元知识产权 (作价) 万元其他财产权利(作价) 万元2、乙方:认缴出资额为万元,占注册资本百分之其中:货币万元实物 (作价) 万元土地使用权(作价) 万元知识产权 (作价) 万元其他财产权利(作价) 万元3、…………第十一条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六个月内一次性全部缴付。
中外合资经营有限公司章程(股东会)
中外合资经营开平有限公司章程(股东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中国的有限公司(下称甲方)与国公司(下称乙方)于年月日在开平市签订了合资经营开平-----有限公司合同书的基础上,并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的责任以各自对注册资本的出资为限。
第四条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
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二章股东姓名和住所第五条股东名称:甲方:住所(址):广东省开平市联系电话:(0705)代表人:,(国籍:中国)公司注册号:。
乙方:住所(址):联系电话:代表人:,(国籍:)公司注册号:。
第三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六条公司名称:开平有限公司(英文名称:)。
第七条公司住所:;第四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八条公司宗旨为:使用先进技术,生产和销售产品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并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
第九条公司经营范围为:。
生产规模为:年产(数量),年产值万元。
第十条公司向国内、国外市场销售其产品。
销售价格由企业根据市场变化不定期予以确定,国内、国外销售比例和数量: %外销, %内销。
第五章投资总额、注册资本第十一条:公司投资总额为万美元,注册资本为万美元。
甲方认缴出资额为万美元,占注册资本 %;乙方认缴出资额为万美元,占注册资本 %。
第六章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第十二条:甲、乙方以下列方式出资:甲方:现金万美元。
设备万美元,乙方:设备万美元,现金万美元。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认缴的出资额须于合营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缴付不低于认缴额的15%,其余资金分期在24个月内投放完毕。
第七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四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二)要求公司为其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将姓名(或名称)、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上;(三)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四)公司新增资本时,原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按照增资前各自实缴出资比例认缴新增出资;(五)按有关规定转让和抵押所持有的股权;(六)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中外合资公司章程范文(完整版)
中外合资公司章程(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有关法规,中国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国(或地区)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年月日签定合资经营合同,组成了合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合资公司名称为有限责任公司。
外文名称为:。
合资公司的法定地址为:省市区路号。
第三条合营各方的名称、法定地址、法定代表分别为:甲方:中国公司省市区路号。
法定代表的姓名职务国籍。
乙方:国(或地区)公司。
国(或地区)。
法定代表的姓名职务国籍。
第四条合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条合资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
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二章宗旨、经营范围第六条合资公司宗旨为:使用先进技术,生产和销售产品,达到水平,获取合营各方满意的经济效益。
(注:每个合资公司都可以根据自己特点写)第七条合资公司经营范围为:设计、制造和销售产品以及提供技术服务。
第八条合资公司生产规模为:年。
(表示量的单位)年。
年。
第九条合资公司向国内、国外市场销售其产品,国内、国外销售比例和数量。
年:向国外和港澳地区销售百分之,在国内销售百分之。
年:〃,〃。
销售渠道、方法、责任。
(可根据各自情况而定)第三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第十条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元。
(或另一种货币)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
(或另一种货币)第十一条合营各方出资如下:甲方:认缴出资额为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百分之。
其中:现金元机械设备元厂房元土地使用权元工业产权元其他元乙方:认缴出资额为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百分之。
其中:现金元机械设备元工业产权元其他元第十二条合营各方应按合营合同规定的期限缴清各自出资额。
第十三条合营各方缴足出资额后,经合资公司聘请的会计师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后,由合资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主要内容是:合资公司名称,成立日期,合营者名称及出资额,出资日期,发给出资证明书日期等。
中外合资企业的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本企业名称为:[企业全称](以下简称“本企业”)。
第三条本企业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资各方按照本章程的规定,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利润。
第四条本企业住所位于:[住所地址]。
第五条本企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注册资本数额]元,其中,[中方投资者名称]出资人民币[中方投资者出资数额]元,占注册资本的[中方投资者出资比例]%;[外方投资者名称]出资美元[外方投资者出资数额]元,折合人民币[折合金额]元,占注册资本的[外方投资者出资比例]%。
第二章合资各方出资第六条合资各方出资方式如下:(一)[中方投资者名称]以现金人民币[金额]元、实物资产评估价值人民币[金额]元、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人民币[金额]元等出资;(二)[外方投资者名称]以现金美元[金额]元、设备等无形资产评估价值美元[金额]元等出资。
第七条合资各方应按照本章程的规定,在合资企业成立之日起[期限]内,将各自出资额足额缴纳到合资企业银行账户。
第三章合资企业经营范围第八条本企业经营范围为:[具体经营范围]。
第四章组织机构第九条本企业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本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条董事会由[董事人数]名董事组成,其中,[中方董事人数]名,[外方董事人数]名。
第十一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由[中方或外方]方提名产生,任期[期限]年。
第十二条董事会下设总经理一名,负责本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五章财务会计制度第十三条本企业实行独立核算,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四条本企业会计年度自公历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十五条本企业财务报表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
第六章利润分配及亏损弥补第十六条本企业实现的利润,按照下列顺序分配:(一)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二)提取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三)提取企业发展基金;(四)按照合资合同、章程的规定分配给合资各方。
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通用范本)
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中国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国(地区)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国(地区)(以下简称乙方),决定在中国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设立外商合资企业,制订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外商合资经营企业名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定地址: 。
第三条公司合资各方的名称、法定地址、法定代表分别为:甲方:,国别:,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法定地址(住所):,法定代表人:。
乙方:,国别:,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法定地址(住所):,法定代表人:。
(注:如有多个投资方,可自行增加)第四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五条公司为中国企业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不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
公司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有权自主经营和管理,不受干涉。
第二章宗旨、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经营宗旨:。
第七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和认缴出资时间第八条公司投资总额为万元(注:币种)。
第九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注:币种)。
甲方:认缴出资额为万元(注:币种),占 %;乙方:认缴出资额为万元(注:币种),占 %;第十条出资方式:甲方:出资方式为;乙方:出资方式为。
第十一条出资期限甲方:出资期限(注:写明具体日期);乙方:出资期限(注:写明具体日期)。
第十二条投资者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三条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或减少,应当经审批机关批准,并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股东会第十四条公司设立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保证公司的一切活动符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决定公司一切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如下: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及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10、修改公司章程;11、其他应由股东会决定的重要事宜。
合资企业章程范本—根据《外商投资法》修订
*******有限公司章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设董事会、监事会(或1-2名监事)参考格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_国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共同出资设立合资经营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特制订本公司章程。
(注:合营公司可以多方投资,按序简称为甲方、乙方、丙方…)第二条合营公司名称:______有限公司。
合营公司的住所为:(注: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明确表述所在市(区)、县、乡镇(村)及街道门牌号码。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名称、法定地址为:甲方:在中国登记注册营业执照注册号:法定地址:(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国籍)乙方:在国登记注册(注:若为自然人,则此项没有)公司登记证书类型及号码(或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法定地址:(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国籍)(注:若为自然人,则此项没有)上述内容的任何变化均应及时通知合营公司及另一方。
(注:外方若为公司的,须写明有效的公司登记证书名称及号码;若为自然人的,须写明有效的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第四条合营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合营各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合营各方按注册资本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五条合营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二章宗旨、经营范围第六条甲、乙方合资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促进产品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七条合营公司经营范围为:************(注:公司的经营范围应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其用语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根据公司从事经营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填写。
中外合资企业公司章程
中外合资企业公司章程一、引言中外合资企业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与外国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通过合同、协议等形式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同承担风险、共同分享利润的企业。
为了规范中外合资企业的运营,保护各方的权益,制定公司章程是必不可少的。
二、公司名称和注册资本1. 公司名称应当包含中外合资企业的字样,以明确其性质和身份。
2. 注册资本应当根据合资双方的出资比例确定,出资比例应当在合资协议中明确规定。
三、经营范围和业务目标1. 经营范围应当根据合资协议确定,包括但不限于生产、销售、研发等。
2. 业务目标应当明确,并与合资协议一致。
合资双方应当共同努力实现业务目标。
四、组织形式和管理结构1. 公司的组织形式可以选择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形式,根据合资协议确定。
2. 公司的管理结构应当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
董事会由合资双方根据出资比例选举产生,监事会由股东选举产生。
五、董事会的职权和责任1. 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决策重大事项。
2. 董事会成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维护公司的利益,履行其职责和义务。
六、监事会的职权和责任1.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董事会和经理层的行为,保护股东的权益。
2. 监事会成员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七、经理层的职权和责任1. 经理层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执行董事会的决策,实现公司的业务目标。
2. 经理层成员应当具备相关的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忠于公司,为公司的利益而努力工作。
八、财务管理和利润分配1.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按照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进行财务核算和报告。
2. 利润分配应当根据合资协议确定,合资双方按照出资比例分享利润。
九、合资协议的变更和解除1. 合资协议的变更应当经过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审议和决策,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变更登记。
2. 合资协议的解除应当经过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决策,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除登记。
中外合资公司章程(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本公司名称为:(中外合资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注册地为:(注册地详细地址)。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为:(详细列举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注册资本金额)元,其中:- (外方投资者名称)出资(外方出资额)元,占注册资本的(外方出资比例)%;- (中方投资者名称)出资(中方出资额)元,占注册资本的(中方出资比例)%。
第六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七条公司的经营期限为(经营期限)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章股东权益第八条公司的股东为:(外方投资者名称)和(中方投资者名称)。
第九条股东按照出资比例享有公司的利润分配权、重大决策权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第十条股东不得抽逃出资,不得非法转让其股权。
第十一条股东之间不得相互转让股权,但经全体股东同意或者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
第十二条公司增资、减资或者转让股权,应当经全体股东同意。
第三章股东会第十三条公司设立股东会,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四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年会。
第十五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 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3. 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4.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7.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8. 修改公司章程;9.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六条股东会会议应当由董事召集,并由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由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七条股东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股东出席方可举行。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2)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2)第一章总则中国公司和国(或地区)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共同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作各方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中国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省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省市区路号。
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
国(或地区)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国(或地区)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
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
(注:若有两个以上合作者,依次称丙、丁……方)第三章成立合作经营公司第二条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在省市建立合作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作公司)。
第三条合作公司的名称为合作有限责任公司。
外文名称为。
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为省市区路号。
第四条合作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合作公司是由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权、资源开发权、建筑物等合作条件;乙方提供资金、设备、技术等合作条件。
各方不折算投资比例,按各自向公司提供的合作条件,确定利润分享办法,并各自承担风险。
合作公司实行统一管理,独立经营,统一核算。
合作期限届满,公司的财产不作价归甲方所有。
(注:应根据双方的约定具体写明)第四章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第六条甲、乙方合作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合作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注:在具体合同中要根据具体情况写)第七条合作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生产和销售产品;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研究和发展新产品。
(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第八条生产经营规模如下:(一)合作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二)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到年产。
产品品种将发展。
(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第五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第九条合作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发文字号】国发〔1983〕148号【发布部门】国务院【公布日期】1983.09.20【实施日期】1983.09.20【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国发[1983]148号一九八三年九月二十日国务院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便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依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营企业)是中国的法人,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
第三条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营企业,应能促进中国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允许设立合营企业的主要行业是:(一)能源开发,建筑材料工业,化学工业,冶金工业;(二)机械制造工业,仪器仪表工业,海上石油开采设备的制造业;(三)电子工业,计算机工业,通讯设备的制造业;(四)轻工业,纺织工业,食品工业,医药和医疗器械工业,包装工业;(五)农业,牧业,养殖业;(六)旅游和服务业。
第四条申请设立的合营企业应注重经济效益,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要求:(一)采用先进技术设备和科学管理方法,能增加产品品种,提高产品质量和产量,节约能源和材料;(二)有利于企业技术改造,能做到投资少、见效快、收益大;(三)能扩大产品出口,增加外汇收入;(四)能培训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
第五条申请设立合营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批准:(一)有损中国主权的;(二)违反中国法律的;(三)不符合中国国民经济发展要求的;(四)造成环境污染的;(五)签订的协议、合同、章程显属不公平,损害合营一方权益的。
第六条除另有规定外,中国合营者的政府主管部门就是合营企业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企业主管部门)。
如合营企业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中国合营者并隶属于不同的部门或地区时,应由有关部门和地区协商确定一个企业主管部门。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3)合营企业获得的毛利润,按我国税法规定缴纳合营企业所得 税后,扣除合营企业章程规定的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企业 发展基金,净利润根据合营各方注册资本的比例进行分配。以前年度的 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 利润分配。
(4)合营企业应当向合营各方、当地税务机关和财政部门报送季 度和年度会计报表。合营企业的下列文件、证件、报表,应当经中国的 注册会计师验证和出具证明,方为有效:① 合营各方的出资证明书;② 合营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③ 合营企业清算的会计报表。
(5)合营企业依照国家有关税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 享受减税、免税的优惠待遇。
七、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合营期
限、解散和清算
(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合营期限
合营企业的合营期限,根据不同行业、不同情况做不同的约定。约 定合营期限的合营企业,合营各方同意延长合营期限的,应在距合营期 满6个月前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审批机关自接到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决 定批准或者不批准。合营期限一般为10~30年。投资大、建设周期长、 资金利润率低的项目以及外国合营者提供先进技术或者关键技术生产尖 端产品的项目,或者在国际上有竞争能力的项目,其合营期限可以延长 到50年。经国务院特别批准的,可以在50年以上。
受托机构批准设立的合营企业,应当报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备 案。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和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政府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统称为审批机构。
关于印发《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的通知(工商外企字[2006]81号)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务部文件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工商外企字[2006]81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务主管部门、外汇管理局,各直属海关,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2005年10月27日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经于2006年1月1日实施。
为了准确适用法律,规范、便民、高效地开展外资审批和登记管理工作,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健康发展,提高我国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现将《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告。
附:《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二〇〇六年四月二十四日主题词:外资登记意见通知抄送:外交部、司法部、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办公厅 2006年4月27日印发附件: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为了准确适用法律,规范、便民、高效地开展外资审批和登记管理工作,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健康发展,提高我国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现就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和登记管理如何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关于外商投资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提出以下执行意见。
一、外商投资的公司的登记管理适用《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和国家有关外商投资的其他规定。
中外合资公司章程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国_________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在中国_________签订的建立合资经营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合同(以下简称合营公司),制订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合营公司名称为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外文名称为: _________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 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 号。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名称、法定的地址为:甲方:中国_________公司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乙方: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国_________第四条合营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条合营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
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二章宗旨、经营范围第六条合营公司宗旨为:使用先进技术,生产和销售_________产品,达到_________水平,获取甲乙双方满意的经济利益。
(注:每一个合营企业都可以根据自己的特点写。
)第七条合营公司经营范围为:设计、创造和销售_________产品以及对销售后的_________产品进行维修服务。
第八条合营公司生产规模为: _________年_________ (表示量的单_________。
位);第九条合营公司向国内、外市场销售其产品,其销售比例如下:_________年:出口占_________%;中国内销售占_________%。
销售渠道、方法、责任: _________ (可根据各自情况而定)第三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第十条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_________币_________元。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币_________元。
外商独资企业公司章程范本
外商独资企业公司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三条公司注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
经营期限:自成立之日起大于20年。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_______,注册资本以外资构成(中方投资方不享有投票权及利润权)。
第五条本公司经营管理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为准则。
中外投资方应遵守中国政府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应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独立自主地经营。
第七条本公司有独立经营能力,可以自行处理与外界的经济关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第八条本公司按照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比例支付税金,履行群众性福利责任。
第二章业务范围和经营方式第九条本公司的经营范围根据中国政府的有关国民经济政策,按照合资方的协议和合同进行具体规定。
第三章公司组织架构第十一条本公司设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
第十二条公司的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三名为外方董事。
第十三条公司的董事会决策采用多数表决原则,其中外方董事享有否决权。
第十四条公司的经理层由总经理和其他经理组成,总经理由外方任命。
第十五条公司设立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至少一名为外方监事。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六条本公司财务管理遵循中国相关财务法规的规定。
第十七条本公司的经营成本和利润以人民币为本位。
第五章劳动管理第十八条本公司的劳动合同按照中国法律规定管理。
外籍雇员的雇佣、解聘和劳动合同解除需获得有权机关的批准。
第十九条本公司应保障所有员工在安全、劳动条件、工资待遇和职业发展方面的权益。
第六章纠纷解决第二十条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争议,首先应经过友好协商解决。
第二十一条若无法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的争议,应提交相关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第七章其他第二十二条其他事项,按照中国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应每三年进行审查,根据需要进行修改。
中外合资企业章程中英对照模板
第十二条 甲、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清各自的出资额。
Article 12 The amount of the investment in Article 10 shall be paid by Party A and Party B according to the time limit stipulated in the contract.
第七条 合营公司经营范围为:
Article 7 Business scope of the joint venture company is
第八条 合营公司生产规模为:
Article 8 The production scale of the joint venture company are at follows:
Article 1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joint Venture Using Chinese and Foreign Investment" and the contract signed on in_________ ,china, by, ×Co. (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Party A). and ×××Co., Ltd. (hereinafar referred to as Party A), to set up a joint venture, ××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joint venture company), the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hereby is formulated.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2021)Contracts conclud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have legal effect and regulate the behavior ofth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编号:MZ-HT-025686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2021)(1)这是为拟设立的中外合资企业提供的章程参考格式。
合资企业应根据合资企业的合同及合资企业经营管理的具体要求和条件填写,或增减或改写有关条款。
(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参考格式: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参考格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国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国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__年__月__日在中国____签订的建立合资经营____有限责任公司合同(以下简称合营公司),制订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合营公司名称为____有限责任公司。
外文名称为: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省__市__路__号。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名称、法定的地址为:甲方:中国__公司__省__市__路__号。
乙方:__国__公司__国__。
第四条合营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条合营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
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二章宗旨、经营范围第六条合营公司宗旨为:使用先进技术,生产和销售__产品,达到__水平,获取甲乙双方满意的经济利益。
(注:每个合营企业都可以根据自己的特点写。
)第七条合营公司经营范围为:设计、制造和销售__产品以及对销售后的__产品进行维修服务。
第八条合营公司生产规模为:__年__(表示量的单位)__年____年__第九条合营公司向国内、外市场销售其产品,其销售比例如下:__年:出口占百分之__;中国内销售占百分之__。
__年:出口占百分之__;中国内销售占百分之__。
(注:销售渠道、方法、责任可根据各自情况而定。
)第三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第十条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元。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元。
第十一条甲、乙方出资如下:甲方: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__元,占注册资本百分之__。
其中:现金__元;机械设备__元;厂房__元;土地使用权__元;工业产权__元;其它__元。
乙方: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__元,占注册资本百分之__。
其中:现金__元;机械设备__元;工业产权__元;其它__元。
第十二条甲、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清各自出资额。
第十三条甲、乙方缴付出资额后,经合营公司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后,由合营公司据此发给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主要内容是:合营公司名称、成立日期、合营者名称及出资额、出资日期,发给出资证明书日期等。
第十四条合营期内,合营公司不得减少注册资本数额。
第十五条任何一方转让其出资额,不论全部或部分,都须经另一方同意。
一方转让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六条合营合同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应由董事会一致通过后,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董事会第十七条合营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八条董事会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其职权主要如下:--决定和批准总经理提出的重要报告;(如生产规划、年度营业报告、资金、借款等)--批准年度财务报表、收支预算、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通过公司的重要规章制度;--决定设立分支机构;--修改公司规章;--讨论决定合营公司停产、终止或与另一个经济组织合并;--负责合营公司终止和期满时的清算工作;--其它应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宜。
第十九条董事会由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名,乙方委派__名。
董事任期为四年,可以连任。
第二十条董事会董事长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或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一条甲、乙方在委派和更换董事人选时,应书面通知董事会。
第二十二条董事会例会每年召开__次。
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可以召开董事临时会议。
第二十三条董事会会议原则上在公司所在地举行。
第二十四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缺席时由副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第二十五条董事长应在董事会开会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各董事,写明会议内容、时间和地点。
第二十六条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董事会。
第二十七条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为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不够三分之二人数时,通过的决议无效。
第二十八条董事会每次会议,须作详细的书面记录,并由全体出席董事签字,代理人出席时,由代理人签字。
第二十九条下列事项须董事会一致通过。
(注:每个合营企业可根据各自情况而定。
)第三十条下列事项须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或过半数董事通过。
(注:每个合营企业可根据各自情况而定。
)第五章经营管理机构第三十一条合营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下设生产、技术、销售、财务、行政等部门。
(注: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三十二条合营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__人,正、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
第三十三条总经理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定,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工作。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当总经理不在时,代理行使总经理的职责。
第三十四条合营公司日常工作中重要问题的决定,应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联合签署方能生效。
需要联合签署的事项,由董事会具体规定。
第三十五条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任期为__年。
经董事会聘请,可以连任。
第三十六条董事长或副董事长、董事经董事会聘请,可兼任合营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职员。
第三十七条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它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与其它经济组织对本合营公司的商业竞争行为。
第三十八条合营公司设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和审计师各一人,由董事会聘请。
第三十九条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由总经理领导。
总会计师负责领导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组织合营公司开展全面经济核算,实行经济责任制。
审计师负责合营公司的财务审计工作,审查稽核合营公司的财务收支和会计帐目,向总经理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
第四十条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和其他高级职员请求辞职时,应提前向董事会提出书面报告。
以上人员如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的,经董事会决议,可随时解聘。
如触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财务会计第四十一条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办理。
第四十二条合营公司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四十三条合营公司的一切凭证、帐簿、报表,用中文写。
第四十四条合营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人民币同其它货币折算,按实际发生之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汇价计算。
第四十五条合营公司在中国银行或中国银行同意的的其它银行开立人民币及外币帐户。
第四十六条合营公司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
第四十七条合营公司财务会计帐册上应记载如下内容:一、合营公司所有的现金收入、支出数量;二、合营公司所有的物资出售及购入情况;三、合营公司注册资本及负债情况;四、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缴纳时间、增加及转让情况。
第四十八条合营公司财务部门应在每一个会计年度头三个月编制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计算书,经审计师审核签字后,提交董事会会议通过。
第四十九条合营各方有权自费聘请审计师查阅合营公司帐簿。
查阅时,合营公司应提供方便。
第五十条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税法施行细则》的规定,由董事会决定其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第五十一条合营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规定以及合营合同的规定办理。
第七章利润分配第五十二条合营公司从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中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确定。
第五十三条合营公司依法缴纳所得税和提取各项基金后的利润,按照甲、乙方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五十四条合营公司每年分配利润一次。
每个会计年度后三个月内颁布利润分配方案及各方应分的利润额。
第五十五条合营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
上一个会计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并入本会计年度利润分配。
第八章职工第五十六条合营公司职工的招收、招聘、辞退、辞职、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办理。
第五十七条合营公司所需要的职工,可以由当地劳动部门推荐,或者经劳动部门同意后,由合营公司公开招收,但一律通过考试,择优录用。
第五十八条合营公司有权对违犯合营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职工,给予警告、记过、降薪的处分,情节严重,可予以开除。
开除职工须报当地劳动人事部门备案。
第五十九条职工的工资待遇,参照中国有关规定,根据合营公司具体情况,由董事会确定,并在劳动合同中具体规定。
合营公司随着生产的发展,职工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的提高,适当提高职工的工资。
第六十条职工的福利、奖金、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等事宜,合营公司将分别在各项制度中加以规定,确保职工在正常条件下从事生产和工作。
第九章工会组织第六十一条合营公司职工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
第六十二条合营公司工会是职工利益的代表,它的任务是:依法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力和物质利益;协助合营公司安排和合理使用福利、奖励基金;组织职工学习政治、业务、科学、技术知识,开展文艺、体育活动;教育职工遵守劳动纪律,努力完成合营公司的各项经济任务。
第六十三条合营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和合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监督合同的执行。
第六十四条合营公司工会负责人有权列席有关讨论合营公司的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活动等问题的董事会会议,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第六十五条合营公司工会参加调解职工和合营公司之间发生的争议。
第六十六条合营公司每月按合营公司职工实际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拨交工会经费。
合营公司工会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的《工会经费管理办法》使用工会经费。
第十章期限、终止、清算第六十七条合营期限为__年。
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八条甲、乙方如一致同意延长合营期限,经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应在合营期满前六个月内原审批机构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能延长,并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十九条甲、乙方如一致认为终止合营符合各方最大利益时,可提前终止合营。
合营公司提前终止合营,需董事会召开全体会议作出决定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第七十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乙任何一方有权依法终止合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