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中涉及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会计实务】销售二手固定资产涉税账务处理,这些要点您要知道
【会计实务】销售二手固定资产涉税账务处理,这些要点您要知道一、销售二手固定资产增值税如何征收?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二手固定资产,可按3%征收率减按2%征收的情形:1、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指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2、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3、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固定资产。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5、2013年8月1日前购进自用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
6、营改增纳税人,营改增后购进的不得抵扣固定资产。
7、营改增纳税人,纳入营改增试点前取得固定资产。
分析:综上所述可选择简易计税的情形,有个必要前提就是购入的固定资产进项税未抵扣,如果按规定抵扣过进项税的固定资产,再销售时就按照适用税率征收。
但是如果取得可抵扣的进项税,由于企业自身原因未抵扣而不是由于政策原因导致的无法抵扣,则不可按简易办法计税。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3%征收率减按2%征收。
二、发票开具依据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90号文件规定:1、如果企业选择简易办法征税,按3%税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在开具发票时只能选择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2、如果企业选择简易办法征税按3%税率缴税,在开具发票时可选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
3、如果企业销售二手固定资产,是选择使用税率开具发票,在开具发票时可选择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账务处理1、先转出固定资产:借:固定资产清理(净值)累计折旧(已提折旧)贷:固定资产(原值)2、卖设备收入:借:银行存款贷:固定资产清理3、清理过程发生的费用和应缴税金时:借:固定资产清理贷:银行存款和应交税金等科目4、卖出以后,如果是净收益:借:固定资产清理贷:营业外收入5、卖出以后,如果是净损失:借:营业外支出贷:固定资产清理。
财税实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增值税如何处理
财税实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增值税如何处理我国自1997年引入增值税试点, 1984年在有限范围内实行特殊计算方式的增值税后, 自1994年1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4号), 正式确立了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的真正意义上的增值税计算基本方式, 并将增值税纳税人依照一定的标准划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1994年起我国实行的是生产型增值税。
2009年1月1日起, 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为标志, 在全国范围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 实行消费型增值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固定资产(以下所称固定资产均指适用于增值税政策规定的固定资产)销售的增值税政策经历了按简易征税办法和一般计税办法的诸多变化。
一、固定资产的定义(一)生产型增值税时期增值税上固定资产的定义1994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止, 全国范围内实行的是生产型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第38号)规定, 固定资产是指:1、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2、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 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
(二)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后增值税上固定资产的定义自2009年1月1日起, 全国范围内实行的是消费型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规定, 所称固定资产, 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
(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增值税上固定资产的定义自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开始进行营改增试点。
自2013年8月1日起, 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
之后陆续进行扩围。
固定资产出售环节的涉税处理
财经纵横固定资产出售环节的涉税处理余 斌 安徽日报报业集团摘要:日常财务处理中,财务人员关注收入、费用的涉税风险较多。
因业务事项发生频次相对较低,对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关注相对甚少,尤其是对固定资产出售环节的涉税问题较易忽略。
为此笔者结合相关法规,对固定资产出售环节涉税问题进行整理分析,供大家参考。
关键词:固定资产;出售;涉税处理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28-0131-02一、固定资产在出售环节所涉及的税种(一)增值税1.一般纳税人所涉及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售固定资产(含购进的、自制的),按该固定资产取得时间,具体做如下区分:(1)08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且该固定资产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试点范围,一律按3%减半计算其应缴增值税。
(2)08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但该固定资产已经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试点范围,细分如下:①该固定资产是纳入以前取得, 一律按3%减半计算其应缴增值税;②该固定资产是纳入以后取得, 一律按照17%的税率计算其应缴增值税。
(3)09年1月1日以后取得,一律按照17%的税率计算其应缴增值税。
小结:按3%减半征收的计算公式为:应缴增值税=含税销售额×3%/2;按17%的税率计算其应缴增值税:应缴增值税=含税销售额/(1+17%)×17%。
(4)16年国家实施全面“营改增”后,“营改增”之前取得的非不动产,一律按照3%简易计税办法并减按2%计算其应缴增值税。
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5)16年国家实施全面“营改增”后,“营改增”之前取得的不动产(含自建),按以下方法计算其应缴增值税:计税方法:①销售额:自建的不动产销售额=出售该不动产取得的全部价款+销售过程中价外费用;非自建的不动产销售额=出售该不动产取得的全部价款+销售过程中价外费用-购置原价或者是取得该不动产时的作价计算。
②征收率:一律按5%计算。
纳税地点: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地税机关预缴,向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国税机关申报。
做账实操-固定资产会计账务处理分录
通过上述的账务处理,固定资产科目的余额(借方)表示固定资产原值,而累计折旧科目的余额(贷方)表示已经计提的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余额减去累计折旧账面余额得出的差额表示固定资产的净值.
如果企业需要处置固定资产,需要将待处置资产的固定资产与累计折旧的账面余额全部结转至"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在处置过程中发生的所有收入与支出也全部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进行核算.处置完成后,将值大.
这里的规定比《企业会计准则》当中的规定范围要小,主要不包括房屋、建筑等不动产,因为销售房屋、建筑物缴纳营业税,不缴增值税.
做账实操-固定资产会计账务处理分录
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主要包括固定资产的确认、折旧与处置,涉及使用的会计科目包括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
当企业通过外购、自制等方式取得固定资产时,需要在会计处理上做固定资产的确认,账务处理一般为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如有).
贷银行存款.
企业在确认固定资产的次月开始,需要对其在折旧期间内每月进行计提折旧,账务处理为
从增值税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固定资产的角度讲,固定资产是指:
1.使用期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
2.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07年新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的认定价值限制取消,只要公司认为可以的且使用寿命大于一个会计年度的均可认定为固定资产,按照一定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企业处置固定资产时,账务处理为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会计账务处理
固定资产是指什么意思呢?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手段,也是企业赖以生产经营的主要资产.从会计的角度划分,固定资产一般被分为生产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等.
固定资产改变用途的增值税税务及会计处理【2018年最新会计实务】
可抵扣进项税额=31.25×98.75%=30.86(万元)
因此该纳税人 2016年 9 月份可抵扣进项税额=30.86×60%=18.52万元,2017
年 9 月可以再抵扣剩下的 12.34万元.
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购置房屋时:
借:固定资产
62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1.25
贷:银行存款
依据: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 通知》(财税 〔2016〕36号)附件 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 定》规定,按照《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 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 额的应税项目,可在用途改变的次月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656.25
借:固定资产
31.25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31.25
每个月计提折旧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2.73
贷:累计折旧
2.73
固定资产改变用途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8.52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12.34
贷:固定资产
3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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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语点评: 会计学作为一门操作性较强的学科、每一笔会计业务处理和会计 方法的选择都离不开基本理论的指导。为此,要求我们首先要熟悉基本会计准 则,正确理解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并在每一会计业务处理时遵循一般原则的 要求。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 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要深入 钻研,过细咀嚼,独立思考,切忌囫囵吞枣,人云亦云,随波逐流,粗枝大 叶,浅尝辄止。
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固定资产计税及会计处理
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固定资产计税及会计处理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企业在使用过程中属于固定资产范畴的资产,通过销售获得收入的行为。
在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时,一般纳税人需要对其进行计税和会计处理。
下面将从计税和会计两个角度来进行详细阐述。
一、计税处理:1.投资额的扣除:企业在购买固定资产时,通常会在当期扣除一部分购置费用,称为投资额,也可以理解为预付款项。
当企业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时,需要扣除已计入投资额的部分。
扣除的原则一般为:当期预先扣除的投资额与实际出售价格之间的差额作为销售额计入应交增值税的计税依据。
2.计算应交增值税:根据企业所在地区的增值税税率,按照销售额与税率的乘积,计算销售所需要缴纳的增值税。
3.销售税额的上缴: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将应交的增值税上交给税务部门。
二、会计处理:1.固定资产原值的确认:将企业购置的固定资产原值计入固定资产账户。
2.计提折旧:企业购置的固定资产会随着使用寿命的延长而价值逐渐减少,这种价值减少的方式称为折旧。
按照企业所选用的折旧方法,将固定资产按一定比例计提折旧,将折旧费用计入成本费用账户。
3.确认已计提的折旧:将已计提的折旧费用从固定资产账户转入折旧费用账户。
4.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将销售的固定资产从固定资产账户中清除。
5.销售收入的确认:根据销售的固定资产实际出售价格,确认销售收入并计入收入账户。
6.销售成本的确认:根据销售的固定资产原值和已计提的折旧费用,计算销售成本,并将销售成本计入成本费用账户。
7.销售盈亏的确认:将销售收入与销售成本相减,得出销售盈亏的数额,并将销售盈亏计入盈亏账户。
综上所述,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需要进行计税和会计处理。
计税处理主要包括投资额的扣除、计算应交增值税和销售税额的上缴;会计处理主要包括确认固定资产原值、计提折旧、确认已计提的折旧、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确认销售收入、确认销售成本和确认销售盈亏等步骤。
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分录
固定资产一、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一)外购固定资产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价、税、费(注:其中的专业人员服务费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员工培训费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1、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借:固定资产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2、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①购入时(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借:在建工程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等②安装固定资产借:在建工程贷:应付职工薪酬等③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转入固定资产借:固定资产贷:在建工程3、外购固定资产的特殊情况企业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信用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摊销金额除满足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外,其余均应当在信用期间内确认为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会计分录为:借: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购买价款现值)未确认融资费用(未来应付利息,资本化部分)贷:长期应付款(未来应付本金和利息)借:在建工程/财务费用等贷:未确认融资费用(二)自营方式建造固定资产1、购入工程物资借:工程物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等2、领用工程物资借:在建工程贷:工程物资3、领用材料借:在建工程贷:原材料4、领用产品借:在建工程贷:库存商品5、工程应负担的职工薪酬借:在建工程贷:应付职工薪酬6、辅助生产部门的劳务借:在建工程贷:生产成本7、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借:在建工程贷:长期借款—应计利息/应付利息8、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借:固定资产贷:在建工程9、工程物资盘盈时①建设期间(冲减工程项目的成本)借:工程物资贷:在建工程(净收益)②工程完工后借:工程物资贷:营业外收入(净收益)10、工程物资盘亏、报废及毁损①建设期间(计入工程项目的成本)借:在建工程(净损失)贷:工程物资②工程完工后借:营业外支出(净损失)贷:工程物资③自然灾害等非常原因造成的净损失,直接计入营业外支出。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增值税会计处理方面是怎么规定的呢?下面随公文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等有关规定,现对增值税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下:一、会计科目及专栏设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明细科目。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
其中:1.“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而支付或负担的、准予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2.“销项税额抵减”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因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3.“已交税金”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当月已交纳的应交增值税额;4.“转出未交增值税”和“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分别记录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转出当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额;5.“减免税款”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减免的增值税额;6.“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专栏,记录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一般纳税人按规定计算的出口货物的进项税抵减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7.“销项税额”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应收取的增值税额;8.“出口退税”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按规定退回的增值税额;9.“进项税额转出”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固定资产增值税在现金流量表中的列示
固定资产增值税在现⾦流量表中的列⽰INTERNATIONAL TAXATION IN CHINA⼀、固定资产增值税在现⾦流量表主表中的列⽰《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指出,⾃2009年1⽉1⽇起,增值税⼀般纳税⼈购进或者⾃制固定资产发⽣的进项税额,凭增值税扣税凭证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进项税额应当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
在现⾦流量表的主表中,有两个项⽬涉及固定资产,即“购进固定资产、⽆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付的现⾦”和“处置固定资产、⽆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净额”。
从字⾯意义上理解,这两个项⽬都应该反映与固定资产直接相关的现⾦收付额,不应该包括增值税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这样才能使固定资产的实物⾦额与报表⾦额相⼀致。
但根据《财政部关于执⾏具体准则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有关会计问题解答的通知》(财会字[1998]66号),为了简化现⾦流量表编制程序,也可对现⾦流量表作⼀些调整,即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同价款合⼀反映。
因此,在编制现⾦流量表主表时,购进原材料⽀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列⽰在“购买商品、接受劳务⽀付的现⾦”项⽬下;销售商品收到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列⽰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项⽬下。
⽐照原材料增值税的处理,企业购进固定资产⽀付的买价和增值税额等应合并反映,列⽰在投资活动产⽣的现⾦流量项“购进固定资产、⽆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付的现⾦”项⽬;销⽣的现⾦流量项“处置固定资产、⽆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净额”项⽬。
⼆、固定资产增值税在现⾦流量表补充资料中的列⽰固定资产增值税包括购进时⽀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处置固定资产时收到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以及购进的固定资产⽤于⾮应税项⽬或免税项⽬等的进项税额转出部分,所有这些项⽬全部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核算,⽽“应交税费”属于补充资料中“经营性应付项⽬的增加(减:减少)”列⽰的内容之⼀。
关于增值税的会计处理(完整版)
14.缴纳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企业上缴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退回多缴的增值税,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15.转出多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为了分别反映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欠交增值税款和待抵扣增值税的情况,避免出现企业在以前月份有欠交增值税,以后月份有未抵扣增值税时,用以前月份欠交增值税抵扣以后月份未抵扣的增值税的现象,确保企业及时足额上交增值税,企业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企业月份终了从“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科目中转入的当月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同时,在“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科目下设置“转出未交增值税”和“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
4.购进免税农产品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企业购进免税农产品,按购入农业产品的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买价扣除按规定计算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10.接受应税劳务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企业接受应税劳务,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加工、修理修配等货物成本的金额,借记“其他业务支出”、“制造费用”、“委托加工材料”、“加工商品”、“经营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6.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等行为,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增值税。
处置固定资产增值税还原科目
处置固定资产增值税还原科目
固定资产增值税还原是指企业购置固定资产时支付的增值税,根据相关税收政策可以进行一定比例的抵扣或者退还。
在会计核算中,固定资产增值税还原科目通常涉及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相关内容。
根据中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固定资产》规定,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包括购置该固定资产发生的增值税。
因此,在会计核算中,固定资产增值税还原科目通常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
1. 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企业在购置固定资产时支付的增值税属于进项税额,需要在会计核算中予以记录。
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通常用于记录购置固定资产支付的增值税金额。
2. 应付账款科目,在购置固定资产时,如果涉及到应付账款的支付,需要将支付的增值税及相关款项记录在应付账款科目中。
3. 固定资产科目,在确认固定资产的成本时,需要将购置固定资产支付的增值税纳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中。
因此,在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中,需要将增值税还原纳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中。
在具体操作中,涉及到固定资产增值税还原的会计处理通常需
要结合税收政策和财务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处理,以确保会计核算
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同时,还原增值税的具体操作也需要根据企业
所处行业、固定资产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具体分析
和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固定资产增值税还原涉及到税收政策等方
面的内容,建议在具体操作中,企业会计人员应当密切关注税收政
策的变化,并及时调整会计处理方法,以确保符合最新的法规要求。
固定资产盘点清理处置的账务处理、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财税处理
固定资产盘点清理处置的账务处理、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处理固定资产发生例如盘亏、盘盈、毁损、报废、被盗、自然灾害损坏等情况在企业十分常见,不同的情况将记入不同的科目。
本文以《企业会计准则》为前提,从年底的视角出发,如何快速判断不同科目背后的经济实质、账务处理和增值税处理?在不同的经济实质下,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有哪些?综上,本文将固定资产分为盘点(盘亏、盘盈)、清理处置(毁损、报废、被盗、自然灾害)两个部分,分析其账务、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处理,第三部分将通过案例让大家更好的理解和申报实操。
【目录】一、盘亏、盘盈的财税处理账务处理增值税处理所得税处理二、毁损、报废、被盗、自然灾害损失的财税处理账务处理增值税处理所得税处理三、案例及申报【正文】一、固定资产盘亏、盘盈的财税处理(一)盘盈1、账务处理企业在财产清查中盘盈的固定资产,查明原因除当年新增的外,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对其余的应作为前期差错处理,盘盈的固定资产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
步骤1.报经批准前借:固定资产贷:累计折旧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步骤2.调整企业所得税(视情况)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步骤3.报经批准后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利润分配一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如不需要补提的忽略)2、增值税处理不涉及增值税3、企业所得税处理当年盘盈固定资产,在汇算清缴时应通过调整计入当期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
【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汇缴申报】企业在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时,不填列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一《收入明细表》,而是直接填列附表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收入类调整项目-〃其他〃第三列〃调增金额〃。
固定资产增值税的处理
• 借:在建工程
74 450
• 贷: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 24 000
•
应付职工薪酬
50 450
• (6)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借:固定资产
2 722 050
• 贷:在建工程
2 722 050
• 本例中,如果是自行建造的是一条生产线, 其他条件不变,则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 (1)购入工程物资时。
2 334 450
• 贷:在建工程
2 334 450
(三)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
重组、接受捐赠、投资等形式取得的
固定资产涉及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 对于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接受 捐赠、投资等形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依“视同 销售行为”原则处理。
• 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 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 照确认的固定资产价值,借记“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等科目;按照增值税与固定资产 价值的合计数,贷记“应收账款”(债务重组 方式取得)、“营业外收入”(接受捐赠方式 取得)、“股本”(接受投资取得)等科目。
(一)企业外购固定资产涉及 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 购建固定资产时,首先应明确固定资产 进项税额允许抵扣的范围。按《实施细 则》规定,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 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 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 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
• 《实施细则》还规定:购进纳税人自用的应征 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 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购进货物或劳务用于不 动产固定资产及其在建工程的,其进项税额不 允许抵扣;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 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 借:工程物资
会计干货之处置固定资产增值税要不要记入固定资产清理
会计实务-处置固定资产增值税要不要记入固定资产清理?很多朋友在做这笔业务时很困惑,处置固定资产时,要先转入固定资产清理,然后得到银行存款,差额记入营业外收入或者营业外支出,但是对于所涉及增值税要不要记入固定资产清理非常困惑,今日川哥一解其中因缘,发现记入、不记入根本没有影响,因为两者基本相同。
案例:某小规模纳税人企业2014年12月31日购入一项固定资产,原值10000元,残值为0,使用年限2年,企业在2015年12月31日将固定资产出售,获得银行存款共6000元。
解析:没有争议的是,增值税=6000/1.03*2%=116.05元。
争议一:认为增值税不记入固定资产清理借:固定资产清理 5 000累计折旧 5 000贷:固定资产 10 000借:银行存款 6 000贷:固定资产清理 5 883.5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16.50借:固定资产清理 883.50贷:营业外收入883.50争议二:认为增值税要记入固定资产清理借:固定资产清理 5 000累计折旧 5 000贷:固定资产 10 000借:固定资产清理 116.5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16.50借:银行存款 6 000贷:固定资产清理 6 000借:固定资产清理 883.50贷:营业外收入883.50川哥指点迷津:其实,以上争议毫无意义,因为两个会计处理完全是等效的,让大家理解的方法就是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分录合并。
争议一合并借:固定资产清理 5 000累计折旧 5000银行存款 6 000固定资产清理 883.50贷:固定资产 10 000固定资产清理 5 883.5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16.50营业外收入 883.50简化为借:累计折旧 5000银行存款 6 000贷:固定资产 1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16.50营业外收入 883.50争议二合并借:固定资产清理 5 000累计折旧 5 000固定资产清理 116.50银行存款 6 000固定资产清理 883.50贷:固定资产 1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16.50固定资产清理 6 000营业外收入 883.50简化为借:累计折旧 5 000银行存款 6 000贷:固定资产 1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16.50营业外收入 883.50川哥综合评价:有没有发现,两种处理方式合并简化之后的会计分录完全相同,即是说,增值税是否计入固定资产清理,既不影响增值税的纳税,也不影响会计入账的最终结果,所影响的无非是固定资产清理的发生额,而对固定资产清理发生额的借贷方又是等额的,所以对结果亦无所影响。
增值税账务处理大全
增值税账务处理大全财政部发布财会[2016]22号《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看到那么多的科目是不是毫无头绪,不用怕,为您准备了增值税的会计处理大全。
下面就是增值税明细科目全家福。
(一)采购业务1、当月已认证的可抵扣增值税额借: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生产成本/管理费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应付票据如发生退货的,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做认证,应根据税务机关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2、当月未认证的可抵扣增值税额借: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生产成本/管理费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应付票据如原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做认证,应将发票退回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3、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后来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进项税额要转出。
比如:发放非货币性福利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贷: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4、购进不动产或不动产在建工程按规定进项税额分年抵扣,不动产金额较大,一次性抵扣,可能国家压力大了,就要求分两年抵扣借: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贷:“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
第二年可以抵扣了,再把剩下的一部分转入: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5、货到票未到,只需暂估货物金额,不需要将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暂估入账。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贷:应付账款下月初,用红字冲销原暂估入账金额。
借:应付账款贷:原材料/库存商品待取得相关增值税扣税凭证并经认证后,按应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的金额,然后再做正式分录。
借: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生产成本/管理费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应付票据6、小规模纳税人采购等业务,不能抵扣,因此不涉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行税额)”这个科目7、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购买方代扣代缴增值税。
纳税人销售已使用固定资产税务与会计如何处理
纳税⼈销售已使⽤固定资产税务与会计如何处理⼀、纳税⼈销售已使⽤固定资产的增值税政策2008底年我国出台增值税由⽣产型向消费型转型政策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近期先后出台了财税[2008]17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若⼲问题的通知》和财税[2009]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根据两个⽂件精神,除其他个⼈外,纳税⼈销售已使⽤固定资产不再享有免税政策,财税[2002]2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旧货和旧机动车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中的“⾮应税固定资产”概念⾃然也就不复存在。
增值税转型前,除其他个⼈外,纳税⼈销售已使⽤固定资产的增值税政策都是⼀致的。
⽽增值税转型后,纳税⼈⾝份及其所在地区、所销售固定资产的类别及其购进或⾃制时间,对其销售已使⽤固定资产的增值税政策都有影响:1、⼀般纳税⼈,销售⾃⼰使⽤过的属于条例第⼗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2、⼀般纳税⼈销售⾃⼰使⽤过的其他固定资产,根据纳税⼈所在地区及该资产购进或⾃制时间的不同,分别按照适⽤税率或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3、除其他个⼈外,⼩规模纳税⼈销售⾃⼰使⽤过的固定资产,⼀律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纳税⼈销售已使⽤固定资产应交增值税的会计处理不同⾝份的纳税⼈销售已使⽤固定资产增值税适⽤政策不同,其会计处理也存在区别。
其中⼩规模纳税⼈销售已使⽤固定资产,及⼀般纳税⼈销售已使⽤固定资产按照适⽤税率征收增值税的,应交增值税的会计处理与销售其他货物的处理⼀样,即⼩规模纳税⼈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核算,⼀般纳税⼈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核算。
这⾥需要关注的是⼀般纳税⼈销售已使⽤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征收时,如何进⾏应交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例:甲公司系⼀般纳税⼈,200X年出售于2009年1⽉份购买的某设备,该设备⽤于⽣产⼀种免征增值税的产品,购买时未抵扣进项税额。
[最新知识]融资租赁固资产增值税如何处理
融资租赁固资产增值税如何处理融资租赁固资产增值税如何处理是会计工作中常见的问题,融资租赁的固定资产只要拥有使用权,并没有其所有权的,所以固定资产的进项税不能在融资公司进行抵扣,融资租赁固定资产开具也是营业税。
如果不太了解这方面的内容,别担心。
本文我们就针对融资租赁固资产增值税和大家做一个相关的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融资租赁固资产增值税如何处理?融资租赁进项税,不应该作为固定资产进项税申报。
承租方把首期款支付给融资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以垫款的方式支付给设备商,设备商开具增值税发票给承租方。
承租方取得设备所有权,把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销售给融资租赁公司(该销售行为免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后者再租赁给承租方使用。
严格意义上来说,设备商是要把发票开具给融资租赁公司,融资租赁给公司开具融资租赁发票(除上海等试点城市以外,仍是营业税发票)。
承租人的租赁收入如何处理?在租赁开始日,承租人通常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和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并将两者之间的差额记录为未确认融资费用。
但是如果该项融资租赁资产占企业资产总额的比例不大,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可按最低租赁付款记录租入资产和长期应付款。
这时的比例不大通常是指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总额小于承租人资产总额的30%(含30%)。
在这种情况下,对于融资租入资产和长期应付款额的确定,承租人可以自行选择,即可以采用最低租赁付款额,也可以采用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和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
这时所讲的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是指租赁开始日在出租者账上所反映的该项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以上就是关于融资租赁固资产增值税如何处理的详细介绍,希望大家阅读完之后能有所收获,更多与融资租赁固资产增值税有关的内容,请继续关注我们会计网,将持续为大家分享精彩内容。
固定资产增加的涉税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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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增加的涉税如何处理
一、固定资产增加的涉税处理
企业增加生产性固定资产,若取得了实施细则和通知中所指的抵扣凭证,可采用与增加存货类似的处理方法,将可抵扣的增值税列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待以后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但若是房屋、建筑物、应征消费税的小汽车、摩托车、游艇等则不能抵扣,全部列入固定资产成本。
固定资产增加渠道较多,有外购、自建、接受投资、接受捐赠、非货币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现分别予以说明。
(一)外购固定资产
企业从外部购入生产性固定资产时,应按专用发票或完税凭证上的增值税和运费单据的7%部分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其余部分计入“固定资产”,按照实付或应付金额记货币资金减少或负债的增加。
借记“固定资产”(实际成本)、“应交税费6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银行存
款”(或: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长期应付款等)。
若购入的固定资产需要安装后才能使用,则购入时先计入“在建工程”,增值税处理与不需安装的固定资产处理相同,待达到可使用状态时再转入“固定资产”。
(二)自行建造固定资产
自行建造生产用的机器设备时,购入自建用的原料等物资,按抵扣凭证上的增值税计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其余金额计人“工程物资”。
建造过程中,接受工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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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税法规定:
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
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指: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
①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②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