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责任合作协议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项目经理责任合作协议书
甲方:成都沐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做出以下约定。
一、该施工工程及责任范围
所有的项目均由甲方统一管理。即:预算审核、材料配送管理,质量规范管理、质量监控、工期、资金的管理、文明施工行为监控。
乙方独立完成工程施工全过程。即:施工管理、进度监控、安全施工责任、文明施工管理、人工费用支付、成本控制等工程事务,并协助客户交流沟通解决工程疑问,并无条件配合商家安装工作的协调。
二、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负责工程的业务来源、设计、合同签定、预算编制等前期工程事宜及施工过程中的全面监控管理。
(2)负责乙方施工中的人工费及成本核算,竣工验收后成本结算及财务核算。
(3)根据乙方提供该工程的材料数量经过材料部审核后的材料用量及准确的发放到各个工地。
(4)每项工程完工结算后,须扣除乙方人工费用总额的3%作为该工程维修基金,累计所接最后一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终止与公司合作协议后将不再收取、但最终不低于20000元。维修金及维修基金累计不超过40000元,不再收取,直至项目经理辞职两年后退工程维修金。质保维修期间内乙方不进行维修,甲方派工人维修,所发生维修费用的总额的300%由乙方全额承担,并在维修金中扣除。
(5)监督乙方人工费支付情况。
2、乙方责任
(1)施工前应对甲方提供的图纸进行熟悉和理解,设计上有不详处以书面形式提交设计师并解决。杜绝施工问题在施工中造成影响,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负责保护好装饰居家的家具和陈设(成品及半成品)。
(3)负责竣工交付使用后合同约定保修期内的工程保修。
(4)对核定后的施工总价进行确认,并签定《工程施工发包合同》。
(5)组织协调工人进场施工,按照公司要求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因施工原因拖延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每超出施工期限一天无延期签证处罚50元人民币,并收取每天5元的监理费。
(6)严格执行质量验收规范,若因质量原因需返工,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7)负责发放日常人工费。工程完工结算后,乙方必须在甲方监督下结清所有人工费支付,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三、费用支付方式
工程费支付根据甲方收取客户工程中期款后按比例发放。(备注:目前按原有公司规定支付,此规定在已确定商家配送材料后执行。)
工程材料费不支付给乙方,有商家直接到公司结账,只支付人工生活费。
1、运用材料采用集中配送制,乙方提出材料计划,(精确度应达到90%),根据材料计划提交工程部审核,经审核认可后,有公司统一填写领料单(表明品牌、等级)。该工程材料到场验收并客户签字认可其数量、品牌、质量记入该工地的成本,乙方无权擅自更改材料。(备注:在目前项目经理购买,但必须购置同等品牌材料。)
2、不能集中配送的材料,必须由设计师或客户一同选定,零星材料有乙方直接购买。凡是乙方购置材料必须达到设计标准,如出现材料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3、人工费用支付总额累计不得超过已完成施工项目的人工费的60%,首次支付在隐蔽工程验收后并收回中期款后,支付额度为该工程发包价的20%。以后根据工程进度支付,余额待完工及相关手续齐全后10天结算。(备注:目前一样按:进场支付发包价30%,中期支付40%在工程收回尾款后:在10天内结算支付。)
四、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的设计、工艺或装饰材料需变更,乙方在征得客户同意后及时报告甲方,同时调整相关工程变更管理管理费和工程延期手续,乙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手续不全不准变更工程,如
该工程变更手续未办理,并未收回该工程变更及增加款项,项目经理私自施工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乙方承担。
五、工程验收及保养
工程完工后,乙方提前两天通知甲方及客户到现场验收,填写《工程竣工验收单》并办理好《工程决算单》,在工程款项结清后,乙方负责办理移交手续,上交公司存档。工程竣工后,乙方履行相应保修义务,直至该工程保修到期,并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六、甲乙双方约定
1、甲方有权利对乙方所做的工程,进行全面检查监督,乙方必须配合,对所发生现场的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的限期整改,并接受甲方的处罚。问题严重者,甲方有权责令其退场,重新安排他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做好收款工作。工程完成、质量验收合格、工程款全部收回后甲乙双方办理《工程结算书》后,方可进行财务结算。工程尾款由甲乙双方协助收取,款未收回时,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要款项,必须同甲方作为债权人共同向客户追讨。
3、乙方在施工工程中,不得有损害公司利益及公司形象的行为。违者甲方有权利立即终止本协议。重新指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并且甲方有权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4、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制定《安全施工细则》、《工地管理条例》、《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公司管理制度,及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工伤、火灾、被盗、事故等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材料管理制度,若检查与设计要求计划不符,以次充好的违章行为,以及材料搬离现场的恶性行为,直接扣除项目经理的所有维修金及工程维修基金,并做开除处理,并在装饰行业中通报,并追究法律责任。
6、乙方不得将公司的工程转包他人,一经发现扣除该工程,及项目经理的所以维修金及工程维修基金,同时做开除处理。
7、乙方不得以甲方任何名义,擅自购买材料并赊欠材料、款项,由此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8、乙方造成一切经济损失和处罚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急时向甲方交纳,否则甲方有权,将乙方及施工项目款项,及工程维修金用于相应处理。
七、违约责任
1、凡因本合同双方中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市相关政策,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乙方若违反公司其他各项管理制度接受相应处罚。
八、争议处理
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取以不同的方式解决。
1、向有关管理部门申请协商解决。
2、通过诉讼向当地人民法院解决。
九、附则
1、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履行直至项目经理最后工程完工,离职后自行终止。
4、本合同附件包括:
乙方工作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及合法妻子的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及项目经理农行卡,各一份、《施工管理安全操作规范》、《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规范》、《施工违规处罚条例及相关规定》。
最终解释权归成都沐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