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路过桥费抵扣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过路过桥费抵扣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过路过桥费抵扣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2016年5月1日至7月31日,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通行费,是指有关单位依法或者依规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用。

实务解读

1.政策期限

2016年5月1日至7月31日(应该会有后续政策延续)

2.可抵扣凭证

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即取得财政票据收费公路通行费不能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3.可抵扣凭证实务区别

(1)通行费发票,票面监制的章是地方税务局监制或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由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文件规定,试点纳税人已领取地税机关印制的发票以及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可继续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也就是说2016年7月1日到7月31日,就

必须取得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的增值税发票。

(2)财政票据:票据监制的章是财政部监制。

4.可抵扣进项税额计算方法分两种

(1)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2)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5.实务抵扣

(含如何区分高速公路通行费票据和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票据)

6.会计分录

借:成本/费用科目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5%)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5%)3%/5%

贷:银行存款/现金

7.申报表填报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道路、桥、闸通行费,按照政策规定,以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上注明的收费金额计算的可抵扣进项税额,填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附件1中《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8栏其他。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