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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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应急预案

护理等工作过程中意外被病原体感染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黏膜,或者被含有病原体的血液、体液污染了针头及其他锐器刺伤皮肤,有可能被病原体感染的情况。为了加强医务人员预防与控制感染性疾病的防护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分管副院长

成员:院感科主任

医务科主任

护理部主任

药剂科主任

检验科主任

二、工作职责

组长负责职业暴露后应急处置的全面指导工作;院感科负责落实职业暴露后预防治疗及处理工作,并对职业安全防护措施予以指导;医务科负责组织职业暴露后的评估及预防用药治疗工作;护理部负责检查、落实临床各科室有关预防职业暴露防护物品的配备情况;检验科负责落实职业暴露后的检测工作;药剂科负责落实职业暴露后预防用药的发放工作。

三、发生职业暴露后的处理措施

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实施以下局部处理措施:(一)用肥皂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二)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三)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酒精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

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四)针对不同的暴露源的处置

1.被HIV污染者

(1)医务人员如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应立即电话报告院感科,院感科应立即报告分管院长并组织专家对其暴露级别进行评估和确定,并安排其到疾控中心进行病毒载量水平测定。

(2)不能确定暴露源是否为艾滋病病毒阳性者,为暴露源不明型。

(3)根据暴露级别对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的医务人员实施预防性用药方案。

(4)预防性用药应当在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尽早开始,最好在4小时内实施,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即使超过24小时,也应当实施预防性用药。

(5)医务人员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院感科负责随访和咨询。随访和咨询的内容包括:在暴露后的第4周、第8周、第12周及6个月时对艾滋病病毒抗体进行检测,对服用药物的

毒性进行监控和处理,观察和记录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早期症状等。

2.被HBV污染者

(1)被HBV阳性患者的血液、体液污染的锐器刺伤,应立即检测HBsAg、抗-HBs、ALT等,并在3和6个月内复查;如已接

种过乙型肝炎疫苗,且已知抗-HBs≥10Miu/ml者,可不进行特

殊处理。如未接种过乙型肝炎疫苗,或虽接种过乙型肝炎疫苗,但抗-HBs<10Miu/ml或者抗-HBs水平不详,应立即注射HBIG 200-400IU,并同时在不同部位接种一针乙型肝炎疫苗20ug,于1和6个月后分别接种第2和第3针乙型肝炎疫苗各20ug。

(五)发生针刺伤及职业暴后的医务人员在接受预防性治疗前应留取血样进行相关抗原、抗体的检查。

(六)本院在职医务人员在严格按照诊疗常规进行操作过程中发生的针刺伤及职业暴露所需的检验和预防性治疗费用均由

医院全额支付;在医疗实践中有明显过失者,个人应负担部分检验和预防性治疗费用。

(七)凡发生针刺伤后需要进行免疫接种的人员必须写出书面报告,由科主任和护士长签字证实,并由感染管理科同意后方可执行,否则不予报销。

四、登记和报告

(一)科室24小时内填写职工医疗利器刺伤/职业暴露上报表并上报院感科。

(二)院感科负责对职业暴露情况进行登记,登记的内容包括职业暴露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经济;暴露方式;暴露的具体部位及损伤程度;暴露源种类和含有艾滋病病毒的情况;处理方法及处理经过,如为艾滋病患者职业暴露要记录是否实施预防性用药、首次用药时间、药物毒副作用及用药的依从性情况;定期检测及随访情况。

院感科负责对本单位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情况进行汇总、上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五、职业暴露的预防

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应当遵照标准预防的原则,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原物质,医务人员接触这些物质或进行操作时,必须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一)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实验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划伤。

(二)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双手重新盖帽,如需盖帽只能用单手盖帽,禁止用手直接接触污染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三)手术中传递锐器建议使用传递容器,以免损伤医务人员。

(四)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五)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透的利器盒中,以防刺伤。

(六)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护理和实验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或进行手消毒。

(七)在诊疗、护理、实验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八)处理污物时严禁用手直接抓取污物,尤其是不能将手伸入到垃圾袋中向下压挤废物,以免被锐器刺伤。

(九)所有被血液、体液污染的废弃物均焚烧处理。

附:职业暴露应急处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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