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灯日常巡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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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灯巡检制度

路灯巡检制度

路灯巡检制度篇一:路灯管理制度路灯管理制度总则为了进一步加强路灯运行管理,提高路灯设备完好率,确保厂区、家属区道路夜间路灯亮灯率,根据电业规程及公司的要求,特制定本路灯管理制度。

第一条、适用范围1、本制度适用于厂区、家属区范围内路灯设备(包括代管路灯),电源开关、闸刀、路灯附属设备(光控、钟控、户外落地控制箱),以及所属管理范围的路灯直、路灯引下线、电缆等运行工作。

2、本制度制订目的是确保路灯设备的正常运行。

消灭路灯设备事故,延长路灯设备的使用寿命。

3、在运行中有关安全事项应遵照部颁的“电业安全工作规范”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实施。

第一章、路灯巡修第二条、巡修人员的职责1、巡修人员根据划分的范围,定期完成每天应巡修的任务,不能任意调换巡视范围。

2、巡修中发现的失明灯盏应做好记录。

3、巡修人员要掌握本厂区内的路灯控制方式,接触开关和光源种类、数量等设备情况。

4、因供电系统发生故障,造成发生故障,造成路灯大批失明、烧毁或白天放光。

必须及时通知班长,组织力量进行抢修,当日修好。

第三条、巡修1、巡修工作按目的分为:(1)、定期性巡修。

(2)、特殊性巡修。

(3)、定期性巡修是根据多年巡修经验,结合设备光源等多种因素决定,为确保路灯亮灯率,其周期规定如下:①、厂区道路,每周一次。

②、家属区道路,半月一次。

(4)、特殊性巡修是指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巡修;①、有重要活动。

②、遇有异常自然条件(如冰雹、台风、暴雨等)。

③、节假日(国庆、春节等)。

2、巡修时间(1)、定期性巡修,因冬季和夏季亮灯时间差别较大,故巡修时间分别为:夏季:5月1日——9月30日每周一至五16:00-23:00冬季:10月1日——4月30日每周一至五15:00-23:00 (2)、特殊性巡修按当时工作需要决定。

3、巡修内容(1)、凡有下列情况之一,均应在巡修中处理;①、由任何原因引起的失明灯。

如:I、灯泡寿命终了或管压较高忽亮忽熄;II、灯泡光色严重反常;III、灯泡损坏,只剩下灯芯;IV、下引线松脱,保险丝熔断等;V、触发器、镇流器损坏等。

路灯巡视管理制度

路灯巡视管理制度

路灯巡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路灯巡视管理工作,提高路灯的使用寿命和安全性,保障道路交通的正常通行,特制定本巡视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和个人对道路上的路灯进行巡视管理的工作。

三、责任部门路灯巡视管理工作由市政道路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各区交通管理部门负责配合协助。

四、巡视频率1. 城市主干道和重要交叉路口的路灯,每日进行巡视一次。

2. 城市次干道和普通交叉路口的路灯,每周进行巡视一次。

3. 市区乡村道路的路灯,每月进行巡视一次。

五、巡视内容1. 路灯的亮度是否正常。

2. 路灯的灯罩是否破损。

3. 路灯的杆体是否有倾斜或者损坏。

4. 路灯的线路是否有松动或者接触不良。

5. 路灯周围是否有积水等影响正常使用的情况。

6. 路灯的自动控制系统是否正常运行。

六、巡视记录1. 巡视员应当及时将巡视结果记录在巡视记录表中。

2. 巡视记录表应当包括巡视时间、巡视地点、巡视员姓名以及巡视情况等。

3. 巡视记录表应当保存在相关部门进行备查。

七、巡视人员1. 巡视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

2. 巡视人员应当穿着符合要求的工作服装,并携带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

3. 巡视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巡视要求进行巡视检查,不得随意跳过巡视点。

八、异常处理1. 当巡视人员发现路灯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当立即报告相关部门。

2. 相关部门收到异常报告后应当及时派员进行处理,确保路灯的正常使用。

九、督查检查1. 市政道路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各区巡视记录进行督查。

2. 督查发现问题的应当及时进行整改并报告整改情况。

十、惩处措施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相关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处罚,并对责任人进行追责。

十一、附则本制度由市政道路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订,应当向上级部门报告并进行审批。

以上为路灯巡视管理制度内容,希望各位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并按照制度要求进行工作,以确保路灯的正常使用和安全。

雨后路灯巡查制度范文模板

雨后路灯巡查制度范文模板

雨后路灯巡查制度范文模板一、总则为确保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正常运行,提高城市照明服务质量,保障市民夜间出行安全,根据《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巡查内容1. 巡查人员应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对所负责的路段进行雨后路灯设施进行全面巡查。

2. 巡查内容主要包括:灯杆、灯具、线路、控制器等照明设施的损坏情况;灯杆基础是否稳固;照明设施的运行状态是否正常;附属设施如避雷针、电缆井等是否完好。

3. 对于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巡查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并根据问题性质进行分类处理。

对于一般性问题,可现场进行修复或上报相关部门处理;对于重大问题,应立即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三、巡查流程1. 巡查人员在巡查前应做好准备工作,包括检查巡查工具、了解巡查路线和任务等。

2. 巡查过程中,巡查人员应严格遵守巡查路线和时间,确保全面覆盖所负责的路段。

3. 巡查结束后,巡查人员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巡查情况,填写《雨后路灯巡查记录表》,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详细记录。

4. 上级主管部门根据巡查报告,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整改。

四、巡查频次1. 雨后立即组织巡查,对积水严重、易发生坍塌、短路等安全隐患的路段进行重点巡查。

2. 根据降雨情况和道路积水情况,增加巡查频次,确保照明设施的正常运行。

3. 巡查人员应密切关注天气变化,随时做好应对突发情况的准备。

五、巡查人员要求1. 巡查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照明设施的运行原理和维护方法。

2. 巡查人员应具备较强的责任心,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确保巡查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3. 巡查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便于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合作,共同推进照明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六、奖惩机制1. 对于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的巡查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于巡查不力、玩忽职守、造成照明设施损坏或安全事故的巡查人员,依法给予严肃处理。

路灯巡查检修

路灯巡查检修

路灯巡查检修路灯巡查检修可分为:定期性巡查维修、特殊性巡查检修。

一、定期性巡查检修是根据维修路灯经验和实际,责任区范围,结合设施量、光源类别、灯型等多种因素所决定,巡查检修周期和时间可规定如下:1、路灯每周四次;2、高杆灯每周四次;3、监控室监控的路段每日巡查。

定期性巡查检修是每周一、二、四、五进行,因四季天黑天亮时间差别大,具体开关灯时间根据季节的变化而定。

二、特殊性巡查检修是指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巡修:1、固定重大节日和重要的活动;2、遇有异常自然条件(如洪涝、台风、暴雨、强烈地震等)3、遇有人为的破坏(如被盗、交通事故等)。

特殊性巡查检修时间按当时工作需要而定。

巡查检修内容一、路灯的巡查检修,有下列情况之一引起灭灯的,均应在巡查检修中处理,如:1、灯泡寿命终了或管压过高形成偷停的灯;2、灯泡或炸泡引起玻壳损坏,只剩灯芯或灯头;3、灯的电源引线松脱或保险丝烧断等;4、镇流器损坏或超温、噪声异常;5、灯头灯泡松动或照明方向不正;6、灯具灯臂移位;7、单灯、补偿电容器损坏应及时更换,不得省掉电容运行;8、触发器失效或工作不稳定;9、控制箱保险熔断应及时更换,控制箱内的接触器是否接触良好,时钟运行是否正常;10、每次修灯或时隔半年对灯具清扫一次。

二、路灯杆的巡查检修1、杆身是否倾斜、被撞、杆基有否下沉或变形、底座及地脚螺丝是否稳固,如有以上情况,应及时处理并逐级报告;2、未经允许严禁在路灯杆上牵挂广告牌或横幅,一经发现既予拆除;3、每年对金属电杆的接地电阻测试一次,接地电阻不大于4Ω;4、灯杆如有外漆脱落或生锈,视情况看需更换或重新刷漆。

三、电缆线路的巡查检修1、地下电缆路径上的路面是否正常,有无挖掘痕迹,如有施工单位施工,应提醒注意,并加强巡视;2、电缆线路上不得栽种树木,堆置重物、排泄化工污物、汽油、机油易燃物或埋设任何东西;3、检查电缆有无破损,接头有否过热及烧蚀情况;4、低压电缆绝缘电阻用500V摇表测量,绝缘电阻值必须在0.5M Ω以上。

路灯日常巡查管理制度

路灯日常巡查管理制度

路灯日常巡查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路灯设施的正常运行,确保公共道路的照明质量,提升城市的整体形象,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共道路上的路灯设施进行日常巡查管理。

二、日常巡查内容1. 巡查时间:巡查时间为每天的黄昏至次日天亮之间。

2. 巡查范围:路灯设施覆盖的公共道路。

3. 巡查内容:(1)检查路灯是否亮起,是否有闪烁或不亮的情况;(2)检查路灯灯泡是否完整,是否需要更换;(3)检查路灯灯罩是否损坏或缺失;(4)检查路灯支架是否稳固,有无倾斜或松动现象;(5)检查路灯周围是否有杂物堆积或遮挡情况;(6)对路灯进行清洁,确保光线照射效果良好。

三、日常巡查流程1. 巡查员在规定的时间出发,按照指定的路线进行巡查。

2. 巡查员逐一检查路灯设施,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记录并汇报。

3. 对于发现的问题,巡查员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修复或上报相关部门处理。

4. 巡查完成后,填写巡查记录,进行统计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巡查员要求1. 巡查员应当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细致的工作态度,做到认真仔细地检查每一盏路灯。

2. 巡查员应当具备一定的技术水平,能够对路灯设备进行简单的维修和维护。

3. 巡查员应当穿着统一的工作服装,佩戴相关证件,有序进行巡查工作。

4. 巡查员应当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做好自我保护。

五、日常巡查记录1. 巡查员应当记录巡查的时间、地点、问题描述、处理方式等信息。

2. 巡查记录应当及时上报至相关部门,并妥善保管。

3. 巡查记录应当定期进行整理归档,便于日后查阅和总结经验。

六、巡查结果处理1. 对于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进行处理,确保路灯设施的正常运行。

2. 对于无法立即解决的问题,应当上报至相关部门,并跟踪处理进展。

3. 巡查员应当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解决问题,确保问题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

七、巡查管理考核1. 对巡查员的巡查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对表现突出的巡查员进行奖励,对工作不到位的巡查员进行纠正并进行培训。

校园路灯巡查管理制度范本

校园路灯巡查管理制度范本

校园路灯巡查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校园路灯设施的管理与维护,确保路灯设施的正常运行,为师生提供一个安全、明亮的夜间出行环境,根据《城市照明设施管理条例》和《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组织机构学校应当设立路灯设施管理小组,负责校园路灯设施的日常巡查与维护工作。

路灯设施管理小组应当配备专门的巡查员和维修人员,明确职责分工,确保路灯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三条巡查内容巡查员应当对校园路灯设施进行日常巡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路灯设施的完好情况,包括灯罩、灯杆、线路等;(二)路灯设施的运行情况,包括亮度、照明范围等;(三)路灯设施的安全情况,包括接地、防雷、防漏电等;(四)路灯设施的周边环境,包括是否有障碍物、是否整洁等。

第四条巡查频率巡查员应当定期对校园路灯设施进行巡查,正常情况下每三天至少巡查一次。

遇有特殊情况,如恶劣天气、设备故障等,应当及时增加巡查频率。

第五条巡查记录巡查员在进行巡查时,应当做好巡查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巡查时间、巡查地点、巡查人员、巡查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巡查记录应当真实、完整、准确,便于查阅和管理。

第六条问题处理巡查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路灯设施存在的问题,应当及时上报路灯设施管理小组,并由管理小组负责组织维修人员进行修复。

对于不能立即解决的问题,应当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期限等。

第七条应急预案路灯设施管理小组应当制定应急预案,明确突发事件(如路灯设施损坏、停电等)的应对措施和处理流程。

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应当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师生安全。

第八条考核与奖惩路灯设施管理小组应当对巡查员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巡查频次、巡查质量、问题处理等。

对于考核优秀的巡查员,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应当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调整工作岗位。

第九条宣传与教育学校应当加强路灯设施安全使用的宣传与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防止因使用不当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

通用路灯巡查管理制度范本

通用路灯巡查管理制度范本

通用路灯巡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路灯设施的正常运行,提高城市照明水平,根据《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定》和《城市照明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路灯设施的巡查、维护、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三条路灯设施巡查管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维修及时、保障安全、节能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市路灯管理部门负责本市路灯设施的巡查管理工作,并对区县路灯设施的巡查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巡查管理职责第五条市路灯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路灯设施巡查管理制度和巡查计划;(二)组织实施路灯设施的巡查、维护、管理和监督工作;(三)协调解决路灯设施巡查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四)对区县路灯设施巡查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五)其他路灯设施巡查管理职责。

第六条区县路灯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路灯设施巡查管理制度;(二)组织实施本辖区内路灯设施的巡查、维护、管理和监督工作;(三)及时上报路灯设施巡查管理情况;(四)其他路灯设施巡查管理职责。

第七条路灯设施巡查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路灯设施的构造、原理和运行规律;(二)具备一定的电气知识和维修技能;(三)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安全意识;(四)其他相关条件。

第三章巡查管理内容第八条路灯设施巡查管理人员应按照巡查计划对路灯设施进行定期巡查,确保路灯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九条巡查内容主要包括:(一)路灯设施的外观完整性,如有损坏、缺失、变形等情况,应及时上报并组织修复;(二)路灯设施的固定稳定性,如有松动、脱落等情况,应及时加固;(三)路灯设施的电气连接正常性,如有松动、老化、破损等情况,应及时处理;(四)路灯设施的照明效果,如有光线不足、照明范围不均等情况,应及时调整;(五)其他巡查内容。

第十条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巡查管理人员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无法解决的,应及时上报市或区县路灯管理部门。

第四章巡查管理要求第十一条路灯设施巡查管理人员应按照规定的巡查路线、时间和频率进行巡查,确保路灯设施的正常运行。

路灯暗区巡查管理制度

路灯暗区巡查管理制度

路灯暗区巡查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城市路灯安全管理,保障市民夜间出行安全,根据《城市路灯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市区内各类道路和公共场所的路灯暗区巡查管理。

三、巡查责任1. 城市路灯管理部门负责对市区范围内的路灯暗区进行巡查管理。

2. 每个街道办事处、管委会、社区等地方政府单位应配备专门的路灯巡查人员,依据管理条例,对所辖区域的路灯暗区进行定期巡查。

3. 路灯巡查人员应按照制度规定,认真履行巡查职责,及时发现和处理路灯暗区问题。

四、巡查内容1. 每日巡查:对所辖区域内的路灯暗区进行每日巡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或上报。

2. 定期检查:按照规定,进行定期对路灯暗区的巡查,检查路灯是否正常工作,有无故障或暗区现象。

3. 特殊天气巡查:在恶劣天气条件下,增加对路灯暗区的巡查频次,确保路灯在特殊情况下仍能正常工作。

五、巡查流程1. 每日巡查流程:(1)路灯巡查人员按照预定路线进行巡查,记录并标记发现的路灯暗区情况。

(2)及时处理:发现路灯暗区问题的,路灯巡查人员应当第一时间进行处理,如清理路灯灯罩、更换灯泡等。

2. 定期检查流程:(1)根据规定的时间间隔,进行对路灯暗区的定期检查,检查路灯是否正常工作,是否有暗区现象。

(2)上报问题:发现路灯存在故障的,路灯巡查人员应当及时上报,并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3. 特殊天气巡查流程:(1)根据天气预警情况,增加对路灯暗区的巡查频次,确保路灯在特殊情况下仍能正常工作。

(2)及时维护:在特殊天气下发现路灯故障的,路灯巡查人员应当立即通知相关部门进行维护处理。

六、巡查记录1. 每日巡查记录:路灯巡查人员应当对每日巡查的情况进行记录,包括发现的路灯暗区情况、处理过程等。

2. 定期检查记录:对定期检查的情况进行记录,包括检查的时间、路灯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等。

3. 特殊天气巡查记录:对特殊天气巡查的情况进行记录,包括巡查时间、路灯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校园路灯巡查管理制度

校园路灯巡查管理制度

校园路灯巡查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校园内的路灯设施正常运行,维护校园内的安全环境,提升校园内的亮化水平,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校园内所有路灯设施的巡查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路灯灯杆、灯头及配电设备。

校园内的路灯设施包括室外道路、人行道、停车场等各个区域的路灯。

三、巡查内容1. 定期巡查校园内的路灯设施应定期进行巡查,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不定期巡查校园内的路灯设施还应进行不定期的巡查,以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四、巡查方式1. 人工巡查校园内的路灯设施定期由专职人员进行人工巡查,检查路灯的亮灭情况、灯杆是否倾斜、灯头是否损坏等情况。

2. 技术巡查校园内的路灯设施定期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巡查,检查路灯的电路连接情况、灯头的光源情况、灯杆的固定情况等细节。

五、巡查记录校园内的路灯巡查工作应当做好巡查记录,记录每一次巡查的时间、地点、巡查人员及巡查情况。

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记录,并制定解决方案。

六、问题处理对于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对于简单问题,可以由专职人员进行现场处理;对于复杂问题,应当寻求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处理。

七、巡查报告校园内的路灯巡查工作应当及时做好巡查报告,将每一次的巡查情况进行汇总,形成巡查报告,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和处理。

八、奖惩措施对于认真履行巡查职责的工作人员,应当给予奖励和表彰;对于玩忽职守、不认真履行巡查职责的工作人员,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理。

九、监督管理校园内的路灯巡查工作应当受到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定期进行督导和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十、制度宣传校园内的路灯巡查管理制度应当进行宣传,让全体师生员工都能了解相关规定和要求,努力营造校园内文明安全的氛围。

十一、制度修订校园内的路灯巡查管理制度应当定期进行修订,根据实际情况对制度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完善。

以上就是校园路灯巡查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全体师生员工积极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校园内的路灯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通用路灯巡查管理制度

通用路灯巡查管理制度

通用路灯巡查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城市的交通安全和市民的生活安全,保证路灯设施的正常使用和运行,提高路灯设施的使用效率和维护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城市道路、公路、高速公路、乡村道路等各类路灯设施的巡查管理工作。

三、职责分工1. 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路灯巡查方案、管理巡查人员、统筹协调巡查工作、做好巡查记录和汇报等工作。

2. 巡查人员:负责按照巡查方案,定期对路灯设施进行巡查、维护和保养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路灯设施的故障和隐患。

四、巡查内容1. 路灯设施的数量和位置。

2. 路灯设施的亮度是否正常。

3. 路灯设施的灯泡是否损坏或者老化。

4. 路灯设施的光线是否对路面照射到位。

5. 路灯设施的电缆和电源系统是否正常。

6. 路灯设施的防水设施是否完好。

7. 路灯设施的周围环境是否整洁。

五、巡查频率1. 市区主干道和繁华商业区的路灯设施,每周巡查一次。

2. 城市次干道和居民区的路灯设施,每两周巡查一次。

3. 郊区乡村道路和高速公路的路灯设施,每月巡查一次。

六、巡查记录1. 巡查人员应当认真填写巡查记录表,记录路灯设施的巡查情况。

2. 巡查记录表应当包括巡查时间、地点、巡查人员、路灯设施的问题和处理情况、下次巡查时间等内容。

七、巡查管理1. 管理部门应当对巡查记录进行核查和整理,并逐一进行汇总。

2. 发现路灯设施故障或者隐患的,要及时通知有关单位进行处理或者维修,确保路灯设施的正常使用。

3. 每季度组织对路灯设施的巡查工作进行总结,并对巡查工作进行评价,及时调整巡查方案和提升巡查水平。

八、巡查奖惩1. 巡查人员认真履行巡查职责,对路灯设施的故障和隐患进行及时的发现和处理的,应当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巡查人员违反本制度的规定,导致路灯设施发生严重故障或者事故的,应当给予批评和处罚。

九、巡查考核1. 每年对巡查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考核,对巡查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定和排名。

2. 在考核中表现优秀的巡查人员,应当给予适当的奖励和晋升。

路灯日常巡查维护管理制度

路灯日常巡查维护管理制度

路灯日常巡查维护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做好城市道路的路灯设施的日常巡查维护管理工作,保证路灯设施的正常运行,确保市民夜间出行的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巡查内容1. 机电设备的检查:检查路灯的机电设备是否运行正常,灯具是否完好无损;2. 照明效果的检查:检查路灯的照明效果是否正常,有无灯饰不亮或光线暗淡的情况;3. 环境整洁情况的检查:检查路灯周边环境的整洁情况,有无乱扔垃圾、民生设施损坏等情况。

三、巡查频率1. 市区主干道的路灯每日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 城区次干道和乡镇道路的路灯每周巡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 特殊区域(如隧道、桥梁、人行道等)的路灯每月巡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巡查方式1. 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巡查,对路灯进行逐一检查;2. 利用监控设备对路灯进行远程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维修人员处理;3. 接受市民举报,对举报问题进行核实并及时处理。

五、巡查记录1. 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进行登记,包括问题的具体情况、发现时间、处理情况等;2. 对市民举报的问题进行登记,包括举报人信息、问题描述、处理情况等;3. 每次巡查结束后做好巡查记录,存档备查。

六、维修管理1. 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处理,确保问题在合理时间内得到解决;2. 对市民举报的问题,及时核实并处理,确保市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3. 对维修人员进行维修操作流程培训,保证其维修质量,确保路灯设施能够正常运行。

七、考核评价1. 对巡查和维修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评价工作的完成度和质量;2. 根据考核结果对巡查维修人员进行奖惩,保证工作的积极性和有效性;3. 对路灯设施的使用寿命、维修频次等进行统计分析,为工作改进提供依据。

八、制度执行1. 路灯日常巡查维护管理制度应当落实到相关部门的工作制度中,成为日常工作的一部分;2. 对于制度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当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及时调整和改进相关工作措施;3. 做好制度的宣传和普及工作,让管理人员和维修人员都能够充分了解并遵守本制度。

路灯巡查管理制度

路灯巡查管理制度

路灯巡查管理制度一、为了保障城市的道路交通安全和市民的生活安全,确保路灯系统正常运行,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我市制定了《路灯巡查管理制度》。

二、巡查人员的要求1.巡查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掌握路灯系统的基本知识和巡查技能,具备相关证书。

2.巡查人员要遵守交通规则,穿着警服进行巡查工作,不得违规乱停车。

3.巡查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按照巡查计划和要求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4.巡查人员要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做到身心愉悦,精神饱满。

三、巡查范围和频率1.巡查范围主要包括道路两侧及交通要道的路灯系统,以及公共场所的照明设施。

2.巡查频率为每周至少一次,对于密集人群和车辆的区域,可适当增加巡查频率。

3.巡查时间一般定为夜间,以确保路灯系统正常运行。

四、巡查内容和标准1.路灯的亮度和照明范围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照明盲区和漏灯现象。

2.路灯的灯泡是否正常,是否有损坏或老化现象。

3.路灯的灯杆是否有倾斜、开裂或生锈现象,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4.路灯的电缆和接线是否完好,是否有短路、漏电现象。

5.路灯的遥控设备是否正常,是否能够远程控制。

6.巡查人员还需关注天气变化,如大雨、大风等恶劣天气可能会损坏路灯系统。

五、巡查报告和处理1.巡查人员要及时填写巡查报告,详细记录巡查情况和发现的问题。

2.巡查报告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准确,不能虚报、漏报。

3.对于发现的问题,巡查人员要及时上报,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4.对于不能立即处理的问题,要制定临时措施,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六、巡查人员的考核和奖惩1.对于认真负责,工作勤奋的巡查人员进行表扬和奖励。

2.对于工作执法不严,懈怠敷衍的巡查人员进行批评和教育。

3.对于严重失职失责的巡查人员,将追究其责任,给予相应的处罚。

七、但愿这份路灯巡查管理制度能够有效执行,确保城市的道路交通安全和居民的生活安全,让我们的城市变得更加美好和安全。

路灯巡检日常管理制度

路灯巡检日常管理制度

路灯巡检日常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市民夜间出行安全,维护城市的公共设施,确保路灯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路灯巡检日常管理制度》。

二、巡检范围1.巡检范围包括市区内所有路灯设施,包括道路边的路灯、人行道上的路灯以及公共广场、公园等处的路灯。

2.巡检要求对每个路灯进行仔细检查,包括检查灯泡是否正常、灯罩是否破损、电线是否漏电等。

三、巡检频率1.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路灯巡检,对所有路灯进行检查,确保路灯的正常运行。

2.每月进行一次常规巡检,检查路灯的亮度、灯光的指向等情况。

3.每周进行一次例行巡检,检查路灯周围环境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四、巡检人员1.路灯巡检由市政设施管理部门负责组织。

2.路灯巡检人员由专业的维护团队组成,具有相关维修经验和技能。

3.巡检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进行巡检,不得擅自更改巡检计划。

五、巡检流程1.巡检人员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巡检,对路灯进行逐一检查。

2.发现路灯存在问题时,应及时记录问题所在,报告给相关部门进行修理。

3.对于一些严重的问题,巡检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紧急维修,确保路灯的正常运行。

六、巡检记录1.巡检人员应对每次巡检的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包括巡检路线、巡检时间、路灯问题等。

2.记录必须真实、准确,不得随意篡改或删除。

3.巡检记录应保存至少三年,以备查阅。

七、巡检考核1.对巡检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评估其工作情况和能力。

2.对巡检记录进行测算,发现问题处理不及时、不完整的人员予以警告或处罚。

3.对路灯巡检工作进行定期总结,提出改进建议,不断提高巡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八、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市政设施管理部门负责执行和监督。

2.对于违反本制度的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对于发现违反本制度的情况,市民可随时向市政设施管理部门进行举报,经核实属实的将给予严肃处理。

以上即为《路灯巡检日常管理制度》的全部内容,希望所有相关人员能够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共同维护城市的公共设施,保障市民的夜间出行安全。

路灯维护巡查管理制度

路灯维护巡查管理制度

路灯维护巡查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对路灯维护巡查工作的管理,提高路灯维护巡查的效率和质量,确保市民夜间出行的安全和便利,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下列路灯维护巡查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了加强路灯维护巡查管理工作,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提高市容市貌质量,节约公共财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市内各种类型的路灯维护巡查工作,包括普通路灯、交通信号灯等。

3.本制度的执行机构为市公用设施管理部门,具体负责落实执行的单位为各区公用设施管理部门。

二、管理责任1.市公用设施管理部门负责全市路灯维护巡查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各区公用设施管理部门负责本区域内路灯维护巡查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3.各区公用设施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路灯维护巡查管理工作的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

4.市、区公用设施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具体的路灯维护巡查计划,并按照计划组织实施。

5.市、区公用设施管理部门应当对路灯维护巡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6.路灯维护巡查管理工作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具体实施人员应当经过专门的培训,并持证上岗。

三、具体操作1.路灯维护巡查管理工作应按照既定的路线、频率和标准进行巡查,巡查频率不得少于每周一次。

2.巡查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巡查,对路灯的亮灭情况、灯具是否损坏、是否有漏电、漏水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

3.巡查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应当保持工作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理、归档,并按照上报流程向上级部门报告。

4.路灯维护巡查工作应当做好预防措施,避免因维护不及时导致事故发生,确保市民夜间出行的安全。

5.对于发现的问题,路灯维护巡查管理部门应及时安排维修人员进行处理,保障路灯的正常使用。

6.路灯维护巡查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和奖惩机制,对工作表现优秀的人员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违规违纪的人员进行处理。

路灯日常安全检查制度

路灯日常安全检查制度

路灯日常安全检查制度路灯日常安全检查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独山子区道路照明设施的维护管理水平,保证我区道路路灯设施完好和安全运行,提高管理水平,保障路灯电力系统安全、可靠经经济运行,为厂区群众创造出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路灯管理所管辖范围内的路灯维护及管理工作。

第三条:路灯照明设施的维护及管理工作应当贯彻以下原则:(一)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把确保厂区道路路灯安全可靠运行作为路灯维护管理的首要任务。

(二)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

(三)坚持可靠技术进步,科技创新作为发展动力,推广应用现代道路路灯管理理念和自然科学技术成果,实现道路路灯科学管理和规范、高效、经济。

第一章道路路灯运行及维护管理第一节基本要求第四条:准确按照道路照明设施的数量安排下达养护、维修计划,保证负责范围内照明设施正常运行,确保亮灯率达到98%(见建设局路灯管理所方针目标责任书)。

第五条:道路路灯维护工作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第六条:要求维护单位认真执行“三三二五”制,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三票、三图、三定、五规程、五记录)。

“三票”指工作票、操作票、临时用电票。

“三图”指一次系统图、二次回路图、电缆走向图。

“三定”指定期检修、定期巡检、定期清扫。

“五规程”指检修规程、试验规程、运行规程、安全规程、事故处理规程。

“五记录”指检修记录、巡检记录、试验记录、事故记录、设备缺陷记录。

第二节具体要求第七条:负责按道路照明设施的数量安排下达养护、维修计划,保证负责范围内照明设施正常运行,确保亮灯率达到98%(见建设局路灯管理所方针目标责任书)。

第八条:做好岗位负责范围内照明设施每月用电计量的统计与分解工作。

确保数据准确无误,管理报表整齐完备,及时申请及支付相关费用。

第九条:保证“夜景照明集中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发现问题及时协调相关单位在相应时间内进行处理,避免因操作失误或问题处理不及时造成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情况发生,每月定期更新系统资料及数据。

路灯暗区巡查管理制度范文

路灯暗区巡查管理制度范文

路灯暗区巡查管理制度范文路灯暗区巡查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正确有效地进行路灯暗区巡查工作,维护和提升城市路灯照明设施的正常工作状态,确保市民夜间出行的安全和便利,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巡查范围1. 路灯暗区巡查范围包括城市道路、人行道、公园、广场等需要进行照明的区域;2. 巡查重点区域包括经常发生交通事故或治安事件的路段、人流密集的区域、重要的公共场所等。

三、巡查频率1. 普通路灯暗区每周巡查一次;2. 重点路灯暗区每天巡查一次。

四、巡查人员1. 路灯暗区巡查工作由市政部门负责组织安排,由巡逻人员执行;2. 巡逻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巡查任务,具备一定的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理能力;3. 巡逻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体检,确保身体状况良好。

五、巡查内容1. 巡查人员应按照规定的巡查路线进行巡查,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路灯暗区进行记录;2. 巡查人员应确认巡查范围内的路灯是否正常工作,如发现路灯不亮或照明效果不佳的情况,应及时上报维修部门;3. 巡查人员应及时清理路灯周围的杂物和垃圾,确保路灯的照明效果不受影响;4. 巡查人员应注意观察巡查范围内是否存在其他安全隐患,如道路破损、树枝倒伏、交通标志损坏等,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5. 巡查人员应与市民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调,及时解决市民提出的问题和意见。

六、巡查记录1. 巡查人员应按照巡查内容要求进行记录,并在巡查结束后及时上报相关部门;2. 巡查记录应包括巡查路线、巡查时间、巡查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等内容;3. 巡查记录应以书面形式保存,方便后续查阅。

七、巡查考核1. 市政部门将定期对巡查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巡查人员的工作情况;2. 巡查人员应按照考核要求完成巡查任务,保证巡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3. 考核结果将作为巡查人员晋升和奖惩的依据。

八、奖惩措施1. 对于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工作成绩突出的巡查人员,将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于工作不力,巡查记录不规范或不及时上报问题的巡查人员,将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应的处罚;3. 对于故意疏忽职守、不履行巡查职责或涉嫌渎职的巡查人员,将依法追究责任。

路灯日常巡检制度

路灯日常巡检制度

路灯日常巡检制度路灯日常巡检制度一、配电箱的定期巡检1、所有路灯配电(箱内)装置的巡视检查应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每次巡视情况及发现问题应记入运行日志内。

另外、酌情安排早巡,定期调整开关避免白天亮灯。

2、配电装置的巡视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1)电路中各部连接点是否有过热现象。

(2)配电位置和低压电器内部有无异声、异味。

(3)电器设备的保护罩有无松动现象,是否清洁,油开关是否渗油。

(4)接地连接是否正常、良好。

(定期测绝缘电阻)。

(5)配电箱门是否完整,启、闭是否灵活、门、锁是否有效,有无渗漏水现象。

(6)路灯油开关、交流接触器、中间继电器工作是否正常,有无过大噪音或线圈过热。

(7)熔断器是否完好、正常,自动开关是否脱扣。

(8)临时加挂的开关钟是否运行正常,“误差”是否在允许值范围内。

3、对配电装置,除每日进行日常巡视检查外,在节日、异常天气发生事故后,应进行下列特殊巡视;(1)雷雨后应检查配电箱有无漏雨现象,箱内绝缘有无闪路、放电现象。

(2)设备发生事故后,应重点检查熔断器和各种保护设备的动作情况以及事故范围内的设备有无烧伤或毁坏情况。

二、路灯配电装置的清扫和检修,(包括修剪树枝)每年不少于两次,其内容除清扫、摇测绝缘外,还应检查各部连接点和接地处的紧固状况,测试电压质量和负荷电流值及接地电阻值。

时间应安排在雨季和冬季到来之前进行。

及时清除箱体表面的污物和广告,箱体外观清洁,标志清楚。

各种低压电器的清扫和检修项目、周期及要求规定如下:(1)刀闸开关每年检查一次触头,并在刀闸口涂以凡士林油。

(2)油开关和交流接触器每半年检查一次触头,清扫油箱,更换变压器油,清扫灭弧罩。

(3)油开关和交流接触器的主触头压力弹簧是否过热失效,否则应更换备件。

(4)油开关和交流接触器的动、静触头是否对准,各组触头是否同时闭合、摇测绝缘电阻值。

(5)检查油开关及交流接触器的触头的接触压力,检查动静触头断开后的距离,均应符合规定。

路灯所路灯巡査制度

路灯所路灯巡査制度

路灯所巡査制度
为了及时掌握路灯运行情况,搞好全城照明、亮化工作。

特制订路灯所巡査制度:
一、巡査组人员分三组:
第一组组长:石祥林,组员:石桂林、谷晓燕、司晶、尚宝珍;第二组组长:刘彦龙,组员:张军、王玲、陈月明、朱科军;
第三组组长:谷剑峰,组员:曾健、王秋贵、龙金绒、彭永红。

二、巡查时间:上午8点至11点,下午2点半至5点半,晚上7点至10点,每组负责一个时间段,每星期换班一次。

三、巡查时必须做好巡查登记,以便维护人员及时维护抢修。

四、在巡查过程中,发现跳闸,大面积熄灯等重大情况应及时通知所长和维修人员,通知不及时或未上报的每人次罚款50元。

五、每天的巡查情况,人员出勤情况由每组的组长整理记录,已便在每周的例会上进行工作汇报。

六、组长对巡查车辆的状况负责,做好巡查车辆的交接班手续和巡查期间的车辆状况检查。

七、服从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物业巡查路灯管理制度范本

物业巡查路灯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路灯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路灯设施的正常运行,保障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路灯设施的巡查、维护和管理。

第三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建立健全路灯巡查、维护和管理制度,确保路灯设施安全、高效、节能运行。

第二章巡查管理第四条巡查人员组成物业管理公司应设立路灯巡查小组,由工程部、安保部、客服部等相关人员组成。

第五条巡查内容(一)路灯设施外观检查:检查路灯灯具、杆体、底座等是否存在破损、锈蚀、变形等情况。

(二)路灯照明效果检查:检查路灯亮度、光束角度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暗区。

(三)路灯供电系统检查:检查电缆线路、变压器、配电箱等是否存在漏电、短路、过载等情况。

(四)路灯节能检查:检查路灯节能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存在浪费电能的情况。

(五)路灯周边环境检查:检查路灯周边是否存在障碍物、垃圾堆积等情况。

第六条巡查频次(一)日常巡查:每日至少巡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夜间巡查:每晚至少巡查一次,重点检查路灯照明效果和供电系统。

(三)节假日巡查:在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增加巡查频次。

第七条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应做好巡查记录,包括巡查时间、巡查人员、巡查内容、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第三章维护管理第八条维护责任(一)物业管理公司负责路灯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

(二)业主、使用人不得擅自移动、损坏路灯设施。

第九条维护内容(一)定期对路灯设施进行清洁、擦拭。

(二)对损坏的路灯灯具、杆体、底座等进行修复或更换。

(三)对供电系统进行检查、维修,确保安全可靠。

(四)对节能设施进行检查、维护,提高节能效果。

第十条维护记录维护人员应做好维护记录,包括维护时间、维护人员、维护内容、维修费用等。

第四章节能管理第十一条节能措施(一)采用高效节能路灯灯具。

(二)合理调整路灯开启时间,避免夜间浪费电能。

(三)定期检查路灯设施,提高照明效果。

第十二条节能效果评估物业管理公司应定期对路灯节能效果进行评估,确保路灯设施达到节能目标。

学校路灯巡查制度

学校路灯巡查制度

一、目的为了确保学校师生夜间出行安全,提高校园照明水平,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校范围内的路灯巡查工作。

三、巡查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全面覆盖,不留死角;3. 及时发现,及时维修;4. 记录详实,责任到人。

四、巡查内容1. 路灯是否正常工作,包括路灯的亮灯、熄灯、亮度等;2. 路灯杆、电缆、接头等是否存在破损、脱落、锈蚀等现象;3. 路灯附近是否有障碍物,如树枝、广告牌等,影响路灯正常使用;4. 路灯周边环境是否安全,如是否有积水、坑洼等;5. 路灯控制箱是否完好,线路连接是否牢固;6. 其他可能影响路灯正常使用的因素。

五、巡查时间1. 每天晚上进行一次巡查,确保夜间路灯正常工作;2. 每月进行一次全面巡查,对路灯设施进行全面检查;3. 遇有恶劣天气、停电等情况,及时增加巡查次数。

六、巡查人员及职责1. 巡查人员:由学校后勤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路灯巡查工作;2. 职责:(1)按照巡查内容和时间要求,认真负责地完成巡查任务;(2)发现路灯设施损坏、故障等问题,及时上报后勤部门,并协助维修;(3)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4)做好巡查记录,包括巡查时间、巡查内容、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等;(5)加强巡查过程中的自我保护,确保自身安全。

七、巡查记录及处理1. 巡查人员应做好巡查记录,包括巡查时间、巡查内容、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等;2. 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上报后勤部门,由后勤部门负责维修和处理;3. 后勤部门应定期对巡查记录进行审核,对巡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八、奖惩措施1. 对巡查工作认真负责、表现突出的巡查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2. 对巡查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巡查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处罚。

九、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后勤部门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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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灯日常巡检制度
一、配电箱的定期巡检
1、所有路灯配电(箱内)装置的巡视检查应每月至少进行一次,
每次巡视情况及发现问题应记入运行日志内。

另外、酌情安排早巡,定期调整开关避免白天亮灯。

2、配电装置的巡视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电路中各部连接点是否有过热现象。

(2)配电位置和低压电器内部有无异声、异味。

(3)电器设备的保护罩有无松动现象,是否清洁,油开关是否渗油。

(4)接地连接是否正常、良好。

(定期测绝缘电阻)。

(5)配电箱门是否完整,启、闭是否灵活、门、锁是否有效,有无渗漏水现象。

(6)路灯油开关、交流接触器、中间继电器工作是否正常,有无过大噪音或线圈过热。

(7)熔断器是否完好、正常,自动开关是否脱扣。

(8)临时加挂的开关钟是否运行正常,“误差”是否在允许值范围内。

3、对配电装置,除每日进行日常巡视检查外,在节日、异常天气发生事故后,应进行下列特殊巡视;
(1)雷雨后应检查配电箱有无漏雨现象,箱内绝缘有无闪路、放电现象。

(2)设备发生事故后,应重点检查熔断器和各种保护设备的动作情况以及事故范围内的设备有无烧伤或毁坏情况。

二、路灯配电装置的清扫和检修,(包括修剪树枝)每年不少于两
次,其内容除清扫、摇测绝缘外,还应检查各部连接点和接地处的紧固状况,测试电压质量和负荷电流值及接地电阻值。

时间应安排在雨季和冬季到来之前进行。

及时清除箱体表面的污物和广告,箱体外观清洁,标志清楚。

各种低压电器的清扫和检修项目、周期及要求规定如下:
(1)刀闸开关每年检查一次触头,并在刀闸口涂以凡士林油。

(2)油开关和交流接触器每半年检查一次触头,清扫油箱,更换变压器油,清扫灭弧罩。

(3)油开关和交流接触器的主触头压力弹簧是否过热失效,否则应更换备件。

(4)油开关和交流接触器的动、静触头是否对准,各组触头是否同时闭合、摇测绝缘电阻值。

(5)检查油开关及交流接触器的触头的接触压力,检查动静触头断开后的距离,均应符合规定。

(6)检查油开关及交流接触器的触头,如磨损厚度超过1毫米时,应更换备件。

被电弧烧伤严重者,应予磨平打光。

(7)检查油开关及交流接触器的电磁铁吸合是否良好,线圈的绝缘和接头有无损伤或不牢固现象。

(8)校验油开关及交流接触器的吸引线圈在线路电压为额定值的85-105%时。

应能可靠吸合,当电压低于额定值的40%时,应
能可告释放。

(9)检查熔断器内熔丝与实际负荷是否配合。

(10)用500V摇表摇测开关、闸刀、接触器、油开关的绝缘电阻不应低于10兆欧。

(11)对双电源互设备应作传动试验,检查其动作的可靠性和正确性。

三、检查异常运行和缺陷处理
1、配电设备连接点超过允许温度时,应迅速停下负荷,对设备
进行检修,并作好记录。

2、电磁铁噪声过大,应首先检查线圈电压是否降低,然后采取
检修措施。

3、配电设备或低电压器内发生放电,应立即停止运行,检查触
头接触情况,摇测对地及相间绝缘电阻是否合格。

4、接地线损坏或掉落,处理前应检查是否漏电,并使用带绝缘
的工具进行修理。

四、日常巡检制度
1、进行人员定片巡检,划分明确区域,责任到人。

2、二人一组进行巡检,并做好单灯不亮巡检记录,发现线路问
题及时处理,处理不了上报领导。

3、为保证行人、车辆安全,对过时有误差的控制设备进行更
换,并安排专人根据季节变化随时调整路灯开闭时间。

4、坚持每日巡灯制度和每季度灯光环境设施检查制度,对灯光
环境设施破坏、拆除、丢失的,要责成有关单位(业主)在三日内修复。

5、指定专人负责所属灯光、灯饰的维修管理工作,保证完好
率、亮灯率在97%以上。

6、路灯车管理参照车队的管理办法执行。

路灯巡检考核制度
路灯所人员为确保路灯正常的维护和夜间的正常。


制定如下巡检制度。

二人一组进行巡检,并做好单灯不亮巡检记录,发现线路问题及时处理。

所有路灯配电(箱内)装置的巡视检查应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每次巡视情况及发现问题应记入运行日志内。

另外、酌情安排早巡,定期调整开关避免白天亮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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